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有哪些合集20篇

浏览

7527

范文

1000

质量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23 字

+ 加入清单

二0某某年某月,公司正式成立。短短三个多月100余天的时间里,质量管理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各部门的配合下,八月份顺利的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于十二月份又顺利的通过了GSP认证。在此期间,质管部作为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在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能够严格把关,保证公司依法经营,对树立公司在外界的形象,提高公司在同行中的信誉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对本部门在20__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质量管理方面;

根据总部的质量管理规程和操作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公司发展需要的质量管理规程和操作细则。

为了确保公司销售的合法性,销售客户的证照需经质管部审核合格后才能开户,全年共开户1429家,并向国药主数据库申报了国药编码。

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质管部将收集到的质量公告信息和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个部门,以便公司员工能及时了解药品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从而杜绝假劣药品流入本公司。每季有质量信息分析以供上级决策。

对于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均按公司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先审批后购进,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司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同时也保证了经营品种的合法性,全年共审核首营企业62家,首营品种202个,并建立了首营品种档案。对新增品种还做了品种信息的维护。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质管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制订了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了药品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制度程序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大多数员工在专业技能方面有所提高,同时也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质管部协助人力资源部每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执行不到位的地方进行追踪整改。

不合格药品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对不合格药品的报告、报损、销毁质管部进行严格地监控。到目前为止,无不合格药品报告,这有赖于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对不合格药品的严格把控。

二、药品验收方面;

公司质量验收员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细则》的要求对购进药品与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特别是对药品外包装检查,验收员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4号令的要求,对外包装不符合要求以及药品性状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拒收,有效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公司。全年共购进验收药品5454批次,拒收药品62批次,销后退回验收药品671批次。并对新增品种建立了商品字典,在国药主数据库进行了品种信息的维护。

三、药品养护方面;

药品养护员遵循“三、三、四”原则对在库药品进行了养护检查,对主营品种、质量不稳定的品种、生物制品作为重点养护并建立养护档案,每月进行养护检查。全年三、三、四制养护了1092批次,重点养护养护了118批次。

为保证库存药品的储存条件,养护员每天进行二次的温湿度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采取措施。为保证有关数据的准确性,质管部安排有关人员对计量器具进行校正。养护员对养护设施设备每季度进行检查,并对所有设施设备建立了档案。每季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催销,并报相关部门,使公司因失效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近效期药品催销70批次。

在过去的一年里,质管部能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质量管理是一门永无止境的学问,在今后的工作中,质管部应集思广益,不断开辟新的思路,将质量管理的内容深入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让每一位员工自觉自发地参与质量管理,让GSP工作成为一种日常行为习惯,这才是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设公司施工管理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15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公司施工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一、 内容提要

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规划、设计、审核到施工,及至竣工验收,资料规档管理,整个流程,环环相扣,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闪失,否则其所引起的损失均是难以估量的。其中,作为施工这一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一个将设计意图转换为实际的工程,在此过程中,许多设计中考虑欠缺,或是同实际情况有出入的都会一一凸现出来,甚至同以后使用维护相关的问题也会有所暴露,值得重视, 更何况其任何一道工序均会对整个工程质量产生致命的缺陷。因此,对于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必须百分之百的重视、投入。

二、实习单位简介

浙江x有限公司创建于1980年3月,其前身为岱山县第二建工程有限筑公司,通过XX年企业改制,XX年10月公司更名为浙江x有限公司,现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下设五个驻外分公司及岱山县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有职工1800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11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86人,一级建造师12人,二级建造师15人,目前公司拥有注册资金5200万元,固定资产1283万元,流动资金4621万元,施工机械设备齐备,是舟山市实力较强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三、实习内容

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工艺、熟悉各种材料的供应、采购、堆放、发放,了解施工组织管理方法。

1、技术问题。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各气候等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并以横道图或图表示出来,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只有拥有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员,洞悉具体的施工工艺才能确保施工工程的每一工序步骤尽在掌握之中,了然于心,做好各方面突发情况的处理准备方案,以保证能按时保质地完成。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技术交底,可以使施工技术工人,工长熟悉新的施工工艺,新的材料特性,共同提高技术操作、施工水平,进而保证施工质量,再者,从技术角度出发,施工问题是否达到相关的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仅仅从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做出严格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查制度,而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质检手段都必须经过的论证,所以,必须做好技术储备,针对每一工序、每一施工工艺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问题。

相对于土建施工,装饰工程有其固有的特点,主要的一面,就是其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并且,经常有许多最新的材料的问题。因此,针对材料的问题,必须解决好材料的以下

几方面的问题。

⑴、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组织材料商供货。

⑵材料采购,面对品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含实际损耗)、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以避免材料订购不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⑶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整理分类,根据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归类堆放于不同场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本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60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畅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_____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如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丰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自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业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____________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中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_____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标准),与咱.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业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e二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i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元;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取消技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技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质量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599 字

+ 加入清单

(一)基本情况

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总结:1、人员情况

我项目部现有施工技术人员25人,其中50%为新毕业的学生。

2、质量控制工作

混凝土试件386组,其中标养试件186组,同条件养护试件200组;钢筋原材料取样试件92组;钢筋直螺纹套筒机械连接取样试件20组;钢板、角钢取样试件各3组;砂子、石子、水泥、粉煤灰取样复检各10组;防冻剂、减水剂取样各2组;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施工图纸的领取与发放工作;

2、编制并完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完成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整理及下发工作,建立健全变更管理体系;

4、完成各单体工程的工程定位及各项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5、完成施工方案的编制并及时报批并下发;

6、编制总体及分项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7、编制并完善各分项工程及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

8、编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9、完成工程材料的审批及复检工作;

10、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审核对各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

11、制定详细的专项冬季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2、完成各项工程的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并及时签认报批;

(三)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控制及成果

1、施工前下发了技术交底,使施工过程中按设计、规范及技术交底严格控制,完工后能及时填制各类技术资料,完善记录、日志等,协助项目其他部门一起做好对施工队伍的监控。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制度,对现场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工作。

2、勤于指导。我们的技术员做到了嘴勤、腿勤、手勤。嘴勤指在施工现场多讲,善于开口讲话,在现场看到不规范的要纠正、制止,每个工序的交底书能够给施工人员讲明白,直到他们清楚为止,使施工人员不但知道干什么,还需知道如何干,如何干好。腿勤指经常上工地检查、监督、指导,将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消灭问题工程,尽量减少返工。手勤指给工班交底很仔细、详尽、及时,每一个工序、环节都有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书写的比较工整、清楚,不但自己明白,而且让施工的每个人都明白。

3、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各技术人员认真的熟悉了施工图纸,吃透了施工图中的每个细节,将图纸上下联系起来,做到了自己心中有数。其次是认真学习“验标”、“规范”,明确“验标”、“规范”中的标准,用这些标准来指导施工、规范施工,使我们所干工程是合格的工程,是经得起检查的工程。

4、健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施工检查和技术指导。项目部均设立了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不允许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建立了严密的检查制度,做到了有施工的地方就有人去检查,并作好详细记录。技术员除了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外,工班自检合格后还进行最终检查;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这样能更好的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5、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保证我们干的每项工程都是合格。发挥大家

的主观能动性,每个人都来控制质量,每个人都认识质量的重要性,保证了工程的质量。首先,我们建立了质量责任制,每项都有专人负责,并且对每项都作了详细的说明,负责每项的人全部签字存档。其次是建立奖罚制度,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对没有出现质量事故的单位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出现质量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对屡教不改者给予严厉的处罚。

6、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施工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施工中认真抓好试验、测量、检查表、施工日志等质量记录的填写工作,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7、及时做好变更及洽商工作。由于施工中不可预见性的因素较多,为不影响正常施工,我们及时做好各种原始资料的准备工作,并经常与监理和业主沟通。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和经济利益。

8、认真做好内业资料工作。根据监理和业主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9、坚持每月、每周工地例会制度。对当月的施工情况进行进行总结,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技术人员多数为新毕业的学生,我们需加快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等业务能力,尤其是在成本控制及施工管理中需加强学习。

2、质量控制方法手段需改进。在本年度的施工中质量控制还存在许多不足,出现了一些工程质量缺陷,也付出了相应的经济代价,质量控制的管理思路不清晰,质量控制重点不突出。

3、与业主、监理的协调能力及对施工队的管理能力欠缺,需进一步加强。

4、由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较少,目前技术人员对公司制度的了解和执

行程度距离公司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新毕业的学生,更需要加强公司制度的培训工作。

5、对于一些日常需归档的资料存在拖延现象及个别内容填写不规范,例如:施工日志、工程资料、技术交底等。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要求

1、增强责任心

项目部发扬每位技术人员吃苦耐劳精神。增强大家责任心。在工作之余加强学习相关的施工工艺、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知识。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保证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大部分是年轻的技术员,经验不足,所以对待工作丝毫不敢怠慢。

2、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⑴工作方法: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便吸取经验教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查阅相关资料并与他人沟通,耐心的听取他人提出的建议。在平常工作中要多了解工程程序,步骤,便于今后更好的服务于工作。

⑵工作方式:在进行每一项施工任务前,先摆正自己态度,树立工作目标,然后再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提醒自己不能犯错。

(六)对业主及监理要求

1、请业主务必于施工前将正式施工图纸下发到我项目部,以便于我项目部组织工程相关的管理工作。

2、......

3、对于甲供材料请业主及时进场,以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请业主及监理单位及时审批我项目部上报的施工方案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4、关于图纸变更及与工程相关的更改请业主及监理单位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我项目部,便于我项目部的事前控制。

5、对于某些工程部位的具体施工做法,如业主及监理单位有不同意见,请待其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到我项目部。

20xx年的工作给了我们很多教训,20xx年对项目部来说是关键的一年,开工面积大、工期紧。项目部部全体员工一定会以项目管理为重点,严把工程质量控制关,竭尽全力,迅速执行,全面推进项目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完成领导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为20xx年全面完成电解铝项目的建设任务而努力奋斗。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合伙合同规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投资与监管方) 乙方: (经营管理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美食廊会所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1004平米

第二条 项目所有权

会所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项目经营范围

(自用会所、对外承接经营、文化交流及项目运作)

第四条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共同经营会所业务,甲方提供会所经营的流动资金与场地,乙方负责会所的日常运营;

4.2甲乙双方合伙对会所净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占60%,乙方占40%;

4. 3甲方在会所设财务主管及监事各一名,财务主管主要职责为确保流动资金合理利用,对财务与会计过程管理进行监管。

第五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壹年,自20__年3月1日起,至20__年3月1日止。

第六条 出资额及方式

6.1 甲方出资:甲方以货币和场地形式出资,场地出资额伍拾万元整,货币出资额柒拾万元整,作为年度流动资金;

6.2 乙方以劳务形式出资;

6.3 汇款账号:由乙方指定账号: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则以乙方实际到账金额(银行记录)为

凭证。(双方可协商此事)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 1甲方责任

(1)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所需流动运营资金;

(2)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 为会所的正常经营提供符合经营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7.2 乙方责任

(1)确定会所的经营策划及市场定位,根据市场调研、会所定位、经营需要,并从高端管理和服务角度出发,对会所的局部功能设置和布局规划及建筑装璜风格、整体文化主题等向甲方提出调整意见;

(2)为会所在添置各种设备、设施、系统、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造型、安装、装饰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并应甲方要求提供购买途径;

(3)会所管理计划

乙方应在介入会所 个月内提出会所管理计划,该计划应是在会所现有情况下的管理调整所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管理计划应包括: —会所人事政策,包括组织架构、编制、工资及福利政策; —市场的定位及价格政策,会所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会所年度经营预算;

—会所年度工作计划

(4)招聘员工

(5)乙方要在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之内负责办理会所经营的合法手续,并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正常合法经营,不得违约及违法经营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事项

8.1 管理权

(1)有关经营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需经甲方批准:

—会所经营预算;

—会所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会所人事架构和年度工资总额;

—会所功能布局的调整;

—会所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2)经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项和会所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会所包括人事、物资、经营和管理等项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3)对于经营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应与乙方沟通讨论解决,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见和立场,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有效地作出调整;在不严重影响会所正常经营管理,当双方意见未达成统一之前,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对分歧事项暂缓实施,并向双方最高领导反映求得解决;在此之前,除非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紧急情况,甲方一般不采取直接指挥会所员工的方法,影响或干预乙方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以维护乙方管理权威。

(4)乙方对会所服务人员有任免权。

(5)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会所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会所的经营管理情况。

8.2 经营费

乙方承诺,在保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养合适的人员满足会所岗位要求,以节约会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责任

乙方全权负责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并对可能发生的以上为题负全部责任。

8.4 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行为。

第九条 净利润计算方法

9.1 净利润计算方法:除去经营成本、房租分摊,日常开支(购买家具、用具)、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利润分配的重点,甲方占60%,乙方占40%。

9.2 工资、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第十条、债务、违约责任:

双方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化验室,全文共 4183 字

+ 加入清单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样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乙方仅对甲方送样样品负责。

二、样品名称、数量、送样、检验项目、费用及周期

样品:_________;

送样量:_________;

检测项目:_________;

检验费:_________元/件;

合计:_________。

三、收费标准

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有效。

五、收费方式: 甲方送检前付委托检验费,乙方待甲方费用付清后再作检验。

六、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检验质量符合计量认证有关要求,检验报告书及时通知并交给乙方签收。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的质量检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情况

1.抽样/送样方式:抽样送样

2.检验类别:委托检验委托型式检验摸底试验合格证检验

进网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动模试验

二.检验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验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检验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三.检验时间及地点

检测时间由双方另定,检验地点在乙方所在地。

四.检验费用

检测费用共计:(大写:)。甲方在检验之前将检测

费用汇至乙方账号。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员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账号:税号:开户行:

五.其它事项

1.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的被检设备出现指标不符合项而造成检验时间拖延,乙方可考虑酌情另外收费。

2.检验过程中,甲方要派专门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试验项目。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申诉电话:4.附件:“检验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参考文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三)

检验方: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验方)接受委托方书面检验委托。委托检验申请单(以下简称委托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以委托方代表人在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验方加盖受理骑缝章后生效。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或上级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检验方为分包方的工作对委托方负责。

九、检验方在接受委托时,须详细审核委托单内容。在确认委托方的委托及要求后,应填写委托单同一页上的领证凭条交付委托方,委托人凭此查询及索取检验报告。

十、检验方的检验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并仅提供唯一正本。如对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委托方应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

十一、检验报告通常采用中文书写。如需采用其他语种,委托方应在委托单“备注”栏内注明,并用相应语种填写有关内容。

十二、委托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个月内凭检验证书原件向检验方要求复检,检验方应于十日内安排复检。复检结果维持原检验结果的,委托方须按规定向检验方支付复检费。复检结果确认原检验结果有误的,检验方不再收取复检费。委托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应与检验方书面协议,委托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委托方对本协议及委托单有不明之处,应在填写委托单时,向检验方工作人员咨询。协议自填单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检验方: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四)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工程概况(由甲方填写)

1、工程性质:

2、工程所在地:

3、工程合同总额:

4、其他情况: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工程需要进行相关质量检测时,按乙方要求填写并提交检测委托书。

2、甲方须提供检测工程的技术参数和检测准备工作。

3、如甲方需要到现场进行取样或检验操作,应该提前通知及安排,并负责组织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险,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性的存在,应事先通知乙方,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复检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先支付复检费。如果复检结果与异议内容不符,甲方的复检费用照常交纳;反之,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交的异议内容检验费和复检费。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6、甲方需按本协议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

7、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中可查询。

8、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合同期内提供规范要求的质量检测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要求。

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检测委托书后按承诺的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3、乙方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测结果的使用及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与检验单位无关。

4、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5、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通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进行分包。

6、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二、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实体检测收费按1.00元/平方米(壹元每平方米)计,检测建筑面积按实际检测平方米计;每月按实际检测面积计价结算,甲方次月10日前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三、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四、其他条款

检测项目为实体检测(包括混凝土超声回弹,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其他检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委托书(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篇有关质量检验委托合同范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 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0836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20xx年最新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全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20xx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规范药品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的进度和结论等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或者注册申请受理场所公开下列信息:

(一)药品注册申请事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药品注册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各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三)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

第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以及参与药品注册工作的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秘密和实验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的受试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罕见病、特殊病种等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应当在申请临床试验时提出,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菌毒种选种阶段制备的疫苗或者其他特殊药物,确无合适的动物模型且实验室无法评价其疗效的,在保证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批准后,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

第三十五条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临床试验用药物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试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用药物抽查检验。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其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执行的,应当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并将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数据库。

第四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后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十一条 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并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四十二条 临床试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申请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

(一)伦理委员会未履行职责的;

(二)不能有效保证受试者安全的;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严重不良事件的;

(四)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无效的;

(五)临床试验用药物出现质量问题的;

(六)临床试验中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不良事件,或者有证据证明临床试验用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临床试验。

第四十四条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是已在境外注册的药品或者已进入II期或者I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受理境外申请人提出的尚未在境外注册的预防用疫苗类药物的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批准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中国首先进行I期临床试验;

(三)在中国进行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时,在任何国家发现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非预期不良反应,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将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国际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取得的数据用于在中国进行药品注册申请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临床试验的规定并提交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全部研究资料。

第四章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当由其中的一个单位申请注册,其他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需要联合申请的,应当共同署名作为该新药的申请人。新药申请获得批准后每个品种,包括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

第四十七条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注册申请,应当采用新技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的临床应用优势。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出;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四十八条 在新药审批期间,新药的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国外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在新药审批期间,其注册分类和技术要求不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相同活性成份的制剂在我国获准上市而发生变化。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节 新药临床试验

第五十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实报送有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申请注册的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以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四条 接到注册检验通知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申请人申报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完成技术审评后,提出技术审评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二节 新药生产

第五十六条 申请人完成药物临床试验后,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申请生产的申报资料,并同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报送制备标准品的原材料及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

第五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对申报的药品标准进行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复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经审评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申请生产现场检查,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经审评不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审评意见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审评意见,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提出现场检查的申请。

第六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10日内将生产现场检查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六十三条 样品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车间生产;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其样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依据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六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新药证书,申请人已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生产条件的,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

第三节 新药监测期

第六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批准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监测期。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剂型和进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考察处于监测期内的新药的生产工艺、质量、稳定性、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并每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监测期责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六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监督单位发现新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或者非预期的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设立监测期的新药从获准生产之日起2年内未组织生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批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生产该新药的申请,并重新对该新药进行监测。

第七十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其他申请人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该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新药的生产或者进口,并对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该新药一并进行监测。

第七十一条 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注册申请。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申请人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新药监测期满后,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

第七十二条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首先获得批准后,已经批准境内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的,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申报与审批程序继续办理其申请,符合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进行生产;申请人也可以撤回该项申请,重新提出仿制药申请。对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其他同品种申请予以退回,申请人可以提出仿制药申请。

第五章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样品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结果,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第六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节 进口药品的注册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二节 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注册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七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第八章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百一十条 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 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 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第九章 药品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申请人应当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情况,如监测期内的相关研究结果、不良反应的监测、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均一性等进行系统评价。

第一百二十二条 药品再注册申请由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按照规定填写《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报资料。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第一百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再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进口药品的再注册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并在6个月内完成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后,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再注册的品种,除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外,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十章 药品注册检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实施。

第一百三十条 下列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所承担:

(一)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二)规定的药品;

(二)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第一百三十二条 从事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应当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计量认证的要求,配备与药品注册检验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设备,符合药品注册检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要求。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药品注册检验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报送样品或者配合抽取检验用样品、提供检验用标准物质。报送或者抽取的样品量应当为检验用量的3倍;生物制品的注册检验还应当提供相应批次的制造检定记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 药品检验所进行新药标准复核时,除进行样品检验外,还应当根据药物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药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要求,对药物的药品标准、检验项目等提出复核意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要求申请人重新制订药品标准的,申请人不得委托提出原复核意见的药品检验所进行该项药品标准的研究工作;该药品检验所不得接受此项委托。

第十一章 药品注册标准和说明书

第一节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第二节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第三节 药品名称、说明书和标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申请注册药品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申请人提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根据申报资料对其中除企业信息外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准药品生产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申请人应当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准确性负责。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及时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根据核准的内容印制说明书和标签。

第十二章 时 限

第一百四十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 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章 复 审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批准:

(一)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研究资料、数据相同或者雷同,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在注册过程中发现申报资料不真实,申请人不能证明其申报资料真实的;

(三)研究项目设计和实施不能支持对其申请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评价的;

(四)申报资料显示其申请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存在较大缺陷的;

(五)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补充资料的;

(六)原料药来源不符合规定的;

(七)生产现场检查或者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五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

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

第一百五十八条 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有关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第一百六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评、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批准药品注册申请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注册决定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未履行保密义务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检验所在承担药品审批所需要的检验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药品注册中未按照规定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六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报送虚假资料和样品的申请人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六十七条 申请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时,申请人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已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药物重复试验,申请人拒绝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申请人拒不改正的,不予批准其申请。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布:

(一)批准证明文件的有效期未满,申请人自行提出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按照本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不予再注册的;

(三)《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者缴销的;

(四)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

(五)依法作出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或者撤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形。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一百七十条 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补充申请、再注册的申报资料和要求分别见本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监测期的规定见附件6。

第一百七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

《进口药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医药产品注册证》证号的格式为: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对于境内分包装用大包装规格的注册证,其证号在原注册证号前加字母B。

新药证书号的格式为:国药证字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受理、补充申请的审批、再注册的审批,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药品注册事项的其他技术审评或者审批工作。

第一百七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批准上市的药品实行编码管理。药品编码管理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注册申请,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的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药品技术转让和委托生产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xx年2月28日公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质量管理工作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71 字

+ 加入清单

生产部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集团公司、企业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局“严规范、严管理、严执法、高要求”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高质和以质取胜战略,全面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当好稳定和发展企业动力的推进器。回顾一年,生产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主要重点放在现场员工质量意识的提高,操作技能熟练程度,是否遵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员工是否意识到本工序质量特性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是否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与发生不良情况下的应对,是否能够对本工序成品实行首检,自检,互检保证检测频度与准确性。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机械设备保持完好 现场的设备状态如何,能否保证我们的质量要求。设备精度,设备的调整频度及保养情况,维修组和相关技术员都要熟知在心。保持设备在最适合的工况下工作。温度计、电气仪表、压力表、自动计量设备等计量精度要符合要求。 原材料把关要严格 确认我们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我们的加工要求,有无质量问题,一些原料本身有缺陷(比如包装袋质量)对我们生产造成什么后果,也就是说发生批量不良后通过分析确认是外协原因还是我们自己的原因,如果是外协的原因就要让外协来挑选,返工或返修。总之力求使现场外购原料零缺陷,杜绝不合格原料投入使用。

法即制度要求是否合理 生产过程的工艺方法,工艺参数是否合理,控制富裕系数是否合理。比如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单一养分允许偏差为正负1个含量,操作控制上可按正负0.6个含量设定。在实践中逐步对其优化,并提出建议性措施。

检测要可控 化验检测人员业务能力要胜任岗位需求,现场测量系统精度,能力如何,是否在受控状态下。测量系统校准周期与频度是否合理及现场员工是否正确使用。

以上所有内容的工作输入是每天的巡检,工作输出是巡检记录。巡检过程中这些内容是主要关注点巡检是我日常工作的重点,要达到此项工作的成效认识到敏锐的洞察力是必不可少的能力。这就要求自己时刻把能引起质量问题的不符合与体系,程序文件,指导书等规定的不符合在脑海里形成基本的框架并深知每项不符合所能引起的后果。这其实就是质量意识,有这样的意识就会使自己在很自然的情况下发现问题及时的采取措施。另外洞察力还取决于潜在隐患的发现,在还没有发生时就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它。

其次,质量问题的调查与整改建议也是一项工作任务。通过参与了几次现场产品,客户返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工作,理顺了调查质量问题的方法与步骤。对各个因素进行总体分析排查,确定关键原因所在。在明确原因后制定出合理的纠正措施并进行后续的跟踪验证以防止其再发生。而这就要求自己要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分析推理能力。当然这是建立在扎实过硬的产品工艺知识,制造流程工艺知识及产品的性能构造知识基础之上的并能熟练运用质量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对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抓住关键问题所在制定出永久有效的纠正措施。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我认识到作为一名质量人员坚持原则的重要性,在与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时,要就客观如实反映问题、以数据为依据处理问题,不会因来自于上司、同事等外部压力,而改变自己的结论或做出不符合正确要求的决定。比如,一些不符合合同的原料的处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配件等,抛开压力等外界因素理想情况下应该以质量为重,判定不符合的问题就不能妥协。因为我的工作就是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现象打交道,如果不能坚持原则,则问题难于得到纠正、我们就无法树立应有的威信,进而使我们的监督形同虚设。从另个角度来说,坚持自己的原则,就能为以后的质量控制,质量改善工作打下了基础。 除了上述在工作中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沟通协调的及时性也是相当必要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实践,逐步意识到质量管理工作似乎依附在其他工作之上而侧重于有效沟通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需要有效的平台做为基本,而平台中最关键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

如果没有有效的沟通与协调,问题不能及时的传达,进而就会对日常的各种质量问题点失去控制,现场的实际情况不能第一时间掌握这样就拖延了我们处理问题的时间增加了不必要的质量成本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办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有问题却不举证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3 字

+ 加入清单

酒楼订购厨器出欠据 自称质量问题却不举证

开酒店订购厨器未付款,出欠据到期未还,被经销商告上法庭。9月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胡晓平、黄爱生给付金凤娇厨房设备款4万元。

XX年3月22日,金凤娇与胡晓平、黄爱生签订供货合同,确定由金凤娇向胡晓平、黄爱生开办的酒楼提供厨房设备,并列出详细的设备种类、数量、价格等,还约定供货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结构、技术标准必须按需方提供的标准不准擅自改变。XX年4月25日,金凤娇按约提供了设备并安装完毕。上述设备经酒楼调试后,双方进行了结算,金凤娇所提供的厨器价值15.7万元。除当场给付11.7万元后,尚欠4万元未付。双方约定该4万元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的第三天内付清,并由胡晓平、黄爱生出具欠据。到期后胡晓平、黄爱生以厨器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金凤娇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金凤娇与被告胡晓平、黄爱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供货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按约提供了厨房设备,被告未按约付款显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被告所签合同约定“供方交付产品安装结束后,需方须及时调试、验收;如有异议在收货或者安装结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供方,逾期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原告交厨房设备安装在被告的酒楼后,被告一直使用至今,被告在约定的检验期内,甚至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前并未向原告发出厨房设备质量有异议的书面通知,故应视为该厨房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被告以原告供应的厨房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货款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遂川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委托物业管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102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9)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29 字

+ 加入清单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与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第一条 释义

在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_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的信托,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5.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制定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6.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数额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7.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8.信托贷款:指受托人对_________公司的信托贷款。

9.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0.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受托人为发挥在_________领域的投融资优势,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交付给予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_________公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金额¥:_________万元)。受托人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六条 信托期限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日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3.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必须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5.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权利;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净收益;

7.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

4.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一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委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

(6)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款所称费用,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2.费用计提

本信托设立和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根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和提取。?

第十三条 信托收益、信托收益率与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的计算

(1)信托收益指信托贷款利息扣除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不含信托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2)本款所称信托贷款利息,是指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之比例分摊的信托计划资金的贷款利息。

2.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100%

3.信托净收益的计算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信托净收益=信托收益-信托报酬

第十四条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1.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在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末按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及划拨。

2.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为4%以下(包括本数),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

(2)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4%至于4.6%(含4.6%)之间,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当年信托收益率-4%)。

(3)若信托资金的当年信托收益率超过4.6%,当年信托报酬的计算方法为:信托资金×[0.6%+(当年信托收益率-4.6%)×50%]。

3.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计算。

第十五条 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净收益的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净收益;

(2)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就信托净收益部分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净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由受益人凭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文件、信托合同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信托净收益。

(4)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信托财产的归属

(1)信托终止,扣除第十二条规定的信托费用后的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2)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返还受益人,由受益人到受托人指定的地点领取;

(3)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通过转让信托合同的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身份证明文件、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0.1%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终止与新受托人选任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计划终止;

(3)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_________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3.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和融资项目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地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因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受托人联系地址信息而导致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的组成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由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后生效。

4.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55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质量管理述职报告示例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250 字

+ 加入清单

质量管理述职报告示例【三篇】

【篇一】

20xx年即将过去,崭新的20xx即将到来。回顾20xx年过去的半年里,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在各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监理单位、业主、设计单位以及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并在有限公司系统的指导下;工程技术质量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群众性QC小组活动、质量创优、新开工项目策划等方面作了必须的工作,也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并克服了一切不利因素,保证了各个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始终围绕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已落实公司的工作部署为中西,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职责,不断持续改善质量体系,将各个部门的相关质量制度和措施纳入到质量体系文件和岗位规范中,促进质量管理,并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加大服务力度,已关键工序、新工艺和技术为重点,强化质量日常监督检查,查隐患,补漏洞,切实为”质量效益型“管理目标保驾护航。由于制度不断完善,职责明确到人,公司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都有很大的提高,实现了年度产品交验合格率100%,单元工程优良率95%,业主满意度92%,杜绝了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持续续改善措施的有效落实,实现了年度质量管理目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将透过不断总结和数据分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和改善。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自公司组建成立以来,我质量技术管理部门迅速建立质量,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并建立了以总工领导负责,质量技术部监督检查,各个项目部实施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进行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公司各个项目的特点和《公司管理手册》制定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1、职责到岗,制度到人,职责到工序

公司以总工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部门,各个项目的质量工作职责与职责人,同时,在关键工序和新工艺施工时重点控制,设置专人负责过程质量控制。

2、质量与进度奖挂钩

结合各个项目工程实际状况及工程特点,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实行质量与进度奖挂钩,即在每个月进行生产进度评比时,把质量指标作为一项重要条件,

如果质量指标完不成,进度指标完成的再好也不能得奖,这样以来调动了工区的质量主观能动性。使质量管理由被动变为自觉,提高了工程的施工质量。1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状况○

A、由公司牵头,质量技术部在施工现场进行各个施工工序重要环节的交底,

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项目的概括,资料,施工目的,重点,难点,明确各个施工过程,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使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保证了施工质量。

B、推行质量职责制,强化“三检“制度。

实行质量职责制,项目经理与各个项目负责人及劳务队伍签订质量职责书,明确质量职责,严格实行初检、项目复检,质量技术部门终检的“三检“制度,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开工,经过”三检“制度合格后,申请监理验收,

C、实行交接班制度,严格质量值班

每班做好施工记录,质量记录,并对下一道工序进行签字交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个性说明,并查找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解决问题,不能使存在的问题过夜,为加强现场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要求现场值班人员,质检员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3、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

项目工程的质检、技术、实验、测量、物资、调度、等各自认真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正常。由于各项目的建设任务不一样,所以根据实际状况定出合理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每月质量技术部对巡检发现的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透过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每月根据不同的质量问题召开针对性德质量专题会议,针对发现的复杂问题进行技术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下一步的施工方法。透过专题会议的研究,使施工得以顺利进行,施工质量得到了保证。

4、主要质量控制活动

1组织质量检查,进行互检,互相学习,不断提高。○

在施工过程中,由公司总工牵头组织项目例行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技术难题,由质量技术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技术交底,认真整改,并进行质量巡视,。

由公司质量技术部门牵头,组织各个工区的施工员,质检员分别到公司进行质量、安全和技术学习。去他人之长,构成互补之势,不仅仅优化了施工工艺,而且提高了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加强质量意识○

根据各个阶段的工序质量状况,每月在施工现场会议室召开了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题会议,会议由主管质量技术的总工主持,由质量技术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参加,分析了当前施工质量的形式,通报上个阶段的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状况,并总结。制定下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计划,加大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力度。

3进行专项工艺交流,完善施工工艺○

在每个工程开工后,根据各个工程的状况,组织专项工艺交流,编制一整套的施工组织方案。提高了新工艺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4组织专项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

在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公司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坚持对每项新工序进行技术培训,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主讲,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轮流培训,透过培训,不仅仅提高了各类人员的技术技能,也提高了工人的质量意识,从而保证了施工质量。

5、质量技术工作总结

在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下,透过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我部门承

建的所有项目均得到了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一致好评。五一农场、西山农场、三坪农场、221团等得所有项目均以按要求完成施工质量任务。其中竣工验收项目工程,全部合格,主体中检完成项目个,合格率100%,完成了年度质量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不足或需进行改善之处:

1.质量管理新上岗人员较多的业务不熟练,还不能熟练地运用各种质量管理手段改善过程绩效,有的甚至不能正确填写报表。

2.质量体系运行有盲区,个别项目部由于质量管理工作不正常,已经出现了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3.部分项目部还存在计量器具配置不够和检定不贴合要求的现象。

4.不合格品不能按规定进行处置,大部分项目部全年都没有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其主要原因是认识还有误区,不能把不合格品处置作为改善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5.沟通仍有差距,主要表此刻项目部不能按要求上报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四、20xx年的年度工作计划:

1.明年工作的主导思想是管理质量工作的关键过程,管理今年存在不足的管理过程。透过抓各类报表的报送消除沟通上的差距,透过不定期的过程监视和质量季度大检查狠抓计量器具和不合格品的处置。20xx年确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仍然为100%。

2.根据在手工程项目的状况,合理确定创优目标,并按创优计划实施,20xx年由于没有贴合创部级优质条件的工程,将重点争取安装公司某项目、某某项目的市级优良工程。

3.透过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等程序的运行,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其一次交验合格率到达100%,20xx年确定的质量故障损失率仍然为2/万以下。

4.从年初就根据各项目具体状况规划QC活动课题,有计划地开展QC小组活动,以推进新技术应用、消除质量通病。

5.作为体系运行牵头部门,指导和帮忙各业务系统抓好质量体系运行工作,20xx年内审将采取滚动审核的形式,内审覆盖率仍然为100%,审核将关注影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关键过程,与各个系统一齐全力提高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6.理解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的领导,服务基层,加强对系统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以提高系统的办事潜力和效率。

【篇二】

党中央、国务院把20xx年确定为“质量和安全年”,充分体现了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按照局领导“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质量管理处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抓手,以应对金融危机为己任,不断解放思想,持续改革创新,实施重点突破,较好完成各项工作。

1、“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扎实有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市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处围绕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质量建设五个主题,组织相关部门用心有序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着重透过舆论宣传、以点带面、质量服务等多种途径,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类企业达8000多家。同时,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着眼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自律”的工作职责体系,在理解国家质检总局多次督导检查时,得到充分肯定。

2、“质量兴区”活动全面推进。根据市府办公厅转发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市18个区县政府用心行动,纷纷召开质量兴区推进大会,成立质量兴区工作领导机构,很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均对质量兴区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亲任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有效指导此项工作,我处于年初制定了《上海市质量兴区工作绩效评价指南》,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验收细则、督查程序和验收等文件。各区县质监部门根据任务目标,整合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力量,有条不紊地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处于20xx年11月组织本市各区县质监局同志分赴山东、河南、江苏等地,考察学习兄弟省市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以进一步加快本市质量兴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3、“质量月”活动资料丰富。20xx年我处组织各相关部门、行业、区县,在“质量月”期间,围绕“共铸质量安全、同迎精彩世博”主题,突出“安全、民生、节能、世博”4个重点,开展24项主要活动,并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紧密结合、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与节能减排紧密结合、与迎世博紧密结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此外,质量月期间,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局联合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开展了以“质量,让生活更完美”为主题的“我与质量60年”征文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用心响应,共收到征文稿件540篇,除上海外,北京、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江苏等全国各地的群众也踊跃投稿,上至80几岁的退休老人、下至20来岁的大中学生,都借助征文描述了质量给经济社会及百姓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表达了对质量工作的殷切期望和良好愿景。

4、质量工作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质量工作合力,我处创新质量工作体制,牵头组建了由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等13个主要行业协会组成的上海市行业协会质量工作网络。此外还进一步发挥上海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在质量管理方面的领导推进作用,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网络在落实企业质量工作主体方面的作用。透过政府、行业、企业三个质量工作平台,本市各部门、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用心推进质量工作,有效推进“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基本构成了大质量工作格局。

5、首届上海市市长质量奖隆重颁发。本市建立了以市长质量奖为标杆、以质量金奖为基础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及阶梯式质量推进体系,以发挥政府对质量工作的引导作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提升全市质量管理水平。20xx年,为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我们对质量奖励制度进行了完善,将政府质量奖励的范围由原制造业扩大到服务业、中小企业及其他组织,质量金奖的额度由5个增至12个。10月30日,首届上海市市长质量奖颁奖仪式隆重举行,韩正市长为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奖,并做重要讲话,强调“质量是上海的生命,追求卓越是上海城市精神的内涵”。首届市长质量奖的颁发,极大地激励了本市相关企业及质量工作者的用心性。

6、首部上海市质量状况白皮书发布。为全面掌握本市质量状况,我局成立了《上海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委会,经多轮研究讨论,确定了分析报告结构、框架和主要指标体系,最最后9月正式完成和印发了20xx年上海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对本市产品质量现状及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与推荐。同时,还会同行业协会召开了质量工作研讨会,深入探讨开展行业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在组织开展涉及民生安全的电线电缆、钢筋等行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撰写了相关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到达了“整顿一个行业、理清一个行业质量状况、提高一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目的。

7、战略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探索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为基础的产生机制”要求,结合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和我局“三定”职能,我处在原《上海市产品推荐办法》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上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战略的推进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区县质量局与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区县质监局集中受理试点工作,委托23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进行初审,初步实现区县、行业在市办指导下“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全新模式。在各方的用心努力下,20xx年共有750多家企业申报了近800项品牌,本市企业争创的意识和热情得到进一步提升。此外,为鼓励本市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2月28日,我局携同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举办了以“齐抓质量保增长,勇担职责促和谐”为主题的企业群众倡议活动,共有300余家企业参加,我局推出了帮扶企业的12条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8、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有力推进。一是健全本市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网络,我处先后走访市公安交警总队、市消保委、上海热线、东方网等相关部门,探索与上海市疾控中心合作开展上海市产品伤害监测与缺陷调查试点工作,以实现缺陷产品信息共享。与12365质量投诉举报平台联网,拓宽产品质量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全年共收集分析有效产品缺陷信息1066条。二是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探索构成行政执法、技术专家和相关生产企业三方联合开展产品缺陷调查、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定期监管回访等多项制度,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逐步提高,20xx年共督促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发布主动召回公告2次,涉及缺陷汽车10106台;一般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发布主动召回公告4次,涉及电脑、咖啡壶、童装等缺陷产品近30000件。三是完备各项基础工作,全市儿童玩具生产企业信息数据库备案工作顺利完成,缺陷产品召回政策宣贯工作有序开展,缺陷产品召回专家队伍逐步充实。

9、工程设备监理工作用心迎世博。20xx年,我处围绕“迎世博”,用心开展工程设备监理工作。发布《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对本市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市7条在建轨道交通线路涉及的12家工程设备监理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涉及轨道交通工程的设备监理项目的监理实施状况,确保了在建轨道交通线路设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基本受控,提高工程设备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10、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有效性不断提高。一是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截止20xx年11月,本市共有2475家企业获证;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自20xx年5月1日起委托浦东新区局和奉贤局试点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受理工作;承诺将生产许可法定审批期限60天减少至50天;三是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围绕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助力车、电热毯等面广量大、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四是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对高耗能或易造成环境污染的23类产品严把受理审查关,加强后续监管,淘汰落后生产潜力和工艺;五是服务企业,先后开展下放省级发证的二批14类产品的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受到企业欢迎。

11、认证工作有效性进一步提升。针对认证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20xx年我处先后组织召开区县局认证监管人员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培训,及“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宣贯与经验交流会等,合计培训900多人次。并组织区县局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对认证机构、咨询机构的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审查制度。同时,筹备成立上海市认证协会,加强本市认证行业自律。

【篇三】

为贯彻落实总公司“以质求信、业主至上、遵守法规,持续改善”的总体方针,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以提高“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全兴公司于20xx年全面开展了质量管理工作,从抓基础管理入手,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从而促进公司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一.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善

今年体系文件换版,借着换版,将修改程序文件同规范公司内部分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划分结合在一齐。使得质量体系更加贴近公司生产实际,为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起到更大的做用。修改的文件有:质量手册、17个程序文件、4个作业指导书、11个质量检验表。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20xx年9月份进行20xx年度内部质量审核及外审前的管理评审,20xx年10月份迎接外审组对我公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复评审。内审组在管理者代表的组织下对各部门、生产现场进行了审核,不合格项目填写了内审不贴合报告单。组织了各有关职责部门针对不合格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按期确认和验证各部门的整改结果。

管理评审认为公司自去年的评审以来,在今年年初推行新版质量检验表格,加强了质量管理,为质量体系的运行和改善奠定了基础。经过这几个月的体系运行,进一步证明了建立的质量体系是可持续的,有效和充分的。方针贴合公司制剂和市场发展方向要求,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得到有效控制和实施,均到达公司20xx年度产品质量目标值。结论是公司质量体系运行是持续有效的,取得了必须的绩效。

平时体系员随机对各个部门进行质量体系相关记录抽查,对填写不规范、记录缺失的,下发不合格通知,并督促改正。领导组进行季度工作考核。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透过培训以使理解和掌握质量管理体系,透过考核和检查以使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透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外部审核检验运行效果。

二.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月”活动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用心性,提高部门人员职责心,相应总公司的活动,20xx年9月,我们继续开展了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利用张贴标语,板报,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加大力度宣传“质量月”活动,普及质量知识,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产品质量零缺陷的良好氛围,并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车间的质量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产品合格率较前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加工过程工序交检一次合格率99%,成品一次检验合格率到达98%,产品最终出厂不合格率为零。

三.强化车间、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

结合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完善专业管理与基础管理,为配合程序文件的有效执行,制定了更详细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工艺说明书等;为了真实记载质量活动的开展状况,制定了11份记录表格,用记录反映产品质量及质量体系运作状况,为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序带给了客观依据,为质量管理带给了有力保障。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也是明年工作努力的方向:

1、有时工作没有很好的条理性,不能很好的把握细节,可能是现场的工作很杂而不能抓到工作的重点,只有一步一步的把固定工作作好并对其他一些杂项工作做出很好的规划这样就不会有工作问题的遗漏。

2、一些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包括外协不良的传达,现场不贴合的指正与确认等。具体的工作中由于消息传达的延迟性、时间差等一些因素的干扰,出现沟通不及时。

3、一些相关工作的管理办法,管理方式的欠缺。需要对管理办法与方式进行反思,明确这些方式方法的目的与合理性,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来理解与完善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标准化作业,才能提高生产潜力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运用科学管理办法,学习先进经验,用于创新,培养骨干力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授权药品代理经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6 字

+ 加入清单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产品,授权在________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

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50万元;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印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86 字

+ 加入清单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可靠的研究数据,证明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药品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引用文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可以组织对药品的上市价值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的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或者声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药品注册过程中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九条 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在该药品专利期届满前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的研究;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原材料的来源、质量标准、保存条件、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第二十二条 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 药物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并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所用实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等的,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在申请注册时予以说明。申请人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且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第二十八条 药物研究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申请人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技术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对申请人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餐饮输出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餐厅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负责水电,并为乙方餐厅厨房员工解决住宿。

二、承包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时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3)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4)乙方要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外卫生,保持用餐良好环境。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期间穿戴统一服装。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

(7)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四、伙食标准

中、晚餐费共计________元/月。

每餐标准为 1 荤 2 素,汤、米饭自助。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由甲方发放给员工餐卡、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记账依据)。

2、甲、乙双方每月_______日为结账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_______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经相关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乙方要终止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承担_______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转让合同规范写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8 字

+ 加入清单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质量管理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0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现将手术室20xx年度上半年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继续认真落实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护理质量管理实行护理部---病区两级质控标准,在上级领导指导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依照质控标准,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质控。以便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改进,持续提高护理质量。

2、做好科室护理人员的相关培训,针对薄弱环节,做好重点督促检查工作。学习医院有关手术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上半年存在问题:

手术室护理质量与安全主要从手术室消毒与隔离、病人安全、护理服务、医疗急救物品、药品、设备完好管理、护理文书、标本管理等方面进行质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总结分析。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质控小组活动情况。

上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护理文书书写欠认真,相关工作记录本个别护理人员字迹潦草。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总结2、药品管理交接有时流于形式,未认真检查。

3、劳动纪律有时松散,出现个别人员早会迟到现象

4、病理标本管理不规范。

5、重点环节之间交接衔接不紧凑,个别急症病人未佩戴腕带。

三、原因分析:

监管培训各组组长未将质护士长监管控检查标准落到科室相关规章制度不到位实处培训不到位,业务培训流于形式护理质控问题对护理文书方面的法律意识科室之间协作没有达成不强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共识,个别手术科室内部确界定流程马虎协作责任心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对急救药品、物品、设备的管理,严格仔细交接班,定位放置。

2、抽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3、加强培训学习。无菌操作、院感、安全制度等方面的学习。

4、加强工作责任心的锻炼,加大对低年资护士的培养力度。

5、护士长加大检查力度,奖惩举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财务管理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77 字

+ 加入清单

一、实训时间:x年3月2日-x年3月12日

二、实训地点:26号楼财务管理计算机实验室

三、实训目的:

通过财务管理综合实训,使得我们能较系统地练习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加强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从而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四、实训内容:

企业模拟群体对抗赛、企业财务分析及其分析报告、进行模拟项目投资并且编写其一系列的报表。

五、实训心得与体会:

这学期开学伊始,我们专业就先进行了为期将近两个星期的模拟企业财务管理综合实训。这两周后,我们还将进行手工模拟实训操作。相信那个手工模拟对我们也会起很大的作用。

这两周的实训,虽然在我看来要比手工模拟实训相对轻松点,但是依然留给我丰富的经验和深深的体会。

第一阶段:

前三天是为期四个周期的群体对抗赛。这个实训的目的是要我们扮演一个企业CEO的角色。这是我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训,怀着一份新鲜又有那么一点紧张的心情,我开始了实训的第一天。电脑上会有一套模拟企业的相对完整财务数据。我们就需要对各种原材料的选购与买卖、生产线和厂房是否增加、如何处理各种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如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如何才能降低成本提高销售量来获得更多的企业利润等等,最后检测自己决策的那个企业的综合排名在以七人为组的群体对抗中的成绩。刚开始的前面两个周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东西,根本就几乎摸不着头绪。整天就只知道把一些数据改来改去,然后查看自己所认为的那个综合分数(后来发现完全不是)。每改动几个就去查看一次,如果分数高了就不改这个数据改其他的了,如果分数低了就继续改那个数据直到分数高了。唯一知道的就是要提高企业的销售量,那就要购买好点的原材料,把价格定的低些,就是所谓的薄利多销来提高企业的利润。一天下来发现自己完全蒙了,就反思一个堂堂的CEO怎么会这样经营自己的企业。根本不考虑市场这个大环境,也根本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添加生产线或是厂房,该在什么时候购进原材料是质量好价格低,该怎样强占市场占有率。由于我的胡乱瞎改,我的第一、二周期的排名相当的低。第二周期还甚至跌到了第六。

经过这一系列的思考后,在第二天的第三、四周期我加进了对之前那些没考虑到的因素进行考虑,进行了自认为相对合理的决策。终于在最后一个周期我的排名上升到了第二。

这个群体对抗赛使我充分认识到做一个CEO的不简单,他需要考虑很多,而且需要慎重考虑,否则一个决策考虑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

第二阶段:

第一个任务之后,接下来的四、五天是以小组为单位上网寻找一家上市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并对该公司和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我们小组找了华润三九这家医药上市公司进行分析。财务分析包括偿债、获利、运营、发展能力分析和杜邦体系分析。这部分的分析是在学过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又是小组合作,相对群体对抗来说要稍稍容易些,不会有那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我负责的是杜邦综合体系分析。这个相对与其他四个能力分析来说是我比较陌生的。可能就是因为陌生,我才想提出来我来做。我想趁这个机会多了解一点,顺便补习一下自己学的不够扎实的那部分,结果我高估自己了。看着书本和通过上网查有关杜邦的资料,我才能基本完成。从这点可以看出我的基础知识还是不够扎实,理论还是不能够运用到实践当中来。不过这一路下来,我们能够比较顺利地完成这份财务分析还是很开心和满意的。

第三阶段:

上机实训的最后一项任务就是项目投资。这项的目的是要我们根据一个企业的大致资料,自己亲自动手编写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并且根据报表的数据进行一定的分析。这个完整的报表编写其实在上学期上投资课的时候已经动手操作过。只不过那次是老师一边讲,然后我们一边编。而这次是完全的自己独立去完成。但是话虽如此,本来以为做过会简单点,不过经过一个寒假的洗礼,我似乎也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了。无奈的我只能把以前做过的报表再翻出来作对照,以便进行这次的编写。

经过这将近两周的综合实训,我觉得对我来说是受益匪浅的,这些实训都是书本上无法得来的。从中我明白到我的专业知识还是不够扎实的,且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几乎不能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来。这促使我以后还要不断地去实践,从实践当中去发现自己的不足。让我更早的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设定人生目标,向成功迈进一大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3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