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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见书【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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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违约责任

范文类型:意向书,全文共 2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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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

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甲方”),一家依照_________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乙方”),一家依照_________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

2.乙方拥有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份;

3.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所有、部分)股份。

因此,双方表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对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期限

除非由双方书面同意延长本意向书的期限,本意向书及其内容和条件将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年]内有效。

二、主要意向

双方在该期限内的主要意向是为了确定、跟进、解决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该等正式协议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并由双方完全自行决定接受的。

三、初步协议

3.1股权转让

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3.2条规定的价格,购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目标公司的名称)(“公司”)中拥有的所有股权的百分之__________(%)。

3.2购买价格

双方初步同意,股权转让的购买价格约为___________。最终价格将根据甲方依照第3.5条作出的审慎调查的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议决定。

3.3竞业禁止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制造、销售和分销_______________,也不得从事任何与_______________竞争的活动。

3.4商标

3.5审慎调查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意向书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完整税务、财务和法律的审慎调查。乙方应该为该完整的审慎调查提供所有必要的帮助,特别是(但不仅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3.6批准

乙方应负责从有关政府机构获取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就股权转让要求的必要批准。

四、独家性

双方在此同意,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双方之间关于股权转让的谈判是独家的,且不会与任何对股权转让已经表示或可能表示兴趣的第三方联系、谈判或与该第三方达成协议。

五、保留权利

双方保留各自独立和绝对的权利,拒绝任何或全部的提议,并且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与另一方就股权转让的讨论和谈判。

六、保密

双方应接收并对本意向书以及所有在提供的当时已标明归另一方所有的或机密的信息保密,对它们的使用应仅限于有关股权转让,且未经保留信息所有权或机密信息的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公布或披露该信息。

七、实施本意向书的时间安排

7.1本意向书签署之后,双方或各方应立即采取行动,按以下时间安排实施本意向书:

(1)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成审慎调查;

(2)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进一步谈判;

(3)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4)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其他文件;

(5)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审批机构批准

7.2本意向书应该分别经双方的董事会批准。

八、最大努力

双方在此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本意向书的目标和达成有关股权转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九、索赔

无论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如何规定,若在第1条所述的期限到期时,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和具法律效力的协议来完成股权转让,或者本意向书根据第5条而终止,则本意向书将被视为终止。意向书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补偿、成本或其他费用。但第6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条款影响。

十、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各方应保存各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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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权质押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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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致   分行:

一、质押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    。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   公司的股东   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书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   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签字

法定地址

公证机关公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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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板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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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_______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始股东之一,乙方系公司职员(高级管理人员)。鉴于乙方在公司从业多年,对公司的发展贡献良多,为深化这种良性机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原持有公司股权 %,甲方已经在 年 月 日,将公司股权的 %转让给了乙方。

第二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继续服务至少至 年 月 日,再此之前不得擅自离职或将相应的股权转让他人,并承诺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员工制度和股东章程。

第三条 若乙方在上述期间出现了擅自离职或严重违纪(泄露商业秘密、侵犯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等)的行为的,经公司股东会占50%以上股权的股东表决,可以将乙方辞退或除名,甲方可以无偿收回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股权和劳动方面的补偿。

第四条 履行本协议的争议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法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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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临海市柑桔收购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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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柑桔收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年度柑桔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收购数量、保护价及时限:

甲方与乙方已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晶基地认证的位于_________镇____村共________亩柑桔基地建立购销关系。

地块

品种

种植面积

(亩)

常年产量

(千克)

收购数量

(千克)

最低保护价

(元/千克)

收购时限

合计

合同总价款(大写): ¥: 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按照临海蜜桔产品质量标准(db331082/t001.4—)执行,其中感观指标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内质等级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果实大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

2、包装标准:交售时,果品需用箩筐或塑料箱盛装,防止果品损伤。

三、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告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采摘交货。(收购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交货时,乙方的果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果品,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收购地点:

收购地点设在甲方场地及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甲方在通知乙方时,须明示收购地点。

五、收购价格: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约定的最低保护价的,以最低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面定。

六、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每____天结算一次。

七、生产要求: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果园管理档案(附1),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果园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附2)进行果园管理,并完整地在管理档案中记录。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生产资料必须到经甲方认定的供应点购买。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予以除名,并取消当年的盈余返还。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或者提交__________调解 。

(二)甲乙双方不能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就质量争议、收购价格、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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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收购意向书材料

范文类型:意向书,材料案例,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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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合作协议

甲方: 广州市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址: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合作经营位于广州市白云区__镇____路__号的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之事达成协议,对于本协议的条款及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营项目情况

1、合营项目名称: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黄启政先生为甲乙双方合营前__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唯一所有人。

2、合营项目经营状况

1)现有设备:__公司现有生产设备价值100万元,详见本协议附件一《__公司现有生产设备清单》。

2)现有场地:__公司生产经营场地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厂房1-4层,面积共6500m2;员工宿舍面积1000m2;另有空地1块,面积m2,__公司有自主使用权。以上场地均为租赁,__公司与发租方(单位名称)签订了合法的租赁合同,租期至年 月日止。

3)主营营业收入:__公司目前每月主营营业收入为70万元,扣除生产开支、税金等成本后,每月净利润为10-15万元。

4)非营业收入:__公司目前的非营业收入包括:

①2-4层厂房转租租金:每层1200m2,每平方租金8元/月,每月租金合计36000元; ②2-4层物业管理费:每月5000元;

③2-4层蒸汽使用费:每月60000元,单价200元/m3;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④电费收入:__公司向供电所交电费的单价为1元/度,向2-4层承租方收取电费的单价为1.3元/度,__公司可赚取承租方电费差价0.3元/度。

5)营运成本

①建筑物租金:1-4层厂房(面积6500m2)、宿舍(面积1000m2),每月租金合计520_元; ②空地租金:每月20_元;

③厂房管理费:每月6000元;

④水、电费:水费4.7元/吨、电费1元/度,按实际用量缴交。

⑤人工成本:__公司现有员工约70人,工资标准:普工2500元、领班2800元、主管3000元、经理3500元,公司包食宿。

第二条 合营方式

1、甲方共出资400万元购买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90%的所有权,甲方投资后,甲方拥有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90%的股份,乙方拥有其余10%的股份。

2、甲方出资后,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派,甲方负责__公司的财务管理以及业务跟进。乙方则担任__公司的经营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开拓、正常生产,乙方对公司的人事调动和资金使用有建议权,但须经双方商量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投入资金。

2、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所占股份的比例拥有__公司的产权、债权收益和责任。

3、在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运营的决策,双方均应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如日后因经营需要而追加投资,则双方按所持股份比例相应投资。

3、乙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合营项目情况》中所述情况全部属实,并确保在合营后半年内在不计算非营业收入的情况下,每月营业额不少于70万元,每月纯利不少于15万元。

4、乙方保证__公司的设备、资质证照在合营后能正常通过工商、税务、消防、环保等管理部门的年检年审,并保证__公司在合营期间能正常生产、经营。

5、乙方应在双方合营后积极配合办理__公司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手续。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10万元定金,定金交付后即视同甲、乙双方正式启动合作经营事项。

2、定金交付后,甲方双方开始共同清点__公司资产,清点内容既包括场地、建筑、设备、资金等有形资产,也包括现有业务来源、经营情况、信誉口碑等无形资产。如清点结果与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10万元定金,并保留向乙方索偿的权利。

3、资产清点完毕且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甲方在10天内向乙方支付290万元股权购买费用,余下的100万元股份购买费用,甲方在6个月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履约自己的承诺、保证和义务,甲方有权选择放弃双方合作经营或延期支付股份购买金,并保留向乙方索偿的权利。

5、如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第3点如期支付款项,乙方保留向甲方索偿的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待甲方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及加盖指模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会议记录》、《备忘录》、《补充协议》等书面记录,以上书面记录经双方签署后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说明,与本协议同时有效。补充说明文件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时,以生效日期在后的条款为准。

甲方:广州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盖公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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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______公司增资股权购买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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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公司增资股权购买协议

目   录

1.   定义

2.   股份的认购和交割

2.1  认购数额

2.2  购买价格

2.3  交割

2.4  交割义务

3.   股权出让人的陈述和保证

3.1  组织和良好形象

3.2  授权,无抵触、冲突和违背

3.3  股本构成

3.4  财务报表

3.5  财产权

3.6  税务

3.7  无重大不利变化

3.8  遵守法律规定和政府授权

3.9  诉讼、裁决

3.10 不存在某些变化和事件

3.11 合同,无违约

3.12 保险

3.13 劳动关系,履约

3.14 知识产权

3.15 披露

4.   股权认购人的陈述和保证

4.1  组织和良好形象

4.2  授权、无冲突

4.3  诉讼

5.   交割日前股权出让人承诺

5.1  准入和调查

5.2  股权出让人经营

6.   交割日前股权认购人承诺

6.1  政府部门批准

7.   股权认购人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

7.1  陈述的准确性

7.2  股权出让人履约

7.3  不违反有关法律、裁决

8.   股权出让人履行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

8.1  陈述的准确性

8.2  股权认购人履约

8.3  同意

8.4  无禁令

9.   终止

10.  赔偿、补偿

10.1 股权出让人赔偿

10.2 股权认购人的赔偿

10.3 时限

10.4 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的数额

10.5 股权认购人承担责任的数额

11.  总则

11.1 支出

11.2 机密

11.3 通知

11.4 争议的解决

11.5 完整协议及其修改

11.6 权利转让

11.7 部分有效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认购人”)与住所地在北京的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出让人”)于XX年12月     日签订此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概述

股权出让人与股权认购人就股权出让人正在发行的外资股股份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股份”)经协商一致缔结本协议。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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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司法局2024年法制调研工作安排意见_司法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意见,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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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6年法制调研工作安排意见

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调研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坚持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将XX年法制调研工作作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机构及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局党组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实,要明确领导分管,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工作环境,加大基层调研工作力度,注重对法制调研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调研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作依法行政的表率,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二、参与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

各科室处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制工作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市乡(镇、办事处)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提供合法、可行、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工作,协助有关业务部门把好关,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调研工作

各科室处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调研工作,做到有安排部署,有检查评比。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考察,科学分析,总结出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的工作方法,写出有针对性、实效性、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真实地反映民情民意的调研文章。局党组领导班子每人完成1篇,局机关各科室处所每人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各基层所工作人员至少完成2篇调研文章(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高质保量地完成这项任务,局机关在6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司法所在6月20日以前上报1篇,11月20日以前上报1篇。局办公室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印有特色司法调研的内部刊物,选登质量较高、有推广价值的调研文章,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推动法制调研工作不断上新台阶。法制调研工作在XX年将列入个人及科室年终考核依据,凡未完成的,一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将设立法制调研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是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模范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追究制等,严格遵守依法行政的各项程序和规则,严格依法办事,对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认真进行申诉处理和应诉。复议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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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范本_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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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与包括乙方在内的当事人于20xx年12月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乙方通过受让甲方的股权成为了广州市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股东。为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在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下称“上市”)之日起,乙方应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锁定/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 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仍在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任职且仍为公司股东,则乙方的如下自愿承诺立即生效:乙方须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继续服务不少于个月;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

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形,乙方应在以下情形发生之日(下称“发生日”)起的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现金作为补偿:

(1) 乙方因不胜任岗位工作,经公司【2】次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2) 乙方未经公司书面同意而擅自离职;

(3) 乙方因触犯法律而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因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解雇;

3. 前条所述的现金补偿计算方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 (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上市后已服务月数)/(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4】) *发生日前十个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盘价*乙方所持公司股票数(注:“承诺上市后的服务月数”及“上市后已服务月数”均按非自然月计算;超过15天算1个月,15天以下为未满1个月)

4. 在公司上市前:如乙方因执行公司职务负伤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权利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持有;如乙方因执行公司职务而死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乙方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持有;如乙方非因执行公司职务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则按乙方应以初始受让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利息作价,将其所持公司给股份转让或过户甲方,乙方的监护人或继承人须协助完成转让或过户手续。

5.本补充协议构成《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的未尽事宜适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

6.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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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股权分红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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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在仓储行业的优秀工作业绩,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干股:指 (公司)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2. 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____________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_____________分配给乙方。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无条件将乙方可得分红全额支付给乙方。

2.4 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2.5 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__________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6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当年的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月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当年乙方工作的月份为当年最终分红利润。

2.7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 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3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4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 协议期限:

4.1 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

4.2 协议到期终止后,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干股分红协议。

5. 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6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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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本草种植收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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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立约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籽,由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注:乙方收到籽种之日起付给甲方籽种款总数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追款交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

萝卜条收购分四个等级,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5%.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5 .00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 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0--35公分,价格3 .50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 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25--30公分,价格2 .50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 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泥土、无杂质,长度在15--25公分,价格1 .50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

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

一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4 .00元/千克。

二级规格要求: 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3 .00元/千克。

三级规格要求: 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1.50元/千克。

七、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收购萝卜条、丝,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做质量评定工作.按甲方提供的样品等级收购.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指导.

九、收购时限(按双方签订的时限) ,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结算单位为乙方.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时期:(为合同签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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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法人,全文共 2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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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1.1、转让标的及其范围包括:

1.1.1、甲方在按照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所约定的应缴数额和出资期限足额、按时缴纳其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出资款后所占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及相应股东权利。

1.1.2、前款中甲方对转让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应为包含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股东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完整股东权,该权利未受到任何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不当限制。

1.1.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交割日(指股权转让后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目标公司的损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除乙方明确表示承接的),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后目标公司的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但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之债务、或有负债、潜在亏损、责任和义务则均由甲方承担。

1.1.4、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乙方获得全部100%股份期间,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

1.1.5、甲、乙双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1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2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3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1.2、转让价格

1.2.1、甲、乙双方确认,根据本条所计算出来的股权转让价款,是乙方为获得目标公司100%股份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乙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1.2.2、根据乙方所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在确认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股东实缴资本一致,资本真实、充实;

(2)甲方已及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存续期间未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依据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计算。即乙方共需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款,根据受让比例的不同,乙方1需支付万元人民币,乙方2需支付万元人民币,乙方3需支付万元人民币。

1.2.3、甲方负责按照转让价款全额向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1.2.4、甲、乙双方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时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如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第二条转让流程及转让款的支付办法

2.1、乙方委托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对目标公司及甲方的持股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在乙方的调查期间,甲方应全面配合,并应向乙方及其受托中介机构全面披露有关目标公司和转让股权的信息。

2.2、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且乙方确认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2.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转让款开立专项账户,并委托银行进行第三方监管(监管银行由乙方指定)。

2.4、专项账户开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各自的转让款数额向专项账户汇入全部款项,即乙方1汇入万元人民币,乙方2汇入万元人民币,乙方3汇入万元人民币。

2.5、甲方在乙方全额汇款至专项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甲方至少应在此期限内就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

2.6、乙方在目标公司申请公司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并下发《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的次日,将专项账户中的资金解付至甲方。甲方对收取款项应全额向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7、若甲方未能在前述第 2.5款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材料或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专项账户中的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甲方的保证和责任

3.1、甲方保证本协议前述部分对目标公司及其持股情况的描述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甲方保证没有隐瞒任何影响本协议交易条件的重大事项。

3.2、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获得目标公司100%股权期间,转让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者权利限制。

3.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后不再同任何第三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进行谈判或签订任何文件。

3.4、乙方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以取得工商变更登记的《核准通知书》为准)之前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潜在风险、或有债务、欠缴税款,纠纷以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全部由甲

方承担(除乙方明确表示承继的)。在签署本协议书后,甲方保证不再利用目标公司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但双方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3.5、甲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和责任

4.1、乙方承诺完全、充分、及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2、乙方保证积极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4.3、乙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和相关事项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以及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可以为评估和推进本交易项目而向其管理层、合作伙伴或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但前提是被披露方需对披露方承诺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其他

6.1、本协议书仅为甲、乙双方有关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双方还可就其中的具体问题另行约定,另行约定可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但不得与本协议书的内容相违背。

6.2、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

6.4、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利益遭受损失的,无过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5、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6、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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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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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转让方、受让方及目标公司,以下各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营业务为。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2.受让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受让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拓展其务板块。

3.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的出资额)及该等股权所代表的一切权益。

4.转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已经有权一方豁免后,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权。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前述标的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一.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内另行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权益”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有关的权利和利益。

“财务报表”指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提供给受让方的关于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担保权益”指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第三方权益。

“工商主管部门”指有权主管公司登记、注册事宜的中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关联方”就任何主体而言,指(i)若其为自然人,指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姊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及其配偶以及为该等人士或其前述关联人士而设立并存续的信托,或该等人士及其前述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主体;(ii)若其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或其他形式的实体,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该主体的任何一方,或该主体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或者与该主体共同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一方。“控制”指:(i)某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主体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本权益,无论通过拥有证券,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行使;或(ii)拥有任命管理层、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iii)通过合约安排或其他方式,能够控制该另一主体的管理或决策。

“交易”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交易。

“交割”

指本协议第3.2条先决条件均满足或未满足的条件已相应地被受让方或转让方豁免,标的股权全部无瑕疵地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一个公历日。

“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授权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任何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该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重大不利影响”指单独或者累积对目标公司的资产、业务、运营、财务或其他状况作为一整体已经造成或合理预期将会造成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损失或价值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其它负面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变化。但若此等损失或负面影响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则不应被视为本协议项下所述的重大不利影响,包括:(i)整体经济的变化、行业或市场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此等变化是普适性的,还是仅针对公司运营所处的区域而言;(ii)中国法律或管制政策的变化;(iii)政治环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武装敌对行动和恐怖主义行动)。

“主体”指自然人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企业、合资企业、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或组织。

“主营业务”指目标公司根据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所授予的合法资质所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因本交易而修订的目标公司章程及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政府颁布法律及政策等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一.2 解释

本协议中提及某一条或某一款时,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该提及应为本协议的一条或一款。

第二条 交易

二.1 股权转让

根据协议条款约定之条件,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转让,且受让方应当从转让方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权益。

该等权益和权属应当免于任何和所有权利负担,亦不受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制约或限制。

二.2 股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

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100%股权总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作价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即,目标公司万元的出资额,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各方同意,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该等股权的出资义务。

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以下简称“转让对价”):

(a) 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首期支付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b) 自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提交至工商主管部门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的20%作为第二期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c) 自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3 股权转让交割

(a)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积极准备及敦促目标公司准备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所需资料,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首期支付款后五个营业日内向工商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转让方应当积极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b)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为交割日,且本协议第3.2条规定的所有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应得到满足是股权转让交割的前提(根据第3.2条经有权豁免有关条件的一方书面豁免的除外),交割应以转让方、受让方约定的方式进行。

(c)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向转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适当按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支付了截至交割日应当支付的转让对价的证明文件。

(d)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下述文件:

(i)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决议批准事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所述交易而修订目标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授权签署、交付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

(ii)目标公司于股东会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章程修订决议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向受让方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含有转让方已实缴注册资本的信息);

(iii) 能够证明交易相关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董事及监事变更等事宜均已完成的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复印件。

第三条 先决条件

三.1 受让方付款的先决条件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对价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3.1(a)项至3.1(g)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受让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并对尽职调查表示满意。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尽力配合受让方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客户会面、提供相关合同、以及目标公司的法律文件和财务资料等,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已经以书面形式向受让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了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信息。

(b)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当收回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收、其他应收款项,并清偿其与关联方之间的如附录一所列的应付、其他应付款项,并向受让方出具令受让方满意的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非经目标公司审议通过,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不会促使目标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而损害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营业日内,目标公司应当制定并审议通过令受让方满意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依照该等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关联交易。

(d) 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对本交易及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e) 除转让方外,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关书面文件。

(f)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目标公司】之股东协议》。

(g)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三.2 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转让方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前提是,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除非经转让方书面豁免,以下第(a)项至(d)项所列条件已经达成:

(a) 受让方(内部有效审议程序)对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的同意均已取得。

(b) 受让方已按照本协议第2.2条约定支付当期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c)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制定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则、命令或通知;受让方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不能履行。

(d) 本协议第五条中受让方作出的全部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在本协议签署日是真实的、正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正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

除非经受让方书面豁免,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转让方应承诺以下第(a)项至(e)项所述条件已经达成或得到满足:

(a) 转让方在本协议第四条作出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并在交割日同样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的、准确的,如同在交割日作出的一样(但若此等陈述及保证已指明其针对的是某一特定日期,则其应被视为仅就该日期之情形而作出且于该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的,而非于本协议签署日和交割日而作出)。

(b) 目标公司已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受让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

(c)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

(d) 中国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未发布或执行禁止进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命令或通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者其他法律程序或未决事项禁止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导致本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e) 目标公司未发生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除另有指定时间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连带地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向受让方作出如下各项陈述并保证:

四.1 转让方的资格、合法权益

(a) 转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权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b) 于交割日,转让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整的、排他的、合法有效的、可依法处置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担保权益的约束。

四.2 不违反

(a) 签署、提交或履行有关交易文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或遵守有关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会: (i)导致或构成对以转让方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协议的条款、条件或规定的违约;或(ii)违反适用于转让方或其任何资产的批准文件。

(b) 就转让方合理所知,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四.3 同意

(a)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转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转让方取得,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除转让方以外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目标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有效决议。

(b) 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配合提供工商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有义务及时予以获得并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4 资格、公司股权

(a) 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c) 目标公司不存在已出资的注册资本非法撤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返还的情况。

(d)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应当缴纳的出资均已缴足,其已缴纳的注册资本完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5 授权、协议有效性

转让方、目标公司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有关交易文件项下责任或义务。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目标公司正式签署后,按照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转让方、目标公司强制执行。

四.6 监管机构的批准及执照

目标公司就其设立、有效存续以及经营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的所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已经取得,程序合法合规,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及作用,而且该等证照、同意及其它许可及批准即使有效期即将届满,目标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续期或重新换证的手续。

四.7 财务资料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

四.8 中止营业

目标公司未有发生中止营业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其业务或资产未被相关机构接管或托管。

四.9 税费

目标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无未缴、欠缴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且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10 雇员

(a) 目标公司已和全体雇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b)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违反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形。

(c) 就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所知,没有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威胁要对目标公司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威胁要就任何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对目标公司提出,涉及因该雇员或其他人员或者以前被聘用的雇员或其他人员被目标公司雇用或聘用而造成或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未支付的薪金、加班费、遣散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款项、假期或任何其它事项的索赔,而且没有尚未解决的此类索赔。

四.11 业务合同

目标公司正在执行的所有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主营业务合同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合法有效,且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合理预期将对于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纠纷。

四.12 负债

除已于财务报表记载的以外,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借款或债务。

四.13 诉讼

除本协议附录二已披露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涉及其他的未决的或据转让方合理所知威胁要提起的,合理预计将会对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民事、刑事、仲裁或行政程序。

四.14 知识产权

对于目标公司经营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起的可能给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争议、权利请求,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或限制。

四.15 其他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导致受让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其他重大不利因素。

第五条 受让方的陈述和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五.1 资格与性质

受让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订有关交易文件并根据有关交易文件承担法律义务。

五.2 授权、协议有效性

受让方具有合法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和提交有关交易文件,并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交易文件经转让方和受让方适当签署,构成对受让方的合法、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

五.3 不违反

就受让方合理所知,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有关交易文件与其适用的所有法律、以其为一方的或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任何法院判决、任何仲裁机关的裁决、任何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无违反或抵触。

五.4 资金和能力保证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受让方用于支付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5 同意

不存在任何如不取得,本协议项下交易就无法进行的需第三方向受让方作出的同意,或该等同意已由受让方取得。

第六条 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除非征得受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a) 引入其他投资者或被收购、兼并,或主动申请破产或解散公司;

(b) 转让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资产;

(c) 为任何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提供担保;

(d) 签署、变更、解除任何金额超过50万元的与公司经营性活动无关的合同;

(e) 进行任何利润分配;

(f) 就上述任何一项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

第七条 税务、成本及费用

七.1 税收责任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转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由转让方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法律,因进行本协议所述交易产生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等),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2 成本和费用

转让方、受让方应各自承担其已支出或即将支出的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尽职调查及准备、谈判和制作所有文件的费用,包括聘请外部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业顾问的费用,以及谈判、准备本协议和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保密

八.1 保密义务

各方应当尽所有合理之努力,并采取所有必要之措施,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并且确保其各自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及其他人士对下列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等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

(a) 本协议的条款以及条件,包括本协议的存在本身;

(b) 与本协议相关的谈判;

(c)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或以后已经取得或可取得的,关于目标公司的客户、经营、资产或主营业务等方面信息。

八.2 保密义务的例外

第8.1条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a)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关联方披露;

(b) 为了评估或执行本协议的合理相关目的,而向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当事人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专业顾问披露;

(c) 根据适用法律、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的任何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判令或规定要求披露,但披露程度仅限于强制披露的范围且应事先通知其他方;

(d) 已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非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的规定而成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赔偿

九.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则应赔偿其他各方因此而遭受或招致的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损害赔偿和开支(以下统称“损失”)。

九.2 受让方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若受让方逾期支付各期股权转让款超过四十五个营业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 股权交割前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b) 股权交割后受让方逾期支付的,受让方除应当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恢复原状)外,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可在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该等违约金。

本协议因上述情形终止的,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应将其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扣除受让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

九.3 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中的(b)、(c)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应当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因转让方未如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受让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转让方逾期四十五个营业日仍未履行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4 因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进行交割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九.5 本协议因第9.3条、第9.4条约定情形或转让方其他违约行为而致使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十个营业日内,转让方还应向受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应按照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6 违约的一方按照本协议第9.2条、第9.3条、第9.5条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本协议第9.1条的约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 协议的解除

十.1 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协议生效后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出现以下情形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协议解除、依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或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a) 转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转让方、受让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除非因不可抗力导致通信困难,否则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相关证明。

(c) 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误导之情形,导致本协议目的落空、无法履行的;或,经另一方催告、通知后,仍不予纠正的,另一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

(d)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2 解除协议的效力

(a)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各自的义务。第八条(保密)、第九条(违约赔偿)、第十条(协议解除)、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第13.2条(通知)、第13.5条(无其他受益人)、第13.6条(可分割性)、第13.7条(并非放弃权利)、第13.9条(效力优先)除外,每一上述条款在本协议解除后应继续有效。

(b)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的,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主张的权利。

(c)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解除各方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责任不得免除。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十一.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动、罢工、法律法规变更、政府行为等。

十一.2 一方由于遭受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只要其满足以下条件,就不构成违约:(1)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直接造成的;(2)该方已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并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发生后,该方已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和目标公司,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个营业日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陈述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理由说明。

十一.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修订或终止本协议,以及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十二.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二.2 协商

转让方、受让方若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3 仲裁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争议在首次协商后三十日内不能以转让方、受让方均接受的方式解决,则争议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具有终局性。

第十三条 其他

十三.1 修改和修订

依照适用法律,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改、修订或补充须通过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的约定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2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通知和其他通讯应为书面形式,并且若亲自交付、传真(经确认)、挂号信、由特快专递发出(如邮政快递)或电子邮件寄至被通知方的下述地址(或由各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时,应视作已经发出。

转让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受让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目标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

十三.3 生效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4 文本

本协议由中文写成,共签署捌份,各方各持贰份,并向工商主管部门报送壹份,其余由目标公司留档,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5 无其他受益人

本协议无意授予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主体任何权利或救济。

十三.6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本协议签署后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因本协议签署后的立法行为而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不受影响。各方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以符合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条款订立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该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条款。

十三.7 并非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得作为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亦不得妨碍将来对该等权利或权力的行使。

十三.8 转让

未获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十三.9 效力优先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订立满足工商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或其他交易文件的,该等协议或交易文件与本协议冲突、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转让方(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签字页)

目标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附录一:

【目标公司】与关联方

应收、应付及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明细

序号交易对方款项金额(万元)

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

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附录二:

披露清单

年月日(“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

本披露清单(“本披露清单”)系根据受让方与转让方关于【目标公司】(“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之《关于【目标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出具。本披露清单就与《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述事实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做出披露。

除另有说明,本披露清单所披露的事实均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且本披露清单中提及或定义的术语含义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定义一致。本披露清单披露之事实适用于对《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所有标题和标号项下事宜进行披露。本披露清单所涉及的所有披露信息构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标题和标号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改变披露清单的解释,亦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披露的效力。

本披露清单对所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的披露不应被理解成对此等可能的违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已经存在或已经发生的提示或承认,并且本披露清单的所有内容均不构成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范广峰及其关联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义务的承认,也不构成对其利益的否认。

截至本披露清单出具之日,【目标公司】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参与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执行案件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标的额审理法院案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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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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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 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其中 实际投入资本金 ________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________%。

1.2、甲乙双方均认可是在 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甲乙丙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另注明丙方持官股,不参与投资

2.2、投资及比例

2.2.1 甲乙双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 股,乙方 ________%的股,丙方 ________% 股,另外剩余 ________% 股,作为公司发展需要,分为管理团队,员工股,前期俱乐部刚成立,剩余股份收益先进入公司账户,后期发展在分配落实下去,

2.2.2双方应于20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共同开户账户 , 公司分别向双方出具财务收据,财务另请财务公司人员打理,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双方经营 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双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双方均同意把 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2 前期负债的项目

双方均明白和认可, 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_______________

3.2.1 ________万元, ________万元, ________万元。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3.3.1 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偿还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双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双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双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 股权变更之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与双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股东不产于管理以及业务的处理,由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双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双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郴州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郴州市

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协议签署地: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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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股权质押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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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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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股权质押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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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  万元(  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权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质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息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丙方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借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借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视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其所余的全部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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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收购公司股权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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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xx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外资〔20xx〕2965号文核准了“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20xx年2月,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在卢森堡设立的“富丽达卢森堡控股公司”成功收购了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90.88%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运营良好、经济效益明显,平均每月盈利近600万美元。

目前,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ipo的首发申请,因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增强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中国证监会发行管理部门要求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顺利实现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功上市,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要求收购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投资主体由“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请示,请审批。

二○XX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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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板股权激励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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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_____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并使公司员工能够共享公司进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建立股权_____制度,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列示于下:

本股权_____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经董事长提名的公司员工,但_____董事不包括在内。

一、股权_____的载体

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_____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部_____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_____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_____对象的确定

1、_____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

2、_____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

3、_____对象应当每年确定________次,每次确定的_____对象不超过________名,所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_____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得超过________名。

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从公司离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失股权_____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_____对象如欲放弃未行权的_____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_____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_____股份的来源及数量

1、_____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向增发。

2、_____股份数量:总计为_____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_____%。

3、_____股份价格:人民币_____元/股。

4、_____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出售。

5、用于_____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四、有限合伙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合伙人认购_____股份的资金应当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资金,亦不得对其融资提供担保。

2、鉴于在本股权_____计划实施的前几年_____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小于有限合伙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而授予_____对象部分以外的股份由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持,该部分资金暂时亦由普通合伙人代垫,待后续_____对象确定后,由普通合伙人释放(转让)其获授部分的股份。

五、_____股份的行权

1、_____股份限售期过后,持有股份的_____对象可以通知有限合伙企业行权,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记载于其名下的股份,_____对象每次申请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

2、行权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行权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的第________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为上________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3、有限合伙将_____对象要求行权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后所得的资金应当在到账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配给_____对象。

六、股权_____计划的变更、中止、终止

1、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但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授予_____对象的股份。

2、公司遇到法定情形,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股权_____计划。

3、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上释放完毕时,本股权_____计划终止。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亦可向有限合伙另行增发股份用于股权_____。

七、股权_____计划的实施部门

1、本股权_____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2、本股权_____计划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

3、本计划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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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矿山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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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原则,就甲方转让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情况。

1、矿山名称: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

2、矿山实际情况,采矿权正在延续,内容以采矿许可证内容为准,办证时间以行政部门为准。

3、 该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征用完善,甲方并将相关资料原件交予乙方。

二、 转让价格及内容。

1、甲方现对该矿作价为人民币20xx万元。(矿山全部资源,矿山工作面包括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矿山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具体详见清单)。

2、甲方现将所拥有的该矿山的100%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为(大写小写) 贰仟万元整(20xx万元) 万元,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有该矿山所占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后矿山名称仍为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件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00%股权内,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四、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股款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办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之日起的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陆佰万元,在变更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矿山所需证件之日起的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20xx年10月31日前乙方付清所欠甲方股权转让款贰佰万元。

五、 产权交接方式

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 20xx年10月30日前 、地点 喀喇沁旗美林镇大头山 。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矿山必须真实可靠。

2、 甲方不再享有股权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

3、 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的变更。

4、 甲方不再参与该矿山的经营管理。

5、 甲方应将矿山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人事等所有权利移交乙方,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乙方享有法人资格。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转让的股份真实、可靠等情况要求甲方诚信告知。

2、 乙方依法享有其所占该矿山100%股份的权利、义务。

3、 乙方依法按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担经营利润及风险。

4、 乙方全权负责该矿山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不受任何股东的管理。

5、 乙方取得100%股权后,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及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即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伍佰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投资后,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该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伍佰万元。

3、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甲乙双方各自均不承担经济损失。

4、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款后,甲方必向乙方出具收条。

八、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强制退股。

1、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九、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十一、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内蒙古赤峰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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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问题简述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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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债权股权登记问题简述

商业性“债权转股权”能否出资、怎样登记的问题,目前仍有不同意见,现对其简约分析,仅供在工作中择其参考!

一、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法理依据

1、xx大报告系统提出了债权转股权的理论;

2、合同法中要约与承诺的理论。债权转股权具有合同的本质特征。债权转股权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自愿行为、是一种设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是合同更新而非合同变更。债权转股权是商事法律行为,是商事主体依据自己的意志,为追求营利,依法实施的市场交易行为。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债权转股权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依照法律和根据市场要求进行,才能达到债权转股权的根本目标。债权转股权是当事人双方利益均衡的行为;

3、《公司法》及其《登记条例》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其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 国经贸产业[1999]727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8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94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其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

8、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规定(XX年)。其第十项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就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作出规定以前,股东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经境内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实缴出资时,还必须经境内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由此可以看出,除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外,股东以其他财产出资的,只要经过法定的评估、验资程序,就可以作为股东的出资,这使得公司“债转股”的登记管理更加明确化;

9、《企业财务通则》中的规定(XX年)。其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列示的上述规定可能不够全面,目的是为了方便同仁进一步学习研究、工作参考使用。

上述政策及法律、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从各个方面对债权转为股权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虽然主要是政策性债转股的规定,但是有些也同时包含了商业性债转股的规定,并对商业性债转股有参照的法律效力。

二、关于债权转转股权的常见种类

1、根据是否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可分为政府债权转股权和非政府债权转股权;

2、根据是否属于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可分为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

3、根据是否属于存量资产还是增量资产(金),可分为存量资产债权转股权和增量资产转股权;

4、根据是属于可转换债权还是资本公积,可分为可转换债权转股权和资本公积转股权;

5、根据企业登记过程的不同情形,可分为设立时的债权转股权、经营中(购销往来款,仅指直接负债)的债权转股权和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股权;

偶做上述分类,未必正确或者合理。仅是给一个多思考的角度而已。

另外,还可作其它情形的分类。

三、关于债权转股股的登记观点

由于政策性债权转股权有相对具体的规定,在登记中有比较相对明确的操作要求,所以对此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可以依法进行登记无异。

现在主要是商业性债权(包括存量资产债权、其他业务往来款债权、破产重整债权)能否转股权的问题?如果能够转怎样登记的问题?

目前,公司登记机关对商业性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持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可以依法予以登记,因为现行《公司法》对债权转股股这一出资形式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作出明确的禁止或限制,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债权可以转作股权。根据对私权利“非禁即准”的原则,就应当进行登记;二是有的公司登记机关规定不能登记,认为现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债权转股权这一出资形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对股东出资形式的界定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公司法》仅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进行了说明。根据对公权力“非法定则禁止” 的原则,不能进行登记。

当前,有些省结合登记实践和融资实际,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明确了可以进行债权转股权,但是有些还没有作出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股权出资登记的具体规定。 由此可见,作为公司登记管理基本依据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债转股、股出资”这种投资形式没有作出限制。

偶认为,不能因为债权转股权这一股权形成的特殊性,就否认其作为出资方式。债权转股权是意定行为,股权出资登记是申请行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并没有把这个权利仅授权工商一家,而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且工商部门和有关部门已经就有关情形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且债权转股权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已经成熟,上述所列示的法理依据,均有较为具体的规定。

总上,股权虽然不同于债权,但二者同属财产权,属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是可以评估作价,同时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股权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债权完全可以经过评估后作价投资于公司,成为公司股权。

商业性债转股,一般仅指存量资产的债转股,并且双方合意一般都存在折股比例,最大比例为1:1,而债多股多是相对的。在现实生活中,债转股的方式已经被司法普遍认可,且债转股不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而是才登记对抗主义!债权人以其对债务人享有的某项债权转为对债务人新的投资,即增加了股本和股东人数,从而增加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在总量上的确是增加了债务人的注册资本,但是在会计的损益处理上,可以根据约定折股比例,以便减缓在无人注册资本的增幅。

上述明示的系列法理依据,对债权转股权这种出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就应该进行登记。

四、关于债权转股股的务实操作

工商机关如何对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即申请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其中的关键点无非涉及股东的变更登记及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因此,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全面审查登记申请的材料是否齐全和有效的同时,应着重把握和审查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各自的股东会决议。重点审查决议内容是否明确公司股东同意以债权转股权作为投资;二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股权的协议或者合同。重点审查协议或者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三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评估报告。重点审查资产评估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所出具,以及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依据、折股比例、评估结论;四是存量资产或者破产重整资产的验资报告。重点审查验资报告是否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内容是否反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涉及评估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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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资产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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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甲方因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问题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维持,因此甲方出让公司30%股权给予乙方作为继续经营管理条件。有鉴于,甲方与乙方原于        年        月        日签订得《股权转让协议》,现因种种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产分配

1、资产由固定资产和资金组成,分为前期投入和后期投入,以《股权转让协议》为时间界限,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前得资产为前期投入,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以后产生得资产为后期投入。

2、现有资产包括:

①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家具、电器、办公用品等;

②资金资产:房屋押金、银行账户资金。

3、根据附件《股权转让协议》第一项第4条款,乙方不参与甲方前期投入资产分配,因此前期投入得固定资产与资金归甲方所有,后期个人投入得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附件: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资产清单)

二.责任分配

1、乙方继续经营而后所支出得每一项费用并未与甲方(其他股权持有人)商议,也未经甲方同意。实属个人自愿行为,因此甲方无任何责任。

2、因双方经营不当、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公司倒闭,在解除合作关系之前已经产生得一切费用,双方均有责任按持股比例分摊。

三.赔付分配

1、公司倒闭所产生得学员赔付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继续经营期间所产生得员工工资和其他不明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

1、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本着公平合理得原则,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协商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共3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附件:

1、北京西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北京西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前期、后期投入固定资产清单》

3、《免责说明》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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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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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甲方):1、金某某,女,汉族,公民身份证号:x.户籍地:吉林省佳万斯市x区x小区x组x号。

转让方(乙方):2、王某某,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x,户籍地:吉林省佳万斯市x区x小区x组x号。

转让方(丙方):北京x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20x11400175x),住所地:北京市x区x镇x区x路x号,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董事长。

二、受让方(丁方):王x,公民身份证号:x。

股权转让前提:

1、北京x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甲乙丙三方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甲方占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乙方占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丙方占有目标公司的30%股权.

2、甲乙丙三方已经通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丙方股东会决议,各方放弃各自的股权优先受让权,一致同意对外向丁方转让股权;

3、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4、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5.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6、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均同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和受让。丙方承诺其对外转让的股权已经经其股东会决议并取得认可和完全同意。

6、股权转让方承诺现经营用房已经由股权转让人征得房屋出租人及相关各方的同意,股权受让人可以按照原承租房屋协议履行,继续经营目标公司相关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租赁合同面积、租金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

鉴于上述前提,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主体基本情况:(见上列陈述)

第二条、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坐落在北京市x区x镇x路x号x幢,企业注册登记号为:x,证照编号:.企业标识:x0210005x,税务登记号为国地税沪字 x号。餐饮服务许可证:京餐证字第x。北京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京公特嘉字第 0x号。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x)经字第904030x号。

2、目标公司财产详见资产负债表及转让方所列财产等清单。

3、法定代表人:金某某,女,执行董事。

第三条、转让标的以及价款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0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00%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股权转让后,甲方占目标公司的0%股权,丁方占目标公司95%的股权。

2、转让四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转让的股权为目标公司95%的股权,议定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960万元(玖佰陆拾万元整)。甲方转让给丁方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00 万元;乙方转让给丁方00 %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876 万元;丙方转让给丁方2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x万元。

3、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均为不含税价格,股权转让时各方依法承担的所有税金,规费等均由各方各自自行承担。

4、转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原债权债务(转让方提供书面清单并书面声明)概由转让方承担。除书面申明的债务外没有其他任何债务。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目标公司也不涉及书面声明外的其他任何争议或诉讼。如目标公司涉及其它任何转让方现没有书面声明的债务及诉讼或争议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工资、报酬、劳动权益等一切的诉讼和争议),由转让方三方承担全部的连带的经济责任。同时视为转让方违约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受让方经济损失。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1、股权转让款分 3 期支付:在本协议签订日前受让方已经向转让方(由甲方代收)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元整),(此定金在尾款中折抵股权转让款)。第二期于20x年12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第三期 万元整于20x 年 8月 1 日前支付。 余款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五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1、 20x年8 月 日前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至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2、上述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应当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工作期限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股权转让款;

2、转让方有权督促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转让方负责办理有关目标公司经营所需全部批文、证照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4、转让方对涉及股权转让的全部事宜和目标公司经营的有关内容负有对外保密义务;

5、 20x年12月1日前,转让方应当将目标公司的财产清单,各类账务报表,对外负债表(包括但不限于以券、票等形式的对外负债),经营用全部执照、批文,经营用场地四至界限方位图,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业主同意转让书面承诺书等经营用所需全部原件移交给受让方。如有遗漏,转让方须于股权变更登记后8个工作日内补交给受让方。

6、转让方须于20x年于12月1日前向受让方移交目标公司经营用房、及本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物品和证照。

7、自股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转让方即不再享有目标公司的任何经济权利(除甲方保留目标公司5%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8、上述款项支付及各种证照、财产等的移交按照需要分别出具相应的收据。

第七条、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方按本协议约定取得目标公司95%股权。股权登记变更完毕后,即取得目标公司95%完全排他的股权,独立开展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受让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3、受让方应当按协议约定,按时办理结束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受让方对涉及转让事宜有对外保密义务;

5、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方移交的财产、证照、资料有及时接受和妥善保管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按股权转让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转让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同意意见,本协议继续有效。如因工商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证照、批件转移登记手续而订立和本股权转让不一致合同文本,如发生争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同意以本股权转让协议条款为准且最后执行条款。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时,必须订立书面协议,否则视为不同意解除,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受让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至完全履行后终止。

2、本协议如果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无效,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事宜办理完毕后,受让方按规定刻制目标公司所需要的印鉴,并由受让方保管和承担责任。目标公司原印按照申请遗失办理重新刻制手续,但可仍由转让方保管并承担责任,以便有关部门办理印鉴以旧换新手续之用。

4、为保证履行本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财产作为双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财产,双方同意此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5、本协议一式五份,转让方执三份,受让方持二份,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执行。如办理工商登记,公安特种经营证照等转移手续所需文本另行签订。

立协议人: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订日期:20x/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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