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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司法确认裁定书(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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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司法,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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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至,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借方(盖章):_________贷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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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司法局述职报告[页3]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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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述职报告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所取得的成绩首先归功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归功于各兄弟单位和社会各界,尤其是在座的各位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离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思想还不够解放,发展步子不够快,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形成;基层司法所建设亟待加强;机关工作经费和办公用房比较紧张;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会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会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会加强团结,顾全大局,以对党、对人民和对法律的高度忠诚,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超常发展、和谐发展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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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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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2010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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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计划_行政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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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年工作目标是: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 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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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司法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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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普法依法治理

全面实施普法规划,调整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围绕沙城镇中心工作,创新宣传载体。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一次,对各街村主管普法的村书记、调委会主任、委员及各社区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普法的宣传活动,加强了普法骨干的培训,同时宣读了普法的考核评分办法并发放普法宣传书籍281套,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以“法律八进”促“法律八建”强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活动对建成的“民主示范村”司法所加强工作指导使其工作更规范。对依法治校示范校都与派出所确定了法制付校长,学校予以发了聘书,全镇12所小学全部配齐。已为学生上法制宣传课26次。

二、矛盾纠纷排查

始终坚持“减少存案、控制增案”的方针,继续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0件,已解决3件,有4件正在调处中,有3件已进入起诉移交到有关部门处理。

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案件规范开展。我们上半年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共99册,给上岗的人民调解员发放调解徽章119枚。建立了规范的人民调解室44个,其中街村23个、|社区10个、企业1个。完善了人民调解队伍的组织。目前有调解员118人,做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街村、社区、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对一般性质的纠纷做到了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

三、社区矫正工作

和各部门协调配合,规范社区矫正环节。完善社区矫正街和互动机制,健全了告知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上半年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名,全部纳入管理。完成案件调查4件,正在服刑人员18名。全部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31人都进行了信息化定位监管,确认了重大敏感期间不出问题。

四、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对辖区街村、社区、企业积极服务好。上半年共提供各项法律咨询51次,协助相关单位起草各类经济合同34件、非诉讼代理2件、法律见证11件、合同把关5件。

深入开展“三字六不让”学习教育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树立了四种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记学习笔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由此来提升我所的工作质量,从而更好的为党和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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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谈基层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4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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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司法权的监督

在我国,关于司法权的解释名目繁多,比较一致的是司法权就等于审判权加检察权。最新版的《辞海》是这样定义的:司法权即国家审判诉讼案件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分审判权和检察权,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实行三权分立制,司法权由法院行使。我国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都对产生它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在中国,许多人往往把司法机关混同于政法机关,所谓的“政法机关”包括了公、检、法、司、安,其实,公安、安全、司法均为行政机关,是属各级政府所领导的部门。有些人列举司法~现象时,举出的例子往往不是司法机关所为,就是混淆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区别。本文所指的司法权即审判权和检察权,基层人大为区、县级。     一、司法权接受人大监督的法理分析和意义所在     1、司法权接受人大监督的法理分析     首先,司法权接受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要求与体现。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我国监督体系的建立及其完善是国家政体的内在要求,其制度的产生直接来源于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而在实践中“以人民代表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因此,人大和法院、检察院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保证法院和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切实接受其监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意愿,也是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     其次,司法权接受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运作与监督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权力制约作为权力监督的一种模式很早就受到了人们的关注。我国与西方有着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在构建本国权力运行与监督制度时,突出强调了人民在国家中的绝对地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主要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进行监督,以防止权力失范,懈怠于行使其权力或过度滥用其权力,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法院和检察院作为这一监督模式中的一方与人大共生于国家制度。司法人员应当积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并负责地提出合理的建议是其职责中的必然内容,人大积极行使其职责并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同样能够对司法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司法权接受人大监督的主要意义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权,使审判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司法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人大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定的重要制度。人大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司法工作提出意见,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缺点和错误,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有效推动司法工作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司法公正。     (二)加强人大监督,有利于增强司法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人大代表直接来自于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直接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呼声和要求,司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实际上就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无疑是群众路线在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反映,其有助于增强司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三)加强人大监督,有利于创建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人大通过强化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考试、任前公示、人事任免、述职评议等活动,加大对司法人员任前任后的监督力度,有助于促进被任命的法官和检察官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以正其身,以民为本,正确处理好“为谁掌权、为谁办案”的问题,以良好、公正的形象多办“铁案”,切实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正义。     二、当前基层人大在监督司法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应该说,近些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人大地位的不断提高,区、县级人大在对司法权的监督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认为,基层人大在司法权的监督上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改进的地方。     其一,认识上存在误区。长期以来,方方面面有一种片面的观点,认为监督就是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中”、“寓监督于支持中”,否则就是“找岔子”,“挑毛病”,“过不去”。片面强调监督的支持作用,尽量回避监督的制约作用,使得人大 监督“犹抱琵琶半遮面”,缩手缩脚,畏首畏尾。     其二,监督手段上刚性不足。在行使监督权时,普遍采用建议,意见等温和式的方法,如对质询、特别问题调查、个案监督、罢免等刚性手段运用极少,使得人大监督难免流于形式;另外,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方法、范围等规定的原则性强,在实际操作中随意性、伸缩性都比较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和各种审议意见,缺少法律机制保证其贯彻执行,往往使人大的监督权授予无制、行使无规,监督工作也就难有实效。     其三,代表执行职务的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尽管《代表法》已颁布10多年,但仍有一部分人对代表法的法定权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代表仅仅是一种形式,又不脱产,无职无权,只不过开开会、画画圈、鼓鼓掌、举举手而已;另外,代表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代表职务意识薄弱,把代表仅仅当作一种“荣誉”,选举时竭尽全力争当代表,当选后又不认真履行职责;有的代表重本职工作,轻代表工作,在会议审议或视察活动中,认为自己人微言轻,提不出有价值、有建议性的意见。     其四,监督体制尚不完善。我国虽然实行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政体模式,但实际运行中,人大监督较为

软弱,缺乏经常性,科学性。在基层,“两院”对人大的监督大多是汇报性的应付,且存在报“喜”不报“忧”,报“绩”不报“失”,即便如此,人大有可能还点头称是,这样以来,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实际上成为一种摆设,起不到通过监督制约、遏制司法~的作用。再则,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自身来说,立案侦察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外来机关对其监督制约,这其中虽有内部监督制约,但也是有限的,甚至成为空话,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的多判刑的少就是最好的例证,因而在这缺乏监督的权力中发生~也是必然的。对法院来讲,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由于我国法律弹性条款多,量刑弹性较大,造成了监督难到位,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仅是被动式的事后监督,这其中因检察机关要花大力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积极性,再说,这种事后监督并不是件件跟踪“过滤”,通过“过滤”遏制法官~,而是带有“亡羊补牢”性,且这种“亡羊补牢”对法官很难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很难抑制法官的~侥幸心理。     其五,监督系统比较封闭。一方面,人大监督几乎是在自我封闭的内部系统进行;另一方面,缺乏与其他监督尤其是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新闻~监督的配合和协调,缺少社会~的呼应和支持。另外,人大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也不尽合理,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客观上也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加强基层人大对司法权监督的几点思考     首先,人大监督机制,是它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关键。强化人大的监督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般都有议事规则,定期举行会议,到了会议期就要对“两院”有关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能。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般也不会提出对“两院”工作的不同意见,特别是相反意见,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正常的,但有时候由于不了解有关情况,往往提不出意见,就只能例行公事,较为被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动真格,就得变被动为主动,这就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的同时,还得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况,就只能“拍拍手”、“举举手”,不能推动、支持和帮助司法人员进一步把工作搞好。     (二)变一般监督为重点监督。对司法权的监督应放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或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应该把重点放在公正司法和司法公正上。如果群众关心的焦点或热点问题不放在监督之列,不予监督,就会影响群众的情绪,甚至危及团结稳定的大局。人大的监督工作就会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脱节,影响监督工作质量。     (三)变抽象监督为具体监督。人大的监督不能抽象化,大而化之,为监督而监督,流于形式,而必须根据法检两院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根据问题对“两院”工作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对“司法”工作的具体监督,就把监督工作的“走过场”、“官样文章”、“卖瓜人说瓜甜”的一类形式主义的东西堵住了。由于人大的监督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指导实践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加以监督。     其次,人大与司法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在人大与“两院”间建立良性的监督关系,需要从监督主体与被监督对象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从人大角度来说,在监督过程中,人大可以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可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监督与支持司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相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审议工作报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等方法,加强对司法权的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整改意见,但不作具体干涉,由司法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充分保障司法单位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二是监督与支持司法单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相结合。人大通过召开会议、深入调研等途径,了解掌握司法单位在审判方式、检察方式、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改革情况,集思广益,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帮助排除改革中的障碍,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监督与提供帮助相结合。人大对“两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尤其是在办案经费、装备建设、执行工作等方面的困难和障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帮助解决,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四是监督与建立联系制度相结合。建立好联系制度,不局限于一年一度的人大例行地对“两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根据司法单位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强化监督。加强人大内司委与“两院”的对口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每年召开2-3次人大常委会与“两院”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审判工作备案等制度,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从司法单位的角度来说,“两院”应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人大汇报重大执法活动及办理大要案情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召开座谈会,征求、收集由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司法人员的工作意见,及时整改。在人大代表中聘请执法监督员或特邀陪审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或参加庭审等活动,对司法工作进行动态和全方位的监督。二是坚持人大联系制度。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联络措施,不断加强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两院”与人大的专门联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联络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制度,使法、检两院与人大的联系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可以通过由“两院”领导当面或书面向人大领导汇报、及时向人大领导送呈阅件、邀请视察“两院”工作等形式,不断加强联络沟通。三是坚持督办制度。认真办理人大机关与领导批件,认真处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逐一登记、逐一列入院长、检察长督办事项,并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两院”在办理人大代表交办及其它非诉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最高司法机关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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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事裁定书不准许撤销执行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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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单位领导:

因公司前期开荒,各岗位人员配置不足,工作量较大,导致员工身兼数职的现象,每天工作时间超出12小时。特申请予以加班补休时间。

我在工作中一直认真负责,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仔细对待每一项任务。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每一份收获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每一份收获更是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为了能够更好地工作,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我申请补助,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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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动合同终止确认书的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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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对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确认如下:

1、合伙人: 。

认缴出资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

实缴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

2、合伙人: 。

认缴出资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

实缴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万元。

(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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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销售确认书凭买方样品买卖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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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确认书(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买方样品买卖)

确认书号:_________ 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成交:

┌──────┬──────┬──────┬─────┬──────┐

│序 号 │规 格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于___________从__________港至______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

保险:卖方须投保水渍险及战争险,按__________保险公司条款规定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之110%。

付款条件:兹确认,卖方须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收到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该证在上述装运日期后15天内在______议付有效。信用证须证明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如果卖方在规定日期前未能收到信用证,则本确认书即告失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详见凭买方样品图解(略)

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注:凭样品买卖确认书。其样品“是由一批商品中筛选出来的或由使用部门设计出来的,能够表示商品质量的实物。凭样品买卖是籍实际样品作为合同货物品质的验收标准。凭样品买卖,样品的各种性能数据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凭样品买卖可分,“凭卖方样品(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和“凭买方样品(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的买卖。

凭“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与样品相符,否则买方可提出索赔或拒收合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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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半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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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是我们半年来工作自查报告。

一、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半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调整充实**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长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约束预防、履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跟踪落实,负责群众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落实**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五个实行”就是:一是实行财务收支状况报告制度。财会人员对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主动自觉向主要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按季度向局务会通报;二是实行非正常渠道所得上交制度。在业务和执法活动中当事人给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其他物品退赔给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实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上交处理;三是实行预防监督制度。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在固守清廉防线的同时,都要自觉成为廉洁自律的监督员,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四是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度。在廉洁自律当中,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一般职工出问题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论那个股室的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该股室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分管领导向局长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会上作整顿说明,出现问题的同志,严格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个禁止”就是:一是认真履职,克己奉公,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种公务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执业、办证、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外出办事和工作接待讲究节俭,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私消公报;四是公私分明,禁止把公有财产居为己有;五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禁止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借机向当事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以及向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或报销各种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六是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禁止与品行不良、道德不端的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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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页2]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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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年终工作总结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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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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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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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司法局个人工作总结[页3]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个人,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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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个人工作总结

二是以身作则,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转变作风方面的精神,时时以此约束自己,从自身做起。在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明确自己作为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带领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四风”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方面,通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基层调研、意见箱、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共梳理出问题xx个,全部建立整改台账,带头限期整改完毕,真正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第一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四风”方面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工作作风得到彻底转变。

三是廉洁自律,塑造清正廉洁形象。作为区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我时刻牢记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把党纪作为约束行为的重要准则,平时注重言行、珍重品格,经常坚持自查自省,做到了自我约束、自我整改、自我完善。工作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大事共商量小事互通气,实行局机关、公证处、律师、司法所一盘棋;生活中,始终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以平和的心态,以勤为本、以廉修身,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做到让家人放心、让领导和同事满意。

x市xx区司法局

x年x月x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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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司法所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6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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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司法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

20xx年,我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创新,先行先试,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认真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打造“航空小镇”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司法所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1、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除涌现了xx大代表邱影外,还涌现了模范人物温国标。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岗位练兵”等活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司法所和全镇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在各社区(自然村)、各规模企业分别建立社情、企情信息联络员共141人,在全区率先为企业设立4个企业调委会,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中央级媒体《人民网》和《法制网》均做了报道。

(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

今年1至11月,两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41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9.61%,成功941件, 成功率100%,涉及人数1963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余万元(其中司法所共调解纠纷751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8.82%,调解成功751件,成功率为100%;村居兼职调解员共调处190件,与去年同比上升43.94%,成功190宗,成功率为100%)。司法所参与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52宗,涉及人数达720余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次,防止民转刑纠纷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涉及人数600余人;防止纠纷激化10件,涉及人数200余人。

在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的基础上,特别围绕“ 9.18”敏感期和“xx大”及“航展”等重大活动节点,针对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排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如:在“9.18”期间,草堂湾社区一社情信息联络员,成功截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网上组织大学生集体*重大情况,由于及时掌握情况,为政府各部门和学校赢得了时间,为成功化解二万七千名大学生上市区*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和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全镇刑释解教人员110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五)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全镇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名,自今年10月由区局移交我所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了*等服刑顽固人员在xx大和航展期间得到了有效教育管控,均无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全镇有“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2个,申报和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各1个。全镇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各村(居)民主自治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

2、普法工作有创新。我所的“普法博客”是金湾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创举和亮点,实现从普法形式到普法内容的全面创新,博客开通仅六个月,已有三万四千余人次访问了博客,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高度肯定,并获得网友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3、普法和法治创建等活动参与工作有成绩。如全区4-6月开展以“法治金湾”为主题的普法短信有奖征集活动,我所曾喜欢同志荣获特等奖,我镇飞马广告公司荣获一等奖。

4、普法常规阵地和创新平台有成效。如:我所依照四类主体标准向辖区内每一位公民发放公开信的形式,为群众提供学习法律、咨询法律疑难问题平台,实现普法宣传的频率、效果和影响力化。

6、“三打两建”行动宣传配合有力,手段创新有实效。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宣传活动共6场,并利用普法博客开设专栏宣传“三打两建”行动,起到了传统宣传形式难以起到的社会效果。

20xx年1至11月份,我所共组织举办各类普法活动8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4万余人次,其中举办大型法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8场,参与人数共达4200余人;送法进校园、开展中小学法制宣传课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4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送法下乡”活动共6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6万余人次;期间共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及自制的法律宣传单2万余册(份),定期派发各村居、学校宣传挂图11期共计220份。

(七)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我所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为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xx年1至11月份,我所为政府代理民事、经济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共134宗,涉及标的达7000余万元;为镇政府及其部门审查重大工程、经济合同等非诉讼案件70宗,主动配合村居抓好经济、社会建设等工作,代理政府处理诉讼案件64宗,为政府提供司法建议85件;参与村居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纠纷52件,共接受接受法律咨询483余人次。

(八)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1、各项基层工作宣传拓广度上档次。20xx年1至11月份,我所共撰写反映司法基层工作的简讯、案例分析及调研文章等文章60多篇,在《金湾区政府网站》、《金湾区司法简讯》、《三灶周刊》及“三灶司法所普法博客”和《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等报刊上发表,其中,有的工作《人民网》、《法制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和《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均作了转发,很好地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2、先进模范人物宣传更及时更专业有深度。如我所的xx大代表邱影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温国标的事迹报道,均在第一时间整理好材料交给新闻部门发稿,而且《南方都市报》很少见地用一整版的编幅分别报道了温国标和邱影的先进事迹,省委组织部和《广东卫视》、《珠海电视台》还拍摄了十八代表邱影的风采专题片。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我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在以下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查组对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针对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执行,做到“标本兼顾,纠建并举,规范提高”。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从管理上转作风、出实效、出成果。

(二)抓创新,重大局,开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

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三灶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司法所领导配合镇领导参与解决土地征控、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以及“两违”清拆行动中所涉及纠纷的调处工作。其他同志充分发挥拥有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镇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排矛盾定纷争。二是延伸工作领域。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以司法行政“三进”为载体,主动作为,五月份在全市首开先河开通普法博客,博客开设了普法课堂、法律导读、法律咨询、工作互动等栏目,实现从普法形式到普法内容的全面创新,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一网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成为金湾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

(三)抓规范,重网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针对三灶工业园区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我所创新思维,率先在社区(自然村)、企业、集市等建立社情联络员76名、企情联络员85名,帮助上市公司汤臣培健、医药龙头企业联邦制药和润都制药、新能源龙头企业银通公司等4家企业设立调委会,构建了覆盖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网络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司法行政贴近企业、社区、靠前服务搭建平台,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自建立网络系统以来,我所社情、企情信息联络员上报各类矛盾纠纷(含萌芽、初始状态)共17宗,为矛盾纠纷的控制和化解赢得了时间,发挥了关键作用,最终顺利地将辖区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年初对全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健全完善司法所周例会学习制度和专职调解员挂点村居培训制度;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所以开展“争创人民调能手”活动为契机,注重人民调解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推动人民调解业务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三灶镇工作实际,制定了每周一小排查,每月一大排查,每季度实行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制度和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控各种不稳定因素,并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分析,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着重围绕“省第十一届党代会”、“党xx大”、“珠海航展”和“9.18”等活动期间开展重点排查工作,按照市、区、镇有关部署,制定了“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特别是在“党xx大”“珠海航展”活动期间,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如:11月5日,我所召开“关于做好党xx大及珠海航展维稳工作”的专题会议,对xx大维稳及珠海航展工作进行分工布置,落实责任制,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日一报制度,航展期间派专人到航展所在地驻守,期间共排查敏感性、群体性矛盾纠纷6起,并按照预案进行了妥善处置。又如:针对青湾养殖围养殖场转包、转让引起重复上访问题及航空产业园征地补偿、拆迁补偿、上访、工业污染等问题,我所重点加强了对这些问题敏感的地方的矛盾排查力度,并制定了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有效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司法所领导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在“xx大”及“珠海航展”举行的前期,深入青湾养殖围及航空产业园实地排查,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并配合区相关部门对青湾养殖的养殖户进行入户登记了解情况。五是因地制宜,狠抓辖区热点问题。三灶镇是个有着500多家企业的工业重镇,今年以来,我镇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等劳资劳务纠纷大幅度上升,对此,我所加强对企业的走访排查,在排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小纠纷不出车间,大纠纷不出企业”,并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系统的预警作用,有效的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如:珠海三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拖欠60多家供货商货款纠纷,通过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调解,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

(四)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帮教模式,全镇7个村(社区)均建立了帮教小组,目前共建立了8个帮教小组,成员40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帮教网络;二是扎实做好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完善档案制度,对两类人员建立一人一档,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对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再教育,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登门走访,对困难对象进行帮扶,对回归人员予以妥善安置;三是加强敏感期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为掌握好“两类人员”的动态情况,我所在敏感期进行了密集排查,并加大了排查力度,确定了重点对象。对在“省党代会”“党xx大”“珠海航展”期间有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等情况,专门召开分析会,对重点人员特别是矫正对象的*顽固分子进行重点监控监管,全程监控其行踪及动态,确保其不重新违法犯罪,为“党xx大”“珠海航展”的顺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如三灶社区矫正重点看护人员韦耀新,我所坚持每周至少三次的面谈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确保在“党xx大”“珠海航展”期间不闹事不重新违法犯罪。(五)抓普法,重和谐,扎实开展“法治三灶”建设工作。落实“两个”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1、强化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全镇组织了镇机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小组长的学法培训考试活动。

2、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在全市首开先河开通普法博客。我所以司法行政“三进”为载体,主动作为,五月份率先在互联网开通了普法博客,开设了普法课堂、法律导读、法律咨询、工作互动等栏目,实现从普法形式到普法内容的全面创新,博客开通仅六个月,已有三万四千余人次访问了博客,并获得网友的一致好评和认可。3、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目前,鱼月村已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三灶社区和鱼林村已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中心村正在申报和省级 “民主法治示范村”。4、认真组织重点普法日和“法治金湾”有奖征集活动。我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学雷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积极落实区里的普法工作安排,把组织、承办工作做的更细更好,确保普法宣传的频率、效果和影响力化。积极组织发动干群踊跃参加全区4-6月开展以“法治金湾” 为主题的普法短信有奖征集活动,我镇一名同志荣获奖项。5、普法平台指引四措并举。我所以向辖区内每一位公民发放公开信的形式,依照四类主体标准——“给网民的一封信”、“给居民的一封信”、“给企业的一封信”、“给学校的一封信”来分发公开信,为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咨询法律疑难问题平台。6、创新“三打两建”行动宣传手段,力求配合有力有效。在三灶镇伟民广场、唐人街市场等场所参与“三打两建”法律咨询、有奖问答活动“三打”宣传文艺晚会暨“三打”成效展共6场,并利用普法博客开设专栏宣传“三打两建”行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抓队伍,重素质,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警示活动,提高领导水平和防腐拒变能力。强化自律意识,确保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二是树立争先赶超意识。大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岗位练兵”等活动,全所上下形成“你争我赶他超”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举办理论知识问答测试、开展先行先试建言献策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和提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是加强司法所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大力加强工作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廉政、考勤等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聘请了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效能监督员,在博客上向社会征求对我所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的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所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各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

(二)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司法所核编仅3人,专职调解员8人(目前在岗仅5人),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基层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工作经费不足。司法所20xx年入驻综治维稳中心前镇财政每年均安排培训费、差旅费,今年镇财政不仅未安排我所培训费、差旅费,而且取消了往年核定的日常接待费以及法制宣传专项经费,严重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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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司法警察大队长2024年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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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大队长2012年述职报告

本人姜万民,现任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我司法警察大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警察的独立警种,在人民法院的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职能主要有: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以及参与民事执行及采取强制措施等。XX年以来,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法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 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警队现状和年度工作重点,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一、抓好警队的政治思想工作。

今年以来,本人能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安排带领法警队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各项文件,特别是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中,能组织警队全体干警全面地、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多次参加市中院、区政法委、和我院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全体队员和本人要顾全大局,提高政治觉悟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加强警队建设的法治理念,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合格的法警,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自身业务技能的训练,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质量。

认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加强训练,提高素质。今年五月份我大队参加了全省法院警队法警业务技能比赛,取得较好的成绩。在训练中,我们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完成每一个训练动作。在训练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在今年考核中获得了“优秀单位”,受到了中院法警支队及兄弟单位的一致好评,为我们警队和我院的全面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不断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质量。根据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组织全体警员进一步做好押解和值庭工作。本人XX年以来带领法警队全体干警共参加刑事案件值庭180次,押解犯罪嫌疑人194人次,同时按照“四项规则”的规定,严格程序,做到文明值庭,警容严整,全年无一例犯罪嫌疑人串供,自残,逃脱等事故的发生。多次积极配合其他业务庭的工作,协助执行局执行案件230余次,协助民事审判庭调解纠纷26余次,拘留7余人,扣押车辆6辆,处置突发事件20余起。在配合业务庭的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XX年以来,本人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在所担任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忠于职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法官职业基本道德》和《法官法》的基本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高院“六条禁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在廉正方面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从未接受任何人在案件上给予的任何好处,也从没有因为任何私人利益给承办法官打招呼,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公正审判。本人在职务外活动中,坚持做到慎重对待与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谨慎出入社交场合,从未为获得特殊照顾而故意披露自己的干警身份,或者利用干警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人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从小事做起,加强自我约束,抵御住各种诱惑,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以上是本人XX年度基层执法评议的述职汇报,恕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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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赴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0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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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

赴法国、德国司法考察报告

2006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纪检组长袁春桔为团长一行8人组成司法考察团,对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考察访问。考察团先后拜访了法国司法部、德国科布伦茨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通过与其法官、检察官、行政官员进行座谈、参观等活动形式,对法、德两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学术考察,对其检察制度,特别是检察机关的体系设置、基本职能、检察官的选拔任免以及司法保障制度等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本次考察访问活动,增进了我院与法、德两国相关机构及检察系统的联系与交流,使我们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维,促使我们在比较中认清了本国和他国司法制度、检察制度之长短,可谓是收获颇丰。现就考察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德两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检察机关是法国和德国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律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两国检察院均附设在法院系统内,按照法院的级别分为若干等级。如法国有最高法院检察院、上诉法院检察院、初级法院检察院等。德国有联邦法院检察院、州法院检察院、地方法院检察院等。检察院的管辖范围取决于其所配合工作的法院的管辖范围。两国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一)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较广,且呈进一步扩展趋势。

法国检察机关的职权较多,主要有:1、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并且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进行初步调查,并且决定是否移送预审法官进行侦查。法国实行职权主义的刑事诉讼,采取以公诉为主,自诉例外的诉讼原则,除少数轻微刑事案件允许被害人提起自诉外,其余的均由检察机关以国家的名义提起公诉。2、出庭公诉,监督审判活动。在审判过程中,检察官可以传唤证人,调取证据,有权直接对被告人、证人提出任何问题;有权对证人证言失实和适用法律不当的判决提出上诉、申请复审或者对某些违背法律的判决宣布无效。法国检察官还执行某些司法监督职能,如:有权审查初级法院的案件、参加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会议、对法官进行考核和监督,发现问题记入考勤簿,并向司法部长报告。3、监督判决的执行,并且可以直接要求警察协助,对无法执行的判决,可以要求停止执行。4、以国家利益代表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对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检察官可以调阅其卷宗,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意见,也可以附属当事人的身份参与民事诉讼。此外,检察机关还对经纪人、公诉人、律师等职业人员以及户籍管理等人员的活动予以法律监督。

在与法国检察官的座谈中我们了解到,法国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特别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一介入全部司法程序的司法官员。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进一步扩大,主要表现为检察官决定不起诉的范围扩大,拥有越来越多的刑罚权,在当事人承认有罪且所犯罪行可能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检察官可与被告人协商对其的惩罚,但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则不能协商;检察官可以选择让被告人做公益劳动作为替代性刑罚,如被告人同意,检察官提出书面意见,由法官决定,在司法档案上予以记录。法国的这一做法比英美国家的辩诉交易更进一步,其实质是一种新的审判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此外,法国检察机关的职能还从诉讼领域扩展到社会事务的其它方面,如城市安全问题,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经常吸收检察官参加。检察官除了办案,还经常向有关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与有关部门签订预防犯罪、社会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协议。

德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方面的职权主要有:1、负责对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进行侦查,有权指挥司法警察;2、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在法庭审理阶段,担任国家公诉人,同时监督审判程序是否合法;4、在认为必要时提出抗诉;5、对刑罚的执行进行监督。因德国实行起诉法定主义,因此只有检察院才有权提起诉讼。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和政府利益,不仅有权提起公诉,参与诉讼全过程包括负责刑罚的执行,而且有责任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在参与民事诉讼方面,德国联邦最高检察官作为联邦公共利益的代表人,有权对婚姻无效、雇佣劳动、宣告失踪人死亡等权利纠纷案件以及生产企业疏忽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重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等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提起诉讼、参加诉讼,并对不符合法律的判决提出抗诉。

(二)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同时接受并服从其上级的领导。

法、德两国检察机关虽然都附设在法院系统内,但检察官和法官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列。检察官是司法部的代表,接受司法部长的指挥和领导。如法国法律规定,最高法院检察院总检察长处于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不从属于司法部长,他与最高法院院长同为国家最高司法官,是国家司法的总代表,其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整体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察官承办案件时享有独立的公开指示权、表明个人态度权和拒绝停止追究指令权。

在法、德两国,下级检察官必须服从上级检察官的命令,全国各级检察官必须服从总检察长的命令,总检察长必须服从司法部长。这一点使检察官的身份更类似行政官员。但是,检察官也有一定的独立性,一般工作不用向上级请示汇报,除非案件十分疑难复杂,以至于超出了自己的能力。两国检察官与法官的最大区别在于,检察长能指挥检察官怎么做,而法院院长不能要求法官怎么判。两国的司法部只负责司法政策的制定和司法人员的行政管理,一般不过问具体案件。与此同时,作为政府的代表,为了保证国家司法政策的执行,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检察官都应及时向司法部长报告。此外,为了保证执法上的总体平衡,司法部长对个别特殊情况也作一些具体指示。如发现检察官对罪该起诉而没有起诉的,他可以指示检察官起诉;但凡属检察官决定起诉的案件,他不能指示检察官不起诉。

两国检察机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领导关系,上级可以向下级发布有约束力的指示,如接收案件或指定移送案件。在德国,由于实行联邦制,所以州检察机构不受联邦检察机构的直接领导,他们之间的关系体现为协调关系。法国国家上诉法院检察院作为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上级,也是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之间起一种纽带和桥梁作用,以保证国家司法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 (三)检察官领导司法警察进行侦查活动,并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监督司法警察的行为。

无论是法国还是德国,检察院和警察机关都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机构,但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中两者配合得十分密切,实行“检警一体化”的侦查模式,由检察官控制并指挥警方的侦查活动。在法国,检察官有权指挥所在法院辖区范围内的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官的一切活动,诸如要求他们按照检察官指定的方式、地点和期限检查被追诉人的身份等等。检察官享有法律授予司法警官的一切权力和特权。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检察官还有权监督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官的行为。如果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官在侦查过程中有不当或违法行为,除各级监督者进行的内部纪律检查并给予纪律处分,如批评或短期停职外,总检察长有权对其实施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检察官可以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在德国,检察官被称作“司法界的国王”,警察在侦查中扮演着检察官助手的角色。检察官有权要求警察对某起违法犯罪事件进行侦查,同时作为侦查工作的主体监督警察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治原则。检察官对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直接进行侦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和搜查,对证人进行保护和传唤,其在侦查中具有非常广泛的权力,并有权要求警察对其侦查活动进行配合。从德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理论角度来看,德国检察官虽然享有侦查权,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员、专门的侦查设备和技术,除某些特别重大的案件以外,检察官自己很少直接进行侦查,往往委托或授权警察进行大部分侦查工作。司法实践中,公众主要向警察报案,警察接受报案后,通常会立即通知检察官该案件的存在,通知的形式可以是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进行。如果不涉及有关强制措施的令状申请问题,检察官一般不会干涉警察的调查活动。直至侦查结束,警察才将案件移送给检察官,警察不具有终结侦查的权力。

法国检察官与德国检察官在侦查中的权限有所不同的是,当检察官将案件侦查终结决定起诉时,必须将案件交付预审法官进行预审。预审法官制度是法国的司法传统之一,预审法官只能在收到检察官的起诉书或者民事原告人的申诉书后方得进行侦查。预审法官亲临犯罪现场时,检察官和司法警官即卸去职责,由预审法官负责完成侦查行动。预审法官也可以指派司法警官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预审法官应将侦查材料移交检察官使用。在预审过程中,检察官可以要求预审法官进行一切他认为有助于查明案件真相的行动;对于预审法官在预审活动中所采取的搜查、扣押、讯问,签发逮捕证等所有行为,他们都有权进行法律监督,而德国刑事诉讼则没有这一环节。

(四)检察官的选任、晋升程序严格,检察队伍素质较高。

法国和德国在选任检察官方面有三个特点:1、对担任检察官的条件要求较高。法国检察官的任职条件是,在大学学习四年,毕业后通过国家司法官考试,再到西部波耳多市所在的国家司法官学院学习两年半,经过实习办案,考试合格后,其中优秀的才有资格担任检察官或是法官。德国法律对所有司法职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相同,即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第一次考试是在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第二次考试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政府部门实践至少两年之后。只有通过以上两次国家考试才有资格担任法官或检察官。在德国,由于担任检察官与担任法官的司法资格相同,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人员流动也比较频繁,无论是联邦还是洲,均鼓励这种身份的转变,以防止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过于单一。2、选任检察官的程序极为严格。其一是任命的主体地位要求很高。德国的联邦检察官以及法国的全部检察官均是由总统任命的。其二是程序严格。在德国,联邦检察官和州检察官的任命权限分别归属于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检察官分为联邦总检察长、联邦检察官、高级检察官三个等级。联邦总检察长和联邦检察官的任命须经过四道程序:经联邦司法部长提名,并向联邦总理建议,总理同意后提交上议院讨论通过,最后由联邦总统批准。高级检察官则可不经议会讨论程序,由司法部长提名,经总理同意后,即可直接报联邦总统任命。各州的检察官,均由州检察院检察长提名,报州司法部长任命。3、实行遴选制度。在法国,除了通过经常性司法官考试进入司法官队伍之外,法律还规定了通过直接遴选进入司法官队伍的渠道。根据规定,以下三类人可以直接遴选为司法官(指普通法院系统的司法官,包括法官和检察官):一是在经济或社会司法领域已经从事过4年司法工作的法律专家;二是法学博士,他们需同时持有其博士学位专业以外学科的高等文凭;三是领取国家津贴的法律专业教员和研究人员,这些人需从事该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在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任教的高级职称证书。2001年5月30日,组织法为领取国家津贴者下了一个更广泛的定义,即“在公立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从事教学和科研职业的人员”。在德国,实行的是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遴选的制度,以保证上级检察院检察官具备较高素质。新任检察官必须先在市检察院工作,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可以选拔到州检察院任职。

德国的检察官晋升职务需要经过考试和竞争,由司法部决定,而不是由检察长决定。晋升为高级检察官,需要司法部的官员进行考察,高级检察官与普通检察官的比例约为1:9,一般需要任普通检察官达到一定年限才可以竞争高级检察官。为了保障检察官享有公平晋升的权利,检察长、主任检察官职位出现空缺以后,实行公开选拔,在州司法部公报上公布职位和录用条件。填补空缺职位的检察官人选不限于出现职位空缺的检察院的检察官,下一级职务的检察官均有机会。通常情况下,本州内所有的检察院都会有人申请参加竞争。在晋升时,参加竞争的检察官的考试成绩、学历水平、日常工作评定等都是重要的依据。如果检察官表现特别突出,也会破格晋升,但有一年的试用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晋升职务之前,必须到州检察院实习半年,接受考察,合格的才能晋升。为了确保检察官晋升的公正性,德国法律规定,司法部公布初步结果以后,每个报名者都有权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更能胜任这一职位。这样,一个职位可能会长期空缺,选拔过程一般会持续9个月到一年左右。由于选拔严格,所需时间长,也使得检察官的平均年龄偏高,一般要到55岁左右才能胜任主任检察官,负责一个业务部门的工作。

法国的各个法院一旦出现法官、检察官职位空缺,亦采取公开的方式,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竞争。2001年5月30日,法律还专门规定了法官晋升流程的限制:一是任何法官在他工作5年以上的法院都不得晋升为一级法官,但最高法院除外。二是任何法官都不能被任命为其工作的大审法院的院长。但是如果法官填补的职位相当于提升为上一等级的职务,可以作为例外。三是如果没有在一个等级从事过两种工作,任何法官都不得任命为上一等级的职务。如果法官从事的是审判职务,他应当在两个不同的法院任职。不过最高法院的法官可以免除这些条件的限制。四是任何法官,如果他不是一级法官,或者任最高法院法官之后没有任过其他法院一级法官的职务,都不得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特级法官的职务。法国对检察官的任命基本适用对法官的任命规则,但有两点区别。一是最高司法会议可以对一级和二级检察官提出任命意见,但该意见对政府没有约束力。二是特级检察官可以根据最高司法会议的意见任命,但对最重要的职位,如最高法院的检察长和巴黎法院的检察长,则由部长会议决定任命,不必征求最高司法会议的意见。

(五)检察官的社会地位较高,保障制度有力。

在法国和德国,检察官享有近似于法官的身份、经济和特权保障,俗称检察官为“站着的法官”——因为法庭上检察官发言时是站着的,而真正的法官被称为“坐着的法官”。

法、德两国检察官的工资待遇均高于同级政府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与法官工资水平一致。对此,德国同行的解释是:和其他公务员相比,法律部门公职人员所受的教育较高,准入条件严格,因此在整个政府部门中,法律部门公职人员的工资标准也较高。德国检察官的工资完全按照职位和年龄来确定。检察官工资大致分为基础工资、年龄工资、职务工资几个部分,每两年晋升一次。德国没有为检察官设置等级,无论是在州检察院还是市检察院,处于同一职务层次上的检察官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都是一样的。如果检察官年龄相同,州检察院的普通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和市检察院的普通检察官、主任检察官的工资收入相同。但是,由于年龄工资占有较大比重,低一级职位上年长的人的工资可能比上一级职位上的年轻人的工资高。据介绍,在法国一个刚刚任职的检察官月薪二万法郎,一般检察官到退休时月薪可达四万法郎;他们夜间和周末加班均有奖金,奖金相当于薪金的40%。

法国规定检察官的退休年龄为65岁,而普通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德国的检察官一旦任命,是终身制,非因法定事由、经法律程序,不被免职。检察官退休适用公务员退休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公务员一样,无论男女,其法定退休年龄都是65岁。大多数检察官通常在65岁退休,从而结束其职业生涯。但由于工作的特殊需求,可以推迟退休,推迟退休不得超过68岁。检察官退休以后,不再保留职务,享受公务员退休工资(约占原工资的75%左右)。退休的检察官、法官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从事律师工作。

(六)实行预备司法官培训制度,并重视在职检察官的业务培训。

在法国,通过司法官考试的预备司法官(也叫司法进修生)需继续接受一段时间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司法官队伍。法国国家司法官学院是唯一一所培养司法官的专门学校。预备司法官的培训时间原规定为24个月,现已延长至31个月。录取的预备司法官应进行宣誓,并作出从事10年以上司法官职业的保证。培训期间,他们可以参加法官的庭审,检察官的公务活动;作为编外成员,参加民事和轻罪审判活动,宣读公诉状和裁判文书,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可以参加重罪法庭的合议,不过没有权利发表意见。他们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培训结束时通过结业考试的,学校按成绩排出名次,供他们选择职位时使用。各地司法官职位空缺统一登记列表,按表分配工作,程序完全透明。由成绩好的预备司法官先行挑选,成绩差的随后挑选。这种做法较好地避免了分配工作时容易产生的矛盾。法国的司法官培训制度注重面向用人单位,服务司法实践。从司法官学院培训出来的预备司法官,均是实用型人才,是完全具备司法官素质的合格人才,一旦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便立即可以独挡一面,开展工作。

为了保证法官、检察官的执法水平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德两国都很重视司法人员的在职业务培训。法国所有的法官、检察官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业务培训,他们每次升职之前也都必须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国家一有新的法规出台,所有法官、检察官都必须学习领会。在德国,成为检察官以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司法辅助知识,如经济、金融知识,培训由民间机构组织,如检察官学会每年会组织一至两个月的专题学习,检察官可以向司法局申请参加,得到同意后,学习费用由政府负担。

(七)注重检察机构的独立性,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司法经费。

为了维护司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法、德两国在司法经费方面采取中央集权的方式,检察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制定、拨付,逐级下发到每个地区法院检察院。故各级各类检察院检察官除了依法办好案件,维护国家、公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毋须再去考虑本部门或本人的其他利益,亦不必为办案、开会、公务接待等费用问题耗费精力。

(八)对检察官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完备。

为了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近年来法国、德国在扩大检察机关的职权和增强其独立性的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第一,通过诉讼程序本身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制约。如德国的强行起诉程序。法律规定,当检举人接到检察官终止诉讼的决定时,如果他同时是被害人,则他有权在两周之内向该检察官的上级检察官(通常是州检察官)提出申诉。上级检察官审查后可以决定继续开始诉讼程序,也可以维持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于后者,检举人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向州高级法院申请作出强行起诉决定。州高级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也可以决定提起公诉,当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时,检察官必须执行该决定,正式提起公诉。但在进一步的诉讼中,检察官仍然可以坚持自己的主张,甚至可以建议法院作出无罪的判决。

第二,加强对检察官违法失职行为的惩戒。法、德两国都有严格的检察官惩戒制度。在德国,如果有针对检察官的投诉,司法部会转到州检察院调查处理。如果被投诉的是检察院的高级官员,则由司法部任命官员进行调查。另外,检察机构内部也设有纪律委员会,通过专门的纪律诉讼程序,对检察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必要时召开有司法议员、检察机构和法院的代表参加的表决会罢免检察官。处罚过程往往是由检察长任命一个独立调查员进行调查,搜集证据,调查属实后报告检察长,作出处罚决定,告知人事部门,并报司法部确认批准,记录归档。处罚的类型大致有:写检查、罚款、减工资、调低岗位级别、调离现有岗位等。如果被处罚的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司法部任命一个法官来进行独立调查,经过行政法庭下设的纪律法庭审理作出最终判决。检察官发生的犯罪同样由刑事法庭审判,如被判刑一年以上就不能再做公务员。判刑一年以下的,由司法部门决定是否继续担任职务。在法国,对检察官的纪律处罚由司法部实施。根据1958年12月22日条例第45条规定,其司法官纪律处罚的种类包括:斥责并记入档案;调动工作岗位;撤销部分职能;降低级别;暂时解除职务一年,全部或部分取消待遇(由2001年5月30日组织法增加);降职;如果司法官没有退休保险的话,通过退休或辞职结束职务;罢免,取消或不取消享受退休保险的权利。在上述列举的纪律追究之外,司法调查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行政管理中心主任,还可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法国2001年5月30日的法律又增加了纪律处罚的种类,其充分说明法国对违纪司法官的处理是相当严厉的,也是不断加强的。为了保证纪律处罚的透明性,法国对司法官的纪律处罚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处理决定也公开宣告。其保持严厉的纪律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官正确行使权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感想与启示

(一)法、德两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以及司法保障制度值得我国检察制度改革予以借鉴。为了便于高效地行使检察权,法、德两国的检察机关均实行垂直领导,即下级检察机关除受上级和最高检察机关的领导外,不受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的领导。在司法经费保障方面,两国均采取中央集权的方式,由中央统一制定、拨付。我国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制,即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既要受上级和最高检察机关的领导,又要受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在司法经费上则完全依赖地方财政予以维持。从理论上讲,我国的这种体制既可维护法制的统一,又可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应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从实际运作来看,这种“双头马车式”领导体制对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无阻碍,尤其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因其人财物由地方人大和政府管理,并且权力机关还有权决定某些案件,这样,所谓“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必然会受干扰或影响,导致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不良利益驱动。由此,建议参照我国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在省级以下检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保障制度,实行人员编制与经费相挂钩的模式,克服司法地方化的趋势,为司法公正的实现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刑事司法制度各有利弊,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改革应结合国情科学地取长补短。公正和效率是世界各国司法机关的共同追求,但在追求的内容和方式上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差别较大。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更注重对实体公正的追求,注重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以法国为例,对无罪判决,如果检察官认为有罪,可以提出上诉;而英国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侵犯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轻罪和违警罪,法国采取书面证据为主,口头证据居次原则,法庭很少让证人出庭作证;而在英国,无论重罪、轻罪,证人都得出庭作证。在庭审方式上,法国和德国在开庭之前,法官一般都要对检察官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法官、检察官对案件的意见不一致,法国可以将案件提交上诉法院进行协调处理;德国法官可以拒审,待检察官重新收集证据材料后,再送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进行审理。因此,法官通过案件的预审,缩短了办案时限,提高了办案效率,但这种阅卷制度所带来的一个巨大缺陷在于容易造成法官先入为主,过多地受卷宗内容的影响。而英美法系国家在正式开庭之前,法官如果审查材料则被认为是有违客观、公正和超脱的审判原则。因此,其往往以牺牲效率来追求程序上的公正。由上可见,我国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模式改革,既不能片面强调与英美法系的庭审方式接轨,也不能完全照搬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模式,应结合国情科学地借鉴吸收双方的优点和长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

(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权范围需进一步扩展。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在当今已成为世界通例。法国是最早以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职权的国家,当公法秩序受到损害时,检察官有权为维护公法秩序提起民事诉讼。实践中,检察官或作为主要当事人主动提起民事诉讼,或作为联合当事人积极参加各种民事诉讼。在德国,虽然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不宽,但其确定了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在确认婚姻无效、宣告失踪人死亡等案件的诉讼以及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民事案件中也享有广泛权力。比较而言,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职权范围要窄得多。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仅有权在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提起抗诉。鉴于各国法律已普遍认可当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无人起诉时,赋予检察机关起诉权的做法,因此,这也应当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未完待续)

(接上文)

(四)法国的司法官考试制度对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具有借鉴和学习意义。法国司法官会考与我国司法考试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司法官考试与律师考试分别进行,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司法官会考通过后被录取为司法进修生(即预备司法官)。而我国采取的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形式,考试通过后,同时具有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的资格。二是法国司法官考试的录取名额事先确定,并且有严格的限制,一般不得突破。凡通过司法官考试录取为司法进修生的,基本全部可以进入司法官队伍,考生录取名额与分配名额一致。这种员额法定的制度,使得国家对司法官的管理井然有序,从根本上避免了人事管理的人为干扰,杜绝了进人的随意性。而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没有事先确定录取的名额,通过考试后只获得一种资格,虽具有担任司法官的可能性,实际上并不能保证成为司法官。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把司法官考试与律师考试合并到一起进行,是改革的举措,应当肯定。然而,司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虽然都是法律职业,但性质完全不同。司法官职业是公职,有严格的计划性。律师则是自由职业者,完全由市场调节。对从事两种性质不同职业的人用同一种考试方法选拔,有欠妥当。同时,国家对职业司法官的要求更高一筹,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均可以做律师,但不一定能够做司法官,因为遴选司法官必须根据国家计划。这就失去了组织统一司法考试的基础。因此,建议在适当的时机将司法官考试分离出来,单独进行,根据国家计划,需要多少录取多少。

(五)我国需大力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并围绕其进行法官和检察官的遴选、保障以及惩戒制度改革。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国际上追求司法公正而通行的基本标准,这一标准的实现必须以较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作保证。我国只有把司法队伍素质的统一提高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任务来抓,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才能最终实现,进而树立司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法国、德国的法官、检察官的考试、培养、遴选等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其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比如预备司法官培训制度、法官检察官的公开选拔制度以及轮岗制度等。据介绍,考虑到司法官职业的经验型特点,法国的司法官制度非但不过分强调法官、检察官的年轻化,反而青睐年龄稍大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他们认为,年龄与经验相比,经验更为重要。因此,其司法官遴选制度的一个特点是放宽年龄限制。为最高法院遴选执行特别任务的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工作经历要求满25年。直接遴选上诉法院执行临时任务的法官,年龄要求在50-60岁,并具有15年的工作经历。有些已经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法官、检察官,工作年限还可以延长3年。这些措施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了水平低的人无法进入司法官队伍,保障了遴选司法官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对工作经历的要求,加强和保留了审判业务、检察业务的骨干力量。对比我国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现状,我们也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在提高司法官门槛的同时,提倡年轻化是必要的,但考虑到司法官的职业特点,则不能片面强调年轻化,要注意保留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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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街道司法所工作计划_司法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司法,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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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司法工作计划

二oo七年是普法活动开展之年,也是我所迎来全新机遇和挑战的一年。新年伊始,我所被评为了省级示范司法所,我们将以此为动力和契机,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坚决贯彻区局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

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按照区委六届七次全会及全区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务真求实,扎实工作,优化法制环境,努力开创司法工作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

(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铺开普法工作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区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并将这项活动作为一项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载体贯穿于“xx普法”的全过程,将普法普法重点落实到基层。我们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职责,量化标准。充分利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设立法制宣传橱窗,开通维权热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引导辖区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鹿城”建设,顺利实施我区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评分暂行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总结前两年创建工作的经验,继续深化##辖区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工作,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标率要分别达到100%和70%以上,四星级以上的社区(村)要达创成面的30%以上。

(二)、完善机制,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要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着力完善四项工作机制,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一是预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切实提高预测预警的整体效能。严格信息送报制度,确保上下贯通、横向互通。实行半月一次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制度,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整合调解工作资源,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应急机制。建立“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等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同时要提高警惕,切实防范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要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深入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各项工作,深化和拓展情报信息工作,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四是责任追究机制。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为基础,建立健全维稳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创新理念,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一是要创新发展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要转变观念,坚持管理与服务结合,深化“和馨行动”,通过调查摸底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编印的《居村外来人员学法手册》为主要内容,结合外来人员自身特点和实际,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三是进一步扩展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对下岗困难职工、特困户和农民工的援助,进一步简化援助申请审查程序,对特殊援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四是落实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加强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工作,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比例控制在2%以下。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要抓基础,加强网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基层队伍建设要突出“素质提高”,突出“能力提高”,变过去学习法律知识为主的灌输式培训为以提高调解能力、调解技巧为主的素质能力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对社区调委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坚持重分析制度,做到抓早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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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警察2024湘西支教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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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警察2016湘西支教总结

支教活动历经两周,在这短短的十几天中,我们既感受到了刚来时县乡村各方领导的亲切关怀,热情招待,也深深感激着谷坡村民和孩子们的真诚和热情。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村民的帮助下,以及在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中,支教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成功开展。教学方面,根据同学年龄和所处年级的差异,我们灵活的调整了教程安排,开设了初中班和小学班两个班。机动灵活的课程安排使得同学们能够更多的学到自身需要的东西,课程安排方面,我们开设了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等常规课,同时根据同学们的需要针对性的开设了普通话,音乐,美术,双节棍,警体拳,队列训练等专业课,保障同学们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之上学会更多的技能,课余时间我们安排了许多娱乐游戏,使同学们在学习的同时有充足的活动时间达到劳逸结合的目的。与村民的关系方面,我们来到谷坡第二天即在村干部吴兴刘大叔的带领下走访了各个村民的家里,初步结识和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后来又根据与同学们的接触在同学们的带领下去了每个同学们的家里与家长进行思想交流,让家长真正认识孩子教育的重要性,在走访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几个同学家里特别贫困的状况,商量表决后我们趁赶场之机特地买了些礼物,送给了同学们的家里,村民的热情让我们感动,我们也希望用我们的努力和实际行动让村民满意。生活体验方面,说到生活体验,确实感受颇多,山路的崎岖,乡镇的遥远,赶场的艰辛,的确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记,然而也正是这些,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更为我们迈向社会做了一次很好的生活预演,也希望我们大学生以此为契机,更好的珍惜我们的所有,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以上是我们的支教概况,以下介绍一下我们的支教感想和心得。

一、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攻克难关。队员们大多都来自城市,艰苦的生活坏境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艰难的挑战,来到谷坡村的时候,正是烈日炎炎的时节,我们是在酷暑下完成了两个周的支教活动。谷坡村偏远落后,虽然在来之前我们就做了很大的心理准备,可是现实还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崎岖不平的盘山公路,把我们吓得半晕,在一辆没有座位的货车车厢里颠簸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才来到这个村子里,我们被安置在村干部家里,由于床位不够,我们不得不睡潮湿的地板。山里蚊虫多,到那里的第二天,不少同学的身体上就被蚊虫咬得全是疙瘩。没有热水,晚上洗澡只能用冰冷的井水,每次洗澡我们都冻得直发抖,但是白天,我们又必须冒着烈日爬山涉水,走山路去家访。晚上备课,白天上课,虽然我们人手不少,但是真正休息的时间并不多。大家并没有为第一次受这样的苦而选择退缩,反而更加乐在其中,九名热血青年组成一家,彼此互帮互助,相互扶持爱护,和谐相处。在共同的工作中,我们一起克服困难,增进了了解,增进了友谊。期间,我们也得到了当地村委会以及村民的大力支持,没有教室,村委会想办法给我们腾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房子做临时的教室,怕晚上冷,给我们送衣服和被子。我们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会找他们帮忙,他们每次都是热情地生出援助之手。还有许多村民,给我们送菜,给我们看病,照顾我们。在众人的关心支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与努力下,我们和学生的交流得心应手,由于我们的年龄和学生的年龄相差不大,学生很乐意跟我们作无拘无束的交流,因此,我们能够准确地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为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诚信诚意,教书育人,全心全意,关心孩子。人们一般喜欢把教师比作辛勤的园丁,浇灌充满希望的幼苗,我们有幸亲身体会了一下做教师的滋味,当我们第一次踏上讲台,看见台下几十双求知的的眼睛,我们感到自己就像知识的源泉,哺育这些渴望成长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可是更多的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责任,一种巨大的压力。虽然这只是一次实践活动,我们只做了两个星期,但是,我知道我们肩上的担子并不轻,要上好每一堂课,让这些孩子对我们上的课感兴趣,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况且是对我们这些自己还是学生的老师,一切都得靠自己去探索,去研究。我们所教的学校的学生大多是当地村里的孩子,经过进行家访,我们了解到很多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大多数的孩子是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有的孩子甚至自己独立生活,缺乏必要的照顾和监督。据了解,当地的家长们不怎么管孩子的学习,他们从来不来学校了解孩子的情况,为了争取家长的配合,我们逐个进行家访,给他们做思想工作,他们听说我们是城里来的老师也信心十足,很乐意配合我们的工作。但是,我们发现,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孩子们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都不好,这就是影响他们学习的主要根源,为此,我们决定从改变他们的习惯入手,告诉他们:习惯影响终生,态度决定一切。帮助他们树立明确积极地目标,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比赛活动,激发了孩子的积极性,同时也辅以座谈,谈心,交流......一段时间过去后,孩子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孩子们学习比以前刻苦了,学习习惯也变好了,成绩的提高只是水到渠成的事。这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农村里的孩子是和城里的孩子一样聪明的,只要我们和孩子们共同去努力,总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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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材料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8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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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规范司法行为对照检查材料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区法院提出的“”工作布局,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重点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安全创建、维护稳定、涉诉信访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安全稳定的牙克石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前三个阶段活动中,坚持“三清理”,突出“三重点”,找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和规范”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对公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的追踪、典型案例的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执行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健全了司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我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打好开展活动的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就此专题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并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了常设活动机构,抽专人成立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第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院的要求和我院的情况,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强调要通过整改活动近期目标解决好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的问题。二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三是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再审难的问题。四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问题。

第三,在7月1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极大的热情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并做到从每个干警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从而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转变。

第四,就专项整改活动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确立了以“查案件,强执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法院管理”为整改活动内容核心。讨论、研究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阶段性的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顺利完成“健全制度”形成良效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查找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和审判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邀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国有、私营企业的领导来到我院,就活动的开展,专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重点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来自外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向纵深开展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内部挖潜,确实把问题查准找实。为使活动开展不流于形式,使全院干警人人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院内确定了五个整改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担任,下设分管的庭室各成员,就院里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干警至少要为院里查找三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专项整改办公室。此举在全院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干警们立足于不同的方位和角度看问题,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的归类和筛选,共归纳出好的建议:在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方面、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文书方面、审判方面,其他等主要方面22条;存在问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三个方面10条。上述问题,活动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第三,从审判业务入手,抓审判纪律建设,找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清理了劳动争议案件等引起涉诉上访的案件,找出群众上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当事人不细心,不认真,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误解,且由于工作量大,只注重业务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时缺乏耐心等等。

二是集中清理了**年至**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年2件,XX年15件,**年7件,**年1-6月2件。找出造成重审、改判案件主要原因体现在:程序违法,如漏列当事人,当事人设置不当,受案范围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使一、二审认定事实不一致,调解制度落实不到位,调解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不能如实反映认识过程及审判全貌。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心到位、查找问题到位、剖析原因到位、写出评查案件分析原因到位。为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职业化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正确、及时、全面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对照检查历年来我院办结的执行案件,逐件查摆,找出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存在明显欠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2件,对此全院专题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专门形成了以案说法、以实说理的较为深刻的案例分析材料上报政法委。

对于在法院工作中排查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院党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了院长为解决问题的牵头领导,带领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在查排问题的同时,还着力加强开展活动的典型引路工作,推举执行局副局长林立新同志为本次活动**市级的先进个人。

(三)加强活动开展的力度,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了十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其宗旨在于通过对社会公开承诺,使我院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另外我院又进一步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日制度,从而扩大了监督渠道。上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门厅张贴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知道,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抓承诺落实上,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了解公开承诺的内容,人人会背公开承诺的内容。采取了领导亲自抓,群众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庭室每周都召开一次落实承诺分析会,认真对照检查本庭室在一周的时间内是否按照承诺来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的。与此同时,整改办形成督查组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其做为长效机制,真真正正地成为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司法行为。

(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着重在执行人员素质上“下猛药”,在执行纪律上“订硬框”,在执行力度上“见功夫”,在执行效果上“见成效”,在执行宣传上“造氛围”。一是对关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修订;二是对执行人员业务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三是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分难易程度,进行重点攻关,特别对一些影响较大被执行人具有给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依法予以坚决执行;四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办案人员以案说法,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五是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纵向与横向联系,除了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时汇报执行工作,还注重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相互联系,全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限时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利用秋收大好季节,放弃“十一”长假,深入各个农业点大力展开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114.8万元,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使未结执行案件降到最低点,结案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取得了专项执行工作活动阶段成果。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查摆出的好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司法程序、司法公开、监督制约、司法礼仪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规范,共确定各种制度31项。

一是针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我院制定了严格干警学习,上班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报告制度,并严格干警上班时间,不准中途溜号或办私事,不准串庭,串岗闲聊等规定。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应着装上班佩戴公务证。集体参加活动,应着法官(警察)制服,装束统一,规范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

二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及时完善了不同岗位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并与奖惩挂钩。

三是针对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

四是针对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公开诉讼费用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关于司法救助若干规定》等。

五是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我院向社会公布了《落实司法为民承诺意见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是为规范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我院修订了《庭审纪律》、《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和《干警行为规范》等制度。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实行目标责任扣分制和纪律处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惩处。

(六)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龙头,搞好培训考核工作

为使活动第三阶段培训考核阶段落实的卓有成效,**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发起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就此,我院进行了专题动员,强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到目前是为止,分别进行了书记员速录业务评比活动、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刑事,民一,民二观摩庭审活动。在上述活动中还激请了四大班子领导及人民群众参加观摩评审,从而达到了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的形式向领导和人民群众展示和确实提高了自身素质的要求和目的。

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是今后五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并列入本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法院参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具体事务,同时定期向市委报告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委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宁

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重视对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型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认真审理破坏婚姻、家庭犯罪、侵害公民名誉、自由犯罪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通过正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234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88.5%。

(二)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主体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保护私有财产权及其收益,鼓励社会财富创造。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民商事关系的平等性,树立民事行为的诚信观念。慎重审理了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中的纠纷案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法保障社会信用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额风险。妥善处理了“三农”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4件,审结600件,审结率为80%。

(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理顺社会情绪,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的实际,重点审理了有关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通过审判,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全部民事调解率达60%。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943件,审结率为87%。

(四)加强行政审判,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对房屋拆迁、道路拓建、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平衡及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10月份,行政案件收案11件,结案7件,审结率为58.3%。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裁判的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防碍、逃避、阻挠执行的行为,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的途径和方式。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防止因个别执行措施失当导致矛盾激化,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今年1-10月份,受理各类执行案425件,结案371件,结案率76.2%,标的总额1088.8万元。

(六)重视宣传工作,把创建活动搞的有声有色

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把宣传信息工作做为一个重要载体,将工作成绩向社会予以公布。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同时还在院《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各庭室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量化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共向《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了90篇文章,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了50期简报,从各个不同角度上反映出了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另外,我院还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及向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悬挂安稳宣传横幅及出黑版报等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展示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风彩。

另外,我院在落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上,重点是通过对我院所属的11个基层法庭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反复斟酌,决定上报**市中院撤并5个基层法庭(伊图里河法庭、巴林法庭、牧原法庭、绰源法庭、乌奴耳法庭),留下6个基层法庭(免渡河法庭、库都尔法庭、乌尔其汉法庭、塔尔气法庭、博克图法庭),使基层法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建基层法庭的有关规定,我院上报XX年度新建免渡河、库都尔、乌奴耳、塔尔气四个基层法庭已被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目前,已将上述新建四个基层法庭的所有手续全部备齐,投资一到位,即可兴建。

三、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的维稳工作,重点在妥善调处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为此,专门制定了以院长为首的维护稳定领导组织机构,并相应地制定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信息分析研判制,定期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宏伟事业和神圣职责,并亲自带头,身体力行,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类措施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今年7月份,在处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试生产时,部分民工因承包商拖欠其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生产这一事件中,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连夜深入实地给民工做工作,引导他们按正当的司法程序诉讼解决问题,并现场办公,为交不起诉讼费的民工办理缓交立案手续,为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判决后能得到执行,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给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做工作,先行给付拖欠工资三万余元,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及时回家,不仅解决了他们实际问题,还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闹访和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很快投入了正常生产。今年,我院还参与处理了温洲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围攻市政府及301国道修建部分农民阻拦等群体性事件,均起到了审判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的作用。

四、开展息诉息访工作情况

**年截止目前,我院涉诉上访案件发生1件;来信来访共计11件,52人;市人大、**市中院督办案件5件;针对近两年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隐患案件10件,针对上述信访案件,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宗旨,以公开听证接访活动为龙头,使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从而达到了“零进京”活动开展的目的,形成了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的一大亮点。

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年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复查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此同时,专门成立“三访”案件复查合议庭。在复查中坚持有错必纠,有瑕疵必补,该赔则赔,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复查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达不到上访目的,不依不饶的缠访当事人,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公开接访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对王明瑞、刘芳、张运成、许世玉等几位老上访户的上访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其无理缠诉行为进行严厉驳斥。同时,从稳定大局出发,采取一定措施,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最终这几位老上访户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我院的信访听证会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份,自治区纪检委专门组团前来我院观摩信访听证会,并将我院的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年以来,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排查出的70余件多年来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均给予妥善解决。今年,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在院内推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负责制,执行人负责制的“三负责”制度,让每位法官增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仅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主动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院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为主线,认真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斗争。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进入此次专项斗争后,我院迅速行动,成立了市法院“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领导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斗争的精神,全力以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快审快判,从重从快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在专项斗争,我们始终对该类犯罪保持猛烈的攻势,突出重点,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与“稳、准、狠”的原则相结合起来,对那些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既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又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时,牢固树立办案以证据为核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不因“从快”而降低审判质量标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做到快速审查,从快判决,把审理期限最大限度的缩短,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共审判抢劫案17件28人,抢夺案1件1人,盗窃案43件68人,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共61件97人。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在“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落实和“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

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表现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增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两个素质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面对刑事审判任务重、人员少的压力,全体干警克服困难,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大局意识及工作风貌等都有了较大改观。

各位领导,纵观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深深感到还有一定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请督查组多提宝贵的批评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加以改正。时值年终岁尾,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全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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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司法局工作人员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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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XX县档案局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单位各门类、载体的资料档案收集较为齐全、完整,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归档,共整理20xx年归档文件18盒300件,其中:永久保存的6盒74件,30年保存的6盒96件,10年保存的6盒130件。同时坚持科学管理,专人负责,始终保持了档案资料的整洁与完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管理体制。自我局成立不久就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工作机构,成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机关档案全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了档案室以及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构建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不定期组织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及时、整理、收集各科室形成的档案,按照要求归档入库。

(二)队伍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经常过问和检查档案工作,并组织科室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规定,使全局人员进一步增强档案管理责任意识,依法规范了档案管理行为。

(三)制度建设。制订落实了文件归档、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等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强与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室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改进我局的档案工作;并认真实行“双套制”管理,对纸质档案中不能找到电子版的采取扫描的方式获取电子版,做到电子版无空缺。

二、加强对档案室的保管保护

档案室配备了专用库房,面积18平方米,严格按规范化档案室的建设要求,做到了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硬件设施能满足永久存放档案的要求,做到了库房、办公室、阅文室三分开。档案员经常打扫库房,确保了库房干净、整洁、管理有序。

三、认真及时进行文件归档

严格遵守文书处理办法和归档整理制度,认真及时做好档案接收工作,各科室人员在整理好案卷后,及时按归档制度要求,统一把档案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归档处理。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做到归档文件完整、准确、及时,归档案率达100%。归档的文件按统一材料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制成,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建立了档案分类方案,各类档案按其体系分类整理上架。按规范编目、编号、装订,做到了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排列有序、编目编号系统规范。

同时,档案集中在档案室统一保管,对各科室新增档案,要求每年档案于次年3月份进行移交,并对全年各科室的档案进行一次统一清理,要求各科室坚持平时归卷制度,确定归档范围、保管期限,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质量规范要求,做好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档案统一存整齐放放在档案柜中,均符合规范。定期检查档案,防止霉变、尘污及虫蛀鼠咬现象。

四、热情做好档案利用工作

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保管期限,科学、准确,编有《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档案员业务熟练,既掌握了档案管理相关业务,又能主动向机关领导和科室提供档案资料信息,建立了查借阅登记制度。档案工作人员能迅速、准确调出所需案卷,查全率、查准率达到100%,热情为全局服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努力做好档案工作,继续保持云南省党政机关档案室建设三星级的荣誉称号。

2、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室之间联系、沟通。

3、加强特种载体档案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进一步做好档案查借阅及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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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1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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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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