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经销商代理合同_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
品种: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
零售价:__________元/盒;=
批发价:____________元/盒
开票价:_____________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__________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______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____________件(每件____________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_______________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____________进行公证或由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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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特许经销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特约经销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______牌增高皮鞋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并出具特许经销协议,乙方接受这一委托。
二、乙方销售提成政策:
·高档精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上,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高档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_元,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普及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下,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三、销售计划数:
特约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应低于________双,根据乙方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的年销售量为________双。
四、款项结算:
款到发货,汇款按甲方指定帐户或现金结算。
五、交(提)货办法/运输方法/地点及费用承担: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由乙方选择,甲方积极配合,?运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三包”实行明示担保
七、包装要求:
完成包装:每双皮鞋纸盒包装,符合格证,包装袋。
每标准____双。
八、有关承诺:
1.?发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保证调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订货以传真件为准,注明货号、尺码、数量的要求以及货款支付的金额和账号。甲方____天内发货。大批订货发货期另定。
3.?所进产品____个月内包换(其中剩下的断码鞋、出样鞋不能换货),运费乙方自理,甲方每双鞋收取调换管理费____元(首批进货除外)。夏季凉鞋(____月____日后)和冬季棉鞋(____月____日后)不得退换。换货率不大于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的____%。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的____个月内,乙方若未完成计划数的____%或连续____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
十、经济责任: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按照《_____》有关条款处罚。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主动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定协商。
甲方:乙方: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2:经销商会议的邀请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
八年砥砺春华秋实、岁月如歌谱写华章。天津市*有限公司迎来了她的第八个春秋。感谢您拼搏奋进、开拓进取,将满腔热情投入到我们共同的事业中,用智慧和行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值此新春到来之际,我公司诚挚的邀请您参加X年召开的营销商联谊会,会议将对X年销售市场和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对来年工作重点和目标进行展望。
本次会议我们特别选择了天津最具规模的集住宿、餐饮、会议、温泉康体休闲养生于一体的五星级度假酒店。相信您一定会乐在其中,不虚此行。
地点:
天津市*公司
X年12月10日
篇3:关于专利产品特许经营合同书范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互为执行。
一、为了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和甲方的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完成订货任务( )万元。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先付销售任务总金额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订货总额50%的货,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货,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货,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货,每月30日为提货最终期限,每次提货冲减部分定金,每次提货先付清所提货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乙方超出约定提货时间十二天不提货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货。同时乙方应承担20%赔偿责任。
四、提货价以甲方产品出库单价格为准。
五、甲方只对乙方本年度特许经营区内的提货总金额承担开票,隔年不在补开票,销售开票金额以乙方自报数为准,乙方承担发票价税总额的7%增值税,超出当年提货总额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发票总额的承担增值税。甲方邮寄出发票后,电话通知乙方,发票邮到
后主动和商场联系是否有误,如有误及时将发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达公司,超出退税期无法退税,乙方承担销售价税总额的17%,其余由甲方承担。只办理合同内特许经营甲方产品的税票。
六、乙方在协议内订购的产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产品的款式一,以书面材料或传真经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在协议外还需要的产品,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提货。
七、乙方所订产品自提,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的而同时,办理授权委托提货发货写欠据治证明,由乙方提供货货物的到达站,运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乙方随时验收,如遇短缺,双方应及时和承运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必须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内所订的货物,以保证其销货,如甲方在超出规定时间十二天内无故不按期发货,甲方应承担违约部分的20%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可而毁掉属于甲方违约部分的产品。
九、甲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承担不按期发货的责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灾,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产或因运输困难不能按期供货的;
2.因停电、罢工等因素造成电停产而不能按期供货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产延误供货的
十、甲方为乙方在供货环节上提供所需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并为乙方所需对外委派代表出具书面洽谈或交涉处理事务,所需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产品质量要求:以甲方内检验收标准为准。如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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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提货后六天内告知甲方,经检验确信由问题时,甲方无条件换货,否则视为质量无异。
十二、特许经营甲方产品范围
乙方必须在指定的 区域内进行经营,不得跨区域进行经营,并保证不串货,不得销售假冒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处以每件1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终止其销售权。同时乙方无条件退出其所经营甲方产品的市场,并按甲方供货价格倒扣30%—50%交回未销售产品。今后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有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同时每个特许经营市场保证金一万元,不交保证金者市场出现串货行为甲方不予协调解决。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没有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甲方区域经营产品的市场。未销售完的产品,以甲方供货价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任何相关手续。
今后不能再销售向甲方购进的著有甲方各种商标和标识的任何的产品,一经发现,以假冒产品论处。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获得甲方在资金方面30%的支持和提货总额5%的优惠(十五至十七条)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如发现乙方经营和生产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同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每年能完成订货任务并在下年订货前不欠公司货款者。以上条款支持的资金在提货时写欠据,利息以月1.5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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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续订合同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十八、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动终止。市场遗留问题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处理。
十九、本合同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约,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乙方发生的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及人身伤、残、亡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签订的一切未到期的协议、合同等如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条款,都以本合同为准。
二十一、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未果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举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篇4: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_____;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在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第三十八条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证明运营_____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在开始试运营_____日后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第四十七条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在最终完工日后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万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_____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_____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_____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万元。
第六十五条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篇5:经销商合同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销区域:_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____市
合同签署地: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经销规定。
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特约经销商。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经销额,甲方视情况另定。
三、合同标的
1.乙方需交纳经销权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乙方完成第一年或前二年任务后全额返还,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2.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_____________万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3.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_________万______元。
四、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账户。逾期_________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地区继续征召特约经销商。
五、供货及相关细则
1.合同供货价:按“_____________”产品供货目录所列价格或议定价格。
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账户或支付现金。
3.供货期限
(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_____________日内发出。
(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账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交货地点及运费
(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负担产品到深圳市货运站的费用,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6.验收地点:收货方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乙方向运输方要求赔偿。
六、相关管理办法
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由甲方制订“_________”系列产品的公司限定价格。
2.宣传品及广告
(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除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向甲方订购。
(2)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为乙方市场的用户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
七、双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乙方享有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承担的义务
(1)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2)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3)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4)及时向甲方反馈产品销售及产品质量问题
(5)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八、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___________”系列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4)如果经销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九、附则
1.合同生效及期限:首次进货的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篇6:特许加盟合同
a公司(以下称"本部")与(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a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a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a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a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a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a公司形象,损害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a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 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a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a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300万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a公司商标为a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a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a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a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250万日元。
2、加盟金中,50万日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200万日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250万日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a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a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a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a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a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a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a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a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a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a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a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a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a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a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a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a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7:特许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追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2.免费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3.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4.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5.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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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绿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共青团_______市委_______市数码桥中心_______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 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 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统一制作《 绿卡会员使用手册》,在中国 数码桥网、 网站等媒体上广为宣传工作,向每一位使用者推荐乙方;
2、甲方提供" 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 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 绿卡。
5、乙方为持有 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 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 绿卡推广费 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 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其他规定
1、绿卡的持有者在乙方的所有消费均由其本人付款,甲方不为任何持有者垫付或代付任何款项;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 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 数码桥网、 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_______共青团市委(盖章) 乙方:_______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篇9:经销商2024年会邀请函
第四期中国净水行业经销商培训班(湖南及邻近地区)将于20xx年9月11日-1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
学员对象:湖南及邻近地区净水行业各品牌净水器及净水设备的经销商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等。
培训目的:
考核发证和其他事项
上述证书的领证人员名单均在"中国净水行业网"及《中国净水》杂志上公布并长期保存,以便卫生部门、净水器制造企业和净水器用户查阅和参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157号(省环保厅对面)唐湘大酒店
邀请人:
X年XX月XX日
篇10:经销商钢材购销合同范本简版
供方:_________ (乙方)
需方:_________ (甲方)
第一条:_________合同条款
1.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1. 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确定并通知供方在指定时间内送货。
2. 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批确认价执行,执行价包括运费。
3. 结算按当批货物的确认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1.2:_________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1.3:_________上述单价为材料到现场加工好的单价,包括原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各种税费、利润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第二条:_________质量标准
2.1:_________加工所用原料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2:_________钢筋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为准,如有更改,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_________供应方式
3.1:_________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钢板套,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
3.2:_________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的,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十天通知甲方,方便甲方调整施工方案。
第四条:_________运输
4.1:_________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钢筋运至甲方工地过程中,途中一切安全等事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4.2:_________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责任因甲方造成的,则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_________交货验收
5.1:_________钢筋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5.2:_________钢筋的验收:_________按要求加工制作,在场内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交甲方签收。
第六条:_________结算和付款
6.1:_________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材料款50%,下余按计划进度送料数量付款:_________
6.2:_________ 甲乙双方每月 日前核对加工数量,乙方提交正式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理后10天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_________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7.1:_________按时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7.2:_________提供场内通道,方便乙方货到工地,卸货由甲方负责。
7.3:_________按照甲方要求的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乙方权利和责任
7.4:_________服从甲方的现场验收,对对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_________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的运输车辆安全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为他们的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_________乙方应提供甲方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钢板、钢筋原材质保书等。
第十二条: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
12.1 甲方应每月提前 日将次月钢材用量(大计划)报给乙方。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下周钢材用量(小计划)报给乙方,乙方以及时安排备货。甲方已下定单货物不得退货。
12.2:_________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未按甲方计划进料时间及时供货,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12.3:_________若因供方不能提供某些规格产品,而由需方负责寻找的该规格的钢材,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价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_________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_________其他事宜
14.1:_________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_________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4.3: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篇11:经销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养生文化,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推广无限极健康产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定义条款
1、 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 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 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 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 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 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
1) 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 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 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 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 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 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 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在乘坐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等情况下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追究实际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8、 因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原因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 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 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 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 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 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 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 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 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 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 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篇12: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营业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________员;计时工:________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________点到下午________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图) 东: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合同期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第三条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________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________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________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X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
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X或由负责人盖X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3: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代表人:职务: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 份证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高技术杂粮产品(以下简称“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2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1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元,其余____元应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90%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承担“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不以“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 .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 .一切带有表示“______”或与“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 .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篇14:福建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福建省建设厅编制
第一章 总则
1.1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由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
1.2协议双方为:
(1)甲方(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燃气经营企业):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特许经营项目
本特许经营项目名称为。
1.4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符合城市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
(4)使用户获得优质服务、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
(5)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促进燃气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定义的意义或解释。
2.1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用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
2.3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户提供燃气。
2.4管道燃气业务:提供管道燃气及相关服务的经营业务。
2.5燃气设施:是指专用于燃气生产、贮存、输配、销售的各种设施及附属设备,包括气源厂、门站、气化站(含瓶组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供应站、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2.6燃气管网设施:指在本协议规定的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内,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等管道及管道连接的调压站(箱)和为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7燃气紧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气需要紧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气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8特许经营权: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独家建设、运营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2.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克服和避免的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气质量恶化或供应不足。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收回
3.1授予
乙方必须依法取得管道燃气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及其颁发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并与甲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3.2履约担保
签订协议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金额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金可根据特许经营范围内用户数、用气量和用气性质等当地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乙方投资、建设达到特许经营项目估算投资的%并供气后,可撤消该履约保函。
3.3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3.5特许经营业务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业务范围: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
3.6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质押和担保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擅自将燃气设施作为资产抵押向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
3.7特许经营权的收回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管理:
(1)无法满足本协议5.1要求或气源无法保障的;
(2)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3)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处置或者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5)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6)擅自停业、歇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乙方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第四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4.1期限届满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然终止。
4.2提前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2)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第3.7条约定,甲方终止本协议;
(3)因特许经营权被终止,双方终止执行本协议。
4.3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日
(1)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提前终止协议生效日。
4.4终止协议的补偿
特许经营权终止前,乙方应负责清偿其在特许经营期内形成的所有债务。特许经营权终止后,乙方经营的全部燃气管网及设施应移交给甲方,甲方对乙方移交设施给予补偿。
(1)自然终止、协商终止的补偿
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设施的评估值,给予补偿。
(2)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的补偿
因乙方违约,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委托中介机构对乙方投资建设和更新的管道燃气设施资产进行评估,扣除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款项后给予补偿。
4.5燃气设施及资产移交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特许经营权被终止后,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维持燃气正常供应所必需的设施、资产及档案,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移交甲方指定的单位。
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的燃气管网及设施资产包括:
(1)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全部燃气设施、设备;
(2)相关的运营手册、运营记录、燃气工程档案资料和其他保障正常供气的文件资料。
4.6人员处置
协议终止前后,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及有关规定处置职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及人员稳定。
第五章 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5.1燃气设施建设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日内,依据燃气专业规划和特许经营权投标时的承诺,制定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具体项目实施计划,报甲方备案。该实施计划应包括管道燃气工程的投资计划、建设进度计划、供气时间、管道燃气气化率指标、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等。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按照实施计划投资建设管道燃气工程。本协议生效后年内,达到投资规模,自年月日开始供气。
5.2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及其配套生产服务设施所占用的土地为公用事业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交纳有关税费。未经审批,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性质,也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
5.3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及更新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设施运行、养护、维修及更新。
5.4燃气设施征用及补偿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气设施,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包括:
(1)乙方为保持或恢复供气能力所需要的投资;
(2)乙方由此而需支付给燃气用户的合理补偿或赔偿。
第六章 燃气设施的权属与处置
6.1资产权属
(1)谁投资谁所有;
(2)乙方负责对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建设、养护、维修和更新,保证设施的良好运转。
6.2处置权限
(1)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乙方资产评估的结果为依据;
(2)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并按评估结果获得合理补偿;
(3)乙方不得转让或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燃气设施。
第七章 股东及股权变化的处置
7.1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的投资主体应保持稳定,其承担的有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受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化的影响。
7.2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如改变股东及股权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控股股东擅自转让控股权的,甲方有权作出是否终止特许经营权的决定。
7.3乙方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不得将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及其所衍生的权益作价转让,仅对其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评估后转让,转让过程发生溢价部分不作为燃气销售价格调整的依据。
第八章 供气安全
8.1燃气安全要求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诺燃气供应、运行、质量、安全、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道燃气供气安全负责。
8.2燃气安全制度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以及安全责任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安全供气。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
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要加强燃气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案情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书面向甲方或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8.3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程序,对管道燃气设施和用户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的巡检。必要时(发生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应对地下燃气管网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并将设施运行状况定期报告甲方。对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提出安全建议,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
乙方应在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4强制保险
乙方应针对燃气设施安全购买保险。
8.5应急抢修抢险
乙方要建立应急抢修抢险救灾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物资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燃气应急事故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气设施应急抢修队伍,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配备抢修人员和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信设备等,并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
8.6燃气安全用气宣传
乙方应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向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各种形式安全检查、宣传的服务,解答用户的燃气安全咨询,提高公众对管道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乙方必须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定期对用户的燃气计量仪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达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的燃气计量仪表。
8.7应急供气要求
乙方的燃气工程设施应满足国家和行业对应急供气的要求。
第九章 供气质量和服务标准
9.1供气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提供燃气的热值、组份、嗅味、压力、计量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9.2服务标准
乙方应当对居民用户履行普遍服务义务,遵守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公布并履行服务承诺。对提出使用管道燃气并符合供气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居民用户,乙方应当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定期抄表、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燃气行业标准。
乙方因突发事故造成降压供气或者停止供气,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并通知用户;因施工、检修等原因停止供气,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恢复供气时间可以事先确定的,在停止供气的通知中同时告知恢复供气时间;无法事先确定的,应当在恢复供气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
乙方不得在二十一时至次日六时恢复供气,企业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章 价格与收费
10.1燃气销售价格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
10.2收费
乙方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遵守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
10.3燃气费计算
燃气费的计算可按体积计价,或者采用热能计价。
管道燃气的用气量,应当以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仪表的记录为准。
10.4价格调整程序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提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申请。
10.5成本监管
甲方有权对管道燃气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监管,乙方应予配合。
第十一章 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权利
(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乙方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
(2)监督乙方实施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乙方提出建议。乙方经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甲方认定乙方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时,有权提前终止本特许经营协议;
(3)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并依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处理;
(4)在本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因乙方原因无法满足供气需求的,甲方可调整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11.2甲方义务
(1)在特许经营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授予第三方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2)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燃气市场秩序;
(3)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甲方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11.3乙方权利
(1)本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乙方独家经营管道燃气业务;
(2)拥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的投资、发展权利;
(3)维护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权利;
(4)对用户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违反燃气供用气合同或者违法使用燃气的用户拒绝供气的权利;
(5)按有关规定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6)乙方承担甲方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7)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1.4乙方义务
(1)制订管道燃气发展的远、近期投资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及燃气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投资建设;
(2)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标准提供燃气及相关服务;
(3)维护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气连续性。发生故障或者燃气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务和持续经营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决定中断供气、解散、歇业;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6)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须将有关市政管道燃气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运行数据,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进度和设施的运行;
(8)在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终止后,应在授权主体规定的时间内,保证正常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在移交用于维持特许经营业务正常运作所必需的资产及全部档案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时,对交接期间的安全、服务和人员安置承担全部责任。
(9)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11.5定期报告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对下列事项向甲方做出定期报告:
(1)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许经营报告(内容包括特许经营资产情况、发展、管理、服务质量报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基本状况等)、特许经营财务报告;
(2)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3)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气发展、气量、投资项目计划报告,年度经营计划;
乙方不出具定期报告,或定期报告有重大虚假内容的,甲方可根据其对正常供气或本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作出不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和执行。
11.6临时报告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
(1)乙方制订远期经营计划(如五年或十年经营计划);
(2)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或变更;
(3)乙方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有关特许经营业务的决议;
(4)乙方签署可能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5)发生影响燃气价格、安全、技术、质量、服务的重大事项;
(6)其他对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十二章 临时管理
12.1乙方出现本协议3.7条行为之一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对其实施临时管理。
12.2甲方有权组织临时管理机构或委派管理人员或指定单位进驻乙方进行接管,并监管乙方的资金帐户。
12.3临时管理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工作人员、生产物资的调配,保障正常供气。
12.4临时管理时间不得超过个 月。
第十三章 违约
13.1赔偿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
非违约方应当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引起的损失。
如部分损失是由于非违约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则应从获赔金额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3.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实情形,并协助甲方执行临时接管预案。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3合理补救
甲方认为乙方有致使其特许经营权被终止的行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应给予书面告知日后日的补救期。乙方应在补救期内完成纠正或消除特许经营障碍,或在该期内对甲方的告知提出异议。甲方应于接到异议后日内重新核实情况,并做出决定。
13.4继续履行
违约金的追偿期,均自情形发生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权终止后 年。除非构成协议的解除,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免责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14.2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施设备或备用零部件存量不足而引起的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
(2)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14.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15.1协商解决争议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对其条款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上述争议,则适用本协议15.2条的规定。
15.2仲裁或诉讼
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 附则
16.1协议签署
甲方、乙方签署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署授权的情况下签署本协议。
16.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6.3协议修订
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因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约定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16.4协议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庭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16.6继续有效
本协议终止后,有关争议解决条款和在本协议规定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17.1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份,副本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7.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其他
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另外需要增加补充内容。
第十九章 附件
附件一、甲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二、乙方签约授权书
附件三、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履约保函
附件五、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公司登记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注: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附件六、项目实施计划
附件七、供气服务承诺
附件八、技术标准规范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署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
篇15:经销商钢材购销合同范本简版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第一条 目的及标的物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约定本次工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与业主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型号、规格、质量一致,但窗帘上方的铝合金金属管,由薄管壁型号该为改为厚管壁型号。
上述价格为到货和安装价,并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拆除费、安装费、保险费(如有)、税款及所有配件及五金件等)。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点: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 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3.1 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预付款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人民币整),待全部材料到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3.2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并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办理。
3.3 在结算材料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4.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供应材料的检验报告、供应材料合格证及公司资质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五份,并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同时保证字迹清楚)。
4.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并符合业主及甲方的要求。
4.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4具体的验收标准为:乙方必须按之前为 福建南隆
提供的材料质量和规格一致(用于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外墙结构工程)。槽钢应为河南安阳钢铁厂生产;矩形钢应为天津智宇制管有限公司生产。(以上槽钢、矩形钢都要求经过热镀锌)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3_天向乙方提出购货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5.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发生。若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安全及伤亡事故,其全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保证,本次工程报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漏,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7.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 由乙方负责
7.2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7.3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4 随件必备品、配件、工具: 由乙方无偿提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外,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或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9.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9.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肆_份,甲乙双方各执__贰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______ 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特约经销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特约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1.授权经销
1.1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以下称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成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
1.2 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3 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1.4 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2.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2 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2.3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努力发展分销渠道,并最终使其销售网络覆盖销售区域内所有到达区镇一级的主要分销通路
2.4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2.5 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2.6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3.2 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3 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货。
3.4 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3.5 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3.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4.1 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篇17:特约经销商合同书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特约经销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______牌增高皮鞋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并出具特许经销协议,乙方接受这一委托。
二、乙方销售提成政策
高档精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上,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高档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_元,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普及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下,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三、销售计划数
特约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应低于________双,根据乙方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的年销售量为________双。
四、款项结算
款到发货,汇款按甲方指定账户或现金结算。
五、交(提)货办法/运输方法/地点及费用承担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由乙方选择,甲方积极配合,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三包”实行明示担保
七、包装要求
完成包装:每双皮鞋纸盒包装,符合格证,包装袋。
每标准____双。
八、有关承诺
1.发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保证调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订货以传真件为准,注明货号、尺码、数量的要求以及货款支付的金额和账号。甲方____天内发货。大批订货发货期另定。
3.所进产品____个月内包换(其中剩下的断码鞋、出样鞋不能换货),运费乙方自理,甲方每双鞋收取调换管理费____元(首批进货除外)。夏季凉鞋(____月____日后)和冬季棉鞋(____月____日后)不得退换。换货率不大于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的____%。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的____个月内,乙方若未完成计划数的____%或连续____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
十、经济责任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罚。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主动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定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篇18:经销商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前提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销量协议。
本协议如有与原“经销商协议”相抵触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1.甲方是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省经_________公司授权的总经销商。
2.乙方希望从甲方购买_________(以下称“产品”)在特定区域经销。
3.乙方希望获得该产品在特定区域的经销权,同时成为甲方在该区域_________的区域经销。
4.协议双方在协议期内应以独立的契约人行为。
5.甲方授权同时乙方同意被授权为甲方的区域经销商。
乙方的经销区域为:_________。
6.乙方保证专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并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在_________地区最低订购量不低于_________台,争取订购到_________台以上。
原则上每月订购数量不低于_________台,如果连续_________个月存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原因而没有订购或全年订购量低于本协议规定的本年最低订购量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缩小经销区域或甲方指定其它商家在该区域内销售),直至取消经销权。
甲方允许乙方在_________地区,目前为止尚未发展经销商的区域发展销售机构网点,如需发展县级分销商,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正式确立:
(1)设立专营门店(公司)并建立仓储;
(2)年销量的最低保底数为_________台,争取销量为_________台以上;
(3)乙方与其签定的“经销商协议”须报甲方备案,经甲方考察合格后给予书面确认。
(4)地市级经销商须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县市级经销商须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保证金统一上缴甲方。
(5)保证金的使用原则:用于处罚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损害_________品牌行为的处罚及各区域之间临时货物调配。
7.乙方原则上不得跨区域销售以免引起市场混乱。
但是,在区域外因为特殊的原因可以承接_________产品工程,前提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
但是,跨区域销售的产品台数不得计入乙方的年销量。
8.乙方可以在区域内建立其它分支机构、设立若干分销商和零售商、建展示室和服务中心。
9.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具体购货程序为期货或现货:乙方汇款到甲方帐户→乙方将汇款单据和所购产品的品种及数量传真给甲方→甲方核查款项到帐后向库房出具书面《发货通知》→乙方派员到甲方库房验收提货并安排运输事宜→甲方向乙方开具购货发票。
一、甲方的义务:甲方应该采取所有必须和合适的手段以支持乙方为产品开拓市场所作努力的活动。
例如:
1.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样本。
2.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
3.迅速通知和抄送乙方任何从第三方收到的区域内的询价和由第三方在区域内意在同甲方建立联系的任何企图。
4.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和甲方安排,甲方可以为乙方的员工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培训,以支持乙方区域活动。
5.安排业务熟悉的人员和乙方保持日常的联系,以支持乙方的的活动,就有关商务或技术上的特定问题告知乙方,就有关新产品开发.市场和竞争者的信息通知乙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制作和提供能够证明乙方为该区域经销商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证。
7.根据乙方的订货量,安排备货和供货。
二、乙方的义务:作为区域经销商,乙方必须采取所有需要和合适的步骤在区域内为产品开发市场,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例如:
1.在区域内建立一个为活动服务的经销构架,包括长期的经营场所,雇佣在产品知识和应用方面受训的充足的人员,雇佣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客户提供的结构图帮助应用设计和协助管道工程,安装设备,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2.经营性地通过广告、邮递、技术演讲和讨论、展览、论坛和其他可用的合适的方法来促销产品。
3.为感兴趣的人士提供产品信息,如报表、目录、样本、数据、应用情况,区域内外的产品安装参考。
4.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向甲方下采购订单,市地级分销商第一次订单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县市级分销商第一次订单不低于_________万元,并按时提货。
5.经常性与甲方互通区域内的市场状况和趋势、竞争者的活动等信息。
6.计划和安排甲方人员和用户见面,参加交易会、展览会。
7.乙方承诺保证专营_________、不作其它商品的销售行为、不向非授权区域销售产品(有特别原因的区域外工程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三、乙方业务计划和年度预测:
乙方在订立此协议的同时,须向甲方递交一份书面的业务计划,详细阐述乙方的意图,该业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市场推广和广告;
2.计划发展的分销网络;
3.年内的库存量;
4.乙方的主要机构设置、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5.年内采取售后服务的模式。
四、区域:所谓区域是指甲方承认乙方销售产品的地区范围。
协议双方特别同意如下:
1.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活动,同时也有义务指导乙方开发区域市场。
2.乙方未遵从协议条款或在协议期内的任何时间预计不能完成年度销售计划,甲方和乙方应该讨论解决的步骤以使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改善这一状况。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还仍旧不能改善的,甲方可以决定作如下选择:
(1)根据协议终止条款终止协议
(2)在区域内再行指定其它的经销商
(3)甲方根据乙方因违反协议给甲方造成的_________品牌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给予保证金扣款,最低为30%,最高为100%
五、关于价格:为了尽快建立_________在_________省的销售网络,更好地鼓励和支持经销商的发展,经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研究决定对区域经销商实行适时合理的供货价格体系(如遇供货方临时提价,甲方原报价也将随之提高)。
具体说明如下:
1.实施人民币预订期货或订购现货“量大有奖”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各操作环节的成本,进而让利给乙方。
2.按照量大奖励的原则,在本协议期内,以人民币期货订购批数量较大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奖励标准为返还_________个百分点。
由于产品品种较多.办理进口的周期较长,原则上要求乙方应有适量备货或提前预订,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暂时品种缺现货造成的任何责任。
以期货方式订货或订购非常备品种的,应提前_________月以上。
3.乙方订购的产品,只限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
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销往其它区域。
4.执行现有价格的基础是无论何种理由均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现货验收:乙方须于提货时在甲方仓库进行装车前的外观、数量、品种的验收。
如乙方放弃此权利,将视为验收合格。
七、终止:如果一方严格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和挂号邮件给对方提前_________天的通知(“终止期”)。
终止期从挂号邮件的日期起算。
在一方给出终止通知后,在终止期内,协议各方须继续善意执行未决的订单,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如果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终止:
1.宣布破产:
2.放弃追求由协议规定的商业利益:
3.故意违反本协议条款:
4.持续漠视和不理对方要求遵从协议的请求:
八、不可抗力:协议方对协议的遵从,在发生罢工、暴力、政局动荡、战争,政府法规变更和任何另外的环境因素超出协议方的控制,可免责。
双方对上述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甲方和乙方都有权在上述偶然事件发生的时候,取消未执行的合同,全部或部分不承担责任。
九、仲裁:任何有关此协议被违反的争议或索赔,各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由一方提出的争议在_________天之内未能达成解决冲突的方案,任何一方可以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包括哪一方须承担仲裁费,对双方是有效的。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区域代理商: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_________所拥有的经销权限,在_________省内的区域代理商,可分为_________地区、______地区、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地区,_______地区、______地区、______地区、______地区、_______地区、______地区和_________地区。
区域代理商的资格认证: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地区燃气公司例外,专卖_________(商用、家用电、燃气热水炉)。
3.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_________人民币。
4.具有_________年以上经销同类产品的经验。
5.自愿与本公司签订销量协议并能够认真履行该协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做人的道德品质。
6.建立公司的专卖店及仓储或将_________打进大商场。
7.组建公司的专业安装和维修队伍或与当地燃气公司签订安装协议。
区域分销商:指一定区域范围内_________的零售权限,如_________市区、_________市区、_________市区范围的零售和专卖。
区域分销商的资格认证: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各地区燃气公司例外,专卖_________(商用、家用电、燃气热水炉)。
3.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_________人民币。
4.自愿与本公司签订销量协议并能够认真履行该协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做人的道德品质。
5.建立公司的专卖店和仓储。
6.有专业安装人员或与当地燃气公司签订安装协议。
篇19:特许加盟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开设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和.宝秀”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预付 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 元加盟费和 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 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可爱多产品。
第三条 细则说明
1、首期进货超过首期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加盟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甲方每次发货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3、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
4、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甲方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6、乙方全年进货额(按实际支付的进货货款计算)达到5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2%的业绩奖励。全年进货金额达到100000元,可按累计进货额享受4%的业绩奖励,并以业绩奖励以货款形式返回。
第四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进货额且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则乙方可将交纳的品牌使用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转为货款;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进货额达到100000元,则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加盟费全额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货款。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连续三个月月平均进货额低于5000元;乙方仿冒,滥用可爱多商标;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可爱多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可爱多”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上海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篇20:经销商大会上的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山东珠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千年古都西安举行的“成就梦想”20xx年度珠岳公司西部合作伙伴交流峰会暨珠岳公司西部旗舰店揭幕的日子。这是我第一次在中国大陆参加该类活动,心情非常激动和高兴!
首先,我代表香港江军实业集团和珠岳公司全体员工,向到场的各位领导、媒体朋友、各位合作伙伴、关心支持珠岳发展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香港江军实业集团,世界杰出华商企业,始建于20xx年,秉承“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为社会贡献可以信赖、尊重和共享的企业;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管家式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持续功效的回报;为员工实现理想、创造健康快乐的人生”为企业使命。现已成为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化工建材、金融服务、新型材料等五大支柱产业的多元化的股份制集团企业。
以科技创新为指导,以点对点的客户服务为基准,坚定走珠岳特色的136战略规划:珠岳公司136战略规划是珠岳公司于20xx年制定的未来5年战略规划,具体指的是在20xx年前,建立一个国家级新型材料研究实验室(目前:该实验室是珠岳公司同美国犹他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创建,由犹他大学材料研究院院长、美籍华人刘峰教授担当技术顾问)、三大生产基地(山东、吉林和四川)和六大营销公司(总部计划设在上海自贸区,和上海长航集团共建)。珠岳公司未来五年战略规划都是以江军实业集团为依托,以香港江军实业集团“为人类建设无限健康新生活”为核心理念,不断创新探索而实现的。
陕西西安,千年古都,一座拥有中国最多帝王将相的城市,正是这里承载了珠岳公司创造的奇迹,抒写着自己辉煌!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来自各地的经销商伙伴和为珠岳公司奋斗在第一线的朋友,你们是珠岳公司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和亲历者,你们时刻为珠岳公司带来最新的第一手信息,这为推动珠岳公司的战略性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各位的辛勤努力,我谨代表珠岳公司全体同仁,向您及您的团队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谢谢大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伴随着20xx年不断壮大的珠岳公司,定将会迎来崭新的机遇和新的市场机会,我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我们合作伙伴的工作交流之中,珠岳公司在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将实现大的跨越。今天的会议也将会是珠岳公司西部战略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里程碑!
作为一家有志向,有理想的企业,珠岳公司不会自满,而是要打起万分的精神迎接新的挑战!承借着xx届三中全会改革的东风,实现珠岳公司誉满全国,走向世界的宏伟目标!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预祝各位朋友生意兴隆、财源广进,预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欢迎各位到珠岳公司参观访问,谢谢大家!
山东珠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前身为香港江军实业集团新型材料事业部,是一家专业致力于远红外纳米晶体电热材料的研究与应用的高科技生产企业。长期致力于高低温碳晶基材、硅晶基材、云母基材及PTC热敏基材等新型材料的研发及应用,目前珠岳公司在纳米晶体基材研究、墙暖、地暖、理疗及保健等领域享有二十多项国家及国际专利,三项发明专利。珠岳公司作为中国碳晶行业的领航者,行业标准的缔造者,山东省省级重点科技扶持项目,中国“碳晶健康采暖节”创建者。她以“健康生活,源自珠岳”为宗旨,以“世界碳晶看中国,中国碳晶看珠岳”为目标。目前珠岳公司拥有“珠岳”、“汉沃”、“圣尔诺”和“晶点e族”新型材料产业的四大品牌,其中“圣尔诺”是中国第一个碳晶品牌,“珠岳”是中国碳晶行业唯一驰名品牌。
近几年,面对中国大陆这个充满各种竞争和机遇的市场环境,珠岳公司已经成为大陆最大的纳米晶体发热板生产基地!回顾珠岳公司过去5年多的发展历程,我们倍感欣慰。珠岳公司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势,以科技创新为指导,以点对点的客户服务为基准,坚定走珠岳特色的136战略规划:珠岳公司136战略规划是珠岳公司于20xx年制定的未来5年战略规划,具体指的是在20xx年前,建立一个国家级新型材料研究实验室(目前:该实验室是珠岳公司同美国犹他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联合创建,由犹他大学材料研究院院长、美籍华人刘峰教授担当技术顾问)、三大生产基地(山东、吉林和四川)和六大营销公司(总部计划设在上海自贸区,和上海长航集团共建)。珠岳公司未来五年战略规划都是以江军实业集团为依托,以香港江军实业集团“为人类建设无限健康新生活”为核心理念,不断创新探索而实现的。
陕西西安,千年古都,一座拥有中国最多帝王将相的城市,正是这里承载了珠岳公司创造的奇迹,抒写着自己辉煌!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来自各地的经销商伙伴和为珠岳公司奋斗在第一线的朋友,你们是珠岳公司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和亲历者,你们时刻为珠岳公司带来最新的第一手信息,这为推动珠岳公司的战略性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各位的辛勤努力,我谨代表珠岳公司全体同仁,向您及您的团队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谢谢大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伴随着20xx年不断壮大的珠岳公司,定将会迎来崭新的机遇和新的市场机会,我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我们合作伙伴的工作交流之中,珠岳公司在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将实现大的跨越。今天的会议也将会是珠岳公司西部战略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里程碑!
作为一家有志向,有理想的企业,珠岳公司不会自满,而是要打起万分的精神迎接新的挑战!承借着xx届三中全会改革的东风,实现珠岳公司誉满全国,走向世界的宏伟目标!
最后预祝本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预祝各位朋友生意兴隆、财源广进,预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欢迎各位到珠岳公司参观访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