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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同协议书百度文库【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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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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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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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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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现合股(合伙)开办,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以上__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万圆,¥:____万。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股权份额以第一条出资金额及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为准。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2、每年一月份汇总上一年度公司盈亏状况,以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上一年度股利分配。

3、出资金额利大于等于10%,则按实际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如果小于10%,则以入股总金额10%的利息支付股东。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期限截止日后,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入股各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

①在本合同注明的合伙期限内,如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

②如执意退股,对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③退股人的股利分配以退股时公司盈利状况结算清单为标准,按50%股利发放,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④如一方或多方不愿继续合伙,经各方共同商讨通过,而踢出一方或多方,则被踢出方,被迫退出时,将按被踢出时公司财产盈利状况进行当年被踢出前月份股利分配,并以实际股利分配金额的50%进行赔偿,与本金一同发放被踢出者如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在对公司损失进行估算及赔偿后,方可执行正常被踢出原则。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与合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予以返还,如退股人三年内有从事本行业行为,入股本金不再返还。

3、出资的转让:转让人需在合同起始之日六个月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前提出转让声明,在所有股权人共同商讨通过后,允许个体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自己出资的,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如个体股权人私自转让股权,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并私自受让人股权作废。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合同日期届满,全体股东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②合伙事业不能完成;

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④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公司成立后,所有股东应以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经所有股东共同协商,委托作为公司总经理,全权统筹协调处理公司事务。其他部门负责人由所有股东共同协商指定。

公司日常运作由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协作完成,其他非指定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管理。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各部门负责人的指定及罢免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公司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公司公章由___保管,账目由____保管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份,公司及股东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如个别股东无视本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任意作为,其他股东可对其踢出,并不再分配当年红利,入股本金三年后返还。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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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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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______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_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_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  _     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   元,总认缴出资_   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_   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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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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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_____和建立_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 名

出资额

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产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_____、意外_____以及医疗_____、养老_____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四)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五)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六)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帐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年,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应当在记录上签名。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_____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缺席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_____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_____。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累计亏损后尚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人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不服_____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省财政厅、注协各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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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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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技术入股方式出资。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丙方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丙方技术入股,除去分红每月固定工资______元。

2、丙方余分配: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丙方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甲、乙双方各按40%,丙方20%分配。

4.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当然退伙与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强制退伙,以下情形算作强制退伙。

①未经其他合伙人全体同意擅自退伙

②在合伙企业经营低X亏损时提出退伙

合伙人出现强制退伙时,即为视作放弃所有出资与分红、工资。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否则按强制退伙。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员工工资、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聘用解聘员工;

6. 其他合伙人授予的权利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甲方决定,其他合伙人均只有监督权,重大经营事件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三).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

1.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 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3. 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4. 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 合伙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共同财产、挪用共同财产以作他用等一切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_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丙___________ 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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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人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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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

乙方: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展览会门票派发、名片收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将本次展会对外宣传的门票发往乙方处,邮费由甲方负责。

2、门票发放及名片收集的范围主要为本市、区、县汽车用品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车装饰店、汽车装具店、汽车装潢店、汽车美容店、洗车场等。

3、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汽车4s店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门票的发放、相关行业名片的收集,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将收集的相关行业名片回邮给甲方,邮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收到门票后,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放完毕并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发放范围进行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发放一张门票并回收一张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1元/张,计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数量为准,名片重复、不在规定行业范围之内的作废,但乙方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票发放普及率不能低于98%,若低于98%,则价格按0.8元/张。

7、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

8、乙方在门票派发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x年月日至20x年07月10日,此时间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x代表签字:x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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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普通合伙人入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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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镇 村 组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

地块名称: 面积: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合计(大写) 亩(小写) 亩

含地上附着物: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即合计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红利 元。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支付时间

上述股权红利分 次支付。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经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甲方所在地镇(办事处)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分中心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集体织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国家各类政策性惠农补贴、保险以及有关救灾款等,相关手续和责任利益分摊按约定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地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后生效。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地村/组集体组织、市、镇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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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普通合伙人入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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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技术入股合同,合同范本《技术入股合同》。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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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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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 :

出资人民币

(

)元

(3)、合伙人 :

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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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人新入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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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合伙人平台,双方共同设立法人机构,该法人机构依甲方授权开展合法的投融资相关的服务及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募资"是指元盟授权各级合伙人就元盟已有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或财富管理产品进行宣传及向投资资金的特定人群定向募集。

"增值收益"指募资投向的标的项目接受投资后实现增值收益部分的管理人收益。

"学院课程"指元盟及其关联单位旗下的资本学院提供的高端课程。

"项目中介"指各级合伙人向甲方推荐投资意向的企业及项目。

"ESC"指各级合伙人协助或独立完成的意向地区"拟上市企业服务中心"。

"创智资本圈"指元盟主办的对接资本圈与投融资项目的对接会。

"FA+IB"指元盟提供的专业金融咨询服务及投行服务。

"各项产品/服务"指前述募资、增值收益、学院课程、中介服务、ESC、中国、资本圈、FA+IB的合称。

"授权范围"是指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元盟各项产品/服务介绍及销售的范围。

"法人机构"指高级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共同设立的法人机构,作为介绍、销售各项产品/服务的载体,由管理合伙人控股,实缴出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管理合伙人占股51%,高级合伙人占股49%。

"管理合伙人"指X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或称"元盟"。

"高级合伙人"指直接向管理合伙人负责的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将与管理合伙人共同设立法人机构作为介绍、销售各项产品/服务、享受分成收益的载体。

"区域合伙人"指向高级合伙人负责的合伙人,将与前述法人机构合资共同设立区域法人机构,作为区域合伙人介绍、销售各项产品/服务、享受分成收益的载体。

"各级合伙人"指前述高级合伙人、区域合伙人的合称。

"开发人"指推介、销售各项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募集、项目介绍、学员招收、项目引荐等的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各级合伙人于管理合伙人IT系统报备通过后,均可成为开发人。

"协调人"指开发人向其直接负责的上一级合伙人。

"辅助人"指除开发人、协调人以外的、参与各项产品/服务的管理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

一、入伙

1、(一)入伙的方式

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统一的服务标准及业务理念、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接受乙方加入甲方的合伙人平台,成为元盟的高级合伙人,主要在省范围内,帮助新成立的法人机构开展元盟各项产品/服务的相关介绍或销售活动。乙方加入合伙人平台并成立新法人机构后,甲方授权新成立的法人机构按元盟确立的统一标准进行宣传。

(二)被授权的内容

具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属于知识产权,新设法人机构可选择使用甲方包括商标/标志、商号等进行宣传;另一部分则属于非知识性质的专属权利,包括甲方产品/服务的经销权及分销权。

2、(一)授权方式:乙方承诺并保证:

甲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授权新设法人机构开展介绍、销售活动,由乙方直接负责;该法人机构可且仅可以其获得甲方授权范围为限向其与区域合伙人合资成立的法人机构再次转授权。

(二)授权的使用方式:

管理合伙人拥有有关各项产品/服务的注册商标、商号/标志的所有权,许可新设法人机构在本合同规定授权范围内享有使用的权利。

3、授权范围内,甲方作出以下保留和限制:

(一)对于乙方负责的法人机构在指定范围内开展介绍、销售活动,乙方根据需要并报管理合伙人备案后可在该范围内建立销售网络。乙方如需在其它范围推广各项产品/服务的介绍、销售,须向甲方申请,使法人机构获得新的授权。在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与甲方合资成立的法人机构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乙方负责的开展各项产品/服务的介绍、销售活动,出现造成法人机构或甲方重大不良影响的(主要包括私自转让授权,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事故被舆论披露,有违法犯罪记录,一年内公司抽查3次以上不按合同履行者),公司可单方面剥夺授权,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与法人机构的关系

1、甲方与法人机构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与各级合伙人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共同设立的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不可以管理合伙人身份展开活动,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的是就法人机构及其对外投资设立的子机构产生的合伙合作关系。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或乙方皆不得以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身份开展活动,或承担对方的各项债务及相关财产责任。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以法人机构名义为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出资、合伙人指标及收益分成

乙方应向法人机构进行实缴出资,并保证法人机构实缴出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出资完成后,甲方占法人机构51%股份,乙方占法人机构49%股份。

各级合伙人的指标及所有合伙人(包括管理合伙人)的合计收益分成金额如下:

计算公式为:

指标完成率=完成情况/当年指标*100%。

管理合伙人及各级合伙人最终获得的收益=上表对应收益*指标完成率。

四、授权后支持及配合

授权后的支持、服务及费用如下:

1)授权后甲方可派专业人员对乙方及新设法人机构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各项产品/服务的推广、配套人员的聘用等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及新设法人机构提供有关管理,经验,竞争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及支持。针对乙方提出的问题,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快速解决。或者为其组织临时工作小组或临时工作会议,为其提出解决方案。

3)甲方提供管理、运营、培训服务支持外,还提供财务、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支持。

4)甲方提供的上述支持服务费用由新设法人机构承担。

5)甲方有义务对旗下各项产品/服务做持续性的宣传,以促进业务的长期发展,和保障甲乙双方合作的利益,所需广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宣传,并且积极配合管理合伙人所主张区域内的推广宣传计划,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1)甲方对元盟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各项产品/服务对应的标准及业务规范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权的内容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甲方有权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法人机构,敦促乙方实缴出资到位,收取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3)甲有权检查和审核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二)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各项产品/服务有关的业务标准、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二)1)乙方发生可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重大变动时,必须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单方面改变宣传资料或甲方的各项产品/服务内容或标准,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负责在新设法人机构里面妥善保管与甲方授权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用于与甲方授权业务无关的其他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3)向法人机构进行实缴出资和支付其他合同约定费用。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接受甲方的财务检查或审核,配合回复甲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六、商业秘密保护

1、乙方应将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获取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3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3、乙方应与甲方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员工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由存档备案。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果未经报备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甲方将终止授权。

3、合同一经订立,双方没有任何理由违反约定,若一方违约行为构成解除合同条件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违约方因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正。逾期未更正的,合同自动解除。

八、合作变更、转让;解除及终止

1、变更、转让

(一)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二)合同的转让:若乙方向其获得甲方授权范围内其他机构或个人再次转授权,自转让之日起乙方应承诺此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并对其违反本义务从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解除及终止

(一)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6)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7)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8)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9)降低标准的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10)不按合同规定进行法人机构的实缴出资或进行收益分成;

11)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12)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二)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解散。

(三)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擅自转让或擅自改变授权范围;

3)乙方不遵守甲方提供的宣传各项产品/服务的内容或程序规范;

4)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授权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1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四)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

(五)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其他非知识产权类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30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共同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期内出现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进行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时,应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依其仲裁规则进行解决,裁决终局且对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需要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4、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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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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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为了繁____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盈余分配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________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________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____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_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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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入股合伙人合同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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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经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祝勉(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协商,同意乙方以人民币_____万元入股甲方,期限壹年。

入股后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方股东不作变更,甲方不论盈亏,均按固定回报率,即参股本金的年___%给乙方分配红利,每半年分配一次。付息日甲方直接存入乙方的账户(户名: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投资期满后,乙方如需转让或收回投资入股本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回收本协议和收款收据并无条件收购或退还乙方投资入股的股本金。乙方如需继续投资入股,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或其他原因,要求乙方提前退出投资,但需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在告知后的30日内退还乙方投资入股的本金和应得(按时间天数计算)的红利。丙方作为本协议的保证方,在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是负有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及乙方将款项支付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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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人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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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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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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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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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火锅店合伙人合伙经营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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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

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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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合伙人的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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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人酝酌,公平,同等,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共同租凭_____________,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含_____________元贷款)其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持(贷款手续)期限为_____年,乙方应负责技术销售及相关产品手续(分厂)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首先从盈利中先期偿还甲方出资的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贷款及利息,随后偿还无息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如需扩大再生产应双方同意,租凭期满,如需合伙经营再延期,应在六个月前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厂业盈余按甲乙双方各自股份分配。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厂内资金不可私自挪用,厂内资金收进和支出应双方同意签字,方可生效,如出现负债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对外所有债务。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他人可以进伙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果。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有同等效果,本协议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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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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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址:_市(县)_街道(乡、村)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万元,甲出资_万元,乙出资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 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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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合伙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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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 ,身份证f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 ,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 、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 ________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 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 1、 2、 3、 。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 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________

乙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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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火锅店合伙人合伙经营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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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招用外来劳动力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招收乙方外为外来用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 单位性质 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法律人: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

工作职位:

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乙方工作职责:

1 KTV一切的工作人事调配;

2 KTV活动策划,营销策划,一切正常的经营运作;

3 财务资金的合理正确利用支配;

A 乙方在工作期间 为娱乐城所用的开支,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报销凭证,甲方同意后并签字方可向财务领取费用。

B 工作人员的预支工资情况,必须由乙方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三 乙方个人待遇标准

A 基本工资______元/月。(在筹建期间和开业后三个月的基本工资)

B 营业三个月后的基本工资______元/月。

C 提成方式,前三个月的营业额总和除以三个月等于基本营业额。平均数字为业绩基数。

D 提成多少 ------------------------------------------------------------------------------.

E 工资不能拖欠,不留保证金。

四 甲方职责方向:

A 按个人任职,营业额状况来确定娱乐城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B 娱乐城运作所需的一切证件;

C 娱乐城的消防,员工的娱乐城的突发事故的安全保障;

D 娱乐城的食品,酒水所需的一切食物的采购;

E 不参入乙方的的管理。

五 每天的营业额必须双方透明度,在每天的盈亏情况下,方可做出下一步合理的经营策略。

六 除以上双方工作职责之外,甲方双方工种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全国职工守则》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七 乙方换职工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A 乙方在工作期间证明不符合工作条件的。

B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 乙方被依法追据刑事责的。

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B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 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的解除劳动合同:

A 患有职业病和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B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5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A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B 在工作期间 对工作无法适应的。

C 甲方不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甲方。

7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8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和经济补偿,按照国家现行的额有关规定执行。

九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的事项

十 本劳动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今后下达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规定为准。

十一 本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人员: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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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合伙人合作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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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电脑城,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电脑城商铺,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1、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2、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1、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2、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3、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利益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____万元支出。

5、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6、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2、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五章、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可执__________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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