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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字读书笔记7篇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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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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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但是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杯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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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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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崔露予,今年暑假哥哥给我介绍了一本书《小屁孩日记》,这可是一套令人看了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书,主人公格雷是个机灵、自恋、胆小又懒散、又爱出风头的男孩,他特别的搞笑,他在老妈的要求下写日记。

可其实他是幻想着自己成名后可以用笔记本来应付采访他的记者;他喜欢玩电子游戏机,爸爸要让他多出去活动,把他赶出家,结果他跑到朋友家里去继续打游戏,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用别人家的喷水器弄湿衣服,装成出了一身大汗的样子;他特意在分班的时候装成不会念书,好让自己被分进基础班——这么有鬼点子的格雷在家却经常被自己的哥哥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对被爸妈保护着的弟弟曼尼也总是无可奈何。

我觉得格雷的童年生活真是太丰富多彩了,每个故事都妙趣横生,他用这种既有漫画图片又有文字的日记把自己的童年记录下来太好啊,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提升我们的写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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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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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萨拉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善良:她会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给予他们最温暖最及时的帮助;她有爱:在她住在阁楼上的一段时间里也不忘记给那只饥肠辘辘的小老鼠一点儿食物;她大方:萨拉在她最饥饿的时候得到六个面包,也不忘和其他像她一样的女孩子分享。同样,萨拉帮助别人,她也得到了回报:自从她当时了女佣后,她的朋友就无时无刻地关心她。深夜,当她伤心的时候,朋友就会递给她一张纸巾,帮她擦干泪水;当她饥饿的时候,朋友会给她一个美味可口的点心……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 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 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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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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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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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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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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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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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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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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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颇喜欢读散文,喜欢一篇篇短小的文章中去找寻自己似乎早已明白的“真理”。于是在“欣然有所得”,“自诩颇有见地”中得到一种阿Q似的自我满足。散文读了不少,可是给自己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这样一篇小文——《提醒幸福》。

幸福还需要提醒吗?它不是一种感觉吗?幸福是什么?是恋人相见时相拥而泣,是家人团聚时的觥筹交错,还是课堂上酣畅淋漓地演说……似乎都是幸福,又似乎都不是幸福。毕淑敏真的是一个走进人心的女人,她透过生活,关照人的心灵,是的,似乎从小到大我们都在接受的是一种“提醒痛苦”的教育方式。“别忘了多穿衣服”、“小心他是骗子”、“别骄傲”……一系列看似关心、关切的话语原来都在不经意间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是艰险,我们要理性地去面对,要有忧患意识。古语不是有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吗!在这样的提醒中,我们大人们、成人们忘记了告诉孩子,生活的主色调是幸福的丝丝缕缕,是由幸福的丝线编织成的流光的银河,幸福是需要被提醒的。

我们成人如此,我们的孩子也是一样。我们理所当然地站在有经验的大人的角度去关照孩子的世界,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成功的时候不要骄傲……殊不知在这样的教育中,我们的孩子和我们一样陷入了一个体验即将到来的苦难的怪圈。孩子的思维模式在同化中感受到,我取得了成功并不是终点,我要担心的是我接下来要面对的苦难。下次我能不能同样取得这次的成功呢!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与其教给孩子如何去恐惧未知的灾难,不如教给孩子如何享受幸福。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是需要提醒。幸福是一种心灵的震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锻炼。

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记住这一刻!心里就会泛起春的绿意;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我们不妨也和身边的人分享,请记住这一刻!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幸福并不与其他东西同步,它只是一种感觉。只有常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注意幸福,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幸福的快乐!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在我的教育中,我也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点亮幸福的师者,不是让孩子在学习中体会痛苦,而是让他们从小就去发现幸福、体味幸福、感受幸福,我想这样的教育才真正是让孩子受益一生的教育。因为他们将比别的孩子更能体味生活、体味人生,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珍惜、学会尊重,在人生之路上充满阳光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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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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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部小说中,紫姬(即紫上)是作者着意刻画的理想淑女形象,她气质优雅,艺压群芳,性格婉约,通情达理。深得源氏钟爱,被公认为最幸福的女人。从表面看,的确如此。自十岁便被光源氏藏于深帏的紫姬,的确得到了不少令人艳羡的柔情蜜意与锦衣玉食。紫儿应该可称是光源氏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了。她虽非光源氏的原配,但她从幼年起就与源氏相伴,由源氏亲自教养成人。因为长相酷似自己的昔日恋人藤壶更衣,紫上从十岁起便被光源氏抚养在自己家中,为此,她的一言一行其实都是光源氏教育的结果,也是光源氏意志的体现。可以说,源氏对于她的抚育有点类似于今曰十分流行的恋爱养成游戏,完全按照自己心中所向往的理想伴侣的形象来培育紫儿,而紫儿在他的精心教养下也确实在品格、仪态、才貌上超出了源氏身边的其他女子,并在源氏的正妻葵姬死后成为了源氏的嫡夫人,与源氏相伴直至终老。她看似尊荣无比,幸福美满。虽然源氏情人无数,风流成性,但始终把她放在第一位,给予她,他的其他情人从未拥有过的地位以及长久的感情,甚至在她死后了却尘缘,皈依佛门。随感:曰前拜读了曰本作家紫氏部的这部名作,读完以后感触良多。

我觉得作为一名伴侣、一位母亲、一个情人,紫儿无疑是完美的,而作为她自己,她却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她没有得到父母的怜爱,没有兄弟姐妹可以相依,没有亲生的儿女承欢膝下,她甚至没有过完她的童年就被牵扯进了一个男子的恋爱养成游戏里。可以说,她生命中唯一的慰藉,就是那名男子的爱,然而那名男子却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有太多的感情要去给,有太多的爱人需要他的安慰。可是……他难道不知道吗?在她的生命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但是,为此她却交出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全部自主权利,以别无选择代替了一切选择。紫姬在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丧失了精神自由。

她如同一只笼中之鸟,万里云天在她是永不可及对。而这种自由的丧失,不是靠皮鞭棍棒,而是靠脉脉温情来完成的,这就更加可怕,更有利于源氏对她这张白纸任意涂抹,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准则把她培养成自己所需要的人。在源氏的百般照顾、万种柔情中,在源氏的引导、启发、灌输下,紫姬已经完全丧失了自我,而代之以光源氏的成功的创造者和贵夫人的标准模特。作为统治者的正夫人,她充分体现了本阶级的伦理道德对其要求:温顺贤惠、宽容忍让、逆来顺受、惟命是从;作为一个普通女人,她溺爱纵容自己的丈夫,疼爱他的子女,可以说,她所做的一切无人能够指摘。可是,她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呢?丈夫出去寻花问柳,自己空有满腔幽怨却只能暗自落泪;独寝中夜夜烦恼无休而当着源氏的面却还要藏起泪衫,“装作和蔼可亲、毫无怨恨的样子”;当光源氏屡屡在众人面前夸她“众善皆备的完人”时,隐含在每一声赞美背后的又有多少刻骨的悲酸、多少强咽强压的哀怨!

直到生命的后期,紫姬才对自己的命运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她开始了自己微弱的反抗,她开始指责光源氏,开始打算出家了此余生。可是,她的这个愿望也没有实现便含恨辞世了,在遗憾与愤恨中,紫姬结束了自己凄凉哀怨的一生。通读全篇后不得不说的是《源氏物语》是日本贵族的写真集,女人是男人政治交易的商品。《源氏物语》亦是如此,它始终没能摆脱封建的枷锁的桎梏,女人的命运仍是悲惨的,处于供侮辱被蹂躏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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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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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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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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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万万也想不到,那只住在排水管里的塔克老鼠会在这本书里成为主角,你想知道吗?不过事情要从一只小鸟说起:

一天。一只知更鸟在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里徘徊,当它看到排水管里的塔克和亨利,似乎找到了目标,飞进了排水管里,塔克和亨利看见这只鸟突然飞进来,可吓坏了,可是这只鸟对塔克说:“请问你们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吗?”“哦,我是。”塔克和亨利一同说道“我是知更鸟约翰,是柴斯特让我来找你的!”“柴斯特,哦,你还认识蟋蟀柴斯特!”塔克几乎要惊叫起来“当然,我和多若西都认识它好几年了,哦,多若西是我太太,不过,现在大草原面临着被踏平的危险,柴斯特说你可能有办法,就让我来请你,我们走吧!”约翰说“哦不,我不走,我走了,我的这些宝物就会被对面的那些老鼠偷走,瞧,我的珍珠,我的纽扣,还有我一生的积蓄,都还会被那些黑心的老鼠偷走的,约翰!”可是亨利却把塔克所有的“胜利的果实”塞进了一个隐蔽的洞里。“不行不行,不安全!”塔克说“好了好了,我在附近弄上一些猫味,保证那些老鼠闻了就跑!”亨利说,塔克终于放心,它们出发了。

原来,约翰所说的踏平是人类要把柴斯特居住的草原铲平,盖上新的公寓,草原一旦被铲平,柴斯特等动物就会无家可归,所以柴斯特就把见过世面的塔克和亨利叫来保护草原了,在拯救草原的过程中,它们经历了许多事:遭遇到了洪水、亨利变成了家猫……但是它们没有放弃,最后,它们把大草原打扮成了约瑟夫·哈里(一个伟大的人物的父亲)的遗址,震惊了当地的市政府,同时也安全的保护住了大草原,塔克把柴斯特居住的大草原也命名为:塔克的郊外(因为是塔克想出办法来的,才拯救了草原)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坚持,就是胜利,假如柴斯特和亨利还有塔克,它们不坚持保护大草原,大草原早就成为了人们的公寓,就像我们人一样,不坚持做一件事情,那就永远都不会成功。

一个读过《塔克的郊外》的亚马逊网站读者曾经评论过:塔克在这本书里成为了主角,我不能想象,这本书里要是缺了这聪明绝顶、能言善辩的塔克老鼠会怎样。怎么样?同学们,你们也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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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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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的命运太惨了,让我们不禁为他们但忧。为什么有民族歧视?为什么犹太人的命 运如此?

这本书是经典的二战实例。一是讲二战期间,人民受到的灾难大。二是讲安妮一家,范丹 先生一家和彼得的藏匿者生活,这些人每天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天天枪弹雨林。每一次炸弹 爆炸,每个人提心吊胆的,生怕那一棵炸弹会落在这座楼上面。后来荷兰警察发现这个藏匿 处,8个犹太人全部被捕。8个犹太人就剩安妮的爸爸,在以后的日子里,安妮的爸爸大力传 扬女儿安妮的日记及其中的信息。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不能歧视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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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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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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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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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的日子有多漫长,安宁的日子又会有多久,这是托比发出的呐喊,岁月会改变人,会让人变得成熟、稳重。

橡树对于只有1。5毫米的托比来说,任何树洞都可以躲藏,可是偏偏自己从小到大的挚友背叛了托比,他无依无靠,陪着他的那片星光都为他悬起了心。

活泼、挂念父母的小托比,天真,勤快、聪明的艾丽莎,肥硕、残暴的乔。密西,正直、阳光的尼尔。阿芒,每个角色无不展示着自己的魅力。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问题,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父母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面对族人的追捕,他遇上了艾丽莎,艾丽莎想尽办法只想让托比见一眼离别多时的父母,故事由此开始……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托比的经历不仅让人打起寒颤,托比遇到了可怕的黑寡妇蜘蛛,她用尖利的爪子拍打着树枝,恨不得立刻把他拍昏过去,用吸盘把他吸进去还不容易死里逃生,想向奥尔梅西夫妇求助时,却遭到了他们的背叛,乔。密西的队伍差点就让托比成了狱中犯人……这些都让托比惊悸不已。

这漫长的日子还有多长,安宁的日子还有几天结束?日趋成熟的托比让我深有感触,他面对困难总是能迎刃而解,持之以恒,若是我,便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伤心欲绝。托比从哪一面看都是坚强的,我认为他还是个孝子,总是想救出父母。艾丽莎也散发出一股英气,如当年武丁皇帝的妻子妇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冷静对待,让托比一次次逃过灾难,艾丽莎在我看来和托比一样坚强。他们用自己的恒心、孝心、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出路,这是让我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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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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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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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季羡林散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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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大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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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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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王葆的男孩一天在河边钓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随着王葆的心意而动,但是王葆不能告诉别人它的存在。随后的日子里,王葆用它要了好多东西,最后明白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别人的所有物,然后幡然醒悟,将宝葫芦的秘密公布于众,末尾王葆猛然惊醒,才发觉他只是做了一个梦。

文中王葆因解释不清楚名贵花草的来源而向家人说谎的情节让我心痛,因为王葆以前可是从不撒谎的啊!但是他却因为和宝葫芦的约定向家人撒谎,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呢?我想是因为面子和他与宝葫芦的秘密而致的,但是他却没有想想,他骗的,全都是相信他的人,全都是不会怀疑他的人。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这点在王葆与郑小登和老大姐”讨论“河里怎么会有金鱼的时候就验证了,先前王葆因为好面子而向郑小登炫耀他从河里钓上不少鱼,但是待捕鱼能手郑小登一看,这河里怎么来的金鱼呢?便提着水桶拉着王葆找老大姐请教去了,到后头王葆实在编不下去,就不得不暂时转移话题才没有露馅,说谎话真是不好,有次我就犯过这样的错。

记得那次,我从学校回家,看着路上的小吃不禁有些眼馋,便停下脚步去买,但是转念一想,妈妈可是从来不让我乱吃东西的啊,我要是这样,她会不会说我啊?我想了想妈妈的话,又看了看路边飘香的小吃,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突然灵光一闪:我可以不告诉妈妈啊,这样她不就不会知道了更不会说我了。这般想想,我还是抬脚向小吃走去。我拿着小吃边走边吃,还时不时看看有没有疑似妈妈的身影,一看没有,也就更放心的吃了起来,一路吃到家。

回家一开门,妈妈早做好了饭,就等着我回来呢,但是我早吃过小吃了,哪还有胃口吃正餐呢?就兴致缺缺的吃了几口,就对妈妈说:”妈,我去做作业了。“妈妈狐疑的扫了我一眼,说:”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我顿时冷汗下来,不对呀,路上没见到妈妈啊,她怎么会知道呢?看了看妈妈,我硬着头皮说:”没有,怎么会呢。“妈妈也不再怀疑,应道:”哦,那你去写吧。“我坐在书桌前,满脑子都是妈妈那句”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越想越烦,也愈发觉得不跟妈妈说实话不对,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我终于决定跟妈妈说实话,我走到妈妈面前,怯怯地说:”妈,我其实在外面吃东西了。“妈妈看了我一眼,并没有我预想中的暴怒,而是摸了摸我的头,说:”以后别吃了,要记得跟妈说实话知道吗?“我点了点头,再也不说谎话了。

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你兴许还在为骗到了别人而高兴,但是你能骗到的,都是相信你的人。不要对相信的人撒谎,一切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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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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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皓皓一起翻阅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经典的绘本书,《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一个平凡的故事:爷爷想尽一切办法为孙子约瑟一次又一次修改物品(毯子——外套——背心——领带——扣子),但字里行间无不体现了那份朴素的、平凡的、深沉的、持久的爱。这种爱是实实在在的,就如同我们的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所表达的一样。在缝缝补补、裁裁剪剪当中,人类的情感在无声息地温暖地传递着。爷爷无尽的关怀和爱护,一针一线地缝入了约瑟的成长当中,乃至当有形的物件全部彻底地消失以后,留存下的记忆却是永远地挥之不去。

我在阅读此书的时候的的确确能感受到这种强烈的情感,每次当妈妈要扔掉约瑟的东西时,约瑟总是坚定而且骄傲地说:”爷爷一定有办法。“ 我也总是被他那稚嫩的语气和倔强的表情所打动,一次次地加剧,一次次地强烈。而当纽扣丢掉,约瑟慌张激动地去找爷爷,爷爷也没有办法时,我的心不禁被高高悬起,神经变得紧张起来;直到读到那个奇妙的结尾的时候,才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而被浓浓的感情所拨动的心弦竟是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书里最妙的是时不时出现在画面下端的小老鼠们:它们看似与故事毫不相干,它们也是个大家庭,它们也吃饭、睡觉、做家务、讲故事、走亲戚……这个至多仅占画面六分之一的小小世界,正是孩子们最感惊讶、最为关注之处,而同时又最易为我们所忽略。我想,这一定是此书的图文创作者专门绕开大人,为小读者设计的。

《爷爷一定有办法》真的是一本很棒的绘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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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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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到堂吉诃德这个人名时,别人都评价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幻想主义者,但据我所知,《堂吉诃德》是世界名著,那么这位“疯子”一定有他的经典的地方。

堂吉诃德本是一个乡村绅士,后因看骑士小说看多了,看得走火入魔,把故事里的种种都当作现实,想做一名游侠骑士,扶危济困、惩恶扬善,宣扬正义,发扬骑士道,而堂吉诃德·拉曼却就是他后来改的名字。后来,他还找到了一位妙语连珠,善用谚语又幽默可爱的侍从——桑丘,主仆二人到处闯荡,最后被同村的学士孙参用计骗回了老家,最终醒悟,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然后去见耶稣。

整个故事看起来幽默搞笑,堂吉诃德种种古怪的行为和错误的认知让我捧腹大笑,笑过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心酸。他总是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见到一位牧童糟主人毒打,前去为牧童说情、让主人还清牧童的工钱,结果适得其反,等他走远后,牧童遭到了更惨的毒打,并诅咒天下所有的骑士。堂吉诃德本来是好心帮助牧童结果适得其反,这除了表现出堂吉诃德的天真和正义外,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理想的生活却总是得不到现实的认可。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只有任富贵人家宰割,没有一点儿自由权,不能反抗。

当堂吉诃德和桑丘看到了风车市,走火入魔的堂吉诃德以为是魔法师搞的鬼,认为那是三头六臂的巨人,英勇无畏地向前冲杀,无论桑丘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结果可想而知——堂吉诃德被“巨人”打翻在地,动弹不得。这更体现了有些小说对于人们的毒害,让人分辨不清是非,而西班牙的骑士小说和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不是很雷同吗,许多人都看得走火入魔,做大侠,替天行道,其实自己什么也不会。想起小学孔老师总说的话:要读好书,读用益身心健康的书。也想起了现在方老师的话,要用自己的头脑去读书,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堂吉诃德虽然很疯癫,但他很守信用,答应了假的心上人的话,以为他的心上人正的中了魔法,要打三千下桑丘的屁股才能解决,最后,堂吉诃德不惜花重金让促使桑丘“打”了三千下屁股。尽管他已经被骑士小说弄得神魂颠倒,可他诚实守信的美德还健在!

桑丘一直想当一个海岛的总督,在堂吉诃德被邀请到一个富贵人家时,桑丘实现了他的愿望。别看桑丘平时挺傻的,可在他任期期间,凭着他惊人的智慧,顺利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让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最终因为当总督吃不好、睡不好,让桑丘很烦闷,最后辞去了这个职位。这是我认为这本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支点,你就能撬动地球。尽管当总督既气派,又显得并尊贵,可却不能实现桑丘想吃好睡好的基本愿望,最后毅然辞去了这个令无数人羡慕的职位,由此可见,自己最喜欢的,才是最好的,要勇于放弃,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后,堂吉诃德回乡的时候重病不起,同时也悔悟过来,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要求把债务都还清,也要宣传一下自己的事迹,告诫世人骑士小说的危害。在他临死前还在为他人着想,保全自己的信誉,这种精神是在难能可贵。

同时,我也认为堂吉诃德那颗正义、善良、诚信的心和他那古怪的思想却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堂吉诃德乐于助人,爱扶危济困,而一些人就利用他的这些品质当作玩乐的把戏——用救命的求救声把堂吉诃德骗到墙头,把他的手绑在上面,让他身体旬空,难受了一整夜;许多贵妇人都假装热情款待他,背后策划着怎样拿堂吉诃德开玩笑……这可以说是当时社会人们心里黑暗的一角,也可以说是堂吉诃德他那想象的世界太过理想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和平和正义,也没有绝对的善良和怜悯,英国的著名首相丘吉尔也如此,虽然他带领全英国人民挺过了二战时德军的狂轰滥炸,但却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竟让士兵用子弹去射杀被逼无奈而反抗的老百姓,所以堂吉诃德这种理想化的世界只能在书里看到,而现实世界却与他的这种美好的遐想迥乎不同,其结局也只有被世人嘲笑、捉弄,而他的这种悲哀就是那那份来自内心对美好世界的无限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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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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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让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还得讲到关于动物的:“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下面,就让我来讲讲吧!

“大象的鼻子为什么会喷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时,如果不换气,便会咳嗽不止,但大象却能把水吸进鼻子。原来,大象鼻腔的结构很特殊,在它鼻腔后面的食道上方,长有一块软骨。用长鼻子吸水时,水进入鼻腔,由于大脑中枢神经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这块软骨暂时将气管口盖上,水就由鼻腔进入食道,而不会进入气管。因此,水就不会呛入与气管相通的肺里去。当大象将水重新喷出去后,软骨又会自动张开,以保持呼吸的正常进行。

从这篇故事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识。《十万个为什么》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这本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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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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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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