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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流程图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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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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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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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2人一间,员工6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4、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5、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7、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8、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9、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衣柜、风扇、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0、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送往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经投诉三次以上口头警告,再有投诉处50~100元罚款。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处100~300元罚款。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走廊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由各个住宿员工轮流打扫,做好轮值表张贴在房门背面以便上级领导检查监督。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7、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力,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开。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行政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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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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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三条 在正常工作日内,每天分早晚两次进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为考勤时间。

第四条 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 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 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 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 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 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 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xx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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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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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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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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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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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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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账务处理。

三、 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一) 交通费

以最合理的方式选择交通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报销。

二) 伙食费

出差的伙食费按照每天早饭10元,午、晚饭20元,共计50元/天的标准报销。未出差在公司按照15元/餐的标准报销。

三) 住宿费

出差住宿费按照同性2人一间150元/天的标准,以实际出差天数为准报销。

四) 招待费

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并且需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进行招待申请,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招待行为。

四、 出差报销票据要求

一) 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二) 交通费发票必须是注明时间地点的机器打印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时间及地点。

三) 伙食费及住宿费发票必须是真实的发票,确实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注明金额,进行报销。

四) 招待费的发票同上述情况一样,需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凭票报销。

五) 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 其他

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新动力公司财务部所有。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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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卫生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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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职责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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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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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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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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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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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督促住宿学生执行学校的《内宿生管理制度》;

2、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值班时间严守岗位,认真值班;

3、督促住宿学生整理内务,清洁宿舍、楼梯、走廊,督促住宿学生下楼上课,晚上考勤查房清点登记住宿人数。必要时对请假的内宿学生要与班主任核实,对无故夜不归宿的要登记,并即时打电话告知家长;

4、监督不让住宿学生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学生违规用电;

5、防火、防盗、防止住宿学生破坏公物,防止住宿学生打架闹事;

6、若住宿学生生病,要及时通报班主任或学生处,重大病情及时告之家长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7、要常巡查,发现设备设施需维修的、需更换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8、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9、建立住宿学生信息库(姓名、专业、班级、家庭电话、家庭住址、缴住宿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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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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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布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类别。

可分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全体职工会、分管领导召集的部门会、局机关职能股室会。

二、会议的召开。

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全体职工会由办公室征求局领导同意后召集;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和股室会议,由分管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召开前,要提前拟定议题。会议的召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要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并在职工大会上通报。

三、会议精神的落实。

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体职工会上布置的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要及时召集所分管股室研究落实意见,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各股室负责人要及时召开股室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头上。

四、会议精神落实的保障措施。

1、加强检查督促:工作任务布置后,各级都要有研究 工作的会议记录,要一级抓一级,配合局督查办工作,及时开展检查督促。

2、强化指导: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对具体责任人要传授工作理念、方法,及时指出不足。指导时,要对工作任务提出时间和质量要求,同时发挥具体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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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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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 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 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 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 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 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4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

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 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7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 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 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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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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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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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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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暂行)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保养,保险到期情况一览表(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与附件三)。

3.每个部门配备一部车辆供日常使用,因××部在办公楼外还有堆场办公室,特配备两部车辆,以保证日常工作。

4.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所属车辆的责任人,每部车应指定部门一名员工为驾驶员和保管人。原则上尽量固定一名经验相对比较丰富,驾驶习惯比较稳健的人员驾驶。

5.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在自有车辆由于保养、修理等情况进厂修理时,须经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如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6.新赴职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的内容和交通标志的含义,熟悉驾车路线,还要了解必要的车辆保险条款,认真学习《交通事故处理内部流程》,以掌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7.对有驾车经验的人员,开始驾车上路不满2周的情况下,不允许独自驾车外出。

8.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公司联络。

9.每次出车前,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10.每月1,11,21,31日发放油票。日常情况下,应在公司的协议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1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车辆驾驶员和保管人有责任在保养或保险到期时,通知并协助办公室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12.办公室负责调查当地修理场的情况,并与其中一家或几家经考察后比较有信誉的服务商建立固定的业务关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并收回车辆使用权。

13.如果与外部车辆和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联系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自行处理,不会引起今后的追偿。。必要的情况下,办公将室带领当地员工赶赴现场,在此期间,当事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采取回避的措施,或留在车内,不与事故另一方或者提前赶到现场的警察发生争执、纠纷甚至冲突,特别是在对方要强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时,要保持冷静,记录对方车号,并尽量寻找目击证人。非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发生后视镜、防擦条、车灯等外装饰零件丢失的情况,费用个人承担50%,以示警告。车辆维修的单据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签字,并附上当事人的事故说明报告,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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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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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体水平,为员工和客户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优质的用餐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采购及存储制度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烂、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隔夜饭菜提供给员工和客户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间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环等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3、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4、做好防腐烂、防霉变、防止蚊蝇鼠害工作,保证饭菜卫生;餐具、储藏室和厨房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处理,避免食物中毒和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据管理要求,食堂执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饭,厨师必须监督先刷卡、后打饭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饭,经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或其它人员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饭者,经济处罚厨师100元。

2、员工就餐必须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替他人打饭,员工不得进入操作间打饭或动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内要做到文明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5、就餐后,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爱护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无故损坏食堂设备、餐具的,由本人照价赔偿

7、单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须填写“申请单”,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至少提前二小时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员工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违者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100元,对多次警告,屡劝不听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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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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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项目施工方案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写;

2、施工现场技术沟通指导及协调;

3、熟悉市政安装工程,对水电安装以及建筑涂料有一定的认知;

4、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技术、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控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专业技术问题;

任职资格:

1、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土木工程专业、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市政安装工程专业院校毕业;

2、有过水电安装以及室内外施工以及熟悉建筑涂料性能等土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者优先;

4、熟悉国家土建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等;

5、具有较强的独立判断及处理能力,能够对设计、施工中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想法;

6、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等工程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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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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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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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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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 明确、统一公司薪资政策,规范薪酬管理,激励队员提升绩效及任职能力,留住、吸 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员。

3.0 【薪酬结构】

3.1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三部分组成。

4.0【加班工资】

4.1队员原则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员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5.0【薪资的支付】

5.1各执勤点按时提供相应的工资核算资料,即员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负责收集并核算,

报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3日将薪资转入员工个人账户

5.2月中岗位变化时,基本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当月保持不变,下月根据新的岗级发放。

5.3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建立工资收入台帐,书面记录支付给员工工资的数额、发放时间、 负责解答员工薪资查询工作。

5.4发薪时,员工须核查数额,如有疑问应在一周内及时向行政部查询。

6.0【附则】

6.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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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饰公司工地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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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工地管理制度

工地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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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管理会计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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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营营业款跟进并进行清账处理,对门店销售款进行把控,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2、分公司零星备用金、对公账户资金管理,对于联营、加盟的现金回款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3、对店铺费用报销单据、对可控费用进行严格管控,合理减少公司运营成本

4、督促薪资核算部门按时核算薪资,并对门店工资审核,确保终端门店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

5、监督、规范店铺的销售管理、库存管理、资金安全管理,审核店铺及加盟的销售折扣是否与活动方案一致

6、跟进店铺库存、回款、盘点的及时处理,跟进撤店资产、资金、借款、库存等的及时处理

7、对终端门店的借款进行审核,专项费用的分析、沟通、改进方案的提出(如电费、运费、POP、通讯费等)

8、资产的管理(如跟进资产的采购、使用,资产的利用情况,资产的报废及撤店的处理,综合分析资产的是否合理采购、合理分配等)

9、新拓店铺后期的销售业绩与计划达成情况、低效店的整改跟进等

10、直联营店铺的日常巡店管理,公司货品(门店、总仓、展厅等)监盘及抽盘,盘点完成后的后续工作跟进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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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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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寝室长的领导。

2、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定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关门,23:00熄灯,熄灭灯后不得谈笑,不得照电筒,不得听收音机mp3,mp4等,不得发出任何声音。

4、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证明,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者须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爱护公物,寝室用的设备和门、窗、床、门锁不得损坏,墙壁不得粘贴。损坏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受处分。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来,暂时不用的钱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长外,不带外人进入宿舍。寝室钥匙不要交给外寝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寝室,同学都有责任查问;离校必须关好门窗。

7、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或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不准在宿舍楼内打篮球和踢足球.

8、未经允许不得拿走或使用别人的东西。

9、没有生活老师或值日老师同意,男生不进入女寝室,女生不进入男寝室。

10、不准吸烟、喝酒、打牌、看小说,一经发现按学生管理制度给予处分。

二、寝室卫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扫寝室,垃圾每次清扫必须倒,值日生要监督寝室卫生的保洁和物品的整齐摆放。

2、被子折好后统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头,枕头放在上面,干净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换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铺平拉直,床上尽量少放其它东西,必须保持整洁。

3、生活用品一律统一排放整齐,详见 “物品摆放一线化要求”。

4、不准在室内、窗外、楼下和廊上乱丢废物、废纸,洗用水不准在走廊上乱倒。

5、使用自来水要节约用水,离开时必须关好自来水笼头,早晨值日生必须关掉灯,搞好卫生工作。

6、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7、个人卫生应该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及换衣,勤漱牙齿;不随地吐痰及乱丢果壳纸屑,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躺在床上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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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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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

三、教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

四、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

五、教师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校园内不得吸游烟。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

七、教师办公室内不得开无人灯,开空调时不开窗

八、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

九、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

十、爱护办公室的公物,不私自将公物带走。

梅山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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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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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 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 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 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 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 要求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

(1) 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

(2) 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3) 不准用工作服擦汗

(4) 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

(5) 不准随地吐痰

四、 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五、 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四个一样”

1、 领导和职工一样对待。

2、 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

3、 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

4、 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六、 违反上述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条处罚50元。 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1、 炊事员每年进项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 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饭人员要戴口罩。

3、 炊事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手镯耳环等装饰物品。

4、 严禁在操作间吸烟、随地吐痰、大闹。

5、 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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