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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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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是对以往党内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疲劳思想和厌烦情绪,将其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认真对待,切实做好准备,积极开展工作。要牢牢把握“保持党的先进和纯洁性”这条主线,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我院在院务公开,重大事项公开等方面有很多做法都是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的满意度比较高。但是党员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不必走群众路线,认为自己文化水平高于群众,见识多于群众,没必要花精力、费时间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不少党员干部不愿走群众路线。害怕吃苦,不愿辛劳,没有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三是部分党员干部不敢走群众路线,不敢正视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意回避群众意见,掩饰矛盾和问题。四是许多党员干部不会走群众路线,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错综复杂的新问题、多层次的利益需求,缺乏解决的办法。

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党员干部个人宗旨意识淡漠、利己思想严重、务实意思不强、思想观念陈旧、工作能力不足等主观因素,也有群众素质参差不齐、群众诉求日趋多元、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等客观原因,还有体制机制制约的因素。在体制机制方面,践行群众路线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点:一是教育流于形式。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党员干部学习被动应付,学用脱节。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多制度偏向于“应该做什么”,而没有规范“应该如何做”,缺乏可操作性。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没有形成层次合理、权力配置均衡、内部协调耦合、链条环节承续的制度体系。三是体制创新滞后。学院中层干部是联系学院与群众的纽带,但中层干部“官小事多,权小责大”忙于应付与目标管理有关的工作,对联系服务群众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督机制布健全。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标准不完善,没有科学的测评标准,监督运作不科学。

二、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1、全面提高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于认识是否到位。一要总体把握活动的主要内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 “为民”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务实”就是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扎扎实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清廉”就是要严明纪律,树牢正气。二要深化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党的宗旨、党面临的“四种危险”、党的奋斗目标进行教育宣传,真正触及思想、触及问题,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路线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化解“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是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要深入调查研究。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民情,了解目前践行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讨论交流解决问题的办法,增进活动开展的共识,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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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参保企业欠保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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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企业欠保问题调研报告

养老保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保”)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功能障碍、影响社会稳定等严峻问题。近日,笔者走企业、访职工,对我县企业欠保问题的基本情况、成因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现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问题

一是欠保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我县从1994年开始就出现了参保企业欠保的现象。之后,欠保企业逐年增多,欠保金额逐年增大。截止x年12月底,企业欠保金额累计已达834万元。二是欠保现象较为普遍。从企业数量上看,我县已缴但未缴足保费的企业有51户,占568户已参保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上看,商贸、文化、农业、工矿等行业都有涉及;从企业性质上看,公有、私有企业都存在欠保问题。三是欠保问题较为严重。我县目前正常纳税企业共1103户,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无心”缴纳保费。部分企业领导受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略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没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基于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体现在行动上就是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出于利益考虑,对缴纳“养老保险金”持消极、观望态度,得过且过,致使扩面征缴步履维艰。加之部分单位把应负担的部分转嫁到缴费职工个人身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收缴过程中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原因之二:企业经济效益滑坡,“无力”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日渐深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中举步维艰,企业效益滑坡,缴纳保费压力加大。我县主要参保企业属电解金属锰行业,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至今,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停保、断保,直接涉及参保企业55家,参保人数2019多名,间接影响其它行业达10万人。还有部分企业因市场减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以致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我县丝绸公司属原蚕桑局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9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2019年8月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欠保约210万元,涉及职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机制措施,“无法”征缴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有部分职工没有完全明白养老保险与自己老年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和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难,加之所在单位的诱导性宣传,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表现消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或认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资,只要暂时有钱收入腰包,哪还管得着以后有无养老待遇;或认为老板永远处于主动地位,哪敢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从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权利,更谈不上维权,甚至为了眼前多一点收入反而支持帮助欠保企业规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企业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也有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正值我县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钻我们发展环境宽松的空子,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投机钻营意识强,动则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软拖硬磨,拒不参保,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摸清了情况,纳入征缴计划,依然无法收缴保金,强制执行困难,局面十分被动。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影响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参保单位经营状况,特别是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要做实做细,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自觉性。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协调保费缴纳事宜。可以建立统筹地区养老保险指标定时通报制度,对缴费自觉性差和欠缴情况严重的单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报批评,把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利用社会监督来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清欠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突破原则相结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将工作重点

放在欠费数额多、欠费时间长的大户、难户上。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让欠费单位作出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欠费;欠费单位当年应缴金额必须足额缴纳,争取把往年的坏帐、死帐盘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补缴欠费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供发票,待按要求补缴欠费后再予办理。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措施,把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列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内容,规范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如:欠费单位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恶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有针对性的清理欠费,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缴,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缴纳能力而屡催不交、缴纳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欠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种阻力、纳入法律程序,落实兑现滞纳金制度,给欠费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人力社保部门和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应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务工作,适时收回欠费。对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宜适用强硬手段,以免造成“杀鸡取卵”的悲剧。面对这类企业,要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补缴费计划,并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从各方面帮扶企业,使之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缴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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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克服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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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在审判实践克服纠正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也在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模式、审判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公众普遍反映我院从审判作风到审判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面貌也都有了较大改观。但是,一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反映,在审判活动中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仍然存在,如何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我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审判人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妨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以及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反映及态度,我院就此问题向当事人、旁听群众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反映,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对我院审判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方面的不满意率相当高,认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存在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的问题。在此后召开的律师座谈会上,律师们也认为这一问题在我院已经非常突出,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实现各项诉讼权利已经成为我院的当务之急。     鉴于如何以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和紧迫,我院研究室认为及时解决和规范这一问题既是我院重视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司法改革的成果。为此,我院研究室将这一问题作为专题调研课题进行了调研。在研究室的主持下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家们论证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以及目前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指出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审判人员应当转变司法理念,树立程序观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室对我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诸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习惯作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研、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院维权活动的开展。现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及内涵     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这种权利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称作程序保障请求权或司法保护请求权。以往审判人员常常“重实体、轻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当事人的程序保障请求权。法院进行司法改革以来,针对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但这些调整和改革都未从根本上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关注的焦点也基本上集中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如何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的贯彻和实施上,而忽视了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程序权利)对法院审判活动行为的约束作用。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认识到要想切实保障和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必须首先明确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和内涵。     (一)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性质     随着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各国都在不断扩充公民接受公正裁判权利的渠道,许多国家都规定了公民有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即程序保障请求权。一些国家将这种权利作为法律制度的核心并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没有关于程序保障的直接规定,但是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25条关于公开审理、第126条关于法院独立审判等的规定,却可以看做是程序保障的宪法依据。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含着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包括宪法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实现权利及获得权利救济的内容。而第125条和第126条就是实现第33条规定的程序保障权利的有效方式。所以,第33条、第125条和第126条的规定不仅是宪法原则,而且也是程序原则的宪法化。因此,我国程序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的基础之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究其实质是宪法权利。     (二)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内涵     宪法和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具有以下内涵:     1、程序主张权。即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享有充分的权利就涉及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的事实和法律阐述自己的主张。程序主张权赋予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就该主张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权利,同时要求法院必须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主张权的机会,法院的裁判必须就当事人主张的具体事实、依据特定的法律进行。     2、程序平等权。它包括两层含义: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所谓平等保护是指法官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法官对各方的意见和证据予以平等地关注,并在制作裁判时将各方的观点均考虑在内。     3、程序法律行为的及时终结权。当事人享有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及时审结案件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应当有权知悉个案的审理期限;如果案件延审,当事人有权询问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因为法院的原因造成诉讼迟延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审结案件。     4、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请求权可以概括为(1)要求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判的请求权,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了此项权利;(2)要求法官中立的请求权。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中立,但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诉讼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这是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制度保障;(3)要求法官行为理性的请求权,法官的行为必须以确定、可靠和明确的认知为基础而非随意或恣意,法官对其决定应当阐明理由;(4)要求适用法律统  一、确定的请求权。这种统一和确定包括各地区、各个法院之间对相似案件处理上的偏差值在正常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基本一致,即执法原则和尺度的统一。     二、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不仅包括实

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在诉讼法上实体公正也就是结果公正,是指法院裁判的内容正确、适当、无误,它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真实和法律适用准确两方面。公正的裁判结果是法院或法官通过整个诉讼过程所要达到的一种理想结果。然而,这种理想结果的实现必须以程序公正为前提。虽然公正的程序并不必然产生公正的结果,但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产生的不公正感和人们对程序不公正的评价却会降低人们对实体公正的信任程度,甚至动摇实体公正的根基。因此,以正当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实现法定权利的需要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是诉讼法规定的权利,而且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以往当事人在行使诉讼权利的时候,常常由于不谙法律或者存在阻碍当事人接受裁判权利的各种障碍而不能在实质上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而强化程序保障,则通过在诉讼中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攻击”、“防御”机会,并形成制度化的程序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这样的程序要求,来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实现。     (二)它是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需要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职能是其最重要的职能。以往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追求司法的实体公正上,认为程序公正只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而已,处于辅助地位。这种实体至上的作法和观念导致实践中将实体法适用正确与否作为评判裁判结果的主要标准,使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极大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实体公正是相对公正,因为这种公正要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很难有唯一的标准或结论。而诉讼程序则是被宪法以及诉讼法明文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与实体公正相比,程序公正更具有绝对性的特点。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予采纳或不予重视,开庭审理走过场,合议庭“审而不判”等现象实质上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表现。的确,相对于实体规范而言,程序具有其工具性的一面,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适当的实体规范是经由程序铺设的轨道通过公正、有效的程序形成的”。因此,程序公正不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具有优先性。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思想,在保证法院全面履行其审判职能的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它是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     法院的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推进,已经开始涉及审判组织的改革,如审判长选任机制的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案件的权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将是今后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程序保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因为程序的公开性使法律程序的要素已为公众知晓,法官的行为必须要受程序规则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便于各级人大、各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另一方面,程序的公开也通过保证当事人对程序的了解和参与程度,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因此,完备的程序能够限制恣意的发生和权力的滥用,对司法改革的深化亦起到保障和推进作用。     (四)它是诉讼民主和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诉讼制度应当是民主的诉讼制度。司法审判的民主化程度越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就越高,程序的公开性就越强,程序的作用得到越充分地发挥;反之,司法审判越具有~特征,司法审判就越不透明,程序的秘密性越强,而其作用就越弱。因此,诉讼民主要求诉讼程序的每一个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五)它是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需要     强化程序保障的价值在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方面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程序保障有利于迅速及时解决争讼。诉讼效率强调以最少的时间耗费来解决争讼,当事人诉诸法院的目的在于让法院尽快解决争议。因此,对诉讼案件的认识不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对诉讼行为必须有时间上的限制,审理期限和诉讼期间的设置便是出于此目的。强化程序保障要求法院做到遵守审限规定,及时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遵守程序安排可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花费利用诉讼制度达到其诉讼目的,法院以最少的司法资源的耗费解决争讼。在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费用、诉讼周期、诉的合并、简易程序以及代表人诉讼等制度,都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益而设立的,是实现诉讼效益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效益也是现代诉讼制度所追求的目标。     (六)它是当代司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标志。     我国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最初的法制建设主要是以经验为指导,以实体法为中心,工作也主要是应急性的。英美国家对接受程序保障极为重视,并将其作为一个基准来衡量一个法律或者一个程序是否正当。程序公正观念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文件承认和接受。中国入世之后,中国政府承诺我国人民法院将努力做到“平等、统一、独立和透明”,所有这些都必须以程序公正为保障。而我国宪法关于程序保障的规定比较抽象,对程序建设也尚未形成体系,一些程序规则还比较粗糙,不利于操作,需要进一步分析、论证和技术处理。因此,强化程序保障不仅是我国司法系统恪守政府承诺、维护我国司法权威的前提条件,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和法制进步的标志。     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妨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突出问题     虽然宪法和诉讼法为当事人借助诉讼程序接受司法救济和裁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存在于审判人员头脑中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都或多或少、程度轻重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问题和习惯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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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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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品牌优势 打造社农双赢

信用社,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及上级行社的有关会议精神的同时,紧紧围绕当地镇党委,镇政府提出的“绿色产业兴农,生态家园富民”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在信贷服务上实现了“三个定位”,即经营思想定位在农村,信贷运作定位在农业,服务对象定位在农民,不但使支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使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突出重点创优支农

今年加大了对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支持力度,在支持专访政府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的同时,也得到了专访政府、村委会的支持与协助。掌握一些急需资金扶持的种植、养殖大户。例如,**村一些大户合股经营草坪种植,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丰厚的收益。今年准备扩大种植历程,但苦于资金不足,农户们通过村委会找到信用社求助,信用社经过调查后,对其发放贷款20余万元。**村一些种植大户去年曾和外商签定了大根萝卜的收购合同,种植面积达到300余亩,收获后也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今年不但当场大户准备再次种植,并扩大种植面积,而且周边乡民也纷纷效仿准备投资种植大根萝卜。但资金不足又是阻碍其发展该项种植的首要问题,了解情况后,信用社双对大根萝卜种植所需资金发放了近40万元,农业贷款,有力地支持了这个优势产业的发展。另外,重点对(  )村,(  )村,签约正大集团的养鸡大户,进行了贷款扶持,总计饲养肉食鸡近20万只。扶持养牛、养羊、养猪大户500多户,扶持后王村大蒜、茄子、黄瓜等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个。截止XX年06月30日为止,以抵押、联保形式累计发放支持优势产业贷款近500余万元。有效地发展了当地的优势产业,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加大小额贷款投放力度

当前只有农村信用社适合发放小额农贷,真正起到服务于农民的作用。通过下乡走访调查,摸清各村各户的基本状况。虽然粮食作物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性很大,但是我们依然克服以往“惧贷”心理,心系农民,抓住机遇,深挖这方面的潜力,叫响自己的品牌。简化贷款程序和手续,切实做到为农民朋友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社农关系。在春耕生产开始前,将农户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的购买资金发放到位。在此间还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扩大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工作,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将继续以推行小额农贷为主导,重点扶持地方优势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支持科技兴农,引导农民走规模效益之路。此外,还将努力探索新的业务品种,开办助学贷款等业务。通过全方位提供支农服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有效地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实现新农“双赢”的美好局面。

郭晓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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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调查:农民对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的评价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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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农民当前农村热点问题评价

虚心倾听农民群众的声音,是党和政府制定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近日,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省51个县(市、区)抽选了1530户农民家庭,开展了农村政策执行评价及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快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执行评价的满意度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一、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     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二、对精神文化生活期望较高,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任重道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xx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当问及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时,31.7%的农民认为了解,48.7%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19.6%的农民回答不了解。问及XX年您家人均纯收入与上年相比是否增加时,17.9%的农民认为收入下降了,其主要原因依次为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对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评价是:表示满意的占41.1%,一般的占46.1%,主要认为当前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12.9%的农民对业余文化生活表示不满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45.8%的农民表示满意,42.6%的农民认为尚存在一些问题,11.6%的农民不满意,认为农村科技人员数量太少,深入村、户指导不得力,群众感到不解渴。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评价结果:42.9%的农民表示满意,评价为一般的农民比重较高,占43.2%,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收费高,有病看不起。对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43.6%的农民是满意的,41.8%的人回答一般,14.6%的农民选择了不满意,有的甚至说从来未见过“三下乡”活动。可见“三下乡”活动在农村还存在死角。真正在农村普及“三下乡”活动,任务还相当艰巨。农村教育对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当问及您对农村教育状况的评价时,50.8%的农民选择了满意,认为近年来农村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教育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普及率得到提高;选择回答一般的占35.3%,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师资水平较低;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主要是提出当前农村教育中收费过高问题相当严重,许多农户认为,供高中以上学生念书,其学杂费难以承受。在对农村治安状况的评价中,59.9%的农民表示满意,34.4%的人认为一般,对农村治安状况不满意的占5.6%。     三、农民对乡村干部基本满意,纠正不正之风仍需加大力度     乡村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基层干部基本上是满意的。在被调查的1530户农民中,对乡镇干部表示满意的占60.1%,回答一般的占33.9%,选择不满意的占6%。对村干部的满意率为73.5%,选择一般的占21.1%,回答不满意的占5.4%。对乡村干部不满意,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不思进取、不深入基层、贪占、吃喝风严重、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需要和缺乏领导能力。我们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3.5%的农民对村务公开表示满意,21.1%的农民选择的是一般,对村务公开表示不满意的占5.4%。与此同时,我们对XX年农民家庭农业投入资金情况请农民谈了想法,46%的农户计划增加投入,49.9%的农户表示将与上年基本不变,预计投入减少的农户占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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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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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贯彻实施情况调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计划生育局负责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4个乡镇(街道)的有关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抓基层强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上下共抗非典的特殊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全市人口出生3773人,计生率99.9%,女性初婚2395人,晚婚率95.7%,出生婴儿性别比105.1。从前段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了计生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常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和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层层签订了XX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举办普法培训班,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分别作电视讲话,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知识竞赛、~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遵守计生法规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后进促平衡,加强了基层计生队伍、阵地、制度、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了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依法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采劝分类指导、协议管理、综合施治”的措施,形成了依靠村级抓管理、依靠乡级抓服务、依靠市里抓督查的工作格局;对人口出生安排、节育措施落实、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定期张榜公布,提高了“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开展了以清理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和节育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清查活动,强化了基层计划生育责任,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矗

(三)依法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契机,健全完善了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制等十项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生育证发放、证明出具、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村级监控、双向制约、司法保障原则,狠抓计划生育协议管理,严格执行育龄群众《七不准》,科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约束村民的婚育行为,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深入开展“问计于民”调研活动,全面实施了服务站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范围系列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和服务思路人文化的“六化”战略,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近一年来,诊治了近万例妇女常见并多发症,发现不育症患者1648例,治愈25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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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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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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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异地融资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融资,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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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融资情况调研报告

××市是××省的一个县级市,距××市80公里,人口150余万。由于历史原因,该市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占比较高,银行信贷授权授信受到限制,区域经济发展受到影响。近年来,××市企业异地融资发展较快,××年至××年,异地融资余额分别为0.62亿元、4.71亿元、8.38亿元和8.91亿元。截止××年××月底,共有10家市外金融机构向××市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异地融资余额相当于全市本地贷款余额的22%;104家企业和项目单位获得委托贷款3.03亿元,其中74家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及会员企业互助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1.52亿元,30家企业和项目单位获得开发银行贷款1.51亿元。异地融资额的高速增长,对全面推进该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年,××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8.34亿元,财政收入6.3亿元。

一、主要做法

××市政府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协助下,以企业异地融资为突破口,通过完善机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较好地解决了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完善一个机制。××市政府认识到,实现企业异地融资,关键要形成政府、银行、企业的合力机制。

1、形成合力,优化异地融资环境。人行××市支行对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提出金融支持的整体方案;政府出台“信用××”的实施管理办法,全面提高政府、企业的信用层面;政、银、企共建企业异地融资的担保平台和中介平台。

2、相互配合,积极进行“招银引资”。××年,人行××市支行会同市政府与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在武汉市联合举办“×× • 武汉金融联谊会”,武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领导应邀参加,为××企业异地融资选准了突破口。××年××月, 人行武汉分行组织“武汉金融专家××行”活动,邀请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专家到××实地考察,最终达成与37家企业发放5.2亿元贷款的协议,使企业异地融资工程全面启动。

3、技术创新,全面疏通融资清算。人行××市支行在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的支持下,加入××跨区域票据交换系统并顺利升级,继而全面加入武汉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在推动××与××的商品交易活动同时,有效地保障了企业异地融资的资金清算,促进了××与××的经济金融合作。

二是搭建两个平台。实现企业异地融资,重点要按照市场规律的法则搭建好两个融资平台。

1、搭建好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体的融资平台。为了支持企业异地融资,××市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由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兼任正、副董事长。公司以政府储备的××亩土地在工业园区内建设黄金大道,引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4.9亿元贷款进行全面开发以确保升值。公司以其土地及土地升值额为企业异地融资进行担保,并以市人大决议的形式确立偿还责任,有效保障企业异地融资的资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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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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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调研报告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和补贴力度不断加入,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同时,征地、流转使农村土地日益增值,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现状

1994年8月,我县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决定》(徐委发[1994]25号)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好使用权”的要求,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从1982年算起,在原定2019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即延长到2027年。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以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

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农户达25.56万户,延包面积114万亩。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又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机制。推广使用了专业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标准化土地承包合同文本,从承包合同签订的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签订承包合同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同时,各镇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设立土地登记台帐,确保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资料的完整,有效避免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流转、住址、户籍发生变动所产生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轮土地调整2019年来,因国家建设征地,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用地,农户内部成员出生、死亡和婚嫁等原因,使部分农户承包的土地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户之间承包土地面积不均衡属普遍现象。个别镇村出于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规模经营的需要经常到市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调整土地。特别是在当前我县青壮年男子普遍外出打工的背景下,妇女毫无疑问的成了农村的主力军。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价值的大幅增加,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以及财产权益保护难度却越来越大。

二、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的表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是部分行政村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受户籍变迁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和一些地方的男女不平等“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妇女结婚后,到男方家落户,导致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益流失。如:“妇女如嫁出本村,农嫁非,仍保留土地;农嫁农,其土地收回”;有的地方每年有固定的时间对全村人口变动进行了解,已经出嫁或即将出嫁的女性土地将被收回。如果出嫁女在婆家没有相应地调整到土地,则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即使村集体坚持了土地“三十年不变”,由于出嫁女已经离开了村庄,其承包耕地使用权无偿让给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承包耕地使用权。二是法院判决离婚时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导致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不到保障。农村妇女离婚后,按照农村的习俗,很少继续在婆家生活,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所以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致使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土地承包权难保。三是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主要是由子女、是否改嫁、与夫家及其家族的“感情 ”等多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不同的后果,权益难以保障。丧偶妇女年龄较大、在夫家生活时间很长且子女已经成年或即将成年,这类妇女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土地权益在这股力量的庇护下得意保全;丧偶时子女尚小,改嫁的意愿和可能性较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渐淡化对他们的感情,土地可能被村集体收回,也可能被夫家分割;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甚至有纠纷,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实体权益因失去家庭庇护而流失,甚至原有财产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员剥夺。

2.宅基地分配权基本缺失。在城乡结合部,宅基地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经济利益,部分村在宅基地分配问题上按照男婚女嫁习俗,采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地方的村规定男子成年或结婚后可单独立户批一份宅基地,而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包括孩子2人都不能单独立户批房,只能计入娘家或夫家大户人口,这就导致了城乡结合部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农村妇女都丧失了宅基地分配权。

3.征地补偿款和集体福利享有权得不到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的非农建设性需求不断增大。土地被征用后,虽然县、镇两级政府都明确要求实行男女平等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这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 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了土地使用公平,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凡迁出或取消户口退地,新增人口进地”,嫁到外村的妇女,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被强行收回,但新居住地却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这些妇女的土地及相关利益因出嫁而完全失去。(2)出嫁不出村妇女。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妇女与次发达或不发达的村农民结婚后,一般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夫家村,而是仍然滞留在娘家村,其子女户口也在娘家村,这些村庄一般都会以“女嫁出”、“男娶进”的传统习俗,责令其迁走户口,同时强制收回其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土地补偿费时,她们也得不到自己应有的那一份补偿款。(3)农嫁非妇女。“农嫁非”是指农村女孩嫁给城镇男子,由于传统户籍制度的影响,娘家村要强行取消她们的户籍和土地承包权,但其本人及子女的户口不能迁入城镇,婆家村也不予落户分田;其本人及其子女都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也不能参加土地及其相关利益分配或只能分到一半;也有的地方出嫁不出村的妇女空挂户不分田,还有的地方这些妇女 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发展基金”,否则不予落户分田,其子女即使交纳“农业发展基金”,14 岁之前也只能享受半个村民的待遇。(4)离婚丧偶妇女有的地方离婚妇女的承包土地被丈夫强行剥夺或被村集体强行收回,也有的妇女在离婚后,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娘家村却拒绝恢复其土地承包权;还有的在离婚后男方村里强行取消女方户口,并收回责任田,娘家村也不给分地;也有的是离婚后前夫再婚,对于前妻和后妻村里只给其中一人落户分田;有的地方农村妇女丧偶后,无论其能否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村里强行将其户口取消,土地收回,只保留其子女的户口、田地。

三、妇联组织参与解决的我县农村妇女权益缺失途径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中的主导作用。县镇政府应加强管理,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土地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土地仲裁制度,加快仲裁机构的建设。

2.发挥妇联优势,切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县镇妇联应当进一步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报纸、广播、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有关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通过宣传提高基层组织和农村妇女自我维权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各类协调机制的合作优势,对于严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区分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

3.加强农村普法建设,贯彻男女平等

就目前而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尤其妇女文化水平较低,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已习以为常,很多时候,跟本意识不到权益受到了侵犯。在感受到自己受到侵害时,由于认知有限,他们也往往找不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由于社会、家庭地位不高又缺乏法律知识,农村妇女普遍存在“忍”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提高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增加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十分必要。

4.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形成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合力。县镇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监督,要依法监督、审查村民自治的具体内容,对于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村规民约要及时责令其纠正,对于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案件要主动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权与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纠纷案件,司法部门要畅通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司法渠道,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处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法院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案件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办理,从而为农村妇女维护土地合法权益敞开司法救济之门。

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男娶女嫁从夫居”,“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村民、村干部、基层法院和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农村妇女自己。这使得妇女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很容易将出嫁女、离婚女、高龄女等排挤出局。

(2)村民自治缺乏监督与管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依法办理村内的事情。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事务完全被作为村民自治的内部事务,由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理。虽然《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都有明确规定,但大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妇女的土地权益及经济利益,出现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抵触的现象,而法律对村规民约缺少监督和管理体制。

(3)利益冲突。近年来,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部分经济发达村出嫁女不愿意将户口迁出,而嫁进来的妇女逐渐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与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村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纷纷向利益低头,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农村经济水平低下,农民生活水平不高造成的 。

(4)法律政策存在缺陷。这是造成司法救济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一是可操作性差。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妇女在土地权益方面享有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却没有规定一旦出现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去处理。二是法律之间的可协调性差。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常常会出现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三是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法律对出嫁女是否仍有村民资格,以及村民资格应按照何种程序进行认定缺乏明确的规定;现代户口制度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存在矛盾;产权分配制度的滞后;裁决机制的缺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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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女企业家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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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生存状况调查:为什么她们更容易成功

0年之后,1/3的新建企业是女性领导的,她们总计提供了100万个工作岗位,创造的年产值平均为150亿美元。据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统计,在其25个成员国里,女性领导的企业活动占全部企业活动的28%,其中最高的是加拿大,占39%;而美国女企业家的经营活动已占到50%。     女性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与女性企业家的特点也有关系——她们能够适应现代管理潮流。     1994年,美国妇女创业者基金会曾就男女企业家的差异问题进行过一项调查,发现两者的思维方式及理念大致相似,但领导风格却有所不同。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家们的思维有几大相似的特点,即思考胜于观察,理性胜于感性,三思而后行。无论男企业家还是女企业家,都很注重根据获得的信息去进行可行性分析思考,但两者在做决策时却显示出差异:男人更重逻辑即左半脑的功能,而女性则把逻辑思维与右半脑的思维功能结合起来,即把感觉、直觉、关系、体谅等因素用于决策过程,力求全面与周到。换句话说,男性企业家做决策时强调合理性,女性则力求既合理又合情。男女企业家的领导和管理风格也显然有所不同,男性更偏向自主、独立、竞争,而女性更注重人际交流、相互依存、合作成事,等等。     仔细观察女企业家的领导和管理风格,的确有许多地方是很独特的。例如,她们把做母亲和持家的技能用于职业角色上,表现出高超的人际交往才能,适度的灵活性与包容性。她们较富于同情心,容易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口头表达及肢体语言的技巧高明,善于倾听对方的表述从而判断是非。她们期待合作,善于协商,既重理性又重直觉。她们对待员工的态度并不是简单地发号施令、设法控制或显示权威,而是努力以教育、指导、说服、影响等方法去达到管理的目的。由于女企业家往往肩负着事业与家庭的双重担子,她们就得兼顾生活的各个方面,把管理家庭的素质和人格力量展示在职业角色之中。例如,她们看问题比较善于分析背景,容易捕捉到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善于求教,不耻下问,力求信息的帮助,因而较少主观、武断、僵化、一意孤行等作风。     欧洲达克斯大学杜克管理学院的里约纳德·格林赫弗教授在研究了成功的谈判所需要素质之后,明确地指出,女性和男性在谈判风格和把握对手的方法上很不相同。男性往往以“背水一战”的心态,奔着“只赢不输”的目标与对手较量;而女性则表现出进退自如,委婉求全,耐心等待,期盼“双赢”的态度,容易与对手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西欧产业合同协会的创始人巴巴拉·格罗甘说:“如果你能成功地协调家里6岁和4岁的两个孩子为抢一个玩具而发生的纠纷,那你就有能力参加世界上任何一项合同的谈判。”     人们普遍认为,是经济领域的结构改革给妇女创业提供了机会。制造业的衰减,服务行业与信息产业的兴盛,以及伴随而来的移动通讯和高新技术迅速发展,使全球化经济竞争空前激烈。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已显得陈旧过时了,新思维、新理念、新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正是在这种变革形势下,女性的价值观、领导风格以及她们特有的那些能力和素质,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女性在以下几方面所显现的优势正是新经济时代所要求的必备的领导能力:     a. 有能力推行远景规划     b. 不惧怕革新陈规     c. 全神贯注于事业     d. 在高科技时代采用友情感召的工作方式     e. 将挑战转为契机     f. 关注顾客的偏好     g. 勇于力排众议,标新立异     随着公司结构发生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女性独有的领导风格更加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男性独踞高位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女性在一些传统上不被接受或者不受支持的行业中脱颖而出,越来越多的具备这些特质的女企业家在现代管理中如鱼得水、运筹帷幄,成为公司顶层的管理者。     知识型女企业家大有作为     中国加入wto,全球化的浪潮惊涛拍岸,新经济时代产生的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知识女性提供了更好的契机,使女性能够平等甚至更加有利地参与经济活动。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第一,决定产品和企业竞争力的因素发生了变化。因特网时代十大品牌战略之一体现在“外观感性设计”。在产品的外观感性设计上突出感性魅力,从而吸引消费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为此,产品开发部门面向消费者,利用女性工作人员特有的感性,让她们以女性的眼光进行产品的外观设计,从而赋予品牌更多的感性魅力。此外,女性的同情心和长期以来作为男性附属的地位,养成了女性更多考虑他人的思维模式,从而能够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今天妇女已经独立走向社会,这种对他人的理解、关爱和细致的天性,在市场经济中自然转移到顾客或工作伙伴身上,使整个组织更加和谐和富有竞争力,从而在实现顾客满意和社会满意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从整体意义上说,女性的信用水平高于男性。从而能够在经济生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企业的贸易活动已经从传统贸易发展到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现代贸易,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更加便利,资金周转速度加快,投资回报率提高。在存在信誉危机和难以判定一个人信誉度的今天,女性内在的信任特质无疑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竞争优势。     第三,生活多样化要求女性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显现多样化、高级化和多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更加全面的眼光去设计产品或服务。而男女两性由于心理和生理的差异以及关注的需求要素不同,必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比如在一个城市里,如果7位市长都是男性,由于性格的限制,可能在讨论城市发展的时候,关注更多的是我们怎么修道路,怎么建工厂,怎么盖楼房,这些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其中有2个是女市长,她们可能由于自身的眼光,会对这个建议提出更多的补充,比如怎么盖学校,怎么修公园,怎么建商场,我们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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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农村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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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经济的稳步发展,基础设施逐步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也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随着x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基础设施逐步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环境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也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村两委干部和无职党员利用远程教育来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传授农业技术知识,使群众从中受益匪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带领全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该村逐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品牌效应;加强种养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选好项目,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进一步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提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进信息化,培育新型农民,使韩庄村早日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基本情况

x村坐落在x镇的西部,东邻x乡,是xx镇最西边的一个村。该村耕地土质主要是黄土,有部分地块属于黏土土壤,黄土土壤排水量好,透气好,适用农作物广泛,灌溉方式是用电灌溉。该村的主要干道正在铺建,将铺为水泥路,彻底改变村里泥泞的道路问题,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景观路两边建有紫薇园林、绿原园林等几家园林,切实美化了国道路段。

二、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

近几年来,该村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同步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态势。

该村主导产业为旱作农业,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除此之外还有几户农民种植果树,主要种植有桃树,葡萄树等,经济效益比较好。该村劳动力农闲时主要以外出务工为主,外出务工比例占全村人口的1/8。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区位优势的不断挖掘,韩庄村的养殖初具规模。目前该村大型养鸡专业户1户,大约养有五、六千只鸡。大型养猪专业户2户,每户大概有四百多头猪,其中养殖能手刘新恒又投资100多万元筹建新的养猪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饲养的猪、鸡主要销往附近村庄和周围市各县(市、区)。赵庄子村第三产业以经营销售为主,在311国道两旁比较大型的超市就有几家,如金客隆连锁超市、百特超市等,主要销售日常生活用品、化肥、农药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销售对象是本村和附近村民。除此,该村还有凌云禽畜饲养站和兽医医院等。

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情况。

1、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由于该村位临311国道,311国道两旁有比较大型的超市、饭店和修理铺等一应俱全,促进了该村经济发展。该村多数农民增收以经营销、种养和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想办企业没有资金,搞养殖没资金,搞科学种田没有技术带头人等问题。

2、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该村目前己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大病救助,全村617户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7.4%。我村五保、低保户50多户,80多人,在村两委的帮助下,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五保户每年生活补助900元钱,低保户每月生活补助50元,按季度足额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全部实行奖励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教育发展,添置中小学校的教育设施,使村里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贫困家庭学生“两负一补”面达到100%。让村民用上了有线电视和宽带,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国家大事和致富信息、学习知识。

3、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由上级拨款和村民捐款共68万元,用于该村主干道的铺建,至12月底完工,将全部铺成水泥路。该路的竣工,将彻底改变村里泥泞的道路问题,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近年来由于农民的生活富裕了,赵庄子村有近1/10的村民盖起了两层小楼,功能齐全,方便实用。其他的村民也都是宽敞的平房或砖瓦房。村里的房屋整体规划整齐、美观,村容村貌大为改观。

4、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该村总人口2460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401人,长期外出已婚育龄妇女35人。随着农民计生意识的不断增强,村民们生儿养老、传宗接代的传统观念有所淡化。在家的已婚育龄妇女能按时康检,准时参加孕检,外出人员也能按时将孕检证明寄回。但是仍有个别村民违反计划生育生育二胎的。

5、村两委班子建设。该村进一步增强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巩固基层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村两委班子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实现新农村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但对新农村建设,个别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片面认为新农村建设是美好的远景,也有的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修修路,美化美化环境,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四、 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民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主要是:

1、 赌博风的抬头

我这次调查的几个村庄里,有近30%的农民在打扑克、搓麻将的时候赌过钱,虽然数额不大,一般都是一元、两元,并且按这些农民所说,“如果不来点小意思,就找不到人跟你玩”,这种风气必须加以遏制,阻止其扩散蔓延。

2、 迷信活动

在这次调查中我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我调查的村庄几乎全部是汉族,有近10%的家庭信仰基督教,但由于农村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得基督教在当地农村的传播中,为了吸纳更多的教徒,向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宣扬一些迷信思想,比如:“信基督者得病可以不用打针吃药,有主保佑病就能好”等,这已经带有很深的迷信色彩了。

3、部分农民的参与热情不够

有些农民仍然只注重挣钱,而忽视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对群体文化活动热情不高,参与较少。

五、 几点建议

以上就是我所调查的家乡关于新农村建设及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基本情况,通过这次调查,我认为家乡农民对目前的现状是基本满意的,农村的文化活动是丰富多彩也是农民喜闻乐见的。但目前的现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对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硬件建设。就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家乡的农村乡镇有能力来建设一些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健身的器材和场地,放映厅等。

2、重视对农民的文化教育。上级部门应多开展一些“送文化下乡”活动,并且应该针对农民需求,丰富“送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

3、加强农村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应提高乡村教师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使农村的孩子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地学到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质,这必将对未来农村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六、x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努力方向。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实行连片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目前农产品存在生产的产品不优,没有品牌,只是追求面积和数量,出现丰产不丰收的不良现象,应进一步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树立品牌意识,发展相关产业,把“品牌”作建为设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切入点,实现品牌效应。

2、重视发展养殖业。继续重点支持养殖业,集中力量帮助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养殖项目,以增加人均收入为中心。目前我村农户主要以养鸡养猪为主,所以就要依靠科技进步,着力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改善村里的交通状况。村里大街的柏油路是前几年修的,这段路经过几年的碾压,现在是一遇到雨天,个别地方就泥泞不堪,坑坑洼洼的,遇到好天气,骑自行车是一上一下,过个三轮车却是尘土飞扬,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段路给本村村民和其他村的村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村民深受其苦,该路成为影响村容村貌的主要因素之一。该村村民强烈反应,要求修建该路,尽快修建该路段。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农村卫生、教育、文化事业。进一步搞好村民文化生活建设,在物质生活相对充裕的今天,人们开始注重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建设具有图书室、娱乐室及健身室的文化大院是村民的强烈需求,有了文化大院,村民们茶余饭后就可以聚在一起聊天、看书、健身了,会极大地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会使村干部、群众关系和谐,家庭和睦,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关系亲如一家。在医疗方面,努力作到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100%,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现在我村还没有用上安全的自来水。我们下一步是让村民用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我村有小学和初中两个校园,为本村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我们要加大对学校“普九”工作的投入,进一少巩固“普九”成果,改善学校环境,使学生在校期间有一个欢乐祥和的和谐社会环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要继续努力,做到让村里的孩子特别是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必须进一步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在婚育方面的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该村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可以让村民学习一些科技知识,这样以来,既加强了村民间的沟通,减少邻里之间的摩擦,也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开展远程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科学引导广大群众学习种植方面的病虫害防治、种子管理、收割机具维护保养、种植结构调整、高效经济作物发展、农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科普知识;有关专业技术信息方面的电焊、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技术知识,使村民受益匪浅。同时也需进一步增强农民的集体意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尽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

5、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提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思想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搞好规范化管理和档次升级,严格定时定点办公制度,搞好党员的管理和科技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第六届村干部换届选举”由于我村的情况复杂村委换届延后。但我从我们区的其他村村委换届时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至村换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包村干部工作,采取入户座谈、远程教育、分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广泛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让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树立正确的选举观,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6、推进信息化,建设新农村。让信息产业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充分利用村里的远程教育。让农民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上主动向组织靠拢,不断取得进步。学习法律法规,让农民懂法知法,只有这样在农民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农民从信息化中得实惠。

7、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要培养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己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村委干部在村里发布致富、招工信息、建立固定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村里的无职党员和村两委班子进行入户开展宣传,利用劳务输出典型,实施典型引路,让广大农民看到外出务工的好处;编印《劳务输出知识问答》宣传册子,组织精干人员,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深入村庄和广大农户家中,广泛宣传外出务工的意义、作用和有关劳务输出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农民大胆走出村门闯世界,到发达地区打工挣钱学技术。为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在劳务输出中,根据用工方的需求,结合实际,对一些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种,如电焊、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专业,充分利用具备资格条件的培训机构,对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以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确保输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输出一批,成功一批,见效一批。对于想在家致富的村民,要积极提供致富信息,村两委干部帮助村民寻找致富项目,积极为他们提供技术服务。根据我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发展养殖业,或者是发展园林种植,或者是选择有前景的经济作物来种植。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培养新型农民。

七、总结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是我回到我村以来,通过与村干部的交流,对村民的走访,及日常工作中的见闻所了解的一些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不够全面,还有更深层次的情况需要去发现解决。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支持和帮助,让赵庄子村早日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某某单位职能作用,努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市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基本情况: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良好,市委、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纳入日程,层层部署,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组成了以、市长任组长,33个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机构,下设了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制定下发了《20xx年新农村建设目标及孝核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乡镇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一名市级领导包扶一个乡镇、一个试点村,对所包乡镇新农村建设负总责。二是广泛开展了宣传动员。为了提高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使各级干部树立了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制定规划,实行整体推进。市委市区政府坚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重点突出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合理规划村屯布局,充分体现民俗、文化、地域特色。为我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四是加强对接,协力共建。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市区政府主动与驻村工作队、省帮建单位进行了对接,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驻村工作和省帮建单位也都积极主动地深入到试点村,帮助制定规划、谋划发展、协力共建。五是积极招商引资,加大项目投入。市委、市区政府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新农村干部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以来己争取百万元以上项目11个,争取项目资金1、7亿元。己到位通村公路建设资金6800万元、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27万元、农村沼气建设资金336万元、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资金270万元、扶贫资金210万元、农机作业合作社115万元,有利地推动了我市新农村建设。

通过市委、市区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到20xx年底农业总收入18、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27元,比上年增长11.2%;粮食总产值达到12.65亿斤,比上年增长10%。

(二)、农村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畜牧业实现总产值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农业总产值的41%;绿色食品种植面积120万亩,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60%;新增劳务输出7,400人,新增劳务收入1.1亿元;特色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农民与高级农业技术人员联合,引进高科技农业技术,发展全绿色农业,如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由高级农业技术人员与部分**镇**村和**镇**村农民联合创办的绿色农业生产基地。这个绿莹高丽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省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村农民、等人发起,由**镇**村、**镇**村、**乡**村等70户农民(20,000亩水田)共同组建的集服务、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实体型合作组织,合作实行“六个统一”的规划管理,即:统一加工、统一品种、统一品牌、统一种植技术、统一生态供应、统一销售。合作社投资50万元(占总股资金30%),农民投资35万元(占总股资金70%)。通过调查了解,在**镇**村,全村有130多户,共560多人口,外出打工人员200多人,人均土地150亩,全年依靠土地总收入7--8万元,人均收入2万元左右。**村村长将外出打工户承包田集中起来,依托专业合作社,引进韩国的水稻“二段育秧”技术,集约整合闲臵的土地,统一水稻购种、统一水稻栽培技术、统一管理、按股份统一分配收入,充分利用太阳能,在投资兴建的大棚进行育苗,两段式育苗,苗秧质量好,分蘖进程快,光和能力强,与普通育苗方式相比,提高了水稻苗的抵抗病虫害的能力,水稻品质好,稳产高产,亩纯增收120元以上。在特色产业的发展中,还有*乡和*乡分别依托地域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建造了农家游示范区,还有*乡*村和*村养殖户己达到500多户。

(三)、农村环境有很大改善。为了全面营造农村新环境,投入资金亿元建设通村公路*公里,有15个乡镇、54个行政村、174个自然屯受益。

*乡通村公路66.5公里,实现了*乡路村村通。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对村镇2300公里的砂石路面全面进行了修整,清理了村边沟16万米,清运垃圾4万平方米,标准化厕所达到70%,开展了绿化,栽植绿化树20万株,多种花卉160万株,种草坪4200平方米。还积极组织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投入资金276万元,新打机井10眼。农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53%,积极组织实施了康居工程,新农村新建住宅576栋,4.6万平方米,其中样板房80栋,砖瓦化率可达70%。

(四)、民生活质量有很大提高。农村目前己全面推进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大病救助,全市共有3.9万户,12.2万户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78%;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面达40%。同时,全面落实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全部实行奖励,投入资金,2,78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5万平方米,农村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了100%,贫困家庭学生“两负一补”面达到100%,全市农民有线电视入户新增5,000多户,入户率达76%,农村信息网络发展迅速,投入资金400万元,新铺设光缆300多公理,宽带己通达100个行政村,建设信息服务站93个。

(五)、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全。积极开展了村级党组织“五个好”标准评选活动,村委会的群众率达85%以上,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土地绿色、计划生育、民政救济等村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建全了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杜绝了村级新增债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

(六)、农村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在农村积极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己达到20%以上,建立建全了农村治安联防组织,实行了群防群治,防火防盗措施,实现了农村社会和谐。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二、 存在问题:

(一)、乡村两级债务沉重,影响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截至20xx年底,我市己有14个村完全摆脱了村级债务而且有了一定的存款,但是,仍有140个村负债,债务涉及范围广、额度大、结构复杂,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来源匮乏,无力兴办公益事业。加上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虽然“三补贴一减免”给农民带来了直接收益,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大幅涨价,影响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农民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年限比较短,文化程度比较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己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机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三)、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认识程度不足,“一事一议”活动开展难。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兴建农村公益事业中,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等、靠、要”思想浓厚,按照要求收取的每人12元活动经费更是难上加难。有的行政村领导缺乏凝聚力、号召力,“一事一议”活动流于形式,根本搞不起来。形成了事难议、钱难筹、事难办等现象。

(四)、村风民风亟待改善。一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现在农村普遍存在着法律观念淡薄,社会风气不正的问题。在农闲季节农民赌博;部分子女不行孝道,不赡养老人,败坏了社会风气。

(五)、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有的乡村求建新村而忽视老村改造,重新房建设而不顾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殖业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生活垃圾、粪便和废弃的农药瓶,乱堆、乱放,在改造猪圈、牛栏、厕所、柴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人居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六)、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有时还比较突出。由于近几年国家惠农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地积极性,加上一、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较多,由此引发了一些农村土地纠纷,造成农民因为土地问题上访的数量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

(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市级帮扶单位对新农村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对接不积极主动,支持和扶持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一)抓好农村经济建设,增加村级资金积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的战略升级,全力推进兴畜富民战略,加快养殖业基础规模扩张;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外出务工人员,扩大务工收入;全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绿色食品生产;彻底清理村级债权债务,运用法律手段盘活村级集体资产。

(二)、抓好农村基础建设。加强水利建设和家机化建设,以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为重点,积极引进大中型农机具,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尽快实现宽带村村通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三)、培养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一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能力。二是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图书馆、文化馆、老年活动室等,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农村环境建设。集中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调整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更多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生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基层人才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渠道、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坚持以房为基,以路为纲,以水为本,以新兴能源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的环境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农民自投入,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局。

(五)、着力支持现代化农业建设。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补肋资金,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推广裴德镇德兴村“水稻两段育苗”技术,二是继续培育有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场乡共建生态示范基地,如华香肉联深加厂、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三合公司等,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的专项资金,继续实施推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在大力争取中央和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要加大水、路和村容村貌的投入,回强支持农田和水利,农村安全用水和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

(六)、抓好农村体制与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充分调动了发挥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依托农机作业合作社,全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七)、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促进乡风文明必须加强农村文化陈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陈地,建立建全农村乡风文化陈地,广泛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法律知识讲座,让农民真正受到文化的熏陶,引导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农民,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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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于河源新智中学学生升学状态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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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新智中学学生升学状态调研报告

四、调研心得

调研组组员一: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调研的对象锁定在初二升初三的学生群体。因为调研是下乡活动的一部分,所以问卷的派发是比较合理方便的,也是很能反映出一些普遍问题的。通过问卷的整理,我发现大部分学生还是希望能继续升学的,他们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成绩问题。成绩不好的学生得不到足够的鼓励,支持和帮助,对升学充满了恐惧和不安。还有很多学生提到了家庭经济问题,有的学生打算半工半读,有的学生甚至想初中毕业就马上打工来帮助家庭,有的学生呼吁能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这让我看了很不是滋味。中国人口众多,确实需要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但是教育资源在初中就有所侧重,也许只是无奈之举。初中就给学生定位,是不是太早了?会不会让一些潜力一时得不到挖掘的学生错过发展的机会?当然,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学生非常努力,刻苦学习,有一些学生却调皮捣蛋,对学习不敢兴趣。但是,通过调查我发现,如果高中能实现免试免费,还是有很多学生渴望继续读书的。这是我们现在无法马上实现的。如果我们能做到给足学生机会,让他们在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能继续留在校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他们的素质,让他们看得更远,到他们到底能真正独立思考的年龄,再把选择权交给他们,那样也许能改变很多学生的人生走向。

在这次调研活动中,我觉得实地考察是比较足够的。下乡队员分散到各家各户进行了家访活动,了解到家长对孩子们升学的看法和态度,是比较深入和真实的。通过家访能真实地了解到学生生活环境的各个方面,也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他们升学心态形成的原因。

我觉得就算是最终的调研报告也许会有不全面不客观的地方,我作为一个师范学生,在这次调研活动中,也收获到非常多的东西!

调研组员二:

作为调研组组长,本组的调研工作同样得到了队友们的帮助和支持。此次调研活动作为队里的一大特色活动,研究主题主要为关于河源古竹新智中学学生升学心态的调查研究,调研组成员主要为正、副队长及调研组组员。在为期一周的下乡时间里,“紫菁队”调研组的队员在之前调研资料准备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调查研究方法,较为科学地根据各种下乡活动安排,选取了较为合适的时间段,对河源古竹镇新智中学九年级八班的班主任进行了长达两小时的访谈,并特意选取了下乡其中一个下午向九年级九个班级,共计500余名学生派发了我们设计的问卷,各临时班主任当场进行了一定的问卷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使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了此次调研活动。此外,在下乡的特色家访环节,我们在事先随机确定家访学生对象的基础上,结合调研主题,8月3号下午,九年级各班主任在家访学生的带领下,分别顺利进行了共计18位学生的家访活动,为此次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另一有力的途径。经过一周来的调研,我看到了成绩优秀的同学对未来的读书之路充满信心,我看到了成绩中等的同学为自己应该继续升读高中,还是选择技校而苦恼,我更看到了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忧心忡忡,甚至自暴自弃的身影。在各种学生的面前,我才发现,我们的调研是多么的无力,并不是说此次下乡调研没有可行价值,相反,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是为了调研报告而开展下乡调研工作的吗?我坚决否定自己的这种想法。我们大家都是怀着一颗尝试帮助的心踏上去往河源的路途的,信念不能改变。直到如今撰写调研报告之时,我在一字一句的敲打之间,还是很努力地告诉自己,不要为了那一本调研报告集而落笔。为了河源的可爱的孩子们,为了那一周以来的朝夕相处,为了我们心中曾经不变的信念,我们选择郑重地下笔。调研只是我们的下乡活动之一,我们和河源孩子的联系应该是那份不易褪色的情感。不管怎样,紫菁队的口号永远会在我的心里。知行华师,学践古竹;穗槎同馨,薪火相传。

调研组员三:

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我更深刻地了解调研活动的技巧与小组成员分工合作的益处,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情况。

虽然在此之前,我在校团委调研部做了两年,接触过很多调研活动,写过好几份调研报告,便是“三下乡”的这一份与众不同。它不再是一项为了拿奖的比赛,也不再是以大学生为调研对象的活动,而是一项正式且庄严的项目,它的调研对象是一位位正接受雕琢且不允许失败的学生和成熟且陌生的家长。调研过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会影响到学生对我们老师的评价与家长对华师大的看法。因此,我们必须很正式很严谨地做这一项目。不过,这也不代表我们要舍弃三下乡的其他工作,专心致志地投入这项工作。因为我们每一位调研组成员都是班主任老师,有很多重要且琐碎的事要做。因此,我们的分工合作显得至关重要。在三下乡准备阶段,我们就分工好每人要做和事;妙珊主笔方案,斯斯出问卷,我拟采访提纲,一切如火如荼地开展。下乡时,我们利用课间与家访时机采访该校原班主任老师和家长,收集第一手资料,其他队友也积极帮忙,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后期资料整理与报告撰写,我们三人统一安排几天,全心全意地做这项工作。在此次调研,我深感到细致的分工合作的高效率高质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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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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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调查思考

机务段是分局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去年以来,我们以创建精品车间、精品班组,争当管理明星、岗位明星,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了安全管理层次,夯实了安全基矗

一、基本情况

1.确立标准,整章建制。我们按照头年打基础,来年抓延伸,三年出精品的思路,成立了安全文化建设课题攻关小组,出台了《侯马北机务段安全文化建设三年建设规划》,确立了理念文化八大要素,即:“人人创优,事事超越”的核心理念;“强基固本,科学严谨,程序规范,过程严细”的管理理念;“人人生产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安全理念;“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手省一厘,脑算一分,优支从俭,日积月累”的成本理念;“时时责任当先,处处标准至上,人人文明创优”的行为理念;“科技至上,竞争为先”的创新理念;“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制定了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包括26项内容的6s准则和rem生产过程精细管理模式;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有序稳定、岗位技能达标争优、政治工作细致有效、节支创效成绩显著、基础管理定置规范、服务大局形象良好、言语文明素质优良、环境卫生优美整洁八个方面的创建精品科室、精品班组的8e标准;推行了八类包括问候、接洽、辞别、致答、致歉、祈使、赞美、祝福语30句常用语。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按照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工作三年推进计划,我们把安全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中的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开展了讨论活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部门精选了13种以安全文化理念八要素为基准的宣传用语。投资3万余元制作了十余块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标牌。组织干部职工征集了大量的安全谚语和文明用语。确定每月头周一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日,各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唱段歌。同时,制作了体现亲情的机车乘务员出勤“亲人一声叮嘱电视安全提示、问候系统”,并设置了“侯机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文化墙”。

3.重点突破,强力推进。首先,在环境整治上重点突破。集中整治了班组和科室的环境卫生,对工作用品实施定置化管理,对各车间、科室工作人员分类制作标识。针对干部职工工作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强力推行八类30种文明用语,要求干部职工在段必须穿段服、上班着工作服。其次,在管理上重点突破。着眼于管理流程的源头和现场的控制,对每个人、每一天、每一处实行了生产过程rem精细管理。即对各车间、部门既有的安全、质量、成本、教育、综治、环境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运行机制进行整合提炼,并对新确立的干部职工行为6s26项要素进行逐项逐条细化分解,确定每个人、每件事、每一天、每一处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建立《班组精细管理逐日考核统计本》、《走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登记本》、《班组长接收走动管理问题日登记表》、《车间精细管理月考核汇总表》,建立精细管理考核激励体系,实行走动管理。再次,选准载体,重点突破。开办“三专”:安全文化建设专报、安全文化建设宣传专栏、安全文化“专列”。组建“三快”:安全文化建设技术攻关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排查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思想理疗快速反应“120”。创建“两精”:“精品”科室、“精品”班组创建活动。评寻两星”:开展职工岗位明星、干部管理明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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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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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思考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     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     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     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     二、解决办法     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     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     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     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XX年,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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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浅谈我国行政法治的实现[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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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法治实现

人类历史证明了的真理。三是树立~观念。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必须把保护人民的权利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最讲公平、最重视保护人民的权利。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讲~,高举~的旗帜。四树立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的观念。程序违法同样构成违法。     (二)加强立法,注重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     实现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必须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要对那些过时的、相互间存在相冲突、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清理。同时要特别抓紧制定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经济秩序、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和救济、规范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在建立商品市场、原材料市场、金融、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方面执法依据不足的状况;改变实施细则滞后、法规不配套现象,尽可能使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步出台,并加强立法解释工作,使法律规范更加适应实际,操作性更强,以解决有法难依问题。在行政程序方面,规范行政为达到行政目的而必有经历步骤、采用方式、以及实现这些步骤和方式的时间和顺序,制定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从而完善行政法律体系,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注重立法质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立法质量的倾向。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其质量。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的许多法律文件修改过于频繁,并且有些在实践中难以施行,问题的要害在于立法者对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缺乏科学而精细的调查研究,或者着力于通过立法解决本部门的编制、级别、经费及其他种种具体问题。应当看到,一个法律文件制定得成功与否以至于最终能否被有效地施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法是否正确而深刻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及它所要调整的那部分社会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立法必须提高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使法律充分体现~,与社会生活相一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防止立法中渗入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全面、公正和完整。同时,避免各种规范性文件在调整社会事务时发生重复、冲突或疏漏,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三)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     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要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力求做到实际、简明、准确、可操作性强。具体推行时,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树立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主要是指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不可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行政职权。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行政机关就不得为之,法律禁止的当然更不得为之,否则就是超越职权。在内部,超越职权就是行政机关横向超越了某行政机关的职权或纵向超越了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在外部,超越职权就会侵犯公民的合法利益。职权法定,越权无效,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原则之一。 二是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切实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岗位不清,职责不明,权力行使层级之间相互扯皮、揽功诿过的现象,有效地规范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秩序,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架构执法评考体系,突出执法效能评估,完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职权的行使与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紧密挂钩,实现行政权的规范运作。     (四)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强和完善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尽快制定《人大监督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干部时,应该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在听取他们的述职报告时,应把他们领导的地区或部门的执法状况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所在政府和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检查、视察、评议执法工作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做好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和完善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充分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依法审查、督促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完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法律制度。三是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报告工作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备案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作用,实行行政监察和财务审计。四是加强和完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制,公开执法内容,公开执法程序。总之,应当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以确保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终达到依法治国之目的 综上所述,我国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必须革除一切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旧观念;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律体系;就必须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就必须强化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惟其如此,才能为解决我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创造条件,才能不断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方略。 (作者单位:中共建邺区委党校)       马梦诗 行政法治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行政法治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了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及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历史轨迹,我国目前在行政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实现行政法治的途径。 一、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及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 关于行政法治的基本内涵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法治就是保障和维护行政权的有效实施,强调国家管理的作用,称为管理论;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法治就是要控制和限制行政权,称为控权论;还有一种观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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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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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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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 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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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的调查和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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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调查思考

最近,我们深入到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个南中北不同类型乡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撂荒和如何搞好土地流转、解决弃耕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乡镇共有 68 个行政村, 953 个村民组,总人口 122914 人,总耕地面积 111531 亩。外出务工人员 33452 人,流转土地面积 1714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15.4% ,撂荒面积 350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3.14% 。其中,走访的苏仙石乡苏仙石、汪岗乡汪岗、河凤桥乡赵棚、鄢岗镇汪寨 4 个行政村,总人口 8314 人,总耕地面积 7917 亩,外出务工人员 2892 人,举家外出人口 500 人,占外出务工总人口的 17.3% 。河凤桥乡赵棚村、苏仙石乡苏仙石村无撂荒面积,汪岗乡汪岗村撂荒面积 60 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6% ;鄢岗镇汪寨村撂荒面积 100 余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3% 。 二、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和形式 ㈠土地流转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4 乡镇 4 个行政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展流转工作。一是坚持自愿原则。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抓手,明确承包土地方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乡村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坚持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采取三种计价方式,即现金、实物计价或代交农业税等,流转后收益归新承包方所有。三是坚持乡村组织服务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原则。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乡村组织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中的服务工作,主动、公正、及时的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为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搞好服务。 ㈡土地流转的形式 ⒈代耕。主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承包经营的土地自主流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邻居代耕,由流转方和代耕方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族主事人为监证人,这种形式口头协议的居多。另一种代耕形式,流转期限较长,一般在 1 — 3 年,流转方和代耕方共同面议代耕期间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监督合同的实施,这种形式比较规范,很少引发矛盾和纠纷。再一种代耕形式是土地承包户外出一年以上较长时间未回,既没明确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请人代耕,土地撂荒。为解决撂荒问题,由村委会出面,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借鉴自主协商流转代耕的约定条件,明确代耕方的权利和义务,向本村村民发出代耕邀请,自愿应邀代耕者确定后,由村民小组与代耕方签订合同,村委会为鉴证单位。 ⒉重新发包。主要指在保持执行土地承包政策和稳定的前提下,对已农转非或到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定居,举家户口迁移且自愿主动交回土地,以及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和“死亡户”无法定继承人的土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土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重新发包。侧重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⒊转包或租赁。户主无力经营或者不愿经营,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赁给他人经营,土地的经营权和承担的义务随之转移,流转后承包人给原土地户主一定的承包费,限定一定的承包期,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协议。 ⒋自愿捡种。土地承包户全家外出或异地定居,原土地承包没有履行任何流转手续,既没转包,也没有口头协议找人代耕,被其他群众捡种,捡种户自愿承担土地承包户的义务,替交农业税、水费等。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㈠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土地流转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政策范围宽,在土地流转中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办法和细则,导致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不规范,很容易引发矛盾。在我们调研的 4 乡镇 4 村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多数无正式文书字据,大多都是口头“君子协定”,有的甚至连见证人都没有,流转随意性较大,引起纠纷时有发生,遗留问题较多。 ⒉由于土地流转无实施细则,出现了有人种田无人承担税费、水费等现象。承包合同明确农业税是按面积计税由承包户上缴,流转后,有些户主之间没明确的义务,农业税、水费等上缴出现扯皮现象,捡种户的义务更为含糊。因而增加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也给村委会经济加大了负担。 ⒊土地流转多数期限较短,新承包户有的存在着短期行为,只顾流转期间的种天收成,不维护原承包户责任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造成农田水利设施疲劳使用,常年失修。有的原本是能灌能排、旱涝保收的高产基本农田,变成了靠天收的低产田。 ⒋由于流转随意性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土地流转并没有转向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形成规模经营,机械耕作,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经济效益仍很低下。 ㈡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⒈市场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着“谷贱伤农”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种籽、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涨幅过高,导致粮食生产成本过高,国家的直接补贴等优惠政策被农资涨价所挤占,种粮收益甚微。 ⒉水利设施不配套因素。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两工至今年取消,乡村公共建设资金基本没有,加之去年的特大洪水灾害,水毁十分严重,一些水利设施无力修复,导致有些田块难以流转。 ⒊位置偏僻因素。部分“高膀田”、“脊背田”、“过水田”、“鸡叨畜害田”、“水打沙压田”等位置偏僻、自然条件较差田块,种植农作物收成较差而无人愿意接受流转承包,造成了土地撂荒。也有极少数“难缠户”外出务工,田地撂荒,无人敢接受流转耕种。 四、做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搞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利益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全面分析和认识土地流转工作的形势,在实践中认真剖析土地撂荒问题的关键所在,拿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今年中央发了 1 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让农民得实惠的政策措施,加上粮价回升,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土地撂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现出不少农户竞争转包撂荒土地的良好现象,这是主流。第二,要正确看待撂荒现象。在推进劳务经

济发展和加快农村非农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少量土地撂荒现象,是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大量农村剩余劳力向城镇集聚,有力的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这正是发展的方向。第三,要发挥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充分发挥和依靠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在我们实地调查的 4 个行政村中,苏仙石和赵棚 2 个村通过深入细致工作和有序流转,无撂荒现象。事实说明,只要基层领导重视执行政策,联系实际,做深入细致工作,撂荒问题是一定能够解决好的。河凤桥乡赵棚村是产粮大村,年产粮食在 100 万公斤以上, 年出售商品粮 23 万公斤。这个村外出务工 850 人,占全村总人口的 42% 。为了解决撂荒问题,村组干部带头接受种植流转土地,支书刘元州带头承接流转土地 22 亩,陈湾组组长李家扩承接流转土地 40 亩。目前该村承种流转土地 20 亩以上的大户有 5 户, 10 亩以上的 20 余户, 10 亩以下的 90 余户,正朝着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在播种、收割季节,农业机械化也派上了用场。 为了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切实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开展,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效益,综合我们调查情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⒈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随着农村劳力外出的不断增加,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正确、及时、具体地处理好流转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土地资源得到有序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的贡献率,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流转程序,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以利基层有序、合理、合规、依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国家、集体、个人对公共设施管护的联动投入机制。我县地处长江流域的过渡带,灾害性气候条件,对农业的增产增收有着直接的影响,从建国以来的历史资料看,旱涝灾害年年有,三年一大旱五年一洪灾,几乎已成规律。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效和取消“两工”的政策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国家虽然用了很大财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投向主要用在重点工程和急需建设的大工程上,中小工程和配套工程一家一户难以办到。因此,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建设公积金制度。县乡财政每年从年度预算中拿一定比例预算资金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村级农田水利基金来源:一是建议国家今后适当提高种粮直补标准,明确一定比例,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村级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建立专帐和群众民主理财小组、基金使用监督小组,加上一事一议,保证现有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和永续使用。 ⒊我县境内鲇鱼山和铁佛寺两座大中型水库,原来对灌区实行收取基本水费和实用计量两种水费。根据这次调研基层干群的反映,建议降低或取消基本水费,只收取计量水费,实行计量计价用水制,谁用水谁付费,减少土地流转中基本水费难以收缴的实际困难,减轻灌区不用水也要按田亩交基本水费的负担。 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建议政府的职能部门重点要对种籽、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降低种粮成本,确保种粮农民的实际利益和效益。 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和基层组织“三角债”的历史问题。据我们调查,鄢岗镇 22 个行政村,只有 3 个村不负债,有 19 个村群众欠村的要不上来,村里欠贷款无力偿还。我们实地考察了汪寨村,群众欠村的农业税、水费等达 70 万元,村里欠贷款加利息达 80 万元。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全县较为普遍。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压力大影响正常工作,有的村为付欠贷利息,村干部连经乡镇批准的工资都领不到或领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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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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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供销社应突出解决好问题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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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突出解决问题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国家一系列重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农村农业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供销社作为涉农经济部门,如何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再上台阶?这是每一个供销人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问题。当前,正值市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旨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并把千方百计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为此我就供销社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试图从不同层面与同仁们商榷。

一、关于创新问题。或者说寻求新的发展问题。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和独特品格,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依靠创新,人类摆脱了史前的愚昧时代,迈进了文明的门槛。依靠创新,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日益丰富。英国的工业革命,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信息技术的突破,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毛泽东同志把“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了新中国;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说,创新,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召唤。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只要勇于创新并善于创新,就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安徽省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4名,受到总社和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得到省委书记王金山的批示:“供销社工作很出色,有成绩。祝贺取得优异成绩,并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牛年更牛!”**市不少县社和基层社能够从一个负债社、亏损社、包袱社,变成一个盈利社、发展社、先进社。除了一些利好因素外,靠的就是创新。正如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在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指出:“供销社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关键的一条就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关于创新问题,马克思早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所引出的这条传世经典名言告诫我们,现实的出路是充满荆棘和艰辛的过程,既然真理并不在我们伸手可得的地方,那么只好用我们的双手双脚去实践。在历史的天空下,现实生活催生了我们的新思维,而实践让新思维在我们的工作创新中得以检验。时下正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创新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消费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既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为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更是我们供销社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更新服务内容,调整经营方式,千方百计把广大农民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在新一轮农村市场启动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网络问题。或者说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线长的作用问题。网络,是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所在。无论是服务“三农”,还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或是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既是供销社的抓手,也是供销社的希望。近年来,全国供销总社启动的“新网工程”,为供销社发展网络建设指明了方向,争取了政策。**市供销社按照总社、省社的部署与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进一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全力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双向流动、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五大网络。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网点总数6281个,其中农资网点1240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297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129个、烟花爆竹连锁门点3349个、再生资源网点176个。这些网点已成为“新网工程”建设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全市供销社网络建设,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龙头不多、网络不全、技术含量低、与国家产业支持衔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上加以发展。一要牢固树立项目兴社意识。就是要立足县情、社情,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取向,研究制定新一轮“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争取把“新网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之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重点筹建农资配送、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利用、烟花爆竹仓储等五大项目,努力取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切实把项目做大、做强、做好,真正起到富民强社作用。二要优化资源配置。“新网工程”建设,实质就是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以构建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用活用足各种政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产生“马太效应”,好上生好。三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并购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整合资源,勇于敞开胸怀,借势借力发展,努力构建和扩充网络布局。总之,供销社要整合资源建网络,优化提升活网络,城乡对接壮网络,抢占先机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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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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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三是违法干预选举的现象依然存在,贿选现象增多。贿选现象已在很多地方出现,部分地方已呈蔓延之势。贿选的手段多样化,有给钱的,也有给物的,还有既给钱又给物的。有候选人直接参与贿选活动的,也有候选人指使他人所为的。XX年换届选举时,福州市有一个村,候选人扛着80万元人民币,用透明塑料袋裹着满村游走,给人一种暗示:候选人若当选,村民将有好处。因贿选引起的选举争议和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对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困难。由于对村委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查处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比较则,涉及选举中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村民资格、候选人条件、贿赂选举、另行选举、重新选举、选票认定、罢免、违法行为处罚等,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不明确或处理措施难执行,处理难度大,群众只好逐级、越级上访。一些人钻了法律空子,致使干扰破坏选举现象时有发生,纠错效果不明显。

(二)村委会届期三年太短,基层选举过于频繁

近年来,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村委会届期三年太短。太短的任期一是造成村干部队伍不稳定,二是增加了行政成本,影响了农村的发展。有一种说法叫一年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第一年要接受任前必要的培训,还要忙着定计划,确定发展思路,第二年才忙工作,第三年快要换届了,至少半年要考虑是否参加下一届选举,如何连选连任等等。此外,基层选举活动过于频繁,用群众的话说,十年九选,今年是村委会换届选举,明年是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后年是县区人大代表选举。每次选举,都要让村委会干部忙碌一两个月,开支一笔钱,少则几千,多则数万不等。有的村干部反映说:他们村里几乎每年都要搞一次选举,而每一次选举都得花上2至3万元。毋庸置疑,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村经济较薄弱,频繁的选举活动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负担。而且,选举活动多了,牵扯着村干部的精力,也影响发展经济。再者,次数多了,也影响村民参与积极性。

(三)村“两委”关系不尽和谐,选举联动有待推进

在一些地方,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不很融洽。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认为自己是全村群众选举的,而村党支部书记只是由占村民总数一小部分的党员“两推一选”的,于是盲目自大,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有的村党支部认为,基层党组织是领导核心就是要领导一切,于是就大包大揽,妨碍了村委会班子正常行使应有的权力。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尚有8%左右的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处理不好、村“两委”选举联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

(四)村务公开仍需规范,监督整改措施乏力

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对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握不准,存在安于现状、盲目乐观、松劲懈怠的现象。有的村干部存在怕麻烦不想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心理,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有些群众认为村务公开只是上级和村干部的事,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不闻不问,不参与监督和公开。二是工作不规范。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内容、时间、地点、程序的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省里要求公开11项内容(村干部补贴、集体财务收支、计生指标、企业承包、工程投标、宅基地分配、被征土地面积及补偿款项、义务工摊派、救灾救济物资和生产资料发放、扶贫资金使用等),有的才实行四方面、六方面的公开,一些比较敏感和群众关心的内容不公开或公开不彻底。有的公开项目不细化,只笼统公开大的支出项目,而不公布具体的支出情况,群众看了还是不明白。特别是在村财的收、管、用等环节上,普遍存在失范乃至混乱现象,乱发补贴、乱开支等违纪违法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监督整改不力。有些地方监督措施乏力,监督滞后,暴露出来的问题查处不及时,整改措施未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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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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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会计集中核算问题调研报告

会计集中核算是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甘孜州自XX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单位开支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二、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对所纳入的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会导致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了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核算中心而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一)责任主体不清。

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有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但没有直接代理单位会计业务的义务。现财政部门不仅在直接代理财会业务,而且还撤消了单位会计机构和岗位,故认为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明显缺乏法律基础。另外,每个单位都撤消了会计和出纳岗位,仅单设一个报账员岗位,表面上腾出了一至数个岗,好象为县上节约了一部份人员经费开支、为县上腾出了编制,实际上不尽然。按照省、州有关精神,中心的人员调动采取的是编随人走,但现实中人到了中心,编却仍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又来人补了空,而调入中心的人编制又该从何而来,凡正大家都在吃财政饭,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执行以后,由于“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国家秘密泄露、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单位与“中心”,是谁负责、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归究及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二)会计监督弱化。

财政部在贯彻《会计法》中,就如何加强会计监督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一方面是“中心”对单位监督的不可能。首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设立单位报账员,无异于是把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的“知情人”(单位会计)撇在一边;二是虽然明确了单位报账员的责任,但由于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形成一致,来“蒙骗”中心;三是“中心”的一个窗口会计要负责数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对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实中,单位报账,做账的是中心会计,不可能清楚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只能从表面上看到报账单据的规范与否、金额计算正确与否、报销定额及标准准确与否、报销依据齐全及合格与否,不可能每笔业务都去了解、调查。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中心”监督的不现实。会计核算中心不仅要监督他人,同时也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而“中心”与财政部门同是一家,如何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这无形中造成了财政监督的“保护地带”。由此可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从本质上讲很难实现其宗旨。

(三)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

(1)收入不确定。由于各地区都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原来各单位的会计对依法组织的收入与财政拨付的可用资金,可谓“了如指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的报账员由于不进行账务处理,根本不清楚单位收入的具体情况,报账员还得在单位领导、财政国库与“中心”之间奔波了解情况。单位撤消了会计岗位,留任的报账员的财务业务水平相对以前降低,中心处理账务的正确性与否不太明了,难免导致单位报有怀疑态度;

(2)支出不真实。由于中心在单据上的规范性要求,中心会计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单据不合法、不规范,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可能会迫使某些单位想方设法弄来规范票据代替白条或顶替不合理的开支。

(3)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资产新增的不能及时入账、处置或报废的不能及时下账,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查账对象不清。

按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档案在次年将完整退还给报账单位。退还前,发生对单位账务清查时,审计等有关部门必然扎驻中心,中心会计必然要培同审查,日常其他单位报账业务的正常进行必将受到影响,并对该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完整性负完全责任;退还后,一旦发生查账,单位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低或人为推卸等因素,又需中心会计到场协助,势必影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标准及定额不详。

中心在接受报账业务时,如果认为资金是单位的,只要其账上有钱,只要不过份,只要表面上合法、规范就行了,那么将失去建立中心、对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管的意义;但控制过严,对所有报销的费用标准、定额进行严审,又将触犯到单位“三权不变”的利益,导致部门及单位对中心工作的不解和严历指责。说到审核标准及有关报销定额,又从何来,谁来拟定?如: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通讯费报销标准、各不同性质的单位及部门的招待费报销标准、不同情况的学习及出差的报销标准等,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六)报账签章责任不清。

单位报账时,单位预留印鉴必须齐全,这是规定,也是报账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但中心除了窗口会计、复核、出纳按流程审核签章外,是否还需具备其他人员的签章或签出意见,这在全州18个县各理解不同、执行也不一。在中心报账,中心会计担当了做账的角色,其对单位所报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本无从知晓,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经济事件,那么在这个岗位上将会承担多大责任?中心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又会承担什么责任?这谁都会为此而担忧。

(七)认识上的错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为此,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都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及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八)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解决国库、会计核算中心以及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二)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且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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