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百字读书笔记7篇【热门20篇】

浏览

4392

范文

1000

《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 加入清单

铭记着一句话“用鲜血染我们的旗帜”,这是一代烈士在面对形如鬼魅的敌人时发出的豪情壮志,他们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敌人把皮鞭举得高高,他们不怕什么,任胸口对折带血的刀!也不愿低下高贵的头。“哪怕死也要坚守着祖国的尊严,用鲜血染红祖国的旗帜,因为它们比生命更为重要。”

读到这,我是惭愧的,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多少次轻视过这面象征祖国的红旗,多少次玩弄过胸前的红领巾,又有多少次嘲笑过我们万分感激熟悉的国歌,无视老师所说的“血的代价”,直到今天才懂得有多少中华英雄为了这片美丽的神舟大地而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生命。

一颗颗炮弹,一粒粒子弹,日本人自以为可以摧毁人民的生命但他们的精神却永远存在,换来的是更为勇敢的坚守,那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是永远不会被的正如《红岩》所说“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或许只有在风暴中被雨淋透的红旗才是真正的红吧!正如那战场上战士们鲜血换来的坚守。

这篇小说让我震撼,它写的不是大洋马的优点及种.种美德,更多的是描写作者与大洋马的深厚友谊。

我想问的是,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人能与动物这样和谐相处?我们真正看到的,是一群群人类背着猎枪,潜伏在草丛中,看见动物,瞄准一声枪响后,血泊中就躺着一只动物。

而文中的大洋马呢?他是为了顾忌主人的安危蔡丧命的,他临死,也表现得如此威武、强悍、英勇、仗义、深情……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呼吁人们,停止对动物的捕杀吧!与动物建立起友谊吧!

也许有一天,你会有一只像大洋马那样仗义的伙伴!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儿》,这本书非常的有意思。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名叫安琪儿的女孩又丑又笨,同学们都不太喜欢她,但马小跳却和她相处很好,如果有人欺负安琪儿,马小跳一定会挺身而出,去帮助她。她想长的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珍藏着签满足球明星名字的足球,她洗球时却把上面的名字全洗掉了;奇怪的是比赛脑筋急转弯的题,她全答对了;她虽然不聪明,但是她很天真、善良。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笨女孩安琪》,我非常喜欢马小跳,因为他诚实,勇敢,助人为乐。也喜欢安琪儿天真,单纯、善良。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 加入清单

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43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灵魂摆渡人?”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十五岁女孩迪伦的经历。迪伦是一个在学校里很不合群的女孩,孤独而混乱。她最好的朋友转学了,身边剩下一帮只会冷嘲热讽的同学,加之和母亲关系太过一般,她一直期待着想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其实是为了摆脱这种看不到任何希望,压抑到窒息的生活。因为生活在单亲家庭,迪伦十分缺少父爱。身边的环境使她更加想念父亲,想念自己成长道路上缺失的那份温暖与陪伴,这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于是她决定起身去找父亲,寻找那份父爱。不幸的是,迪伦乘坐的列车发生了意外。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自信地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而眼前,竟是一片荒原。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男孩的身影。那是崔斯坦。男孩仿佛就是为了等待迪伦而等待着。是的,崔斯坦就是迪伦的摆渡人,迪伦已经在事故中不幸遇难了,崔斯坦就是上帝为了帮助孤苦无依的迪伦找到回家的路。现在他的任务是陪伴迪伦走过最艰难的这段路。崔斯坦对迪伦来说很特别,他的笑容令人内心宁静,他的孤傲又有些神秘莫测。最重要的是,他让迪伦年轻的生命中第一次有了渴望许久的安全感:无论发生什么,迪伦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崔斯坦陪伴着她。他们一起经历艰难险阻,携手走过泥泞的沼泽地,渡过危险的湖区,在安全屋里烤火休息。

两人在荒原中相伴相行的故事深深地温暖了我:他们相互陪伴,相互照顾,从陌生变得互相有好感,争作文吵,拥抱……当崔斯坦被恶魔拽下去的时候,迪伦苦苦等了他两天,而几乎失去意识的崔斯坦在听到迪伦大声喊着:“崔斯坦,我需要你”的时候,意识突然清醒,回到了她的身边。仿若时光静止,所有的情愫都凝固在美好的瞬间。但一切事物就算再美好也躲不过分别,到了路途的终点,再向前就是天堂了,也就是在这迪伦勇敢地表白了崔斯坦,但他不能,剩下的路他无法陪她走下去,他不是救世主也无法改变自己和迪伦的命运,所以在分界线处崔斯坦别无选择地走了,去迎接下一个灵魂,开始他新的任务。而迪伦却执意放弃轻松的生活,重回险象环生的荒原,只为找到他,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顾他人的劝服,毅然决然地打开了回到荒原的大门……小说的结局美好且温馨,崔斯坦来到了她的世界

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陪伴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共同面对困难,也让她更加勇敢更加坚强,敢于追求自己渴望的,使迪伦从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变得无懈可击。迪伦不再惧怕死亡,是她的勇气清除所有横亘在他们之间有形或无形的羁绊。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让他认清了自己,他不再是那个日复一日没有目的地活着的那个崔斯坦,他也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和情。

“为了再次拥有这份感受,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值得。”

真正的摆渡人也可以是你自己,只有你不敢做的,没有你不能做的。一直以来禁锢我们手脚,不去行动的从来不是他人,而是内心的胆怯和懦弱。你是你的向导,一直都是。只有无所畏惧的前进﹑向往自由的内心,才能使你得到自己渴望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8 字

+ 加入清单

当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什么叫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精灵来到人间的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天,故事中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了自己的妈妈其实不是人——而是精灵,妈妈只要碰到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出原形,淼淼的爸爸最终要和精灵离婚,精灵最终没能和丈夫离婚。

后来,淼淼还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竟喝青蛙的血,从此淼淼不愿和妈妈接触。精灵最终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到最后,我竟然哭了。我明白什么是爱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8 字

+ 加入清单

星期天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书——《谁动了我的奶酪》,觉得很有趣,便赶紧买回家读了起来。

书中主要讲述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生活中,其实“奶酪”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也或许是一种生活的意愿等等;“迷宫”代表着你花时间寻求着的东西所在的地方,它可以是你工作的机构,也可以是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清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无法实现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甚至成为它的附属;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了它,或者它被人拿走了,我们将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每个人在必须为自己的事业、生活做出选择时,必须充分地热爱自己喜欢干的事,热爱才会努力去钻研,努力钻研必会有作为;选择自己有能力干的事,选择一经确定,就要锲而不舍地去奋斗,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最小的事做起,努力做到最好,在这个过程中增长才干,树立信心。《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去追寻其他更新鲜的奶酪。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假期里,我看了生命教育小学生读本——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故事个个令我感动,尤其是《疯娘》这篇文章使我潸然泪下。

故事是这样的:小树的家里很穷,他的爸爸一直没有娶上媳妇,小树的奶奶看见了一个疯子,见她还有几分姿色,就暂时收留她做小树爸爸的媳妇,等她生了儿子小树后就把她撵走。小树的奶奶不让他吃疯娘的奶,也不让她抱,因为怕吃了她的奶变成小疯子,不让她抱是怕她的疯劲上来把孩子当垃圾一样扔到地上。可她虽是疯子,可也是母亲啊,奶奶不应该这样对她。小树两岁的时候奶奶把疯娘赶走了,临走前疯娘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她抱抱她的儿子,奶奶只让疯娘抱不到三分钟,而疯娘笑得春风满面……疯娘被赶走后,经过了五年的流浪,吃尽了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却依然活了下来,她的心里只有自己的儿子。疯娘回来后,一直用心地照顾着小树。小树上高中时,疯娘每周为他送饭。后来,就因为小树吃了野鲜桃说野桃甜,疯娘却为此献出了生命,临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颗野鲜桃……

读完以后,我觉得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即使她没有健全的体魄,但她仍然是一位母亲,一位拥有母爱的母亲,她将永远爱着她的孩子。连“疯娘”都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何况我们的妈妈呢?世界上任何一杆秤都无法计量出母爱的重量,因为那是一份为了子女可以舍弃自己一切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最圣洁的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我们的妈妈。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835 字

+ 加入清单

正面管教倡导孩子们能够与他人互相尊重地学习与生活,在我们的课堂上学生们都能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尊重,只是目前来说,生生之间要形成一种在任何事情上都相互尊重,都能够自律,都会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如何影响到他人的模式是不太现实的。

如果正面管教只在教室里面发生,学生一出教室,回到家庭,回到社会就没有了这样的氛围,甚至是相悖而行,可能一开始他们都还坚信社会上其他人也会用同样的心来对待自己,但是经历多了,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部分人就会觉得自己付出的真心可能不被别人放在心上,之前在学校里面建立的理想的为人处世的模式就被一点点地瓦解。

当然,教室里的正面管教是要尝试的,我们没有办法保证所有从学校出去的孩子都能够一直拥有着学习的勇气、激情和人生技能,但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让更多的孩子在踏入社会之前学会自律、学会尊重、学会判断。

我一直希望我的学生能够在我的课堂上学会倾听与自律,但用了各种方法都总是对某几个熊孩子是不奏效的。看了这本书之后决定试一试,当他们有人不注意倾听,在开小差的时候,不再是扣小组分,取之以让全班同学共同讨论解决办法,但是这样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学生同样会用往常的思维来断定这件事情,就是扣分,把名单报给班主任,这是变相的惩罚,本质还是没有改变。这个时候教师就要站出来引导一下了,让同学们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不能呵斥或者羞辱违反纪律的学生,也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习,代之以譬如让他一定要完成本节课的之类的,当然,这事情肯定得学生去想,不然又变成了教师“告诉”学生,而不是“问”学生了。

说到与学生的“情感联结”,13个教学班,将近500个学生,我到现在还有大约几十个孩子叫不出名字的,说来挺惭愧的,上学期跟三年级的孩子们说到期末一定记住你们所有人的名字,看来只能这学期末才能实现了,每周一节课,而且隔一段时间又换座位,要记住他们就更具挑战性了。连名字都记不住就更难情感联结了,学生会觉得老师不重视他,所以这半学期三年级的目标就是认识全部学生,然后下半学期再来考虑其他。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双面猎犬》,这本书分为两册,而《双面猎犬》这一册是上册。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高原上,一只叫洛戛的公猎狗在主人的命令下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叫达维娅的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一下跳到江边的倒下的大树上,而洛戛不假思索也跳了上去。这棵大树漂离江岸把它们带到了江心;但两次意外之后让它们的关系变化了许多。最终在洛戛和主人阿蛮星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吊桥上见面时,达维娅一下把背叛自己的洛戛撞下了桥,让大江吞没了。达维娅经过许多天的努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开了两个月的埃蒂斯豺群,并产下了一只幼豺取名白眉儿。

但达维娅却一病不起,在关键时刻达维娅巧设毒计将黑蝴蝶所生的一对儿女害死,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在自己身体的土坑下,保全了白眉儿的性命。不幸的是秃鹫啄食达维娅的尸体的时候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整个豺群把白眉儿看作异己和罪孽,整天欺负、鄙视白眉儿,白眉儿也成了埃蒂斯豺群最末位的苦豺(每个豺群分有阶级分别为豺王、优秀的大公豺、平庸的公豺、母材、幼豺和苦豺,苦豺也想但好于我们军队里的敢死队或炮灰。)。但白眉儿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结合产物,在豺群中鹤立鸡群,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与不满,夏索尔一次次陷害白眉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只要肯努力就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和理解,不能对别人心怀嫉妒而去陷害他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

《大卫·科波菲尔》(DavidCopperfield)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八部长篇小说,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述说了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从幼年至中年的生活历程,以“我”的出生为源,将朋友的真诚与阴暗、爱情的幼稚与冲动、婚姻的甜美与琐碎、家人的矛盾与和谐汇聚成一条溪流,在命运的河床上缓缓流淌,最终融入宽容壮美的大海。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29 字

+ 加入清单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太公望,太公望即姜太公。姜太公姓姜名尚,因其先祖曾经担任四岳之官,传说在尧、舜时掌管四时,主持方岳巡守,辅佐夏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地,也有封于申的。封于吕的,随封地姓吕,所以,身为姜氏后人的姜太公又姓吕名尚。传说姜太公出生后,家道并不好,已经衰败,所以,为了混口饭吃,他做过屠户,卖过酒水,大半辈子处于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状态。史书对此记叙也很简单。

那么,司马迁为何一提到姜太公便称之为太公望呢?原来,这与大家所熟知的“姜太公钓鱼”的故事有关,司马迁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有所记载。姜太公晚年垂钓于渭水,西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外出狩猎前让人算了一卦,卦辞说“你这次出去狩猎,所获猎物非龙非螭,非虎非熊,所得而是成就你霸业的辅臣。”于是西伯外出狩猎,果然在渭水河南岸遇到姜尚,经过一番交谈,西伯很高兴自己遇到了高人,就说:“自从我国先君太公就说:‘定有圣人来周,周会因此兴旺。’说的就是您吧?我们太公盼望您已经很久了。”因此称姜尚,即吕尚为“太公望”,二人一同乘车而归,尊为太师。

对于姜太公遇文王,《史记》中还有其他法。

有一个说法是说他博闻多学,曾为商纣王做事,因商纣王无道而离开,然后到各国游说,结果怀才不遇,没人听他的治国之道,最终西归于周西伯,为西伯所用。

还有另一个说法是说姜太公是位隐于海滨的处士,周西伯被商纣王囚禁在羑里时,西伯之臣散宜生、闳夭久闻姜尚之名,就召请他。姜尚就言说道:“听说西伯贤德,又一贯尊重关心老年人,何不前往?”此三人为了营救西伯,寻找美女奇史记货殖列传读后感1000字宝,献给纣王,以赎取西伯。西伯因此得以被释,返回周国。

虽然姜太公遇文王传说各异,但都认为他是文王武王之师。这几个传说,孰真孰假,不得而知。但是,后世的人们更喜欢姜太公钓鱼这一说法,并赋予它更多的传奇色彩。

不管怎么说,姜太公遇文王,肯定有一番对话。对文王西伯来说,有个识才过程,对姜太公来说有个展示胸中韬略机会的过程。在古兵书《六韬》中可以读到二人对治国之道和军事韬略的精彩对话。尽管不少后人对《六韬》是否为姜太公所作提出不少质疑,但在历史上,姜太公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为建周室王朝立下天大之功是不争事实,而且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较为记载了他辅佐文王、武王的几件大事,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通过“牧野之战”,帮助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

在殷朝纣王时期,西周建立之前,大小诸侯便有八百余个,周在文王西伯初期还是个不算出名的诸侯国,所以,姜太公何来雄才大略,不管是《吕氏春秋》,还是司马迁的《史记》,都未做详细叙述,这也就难怪对武王伐纣以前的历史记载语焉不详,多为传说了。

姜太公因其大功而被封于齐地营丘,为齐国开国君王。为此,《齐太公世家》记载道: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由此可知,姜太公为齐王,定都营丘,在政治上“修政,因其俗,简其礼。”即根据当地风俗,简化了繁琐的旧礼制,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在经济上“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结果是“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在《货殖列传》则进一步详载到:

“故太公望封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辏,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也就是说,姜太公被封于营丘,当上齐国国君,看到所封之地是盐碱地,不能生产什么粮食,人口稀少而又穷困,他因地制宜,劝女人们纺织刺绣,极尽工艺技巧,同时让人们贩运鱼盐增加收入。正是因为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了人与地域的独特优势,各国的人财物都汇集到齐国,“繦至而辐辏”,结果齐国一派繁荣:“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41 字

+ 加入清单

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3 字

+ 加入清单

读过很多散文,我最心仪的,是林清玄先生的。

最早读过林先生的“菩提系列”,那时就被林先生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中国台湾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遴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是沙海中淘出的金子,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置于桌边案头,不时拿来欣赏。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先生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

一向很喜欢中国台湾作家,不是被中国台湾二字吸引,也不是隔着一道深深浅浅的中国台湾海峡所使的一种好奇与敬慕,只是觉得他们的铅墨字下有一种平易近人的力量,即为反省。

光之四书,收于林清玄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这四篇文章分别是是借光线来反省人性的沦陷,城市的进步所致人对自然感知力的退步,对于自然的漠视,第四篇是对阳光的忽略。主体是人与太阳所代表的自然,以人为,和谐社会,中国台湾的作家大多有这良知,能够对人有所关怀,私以为这才是作家之本。

光之色先是例举了塞尚的苹果色彩的不同。而后是在阳光下,所有的事物自有它的颜色,当阳光隐去,在黑暗里,事物全失去了颜色。”想想,人在阳光的照耀下,到底还是保持着本色,黑暗里本色失去,一只苹果可以蓝,可以七彩,人还有什么不可为呢?阳光本色的失落是现代人最可悲的一种,许多人不知道在阳光下,稻子可以绿成如何,天可以蓝到什么程度,玫瑰花可以红到透明,那是因为过去在阳光下工作的占人类的大部分,现在变成小部分了,即使是在有光的日子,推窗究竟看的是什么颜色呢?我常在都市热闹的街路上散步,有时走过长长的一条路,找不到一根小草,有时一年看不到一只蝴蝶;这时我终于知道: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这是全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句。我是这样理解的,这个社会在进步各种表层上所显示的迹象的特征都在说明这个社会亦或是民族正在进步,朝着一个他们所认为的理想的目标行进着,可能不得以实现,但现实是行进着就好。光鲜亮丽的表面很好看,大家也很高兴,但是掩藏在surface下的景色呢,我想不会是大堡礁,是灰暗的破落的珊瑚虫残骸,是的我说的是人们日渐缺少的作为一种生物的感知自然的能力与想法,除了呼吸之外,自然教会人们的太少太少,少得可怜。“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蝴蝶,轻的,小的,翩翩然的。任何人对于蝴蝶的印象无非是这些,活力。这是指人吧我想,苍白没有血色,人怎么可以这样呢,但现实确实如此没有什么可以申辩的。林清玄大致上便是如此的一人,只想充实人,从内而至外。只是想让蝴蝶恢复亮丽与血色而已,他选择了铅墨这条路,执意行走到底,义无反顾。

可悲可叹可怜可敬。

作家有很多,从古至今可以说一大把,供不应求。有良知的也有,林清玄的散文大气,秀丽,内有蕴含,挺好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5 字

+ 加入清单

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

这些天,我读一本《西沙有飞鱼》的书,这本书是刘先平先生写的,20xx年曾获得国际安徙生奖提名。刘先平先生曾经两次横穿中国,三次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六上青藏高原……有着三十余年的探险体验。我被他的探险经历所震撼,也被他执著的精神所感动。

我迫不急待的打开书,几张彩页映入眼帘,深深吸引了我,有美丽的红珊瑚、形态各异的海螺、正在巡猎的鲣鸟、威猛的华南虎及槟榔、可可果、菠萝蜜等热带植物。其中,最吸引我的,要数“南海有飞鱼”了。

“人们向往生机勃勃的日出,哪是对生命的热爱”,走,让我们一起去观赏海上日出吧!

南海东边天空的云层射出了万道霞光,甚是壮观。一会儿,海上变得热闹起来。海鸥飞来了,向人们展示着各种飞行技巧;突出,一条条小鱼跃出水面,仔细一看,竟然是飞鱼,它还能贴着水面飞行四、五十米远呢;小蓝脸——鲣鸟飞来了,冲向飞鱼,开始了疯狂的猎食;海豚也游过来了,四面围攻飞鱼。飞鱼时而潜入水中,时而贴着水面疾飞,多数飞鱼逃离了鲣鸟与海豚的四面夹击。几只鲣鸟正叼着食物离开时,军舰鸟象离弦的箭一样冲过来,鲣鸟丢下小鱼落荒而逃,军舰鸟空中接力叼起了小鱼,真是“螳螂捕蝉,黄鹤在后”。大海、蓝天、日出、海鸟、飞鱼……共同描绘了一幅大自然的画卷,美丽壮观,生机勃勃。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自然是七彩的,我们只要留心观察,就能有许多有趣的发现。同时,也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要一起行动起来,热爱大自然,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地球上处处就充满了生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

初读沈复的《浮生六记》,竟有许多感动。依然是太容易感动的人。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沈三白生性爽直,落拓不羁,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独对芸娘用情至深,让依然好感动。然而世事无常,终归是“恩爱夫妻不到头”,卷三中尽诉失妻之恨,又让依然唏嘘不已……

不知是友人无心,还是有意,送来的《浮生六记》,是从卷四开始的,然后是卷二,接着是卷三,最后是卷一。依然是先得其闲,写景写物,抒胸畅怀,让人感慨万千;再得其趣,饮食起居、花木虫草、山水风月,引人遐思无限;再感卷三坎坷记愁之哀婉凄凉,真切伤情;读到卷一闺房记乐,又是句句心声,事事真情,竟是卷三中情痴更深处的感觉……

整理往日心情,一些感想,随笔记来,随意贴来,让人见笑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4 字

+ 加入清单

大千世界因为书而绚丽多姿,长辈给我的书充满了丰富的知识,每一本都象孜孜不倦的老师,陪伴着我成长,不知不觉中,我开阔了视野,懂得了道理。在我成长的路途中,书也让我变得越来越聪明越来越睿智!

我爱读书,特别爱读班主任毕老师推荐的书,因为每一本都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前一阵子她推荐读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可喜欢了,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故事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怪诞的梦游故事!主人翁爱丽丝天真善良、活泼可爱。我最佩服爱丽丝的勇敢了,她敢去任何陌生的地方,也不畏惧任何陌生的事物。

一天,爱丽丝在草地上读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梦中,爱丽丝开始了神奇的漫游……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爱丽丝在草地上追逐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突然掉进了一个洞里,于是就来到了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他喝一口水就可以变成个小不点,再吃点东西又能变成个巨人,最后变小时,竟然掉进了由自己眼泪汇聚成的池塘里,差点儿就淹死了。后来她遇到了总爱说教的公爵夫人、会隐身的柴郡猫、老喊着砍别人头的扑克牌王后和一群扑克牌士兵,她又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由十二只动物担任陪审员的糊里糊涂的审判。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才猛然醒来,发现这只不过是一个长长的梦……

这本故事书带我进入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就像我自己也在童话中漫游一样。我希望自己也象爱丽丝那样聪明、善良和勇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14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 加入清单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表达了我们对父母、对长辈的尊重。然而,现在的我们,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孝呢?我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这篇文章,有了很多的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表达了毕淑敏对“孝”的理解。我对她文章中的语言有着自己的理解,有着自己的感悟。“父母走了,带着对我们深深得挂年,父母走了,遗留给我们永无偿还的心情。你就永远无以言孝。”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父母说过长达以后要孝顺他们,可这句话是有期限的,我们却都忽略了这一点,总想着拼命的学习、工作,总想以更好的条件来孝顺自己的父母,从而使我们对父母的孝一拖再拖,但人生是短暂的,父母可能在我们尽孝之前离开我们。

那是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是在我们心中永远无法弥补的对父母造成的伤害。作者在文中也提到了两个关于“孝”的例子,其中一个是苦孩子求学的故事,他的家庭十分困难。

父亲逝去,弟妹嗷嗷待哺,母亲只有去卖血供他上学……我认为他很自私,或许他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更好,但他在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中已经对母亲造成了莫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无法愈合的。

孝,其实很简单,它可以是父母劳累时递过来的一杯热茶,可以是父母工作一天回到家后吃到的喷香的饭菜,可以是父母辛苦时的捏肩捶腿……无论这种行动是大是小,是轻是重,只要是我们发自内心的,这就是孝,就是我们对父母无限的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4 字

+ 加入清单

人生中有许多挫折与失败。有的人选择奋勇向前。有的人,则原路后退。前一种往往是成功人士。因为成功了的人往往有一颗能理解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心。

今日有幸学了一篇文章《顶碗少年》。一位少年上台表演杂技,开头精彩纷呈。我就想是亲身坐在那看杂技表演一样。忽上忽下。突然,碗摔了下来。我担心了起来,他会继续演下去吗?只见少年从容一笑,又重新开始了表演。碗,有一次掉下来了,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他必须会放弃吧!可少年却勇于应对失败,最终成功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愧疚了。想想自我,一遇到难题,就请家长。和顶碗少年相比真是差远了。他从不顾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想完美的结束自我的演出。他做到了,困难再他面前变得渺小,显得微不足道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就是因为在失败、挫折面前顽强不屈,才成就了他们。鲁班曾是学堂里手艺最差劲的孩子,可他却端正态度,不顾别人的嘲笑,成为了木匠祖师。艺术家罗丹考了三次都未考进医师学院,可他不气馁,最终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大学因成绩太差被退学,可正因为他勇于应对困难,才成为人人知晓的作家等等,不胜枚举。瞧瞧,困难再伟人面前丝毫无用。我们也仅有勇于应对困难,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苦尽甘来。在应对挫折时我们应当冷静的处理,平静的对待。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要去顾虑别人说什么。而要注意你心里想什么。愿大家像顶碗少年一样,勇于应对困难战胜它。也仅有这样才能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