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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定(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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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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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

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

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2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九、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一、每个寝室由宿舍管理老师排出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整理,做到地面无果壳、纸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热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全天保持干净,干燥。(被子叠成方块状,放在靠门一头,枕头放在靠窗一头,床面要平整,床单要清洁;鞋子一律放在床铺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净程度进行折叠挂放;衣物折叠好一律放进床下抽屉内,牙刷,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摆放在桌子上。)洗手间无积水,无异味,水池内外洁净,垃圾要及时倒掉。每天早、中、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十二、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师值日陪住,对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登记,加强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要求开通校信通或优学通,能够及时了解到学校的动态信息,按时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课期间禁止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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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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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详见《作息表》)

2、进校前,学生应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门内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并保持队伍安静、地面整洁;

3、进校时,学生应按照路队先后,有序进入;

4、进校时,学生应主动向护导老师和值勤同学问早;

5、进校时,学生应保持服饰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6、离校时,学生应在路队长和带班老师的指挥下排队集体离校。如遇雨天,应在家长带领下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玩耍。

7、学生进出校门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发生意外,须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8、离校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门周边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9、 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

10、如遇病事假,学生应主动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出门条,在门卫

处做好登记,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

备注:以上条款,请全校学生遵照执行,并督促家长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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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高中,中学,学生,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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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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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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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 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 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 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 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 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 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 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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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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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 “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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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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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由专管教师负责管理

2、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3、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6、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7、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8、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

9、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师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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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4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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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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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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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者,需填写请假条,并由班长告知辅导员;请假一天者,除写请假条外,还需当着班长的面与辅导员通电话,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大于一天者,填写请假条,并且要交由系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者务必在请假期限内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电话告知班长和辅导员,办理续假相关事宜。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 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 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以及对班级活动人员的记录进行检查,每月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以及活动次数将做记录,每月以量化积分的形式在班级公示3天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每位同学签名确认无误后生效,所有不当之处需及时向班委提出加以更正)

10、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团支书:负责同学们政治学习,使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和同学们交流,发现问题应立即想办法解决或及时上报;积极在班内大面积发展党员,使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按量做好班级推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等工作;做好团费的及时收缴和上交工作。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按照学术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文体委员: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开展课余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组织班级文艺活动,或参加学院的各类文娱活动;安排好重大节日的庆祝、联欢等活动。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等活动。

注:①制定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班级正常的运行和生活秩序, 保障我班同学身心健康,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班同学综合素质,依规制班、规范行为,望所有同学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争荣誉,为集体添光彩!

②班级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班委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在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或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

③管理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会按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④更具体奖惩细则及管理条例参考《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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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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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 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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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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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 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按照本条例处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 (六)劝其退学: (七)开除学籍。 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 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评、全校点名批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2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12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3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赌博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与、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的;

(十二)违章使用学生证,有损学校声誉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留校察看的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 扣2—4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24至50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达60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

(四)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五)有偷窃行为,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敲诈行骗行为的;

(七)参与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八)参与、唆使打架,造成一定后果的;

(九)有流氓行为的;

(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十一)抽烟、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不服从管理,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十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情节较重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从本班量化总分中扣3—5分。

(一)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周以上者;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100次不交者;

(二)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三)组织、煽动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偷窃行为、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

(五)唆使、组织、参与打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六)有侮辱妇女及其他流氓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 极坏的;

(七)进行威胁和打击报复,后果严重的;

(八)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因过失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坏的;

(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

(十一)留校察看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屡教不改,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有关部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但时间超过一年未被发现的行为,学校原则上不予追究,但行为人再次违反本条例的,学校将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条例应当受到处分,但由于行为人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深刻,有立功表现的,学校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对于欺骗组织、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 凡属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及过失行为的处理,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属于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处理,由教导处负责;属于违反国家法令、破坏校内治安、打架斗殴、偷盗及其他治安事故的处理,由保卫科负责。

受处分学生的处分决定及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统一载入学生档案。

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政教处。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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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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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班级基本目标: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学会:

一个中心是:以学习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是:纪律和卫生;

三个学会是: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二、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三、班规

1、每位学生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顶撞老师、不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用不雅语言。

2、所有作业必须独立完成,不准抄袭,考试不准舞弊。

3、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4、不沾烟酒,不打架斗殴,不得有早恋迹象。

5、课间不得有追逐、起哄、大声喧哗、串班现象。

6、有事请假报告,不得隐瞒欺骗。

7、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劳动、卫生任务。

8、遵守寝室纪律,服从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爱护公物,对班级工具使用要用心,不要丢失。

10、学生文明行为“十必须”、“十不准”

①必须衣着整洁,不准奇装异服。

②必须举止文明,不准打架骂人。

③必须遵纪守时,不准迟到早退。

④必须刻苦学习,不准考试作弊。

⑤必须生活俭朴,不准吸烟喝酒。

⑥必须尊敬师长,不准傲慢无理。

⑦必须孝敬父母,不准顶撞骄横。

⑧必须团结同学,不准歧视欺侮。

⑨ 必须热爱劳动,不准好逸恶劳

⑩必须关心集体,不准损坏公物。

四、班级管理机构

1、班长 :

班级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主任不在时代表班主任。负责宏观调控班级所有事务,及时收集、反映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保持工作联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维护班风、学风建设,重点负责教室课堂自习的纪律。

2、团支部书记:

负责团委的工作和团费的收缴,负责黑板小组的组建、黑板报的评比及组织学校团委组织的比赛如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3、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应协助班长主动做好围绕学习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的开展,带领各科科代表做好工作,建立一个富有浓厚学习风气的班级

4、体育委员:

负责两操一课组织领队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篮球赛、越野赛、跳绳比赛、乒乓球赛等

5、卫生委员:

负责平日及大扫除的卫生工作,主要是检查、督促、把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同学清扫

6、生活委员:

负责学生的饭卡充值和挂失,班级用物的购买和保管班费等工作

7、文艺委员:

负责每天两次课前一首歌的组织工作,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歌咏比赛、文艺会演等。

8、室长:

负责宿舍内的卫生和纪律,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卫生和休息环境。

9、课代表:

各科代表负责完成各科教师布置的任务,要做到腿勤、手勤。

附: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委会和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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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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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究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所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4、年终自下而上进行年度总结,分工作总结和单项业务总结,整理归总后报中国农业科学院气象所和部、院上级机关。

第七条 三废处理制度

1、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2、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 人员培训制度

1、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部、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3、助研以下研究人员也要提交一篇技术小结,以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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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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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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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高中,中学,学生,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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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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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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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科学实验室是小学科学教学必备的教学场所,应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2、按实验教学要求配备足量的实验教学仪器和专用教师,确保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等各类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顺利开展,为学校教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证。

3、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根据教学和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编排个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同时编制需仪器设备计划,报学校审批。

4、实验室应建立《教学仪器总账》、《教学仪器记账》和《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做到“记账即使、流程规范、准确无误”,要求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5、按仪器、药品的性质做到不同学科的仪器、仪器与药品分室存放,同学科仪器分类存放。仪器设备入橱存放,做到分类正确、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直,帐卡相符。仪器设备应常处于可使用状态。

6、仪器设备的保管要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火等。化学药品应放入专柜。

7、仪器设备借用、使用、维修。损坏报损以及危险品领用必须按有关制度执行,即使规范记录。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处理,并保存原始凭证,在有关账册上注销。

8、加强实验室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实验室档案分为实验室技术资料。实验室管理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平时注意积累各类资料,学期结束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创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

9、实验室要注重营造科学、文明、美化的环境和良好的实验氛围。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给排水设备和电气线路,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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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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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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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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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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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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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班级量化管理,增强同学们的守纪意识,增强班干部的管理责任,树立起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依据学校和班级的管理规定,特制定出本量化扣分细则。

1、每个同学量化考核扣分累积达到30分者,写出500字检查,并警告处分。

2、个人量化考核扣分累积达到50分者,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并写出1000字保证书。

3、个人量化考核扣分累积达到100分者,停课2天,并按学校规定上报学校。

4、每个学生的量化扣分记入本人量化考核档案,同时也记入其所在学习团队的量化考核。

5、每周将依据各学习团队的量化考核得分,对各学习团队进行评比,对前两名进行表扬,并给予量化加分。对后两名给予黄牌警告,并由组长代表本组在班内做出300字说明。

6、凡个人因违纪被学校量化扣分者,将按其扣分的2倍记入个人班级量化考核扣分。同时对该项班级管理负责人按管理失责扣其量化分1分。即若学校每扣1分,班级将扣直接责任人2分,同时扣该项班级管理负责人1分。

一、 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不及时请假按旷课论。

2、上课讲话、不听讲、搞小动、借东西作一次扣2分。

3、课桌上堆放过多书本一次扣1分。书桌上的书、本、文具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

4、上课打瞌睡、睡觉一次扣1分,上课喝水、在班级里吃小食品,上课吃东西一次扣2分。

5、课间、中午在班级、走廊大声说话、追逐、打闹,课上下地随意走动一次扣5分。

二、学习:

1、作业不按时完成扣5分。作业字迹潦草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扣1分。

2、作业少写、或作业本落在家里均按没有完成作业处理扣5分。

3、抄袭他人作业或抄袭作文书,抄袭者扣20分,被抄袭者扣10分。

4、每次考试倒数5名依次扣5至1分。

三、卫生:

1、教室卫生清扫不彻底,当天值日生每人扣1分,组长扣2分。

2、值日生不按学校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和脏水扣10分,乱扔扣10分。

3、值日生不按值日要求完成值日工作,组员扣2分,组长扣4分。

4、座位周围有纸屑等杂物者每次扣2分。

5、手、脸、脖子脏,头发、指甲长一次扣1分。佩戴首饰每次扣10分。

6、书桌堂里有垃圾、纸屑等杂物每次扣2分。

四、间操

1、迟到、旷操、早退、说话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一人次扣1。

2、队列不整齐,一次扣1分,纪律不好,一次扣1分 。(扣体委)

3、节拍不准确,动作不到位,一次扣1分,不服从指挥每次扣1分。

4、无故不到一次扣5分,一周内出现两次不到者加倍扣分。

五、行为规范:

1、打架斗殴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一次扣100分。

2、赌博一次扣100分。抽烟酗酒一次扣5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响班级秩序一次扣5分。

4、讲话粗俗、低级下流、骂人,一次扣2分。

5、上学仪表不合格,不穿校服1分。

6、不接受老师、班级干部批评,与教师、班级干部顶嘴一次扣20分。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每次扣20分。

8、学校值周扣分,班级按其2倍扣分。

六、加分

1、作业得到表扬每次加10分,按时完成每周作业加5分。

2、课堂上受到老师表扬每次加2分。

3、帮助同学每次加1分,帮助老师每次加2分。

4、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至1分。

5、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省市区校奖励者依次加50分、40分、30分、20分。

6、运动会等体育比赛获得学年前三名者依次加50分、40分、30分。

7、学校加分,班级按其2倍加分。

8、班干部每月加20分,多重职责加30分。

注:以后的优干,三好学生,和学校各种评比以此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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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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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我校实际从严治校和人文治校相结合的原则,为了整顿校风,净化育人环境,早日建成市级标准性高中,特制定本条例。

细 则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通过几次帮助,仍不悔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三条至第十一条处分范围的学生,由所在年级组组长发给“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并扣其操行分和其所在班级的量化分。

第二条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调查取证,分管领导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德育处备案,分管领导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第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三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上早、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十三节计、一周按七天计。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一周,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四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案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五条 对喝酒、抽烟、进网吧、携带电子产品进校园等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喝酒,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喝酒,还引诱、招待他人喝酒,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喝酒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5、校内发现私自携带电子产品(手机、mp3等),给予警告处分。并没收其所带物品不予退还。

6、对违反纪律吸烟、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项执行。

第六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如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轻伤、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要加重处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中上等),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8、凡是经过公安部门处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七条 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价值在10元以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4、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处分。

第八条 对赌博学生的处分

1、参与赌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九条 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铁床、门窗、门搭扣和锁、墙上的张贴物、书包、杂志、花草树木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七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

第十条 对违反中学生民族团结行为规范学生的处分

1.进清真寺,参与各种宗教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穿戴宗教色彩服饰,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宗教色彩和不良政治倾向的信息及音像制品的学生,一律勒令退学。

第十一条 凡同时犯有上例两项以上错误或侮辱女生,在校内、食堂、寝室和其它场所顶撞、威胁、侮辱管理人员者,按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等处分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除应受的处分外,要加重处分。

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勒令退学。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均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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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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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午休学生须知:

(1)各年级午休学生统一在指定地点进餐。

(2)进餐完毕,在原地休息或上洗手间,禁止户外玩耍和剧烈运动。

(3)中午12:15分在午休老师的带领下列队到达午休室。不早到,不迟到,不提前离开。

(4)当日不参加午休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准假条交给午休老师。禁止擅自活动或擅自离校。

(5)遵守午休纪律:禁止携带零食及饮品等进入午休室,不丢垃圾,禁止说话,打闹和嬉戏,做到安静入睡。

(6)午休前尽量上厕所,午休中途入厕,一定慢步行走,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7)午休完毕时,每位同学必须整理好床铺,叠好被子,保持地面清洁,才能有序离开。

2、午休管理教师职责:

(1)午休教师每天中午务必与班主任教师在指定地点做好交接于12:15分准时到达午休室。

(2)按照年级午休学生名单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对于缺席学生,查明原因并及时联系班主任,确保安全。

(3)午休期间尽心尽责组织并督促学生安静入睡,全程关注特殊学生。对于影响午休秩序的学生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告知班主任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

3、班主任教师职责:

(1)详细登记班级午休名单(含:班级、姓名、性别、家庭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

(2)班主任教师必须做好与午休管理教师的交接工作。

(3)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留下午休学生利用午休时间处理班级事务或其他事情。对于当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午休的学生一定了解情况,填写准假条并督促学生转交午休管理教师。

(4)班主任教师有责任协助午休管理教师及时批评教育破坏午休纪律的学生。

4、级组长职责:

(1)级组长汇总各班午休名单,一式3份,(一份自留、一份上报学生处,一份张贴于级组所在的午休房。)如学期中名单有所变更,要及时在各午休房的名单登记表处进行变更。

(2)级组长每月收齐午休考勤记录表上交大队部。

5、级组长职责:

(1)值班期间检查各午休房午休管理教师到位情况、学生纪律、学生到位情况,每周值周总结反馈检查结果。

(2)及时协调处理午休教师和级组长反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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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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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1、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天定时检查学生宿舍,负责学生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了解学生关心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4、经常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学生生活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5、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为了维护国际本科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房、调床。

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本项目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来访人员需经管理老师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分配给学生个人使用的房间内一切固定物品,请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用或借给他人使用。离校时须退还家具、房间门和柜门钥匙,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施损坏者需加倍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

5、节约水电,管理制度《本科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随手关灯,严禁私自安装、接并电线和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将垃圾堆放在室内。被褥、书籍、用具要摆放整齐,墙壁上不准乱写、乱画和张贴各类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

7、严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上7:15前离开宿舍,晚上22: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宿学生提前请假并得到家长认可。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严禁在宿舍抽烟。严禁学生在楼道或宿舍内使用明火点火、烧纸、做饭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弹拉乐器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0、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离开宿舍关窗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

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项:

1、宿舍楼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灯后,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开音响、打电脑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

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

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传单等;

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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