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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流程图(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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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管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兽医,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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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辖区内生产、屠宰、加工、贮藏、运输、购销畜禽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遵守与执行兽医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内有关兽医卫生证、章、标志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3.负责畜禽屠宰厂(点)工程在兽医卫生要求方面的审批和验收。

4.纠正和制止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对兽医卫生技术争议进行鉴定。

5.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活动实施执法监督管理。

6.其他兽医卫生监督管理事项。

7.对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与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和管理。

8.开展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9.组织扑灭动物疫情,按照规定报告疫情,必要时派员参加政府设立的检査站,执行检疫监督检査任务。

10.组织动物防疫监督员,对动物防疫活动及从事与动物防疫工作有关的活动进行监测、鉴定、监督、检查、裁决。

11.组织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按规定收取检疫费用。

12.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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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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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班车管理,切实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乘车问题,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因公司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上下班路途相对遥远,公司目前已开通公司班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先申请后乘坐,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

第二条 凡是目前在公司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及外聘人员都可以申请乘坐公司班车。并请各部门在确认能满足相关人员的自身需求时,再填报《乘坐班车申请表》,于每月末(30日)将乘车人员名单上报综合管理部。取消坐车时,请填报《取消坐车申请表》,交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即可。(如无变故,可不上报)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作“考勤卡”。乘坐班车时必须随身携带“考勤卡”,凭“考勤卡”乘车。“考勤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综合管理部补办,补办费用50元。

第四条 公司班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得延时等人。保证按时行车。如有问题,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

第五条 班车均由开车驾驶员管理。为了保证乘坐公司班车同志们的行车安全,不允许随意串车。驾驶员也将接受职工们的监督,如发现驾驶员违纪,公司将从重处理。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更不得在车内躺卧。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互相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扒、拽车门,不得占据驾驶员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班车上不得抽烟、打牌,互相打闹,不得说不文明语言,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到记过不等的处分。 乘车职工要有礼貌,应主动向驾驶员打招呼,维护好公司职工的形象。

第六条 乘车费用:50元/人/月,由财务直接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目前由公司福利垫付)。

第七条 班车以预定路线行驶,以预定站点停靠,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主观理由改变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

第八条 各车长(由当职驾驶员代理)要负起责任,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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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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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鹅蛋的摆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按指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7、群众上市卖鱼的,要求摆在固定卖鱼的地点位置,严禁乱放乱占行为。

8、群众上市卖狗肉、羊肉、猫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点进行销售,严禁乱摆、乱占流动行为,违者警告处罚严禁上市。

9、凡在我镇农贸市场收购的老板,必须按照我镇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收购,并在指定的地点不变,严禁流动收购,避免发生矛盾和交通事故,违者警告处罚。

10、对外来老板在我镇农贸市场卖食品、五金等行业的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和指定地点经营,否则严禁上市。

11、凡在我镇农贸市场经营者,各人搞好自己摊点环境卫生,严禁公民在市场内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请用塑料袋装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内,违者警告处罚。

12、凡上市场购买、卖的顾客、大小车辆必须服从镇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停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行为,违者警告处罚、扣车。

13、市场内有一名保洁人员,做到每天上午12时下午6时清扫市场内的卫生和周边地段的环境卫生。

14、我镇市场管理人员蒋永龙、杨文斌两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规范整治四次,早上6时前赶到市场值班管理、整顿服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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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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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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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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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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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卫生间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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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如厕。

7、清洁工人每一天冲洗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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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车辆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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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条例3篇

车辆管理条例是为例科学合理规范管理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而制定的一项措施。下面是车辆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车辆管理条例1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条例2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辆管理条例3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

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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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食堂,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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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食堂管理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1、食堂采购、验收人员必须大公无私,处处要为局里名誉着想,为干部职工考虑;

2、采购物品要把好质量关、价格关,杜绝一切霉变、伪劣和来路不明的物品进入食堂。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把好验收关,在确认物

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方可能验收。

4、采购大批量的物品,必须向对方索要“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才能验收;

5、办公室将随时对采购、验收人员进行抽查,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公济私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厨工卫生制度

1、从事做饭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验一次,合格方可上岗;

2、厨师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头发不得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指不得涂指甲油;

3、从业人员操作前和大小便后,都必须要洗手,讲究卫生;

4、操作时,保证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5、厨房工作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勤剪指甲、勤洗手,保持服装整洁;

2、烧菜、发菜、售菜、做面食时,不准吸烟;

3、不买不卖腐烂、变质、质差的蔬菜及肉类、豆豆制品;

4、蔬菜要先洗好,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草泥、昆虫夹杂蔬菜中;

5、炊具、砧板要天天洗净,每天要清洗锅台;

6、厨房操作间、洗菜间、就餐间以及窗户地面保持全日整洁卫生;

7、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蒸气或84消毒液)。

四、厨房工作人员职责与规范

1、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要服从办公室的管理,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2、操作时,要集中精力,谨防不安全事情发生;

3、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干净的工作帽。做到勤理发、洗澡、洗衣服,保证好个人卫生;

4、强化卫生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要搞好防蝇、防鼠和防虫工作,有蝇鼠虫咬食品,不准再次加工出售;

6、也售的食品严禁直接用入接触,应用夹子,防止交叉污染。

五、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烹调;

2、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砧板、抹布,容器及餐具应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夜及外购的熟食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食品受到

六、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应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费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顺序。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5分钟;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药物:如为氯制剂,有效氯浓度为250ppm(250MG/L),食具全部浸入分钟,餐具达到光洁、不油腻、无味感官标准。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七、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完后拆开冲洗干净。

3、待用食品洗净或上浆后放入冰箱保存。

4、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5、食品容器、盛器清洁,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6、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7、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8、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各类生食品必须荤素分开拣清洗净,不加工变质食品。

2、毛骨残渣要及时清理,做到随时加工随时打扫清洁。

3、每天都要清洗水池、工具、容器、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无蝇、无

4、清洗后的食品要放置离地面的物架上,严禁随地乱放。

5、切制好的食品要防尘,并加盖加罩,必须做到容器、工具、案板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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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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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实际,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 卫生区域

1. 各宿舍室内卫生区域。

2. 各宿舍门口门窗。

二 清扫要求

1. 各宿舍住宿人员每日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整洁、整齐、规范。

2. 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卫生整洁,无死角。

三 员工宿舍卫生制度

1. 每周二总务课派人到各宿舍逐一检查,统计检查结果,并且两天内在公司公告栏和宿舍宣传栏张贴奖惩结果。

2. 对于优秀标准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和表扬;较差的宿舍,给予罚款。

四 评比标准

1. 优秀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垃圾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凳子后一律墙边归位。

2)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不拉电线、绳子,墙角无蜘蛛网。

3)床面:被子同一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日用物品摆放规范整齐。

4)桌面: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5)卫生间: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等。

6)其它: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洗手池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湿衣服同一挂在阳台衣架上面;门窗玻璃清洁;墙面无乱张贴、涂鸦;不私自使用热水器、电磁炉等违章电器。

2.良好宿舍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

2)墙面清洁,无张贴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

5)其它:阳台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3. 中等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未及时清理。

2)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灰尘、蜘蛛网。

3)床上:被子未叠

4)桌子:桌面物品摆放混乱。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地面有污渍或积水。

6)阳台:阳台有垃圾,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4. 较差宿舍标准

1)地面:地面很脏很黑,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2)墙面:墙面乱张贴,有灰尘或蜘蛛网。

3)床上:被子凌乱,衣物或日用品摆放混乱,衣物很久不洗有异味。

4)桌面:桌面物品杂乱无章,电器电线乱拉。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有污渍污水。

6)其它:阳台堆积很多垃圾,阳台地面有污水,室内不通风又异味。

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 奖励

对于优秀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并公开张贴表扬;对于良好等级的;公司给予公开勉励和表扬。

2. 惩罚

对于较差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罚款,并公开张贴批评。

总务课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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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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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务必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带给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职责。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状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持续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职责。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务必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状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持续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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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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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

2、借阅文件应在借阅指定地点进行并在指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阅文件资料时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管理为准执行,同时办理档案资料借阅手续。

3、所有档案资料均要定期清查,借出的档案资料要在指定期限内归还,若发现丢失的要及时追查处理,并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绝密的档案资料要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单相符。

4、借阅的文档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

6、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绝密类文件时,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

8、在部门主管安排、监督下,定期对退档资料进行销毁,并且及时在文档目录上做出更改,确保现有文档资料与目录清单一致。

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10、各部门文档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保存的文档资料要有详细的目录,对有价值的文档要及时备份并做好工作,若因丢失、文件备份不及时或泄露相关机密,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11、文档资料负责人对所有保存文档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同时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如果有新资料入档,必须在文档目录中及时添加。

12、若文档负责人离职时,须按文档目录清单做好工作交接,按照文档目录清单与现存文档核对,如果出现物单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处罚。

13、新接管档案管理的负责人要尽快熟悉负责保存的文档,继续做好文档的保存,并及时对文档进行更新、备案。

14、如因档案资料保管人工作疏忽或交接手续不严谨造成文件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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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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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

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

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

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

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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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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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购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清洁垃圾、包装纸箱等)、餐余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单独处理的原则。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户内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须投放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各楼层生活垃圾存放处),不得在店内存放过夜;

1.2如遇垃圾量较大时,须提前通知物业保洁,由保洁协助安排清理;

1.3包装纸箱等有回收价值的干垃圾外运处理必须在闭店后22:00—22:30,垃圾运送路线亦同餐余垃圾运送路线,营业期间禁止自行处理干垃圾,严禁将收集废品等社会人员带入店内。

2、餐余垃圾:

2.1餐余垃圾必须单独处理,严禁混入其他垃圾中处理;

2.2餐余垃圾的清运的时间为22:00-22:30,按指定路线进行清理,即由每层垃圾梯进行清运,在垃圾梯无法使用时,由员工通道进行清运;

2.3餐饮商户在清运餐余垃圾过程中,垃圾必须袋装、扎紧袋口,防止异味散发,餐余垃圾装袋后须放入密闭的垃圾桶中清运,应立即装车运走,禁止在商场内停留;

2.4餐饮商户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遗撒须及时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2.5处理餐余垃圾需由店内员工负责,禁止将清理餐余垃圾的社会人员带入店内。

3、装修施工垃圾:

3.1商户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处理。

3.2各商户应根据产生的垃圾量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清运垃圾途经区域的卫生,商户必须及时清洁干净,不得遗撒、扬尘,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如有遗撒、毁坏公共设施的情况,须照价赔偿、恢复原貌;

3.4搬运过程中禁用带铁制等硬质轮子的推车,避免划伤地面,碰撞墙面、电梯及门、楼梯角等,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3.5垃圾的处理必须服从物业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方将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物业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场后的处理由商户自行负责,不得造成环保等影响。垃圾出商场后所引发的一切环境管理纠纷和造成的社会影响均由该商户全面负责;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此规定的,按租户管理手册中相关条款处罚。如有更改

将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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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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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作用

动能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动脉。加强对工业锅炉、动能网管、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正确地操作使用,科学地管理,使动能设备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是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障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动力车间直接负责对动能设备的管理,由于动能设备属特种设备,其安全要求受到国家劳动部门的监管,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政策规定,除了要安排好各动能设备的日常生产外还应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力度。

2.2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高度重视对动力车间生产运行状况的监察控制,抓好基础管理和安全督导,要经常深人车间进行专业技能传授,帮助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3.工业锅炉的管理

3.1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设备之一。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事故。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身安全,必须加强对工业锅炉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2使用锅炉的单位要重视锅炉管理工作,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3 使用锅炉单位应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申请锅炉登记,未领到“蒸气锅炉使用证”的锅炉,不准使用。

3.4使用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门《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司炉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才能独立上岗,否则,不准独立上岗操作,任何人员更不准强迫司炉工人违章作业。

3.5 投人运行的锅炉应建立以下制度:

3.5.1 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2 运行记录制度;

3.5.3 交接班制度;

3.5.4 水质化验制度;

3.5.5 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3.5.6 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3.6 运行中的锅炉值班室必须悬挂以下资料:

3.6.1 锅炉总体纵剖面图;

3.6.2 蒸气系统图;

3.6.3 水系统图;

3.6.4 设备清扫、加油线路图;

3.6.5 锅炉运行图。

3.7 运行中锅炉必须经常进行下列分析化验:

3.7.1 燃料的分析化验;

3.7.2 蒸气的品质分析化验;

3.7.3 软水的分析。

3.8 使用锅炉单位必须对每台锅炉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锅炉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3.8.1 锅炉安装技术登记簿;

3.8.2 锅炉总体安装图及主要受压部件的剖面图;

3.8.3 锅炉受压部分金属材料证明;

3.8.4 锅炉制造焊接质量的技术证明;

3.8.5 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气量计算资料;

3.8.6 锅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3.8.7 锅炉安装质量的技术证明资料;

3.8.8 水质标准和水处理方法;

3.8.9 设备检修改造记录;

3.8.10 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3.9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以下检验工作:

3.9.1 压力表每六个月必须校验一次;

3.9.2 安全阀每年必须校验一次(弹簧式安全阀每周做一次手提排气试验);

3.9.3 运行中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检验;

3.9.4 结合大修每4~6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水压试验以及焊缝探伤等)。

3.10 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10.1 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需投人运行时;

3.10.2 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10.3 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所怀疑时。

3.1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气品质,防止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凡新安装的锅炉没有可靠的处理措施,不得投人运行。

3.12使用锅炉单位应定期进行效率测定,一般每1~2年进行一次。新建、大修或改造的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应进行效率测定并建立完整记录。如实测的效率低于额定效率15%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应分期逐台予以改造或更换。运行中的锅炉因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技术鉴定,使用锅炉单位应提出申请停运或报废鉴定书,经主管部门和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政府劳动部门。

4.动能管网管理

4.1 动能管网管理的范围

4.1.1动能管网是企业生产的动脉,由于管道长分支多,一般大多易产生跑、冒、滴、漏的现象,使压力下降,影响正常生产,造成能源的损失。因此,加强动力管网的维护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4.1.2动能管网包括:自来水供排水管网、循环水供排水管网、通风管网、压缩空气管网、蒸气管网、燃油输油管网、液压站润滑油供回油管网、煤气管网、氢氧管网等。

4.2 供水管网管理

4.2.1 所有供水管网不应超工作压力运行。发现压力超规定时,要及时调整。

4.2.2 管网沿线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免压坏破损,造成供水中断。

4.2.3 管网闸门应灵活易操作,闸门井应露出地面,不被堆压或埋没,井盖完整无损。

4.2.4 地面上的管网每年冬季应做好保温,防止冻裂。

4.2.5 地面上的钢制明管应定期刷油防腐,防止锈蚀,一般每2~3年应做一次。

4.2.6 各水表应保持清洁、准确、灵敏可靠。

4.2.7 各明管、暗管、闸门、水表不应漏水。

4.2.8 管网主管单位,应定期进行巡查,一般应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包括水表、闸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2.9 管网闸门应定期加油,一般应做到每月加油一次。

4.3 排水管网管理

4.3.1 排水管网的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延长使用周期、杜绝堵塞、保持畅通对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一般应做到每年清理一次。

4.3.2 各车间的两污排水支管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杂物。

4.3.3 两污排水井应明显易找,井盖完整,不准堆放杂物和埋没。

4.3.4 废酸水不得任意排放,应单独自成系统,经过回收或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允许排放。

4.4 蒸气、煤气、气(风、压气)管网的管理

4.4.1 各种管道无严重腐蚀和跑、冒、滴、漏现象。

4.4.2 蒸气、煤气管道,外表敷设保温层;空气管道冬季要做好保温防冻,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4.4.3 各种管道应做防锈工作,一般2~3年,刷漆一次,颜色必须符合规定。

4.4.4 管道支架应稳定可靠,不应超重,不应架设电缆、电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4.4.5 蒸气、煤气、空气管道的膨胀器、脱水器、放散阀、开闭器要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同一支架上敷设多种管道时要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4.4.6 各种管理颜色规定: a.中压蒸气管道一红色; b.低压蒸气管道一红色(黄环); c.高压蒸气管道一红色(绿环); d.压气管道一深蓝色;e.工业水管道一黑色; f.明设给水管道一绿色; g.煤气管道一橙色; h.软化水管道一绿色(白环); i.氧气管道一浅蓝色; j.润滑油管道—黄色。

4.4.7 色环宽度:100mm以下管径宽50mm;100~300rnm管径宽70mm;300mm以上管径宽100mm。

4.4.8 设备科对各车间在主管网上接的支点及主管,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泄漏。

4.4.9 动力管网上未经设备科批准,各车间不得私自乱接,发现未经批准私自乱接者,按违章处罚。

4.5 动力管网的密封管理

4.5.1 动力管网的密封和管外保温层是消除动力产品的跑、冒、滴、漏,减少能源的损耗和环境污染,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和搞好管网维护的重要手段。

4.5.2 设备科要绘制全厂动力管网干线的系统图,建立密封技术档案;各车间必须相应绘制本车间动力管网系统图和建立密封技术档案。

4.5.3 全厂泄漏率控制在0.6以下。

4.5.4 无泄漏区、网、车间、厂的标准: a.管理严格、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见漏就堵。b.管理完善,建立有密封技术档案和动力管网系统图,以及泄漏原始记录,密封点统计完整、准确无误。 c.没有明显的泄漏现象,泄漏率能经常保持在0.5以下。d.密封点在1000点以上的区域、管网、车间,凡符合上述三条者,可由厂命名为无泄漏区、网、车间,给予奖励。

4.5.5 动静密泄漏检查标准,根据介质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密封点的计算: a.动密封点:管道上运动部位的密封有一处算一个点。b.静密封点:凡有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密封点。c.设备除运动部分外,凡有一接合部位,不论其大小,均算一个静密点,管网上一对法兰,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一个阀门算四个密封点(一个动密封点,三个静密封点),若阀体另有一个丝堵,则多标一个密封点。泄漏点的计算:凡有一个泄漏处,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处或是设备,管道上因焊缝裂纹、沙眼等原因造成的泄漏都算一个泄漏点。 泄漏率的计算公式:

4.6 动力管网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定

4.6.1 全厂水、风、气(蒸气、压缩空气、煤气)管网应实行分级、分区域管理,这是保证动力管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

4.6.2 全厂内外所有管网不论大小长短,根据划分责任区域应建立检查维护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出现三不管的管路。

4.6.3动能管网,全厂以设备科动力能源组归口负责管理;主干道管网由机修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进人各车间的支管管网由各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水道暗管及没有管道工的车间,由机修车间负责)。

4.6.4 动力管网上的计量仪表,器具由计量控制科归口负责管理。

5.压力容器管理

5.1 压力容器范围:包括蒸气、压缩空气、煤气贮气罐,氧、氨气瓶和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5.2压力容器是动能设备中主要设备之一,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和储存、释放能量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为了确保其使用安全,必须加强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况下运行。

5.3 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修理和检验记录。16 k-gf/crn2以上的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及运行记录。

5.4 新建压力容器必须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各项资料,方能投人生产使用。

5.5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不准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并严禁在超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

5.6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加固工作。

5.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人使用前应作内外部检验,检验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7.1 停用两年及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5.7.2 由外单位拆卸调人需要安装使用的。

5.8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应摆放稳妥,间隔距离应保持在1.5米以上。

5.9 凡内储气体的各种受压容器,在运输和安装使用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和在烈日下暴晒以及近火、油源。

5.10 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5.11 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无损检验合格,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且检验记录在检验完后及时存人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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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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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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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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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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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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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职责,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构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用心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状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状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状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XX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状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状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状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资料,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贴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状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XX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务必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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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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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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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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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我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

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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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厨房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厨房,全文共 3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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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要做到生产量不确定不规范,不计量。

二、生产原料要做到工艺要求,岗位配合,成本构式,以及产品质量反溃。

三、对厨房管理的要求,更做到工作在于重点管理,应对员工有效的做到指导和出色的管理,把饭店的经营意图和经营理论有效的传达到每个员工和管理人员。

四、厨房管理的生产要求,要做到,释放后台的应有能量和设计厨房的加工制作的质量标准。

五、把握原料进货,采购直接影响经营利润,原料发放,领用原料调拨。

六、成本控制和菜品设计,以及不断的定期对厨师长考试。

七、加强与餐厅前台的营销,定期利用不同的主题活动促销。

八、确定厨房人员的数量,厨师岗位人员的选择。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1、菜品出品大厨责任制度。

2、厨师长日常工作责任制度。

3、违规、违章事故处罚制度。

4、厨房设备报修制度。

5、清洗卫生用品的领取和使用。

6、冰箱、冰柜管理与原料盘存。

7、厨师工装穿着规范。

8、厨房卫生操作规章制度。

9、常用主料与配料的切割配用。

10、定期检查厨房安全、油、电、水以及相应安全。

1、把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长期积累的管理以验结合起来。

2、对于企业来说和投资首来说,要关心员人稳定队伍,必须建立制定各项有利于稳定员工的政策。

3、厨房的业务流程,合理安排业务,保证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4、加强厨房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研发新工艺和新菜品,有效地进行厨房生产盈利。

5、个性化菜品的研制与开发,不断迎合目标顾客的菜品消费。

6、制定原料的加工标准和原料制定节配标准。

7、制定装盘、凉菜、热菜、面点、装盘卫生与容器。

8、制定标准的食谱、价值和统一工作岗位的价值。

9、明确产品特点及质量标准,加工流程与制作步骤。

1、作为一名厨师长,工作的重点在于管理,应做到有效指导和出色地管理。

2、厨师长,要有销售意识,并指导全体厨房员工学会销售,要增加营业收入,必须提供优质服务,菜品的口味要好,价格要适宜。

3、面本控制厨房工作中心,这不仅仅是厨师长一个人的事情,需要厨房每一个员工共同的努力。

4、在以后的工作中,厨师长必须要控制好盈利点,厨房管好就是可增加利润,必须把盈利点牢牢控制在手中。

5、菜品制作质量要做到始终如一,粘板打荷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相关经验人士操作。

6、在以后的委托管理中,必须有好的厨师队伍,好的主意,有好的团队,只有这样才能造就一个成功的餐饮企业。

7、加强菜品质量控制举措,制定标准的菜谱,实行厨师评估的工作业绩。

8、成立成本控制专值人员把好采购的有关认识,降低成本。

厨房生产的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与餐饮经营的成败。

1、杜绝漏洞,减少流失,增强管理意识。体现经营者管理水平高底的重要标志。

2、从内部厨房每个员工人可建立控制,建立一支下,总经理满意的信誉队伍。

3、避免食物浪费导致成本的增加,减少厨房与其他设备不良造成成本的增加。

4、防止人员处理地不当造成成本增加和拿、吃不必要的浪费。

5、定期验收成本控制的贮藏、发料库房和冰柜半成品、成品、蔬菜的保管。

6、控制产品的成本价位,控制生产费用、水费、电费、燃料费的控制。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1 、厨房行政管理由厨师长负责,必须执行厨师长的合理指示,认真完成厨师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一句、一个指令的原则,不得顶撞,违者罚款50元,严整者开除。

2、每日上岗前,换好工作服,自检个人的仪容仪表后,待厨师长复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大闹,不得与其他员工争吵、打架,违者罚款50元。

3、 工作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厨房内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会客、带亲属及其他员工在厨房用餐,违者罚款20元(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打招呼)。

4 厨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请别人代打卡、请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厨师长打招呼,经厨师长同意后方可执行。违者罚款20元。

5、不得吃、拿、送、损、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违反者按原材料双倍罚款,重者开除处理。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带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则按偷拿处理。

6、在厨房内任何人不得吸烟,违者罚款10元。

7、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如:看报纸、杂志、小说、玩牌、听收音机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款10元。

8、爱护厨房一切设施、设备,做到轻拿、轻放,正确操作机器及保养维护,发现故意损坏者,立即开除。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9、发现随意浪费原材料者,按原价的双倍罚款,并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场所及酒店任何部门无故逗留。下班后要对厨房内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认真检查,关好电源、水源、煤气及油门等后锁好门,方可离开。

11、 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员必须在十点后才可离开,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保证客人用餐及员工餐的时间;不得私自串班,如出现问题组长负全部责任。

12、厨房每月必须推出新的菜品,来迎合顾客需求。保证各种产品的最终质量,与产品风味特点相适应,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质量关。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肴,不准上桌,违者罚款并追究责任。

13、厨房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种产品原料摆放整齐,主料、配料和调味料投放合理、及时,掌握好火候、油温、成色、出菜时间,确保菜品烹制质量。

14、砧板要根据菜的主料、配料、调味料的比例标准来配菜,产品配菜合理、比例适当,不能随意下料、偷工减料、克扣顾客等不良现象发生,能够从产品配料上保证菜品质量(如有违反者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15、砧板在贮藏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洁、卫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质变味、变质、腐坏等人为责任发生,按价赔偿。

16、打合人员必须配合厨师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盘、碗、备品、调料等),出菜后打好围子,擦干净盘边,检查好是否有异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罚款10元。

17、日常卫生。每天饭口过后必须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食品原材料加工后的油渍、废料堆积、地面整洁防滑、墙面、下水池漏处无卫生死角,炊具、厨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种机器设备定时每天擦拭,室内无积水、无异味。

18、 厨房出菜,由厨师长负责,若在菜品中发现异物如:苍蝇、头发、杂物等,由操作厨师按价赔偿50%,砧板和打合各占25%。如出现不新鲜或者已经有异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价赔偿100%;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炉头按价赔偿100%。

19水台人员必须把好货品关,要物尽其用,宰杀水鲜、家禽等必须处理干净,传送要快,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20、 洗菜间的青菜要摆放合理、适当,要保证无腐坏、杂草、水锈等现象,必须保证菜品的干净和卫生,应该去皮的菜要及时去皮,必须保证砧板取货供应,否则处罚款10元以上。

21、洗碗间必须做到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干净,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现错误要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2、砧板人员负责展柜的摆放,每天要做到勤调、勤换,当天的菜要争取用完,不新鲜的不要上,如有违规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3、厨房整体卫生要各尽其责,当口组长每天合理安排组员随时清洁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门窗、四壁、各死角、按台),待厨师长检查,不合格者进行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处罚。厨房和前厅协调八项:

1、 建立菜品反馈意见表

2、 退菜要罚款

3 、厨师和服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允许嬉笑打闹,要洁身自爱。 4 、每天有特价急推菜品。

5 、每天和前厅主管要有碰头会,总结一天工作当中存在和应该避免的问题,以便以后更好的工作。

6 、菜品促销有奖

7 、定期给点菜员讲解菜品的制作过程,来增强对菜品的了解,更好的向客人介绍。

8 、传菜部门要选用懂得菜品知识的人来主管工作,这样会更好的把好菜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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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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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本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小学

第三条 本单位是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XX市XX镇XX村(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社会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了解本单位的人事编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阅学校支部行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产生,经教育上级主管单位任命。

第十一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财务管理实施;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全额拨款。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学校决策机构提出终止动议,并报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和院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xx年8月3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呈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一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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