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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代理经销属于什么的创业模式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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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物业,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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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 一 条: 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别墅 外销 内销 其它用途 住宅 办公 商住 其它

结构 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

总层数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 装修:

电器:

家具:

其它:

第 二 条: 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现金 支票 汇款 其它(请注明):

第 三 条: 乙方义务

1. 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 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 四 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 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 五 条:服务报酬

1. 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 六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 七 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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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视广告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3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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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视广告年度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 电视广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委托事项名称:

2、投放时间:

3、发布媒介:

第二条 广告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收费标准

1、在本合同约定的投放时间内,对甲方投放的广告乙方按计算,甲方支付的广告费用已包含税金。

2、如遇电视台价格调整,乙方保证甲方享受最优惠折扣,并及时通知甲方。 3、在合作期内,无论是正常广告计划或套餐,乙方保证给予最优惠的投放条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出现上述情形时,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的,若甲方在提供相关资料能够证明有最优惠的投放条件,则有权要求合同履行期内所有广告费用按最优惠的投放价格执行,且乙方应按所有广告费用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二)付款方式

1、每份明细投放合同签订后且在广告播出前,甲方先向乙方预付%广告款。

2、广告费按经甲方确认的实际所播出广告的次数计算。广告按计划播放完毕后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专业监播公司(□央视/□ )有效监播证明,

经甲方审核合格且双方确认结算款后,甲方在扣除按本合同约定乙方所应支付的相应违约金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余款。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4、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在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送播的广告的合法性。

2、甲方应按时支付广告费用。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播出计划变动的,有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广告媒体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并保证其合同履行期间的持续合法授权。

5、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按本合同约定播出甲方的送播广告。播出时间与指定时间相差± 分钟以上视为错播。

6、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审阅播出的每一条样带是否无误,如需作简单调整,乙方应免费作简单的修改直至正确。

7、乙方应在甲方广告播出完毕后,统一将播放带免费归还甲方。

8、乙方如有新的报价或咨询节日套餐类应及时、主动以传真或快递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广告投放的参考依据。

9、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修改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只能用于此广告的发布,不得作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其合同义务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未付款的 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按时、完整播出甲方广告,否则按错播处理,乙方将按照“错一扣一,漏一扣二” (即错、漏播一次,甲方不支付当次广告费用,且发生错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漏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原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未付广告费用中抵扣,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错播、漏播的认定,甲乙双方同意以第三方专业监播公司的监播证明为准,监播证明的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广告款项后,应及时交付给甲方广告的发布媒体。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发布媒体支付广告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9款之约定的,乙方应按违约当次广告发布费的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第四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为止累计广告发布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通讯地址为: 。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告样稿(样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其它约定:

1、廉洁协议

2、广告媒体的授权委托书

3、广告样稿(样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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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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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结构,共计层,其中住宅套,门市套,车库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为平方米,门市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元/㎡;

(二)门市:元/㎡;

(三)车库: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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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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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_________的资源和信息服务优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2.约定的其他服务:

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时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甲方将_________%代理咨询费用和小额工商行政收费预交纳给乙方时,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乙方将全部预定的材料交给甲方,双方进行结算时,乙方将在随后相应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乙方自行开出的咨询代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将原相应收据退还乙方。

6.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七、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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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络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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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AB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B方在承认和尊重A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A方同意B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B方享有该市由A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B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A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A方向B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B方则需向A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B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A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A方提供之货品。

3.B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B方自行处理,A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B方购买A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A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B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A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B方。

4.若A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B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AB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A方。达到目标进货额A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B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A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A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B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A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B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A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B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A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B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B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A方向B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B方所开店面不符合A方要求之处,A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B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A方可替B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B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A方。A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B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A方允许B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A方商标和文字。

2.B方未经A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B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A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B方如发现任何仿冒A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A方,并全力协助A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A方同意予B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B方二次追加的商品,A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AB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AB双方协商解决。

A方(盖章):_________ B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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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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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因非诉讼事务,甲方需委托乙方办理,经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1、委托办理事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具体负责办理委托事务。如该律师不能办理,乙方应及时另行指派其它律师办理。

3、代理人的权限为:起草、审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师见证,律师调查,参与谈判,代为注册、登记、办证,参与听证、交涉,参与调解等。具体授权根据委托办理事务的性质而定。

4、参照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结合委托办理事宜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前述费用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支付的为完成委托办理事务所需而由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办理事务办结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要求终止委托,甲方原则上不能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6、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委托事务所涉的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不得对乙方律师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并不退还已收的代理费,如由此而导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7、其它约定条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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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特许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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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代理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法律义务的e-mail: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传真: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传真:____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e-mail: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其特许区域内方拥有的______________用品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特许经营

第一条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甲方生产或提供的_______用品的一级代理销售商。

第二条 乙方在签署完本合同后即正式成为甲方在其指定区域市场的一级代理商,乙方必须在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算起的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订货不低于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分销工作,分销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同时应做好分销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并对分销点的销售行为负责。

第四条 乙方保证以不少于_______平米的展厅呈列_______样品。

四、区域保护

第一条 乙方只能在授权的区域内开展_______用品的营销和宣传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超出授权区域营销_______用品且造成严重后果者,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

第二条 甲方承诺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提供知会、协助和保护工作,有义务监督货物的流向。

第三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实行价格及市场保护,维护乙方的区域市场利益。乙方有权单方采取假意定货以获取对甲方不利的证据:乙方一年内不少于_______次最多_______次假借任何销售区域( )的第三方向甲方购货或订货。若该批订货发往南京或甲方明知是南京的客户(含乙方假借的第三方)定货发往以外无代理商的地区且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必须对乙方承担该批货物零售价双倍的违约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如下处理方式,且甲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原价退该批订货。

2.原价退该批订货,解除合同。

3.原价退回该批订货,解除合同,赔偿乙方因开设专卖店发生的原始装修、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并按原价加运费退回样品。

4.原价退该批订货,解除合同,赔偿乙方发生的原始装修、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但乙方不退样品有权任意处置。

该处理方式亦适用于乙方事后有证据表明甲方未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实行价格及市场保护、维护乙方的区域市场利益时。

五、价格管理

第一条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区域商品价格为全国最低的特许一级代理价。若发现有违该条款,乙方有无时限双倍追讨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市场零售价格体系,乙方须按此执行,允许按规定零售价格上下浮动_______%范围内明码标注。

第三条 甲方建议乙方工程成交价在零售价的_______折至________折之间执行.

六、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用品品牌宣传资料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及挂牌 、标识等。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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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代理服务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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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受托方: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委托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受托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委托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委托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受托方及受托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委托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委托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

3、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业务签定合同的指导或代理委托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

4、如受托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委托方共同投资。

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

在委托方的投资业务需要受托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5‰收取费用。

2、按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受托方及受托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2‰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委托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受托方或受托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定诉讼代理合同。

如有违约支付受托方违金壹拾万元。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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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羽毛球拍区域经销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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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乙方(供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为更好地促进双方合作共赢,保障和履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由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总则

1、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合同将自动延期一年。

2、乙方授权甲方的销售区域:。(根据公司渠道管理规定执行)

3、乙方授权甲方经销的产品:。

4.甲方签约销售产品年总销售任务额:万元(万起签),其中零配件销售额(总销售额10%)):万元。

4.1甲方全年任务分解:(每季度为一个销售期)

Q1(1月-3月)

Q2(4月-6月)

Q3(7月-9月)

Q4(10-12月)

备注:详见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5、甲方应独立自主经营,未经乙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乙方不对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本协议所指年度为会计年度,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产品经销授权书,如发现下述情况,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资格并收回经销授权书。

1.1.1甲方连续两个销售期销量少于约定任务50%的。

1.1.2甲方违法违规经营,对乙方造成品牌形象及经济损害的。

1.1.3甲方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乙方拥有的任何品牌产品的。

1.1.4甲方超越授权经销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经销权的。

1.1.5甲方泄露乙方技术、商业等机密。

1.1.6甲方由于经营能力和信誉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经销责任的。

1.1.7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

1.2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或减少甲方销售折扣、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

1.2.1各销售期内未完成销售任务。

1.2.2甲方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事宜。

1.2.3甲方发生跨越授权区域窜货、低价倾销、网络销售平台乱价行为。

1.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所在区域招标项目提供支持,相应的销售额计入甲方销售指标内。

如报价低于正常价格,需经乙方同意且另行定价并单独结算利润。

1.4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市场宣传及推广,乙方协助甲方在本区域销售渠道和直接用户层面推广森虎产品。

1.5甲方所有涉及产品及品牌宣传等行为,必须经乙方审核同意方可执行。甲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乙方产品及品牌形象的行为。

1.6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引导甲方正确、高效地销售乙方产品。

1.7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乙方其他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1.8乙方鼓励甲方积极组织或参与乙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1.9乙方有权单方根据市场竞争的各方面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并提前通知甲方。

1.10甲方有责任完成每期约定销售任务,乙方根据甲方每期完成任务比例给予甲方折让。

1.11乙方有权按照森虎渠道管理政策对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进行处罚。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乙方产品,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一经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2甲方须配合乙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开拓市场。

2.3甲方须遵从乙方对区域市场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乙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外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若甲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乙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乙方市场混乱,乙方有权不予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经销资格的权利。

2.4甲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并制订市场推进计划。

2.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

2.6甲方应按照乙方评定的信用及账期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乙方货款。单次《采购订单》连续超过付款时间10天(含10天),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2.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调拨或借出任何乙方的产品,不得向本协议指定的收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支付乙方的货款(任何品牌产品的货款),乙方不对调拨、借出产品及货款负任何责任。

2.8甲方有权举报本区内发现的非正常货源销售行为,乙方将根据举报信息进行查证处理并给予甲方适当补偿。

2.9甲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的乙方产品,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经销权,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0甲方必须充分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益),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知识产权自行申报任何许可、授权、认证(如将乙方商标申请商号、对乙方专利反向编程或升级改进申报专利等)),若有违反,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违反此条约定所获得的权益应归属于乙方。

2.11甲方同意自愿加入乙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遵守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的销售渠道管理规定、经销商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程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对该等规程的不时修订,乙方可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向甲方公布该等管理规程。

2.12甲方指定下列人员和联系方式为履行本协议的对接人员和联系方式,任何联系信息的变更甲方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姓名

职务

座机

传真

手机

邮箱

备注

2.13.甲方应当组建销售团队,从事森虎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2.14.如果甲方是年新签约经销商,甲方保证全年销售森虎产品不少于万元以上。

2.15.甲方有义务维护森虎产品价格体系,抵制授权区域的窜货销售行为,并接受森虎对已认定的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的政策处罚。

2.1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出现网络平台乱价情况下,进行统一控货。

2.1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将需要的审计询证函等资料按要求提供给乙方。

三、产品配置及报价

1、甲方应向用户提供乙方原装产品及配件。甲方使用非乙方产品的配件向用户供货时应向客户说明,乙方对非乙方产品的配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初始报价见附件一:《年核心经销商价格清单》

3、乙方可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进行调整报价,并及时向甲方发布。

4、乙方向甲方报价为经销商价,甲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5、甲方应遵守乙方的报价原则:对最终用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乙方的经销商价;对外公开报价(包括任何网络报价、媒体报价、自制报价单等)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导零售价”进行报价,如甲方存在任何违反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有权取消其产品经销权或终止合作。

6、产品的退换货:乙方产品除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所有换货产品,甲方须事前向乙方申报,待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回换货产品,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产品。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相应产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质量标准。

五、订货、付款及货运

1、订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采购订单》(见附件三)

2、运输费:甲方一次性订货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甲方进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须采用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一经转交第一承运人风险即转移至甲方。

3、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按每次订单总价按以下方式履行:

付款方式

单次订单数量(台)

产品型号(标配)

含税单价(元)

预付款(元)

尾款(元)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说明:

1、预付款:甲方自双方签订《采购订单》后的三日内支付;

2、尾款:甲方自乙方产品交付并经甲方验收签字后的日内支付。

3.2甲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有效付款时间以款到乙方账号为准。

甲方未按照乙方给予的账期付款的,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

甲方须要将应付账款控制在乙方给定的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内,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对超期或超额的应付账款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4、对账要求:乙方每月发送对账单给甲方,甲方按月核对并传真签字确认件给乙方,并在每半年度向乙方寄回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原件。若甲方拒绝对账或到期未盖章回寄对账单原件的,甲方确认并认可乙方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的对账文件及函件将作为确认双方账目的最终合法依据,同时,乙方享有停止供货及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的权利。甲方若提供指定收对账单的邮箱,乙方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发送对账单。甲方指定的邮箱为:。

5、验收: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当场收货,并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甲方应填写《送货单》且由授权签字人确认,并提供给乙方备案,货物一经甲方授权签字人签收,即视为甲方签收。如有产品破损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收货日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甲方的验货标准同乙方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验货标准保持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其它经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验收。

六、市场支持

乙方根据市场需求给予甲方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乙方,,,,在甲方达成当期任务比例80%以上,按照经销商星级等级计提销售额1%至3%不等比例作为市场合作基金,用于区域市场推广的基本支持,合作基金使用需依照以下推广类型进行申请,实施后提供使用证明文件和正规发票,以便核销。超出市场合作基金的推广项目,需要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实施。

常规广告项目推广方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常规推广

终端形象

4-10天

乙方旗舰店、原装正品专卖店及其他终端支持(产品形象门头、形象专柜、

背景墙、室内喷绘)

户外广告

7天

通讯市场内外、人车流量大等场所的广告牌、灯箱位及其他户外形象广告

媒体广告

7天

区域行业刊物/年度黄页/大众媒体投放广告或软文

行业展会

7天

区域物业/酒店/建筑/厂矿企业/安防/能源/交通/应急等行业展会

信函广告

7天

针对经销商直接客户发放产品信函广告

网络推广

7天

制作以乙方产品为主的网站及网络推广方案(搜索引擎、网盟、行业网站)

客户促销

7天

针对直接客户和二级渠道客户的促销(礼品、配件及旅游)

备注:___旗舰店建设需签订《___旗舰店协议》,___形象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原装正品专卖店建设需签订《__原装正品专卖店协议》,__形象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上述建设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建成验收合格即可核销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的50%,任务达成后核销剩余费用。

2、会议推广方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会议

推广

直接用户会

7天

与经销商联合,针对其直接用户召开推广会议

渠道会议

7天

与经销商联合,针对其分销渠道用户召开会议

专业行业用户会

7天

直接组织或间接赞助介入专业行业会议

备注:开展直接用户会议时,甲方需提前申报,提交会议场所和时间,邀请客户名单(至少50%为其他品牌产品的使用用户)、会议预算,整体预算费用由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

费用核销时,需提供正规发票、会议总结、现场照片及后期客户跟进计划。

3、宣传物料形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宣传物料

POP

根据需求灵活申请

海报/彩页/贴条/X展架/资料架/托架/服装/摇摆卡/灯箱/手提

袋/宣传光盘/便签纸等。

备注:若终端陈列未达到乙方规范标准,乙方有权终止宣传物品的发放支持。

七、产品维修

1、终端产品终身服务

产品实行设计寿命终身服务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及人为故障维修仅收取相应的工时费及备件费。

2、终端产品保修期承诺

补充说明:新产品按产品发布时公布的保修期承诺执行;

3、终端产品保修细则:

3.1经森虎公司或签约售机单位盖章并完整填写的保修卡或有效的购机发票原件作为鉴定保修期的凭证;(发票应注明主机配件型号、出厂序列号、销售日期、购机金额等)

3.2用户在购买7天之内,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且主机及配件外观无磨损,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

3.3用户在购买15天之内,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且主机及配件外观无磨损,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选择换货或维修;

3.4用户购买超过15天的,出现说明书上列明而实际不能使用的功能性故障,可凭发票原件或填写完整的保修卡进行维修;

3.5在正常保修期内,乙方终端产品主机在乙方总部连续维修三次以上(含三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用户可凭三次的维修单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或主板;

3.6终端非保修产品维修修复后,给予同一机器同一故障三个月;同一机器不同故障一个月保修期承诺;

3.7配件(_____)的保修必须提供完整保修凭证。

3.8乙方所有____产品和未对外授权维修产品必须寄回乙方深圳总部维修。

4、终端产品保修条例

4.1乙方终端产品在中国区域内实行全国联保政策,所有中国区域内销售的乙方终端产品均可持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在乙方售后服务网点享受售后维修服务,不论该产品的销售地是否为售后服务网点所在的省区;

4.2乙方不承诺终端产品全球联保服务,跨区销售的产品只能在原销售商所在地的售后服务网点保修,或在乙方公司维修中心保修,中国及海外各区的售后服务网点有权拒绝为非本区域销售的乙方产品提供保修服务;

4.3中国区与海外各区销售的终端产品可能在产品设计上存在功能应用差异。

这种差异导致跨区销售的产品在使用上的不便,乙方不承诺免费解决;

4.4保修服务只限于正常使用情况下有效。

用户人为原因损坏不能享受保修服务,需要收费维修。

人为原因包括:自行拆装或改装、自然磨损、机械性破损、浸水、火烧、使用非乙方提供的配件或天线、未按用户手册使用等;

属于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享受保修服务:

4.9.1超过保修期;

4.9.2未经乙方授权的维修、改装、拆卸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3未依照“乙方产品用户手册”规范操作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4.9.4如有下列情况的充电电池:电池外壳密封有任何破损或有任何启封现象;在产品规定之外的设备或维护条件下进行充电或使用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4.9.5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

4.9.6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7未经乙方销售部门或乙方客服部门的正式书面许可,私自二次开发的乙方终端产品;

4.9.8乙方标识或产品购买日期无法辨认的产品;

4.9.9正常的磨损。

说明:产品保修条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若有改动,以客户服务中心颁发的保修条例变动通知为准。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涉及供货、付款及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以甲乙双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甲乙双方还需履行如下义务,但为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若甲乙任意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延迟方需将延迟的原因及延迟恢复的最终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前,延迟方任必须按如下内容履约。

1、若乙方未能按单次《采购订单》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交货,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付款方式规定对单次《采购订单》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十、法律效力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乙方可以附上相关证据于一周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前两个月内双方另行协商经销权的续约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同时双方如不再续约需提前半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存在异议且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起诉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年经销商价格清单》

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附件三:《采购订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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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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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3.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 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 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即:上级拨款应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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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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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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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通风设备产品区域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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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规格单位零售价结算底价/盒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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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业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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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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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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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鉴于,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人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 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 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

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

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甲、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 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 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 (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 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 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 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 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 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 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 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 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 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 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 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 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 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 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 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

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 (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

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 评价;

④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 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 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他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账。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财务报表;

(4)重大事故报告;

(5)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 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〇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〇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〇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〇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〇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〇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费

第一百〇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〇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〇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供水工程设施;

(3)本协议项下权利;

(4)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他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他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 (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

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二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三条不适用: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

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 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八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

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

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二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一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一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三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 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 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 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 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 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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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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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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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楼盘营销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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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国土证号:

1.4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用地(含绿化待征地) 平方米,容积率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为甲方提供的现有书面资料反映的内容。甲方将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本项目建筑面积进行测量,最终可销售面积以甲方提供的专业机构测量报告为准(以下简称“可销售面积”)。

第二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销售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部分为以下第【 】部分,共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代理销售面积”):

(1) 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 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销售目标任务

1、 本项目的销售任务为,自本项目具备开盘条件且开盘之日起计算在个月内达到可销售面积的 90 %,且实际销售均价应不低于【 】元。其中,开盘条件为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且现场正式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在达到开盘条件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已具备开盘条件。

2、 若遇项目未达到开盘条件即开始销售、或因重大市场变化因素(区域房地产市场整体上涨、整体崩盘、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上述住宅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届时根据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甲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部分,不纳入乙方的目标任务考核。

第四条 销售条件

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全程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项目销售条件:

1、项目物业正式开盘销售前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首期物业开盘前销售中心和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

3、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得购房客户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4、完成销售所需沙盘、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的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的印制。

第五条 营销代理佣金

1、甲方以销售合同总金额的更名费、客户违约金。

2、如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佣金;若因客户违约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户违约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佣金。

第六条 宣传推广

1、甲乙双方商定,项目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销售额的使用计划,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2、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可随时在该项目宣传资料上使用项目之“ 营销商”、“ 全程策划和代理销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称。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对自身形象宣传推广方面,有权使用甲方项目名称、文字或图形资料。

第七条 VIP客户及内部封房

对于VIP客户,乙方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计提代理佣金。 甲方须提前书面确认并函告乙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的事宜。 甲方关系户及内部封房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

第八条 通知

1、 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仅以盖有公章、或合同章、或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的文本(原件)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 】为代表,乙方指定【 】 为代表)。

2、 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应以专人送达或邮资预付的挂号或快递邮寄方式交付或发送。专人送达的,以递送视为送达;以挂号、快递邮寄的,在付邮后第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 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号码: 传真: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规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之日止。

2、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任何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条第2款及补充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 日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2) 违约天数=自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 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时,在不妨碍守约方任何其他可以获得的权利主张和/或司法救济的前提下,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且要求违约方在收到该等书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内采取措施以纠正和补救该等违约事件。如果该等违约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内未能获得充分和完全的纠正或补救,守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且守约方无需因此而向违约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停止开发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据本条第1款约定的终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违约金金额=(代理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的销售均价*1%

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 (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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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诉讼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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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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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业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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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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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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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 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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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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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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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设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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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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