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网络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企业等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了整合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建设业务的优势,向合作伙伴确定的业务区域内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优质的互联网应用服务,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以此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第二条、合作项目
1、合作范围:乙方作为甲方专属合作科技公司,乙方为甲方及其甲方所推荐的企业提供企业网站建设、网上商城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地区论坛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系统软件开发、短信群发、域名注册、flash动画制作、网络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营销策划及推广、企业宣传短片、视频监控等乙方能够提供的专属服务。
2、合作程度:甲方与乙方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和企业的全面战略合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本框架协议范围内选择乙方开展业务,为乙方提供客户推介、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规出具专业意见。
3、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品牌。双方均应维护委托方利益,对得知的有关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4、甲方有获得利益分配的权利。
5、为有利于甲乙双方的战备发展,甲方有权在对外宣传时,将乙方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和企业,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机构公司进行宣传。
6、甲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乙方有关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7、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及甲方所推介的客户提出修改意见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8、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网站建设、网上商城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地区论坛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系统软件开发、短信群发、域名注册、flash动画制作、网络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营销策划及推广、企业宣传短片、视频监控等业务。
2、乙方组成项目小组,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提供给甲方以力所能及的优质、优价、高效服务。
3、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的详细信息及资料给甲方,并配合甲方的对外宣传行为。
4、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利润分配的费用。
第六条、利益分配
1、分配界定:乙方与甲方推荐的客户签定协议、收讫服务款项,且已出具相应报告。乙方每月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所推荐的客户及费用清单递交给甲方,供甲方留查。
2、分配比例:甲方为乙方推荐客户,双方按照所获收益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
第七条、保密协议
1、“专有信息”指双方旅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得到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具有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密、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商业计划、客户资料等。
2、甲乙双方应保护自身和对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商业机密等“专有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涉及对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同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失效或终止而解除,本协议终止后本条继续有效。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受不可抗力营销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去年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政府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网络通信故障、互联网灾难等非人为或第三方原因。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对甲方所推介的客户产生的后续合作服务也按照本协议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中外合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转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中外合资医药类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和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它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3.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4.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 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6.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7.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9.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0.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它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同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_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____%~____ %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________年期间,_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该d类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篇4:委托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视频短片。
风险告知: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二、视频短片摄制工作流程:
1。甲方负责提交前期剧本及制作草案;
2。乙方进行拍摄制作;
3。乙方负责提交整个项目视频短片成片。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要求、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制作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并签字,方可进行制作,乙方应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原则下,遵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制作,脚本签字确定后,如需改动,因改动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五、乙方权利:
1。乙方必须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原则下,按照脚本要求进行制作,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完成制作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工作量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乙方对制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制作作品。
六、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期、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符合甲方要求的高质量的经乙方拍摄、剪辑而成视频作品。视频短片未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修改脚本的情况下予以剪辑进行不时的修改,以达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相应赔偿。
八、摄制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目制作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税金为总制作费的______%,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含税总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_____%的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为甲方提供小样并且通过甲方书面审核批准,乙方向甲方出具100%金额甲方可接受的合格发票后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视频项目制作费用________%的尾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将该项目所有费用结清后,该视频短片的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制作的视频短片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返还甲方并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在乙方将视频短片成片完成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清余款,逾期甲方将按视频短片制作总价的日千分之_______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
3。甲方在交付前期相关资料及文案后,乙方如延迟启动制作计划或者未能按期提交视频的,则乙方将按视频短片制作总价的日千分之_______支付滞纳金,直至完成交付为止。如延迟超过_______日的,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承担滞纳金之外,还应按视频短片制作总价的_______%承担违约金。
风险告知: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十、 免责条款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最新终止合资经营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 座 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 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 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 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 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保险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 文字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澳大利亚××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6:非诉讼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师:
日期:
篇7:通勤班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客运资质并在x市注册的公司,乙方为坐落于x市x区内的企业。现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座客车作为班车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班车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车辆租金、租赁期限与运行路线
1.运行路线: 1号车: AM: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线路、时间等,但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
2.租赁费用:每车每日xx00元(含税);乙方每月应按照甲方实际为乙方服务的天数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
3.租赁费用内包含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空调暖风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保险、税费等,乙方不再承担除租赁费之外的其他任何相关费用。
4.甲乙双方应于每月5日前进行上月租赁费用对账。乙方在双方对账确认后且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发票的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班车租赁费用。
5.租赁期限自 20xx 年__8__月_1 日至 20xx 年_7_月_31_日止,为期三年。合同终止时,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以及重大事故存在,乙方优先承诺再行租赁该车辆两年,但租赁价格双方可另行商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金龙客车(47人座)两辆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班车服务。(补充内容:车况应明确包括行车证、产权登记证等)
2.甲方提供的车辆应具备能够证明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道路上行驶的客运资质和条件。另,甲方提供的车辆不得对外设臵担保、质押等。
3.甲方拥有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的所有权,须承担对班车进行保护、管理、维修、养护等义务,甲方须为班车配备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班车驾驶员,其与乙方不具有任何直接劳动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在任何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甲方须作为当事方负责及时处理相关交通事故,承担相关交通事故之赔偿责任,乙方不对班车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提供班车服务之车辆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自燃、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相关乘坐班车之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甲方须对全部相关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按规定缴纳车辆各种保险,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凭证及文件予以证明。甲方必须保证所有保险合法有效。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保险资料予以检查。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赁费用。但甲方须在每月对账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正式发票。如因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而导致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因燃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本合同生效时的价格10%以上(由于季节变化而造成的油料价格变动不属本条约定),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价格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8.在合同租赁期间内,如遇提供班车服务的车辆发生机械故障、交通事故、被盗等意外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调拨其它型号、规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车辆为乙方提供正常班车服务。
9.甲方应保证车辆安全、清洁,并提供安全优质、准时的服务。若车辆维护保养需要更换车辆,应提前2小时向乙方报告,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甲方不能提供给乙方满意的服务,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甲方因故不能正点接送乙方员工通勤,超过双方约定发车时间15分钟(具体发车时间见班车租赁合同附件),乙方员工可自行搭乘其他车辆通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租赁有效期内的车辆使用权。
2.乙方租赁车辆仅为客运,不得要求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或国家违禁物品。
3.乙方应保证在合同期内,甲方未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以及严重事故或恶劣服务,乙方不得无故解除租赁合同。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乙方应保证所属员工乘坐车辆时不得人为破坏车内设施,否则造价赔偿。 由于乙方乘坐人员增加,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换车辆。 乙方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概不负责。 乙方有权对甲方不称职的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百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如逾期30日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迟付款的除外。
2.甲方应每天按时出车,不得无故延误或擅自停运。如果甲方在未经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运,甲方除承担乙方员工搭车上下班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每日每车2600元作为违约金。擅自停运累计三日或累计停运6次的,即视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六个月租金(每月按30天计)的违约金。
4.因法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经有关部门做出证明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印章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合同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同,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第七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私人多间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乙方经营范围和房屋租赁用途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为____米,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证书登记的面积或者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乙方对上述租赁场地及面积已现场踏勘。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 ____元(大写:________ );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或者依法解除租赁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如下: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至出租交付时的原状。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依法或者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至出租交付时的原状。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须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本身的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深圳市合资经营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和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 筹建工作
7.1. 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 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 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 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 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 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 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 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 转让
12.1.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
14.1. 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
15.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
16.1 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 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 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 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 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 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 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 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 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
21.1. 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 通知
22.1. 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22.2. 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网站广告投放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____网(www. ____)上____类广告(广告类别说明见附件)投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网站(____网)首页放置____类广告(广告类别见附件),放置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购买此服务应支付给甲方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支付;
3.乙方投放的广告信息应符合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确保其真实健康性,并负其信息源责任;
4.乙方负责提供广告制作的文字内容及相应的制作要求;
5.甲方负责广告的技术制作;
6.甲方保证在乙方广告投放期间链接的有效性;
二、合同生效及废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协议事项完成双方认可后合同终止;传真件与合同正本一样有效;
三、付款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电子汇款、银行转帐或其它方式付款(附款方式见网站)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折弯加工合同
需方(甲方):
合同编号:
加工方(乙方)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价格、完工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执行,图纸中未标注公差尺寸的按1804-20__中等级执行。
三、技术服务:自甲方验收合格起,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一年免费维修。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产品的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接货人等
1交货方法、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
5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六、结算方法: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乙方开17%增值税发票。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可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要求退、
换货,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赔偿货款2倍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篇12: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上海__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租赁加工厂经营合同
甲方:___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___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______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______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篇14:设立中外计算机产品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总则
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_______),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_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二条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
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
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为___年。
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
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美元。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_____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
出资方式:
现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
第一期共缴付___美元,双方各缴付____万美元。
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天内付清。
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
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
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
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议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___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和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和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国和___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和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四阶段:为中国境外____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____,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
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
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
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
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
乙方在中国和____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____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
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___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在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
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
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
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___国政府许可证。
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合资经营协议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篇16:第3条 协议期限及进度表
3.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依本协议第7条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3.2 合作日程表
在游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乙方应尽快与甲方合作开始商业化推广合作。乙方有权利选择商业化推广的日期并且应于商业化推广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但商业化推广最迟需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月内启动执行。如果在协议签署6个月内,因《 》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未能开始商业化推广合作,则不视为乙方违约。具体时间将由双方协商决定。
篇17:2024年加工合同简单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铸铁件,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运作行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铸件均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制作:
① 确保外观平整,无飞边,毛刺。
② 铸件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粘砂及内腔残留物,不许少肉。
③ 铸件表面不允许存在加工后的表面缺陷,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裂纹,冷阁,缩松等缺陷存在。
④ 铸件非加工面上和铸件内部存在缺陷,需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补。
⑤ 乙方对铸件进行抛丸处理。
第二条 :铸件加工材料牌号及单价:
① 材料牌号:HT200
② 单价:5300元/吨,以后如价格变动随市场的材料价格幅度上下浮动。需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为准。
第三条 :模型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则由甲方补给乙方所承担的一半模具费,但模具的所有权需归甲方所有。成型铸件乙方负责协调运输事宜,运费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① 乙方第一次交付铸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到本次铸件总款的____%余款___%作为长期质量保证金。第二次交付铸件总款甲方一次支付清。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双方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甲方把质量保证金付清 。
②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篇18:国际合资代理协议
全文
第一条 合同各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 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专用设备):________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____ 专用设备外,还代理________设备。
第三条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条 股权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拥有股权占所有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利润,承担风险。
第五条 董事会
5.1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总经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15天前通知。董事会议宜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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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5.4 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5.5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6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6.1 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 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有订货优惠。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6.2 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设备的适用项目给国内订货单位,公司可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用户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条 会 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一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经营所用的货币,以________(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7.1 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结束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应做出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7.2 公司所有利润总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八条 审 计
8.1 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一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8.2 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8.3 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多不得超过20天予以解决。
8.4 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以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九条 生效、期限与终止
9.1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9.2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 公司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以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9.4 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或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9.5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9.6 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十条 清 算
10.1 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10.2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仲裁
12.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为准。
12.2 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该委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2.3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三条 语言文字
13.1 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写,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条 通 知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委托制作不锈钢广告门牌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不锈钢门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委托项目:
1.1 、广告门牌,具体规格、型号见样品确认规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制作广告门牌样板按乙方报价单,元),暂定制作门牌合计: 元,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该包干单价包制作、包工包料、全包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乙方应予以执行。(其费用按实际增加)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提前
3.2、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将按实际拖欠天数以合同金额的每天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费用;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材料的要求:
5.1、按合同付上报价清单制作要求
第六条、质量及验收:
6.1、验收标准:按确认,使用材料清单要求。
第七条、其它约定:
7.1、本合同中提到的通知、《验收书》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出现一并作为合同中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7.3、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4、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江门市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代表身份证:代表身份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篇20:厂房租赁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内 号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厂房面积经甲乙双方确定为 平方米。
1.2租赁厂房的用途为 工业生产, 以包租的形式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改变使用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厂房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 年零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厂房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租赁厂房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租赁厂房现状的认可。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金 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以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面积计算厂房租金。
4.2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上调租金。
第五条 厂房租金的支付
5.1 乙方应以支付现金(人民币)/支票/银行转帐的方式,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厂房租金。乙方支付承兑汇票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拒收。
5.2 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第一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 20xx年1月1日前,交纳二个月房租,金额为 元。下次交纳房租的时间为20xx年3月1日前,交纳二个月房租,金额为 元。以后每间隔二个月交纳一次房租,交纳金额 元,时间依次为每年的5月1日前,7月1日前,9月1日前,11月1日前,1月1日前。
5.3 乙方逾期支付厂房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5.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厂房租金,应给其开具发票,双方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准。
5.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交付厂房租赁押金5000元整,上述款项在合同到期后退回。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厂房享有优先购买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
第七条 用电要求
7.1 甲方负责满足乙方用电负荷需求并将线路配套至厂房,厂房内电线及配套由乙方承担,乙方直接与有关单位结算电费,甲方协助解决。
7.2 乙方对变压器不享有独占使用权,在满足乙方用电需求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将变压器接线给其它用户使用。
第八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8.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租赁物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
8.2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对租赁物及其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毁、消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 甲方负责变压器的日常维修,租赁物及租赁物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承担。
8.4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为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实际管理人,因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或租赁物内设备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原材料、产成品及员工车辆放置在厂房外的道路两旁,否则即为违约,除将物品立即清除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九条 防火安全
9.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应在租赁厂房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厂房内消防设施损坏、拆除或用作其它用途。
9.3 租赁厂房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但正常的生产经营除外。
9.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厂房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厂房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5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之行为严重违反消防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予以整改,逾期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影响与其相邻的其它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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