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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有哪些(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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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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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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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申请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第四章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 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节 新药临床试验

第五十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 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节 新药生产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 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三节 新药监测期

第六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第六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二节 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注册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七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第八章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第九章 药品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章 药品注册检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第十一章 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二节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三节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二章 时 限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章 复 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一百六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评、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药品注册申请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虚假资料和样品的申请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药物重复试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申请人拒不改正的,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布:

(一)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未满,申请人自行提出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再注册的;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缴销的;

(四)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

(五)依法作出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撤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形。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条 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分别见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监测期的规定见附件6。

第一百七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受理、补充申请的审批、再注册的审批,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药品注册事项的其他技术审评或者审批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申请,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2月28日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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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药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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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________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______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______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______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______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______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______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______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________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______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章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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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11月工程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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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工程管理专业大学实习总结范文

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是工程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环节,是我们在学校期间理论联系实际、增长实践知识的总要手段和方法之一。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我们的实习很短暂,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仅仅是一个认识实习。这次人事实习主要是对工地进行参观,了解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流程,同时主要了解民用建筑的构造、构件组成以及认识各个构件并能认识。为了让我们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方便以后的教学,我们在我们专业带头人曾老师的安排下,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实习。在实习过程中,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对工地进行了参观,了解了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主要流程,认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施工技术并熟悉工程管理制度,为将来从事的工程施工和管理打下实践的基础。通过这次认识实习让我们了解了施工现场并且进一步知道理论与实际的差别。虽然时间很短暂,接触的专业知识不多,但通过这次的认识实习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不少收获的。尤其是在工地上,老师现场讲解的部分。

二、工程概况

本次实习主要去了两个大的工地,参观了一共四栋比较的大型的建筑。

1.飞龙公司承建的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4190平米共27层,地上25层,地下2层,裙房6层。基础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主题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墙玻璃幕墙约4000平方米,石材幕墙约11000平方米,铝合金窗2300平方米。我们去的时候主体工程的框架基本上已经完工,并已经开始做外墙和幕墙的挂网结构。

2.烟台三高校小区(三园小区)

三高校小区位于三滩,在市区的边缘,三高校小区是三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三所高校开发的集中居住小区。本小区分期开发,前期已经开发了三期,当我们去的时候已近是开发第四期了。本小区的已有很多栋楼已经建成并已经开始使用,第四期正在施工,同时有很多楼在施工,进度不一样,有刚开始做基础的,还有在做主体工程的,也有在做屋面防水保温的,还有做装饰装修的。这次我们主要参观了其中的三栋楼,第一栋刚做基础,第二栋做装饰装修,第三栋做屋顶的防水与保温隔热。

三、实习过程

1.第一天

第一天的实习,我们参观了飞龙建筑公司承建的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早上我们坐大巴来到了工地,到了工地我们并没有立即进去,在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后,我们才进去,然后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参观。我们首先来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大楼上,框架和部分的墙体工程已经完成。首先给大家疑惑比较多的地方是框架柱上的标记,于是大家踊跃向带领我们的技术员提问,他一一给我们作了详细的解答。我虽然没以前到过不少的工地但是柱子上的有些符号还是第一次见到,有我们熟悉的标高符号、定位控制线、偏差符号等。随后我们看了外墙的脚手架,以及脚手架上的完全网的布置。然后我们看了加气混凝土砌块做的外墙,然后真正认识了什么是马牙槎。然后我们来到了九楼,垂直升降机开动的时候加速度很大,我们一组的女生都吓得不行。来到九楼我们爬到了裙楼的楼顶参观了楼顶钢筋的布置。第一天的实习就这样结束了。

实习报告范文

1.报告题目报告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概括出来。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设副标题,把细节放在副标题里。

2.学院及作者名称学院名称和作者姓名应在题目下方注明,学院名称应用全称。

3.摘要(有英文摘要的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报告需配摘要,摘要应反映报告的主要内容,概括地阐述实践活动中得到的基本观点、实践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结论。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至少要有100个实词。摘要包括: a)“摘要”字样; b)摘要正文; c)关键词; d)中图分类号。

4.正文 正文是实践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对实践活动的详细表述。这部分内容为作者所要论述的主要事实和观点,包括介绍实践活动的目的、相关背景、时间、地点、人员、调查手段组成,以及对实践活动中得到的结论的详细叙述。要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精炼。 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5.结束语 结束语包含对整个实践活动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到的收获和感悟,也可以包括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6.谢辞 谢辞通常以简短的文字对在实践过程与报告撰写过程中直接给予帮助的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和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实践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实践报告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8.附录 对于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编入实践报告的附录中。

一般来说,毕业实习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社会实践报告的灵魂,对社会实践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报告的主题应与实践主题一致;要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副。

2.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不可能也不必都写上报告,要注意取舍。如何选择材料呢?

①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去掉无关的,关系不大的,次要的,非本质的材料,使主题集中、鲜明、突出;

②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材料不仅要支持报告中某个观点,而且要相互支持,形成面上的“大气”;

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鉴别、精选材料,选择最好的材料来支持作者的意见,使每一材料以一当十。

3.布局和拟定提纲 这是实践报告构思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布局就是指实践报告的表现形式,它反映在提纲上就是文章的"骨架"。拟定提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实践材料进一步分类,构架的过程。构架的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进逼,环环相扣"。提纲或骨架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性,要求必须纲目分明,层次分明。实践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查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地列写出来。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地一条条地写成提纲。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4.起草实习报告 这是社会实践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在行文时要注意:

①结构合理(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

②报告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如:"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运用竞争机制,盘活现有人才",(文章段落的条目观点);

③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5.修改社会实践报告 社会实践报告起草好以后,要认真修改,主要是对报告的主题、材料、结构、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检查,加以增、删、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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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质量管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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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____地铁__号线__标___分部质量管理工作始终明确以落实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工作基础,开拓管理思路,不断提高深化改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用标准化施工管理,促使各现场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对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

1、为了项目部质量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编写制定了8项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质量自控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项目创优规划》、《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计划》、《工程质量控制清单及控制措施》等。

2、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促成项目部质量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施工质量责任制,并通过学习,让各工作岗位的人员明白其质量职责。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

3、依照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方针以及各种质量控制文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在施工前编写《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以及控制措施》,并装订成册,下发给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点培训和技术交底,让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的每一道工序时,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以及《地下铁道工程施1

工及验收标准》要求。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作业班组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工序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班组长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

(2)作业班组建立完善的“交接检”制度: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确认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经检查合格的成品,下道施工工序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制度,对在施工过程中对上道工序的成品损坏,污染由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进行修补、清理。

(3)各工点建立完善的“专检”制度:

所有分项工程、特殊部位、隐检项目,必须作为一道工序完成后,作业班组长提请质检员进行施工验收。

质检员在检查验收分项工程时,按设计文件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质检员在检查验收时会同班组长共同进行,并达到质量标准,当质量不达标时,班组进行整改,工长再次报检。

(4)各工点建立完善的申报检查制度:

所有分项工程、特殊部位、各隐蔽工程在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由质检人员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申报检查,监理工程师会同质检人员,作业班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班组长及

时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申报。

5、建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建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台账,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严格按照公司《五司工[20_]704号》文件执行。

(2)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采用卡控管理细则,严格禁止任何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未检测或检查未通过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

(3)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表。

6、组织人员学习交流

(1)分部工程开始施工前,组织质检人员、现场技术人员、领工员、作业班组长等进行质量控制学习,有的放矢的做好预控及培训工作。

(2)项目部每周全体人员参加安全质量会议,对本周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3)组织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让所有人员明白每道工序施工质量要点,在施工过程中杜绝施工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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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管理顾问短期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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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提高管理质量,特聘请乙方作为“ “酒店管理顾问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工作范围

1、对酒店日常经营活动、规划提出咨询意见,对酒店发展长远计划和对外形象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

2、对酒店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并提出整改意见。

3、对酒店领班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员工培训拿出培训大纲及培训资料。

4、可参与酒店的管理活动,可以行使甲方对后厨的权利,参与酒店各种会议,对餐饮毛利控制在 46%以上,对客房毛利控制在 62%以上。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该在甲方连续工作,直到找出酒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以后每月至少工作四天,遇到紧急事务或重大事项通知后,应当及时赶到,特殊情况除外。

6、根据情势发展,酒店需要的其他工作。

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1、住宿由甲方提供,交通费每次按实际交通费用支

2、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顾问费: 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在甲方给员工发工资时一同支付。

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毛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提不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意见,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或降低顾问费。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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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质量管理部月工作总结范文参考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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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管理部月工作总结范文参考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建设和业务开展、监督落实各项工作的有效顺利完成,xx月份品质管理部按计划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管、问题的整改及相应措施的落实

1、编制并实施《品质管理监管办法》,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对各部门进行品质检查。

2、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文件更改申请表》,修改、发放《电梯日常运作作业指导书》、《电梯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擦窗机操作作业指导书》、《擦窗机日常运行作业指导书》、《综合维修作业指导书》等体系文件。

3、组织公司各部门召开大厦公共租摆花木招标评审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评定了20xx年度大厦公共区域花木摆放项目供应商。

4、跟踪验证20xx年x月25日大厦现场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

5、20xx年xx月30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自检自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要求各责任部门就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二、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内部管理

1、修改、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跟进各部门绩效考核量化指标的制定。

2、征集各部门绩效考核修改意见,并根据其意见进行了相应修改,整理完善后已提交电信实业。

三、完善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品质管理部于20xx年xx月接管公司培训工作,本月完成工作如下:

1、对所接管培训设备设施进行了统计、整理

2、中国科学院教授来司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

3、 完成9月份以来新入职员工的入职培训及7月份以来新员工的强化培训工作,并协助综合办人事对相关晋升人员的考核。

4、编制并实施《培训完善方案》,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在不同阶段所需进行的专业类培训科目进行了调查。

5、根据领导指示提出规范培训工作开展及实施有针对性培训的工作汇报。

四、完善5s实质,提升自身素养和服务素质

1、编制《5s手册》及《礼仪手册》,将5s执行情况将与个人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2、组织各部门主任级以上人员召开了5s适用性讨论会,并根据各部门会后意见对手册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于xx月底正式印发《5s手册》及《礼仪手册》。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五、部门其它日常工作:

1、收集、整理公司各部门20xx年x月质量记录;与机电维护中心空调值班室对接、收取8、9月份空调专业质量记录,并复印、归档。

2、配合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的开展,协助客户服务中心完成各项资料的整理。

3、第六十二期至六十五期周信息的汇编、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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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管理专业应届毕业大学生旅行社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大学,学生,旅行社,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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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专业应届毕业大学旅行社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完成课程之后进行最后的综合实习,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现院校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教学模块,其目的是让学生学习了解旅游企业常规操作模式,熟悉一般的业务手段和方法;了解旅游业现状,应用所学理论知识,提出改进建议;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认识自我,磨炼意志,锻炼心态,考虑就业方向的选择。实习生应端正态度,克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二、实习内容

这次我实习的地方是xx省旅行社。这家旅行社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金 xx万元人民币。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由xx省旅游局核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旅行社。业务范围包括进行国内组团旅游和省内旅游接待服务,兼营会议接待和机票代售等业务。经营境内的各大精品线路,开通了多条国内旅游线路,云南游线路是该旅行社的招牌线路。

旅行社行业是旅游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联结旅游饭店、交通、景区等各个环节的桥梁式行业,是整个旅游业的中心环节。所以,选择在旅行社实习,有利于了解整个旅游行业的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可以同时了解饭店业的经营模式,旅游交通在旅游中发挥的作用,更能进一步的了解旅游景区的经营发展状况。

这次到旅行社实习,是以实习导游的身份进去的。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熟悉导游业务,能都独立承担带团的任务。此外再学习旅行社其他方面的业务知识。

上班天,没什么工作,老板和其他的工作人员都很忙,也就简单的和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到了老板指定的地方呆着。以前在旅行社做过兼职导游,知道刚到旅行社就是这样子,大家忙起来了往往把新人当做空气,有事的时候才会去关注你。我也就知趣的找个地方呆着,随便翻阅着手头可以看到的资料,提高一下自己对自己将要实习一个多月的旅行社。刚来旅行社,自己就要机灵些,要谦虚好学,多去了解,不要以为有人会去主动的交你。你要去观察去倾听,看忙着的人是怎样做事的,他们是如何和人打交道的。

中午大家忙着也只有用快餐填饱肚子了,知道大家都要叫快餐,我也就自告奋勇的帮大家了这个忙。吃饭是闲聊,大家除了对我说了些客气的话外,有两个看似资历很老的同事还说我很好学,还知道我看了什么,姜还是老的辣,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去观察你。所以,有的时候你不要怀疑自己做的无法得到认可,其实有人已经看在眼里了。下午也就是自己看资料了,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我主要是做实习到有的,所以重点就是去熟悉导游业务知识。背导游词,背到滚瓜烂熟,烂记于心是很重要的,而且还不能像背课文一样死记硬背,还必须要有趣味性,要拓展知识链,能够将各种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周的主要事情就是熟悉旅行社的各条线路和新导游可能会去带的一些一日游的景点知识,我不紧将自己以前的导游知识温习了一遍,开始一周的时间也是自己的导游知识丰富了许多。除了给自己充电外,平时也会帮计调们去给客户送些票据之类的东西。

因为我以前在学校带过学生团也在其他的旅行社带过两个团,有一点带团的经验,因此,老板也没为我安排什么培训,只是让我多掌握些导游知识和本旅行社的景点线路。

带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不仅要有熟练的导游知识、丰富有趣的话题、多样的娱乐项目,还要掌握吃、住、行、游、购、娱整个活动的操作流程。要具备灵活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我带的个团是到石门涧一日游的散客团。散客团相对团队游客简单一些,散客团基本上都是由几个小团体组成,这些小团体的组成主要有家庭成员组成、单位同事、亲戚朋友等几种形式。其实我们只用关注这些小团体中的具有领头作用的一个人就行,这些小团体基本上是以领导、老人或者小孩子为中心的。搞定了这些中心人物,也就算是和这些小团体搞好了关系。个小团体有时又可以相互牵制,所以整体来说带起来并不难。上车之后就是致词,景点的简单介绍,玩点小小的游戏,一趟下来,也没出什么纰漏。

自从较好的带了个团后,我就陆陆续续的带了五六个团。这些团虽然都带下来了也没出现什么大问题,但是整个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开始时以为背熟了导游词,掌握了一些避免麻烦的技巧就能把团带好,但是每次带的游客都不不一样,所会面临的问题也会各不相同,如果还是生硬的根据套路去做,往往达不到本资.料于文秘范文 www.diyifanwen.com 良好的效果。所以自己要学的还很多,因此,每次带团之后我都会将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寻求解决对策,可以看书、上旅游或者向有经验的导游求教。虽然所带团很累,遇到的问题很麻烦,但是不断地去学习,去解决问题也会从中获得巨大的收获和乐趣。

在旅行社实习的一个多月带了多个旅游团,这不仅使自己的专业技能得到了提高,增加了旅游带团的经验,也使自己更加真切的体会到了工作的酸甜苦辣。当我实习期满离开旅行社前,老板对我工作的认可和对我认真工作的表扬让我感到了极大的快乐!

三、实习总结

在一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整个旅行社行业的运作模式和日常操作程序都有了一定得了解。在此过程中,我不仅在我的专业知识领域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同时,也在我的人生经历中增添了非常重要的一节,这将是我一生中珍贵的财富。

毕业实习,是学生从学校步入社会的过渡阶段,是让学生在真正出社会之前,对社会的提前适应阶段。四年的大学生活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的与社会脱节,毕竟还是离现实有一段距离。通过毕业实习,让我切实的体会到了工作的艰难与不易。它教会了我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更教会了我怎么去与人沟通交流,怎么样做一个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这次实习不仅使我更加了解了旅游这一行业,从中学到的知识也将使我在从事其他行业工作中也非常受用。

1、通过这次实习,我深切的了解到,独立和好学是一个实习生首先应该具备的。只有培养自身的独立能力,不过分的依赖,自己主动的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才能在工作上得到进步。另外,在工作上,有问题,有不懂应该大胆请教,而不是不懂装懂。“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该学该问的不仅仅限于我们的同事,前辈,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每个领域,都有我们要学该懂的东西。通过学习,才能独立工作,积累经验,最后得到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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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规范版设备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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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因

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名称规格型号租用数量使用地点租赁单价是否为含税价格及税率工程施工,需租用甲方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租赁的期限租期暂定_____天。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即从乙方接收机械设备之日开始起算,至乙方归还所租赁机械设备为止。第四条租金

4.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每月按30天计,每天为人民币____(大写)元整。(租用机械数量不止一台且规格不一致的,在第二条表格中分项列明。)

4.2甲方为该机械设备配置操作人员承担。

4.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租金,甲方应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名,月工资为元

1、甲方依乙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双方就共同对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附属配件以及安装质量状况进行清点,制作交接清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施工队伍承担安装作业和须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的,检测合格日期为租赁机械的移交日期。

3、乙方发出通知后又变更交付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交付通知后不能指定时间地点交付租赁设备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进出场费

1、租赁机械进出场所发生的运输、吊装、搬运、安装、拆卸、检测等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甲方负责进场费用,乙方负责退场费用。

2、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安装施工企业承租安装和检测的,由甲方(或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安装拆卸合同并支付费用,并告知本合同另一方。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

2、因故障造成租赁设备无法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__2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自机械停止运行时起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从第二日起开始扣除租金,若停机超过日,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3、甲方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属于正常维修保养,乙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

第八条设备的保管与风险承担

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承租方,到设备交还出租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设备和甲方随设备配置的机组人员的保险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的保险由乙方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的设备损失和甲方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租赁设备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的交还

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通知甲方,通知应采取书面、电话等有效方式。

2、甲方收到通知或乙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甲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乙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清点设备后,签订交接清单,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撤出场后,乙方不再对机械设备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当地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等单位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乙方通知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乙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甲方应当提供。

3、甲方应提供租赁期间的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4、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5、甲方派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的,应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并保管好承租的机械设备。

3、为甲方对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和维护作业提供协助。

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毁损灭失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元/天,预期提供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认为不能适用的,甲方支付乙方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交付的租赁设备在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日元的违约金,由此造成乙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经支付合同约定规定的费用,另外支付乙方违约金元。

4、甲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机械的,应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5、因甲方出租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在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相应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不支付租赁费超过天,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自行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另外支付元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支付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中甲方指定联系人为指定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联系方式为;乙方。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义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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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质量保证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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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协议(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________分之________,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供应的药品在________件以下的,不能超过________个批号,________件以上的不能超过________个批号,不足________件的________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________个工作日,市外为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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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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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 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 验收内容

3.1.1 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 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 检验方法

3.2.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 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 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 以4×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

│使用天数(12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

├─────────┼─────┼──────┼──────┼──────┤

│放 电 时 间 │110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参考续行里程 │35~ 55 km│30 ~ 50 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

│使用天数(15月计)│90天 │180天 │270天 │360天 │450天 │

├─────────┼─────┼──────┼──────┼──────┬──────┤

│放 电 时 间 │120 min │110 min │105 min │95 min │72 min │

├─────────┼─────┼──────┼──────┼──────┬──────┤

│参考续行里程 │40 ~60 km│35 ~55 km │30~50km │20 ~ 40 km │15 ~ 35 km │

└─────────┴─────┴──────┴──────┴──────┴──────┘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

4.2.3 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ⅰ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

(2)“ⅱ代胶体环保型”出厂_________个月;使用_________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①短路②断路③反极④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 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_________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_________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 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 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 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 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_________,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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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技术管理人员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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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提出辞职。来到公司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从项目基建到生产运行,从作为一个职场新人到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照顾和无私的帮助,非常感谢经理您一直对我的栽培与信任。

但是在综合考虑个人发展和家庭问题上,我决定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本人也很遗憾未能长期为公司服务。祝愿公司能够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技术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男,xx岁,1994年xx省工业学校毕业,工程测量专业,XX年自学第二学历本科政法专业。XX年被聘为政工师,XX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

xx年从学校毕业来到公司,在工程科测量组担任测工,本身就是测量专业出身很快就成为测量组主力,参与测量的工程有600吨混铁炉工程、西炼钢工程、5号高炉大修工程等。

xx年被调到工程科工作。工程科当时人才济济,我负责小的工号比如冷凝器工程、制氧工程、75吨蒸汽锅炉工程等。因为时间较短没有什么成绩但也没有错误。

xx年由于公司定岗定编,工程科编制已满,许多人走了,都下到了车间工作,我那时因为公安科缺人,就去了公安科,在公安科一干就干到现在,因为现在我们部门也有保卫职能。公安科是个特殊部门,初来乍到并不适应,业务不熟,那时我就负责内勤、消防、户籍、综治、武装,因为公安科人少加我总共4人。从那时起开始写材料。因为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所以也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

xx年对于我公司还是我个人都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公司开始承包,这一年第一次参加高炉大修,而我在这一年却留下深深的遗憾。那是高炉大修中发生的事:高炉大修总工期70多天,从6月份一直到8月份,科里安排我去负责现场,由于科里人少,就科长和我两人,白天去工地夜间在科内值班,一干就四十多天没有回家,已经造的不成人样,一个该我值的夜班,丈母娘打电话让我回去吃饭我就回去了,吃晚饭顺便洗了个澡,因为我们值班要8点到,那天从工地回来已经很晚估计有7点多,加上来回路上小一个小时,等吃晚饭洗完澡到单位已经10点了,迟到2个小时,这在平时也许没什么,可正是那天高炉施工遇到困难,领导火烧眉毛,终于想到用炸药爆破方式解决问题,马上安排人去公安科领炸药时,公安科没人!那时没有手机,丈母娘家电话单位也不知道,干着急。虽然后来等我来了取了炸药,但是这件事后果非常严重,不光是高炉大修评先没有了,就连以前的工作都抹杀了。从此值班从不迟到,但好像要转变领导的印象不是那样容易的。

XX年终于迎来第二次高炉大修,那是在10月份,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工作更加小心谨慎,心里想着从这里跌倒从这里站起来,拼了全部精力,不光检查防火、防盗后来还协助质检检查水冷管漏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大修终于受到领导的好评,取得了年度先进生产者荣誉,我深深知道这荣誉真的来之不易,这是多少汗水换来的。

XX年开始公司走向改制,XX年改制第一年,这是新的开始也预示着一些东西的结束。公安科与安全科合并,这真是史无前例的创举!公安科每天要值班、安全科每天要下现场,真是最累、最苦的两个部门合并到一起,工资待遇并没有增加,反而奖金比以前少了。以前没接触安全工作,现在合并才知道安全工作是如此,合并后部门5个人,安全科有两人从事安全工作多年,公安科三人没有什么经验,不知从哪下手,就这样边学边干。XX年开始工伤事故突然多起来,XX年XX年XX年XX年XX年每年都有死亡事故。短短几年时间,死亡事故起,重伤轻伤就不用说了,触目惊心!有许多事故我是亲自到事故现场勘察、甚至目睹着伤者从抢救到死亡全过程,多少家庭瞬间解体,企业和职工也蒙受巨大损失。是的,我不否认我是个感性的人,当我看到死亡的工友从我身边象抬东西似的用破被包裹着抬走,我简直崩溃了,我抑制不了激动地情绪,我是多么不希望看到这一切啊!我付出的努力换来的就是这样结果吗虽然这些死亡的工友素不相识,都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极度缺乏,但是他们的死亡难道一点都与我无关吗监管不力、培训不力的管理责任是推脱不了的。我从心里感到愧疚,事故越多愧疚越深。所以近两年更是加倍努力决心要把工作做好,编写制度、起草文件、狠抓现场、开展培训,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和家人团聚机会,每年值夜班70多个,双休日值白班30多个,比普通职工多上100个工作日以上。但是安全工作不是想象那样凭一己之力就能干好。说它大,无所不包含,可以说一切日常活动都涵盖在安全工作之中;说它小,小到一个工具、一台设备、一个违章行为,甚至一个螺丝、一个烟头。近年来国家、省、市不断加大安全工作治理力度,不断出台新政策、文件、法规、标准,其目的是让企业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因为事故会给企业带来巨额处罚甚至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可以说对待安全工作我每天都战战兢兢,生怕有纰漏,时间长了对救护车、消防车都产生恐惧感,当救护车、消防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头嗡的一声,很怕奔向单位方向。回想这么多年,上对不起父母,没有时常回老家看看,下对不起妻儿,没有时间多陪陪,十多年来没有成绩、无所建树,本以为竭尽全力可还是事故频出,所以本人深感心力憔悴,决心不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请领导体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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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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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haccp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咨询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咨询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咨询的目的和范围

1.甲方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获得认证证书,特邀请乙方为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咨询(以下简称为咨询)服务。

2.甲方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_________。

3.甲方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覆盖的人数:_________人。

二、甲方责任

1.最高领导者亲自安排、指挥、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

2.积极为乙方提供企业的与质量有关的管理和技术资料;

3.提供咨询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必备的生活及物质条件;

4.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专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建立的管理工作,并抽调适当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办公室建立文件编写小组;

5.积极协助和支持乙方的各项咨询工作,按咨询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乙方责任

1.依据haccp系列标准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其中包括:

a)指导甲方制订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工作的计划。

b)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haccp系列标准的宣贯培训、内审员的培训、食品卫生安全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c)指导甲方完善有关支持性文件。

d)指导甲方制订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计划并指导实施。

e)指导并参加甲方进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派专家到甲方现场指导建立并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

3.指导甲方按食品卫生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实施,使食品卫生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4.在甲方申请认证审核前进行符合性审核,以使甲方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达到标准要求,具备获得认证的条件。

5.协助甲方向质量认证机构做好质量认证申请准备工作。

四、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甲方通过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时结束。

2.履行地点:甲方所在地。

五、保密约定

1.甲方不得将此项合同的价格(咨询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a)此合同签订前乙方已了解的信息或乙方已公开的信息;

b)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六、咨询合格的验收和评价办法

依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的食品卫生安全体系通过食品卫生安全体系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得haccp认证证书即为咨询合格。

1.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甲方应将总体费用分二期支付给乙方:

a)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咨询专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批咨询费(50%):_________元整。

b)甲方综合管理体系通过现场审核、被宣布通过认证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50%):_________元整。

3.培训所须资料由甲方准备或由乙方提供(每套收取成本费_________元),内审员证书费每人_________元,以上两项费用由甲方在合同外另行支付。

4.甲方应承担乙方咨询人员、咨询管理人员为执行本合同,往返甲方现场必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七、风险

1.因甲方原因无法开展或完成咨询认证工作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咨询认证工作或因乙方没有指导到位而导致甲方无法通过认证,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咨询工作前,如甲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如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准备执行本合同所发生费用的70%。

2.如甲方中途违约,导致乙方的咨询工作无法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必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违约费;如乙方违约,则应退还已收取的咨询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倍咨询费的误时费。

九、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

如有未尽事宜、修改和分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条款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补充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做好咨询后的服务工作,特拟定如下补充条款:

1、合同条款中第八条费用中已包含认证费。乙方负责帮助甲方推荐认证中心。

2、在甲方的大力配合下,乙方应保证甲方一次性通过认证。

3、认证机构的选择(选择的项目,请在□内打√)

国内□ 国外□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全过程甲方均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直至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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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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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使乙方尽快就业,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三方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为乙方在                    公司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供报考咨询、服装培训、面试指导等事项。

二、咨询服务合同期限

自上述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招聘信息起至该次招聘终结止。

三、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公司招聘信息,并及时向乙方告知。

2、甲方负责协调沟通、协同和分析,以保证乙方顺利就业。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面试时穿着、面试技巧。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完成或终止咨询服务后,应向乙方返还其个人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3、指导乙方面试注意事项,穿着及面试技巧。

4、在乙方顺利就业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有效,绝无虚假。

2、乙方应当及时就甲方提出的书面或短信请求,及时做出决定。

3、乙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委托事项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人,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与甲方联系。更换乙方代表,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必要时乙方将委托部分权限移交甲方进行处分。

4、乙方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过程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乙方因此提出的有关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过程和有关资料。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明确上述公司招聘职位、工作内容、劳动协议签订方式及工资报酬等事项,并不得在就业后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丙方退还服务款项,更不得采取损害名誉、拉横幅、静坐、人身威胁、跟踪等方式干扰甲方、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2、在乙方就业后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将本合同约定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在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招聘期届满乙方尚未被指定公司录取时将款项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乙方在委托的服务合同范围内,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与合同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

(2)、对与本咨询服务合同相关的检查、协调的权利;

(3)、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服务进行确认的权利。

八、咨询服务费及支付约定

双方约定:本就业咨询指导服务费为¥           元(大写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给丙方上述款项,丙方款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支付。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当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任意一方未书面同意前,不能影响工作继续进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违约责任

各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项期间支付的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任意其他方使用。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自本合同签订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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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团购平台管理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团购,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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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一、合作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双方互视对方为核心合作伙伴,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团购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如下:

说明:以上“品名、规格、价格”如遇厂家调价、产品升级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并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生效执行。

1.凡经乙方组织介绍到甲方的客户达成的交易,甲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数量、成交金额、顾客姓名等做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乙方,以便核对存档。

2.应乙方重大活动需要,甲方应积极以嘉宾或特约商户的身份参加,并尽量提供相应的优惠措施以促进活动的成功,如涉及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进行合理分摊。

三、销售奖励条款

本合同中返利分为三部分:月返、季返、年返。具体返利力度如下:(单位:元/件)

返利以现金方式。

四、销售任务约定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产品销售额达到万元人民币,销售分解计划如下:首批进货万元以上。

五、合同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市场的正常运作,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保证金

2.合同期满且双方继续合作时,本合同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年度保证金。

3.如合同自动终止,自然终止或合同期满终止合作的。甲方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砸价,窜货,扰乱

市场等现象,保证金予以返还

六、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1.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本协议属于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应对相关条款及商业内容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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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档案寄存合约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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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寄存合同为实践合同,即寄存合同仅有承诺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寄存合同方才成立。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风险告知:订立寄存合同时应当明确寄存费用,否则寄存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订立寄存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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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化验室,全文共 4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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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样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乙方仅对甲方送样样品负责。

二、样品名称、数量、送样、检验项目、费用及周期

样品:_________;

送样量:_________;

检测项目:_________;

检验费:_________元/件;

合计:_________。

三、收费标准

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有效。

五、收费方式: 甲方送检前付委托检验费,乙方待甲方费用付清后再作检验。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检验质量符合计量认证有关要求,检验报告书及时通知并交给乙方签收。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的质量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抽样送样

2.检验类别:委托检验委托型式检验摸底试验合格证检验

进网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验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检验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三.检验时间及地点

检测时间由双方另定,检验地点在乙方所在地。

四.检验费用

检测费用共计:(大写:)。甲方在检验之前将检测

费用汇至乙方账号。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账号:税号:开户行:

五.其它事项

1.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的被检设备出现指标不符合项而造成检验时间拖延,乙方可考虑酌情另外收费。

2.检验过程中,甲方要派专门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试验项目。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4.附件:“检验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参考文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三)

检验方: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接受委托方书面检验委托。委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委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或上级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检验方为分包方的工作对委托方负责。

九、检验方在接受委托时,须详细审核委托单内容。在确认委托方的委托及要求后,应填写委托单同一页上的领证凭条交付委托方,委托人凭此查询及索取检验报告。

十、检验方的检验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并仅提供唯一正本。如对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委托方应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

十一、检验报告通常采用中文书写。如需采用其他语种,委托方应在委托单“备注”栏内注明,并用相应语种填写有关内容。

十二、委托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个月内凭检验证书原件向检验方要求复检,检验方应于十日内安排复检。复检结果维持原检验结果的,委托方须按规定向检验方支付复检费。复检结果确认原检验结果有误的,检验方不再收取复检费。委托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应与检验方书面协议,委托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委托方对本协议及委托单有不明之处,应在填写委托单时,向检验方工作人员咨询。协议自填单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检验方: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四)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工程概况(由甲方填写)

1、工程性质:

2、工程所在地:

3、工程合同总额:

4、其他情况: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工程需要进行相关质量检测时,按乙方要求填写并提交检测委托书。

2、甲方须提供检测工程的技术参数和检测准备工作。

3、如甲方需要到现场进行取样或检验操作,应该提前通知及安排,并负责组织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险,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性的存在,应事先通知乙方,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复检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先支付复检费。如果复检结果与异议内容不符,甲方的复检费用照常交纳;反之,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交的异议内容检验费和复检费。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6、甲方需按本协议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7、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中可查询。

8、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合同期内提供规范要求的质量检测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检测委托书后按承诺的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乙方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测结果的使用及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与检验单位无关。

4、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5、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通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分包。

6、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二、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实体检测收费按1.00元/平方米(壹元每平方米)计,检测建筑面积按实际检测平方米计;每月按实际检测面积计价结算,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三、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四、其他条款

检测项目为实体检测(包括混凝土超声回弹,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其他检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委托书(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 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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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1月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计划_部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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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厨房为了向客人及时的提供各种优质产品,保证满足客人的一切需求,对产品的质理管理有不可避免的职责。对此,制订本计划:

1、据菜和产品安排厨师班组,各班组在厨师长和主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各自的烹调品种负责,严格按照产品规格进行加工,使产品统一标准,保证质量。

2、各班组必须服从领导,按菜谱、菜单和特菜及预订菜肴的切配烹调。上班后首先搞好案板、灶台卫生,准备好各种调味品,检查过滤防止杂物混入影响菜品质量。

3、加工原料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原料的领用、备货、涨发必须认真细致,分档取料要合理化使物尽所用。冰箱仪器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每天进行整理,防止食品变质,发现变质食品不准加工出售,应报厨师长处理。

4、坚持饭菜不合质量不上,不合数量不上,盛器不洁不上,不尊重宗教信仰不上的原则。尤其是花色菜,功夫菜更要认真对待,保持应有的风味、特点,严格按顺序和宾客要求掌握出菜时间。

5、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从进货、领料、烹调制作都严格检查,防止食物污染。严格按操作程序工作,对刀具、案板等用具按规定消毒。严禁反方向操作,按程序加工食品。

6、为杜绝菜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对厨师进行编号,署名制度,进行跟踪服务,促使厨师在烹制中下足功夫确保产品质量。

7、随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顾客对菜品提出的要求,对有关菜品进行局部的修整和完善,提高菜品的质量,使菜品色、型、味更符合人们口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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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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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第八十一条,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同第八十一条规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之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同第五十一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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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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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系一家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为消费者广为认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零售方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甲方有意将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管理委托乙方行使,而乙方有意受托接受管理。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委托事项甲、乙双方组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为从事药品零售为主营的企业。为发挥乙方优势,甲方决定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委托乙方行使。乙方表示接受甲方的委托,依法依约行使管理权利,使双方投资的公司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并最终促使利润最大化。

二、委托事项范围

1.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对外事务;

2.公司的管理人员选聘及业务培训;

3.收集药品信息及组织货源;

4.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其它事项。

三、双方权利、义务甲方:

1.按约交付管理标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对受托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按《公司组建协议》的要求作好相关协助;

3.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以便落实整改;

4.当乙方的管理活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经营活动时,甲方有权制止;

5.按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乙方:

1.在受托范围内依法管理企业,遇受托不明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妥善处理;

2.在受托范围内自主从事管理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每月将经营管理情况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4.按照双方约定,收取管理费用。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五、管理费用的支付

1.鉴于第一年是公司开办、策划运作的关键阶段,投入精力较大,乙方的委托管理费用可以分两个步骤收取:

(1)在运作初期,乙方可先行收取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管理费用;

(2)在确保公司第一年赢利的基础上,乙方还可以收取当年净利润的50%作为委托管理费用。

2.从第二年开始,在确保公司赢利的基础上,委托管理费用收取办法为:

(1)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含)以内,乙方可以收取营业额的1%作为委托管理费用;

(2)净资产收益率在10%-15%(含)范围内,超过10%部分乙方按1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3)净资产收益率在15%-20%(含)范围内,超过15%部分乙方按2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4)净资产收益率在20%-35%(含)范围内,超过20%部分乙方按25%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5)净资产收益率在35%,超过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因乙方不适当管理给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八、签署及生效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份;

2.本协议在各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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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上海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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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重庆华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公司”)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场所

1.甲方租赁的门面(摊位)位于______第______号商业铺位。

2.甲方租用的门面(摊位)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务期限

与甲方和华鹏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该租赁合同期满顺延时,本合同期限也顺延。

三、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费。按甲方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2.水费、电费。

3.卫生费。

4.其他费用。

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缴纳当月的管理费。其他实际产生的费用于次月5号前缴到乙方(若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再由乙方将有关费用交到相关单位。若甲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逾期金额按每日3‰给付乙方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2.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遵守。

3.甲方必须按乙方统一的作息时间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应对自己及其雇员、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甲方必须在乙方确认赔偿金额后两日内向乙方交付代为赔偿金。

7.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给付违约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其与华鹏公司的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同时给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4.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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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质量管理工作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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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安全质量部在项目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及全体安质人员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围绕项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质量工作方面的安排和领导要求。针对铁路二分部处于前期临建建设工作中,在加强临建队伍单位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各项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上半年安全质量无事故,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到位,各项工作全面受控,实现了上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安全质量部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20xx年下半年工作要点总结汇报如下:

一、整章建制、强化管理、把安全质量责任落到实处

上半年对整章建制、完善管理打基础,尤其在六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宣誓活动,并通过悬挂标语、橱窗宣传、放映安全教育警示片等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气氛。根据业主及公司要求制定并下发了《项目安全质量奖罚实施办法》,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质量工作受控。针对铁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制定了“《安全自控体系》和《质量自控体系》”。同时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依照的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受控文件多,翻阅不便的特点,通过网络电子书库,整理下发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选编”和“市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汇编”共收集相关标准、文件50个。根据业主及集团公司要求,现在共制定出台了安全质量相关办法5个,使安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教育与培训工作

强化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和良好习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的良好氛围,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活动主题,营造“人人讲安全、处处反违章”的良好学习气氛。我部安质部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做到培训项目有计划、有审批、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评价、有奖罚,做到“7有”,累计上半年共开设培训9次,参培人员200人次。同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学习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进行考核,累计考核三次150人次,通过培训考核,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了“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安全就是效益、是品牌、是企业的第一形象”等安全理念。通过积极构筑安全文化,在项目范围内形成比、帮、赶、超,学习安全质量知识的气氛,通过培训、考核、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教育了职工养成遵章守纪、按章办事、规范作业、文明施工的好习惯。

三、工作重心下沉、服务于施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依据上半年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参加与监管好拌和站、加工厂、施工便道和各住宅区的选址及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作(如现场制作的拌和机储存罐、主机的安装、加工厂的搭建和便道的放炮)。针对项目施工不同阶段的安全控制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及安全质量专项稽查共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问题35个,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照片,问题整改闭合,记录真实准确,整改率100%,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奖罚制度。通过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加强了现场管理有效的推进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为主体工程开工奠定良好基础。

四、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潜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要计划措施,尤其铁路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为防止在施工中突发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项目特点通过对危险源的辨识,有针对性的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25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责任落实到人。

五、20xx年上半年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由于铁路工程前期项目当地的特殊性,临建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安全质量教育不能全员覆盖的问题。

2、在项目管理中存在重安全、轻质量的思想,尤其临建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不严。

3、个别管理人员忽视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对安全质量考核不重视,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强。

六、20xx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1、加强安质队伍建设。目前项目安质人员年龄结构搭配合理,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好,对项目安质工作的全面受控起到重要作用。最近新调入的安质队伍的年轻同志,学历高、专业强,工作热情积极,是今后安质部门的栋梁。下半年我部项目主体将全面展开,工期紧、任务重,安全质量工作压力大。在补充安质队伍新成员的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思想,通过对优秀项目的观摩,和经验丰富的安质管理人员的交流,丰富铁路安全质量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组织安质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安全工程师培训教育,逐步提高专职安质管理人员水平,为项目打造出一只专业型、技术型、管理型的安全质量监督队伍。

2、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下半年主体队伍陆续上场,将广动员、大培训、严考核的教育培训思路。针对主体开工后大量农民工进场,各工序全面展开的局面,要求项目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质量监管、监督工作。同时根据20xx年各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消防等方面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员工,“安全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安全质量理念。

3、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工程。深刻吸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教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安全的关系,做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安质部配置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负责本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施工生产作业班组应配备兼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网络。创建优质工程是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扎实深入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

4、切实发挥好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作用。群安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是充实到安全质量监督岗位的基层管理人员,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好群安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赋予他们监督执法权,充分发挥他们的安全质量监督作用,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反违章”的良好安全氛围,为安全质量工作全面受控奠定群众基础。

七、对目前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两点体会。

1、做好安全质量工作,领导是关键。项目领导始终把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和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单独设立安全总监岗位,无论是项目领导还是分管领导,各级领导都亲自过问,特别是基础管理、整章建制方面,根据不同阶段工作流程的新要求不断修改和完善,使项目安全质量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健全各级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质量责任。要加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作为主要安全质量考核管理部门要始终落实生产安全“五个一”要求,即安全生产的决心要一次下定,安全生产的投入要一次打足,安全生产的措施要一步到位,安全生产要“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要一抓到底。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履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

总结回顾上半年来的工作深知在新的上半年里,我部肩上的担子很重,责任很大,我部将继续发扬成绩,寻找差距,不断努力,一如既往的履行职责,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服务于一线、服务于项目,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全面完成项目下达的20xx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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