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船舶抵押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甲方):x身份证号:x借款人、抵押权人(乙方):x身份证号:x抵押人(共有人):x身份证号:
乙方因投资需要,向甲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动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不动产: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前,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动产:在抵押有效期内,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费x元整,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x(大写)元整,抵押率为x%,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拥有权与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x亿x仟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x角x分,(小写:x)借款期内的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二、债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还款方式:
乙方于x年x月x日一次性全部归还甲方借款x元整。(小写:x)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借款给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
六、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抵押人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费用。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x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
八、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况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十、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x十一、抵押物名称与范围:
不动产:乙方将□独自拥有/□与共有x(共有人)的坐落于x;建筑面积x平方米;产权证号为:x;的房产抵押给甲方,作为担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违约金及将来实现抵押权利的费用;该房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元整。该房已向x抵押借款人民币x元整,履行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为止,并已通知该抵押权人做第二次抵押。
动产:乙方将其与x(共有人)拥有的抵押物:x,规格:x,x数量:x帐面价格:x(大写)元整。x九、违约责任(违约金)
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借款,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x元整,(小写:x);另甲方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当日银行贷款利率的x倍计算利息。如逾期到x日后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将抵押物依法处置,处置所得用以清偿借款本金、违约、利息及相关处置费用等,如有余款则交由乙方。
十、争议协议
本协议项下依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x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鉴定后借款发放之日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x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x份,抵押物公证、登记部门各x份。
十三、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抵押权人(签字):盖章:
抵押人(签字):盖章:
共有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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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船舶单项及其它工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协议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自愿的原则,就 可研报告编制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第三条 协议书内容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完备、可靠,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甲方可向乙方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要求;
3、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5、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书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进行咨询服务工作;乙方须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
7、协议书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漏相关机密资料;
第四条 协议书履行期限、方式及时效
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于协议签定之日起3工作日内提供技术经济资料;
3、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份
第五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工程咨询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甲方再付给乙方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书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条款;
2、本协议书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
3、如协商处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50%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50%违约金;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聘请调解人进行调解;
(4)若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船舶货运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产品发货运输业务,垫付1个月运费。
二、甲方出厂的产品承包给乙方独家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发票结算,由甲方及时提供对方的开票资料。
三、运价及结算
1、乙方承运货物的运价必须相对市场行情更加优惠,按运输里程分别定价如下
2、运费结算:所有运费由乙方先行垫付,每2个月向甲方结算一次
3、若是承兑汇票由甲方贴息。
四、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产品运输破损率4﹪
五、甲方应提前三天提供出货计划,明确发货品种、数量、详细地址及运输价格,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六、乙方接到甲方出货计划后,应在72小时内按甲方要求联系好所需车辆。七、乙方所有车辆到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装车、不留车辆过夜,但车辆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赶到公司。
八、甲方货物出厂后,若运输途中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按甲方货物成本价赔偿,此损失在乙方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以现金方式补缴,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但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甲方货物因特殊情况确需交第三方承运,应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擅自将货物交他人承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相关费用,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或2个月运费的15﹪.
十、乙方车辆未按时到达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注解》,影响甲方交货,引起需方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注解:不可抗拒因素:
①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断路、洪水、意外火灾等。②油价上涨。
特殊情况:
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误如堵车、封路、交通事故②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联系电话有错误。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3: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船舶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况
船名:龙货408 总吨位:480吨
船舶种类:货轮 净吨位:268吨
船籍港:佳木斯 总长:56米
航区:B级 船宽:10米
二、所有权
卖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龙货408轮的全部产权。
三、船价
船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四、付款
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船舶交接手续,并由卖方向买方移交所有船舶档案后,由买方将船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五、船舶交接
双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现有状况进行交接。
六、债务
甲方应保证该船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而发生纠纷导致的赔偿、费用、开支等由卖方承担。
七、费用判定
交船前,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船后,该船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
八、登记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船价10%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附件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以文本标注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_____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_____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
授权书;
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卖方应在交船后______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3.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书;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六、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_____人_____解决。
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_____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_____人_____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_____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_____裁定。
_____费用由败方承担。
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_____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5:部门船舶抵押合同
一、抵押的设立和登记
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抵押物上设立甲方为受益人的抵押,并承认甲方享有对抵押物的第一优先抵押权。
2、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登记,登记号码 ,产权为乙方所有的“ ”散货船。
3、本合同中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4、双方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保管船舶所有权证书的原件,直至借款及利息被全部清偿。
5、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
二、乙方声明和保证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以及其他有关抵押物的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乙方有权将其抵押给甲方。
4、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且抵押物的全部或任何部件、设备和结构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租赁权、使用权或其他权益所影响(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抵押物也未被任何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三、乙方的承诺
1、担保期限内,不得出售、转让、赠与、以抵押物出资或其他方法处分船舶或其上的任何机器、设备和结构,或在其上设立其他任何性质的担保。
2、不得对船舶及其结构或设备部件作任何重大变动。
3、为船舶投保船壳险和通常的海上风险,包括战争险、罢工险和任何其他抵押权人合理要求的其他险种。
4、不利用抵押物或容忍其雇员或代理从事可能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被征收、扣押等活动。
四、 抵押解除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主债务人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甲方应在主债务人返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后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乙方;
五、抵押财产的处分
1、主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甲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2、 处分方式:甲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甲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3、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付处分抵押财产、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金、利息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还乙方。
六、 违约责任
1、由乙方保管、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乙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财产原状。
3、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七、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篇6:手船标准合同文本挪威船舶买卖合同NSF83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轮
(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成品油船 船级:CCS近海
船籍: 总长:129.70m 船宽:17.50m
船深:9.4m 载重吨:8800t 总吨:5637t
净吨:3156t 主机型号/功率:8320ZCd-8/2206KW
主机生产商:广州柴油机厂 船舶建造年月:
二、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
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五、付款
分期付款:
(1)船舶下水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证书办理完毕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_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___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七、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
并一次性付清。
八、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________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十、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十三、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_%计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五、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十六、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篇7: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买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 (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登记号:
登记地点:
登记吨位: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 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 。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 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 元,大写 ,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预付款。合计 元(大写: )。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合计 元(大写: )。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合计 元(大写: )。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 (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 年 月 日在 (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 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买卖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 年 月 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至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至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 (币种) 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案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交船时,卖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买方:
授权书;
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卖方应在交船后 日内办妥船舶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
3.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书;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
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
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 %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 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 %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十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六、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七、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八、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双方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双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决。
若买卖双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达成一致则纠纷应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决,双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 指派。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从仲裁所在国的法律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8:船舶租赁合同解除
出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船名、规格及用途
甲方将自用的挖泥船、泥驳船、拖轮各一条其船体本身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船舶的所有权人,特授权汉口港埠分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该船舶,乙方将此船舶用于_______________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总工期约_____个月,从《交接确认书》所记载的实际交付之日起作为起租日。双方约定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标准、保证金、缴付规定
1、双方约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船员劳动报酬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计算,两项合计壹拾叁万伍仟元整。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内,不足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第二个月开始,不足一个月以天为单位计算,租金计算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实际工作天数。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预付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壹拾叁伍万伍仟元整给甲方,次月起每______日按进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决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赁物。
3、双方约定租金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计算。
4、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不保值、不得冲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终止,合同标的物顺利返港后,双方财务对账清算后办理退还手续。
第四条 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费用
1、双方约定:船舶交付地分别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码头及_______________电厂码头,由双方现场办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时,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租赁物的《交接确认书》。甲方将船舶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安排拖移至汉江新沟并承担拖移及海事签证等相关费用。
2、工程完工后,租赁船舶由乙方负责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码头并承担拖移费用,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的签证工作并承担签证等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趸船安全无损完好,并不得缺少经确认的随船本身附属设施,若发生缺少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延期租赁,乙方不予返还趸船,视为乙方延期租赁,需按本合同项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应按超出租赁期限的时间计算,双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使用该船舶。返港后双方先办理租赁船舶交接确认书后,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乙方在租赁趸船交接时应对趸船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同意接收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即证明认可船舶符合租赁要求,事后不得异议。
第五条 船舶维修、保养 租赁期内,乙方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包干的方式委托甲方负责船舶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产生的船舶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导致的所有燃润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安排10名船员随船轮流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时。随船船员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总价内),并服从乙方管理。若无特殊情况,甲方保证平均每月27个正常工作日。
3、租赁期间,乙方仅拥有船舶的使用权,无处置权。更不能因自身债务及纠纷将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经营需要对租赁船舶进行局部改造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与甲方签订《船舶改造协议》,同时征得船舶监管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在没有签定补充协议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将船舶迁移至_______________外其它泊位水域时,乙方需报请甲方同意,并确保船舶安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船舶移至__________外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租赁船舶。
7、乙方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承担船舶在当地海事、航道等各种社会管理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搞好船舶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悬挂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应符合《内河避碰规则》规定﹚完善防碰撞设施、配置消防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租赁该船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下,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擅自将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赁船舶及设施进行非法活动,违法经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3)乙方未按规定缴付租金,拖欠达5天。
(4)租赁期内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负实际最终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未按约定按时将船舶交给乙方,影响乙方使用。
3、由于双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若属甲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终止日起,甲方将乙方已缴付的船舶返港费及尚未履约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若属乙方原因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时,自合同解除终止日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及返港费,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设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解除终止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船舶返港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进行。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另附交接清单一式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篇9:船舶建造合同_合同范本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 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 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 宽:__________m
型 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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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部门船舶抵押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直接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
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抵押物》附件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篇11:船舶安全管理代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_街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熙南里街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街区发展和商户需求,服务街区商业运营和发展,现就授权管理的"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金陵历史文化风尚街区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含148泊位)(附平面图)。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_年12月1日--_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应交付和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 营费用。(水、电费用分割见附件。)
3、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5、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30个车位,应予以保障。对街区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街区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费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平面图
附件2:水电表清单
篇13:船舶定期租用合同
现有规范如附表所示的内燃机/蒸汽机船号的所有人(营业地址:___________与承租人北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确切租期由承租人选定),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但类似尺度的船舶安全搁浅是习惯做法的除外)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船机和设备的保险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险费不得超过按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的保险条件所征收的保险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险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险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加保险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定为,保险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险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险金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过6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除非为本船所有人而发生或因在本船所有人原因所损失的时间内发生,不论本船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从租金中每日历月扣除定额,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以抵补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港口使用费、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但按第8条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由国际或当地船舶所有人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包括垫舱物料,但本船所有人应允许使用船上已有的垫舱物料)、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尼治时间)起至归还给本船所有人之时(格林尼治时间)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2240磅为一吨),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但最后一期租金应预付到经承租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好状态(自然耗损和由于第21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害除外),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用。 停租
16.(a)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1)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2)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4)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文件; (6)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依法受到指控或违章而对本船实行扣押或干预(但由于承租人的疏忽行为或不为所引起者除外); (8)因本船所有人违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治疗或登岸而使本船绕航、返航或挂靠非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d)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10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包括在内)。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损坏或灭失),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险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险费应给予承租人(一经从保险人那里收到,如数退还给承租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除估计的金额)。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20条由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但第3条第6款除外,第4条第5款中的100英镑用人民币700元代替),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1条和第2条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船舶规范
本船舶规范由本船所有人填写,全部并入并作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
1.(a)船名:_________________呼号:__________________ 船旗:__________________ (b)何时建造:____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 最大宽度:__________________ (c)船级:__________________ (d)登记吨位(总/净):__________________ (e)主机型号和制动马力:__________________
2.载重量和吃水 (a)按船级的夏季干舷高度载重量(包括燃料、物料和淡水) 长吨t.p.i.(装货后吃水):__________________ (b)以(a)为基础满载时在海水中吃水:__________________ (c)物料和常数不超过_________长_________吨
3.散装/包装容积 共计_________立方英尺,包括清洁、可装干货的深舱的包装容积_________立方英尺,另加清洁、可装散粮的开底翼舱_________立方英尺。
4.速度耗油和燃料容量 (a)最大每分钟转速:__________________可产生每分钟运行转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良好天气条件下满载时运行速度:__________________节 (c)以(b)为基础每日航行耗油:中燃油(最多秒):_________吨,加柴油_________吨 (d)每日(24小时)在港耗油:__________________ 起货装置全部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货装置停止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燃料容量约吨燃油,约 _________吨柴油 (b)中所指“良好天气条件”应解释为风力不超过蒲福氏风力4级(最大16节)和/或道格拉斯海浪状况3级(3-5英尺)。
5.起货装置 (a)起货机规范、数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吊杆/转盘吊的数目和起重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吊联合作业的正常负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重吊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于何舱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准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淡水(a)水拒容量:__________________吨 (b)锅炉每日用量:__________________吨,生活用:_________吨 (c)造水机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用废气日造淡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板/货舱/舱口 (a)甲板数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二层甲板平或不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二层舱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货舱/舱口数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舱底板/甲板/舱盖强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 (a)机器/船桥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舱盖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c)货舱通风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地轴弄是否与舱底板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充分压舱空载时从水线至舱盖围板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上次进干坞油漆船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上次熏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货舱适当铺有与舱口大小一致的舱底板,或舱底板加固,适合用抓斗卸散粮。
10.本船系自动平舱散货船或双层甲板船,按照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规定,装载散粮无需任何其他设备。
11.本船已经加固适于装载重件货,并能在货舱隔舱装载情况下航行。
12.本船护货板齐全。
13.本船可长途空放而无需在货舱用水或重物压舱。
14.本船二层舱舱盖齐全并在租期内保持齐全,本船所有人保证所有二层舱舱盖完好并符合工厂法案或其他类似法规的规定。
15.本船符合通过苏伊士和巴拿马运河的各项要求并持有必要证件。
16.本船备有通过圣劳伦斯河、圣劳伦斯水道和大湖所要求的全部装置和设备。
17.本船所有载货处所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剂,适合于满载棉花。
篇14:最新2025船舶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级:_________总长:_________船宽:_________船深:_________总吨:_________净吨: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建造厂家:___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_登记地点:____________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档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
2.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及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2025船舶合同
本合同根据____法律组建并营业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公司(下称建造方)为甲方和根据__________法律组建并营业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买方)为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鉴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约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订的条款在________________(下称船厂)建造、下水、装机、完工,并向买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________船,详见本合同第一条(下称该船)买方同意按下述所订条款条件向建造方购买,从建造方接收该船并支付款项。
第一条规格和船级
1.说明书:
该船应有建造方的船体编号第______号,并按本合同的条款,说明书和总布置图(统称说明书)建造、装机和完工,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主要规格:
全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两柱间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_航速: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续航力: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吃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员:____________________
3.船级和规范:
该船包括其机器、设备、仪器应按__________规范建造,并由__________监造(下称船级社)应授予船级和______________标志。
该船应符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说明书中所指定船级社的规范并达到其标准要求。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决定将该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责任由建造方承担。
5.登记:
根据__________法律在__________国的港口,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船和验收时间,该船应由买方登记,其费用由买方自理。
第二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该船的购买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__),这是建造方应收的净价(下称合同价),此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买方提供的设备,并可按本合同项下的规定,予以上下调整。
2.货币:
本合同项下由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项应为可自由兑换的日元。
3.付款条件:
由买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价如下:
(1)第一期:
__________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2)第二期:
该船铺龙骨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3)第三期:
该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
(4)第四期:
交付该船后立即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日元(¥____________),再加上或减去由于合同价调整而增加或减少的所需的部门金额。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__________已出具该船出口许可证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下称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2)第二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铺龙骨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__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3)第三期:
当收到建造方关于该船已下水的电报通知后,买方应立即将本期金额电汇至______银行建造方的帐户内。
(4)第四期:
5.预付款:
该船交付前或交付时应付的各期预付款均应得到本合同双方的同意并经____________的批准。
第三条合同价格的调整
若出现下列应急事件,合同价应按下面的规定予以调整(双方理解合同价的减少是以规定的违约偿金方式减少,而不是以罚款的方式减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个(30)天午夜(12)时内,合同价不予调整,价格不变。
(2)若于交船日后迟交超过(30)天,则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时开始,合同价按下列规定予以递减:
第(31)天至第(60)天¥_________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_________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_________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_________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__________________。
(4)若买方书面要求提前交船,为满足其要求应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从第(31)天算起,该船的合同价格,每1天应增加__________________日元。双方认为不应把建造方接受买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释为改变或变更本合同所订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虑了按第八条规定所允许延迟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条款所规定的日期交船,则应视为交船延期,此乃书就本条款的目的。
2.速度:
(1)经试航证实该船实际速度比该船保证速度减少不到(3/10)海里/时的条件下,其合同价格不受影响和不予以改变。
(2)然而,实际速度低于该船保证速度从(3/10)节开始〔包括减少(3/10)节〕其合同价格按下列递减〔但小于(1/10)节时可忽略不计〕:
(3/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4/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5/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6/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7/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8/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9/10)节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1)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1)按说明书规定经____________________试航证明该船油耗超过规定的油耗的________________%其合同价格不因此受其影响而予以改变。
(3)若该船的实际油耗超过规定油耗的(______________%)买方可予以选择,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价格的(____%)
其降价的总额为______________日元。
4.总载重量:
(1)按说明书规定该船的实际载重吨若低于或超出其规定总载重量时在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长吨以上,对每长吨降低其价格的________________日元,最多降________________日元。或者是超过__________________长吨以上,每一长吨的增加,其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日元(在此两种情况下),不足一长吨者均不计)。
第四条建造期间图纸的审批及检验
1.图纸的审批:
(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条注明的地址,将图纸一式三份寄给买方予以审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内买方将一份书面批准的或提示意见的图纸寄还给建造方。建造方向买方提交的图纸应按双方同意的目录清单提供。
(2)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买方委派的代表到达船厂时除非双方另有商议,买方可将经双方同意的图纸清单中剩余的部分图纸交于代表批准,代表应在收到后7天之内,将一部分附有意见的图纸送还建造方,凡代表所批准的,将视为买方按合同已予以批准。
(3)若买方或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其图纸不按时送还给建造方,其图纸视已完全被批准论。
2.买方代表的委派:
买方可在船厂派常驻代表(称代表)以书面授权并负责说明书的修改,价格的调整,图纸的审核批准,参加试航及有关机械、设备和舾装的检验及买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3.授权代表检验:
根据合同及说明书规定在整个建造期中由船级社、有关当局及买方检查组等对该船所用的机械设备和舾装等予以必要的检查。
按照建造方和买方双方同意的意见,代表有权在建造期内参加对该船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试验和检验。
建造方应合理的提前将试验,检验的日期和地点通知给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试航和检验时,应视作弃权。代表若发现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艺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时,代表应迅速以书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见时应立即纠正不当之处。
在该船交船前的整个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对建造该船的主机和辅机、工程现场、材料仓库,其中包括船厂、车间、仓库和办公室等,同时对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与该船有关的现场或材料仓库等可自由巡视。
4.设施:
建造方应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够的办公室并根据船厂惯例在船厂附近提供合理的设施,以便有效的进行工作。
5.建造方的义务: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买方聘用该项目的雇员,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员。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员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买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现场(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与该船建造有关的地点)发生工伤等,建造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同样,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员的极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财产遭受破坏、损失等建造方概不负责。
6.买方的责任:
买方予以保证其代表在执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发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迟或干扰其建造进度。
建造方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对建造该船不适合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买方经实际调查后,认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确的,买方应尽快调换其代表。
第五条修改
1.说明书的修改:
说明书的修改或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但根据建造方的判断,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的修改或变更不会严重影响建造方承担的其他的计划。此外在修改或变更前买方予以同意由变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价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说明书的其他条件的变更。
修改协议通过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换文后生效或以电报并经换文确认,本合同双方已取得一致意见后生效,此换文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组成部分。
建造方若发现有必要改进生产方法时,可对说明书作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买方的同意,而买方不应无理由地拒绝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级的变更及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若船级社或其他授权的主管机关要求改变已确定的船级及建造该船的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若这种变更或修改是强制性的,则任何一方收到船级社或其他主管机构关于对建造该船确定须作修改的信息时,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若买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价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说明书的修改时建造方应把此修改置于建造过程中实施。
(2)若修改并非强制性的,但买方要求将此修改置于建造过程中实施,买方应将此意见通知建造方,若这种修改不影响其合同的执行并且买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价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说明书方面的变更时,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该船建造说明书所要求的各种材料若不能及时购买到或因短缺而影响交船日期时,建造方在买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满足船级社及建造该船规范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协议可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包括修改合同价格及有关其他的条款。
第六条试航
1.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试航前(14)天用书面通知或用电报通知该船试航的时间、地点,而买方收到通知后尽快告知对方。买方可派代表随船试航检验。
买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参加试航时,视为买方弃权,建造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在此情况下若建造方出具证书证明该船试航结果符合本合同及说明书的要求时,买方有责任予以接船。
2.气候条件:
建造方选择最为合适的气候条件予以试航。到确定的试航日期气候条件不佳时,应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地予以试航。兹明确,若该船进行试航时气候骤变,不利继续试航,试航应停止并延迟到允许试航气候条件的第2天进行。若买方根据停止试航前的试验结果,书面同意接船,则可不再续试。
由于不佳的气候条件使试航予以推迟而导致交船的延迟,应视为允许的交船的延迟期。
3.如何进行试航: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建造方承担,建造方需安排足够的船员保证航行安全。试航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方式进行,而且做完说明书所规定的性能试验内容。试航往返航线由建造方予以决定。
(2)在试航前,虽然由买方提供试航所需的燃油、润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应将试航中所耗的燃油、润滑油等费用以原购价支付给买方。在测定油耗时,其留在主机、机械及管路中的流动油量不计在内。由买方提供的燃油、润滑油等数量按建造厂的规定办理。
4.接船或拒绝接船的实施办法:
(1)试航完毕后,若建造方认为试航的结果表明该船符合本合同的说明书的要求,建造方应电告买方并用书面确认试航完毕。买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内,电告建造方并用书面确认接船或拒绝接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该船或该船的任何一部分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说明书的要求条件,或者建造方对买方拒绝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处表示同意,建造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不符之处。当这种不符之处加以纠正后,建造方应或拒绝接船。
(3)若买方拒绝接船,则应在拒绝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该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说明书的规定。
(5)建造方对买方根据本条款拒绝接受该船一事可以提出争议,在此情况下则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可将争议提交_____,由_____庭作出终局性裁定。
5.库存剩余的易耗品的处理:
若买方在接船时,该船上还剩余试航后留下来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库存易耗品,买方同意按这些库存的原价向建造方购买并于接船时付款。
第七条交船
1.时间与地点:
2.何时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买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前提下,该船的交付应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时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议定书时生效,确认该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买方接船。
3.向买方提交的文件:
该船交付和接船时建造方应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议定书之后:
(1)根据说明书制定该船试航的文件;
(2)按说明书规定项下的设备清单,包括备件和其他的所需备件;
(3)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2)所规定的易耗品清单并列有原购买价格;
(4)全部证明书,包括按本合同规定该船交付时须提供的建造方证明和说明书;若船级证书和/或其他的证明书在该船交付时尚没有提交时,买方接受临时证明书,不作违约论,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证书后立即将正式证书提交给买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证书说明该船移交给买方时没有设定任何留置权、费用、抵押或其他的负担加在买方名义上,也要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当局没有对该船附加一切税收和费用,在试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对其分包商、雇员及船员不应负任何债务。
4.该船的招标:
5.产权与风险:
6.该船的驶离:
该船移交后,买方立即拥有该船的所有权,并应在移交生效的3天内从船厂驶离。若买方于3天内未驶离船厂,买方应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费用。
第八条推迟和延长交船时间(不可抗力)
1.推迟的原因:
2.延迟的通知:
推迟开始之日起7天内,建造方应用电报通知买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建造方有权要求推迟该船的交船日并用书面确认推迟开始的日期及推迟的理由。同样,在此推迟结束后的7天内,建造方应用书面通知买方或用电报通知以书面确认此推迟已结束,也应规定由于此推迟而使交船日推迟的时间;买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内未能对建造方要求推迟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确认,应认为买方同意予以推迟。
3.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于本条第1款规定之原因及根据本合同条款允许推迟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应理解为可允许的推迟,有别于未经授权的推迟。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凡未经授权的推迟应对合同价予以调整。
4.因超期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允许推迟交船日的情况外,按照本条所陈述的原因,其推迟的累计的总括时间达到或超过(210)天的情况下,买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取消本合同。当延迟累计的时间达到(210)天时建造方应致函买方,予以抉择,而买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内,应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还是将来于指定日期移交。
兹双方同意并理解若继而再次作延迟时,根据本合同条款买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权利。
第九条质量担保
1.保证:
2.出现缺陷的通知:
根据本保证,在发现缺陷后买方应尽快地用书面通知建造方或电报通知并用书面确认,对其缺陷提出补偿。买方的书面通知应阐述缺陷的性质和程度。若于(12)个月有效期届满之前发现缺陷,但在保证期后(30)天内,其通知未能送达时,建造方对此不承担义务。
3.缺陷的补救:
(1)建造方应根据本合同的保证条款,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补救,在其船厂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建造方承担。
(2)若将该船驶至船厂修理不能实现时,买方可选其认为合适的地点予以修理或更换,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应所需更换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发不得影响或推迟船的营运和航行日程。若买方建议在建造厂以外的船厂修理或更换,不致推迟船期,也不影响营运和航行日期下,买方应将拟进行修理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权让其代表验证买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质和程度。验证完毕后,建造方应立即用电报告知买方予以接受还是拒绝此缺陷为保证中所列之内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认本合同项下应补救之缺陷,或者经_____决定应为补救之缺陷,建造方应立即向买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换部分的金额,此金额应与在建造方船厂进行同样修理或更换的合理费用相同。
(3)在任何情况下驶往选定地点予以修理或更换部件的驶船费用和责任属买方。
(4)本条项下的任何争议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款规定_____。
4.建造方的责任范围:
(1)除本条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对该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担责任或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建造方对于因本条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该船或因其他的缺陷进行补救所导致的和特殊的,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损害包括利润收入或滞期费的损失概不承担责任或义务。
(2)交船后经买方更换的,或经各承包商修理过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当及经买方的雇佣人员或代理人维修过的,或属于正常的磨损,或在建造方无法控制条件下发生的,对该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担责任。
5.保证工程师:
建造方有权指定一名保证工程师作为代表,在建造方确定的保证期内为该船服务,买方和其雇员应向建造方代表,保证工程师在该船上执行任务并给予全面合作。买方给予保证工程师的待遇应与该船总工程师的待遇相适应。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条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证工程师_____。买方每月应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的金额作为保证工程师在船上执行任务所需费用的补偿,并于服务期满后支付返回______________的飞机票等费用。
鉴于本款所述之细节,双方应于移交该船后另签协议,使之付诸实现。
第十条买方的退货
1.通知:
该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额是预付款性质。若买方根据合同允许取消合同的各条款行使退货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建造方或用电报通知并以书面确认,通知的有效期应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届时,建造方应立即将买方支付给建造方的用于该船的全部款额退还给买方,但若建造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提交_____者除外。
在此情况下,按需退还给买方的金额计算,并按买方分别支付给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将这些款项汇还给买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计算。但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4款之规定取消合同时,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义务的解除:
建造方将款项退给买方后,本合同项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担的全部义务、责任和债务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条买方不履行责任
1.不履行责任的定义:
下列所述应视为买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内,买方仍没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买方在该船移交时没有支付第四期款额;或
(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该船已准备支付给买方时,买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费用:
买方有失责、违约时,对建造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费用。
3.失责后果:
(2)若买方违约持续(15)天,建造方可自行决定,电告买方,并用书面确认,取消合同,则合同立即失效,买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属建造方财产。若发生取消合同,买方付给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额属建造方持有。
4.该船的出售:
(2)若该船出售时已处完工状态,则销售所得,建造方应首先支付参与销售及由于买方违约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价的分期款额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_____%计算。
(3)若该船处于尚未完工状态,则建造方处理该船所得销售值,首先用来支付参与出售及由于买方违约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费用。然后支付该船价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额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补偿给建造方合理利润的损失部分。
第十二条_____
1.投_____别的范围:
从该船铺龙骨开始直至完工、交船及买方接船时止,建造方应自费就建造该船所用供应品,包括已运到船厂的,已装船的,买方提供的供应品及全部机械、材料、设备、仪器和舾装件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别应与____________所采用的_____条款相适应。
这类险别的保额应概括船舶交付时的金额,最低限度应等于,但不限于买方向建造方支付的总金额,其中包括买方的供应物品。
2.追偿额的运用:
(1)部分灭失:
若该建造船舶于买方验收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凡属_____范围内使被_____人受到损失,而且所造成的损失并不构成该船的实际的或推定的全损,建造方应依据本条(1)所示,依据_____单应予以追偿,所得的金额用于支付修理费用,旨在弥补损失,以达到船级社的要求。根据本合同所含说明书的规定,于该船完工时,买方依据合同予以接船。
(2)全损:
但是,若该船被裁定为实际的或推定的全损,经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择如下:
(a)根据本合同规定,工程需继续下去,在此情况下,按保单追偿的金额应用于该船的修补费用,但双方应首先书面同意合理的推迟交船日,为完成其重建需调整本合同其他的条款,包括合同价;
3.建造方投保义务的终止:
本合同项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义务在卖方交船并由买方接船后立即终止。
第十三条争议与_____
1.诉讼:
本合同双方之间由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规定或与这些规定有关的问题而引起的任何争执不能解决时,此争执应提交在________________船务局。按船务局海事_____规则_____解决,但本合同项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务局_____应以书面向船务局提出_____的申请,求偿的陈述并附有书面指定_____员的委托书及_____员接受委托的有关文件。
主持_____程序的第三名_____员应由委员会从其成员中指定,该_____员与争执的双方无任何关系或与本争执的问题无任何关系,这样指定的_____员,应组成解决该争执的_____庭(下称“_____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务局有关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_____员,则由要求_____一方指定的一名_____员应被视为已经接受并被指定为自己的_____员。这名_____员身肩两方,单独构成_____庭,_____应在该名_____员主持下进行。
由这名身肩两方的_____员或由三名_____员的大多数(视情况而定)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若三名_____员未取得多数裁决,则第三名_____员的裁决应为终局的,对本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尽管有以上规定,经双方承认,关于该船的建造及其机器和设备,或有关材料或工艺的质量所引起的任何争议或意见的分歧,经协商一致可提交船级社对争议作出裁决。船级社的裁决应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裁决的通知:
应立即用书面,或用电报加以确认,将裁决告知买方和建造方。
3.费用:
_____庭应决定_____费用由哪一方承担或双方承担费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对裁决的判决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变更:
在该船移交之前若引起争议需提交_____,裁决可包括_____庭认为合适的交船日予以推迟。
第十四条转让的权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若买方转让,则还需经政府批准,而且买方仍对本合同承担义务。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继承人或合法的受让人应继续有效,继续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税务和关税
1.税务和关税:
建造方应承担并支付______________征收的税务和关税,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向买方征收有关其供应品的税收。
2.境外的税务和关税:
买方应承担并支付为执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境外应征收的税务和关税,但不包括建造方为建造该船购买所需项目应征收的税务和关税。
第十六条专利_____和版权
1.专利、_____和版权:
该船所用的机器和设备应标有专利号、_____或制造商的贸易名称。
建造方不得让买方承担使用专利权责任,或因违背专利权而引起诉讼所带来的损失,其中包括在执行合同中因对任何专利和发明使用不当以及由此引起的诉讼所需费用。
本条不应被解释为本合同所用设备,仅涉及专利权或_____或版权的转让,特此证明,所用的专利完全应归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担保不适用于买方的供应品。
2.总图、说明书和生产图纸:
建造方对说明书、设计图纸和生产图纸、技术说明、计算、试验数据及其他与该船有关的数据、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权。在未经建造方书面同意前,买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其泄密或泄露给第三方,但可为正常进行操作,修理和维护该船时用。
第十七条买方的供应物品
1.买方的责任:
(1)应在建造方指定的时间内自己承担风险、货价和费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称买方供应品)按说明书规定,在船厂仓库或堆放处交付,其供应品状态应完好,以适应装该船。
(2)为便于建造方将买方供应品安装在船上,买方应向建造方提供必须的说明书、图解、指南、手册、测试报告和规范条例所要求的证明书。买方在建造方的请求下供应品制造商的代表协助建造方安装或由他们承担安装,或在船厂予以调试,但不得向建造方_____。
(3)若发现任何一件或所有的买方供应品有不当或不宜安装时,建造方有权退货。但在买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调整买方供应品但不得影响建造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的权利,同时建造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况下买方应偿还建造方因修理或调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交船日也应自动地延长因修理或调整所需的时间。
(4)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买方未能按时交付买方供应品时,交船日也应自动延长因迟交所需的时间。买方对此应承担责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买方供应品的迟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亏损和受损,其损失费用应于交船时支付。若买方供应品的迟交超过30天,建造方有权继续建造该船,可不在该船上安装其设备,并在此状态下买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对建造方的其他权利产生异议。
2.建造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
1.地址: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应按下列地址:
致买方:致建造方: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字:
与本合同有关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语。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____政府不在________日内出具出口许可证和建造准许证,本合同将自动失效。除本合同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双方应立即完全解除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并说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条解释
1.适用法律: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条款的生效和解释应受建造该船国家法律的管辖。
2.歧义:
说明书中所用的语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为阐述、解释和实现本合同。若文字与所示要求与合同中任何条款的解释不一致时,当出现此种情况时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篇16:船舶租赁合同解除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 )____ /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船舶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有关_________(船名)船的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 船宽: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 净吨: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___ 建造厂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 登记地点:____________ 登记吨位: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船舶,其质量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船舶标准;
2.卖方保证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3.卖方保证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适航或其他妨碍、可能妨碍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卖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下的标的船舶的全部产权,并保证该船舶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价款
本合同标的船舶的价款为_________元。
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美元□英镑□欧元□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船款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保证金可抵作船价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六、船舶检查
1.买方有权查阅船上的船级记录,并在________(时间)内宣布是否予以承认。
2.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为买方安排船舶检查。
3.买方不得因船舶检查而延误船期,否则,买方应向卖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在不延误船舶正常营运的前提下,卖方应尽可能为买方看验船提供方便。
4.买方检查处于漂浮状态的船舶时,不可将其拆解开,也不可给卖方造成费用上的负担。在检查过程中,船舶的轮机日志和航海日志应提供给买方查阅。经检查,凭卖方在船舶漂浮检查后四十八小时内收到买方的书面或电传通知为准,一旦船舶获得认可,卖买关系即告确立。卖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买方关于船舶船级记录的认可通知,应退还保证金,本合同宣告无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点进行交接。
2.移交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卖方应及时地将船舶动态、船舶预计进坞时间和地点告知买方。
4.船舶按买方看验船时的状况移交,自然损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卖方应将买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交船前,倘若船舶发生部分损害,卖方应将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5.为方便船舶的移交,卖方应将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坞内,由买方检验船底及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或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有断裂、损坏或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则上述缺点应由卖方自费修复直至买方对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满意为止。
6.船舶在坞期间,在买方的要求下,卖方应安排抽出尾轴。倘若尾轴完全毁坏或发现有缺陷,以致于影响船舶清洁船级证书的取得,卖方应自费将其新换或修复直至买方完全满意为止。尾轴的抽出和换新之费用由买方承担。
7.倘若发现船舵、螺旋桨、船底、夏季水线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轴上述断裂、损坏或缺陷,则与船舶进出坞有关的费用包括验船师费均应由卖方承担。
8.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卖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买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时,卖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船舶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买方。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将其现有的船舶的其它技术档及时交给买方。船舶的船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档(如有)等应由卖方收存取回,但买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档不提供复印)。
2.同时,买方应将下述文档递交给卖方:
营业执照复印件;
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备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属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应由卖方移交给买方。属于卖方专用的船上图书、数据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润滑油、备用品和伙食应由买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场价格付款。本条款下的付款时间、地点和币制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护卖方保证其对出卖船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船舶在移交前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及其他随船债务;并承诺交船后若因该船移交前的随船债务发生第三人对船舶提出主张,而导致纠纷的赔偿、费用、开支等均由卖方承担。
十一、费用负担
船舶交付前所发生的包括雇佣人员薪资,船员分红、税赋及其他债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船舶交付后所发生的与购买和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及其它开支等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船舶进行交易时,费用有买方承担。船舶移交后,卖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登记;买方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费用各自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买方未能按时支付保证金,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证金后,若买方决定不再购买该船,并拒绝支付船款,卖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买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购船价款,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归卖方所有。若保证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2.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续,或未能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全部船价款(包括保证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计算的利息;若买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和船款,卖方违约拒绝出售该船,买方有权获得船款保证金的两倍赔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_________卖方(签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船舶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立契约书人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 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篇19: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 所有权人: / 房型: / 楼层: / 总层数: / 结构: / 房龄约: / 建筑面积: / 该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毛坯房 。
第二条:合同期限
代卖期限为自20__ 年07 月19 日至 / 年 / 月 / 日。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动顺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1、经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委托销售价格为:底价(明细附后)元整(小写: / )(此价格不包含该项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
2、房屋出售价格所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
3、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基础上,乙方有权将实际销售价格上浮,甲方保证无任何异议。
第四条:收费标准
1、该房屋在委托销售期间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由买方支付全部中介服务费。
2、若实际成交价格超出约定委托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甲方自愿从中提出 30% 作为服务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物件:
(1)该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留存甲方其他证件及物品如下: 。
2、该房屋售出,如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约;若造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按该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所标内容相符;“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2)“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纠纷。
(3)与“该房屋”同进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4)“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5)“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定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6)“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7)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3、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甲方承诺保守价格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违约。
4、委托销售期限内,乙方负责以各种方式销售该房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协助乙方正常的销售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及推荐的客户看房。
5、委托销售期内由乙方确定房屋的最终售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约定的总价或推托交易,不得转托他人或自行出售,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委托销售期间出现买方时,甲方应与乙方及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视同违约。
7、甲方承诺在该房屋出售全部房款打入托管账户后叁日内将该房屋腾空,《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甲方承诺结清该房屋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供暖、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如甲方有欠费,乙方有权要求从该房屋相关售房款中代扣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若因网络技术故障,照成信息有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在各连锁店积极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甲方向乙方交付奖励资金等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配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委托销售期内,乙方若需以低于委托销售价格销售该房屋,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准,甲方签字最终确认)。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若该房屋售出,此合同有效期将持续到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相关手续交接清楚,无纠纷、无附属设施欠费,与该房屋买卖双方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同失去效力。
2、甲方房屋售出相关手续都交接清楚后,合同双方不再相互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该房屋在合同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增加产权等)合同委托销售价格不得变更。
4、该房屋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如非正常死亡、房屋现状改变、权属纠纷、意外事件等),造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和解除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需支付委托销售价格的2%(如低于5000元时,须按5000元支付)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已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约定其他事宜
1、乙方原则上不低于底价出售房产;
2、根据二手房交易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税费。
3、乙方及时反馈销售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0:船舶买卖契约协议
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