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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的调研报告(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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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格式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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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格式范文

城市拆迁中商户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在其他城市的拆迁中也普遍存在,对策建议的提出不仅仅针对*市,同样针对其他城市。为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拆迁中应寻求规划拆迁商户经营的出路问题,不能一拆了之。

(一)强化商户城市拆迁改造的观念意识。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商户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个城市的未来与他们息息相关。同时,从改造和维护多数群众利益出发,科学合理规划改造后的城市,使居民对城市拆迁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高度。另外从国内外城市和行业发展的规律来看,城市容貌整治过程中商业铺面的整治将极大地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而城市品位的提升最终也将使商户受益。

(二)规范租赁市场。拆迁导致房屋铺面的租赁价格不断上涨,很多房屋铺面的租赁商肆意哄抬租赁价格,使商户利益受损,扰乱了铺面的租赁市场。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政府应该应尽快出面干预,制定房屋出租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有效地杜绝或减少因房屋出租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三)制定并落实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经认定人认定为停产停业,并可转移经营的经营者,应给予适当的转移费用补助。转移经营的的转移费用主要包括:临时安置过渡期租金及搬迁费用补助。同时为了避免因补偿范围扩大化而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鉴于城市拆迁改造目的是为了城市建设,故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的是适当补偿。因此在此次拆迁中政府应结合以往拆迁工作中同类问题的处理方式,从社会安定及和谐发展的需要出发,给予拆迁商户合理的适当补偿,这也将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建设原则。

(四)优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实施“进社区”工程,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各种住宅小区的闲置房屋,为拆迁商户提供租赁房屋,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居民消费。要积极发展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生活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采取政策扶持、改造建设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商户参与社区商业建设。要重点改造、建设社区生鲜食品店、菜市场、餐饮店、便利店、美发店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使拆迁商户在社区内规范地为居民提供门类齐全、方便实惠的消费和服务环境。同时也可以引导并推进家庭服务社会化进程,努力形成布局完善、功能齐备、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

一体的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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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2024上网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6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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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2018上网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和信息高速公路等要素构成的互联网,将人们带入了全新的网络时代,网络的触角已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毫无疑问,网络作为信息的载体,它给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巨大的飞跃。 人们惊奇的发现它无所不能,“网络”已成为当今人们了解世界、走向世界的一扇快捷的窗户。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精神的中学生一族,首先把电脑引进他们的理想世界,他们痴迷于这虚拟世界,不少学生在“玩”的过程中无条件的接受网络提供的信息,接受他们的教育,一“网”情深。然而“网络”在展现一个五彩缤纷世界的同时,也打开了一扇无限巨大的“垃圾场”的大门,对身心尚未成熟的中学生来说可谓“一半是馅饼,一半是陷阱”。近日,笔者对本校在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做了一项调查。

一、学生上网基本情况自我剖析。

调查对象是在校的初三全体学生。通过发放问卷和个别交谈形式进行,这次共下发问卷135份,返回100份。调查发现经常上网的30%,其中男学生占28.5%,女学生占1.5%;偶尔上网的占51%,从未上过网的只占19%,其中女学生居多。上网费用的主要来源有72%的学生是节省的零用钱。53%的人在网吧上网。家长对学生上网的态度不支持的占35%,有条件支持的占21%,完全支持的占44%。上网的目的有31%的学生是为了聊天,52%的学生是为了玩游戏。而认为上网对自己学习有帮助的只占28%,无帮助的占30%。谈到对网络内容的看法,认为内容丰富、健康的占25%,认为既有健康,也有不健康内容的占37%。所列举熟悉网站的名称几乎都是游戏和歌曲网站。其中qq是他们最熟悉的聊天网站,他们不但聊天,还拥有自己的qq群。

二、中学生上网的利弊分析

案例(一):现担任我校学生会主席的初三(4)班潘静静同学他在谈话中敞开心扉的对我们说了这样的话:我经常上网,但我却没有因上网而影响学习、工作、生活。因为上网,我们能够查找到各种我们所要的资料。学习上碰到了难题,也可以通过在网上查找资料解决。还可以上网浏览各种课外知识,开拓我们的视野,增大我们的知识储备。

因为上网,我们还可以与网友切磋,探讨学习中的问题。在与网友的讨论中,了解自己的不足,不断地完善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

因为上网,我们还能够接受远程教育,弥补课堂知识的不足和缺陷。远程教育,能够使我们中学生有针对性地选择我们中学生自己喜欢的科目,高高兴兴地自修。例如,我喜欢画画,我可以到中国书画网站,求拜名师,观赏名作,一饱眼福。

因为上网,我们还能够了解国内国际新闻,知晓国内国际大事。真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因为上网,我们还能便利地购物。上网购物,足不出户,坐在计算机前即可挑选到自己喜欢的衣服款式及其他物品。

从案例(一)中我们不难看出网络对中学生来说还是有诸多好处的,其主要表现在:首先从学校德育教育的角度讲:(1)网络缩短了时空距离,拓展了德育内容。计算机信息网络不仅为德育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而且提供了无限的时间和空间,如和传统的德育相比较,(传统的德育主要是利用“两课”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有限的德育形式。而网络则将世界所有的图书馆的图书搬到每一位学生的面前,供他们分析、整合、吸收、创新。(2)网络的开放性真正拓展了学校德育的途径,学生通过网络可以聊天谈心,直接宣泄,释放内心的不平衡,可以从封闭、封锁中走出来。(3)网络的趣味性即集文字、图形、图像、三维动画及影视为一身的多媒体技术给我们的网上课堂带来无穷的乐趣,故而,网络德育也使学生变得轻松起来,这里再也看不到老师严厉的面孔,听不到老师唾沫横飞的说教,学生可以通过德育软件(cia)来感受德育内容,甚至可以通过游戏来体验,使学习更愉快、更自主。其次对于学生个体来说,丰富多彩“网络世界”的出现,使学生的生活空间,从原先相对狭小的物理空间进入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虚拟空间,扩大了学生的人际交往层面;同时大量网络信息也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开拓了他们的眼界,大大丰富了他们的课余生活,锻炼了社会交际能力,促进了学生甄别现实与虚拟空间真伪的能力;增强了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成绩,加快了打字速度,经常玩游戏的同学反应速度快,思维敏捷。

案例(二):林小维是我校初三(3)班的一名学生,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他可以在5分钟内记住20多个图例(这是我在教他科学课时亲眼所见,那节课他没有带书,用我的书看了5分钟),可就是这么一个聪明的孩子现在可以说是完全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了玩游戏他想尽一切办法,逃过课,欺骗过家长、老师、偷配过教室电脑的钥匙,甚至冒着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的风险彻夜不归。为此,家长、老师都做过不少工作,和风细雨的教育不少,暴风骤雨的批评也有,家长甚至对他拳脚相加,没用!现在已面临中考,可他没办法让自己进入角色。从案例(二)中我们也不难看出由于中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中学生上网存在很多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从影响思想道德观念方面来看,中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还没有成熟,大量的不良网络信息势必会影响其健康成长,使他们认同西方民主和西方文化,并对自己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产生动摇。

2、从影响学业方面来讲。中学生上网大多是为了打游戏聊天和点歌等,这些娱乐方式对中学生很有吸引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常常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严重影响学业。有的上网时间过长(甚至通宵达旦),不能很好地休息,上课无精打采,精神恍惚;有的即使上课时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低下;有的为了上网甚至旷课、逃学……诸如此类的现象日益增多,浪费了大好的时光,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影响了学生的美好前途。

3、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一方面迷恋网络世界使他们挤占了体育锻炼时间,不利于青少年健康的成长。同时有些网吧环境较差,大量的吸烟导致烟雾缭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有的学生上网时间太长,容易导致眼睛疲劳和神经衰落,造成视力下降,情绪不振等疾病,影响了身体发育。还有的学生为了上网常常节省午饭费,长此以往,还会导致内分泌失调,引发一系列身体疾病。

4、从影响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方面来看。“网络上瘾”严重影响了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一方面大多数中学生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缺乏与他人沟通的机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聊天,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这将给中学生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带来无法预计的损失。

5、诱发中学生犯罪。一方面网络是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生存和传播的土壤,据对学生的谈话调查,在上网的学生中有近八成的学生访问过色情网站,这也是校园犯罪的主要源头。另一方面上网费用入不敷出时产生邪念欺骗家长钱财或者抢劫弱小学生钱物。这种现象现在时有发生,笔者以前的一个学生打着学校的旗号从家长手里骗取了好多钱。网上不健康的内容,也会导致中学生的行为道德不规范。

三、建议和意见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吧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家庭上网的也越来越普及,在家上网已成为一种时尚,因此中学生上网的人数也呈不断增多的趋势。这是他们的权利,学校和社会不可能也不应该禁止。但是网络的两面性也使家长惶恐不安,中学生正处于成长阶段,他们上网弊端远远大于利,特别是上“不健康上网”给中学生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家庭教育,帮助、辅导家长掌握网络基础知识,要求家长对学生的上网行为给予关心、引导和教育,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要加快教育网络建设。作为学校,如果只是强行禁止学生上网,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应该变“堵”为“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典型事例,加强法制教育、网德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学生彻底认清“不健康上网”的危害,注重引导学生“健康上网”。作为社会,通过各种媒体普及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开设中学生心理咨询热线。作为家长,不要只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心理成长,不要对孩子放任自流或者强加干涉,配合好学校、社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2、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网吧审批的手续 ,继续加大对网吧的检查力度和管理力度,尤其是对网站内容、上网时间和身份证等方面要细心检查、严格管理,阻止不健康的进口游戏泛滥,杜绝“不健康上网”情况的发生,保护中学生的身心健康。不能对非法网吧只是罚款了事,更不能就知道伸手向网吧收钱而疏于管理,使网吧经营出现秩序混乱的情况,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加强网络管理,加大法制力度。首先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面对网络上良莠参杂的信息流有必要建立相关的监控机制,控制不良信息源头,为中学生输送科学、正确、健康的信息软件。其次对于境内境外一些非法网站也要加强监控力度,对境内非法网站坚决取缔,对于境外网站进行严格过滤;制定专门法律,继续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中学生“健康上网”。

【2】

不到两个月的实习阶段我在...初中实习,装备了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教学现场评估系统、校园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系统,使校园教学设施网络化,实现了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对中学生上网情况调查如下

(一)中学生及其家长对网络的态度和相关行为的情况

1.中学生上网率极高,上网时间长,多数家长却从未上过网,大部分教师上网经验不够丰富

互联网以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广大中学生。调查显示,93.5%的中学生表示对网络感兴趣,并有11.4%的中学生认为“很长时间不上网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周末和节假日是中学生们上网的高峰时段。 与孩子们相比,家长和教师们则大为逊色。45.2%的家长表示不了解网络为何物,没上过网的高达69.2%,只有7.7%的家长经常上网。大部分教师的上网时间少、上网经验明显不足。

2.多数中学生对在校上网的条件不满意,家长、教师呼吁改善条件

对于课余时间里在校上网条件表示满意的中学生只有19.4%,不满意率达59.2%。24.9%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学会了上网技巧,而38.3%的中学生则认为学校并没有把必要的网络技巧教给他们。同时,不少教师对于学校的网络资源现状,特别是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表示不满。据教师们反映,校园网络设施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主要用于展示课件与开公开课,而未能充分运用于平时备课和课堂教学,更不能充分满足学生们在校上网的需求。

3.多数家长既赞成子女上网,又担心子女上网影响学业

对于子女上网,27%的家长持赞成的态度,反对的只有15.9%,大部分家长则顺其自然,但近半数的家长表示希望子女将来能从事网络工作。高达九成的家长认为,网络最大的好处是“能使子女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并掌握好电脑技巧”;同时,29.5%的家长还觉得网络能促进子女的学习兴趣,11%的家长认为“网络没有任何好处和作用”。58.5%的家长表示,最不能接受的事是孩子上网会浪费时间,耽误学业。显然多数家长内心十分矛盾:既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享受网络的好处,更怕因迷恋网络而荒废学业。此外,令家长们深感焦虑的事还有:浏览淫秽、反动、暴力信息,产生网恋,痴迷网络游戏等等。

(二)网络环境对中学生的影响

1.网络环境对中学生的积极影响

(1)中学生使用互联网有助于形成全球意识,强化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感。透过网络的窗口,他们关注“家事、国事、天下事”,使视野空前开阔起来。全球意识的增强,适应了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对于中学生们今后走入日趋一体化的世界,显然是大有好处的。

(2)互联网为中学生学习提供了有利条件,拓宽了他们的视野。网络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学生们进行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的需要。

(3)中学生使用网络有助于扩大交往的范围,促进青春期心理的健康发展。网络上,电子邮件、oicq、聊天室、bbs等把天涯海角、素不相识的人拉到“零距离”,在相互咨询、交谈、讨论、倾诉、请教的过程中,极大地满足了中学生们旺盛的表达欲、表现欲和社交欲。这对于舒解压力,保持青春期的心理健康有一定的好处。

(4)中学生常上网,激发了对英语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热情。

2.网络对中学生的负面影响

(1)网上信息垃圾使中学生深受其害。

(2)中学生迷恋网络对学业产生冲击。

(3)网上聊天引发网恋,调查显示,6.7%的中学生坦言自己有过“网恋”行为(实际比例会更多)。网恋中存在许多情感陷阱,中学生往往是受害者。

(4)网络不良文化弱化了中学生的道德意识。

(5)网吧管理问题依然严重,给中学生造成诸多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网络环境对中学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许多机遇。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对于信息网络化问题,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这是我们进行网络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我们建议:

1.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学校网络德育工作的开展

第一,通过宣传和学习,使全体德育工作者转换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抛弃“网络有害论”,消除“网络恐慌症”,充分认识到网络德育的重要性和网络在中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重新定位学校德育的目标,把青少年儿童的道德成熟度作为网络德育的首要目标,着力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判断力和自制力。

第三,重新设计学校德育的内容,在原有德育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价值观教育,增强识别评价和选择道德信息的能力;注重道德意志力的训练,使学生的道德认识与行为实践统一起来;开设网络德育课程,强化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和网络责任感。

第四,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拓展德育的时间和空间。

2.培养网络德育队伍,增强网络德育力量

其一,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和考核,使各级教育管理者、德育工作者以及全体教师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并熟悉网络德育的运作方式和手段,学会常见的德育课件开发工具(如authware、director、flash等)。在讲求实效的前提下,改进和充实“沙河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考核”的方式与内容,如增加教师利用网络开展道德工作的考核内容。

其二,选拔并培训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网上沟通技巧好,具有丰富的网络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网络德育工作者,由他们提供在线指导,帮助上网中学生解决各种心理、思想、学习等问题;同时,注意在网上收集整理有代表性的德育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以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3.加强对中学生进行网络道德和网络行为规范教育,自觉筑起心灵的“长城”

一是加强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思想品质教育,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筑起心灵的“长城”,抵制网上各种不良思潮和有害信息的侵蚀。

二是加强中学生网络行为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定“沙河市中学生网络行为规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是各校可以组织中学生统一浏览思想品德教育的主题主页,向他们推荐国内外诸多优秀网站,把中学生们的上网热情转化为自觉学习先进文化、陶冶高尚情操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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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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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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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党工团,全文共 2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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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创新

团的工作岗位学什么、锻炼什么、收获什么的二重性问题。第一重性是团干部要学习团的知识和工作方法,锻炼提高开展青年工作的能力,在团的事业中取得成就。这方面团组织一直很重视,有一套经验和办法。第二重性是为了将团干部推上更重要的岗位,实现他们的人生追求,团组织要在学习、实践上为他们提供怎样的机会和帮助,为他们铺垫走向成功的基石。这方面团组织还做得不够。解决了第一重性,主要满足了团组织的需求;只有解决第二重性,才能满足团干部自身的需求,才能进一步调动团干部的积极性,开发他们的创造潜能。第三,评价激励机制不是很得力。一直以来,对团干部业绩评价多是定性评价,而且比较粗糙,不便于科学、准确的把握团干部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切实帮助他们改进和提高。激励机制也比较单一,以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为主,效果非常有限。对于工作较差的团干部缺乏有效手段,多以批评教育和帮扶为主,至于接受与否,还在于团干部本人。 团员青年队伍的建设基本还是延用传统机制,以宣传教育为主,并通过一些学习、培训活动,告诉团员青年什么是对的,应该这样做,什么是不正确的,应该克服纠正,再就是运用典型事例影响和感染团员青年。简单点说,就是试图以一种教育方式,几乎相同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和带动整个团员青年队伍。事实上,现在的团员青年对多数道理都懂,只是他们想法各异,各自持有不同观点,不是一个道理就能让所有的团员青年认同。况且仅仅讲道理是不足以令他们信服的。对于典型的示范和借鉴作用,有的青年认为“他是他,我是我,两者在很多方面都不尽相同,没有必要什么都向他学,我把我认为该做的事做好,难道就不优秀?”思想活跃和个体差异给团员青年队伍建设机制带来新的问题。 3.团工作缺乏新载体和新手段。 人们常说,团组织能勇开风气之先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团组织总是不断寻求新的工作领域和空间,进行大胆探索、实践,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团组织的很多品牌工作由于开了好头,结了好果,越来越多的被党政和其它组织所采用。党政和其它组织的执行力都比团组织要强,其运作效果自然比团组织要好,团组织在开发之初的优势效果已没有。团组织要么从这个领域退出,重新开发新的领域,要么在该领域继续开拓延伸。这种机制推动着团组织不断寻求新载体和新手段,对团的自身发展和永葆生机活力是非常有益的。但是大家却发现,寻找合适的工作领域和空间变得越来越难。再从另一个侧面来讲,工厂在体制、机制建设上逐步突破和完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发展中的问题能以更快的速度,更有效的办法得到解决。团的工作是拾遗补缺,理想化一点来思考:工厂各类问题都能解决好,无遗可拾,也无缺可补了,团组织再做什么?当前团员青年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多数是由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客观现实所造成的。这类问题在过去遇到的比较少,团组织自身还没有多少比较成熟或值得借鉴的办法。 通过对上述三方面问题的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吸引力、凝聚力问题和运行机制问题是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亟待创新和突破的关键问题,要加强研究,首先解决。 读者到此可能会认为,上述分析研究是不是把问题放大了,有些言过其实了?笔者秉承这样一个观点,在研究分析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妨放大一些看,这样可以更容易发现问题本质和关键所在,放大一些谈问题更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和重视。 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关键问题的解决 前面说到,吸引力、凝聚力和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亟待创新和突破的关键问题。接下来就谈谈笔者对解决这二个关键问题的一点粗浅想法。 1.以青年需求为工作重心,有效服务青年,凝聚人心,焕发工厂共青团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一,树立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需求协调发展的新理念。长期以来,团组织始终把带领团员青年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作为主要,甚至是全部工作来抓,工作重心和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上面。现在团员青年不好带,有些方面甚至带不动,必然影响团组织为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效果。在外部环境和团员青年都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团组织应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既要注重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作用的发挥,也要重视青年的变化,切实服务青年需求,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其实工厂需求与团员青年需求在价值取向上是比较统一的,树立服务青年需求与服务工厂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协调发展新理念有其现实基础。用这一新理念指导团工作,要注意上下一致性,厂团委、二级团组织、基层团支部要在认识和行动上保持一致性,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避免又回到传统做法上去。用这一新理念指导团工作,还要注意纠偏。由于各级团组织所处高度、所站角度和理解能力、把握能力的不同,有的团组织可能会一味强调青年满足需求,而忽视了服务工厂发展的职责,容易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非协调发展,造成团组织与同级党政组织关系紧张。 第二,建立青年需求变化的调查研究机制。认识到服务青年需求的重要性,团组织就要花大气力调查青年需求情况,掌握青年需求变化规律,研究青年需求变化趋势。这些工作需要科学、有效的调查研究机制作保障。调查机制要注意调查方法和青年需求变化周期。现在的团员青年有些话不愿说,但并不代表他们不想说,或是没话可说。团员青年有很多想法和见解,只是觉得当着领导或组织的面说出来不好意思,或者怕有损自己在领导或组织心目中的印象。团组织要掌握青年心理上的特点,可以借助他们常用的,如网上调查、手机短信调查等方式,让青年随时随地都可以敞开心扉发表意见,即解决了面对面尴尬的问题,又可以降低调查成本,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掌握青年需求变化周期,是防止调查工作过多过滥。假设在某一个时期,青年需求变化的周期是2年,团组织可在每隔2年前后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需求调查,而不必规定一个季度一次,或是半年、一年一次。如果过于频繁,可能有很多是做无用功,而且容易让团员青年产生厌烦情绪,不利于今后调查工作的开展。研究机制要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团干部在进行研究分析的时候,多数是根据调查结果,结合自己工作实践中掌握的信息,根据自己的观点想法进行分析,其研究结果往往带有很浓的个人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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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乡残疾人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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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残疾人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残联于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全市由各县(市)、区残联组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贫困残疾人逐户、逐人进行调研摸底登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

1、残疾人数量11.3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4.01%

2、农村人均纯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城镇以市民政局确定低保线以下为城镇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3、低保标准人均农村25元/月、城镇人均65元/月。

4、贫困残疾人3.6万人,可扶持残疾人2.16万人。

5、贫困残疾人城乡未享受低保人数17624人。

6、贫困残疾人危房、险房和无房户5202户。

7、肢残贫困残疾人需要解决代步车的2670人,家中没有彩电的18970户。

8、贫困残疾人患病拖着看不起病比较普遍。

9、贫困残疾人子女上学费用主要靠政府减免和社会救助助学,衣服、用具、家电多数靠亲朋好友换代废弃不用的,大部分家庭的贫困残疾人都在初中以下学历。

10、近年贫困残疾人家庭绝对数在增加。

从近年低保中残疾人在年报表中的数量比例变化可看出,如xx县x年残疾人占低保总数的30%,x年末这个比例上升到40%多,3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经过多年的扶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后又返贫的比例也较大,相对贫困数在扩大,有60%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扶贫手段无法脱离困境,但享受低保又受指标限制。

二、贫困原因

1、孤寡和一户多残占低保户的约1/3;

2、因残疾而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也困难,无能力照顾高龄化的残疾老人;

3、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特别是残疾而且还有疾病占比例也较大;

4、企业转型下岗失业、及取缔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营运,车主未有合适就业机会,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标准偏低等。

三、已采取措施和办法

1、已初步建立了城乡实施最低保障制度,在城镇几次提高低保标准,对重度残疾人提高10%标准享受,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城里职工实行医疗保险,农村一些地区开展了初级养老保险;xx县、xx县农村试行了合作医疗保险,贫困残疾人受益较大。

3、全市实施了5年的残疾人"十项爱心工程",以及开展的"光明行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人建房",在省里争取了百万元的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市里在棚户区改造,取暖费补贴都对残疾人给予了关怀和照顾。

4、开展了按比例残疾人就业;

5、省市县各级政府拨专款为特困残疾人口建房;

6、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扶贫帮困"一帮一"活动。

7、采取了定期救助和临时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趋于完善。

8、市里x年xx月份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对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救助操作性强。

四、下一步解决残疾人贫困问题的想法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扶贫救助在农村是核心,要加大资金力度开展农村养老保险。

2、省、市将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提高一定比例。市财政每年划出一定资金为残疾人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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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康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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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大开放大开发战略,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举全市之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已逐步形成全民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招商引资在弥补经济建设资金不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劳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市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机遇,进一步为招商引资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全面推进招商引资规模扩张和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关注的焦点。

一、安康市招商引资的现状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为市域经济注入了新活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本世纪以后特别是XX年《中共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招商引资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招商引资由过去的缓慢发展逐渐进入规模快速扩张、质量大幅提高的新阶段,招商引资已逐步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1、规模逐年扩大,质量逐年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发图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千方百计引进项目,吸引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搭建了发展平台。今年,我市在第十三届西洽会上签约项目共89个,总投资127.78亿元,引进资金127.57亿元。其中,合同项目81个,比上届增加14个;总投资98.9亿元,比上届增加52.9亿元,增长132.3%;签订协议项目8个,总投资28,88亿元;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个,总投资5,4亿元,增长83.3%;签订省际横向项目55个,比上届增加20个,总投资63.03亿元,比上届增加39.03亿元,增长162.6%。本届西洽会签约项目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签约合同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二是签约项目质量明显好于往届,合同项目占到91.1%,签约项目单位投资额大,平均1.43亿元。三是大项目多,过亿元项目31个,过5亿元项目5个,过10亿元项目3个。四是工业项目多,占签约项目总投资的60%。

2、资产存量盘活,经济有了活力。国有企业改制留下了一大批的国有闲置资产。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或拍卖、或租赁、或股改,成功引进了多家家企业,盘活了国有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

3、环境逐步宽松,方式不断创新,程序趋于规范。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政策逐步趋于完善,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的指导意见》、《安康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事项办理程序和安康市外来投资全程代理办结办法的通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定向、定位、定点、定人招商,小分队招商,全民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完善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和积极性,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市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县区、市直单位位重要考核指标,全市已形成了“领导带动、部门互动、项目推动、政策驱动、全民联动”的新格局,全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都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此外,市委、市政府还重视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交通设施及城镇形象等硬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二、招商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上通过艰辛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招商引资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环境亟待优化。从硬环境看:我市区位优势不明显,交通欠发达,招商资源有限,信息不够畅通,吸引力不强,城市的形象特点不突出,策划、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不高。从软环境看:环境和服务需进一步优化,个别职能部门权利意识强烈,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作怪,大局观念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程序复杂且缺少透明度。市场准入政策、公平竞争原则等法制环境,被个别公职人员依据个人、小团体的利益随意调整更改,或有法不依,或执法不公,服务承诺不到位。由于体制性等多种原因,条管单位的配合协作不够,优惠政策难以兑现落实,个别条管单位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的行为。

2、整体质量不高。一是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项目少。招商引资项目门槛低,投资结构不合理,粗加工、初级产品、劳动密集型项目较多,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少;二是大企业、大项目少,产业带动效应不强。招商引资项目中五亿元以上项目比重低,上十亿的项目非常少,并且以基础产业为主,产业带动效应的大型制造企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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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院量刑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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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量刑改革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旁听了刑事庭审,查阅了有关案卷资料,并召开了由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职能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代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0月份,全院共受理改革范围内的15类案件288件,审结237件,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收结案总数的84.7%和85.3%,其中上诉7件,一审服判率97.1%,上诉案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激发动力。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同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研究,开展讨论交流,充分认识量刑规范化的意义、作用和内容,进一步激发了审判人员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积极性,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对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省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使法官尽快熟悉并掌握新的量刑方法和量刑幅度。通过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学习,全体审判人员逐渐适应了量刑规范化的庭审程序,较好地理解和掌握了量刑步骤和量刑方法。

三是加大投入,增强实力。市法院将量刑规范化改革列入法院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根据改革工作的需要,抽调一名具有一定调研能力的刑法研究生充实到刑庭工作。专门为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配备一台服务器,明确具体的系统维护人员,为刑事审判人员配齐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扎实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的定位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就量刑建议的提起、对庭审中量刑事实的调查与辩论等问题与检察机关作了进一步沟通,确保了量刑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

(二)围绕三个并重,推动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定罪与量刑并重,切实保障量刑公开透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一并送达被告人,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注重突出量刑程序,注重查明量刑方面的事实和证据,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充分保障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就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保证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180余份,法院均在建议幅度内予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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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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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调研报告与思考

为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连云港市灌南县妇联历时两个多月时间,深入新安镇、新集镇、三口镇、李集镇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发放调查问卷250余份,访谈留守儿童家庭100余份。

一、基本现状

调查显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情况较之过去有转变,具体体现在:

1、家教观念深入人心。96%的受访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很重要,75%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健康状况非常关心,62%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获得大专以上的文化,55%的家长更关注孩子的品格修养,以身作则,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2、家教行为趋于理性。80%的家长在孩子犯错时,选择给孩子讲道理。与孩子的意见不一致时,75%的家长会选择讨论沟通,而不是一味地强制孩子服从。81%的家长热衷于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有过广播电视、报刊阅读、亲友探讨等学习经历。

3、亲子关系逐步改善。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的占96%,虽然长年在外,但70%的父母能够保证每周至少一次跟孩子联系,56%的留守儿童愿意向父母倾诉烦恼和困惑,52%的孩子理解、支持父母外出务工。

4、学教困难有所缓解。62%的受访留守儿童很喜欢上学,65%的孩子对自己目前的学习状况满意,仅15%的孩子觉得父母外出务工 对学习有不好的影响。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学习管教也较以前有了大的改观,73%的留守家庭会督促孩子的学习。

二、存在的问题

1、家长培训渠道不畅。调查显示,农村家长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父亲占76.6%,母亲占65.8%。他们的家庭教育经验有40%是来自长辈的经验,35%是自己从小的体验。因此,他们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的积极性非常高,90%的家长有培训的需求,但只有13%的家长有过相关的学习机会。

2、留守儿童学习压力大。跟孩子的家庭话题,60%的家长选择了学习和健康,过于集中的关注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压力。数据显示,70%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成绩“优秀”或者“良好”,但是43%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满意,另有26.6%的学生认为“自己成绩未达到父母的期望”,家长和孩子对成绩的认可度有较大差距,体现了孩子们在学习方面的不自信。

3、情感缺失现象依然存在。调查中,44%的父母因“太忙,没时间,顾不上”等原因只能跟孩子保持电话沟通。但留守儿童对这种沟通并不满意,63%的留守儿童希望能跟父母生活在一起,59%的孩子希望父母至少每天联系一次,48%的孩子承认父母不在,缺乏保护,胆小怕事。

三、建议与对策

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牵涉面较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建议如下: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着眼未来,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一是整合教育、民政、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整章建制,做到依规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据章程开展关爱活动和志愿服务,做到有人管事。三是适当倾斜技能培训、贫困助学、社会救助等资金安排,把普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做到有钱做事。

2、家庭要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阵地”。各级妇联要继续深化以家庭为载体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家教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和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关注孩子的心智成长。

3、学校要成为留守儿童的“家外家”。推广和完善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当前留守儿童“家里管不好,学校不好管”的难题;开设学生心理疏导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化解心理问题;鼓励教师对留守儿童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鼓励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以友情弥补亲情。

4、社会要肩负起留守儿童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妇女干部、退休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爱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让孩子放学放假有地方玩、有人管;推行“假期培养”模式,让留守儿童在假期拥有“知识充电站”和“快乐加油站”,实现“离校不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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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县乡镇域经济发展调研材料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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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县乡(镇)域经济发展调研材料

一、XX年1—7月份经济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工业、农业持续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镇域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预计至XX年7月底,我镇共实现财政总收入21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5%,完成财税任务995.6万元,超全年任务298.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42.8%。

(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服务农村农业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发放两项补贴款35.7万元,农民实际增收人平200元;二是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加大农业引资力度。涧湖村西瓜种植面积700亩,我们借机于7月10日举办了首届涧湖西瓜节,扩大了涧湖西瓜的影响。隆平高科租赁稻田240亩,发展新型生态农业;三是搞好水利水系的疏浚工作,对联合垸、同福垸的杨丰撇洪渠,荷塘撇洪渠进行了清污疏通。

(二)城镇管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调整充实了城镇规模建设工作机构,推选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了城镇建设班子,稳定了城镇管理队伍,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明确了专人专职。加大雷锋大道、星城大道的整治力度,拆除了两旁的乱搭、乱建建筑物和广告牌,成立清扫队伍,从根本上改变了脏、乱、差现象。增设路标和指示牌,解决了乱停乱靠现象。规范渣土管理,日夜巡逻,杜绝了渣土乱洒现象。完成规划修编工作,东马集镇的发展规划更加合理、科学。进一步完善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更换雷锋大道沿线流泥井盖40余个,增设小垃圾站6处,疏通下水道1000余米。

(三)严格依法依规征拆,项目建设强力推进

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我镇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60号令和县人民政府5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征拆政策,采用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使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省新闻出版局二期工程、鹏达物流、天宝公司、长沙高压开关厂已正式交地,佛山鸿基公司千亩回报地完成拆迁558亩,交地455.8亩,10月28日前可实现全部交地;黄金东路、银星大道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拆迁户安置工作稳步进行,七峰安置小区已完成建设,拆迁户陆续搬入小区,桑梓、东马安置小区已全面启动建设。

(四)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对每一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时刻为引进项目、重点工程排忧解难,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开展创建“平安星城”工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保驾护航,搞好“十户联防”,在中岭村试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户长制”,取得较好效果,并在全镇进行了推广,优化了治安环境。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讲诚信明事理教育,采用文艺宣传,张贴标语,出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建设纯朴民风,优化人文环境。

二、困扰镇域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全镇干群精诚团结,艰苦奋斗,我镇的经济得以持续发展。但是,在镇域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困难,一是征拆资金严重不足,致使镇财政赤字增加,沉重的财政欠债,为镇域经济的继续发展留下了隐患;二是征拆资金到位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征拆交地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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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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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及其受侵害事件逐年增多,对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越来越大,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有效的降低这种危害性,连云港市赣榆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发放问卷调查800份,其中有效问卷785份,并通过进村进行入户深度访谈,受访留守儿童共有583名。

一、背景与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比例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逐年增加。二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年龄越来越低龄化。三是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的社会破坏性越来越大。农村留守儿童法律知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往往是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观念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受侵害事件频发。近年来,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被拐卖、拐骗、性侵犯等恶性事件屡见报端,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监护状况令人堪忧,农村留守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二、主要做法

(一)送法进学校,增加农村留守儿童学法兴趣。赣榆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大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次宣传活动以学校为主阵地、主渠道,积极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举办以“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为主题的“送法进学校”活动,做到“四个一”:上一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课;配一套青少年法制教育图书音像资料;设置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固定宣传栏;开展一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学法兴趣和守法意识。

(二)送法到课外,丰富农村留守儿童课外生活。丰富课外生活,让他们能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县妇联、县司法局为外出务工者相对较多的几所“留守儿童之家”送去法制故事、绘画、漫画等10多类法制书籍1000多册,并将创作拍摄的8集《法在身边》法制情景剧制作成DVD光碟,向全县“留守儿童之家”赠送发放。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和“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活动,并与一些家庭特别困难的留守儿童结成“一帮一”对子,着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送法到身边,开辟农村留守儿童绿色通道。为有效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开辟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全县所有留守儿童之家发放了法律援助卡,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对涉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法律问题,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条件,实行随来随办;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还负责收集登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资料库,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县累计办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家庭原因: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子女的教育基本上失控,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管教的地步。

(二)学校原因:一部分学校只注重升学率和在校学生的管理,学生在家中的时间缺少有效监管。

(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的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

赣榆县妇联立足实际,下一步将联合县司法局,进一步构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使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渗透于各个方面。县司法局将有计划地培养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还应加强对全体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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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共青团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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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学校团组织工作现状,更好的解决团的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促进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与发展,共青团xx市委就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学231所,在校学生近28万人,团员17.5万,占学生比例46%,其中:留守学生团员8.4万,占团员比例57%;市级中学2所,学生人数1.3万,团员6530人,留守团员3070人,团员占学生比例和留守团员比例分别为50.2%、47%;乡镇中学192所,学生人数15万,团员8.2万,留守团员7.8万,团员占学生比例和留守团员比例分别为56%、71%;全市学校共青团干部1026人,其中女性占15%,大学学历占75%,大专学历占18%,其它7%.团委书记年龄在25—35岁占89%,35岁以上约11%.专职团干部仅占8%.有60%以上的单位团委书记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二、表彰情况

2006年,在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全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发展,取得了成效:共青团xx市委在团省委组织的工作评比中荣获“2006年度全省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在四川省少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暨省少学会六届六次理事会上,团市委、市少工委推报的“争做红军好后代”主题活动荣获“2006年度四川少先队工作工程奖”,并受到团省委、省少工委表彰;在团省委全委会上,共青团平昌中学委员会、共青团通江县第二中学委员会、共青团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荣获“四川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团支部、xx市城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团支部荣获“四川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xx市南江县和平乡希望小学杨体生老师和李岚老师获得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百萌诵读”项目先进工作者奖,同校的孟静蓉、王太山、杨若男3名同学被评为优秀学生.同年,团市委还表彰了一大批优秀学校和学校共青团干部:共青团xx市委、xx市教育局联合表彰了首届“xx市十佳中学生”,龙泉外国语学校尹超等10名同学获“xx市十佳中学生”称号。xx中学等6所学校团委获“五四红旗团委”; 通江中学高2007级15班袁国何等3名同学获“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xx市职业中学团委书记刘光武等16名同学获“xx市优秀团干部”称号;共青团xx市委、xx市少工委联合表彰了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巴州区一小等9所学校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巴州区马鞍小学开展的“爱道路、守规章”“五制”活动等9个活动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品牌活动奖、巴州区鼎山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严俊等9人获2006年度xx市少先队工作先进个人;团市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表彰了xx市十大杰出青年校长、十佳辅导员。巴二中校长黄鸫等10名校长获“xx市十大杰出青年校长”、巴师附小少先队总辅导员何克聪等10名老师获“xx市十佳辅导员”。本文来源:

三、近年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学校共青团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一是突出主线,加强思想教育。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团、教育学生,不断创新教育培训、社会实践、典型示范、主题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青少年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当代青少年学生强大的精神支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实践红军精神、红军文化,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市民公约等为抓手,依托创建文明城镇、绿色学校、文明班级等工作载体,加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让学生养成优良的道德品质。二是强化意识,推进团员发展。广泛开展“举团旗、唱团歌、戴团徽、重温入团誓词”团日活动和“保持先进性,青春映党旗”、“弘扬红军精神,展示青春风采”、“爱城镇,争做文明市民”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利用好学校是向各条战线输送团员的重要基地的优势,做好团员发展工作,两年发展新团员13230人,团青比例达到46%。三是优化管理,提升团干部素质。积极推行团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配备方式,231所中学推行了团干部竞争上岗,团干部10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的达到90%。落实了学校团干部单位中层干部待遇,把团干部纳入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加大其培训、推荐、提拔使用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团干部的发展问题。完善团干部工作年度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加强对团干部的考核。四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力。继续坚持和推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结合团日活动制度、重温入团誓词制度等,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调研制度,关注社会焦点、青年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推行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以团员青年的认可度、满意度为基本尺度的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团务公开制度,把团的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布。五是落实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各学校将团组织的活动阵地建设列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在师资、场地、时间、资金待方面予以保证,全市中学均建立了学生会,建成学生社团48个,建成课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各县(区)职中建立了互联网站,强化了团工作的基础和物质依托。六是突出重点,深化品牌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青少年的年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教育、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科技创新、暑期“三下乡”等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对我市学校团建工作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我们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团的活动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活动是共青团工作的一种手段、一种载体,是学校团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显示,目前学校团组织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与学生的年龄特点形成了日趋加大的落差,团的活动没有自我规划,活动存在被动性、滞后性,缺乏独创性和灵活性,不能吸引学生参加,更谈不上实现活动服务和教育学生的目的。此外,由于学校团的活动时间受限而且经费主要由学校财政拨款来解决,数量十分有限,不能保证活动的次数和质量。

2、团的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说新形势下学校教育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但是学校的领导更看重学校的教学工作,尤其看重升学率的高低,对共青团工作往往是喊的响、做的少,缺乏对共青团工作应有的认识,对团的活动不积极,对学校教师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不重视,往往把素质高的骨干教师安排在教学一线,同时又让教师团干部承担沉重的教学任务和许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使这些团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共青团工作,以至于共青团工作不能纳入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日程。此外,很多学校教师团干部本身教学任务繁重,缺乏系统的培训,他们对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内容、新特点普遍缺乏认识,固守旧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导致对部分团内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缺乏了解,甚至不知如何开展。

3、服务团员的渠道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和深化

目前我市学校团组织在服务团员学生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服务的渠道比较狭窄,教育部门、团内资源利用的比较多,而社会资源利用的比较少;其次,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传统的,学生主体地位不突出的服务形式比较多,而根据学生实际特点灵活创新的服务形式比较少;最后,服务的内容比较单调,巩固学生学习知识、培养学习能力的内容比较多,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内容比较少。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五、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的办法

针对目前我市学校共青团工作存在的以上问题,我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共青团工作要做到以下三点。

1、及时了解团员青年思想特点,加强团的活动的针对性

学校共青团的工作要适应团员青年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团的活动。如针对他们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独立性强、乐于表现自我的特点,在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如公开招聘团干部、学生会干部,鼓励学生自己成立各种兴趣小组,自己设计团日活动方案,以此来培养学生的参与竞争意识、管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针对目前学校中独生子女“娇气”、“霸气”的特点,坚持对新生进行军训,在军训中磨练学生意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同时,要以“长才干,受教育,增见识”为原则,认真抓好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在校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生,用丰富多彩的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共青团的凝聚力相应增强。

2、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巩固和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共青团工作体系,使学校团的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要坚持“团要管团,团要管用”的原则,抓好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团干部和团员队伍素质。一方面,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团员发展力度,加大中学尤其是初一,初二年级中发展团员的力度,不断扩大团员队伍,同时积极发展校园文化活动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吸引青少年学生加入团组织,来提高团组织对青少年学生的吸引力,使它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学校教师团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师团干部选拔机制,积极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充实到学校团干部队伍中来,特别是要帮助他们解决身份编制、级别、待遇等问题,增强他们从事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学生骨干和学生干部队伍也是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保证,通过他们带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3、切实把服务青年作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学校团组织要着眼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为他们的学习、成才和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一是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学校共青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服务青年的机制,通过建立学生团校、学生党校,开展心理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家长联系会、心声交流恳谈会等活动,帮助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赋予他们一个健全、完善的性格,培养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使他们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校园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升校园文化的水平和层次,打造青年文化精品,培养青年文化新人,形成青年文化产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工作和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要经常研究学生会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大力支持学生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强化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同时要对学校中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学生社团的服务职能,逐步形成以团组织为主体,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为两翼的组织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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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宁波市镇海区2024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2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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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2018年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1. 基本情况

镇海区每年均设立教育技术装备专项资金,保障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均衡发展,促进学校数字化校园发展。截至XX年底,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累计资产达1.70亿元,生均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累计达4713.85元。计算机总数10295台,计算机生机比3.50:1;XX年,开始建设镇海区第一范文网域网络,XX年,创建了“镇海教育信息网”,并以“网站集群”的形式构建了全区中小学校园门户网站。XX年,所有中小学校建成校园网络系统,并接入区第一范文网域网;XX年,全区第一范文网域网因特网出口带宽升至1000兆;XX年,在全区中小学普通教室普及多媒体教学系统;XX年,完成镇海区idc机房一期升级改造;XX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对一数字化学习(俗称“电子书包”)项目实验;XX年,开展电子班牌实验,探索德育信息化建设新途径;XX年,所有中小学建成校园无线网络。XX年9月,“镇海教育信息网”荣获第二届全国教育门户网站“区县级教育门户百佳网站”称号。

2. 调研情况

共抽取了15所学校进行问卷调查,并在部分学校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全区各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基本发展现状情况如下。

规划先行,教育信息化的领导意识显著增强

XX年1月,镇海区推出县级教育信息化“”规划(即《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的意见》),对“”期间镇海教育信息化进行了部署,并将XX年定为“智慧教育推进年”。对全区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5所学校已全部建立了校级领导教育信息化负责制,专门负责全校教育信息化建设。XX年9月,全区各学校正在制订新一轮的三年目标发展规划,目前66.7%学校已经完成制订并发布,33.3%的学校尚在制定过程中。其中,53.3%学校制订了教育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46.7%的学校将教育信息化规划体现在学校综合发展规划之中。

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校园门户网站是一所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的综合体现,也越来越受到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视。全区所有学校均建有校外可访问的门户网站。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发布、资料共享、工作安排等各项教育管理目标。在现有的校级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中,最常使用的是“网上个人存储空间”和“家校互通平台”,两者普及率均为86.7%;其他的有“校园一卡通系统”普及率约为60%,“电子邮件系统”普及率约为46.7%,“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普及率约为33.3%。这些信息应用系统的使用对象基本上都是教育工作者,目前尚未对学生开展相关服务。

校园一卡通系统功能逐渐丰富,主要作为学生的学生证、考勤卡、图书借阅证、门禁卡、就餐卡等,部分学校开始尝试购物卡功能。

教学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

目前,镇海区有16所学校正在开展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占全区学校总数的50%。在这次抽查的学校中,有6所开展了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占总数的40%。教学信息化是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内容,而教育教学资源在学科中的应用水平直接反映了学校教学信息化的水平。

调查中发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应用融合,普及率最高的三门学科分别是语文93.3%,英语93.3%,数学66.7%。“备课”和“课堂教学”是教师最常使用信息技术的两个教学环节。

教师教学中最常使用的数字资源是ppt类教学课件,100%的学校教师会应用到;其它常用的数字资源类型有:电子教案占86.7%,课程视频占73.3%,习题库占46.7%等。以上数据表明,信息技术在学科中的应用普及,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本身是否便捷、是否符合教学的要求、能否让教师快速找到所需的资源等等,这些都直接决定了信息技术融入学科教学的水平高低。

3. 问题与不足

各类管理应用系统数据不统一,阻碍管理信息化深入发展

在现有的校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中,各学校都不同程度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教学教务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但由于各个业务管理部门归口不一,这些管理信息化系统基本上不能实现数据的共享,这仍是当前基层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面临的最大问题。

本地资源建设缺少系统性,成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主要瓶颈

调查中发现,各学校都在不同程度的购买或者自建学科教学资源。但这些都是以教师个体行为为主,缺少统一的、系统性的设计。同时,在学科教学中,教师也在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教学资源苦恼。我区已开始统一规划并实施镇海区的“网上课堂”项目,这是系统性规划学科资源建设的一个有益尝试,但目前,仅仅局限于初二、初三的部分学科内容。在学科资源建设中,如何有效实现省、市、区、校等资源建设的联动机制,将直接影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水平。

先进教育理念与国际化视野相对滞后,教师教育技术水平仍待提高

调查中发现,教师的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普遍不高,许多学校的电子白板普遍存在功能性浪费现象。各种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成功案例也不多见。教师仍然缺少教育技术能力专业培训,尤其是缺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创新方面的理念与实践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下一阶段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各个学科都急需打造一支拥有高水平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师队伍。

4. 对策与建议

为每一个学生构建数字学习空间,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模式

根据镇海全区智慧教育建设目标,到XX年,一对一数字化学习实验项目基本普及到每一所中心级及以上学校,校本教材基本实现数字化。在镇海区中小学数字化教与学教研大组的组织协调下,逐步扩大项目实验范围,进一步探索数字化环境下教与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为每一个学生构建数字学习空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能力,促进交流与协作,给学生以多元发展及评价,培养面向21世纪的技能。

提升学生正确地应对新的信息来源能力,开创德育信息化新天地 探索网络德育导师制、数字故事、电子班牌等三位一体的德育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德育的深化融合。通过导师的正确引导,使学生理性对待新的信息来源;运用数字故事讲述身边的真人真事,激励学生相互学习、成长;用好电子班牌,促进学校的班级文化建设,促进德育与信息技术的融合与创新,应对21世纪的挑战。

为每一位教师构建数字工作空间,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XX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体系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XX年10月,《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发布,明确了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学校)按照“核心系统国家建、通用系统上级建、特色系统本级建”的原则,实现信息技术在学生教师、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这两个国家级文件的出台,为县市区的“三通两平台”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各学校要积极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学校原有的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数据的建设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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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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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一片叶子只属于一个季节,年轻的莘莘学子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今年八月我被分到xx区xx镇xx村担任村主任助理一职,从此踏上村官之路,任重道远。

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我来自农村,大学毕业后再次回归家乡农村。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挥洒汗水,奉献青春,为家乡农村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己绵薄之力,深感荣焉。

驻村以后,可能与我是师范生的缘故,我对本村的留守儿童问题十分关注。工作后积极调研,掌握分析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同时,积极参与本镇08届优秀大学生村官贾苑同志创办的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的关爱活动,现在在中心担任留守儿童的语文与数学的教辅工作。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所以我觉得关爱留守儿童是一件十分值得去做的事情。虽然日复一日,牺牲了自己的业余时间和假期,但是每次看到孩子们收获知识时天真的笑容,一身的疲倦随即消失,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我想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xx镇xx村留守儿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统计,xx村共有39名留守儿童,约占全村儿童的12%,由于这些孩子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父母很少有机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问题、学习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进行沟通,也不能对孩子身上存在的错误及时进行指出批评教育纠。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父母监护职责的缺失会极其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们在日常生活行为的失范,甚至引起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这次调研活动,使我对我们村留守儿童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想通过这次调研能使更多的人了解我村的留守儿童,同时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留守儿童,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在缺少家庭关爱的时候,同样能够感觉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一、我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学习状况

(一)、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上的问题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由于临时监护人的年纪一般比较大,缺少精力和耐心管教孩子加上他们还要忙于地里的农活,无暇照顾孩子们。大部分孩子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主要表现在对学校作业的态度和生活起居安排上。占44.1%的孩子对待学校作业的态度是草草应付得过且过,有46.7%的孩子看电视没有节制。另外,在调研中我发现一个令人心忧的现象,部分留守儿童拜金现象极为严重,帮家里干活之前,要先讲好价钱才会去干活,让人痛心。

(二)、老师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太少

大部分留守儿童表示老师很少找自己谈话,43%的留守儿童说老师根本没有找他们谈过话,而且都很害怕老师,也不希望老师找自己谈话。虽然带有儿童的心理,但是从这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工作还的确很不到位,仅有29.8%的留守儿童表示愿意和老师谈谈心里话。

(三)、学习压力大

通过调查,63%的留守儿童感到学习压力大,24%的留守儿童表示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差,也有一些表示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识字,不能辅导学习,想学好没有条件。一些孩子告诉我,由于学习成绩差,就害怕爸爸妈妈会问起,而自己的家庭条件差,很多同学看不起等,这就形成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人及时为他疏导,就有可能压力变得越来越大,进而影响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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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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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

4、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依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5、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

一是及时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我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常年需救助灾民40万人左右。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州及县市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对灾区群众给予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疗。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上级要求,我州及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州民、财两家联合行文,明确了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三是落实好艾滋病、结核病孤儿救助。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四是落实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助工作。从XX年3月1日起,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在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上,全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委托金融系统,实行一折或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形式,杜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发生,保证了资金的运行安全。

二、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工作力度逐年加大,中央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多。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也从原单一的应急救助,逐步拓展到十余项分类明确的单项社会救助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管理工作难度也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矛盾也逐步凸现出来,现就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概括如下:

(一)现行救助政策与个人需求存在差距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总体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目前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民救助等只能缓解部分困难,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二是家庭个人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以农村贫困群众为例,截止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还有32万人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四是救助程序、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简化和健全。要逐步建立监管到位、程序简化、救助及时的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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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暑假家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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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暑假家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南靖县是个“土楼王国”,拥有各类大小土楼1.5万座。XX年7月7日,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怀远楼、和贵楼这“两群两座”共20座土楼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XX年8月,福建南靖土楼旅游景区被正式评定为国家5a旅游景区。南靖土楼旅游是福建省主打生态旅游主线路之一,通过实地调研,宣传科学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生态旅游,结合民众以及市政部门的努力共同促进生态旅游的绿色消费。

为了响应“三下乡”以及学校的暑期实践,7月17日绿色家乡生态保护调研小队先后深入南靖土楼景区的延安楼、土楼旅游接待中心、田螺坑土楼群、裕昌楼、塔下村等景点进行调研,旨在实地了解景区的开发与保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新时代大学生的创新思想深入理解四进四信理念。

首先,通过来到延安楼的拜访了解,得知延安楼是至今最小的土楼,其之所以没有得到较好的维护建设,是因为当地居民并非都是一家族,而是经个人交易变卖给他人。如今住在延安楼的居民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地居民,久而久之导致延安楼的文化流逝。并且,延安楼是一座孤楼,政府也曾有过维护的念想,没能付诸行动,大概也是因为难度太大。

之后,调研小组来到已经开发的南靖土楼旅游景点。如今的土楼熙熙攘攘,院里随处可见各种商贩,古朴的山寨也融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调研小分队针对土楼当地居民的满意度展开了详细的问卷调查与走访活动,向他们宣传建设“绿色家园”“美丽中国”。并对游客就门票价格与土楼现状等问题展开随机访问。绝大部分人对土楼的意愿消费在800元以下,然而令人倍感遗憾的是,只有13%的受访者认为土楼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基本维持原貌。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土楼的环境保护势在必行,这是土楼实现可持续发展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

通过实地调研,调研小队得出土楼发展中的问题:

1旅游配套设施不完善。

2各地独立开发,缺乏区域合作。

3缺乏监督机制。

4绿色经济产品单一,消费疲软。

最后,我们的调研结论是,希望南靖土楼,永定土楼,还有其他未被开发的小土楼等,可以整合资源,打造全域大旅游圈,加大基础设施和绿色环保建设力度,引进高级旅游模式,把卫生,环境,绿色摆在首要位置,提高景区开发管理水平,使得生态旅游开发合理带动绿色经济的崛起,最后形成别具一格的绿色经济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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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会计集中核算的调查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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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调查思考

会计集中核算的调查思考 **县财政局课题组       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一个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对会计集中核算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各种的探索,归纳起来,其主要的内容是取消单位的银行帐户和会计人员,单位只设立报帐员,负责本单位经费收支的结报和经费的预决算、财务管理以及与核算中心的工作联系。财政部门设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统一账户,集中办理本辖区所属预算单位经费的集中收付,会计核算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实践,会计集中核算虽然在管理手段和支付程序上不同于国库集中收付制,但对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防止~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 成效。当然,任何一项改革,开始难免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只要我们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注重在实践中及时解决新问题和新情况,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条件尚未成熟的条件下,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本文就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统一的帐户,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全面掌握了单位的资金流向。在支出时,由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原始凭证,并按资金的不同来源和支出内容按统一的口径办理资金结报,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报表,改变了过去单位会计在核算时随意或有意改变收入截留、转移收入、改变资金用途、任意使用会计科目的现象,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领导决算提供较高的参考价值。     2、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对单位的支出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找到了一个监督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改变了单位过去财务的暗箱操作为现在的阳光作业。由于单位的每一次支出都必须经过核算中心的严格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那些超范围,超标准,变相搞福利的违纪、违规支出坚决予以拒付。这种“单位用钱,财政管理”的方式,不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对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待遇攀比,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3、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监督,提高了理财水平。   集中支付、统一核算拓展了财政管理职能。财政对预算资金的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管理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特别是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集中核算前,由财政拨给单位后,由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如何只有在事后监督检查时了解,因此,对于一些移用、挪用、乱支现象,即是被查出,但总因既成事实,无从处理。集中核算后,中心对单位各专项支出按照支出项目内容分别核算,并对支出内容与项目是否相符进行审核,有效地监督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解决了财政监督与管理上的“缺位”、“滞后”问题,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乱支滥用的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适应范围不广。会计集中核算是将原分散于单位的会计核算集中由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所以它适应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只适用于单位比较集中,业务来往比较单纯的行政机关。对少数所属机构分散,资金来源渠道多,流动量大,项目资金比较复杂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单独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就难以做到,如学校、林业、水利、交通等事业经费。    2、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全面。由于各单位的业务情况不同,往来款项错综复杂,五花百门,所以对往来款很难做到纳入集中核算,因此,少数单位存在侥幸心里,在往来款中,混杂着很多隐性收入,有的单位甚至将上级补助资金,也隐蔽在往来款中核算,逃避了预算外资金管理。   3、会计主体问题。目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大部分是财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没有法人资格,也不是会计主体,其职能无非是集中替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中介代理机构的行为,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预算编制、理财机制仍是单位。这不但与“会计法”相违背,而且给工作带来许多弊端。如部分单位领导和报账员不愿得罪人,没有很好把关,把矛盾转移给核心中心,将一些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也送核算中心结报。   4、资金使用效率仍然不高。会计集中核算后,在国库资金的拨付上仍没有脱离原状,无非是把原来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改拨到核算中心,原来沉淀在单位的资金现沉淀在核算中心,据了解,我县纳入集中的54个行政事业单位,正常性沉淀在中心的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而国库则起不到拓宽调度的作用,这与财政部实行国库单一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目的。不相符的,偏离了改革方向。    5、费用开支的审核难把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目前费用开支标准比较混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有之,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之,地方各自制定的也有之,到底哪些可以执行,哪些不可以执行,核算中心难以把握。另外,现行有些开支标准又太低,不符合实际,有些合理的支出又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各单位支出结报的标准很不统一,核算中心难以掌握。    6、单位报账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只设报账员,取消了出纳和会计岗位。有些单位认为报账员不需要太专业的知识,因此把原财会人员调离岗位,而把一些不熟悉财务的人员安排到报账员岗位,有的还是兼职的,因此给中心和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从以上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还只是财政管理的一个低层次的改革,与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还有较大差距。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我们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定能够得

到解决。为此,我们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去做好工作。   1、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目前我们实行的集中核算制度是撇开国库,以审查凭证、代理记账方式来对单位和部分财政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以防范~现象发生的一种方式,它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比,在改革的目标、深度途径上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应在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做好转轨工作。首先对现行的财政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单设国库机构,并将核算中心看作是国库的一个延伸机构,定位为预算执行机构,接受国库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具体负责代替国库直接支付的业务。其做法是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支出专户作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国库总会计按照预算和拨款计划向会计核算中心支出专户拨付资金,然后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单位(科室)提供的支付凭证进行审核,集中支付。其次按照会计法的会计主体的规定和三不变原则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岗位,将原由核算中心核算的职能仍移交给单位,并由单位按规定权限承担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这种方式不仅解决了集中核算范围的局限性,而且能增强财政对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2、在转轨过渡时期,逐步转变核算中心职能。要淡化核算,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和增强监督的职能,对不能集中支付的资金通过授权支付的方式来解决。具体做法是,按照集中支付的要求,将单位预算资金划分为工资支出、专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缴费支出(包括各项托收支出),以及零星支出。对这些支出按分类采取不同的支付方式。如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出、缴费支出(包括各项托收支出)可以由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并按资金支付性质分别设立总账和按预算单位设置明细账。同时将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及时返回给单位,而零星支出可通过授权单位支付的方式由单位直接支付。通过这种做法也是为今后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   3、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彻底改革预算编制与执行为一体的旧管理制度。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以“金财工程”为依据。集中支付为方向,创新预算编制方法。试尝改按资金性质,资金分类为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预算,使预算与国库支付相配套。同时可引入“行政成本”概念,将预算分配与单位履行职能直接挂钩,并要做到尽量细化预算,统一标准,统一政策,以保证集中支付可操作性。   4、进一步完善、修订有关法律、制度。目前,各地进行的财政集中支付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虽然层次不同,模式各异。但碰到的问题是一致的。这就是目前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不同步,影响了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改革进程。比如说现执行的《会计法》、《会计制度》、《财务准则》、《国家金库条例》、《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等等与当前改革的要求及不相配套,而且有些还需要制定出台新的制度。为了避免改革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低触,有必要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5、规范开支标准。严格执行现有的开支标准,不允许人为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财政、人事是制定开支标准的执行部门,要担负起职责,在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的同时,应在权限范围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研究,合理、合法制定各项符合实际的开支标准。除此之外,对部门系统内部执行的未经财政、人事部门批准的有关奖金、津贴等开支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要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原始凭证七要素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现象的产生。   6、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以后,财政的管理工作的重点已从原来的分散理财逐步转向集中理财,从财务管理转向以预算管理为核心。但是目前财政内部的机构设置还停留在原来的管理体制上,而且存在职能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财政内设机构进行重组。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大预算管理职能为支柱,以“金财工程”的预算编制,指标管理,资金申拨、集中支付功能为依托、完善、调整职权清晰、运作协调、相互制约、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管理机构。从源头上防止政府~,增强政府经济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力。   7、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牵涉面广,而且触动各方面权益,目前在社会上以及各部门对此认识并没有完全统一和理解,有的甚至还认为财政部门要“权”,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各部门党政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关心,同时还要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部门与财政共同理财的意识,为下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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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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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

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

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

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

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

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

(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有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面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竟忘了自己的职责,不是做正面的引导工作,却鼓动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充当“专家”、“高参”;有的则对上访者态度恶劣、粗暴或者互相推委,将其拒之门外,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还有的形式上了结了案件,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解释工作不到位,心中的疙瘩未解开,没有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一味拖、等、靠,直至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引发其上访不断。

3、办案力量薄弱。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往往是案件本身办理难度大,有些案件的落实阻力大、困难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思想上多少都有些畏难情绪,怕办不好,怕惹火烧身,加之领导重视不够,只管批阅,很少过问办理结果,很少督办,批过了也就算完了。因此,领导不问,办案人不办,人为的造成一些涉法上访人员重复上访。实际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承担了部分处理信访件的职能,但事实上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工作头绪多的客观原因,存在着警力捉襟见肘,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解决。

4、质量问题突出。凡是涉法上访案件,大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或是证据不扎实,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把证据没有收集到位,工作不细、不实,取得的证据似是而非,经不起公诉检验,或是程序不合法、违法办案,或是法律条文发生变化,或是因其他因素干预,凡此种种,大都造成案件质量不高,诱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产生。如:戢某的姐姐在一次与人争吵后是死于家中。侦查机关及时调查后基本排除了是被控告人殴打致死的事实,双方在村级组织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了死亡经济补偿协议。事隔二十余天后,戢某称有证据证明其姐姐死前确实被人殴打过,要求公安机关验尸查明死因。因证据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对证人询问后,没有及时核实证据的真伪及证明效力,在随后的尸检中仅仅排除了非毒物致死,但属生理性病变死亡,还是外因所致的问题,不能确定。公安机关的侦查失误及草率,使戢某的控诉请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导致其连续不断的持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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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院调研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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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在诉讼上的缺陷分析入手,提出对策建议。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

1、行政诉讼是实施宪政的重要保障。20__年至今年4月,pp法院审结的涉及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保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7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6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37件,其他3件。

2、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__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得到救助的案件为60件,诉讼费减、免、缓累计16万元。20__年,全年共为7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4万元。20__年11月起,实行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

(二)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不足

1、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20__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确定的方式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不仅与被救助者的需求之间有一定差距,与公平理念也有一定距离。诉讼权利的保护与实现,不仅是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而且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诉权行使时遇到法律阻却事由,以及不能、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行使诉权保护合法权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援助,否则他们很可能在诉讼中败诉,对他们进行的经济上的援助也会付之东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救助。

2、司法救助的有关操作不具体、不规范。《规定》尽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范围详细列举了十一项内容,具有一定操作性。但是,司法救助范围的十一项内容中多次强调“生活确实困难”,但对“生活确实困难”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如《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但因为对属于救助范围的十一种情况,什么样的情况,应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应由哪一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是民政部门出具,还是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出具,或是单位出具,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不好把握。因此,要使司法救助在审判实践中更趋规范化,建议上级法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其在诉讼上的缺陷

(一)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多。全国各级法院一年共办结案件达800多万件,pp法院每年办结的案件也超过了5000件。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失地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拆迁案件以及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2、案件影响大。弱势群体的案件,不少是社会热点案件,比较敏感,一旦受理,往往引起社会轰动。

3、案件法律关系新。有的案件是法律欠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事实已明显构成,但司法迟迟不敢到位。如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而造成的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

(二)弱势群体在诉讼上的缺陷

1、诉讼行为能力的劣势化。在诉讼中由于需要负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诉讼费用、收集证据所必须支出的诉讼成本以及参加诉讼所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经济困难者相对非经济困难者存在着明显的且可判断的弱势。

2、诉讼心理素质的脆弱化。在诉讼中,不同的诉讼主体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必然导致诉讼心理素质的多样化差异。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有比较严重的顾虑感、比较强烈的挫伤情绪和比较普遍的社会支持缺失感,这些使得弱势群体保持高度敏感性,其诉讼心理素质极易受到触动和影响,十分脆弱,难以自我进行有效的调适,进而容易对诉讼乃至司法公正失去信心或信任。

三、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对策

(一)拓宽司法途径,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完善救助

1、立案救助。立案是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要大胆改革立案方式,采取各种便民、济民措施,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行口头立案方式,即对因文化程度低或身体有残障等原因写不了诉状而要求立案的,可以口头起诉。立案法官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诉争事由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即行立案。同时,要加强立案阶段的释明工作。

2、审理救助。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关键之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具有高素质的司法审判人员队伍,完善公开、透明程序的司法机构。克服司法的地方化、非职业化和行政化。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审判架构,建立少年法院或少年法庭,通过专业审判,教育、帮助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整合行政审判力量,扩大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确保受公权侵犯的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救济。设立专业的维权法庭或小额民事诉

讼法庭,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切实保护新居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执行救助。执行是诉讼的延续,“案结事了”是诉讼的最理想状态。弱势群体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权利自我保障能力欠缺,更需要法律和社会给予特殊的保护。人民法院要在诉讼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在执行阶段,涉及弱势群体的,则应做到既要维护法制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充分实现“弱势群体生存权保护原则”。

4、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经费保障是司法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在一些司法救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司法救助经费都依法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建议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范围,管理上该基金在民政部门设立>第一范文网-中国最强免费!

(二)完善诉讼制度,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首先,从“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出发,充分给予弱势群体诉权。其次,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做到繁简分流,在法定审限结案,避免超审限。第三,坚持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法律文书要充分说明判决依据的理由,并且公开上网,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不断改进作风,树立亲民审判新形象

一要摒弃“衙门”意识。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上,平等对待和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和亲和力的诉讼空间,使诉讼高效有序地开展。把为民、利民、便民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头,不轻视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的小额案件。二要多做诉讼调解工作。注意把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主和中立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结合起来,把法理解释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质正义。要对现有的审判体制不断创新,为弱势群体及时、低成本地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体的依靠。三要为弱势群体尽职服务。在诉讼中提供更多的便利,以帮助其充分实现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鼓励事实或法律关系清楚案件的困难当事人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诉讼,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小额债务纠纷、劳务纠纷、婚姻案件等着重实行调解,力争协商解决。

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需要正确处理好平等原则与倾斜性保护原则之间的关系,防止矫枉过正。同时,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不是无条件的,也不是万能的。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过程中,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联动,使之进入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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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改善餐饮业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营销,卫生,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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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环境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年是奥运决战之年。据估计,2019年奥运会期间,将有近40万人次来我区观看比赛。这将为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宣传石景山提供机遇。同时,也是对我区相关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一次考验。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迎接奥运会的举办;立足于加强和改善我区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环境,我们采取专委会联合集中视察、党派互动、委员联组、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居民座谈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我区贯彻《食品卫生法》、农贸市场、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状况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一)食品经营企业单位现状

我区现有与食品有关各类经营企业单位4769户。农贸市场28家(较规范11个,设施较简陋的有17个;总摊位数2554个,从业人员近万人);餐饮单位1137户,目前在816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321户除外),现已完成量化分级的647户,其中A级29户,占4.5%;B级113户,占17.5%;C级468户,占72.3%;D级37户,占5.7%。

(二)调研结果显示

居民普遍掌握一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居民在选择餐馆和购买食品时,根据收入情况而定。大部分工薪阶层首选超市购买熟食食品或鲜肉;就近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选择中型以上、大众化既干净又实惠或有一定品牌特色的餐馆就餐。但大部分老年人、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购买熟食品和肉食品时更喜欢到农贸市场;在外就餐则喜欢到方便低廉的小餐馆。老百姓普遍对加快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呼声较高,对无照经营、食品加工的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表示不满,对小餐馆及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表示担心。特别是对居民区周边的大排档要求对其“严格监管”的呼声强烈。

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领域法律支持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和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对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者打击力度不够。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无缝隙监管,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影响工作效率。

推行和宣传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力度不够。强化明示餐馆执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也不够到位。

(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在餐饮业推行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部分餐馆没有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要求明示A、B、C、D等级牌;部分中小餐馆不知道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部分老百姓不知道其作用。

卫生状况级别档次低的餐馆数量占绝大多数,与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有较大的差距。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讲究饮食健康、营养、卫生和安全。但是,目前我区上档次有规模有特色,或大众化既干净又卫生的餐馆数量少,达到A、B级标准仅占22%;而低档次、无特色、卫生环境差,需整改或应取缔的餐馆数量多,评定为C、D级标准的达到78%。

餐饮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中小餐馆、小加工、小卖店的操作间面积狭小,操作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品储藏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厨房卫生环境脏、乱、差;部分经营人员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部分餐馆、摊点无餐具消毒措施;部分单位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超范围经营。

大排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突出。部分在路边或是居民楼底层经营大排档的餐馆,经营者自己没有执照,使用的是借或租来的经营执照;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食品的冷、热制作加工、储藏等设施都是临时性的。

食品准入存在漏洞。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大部分餐馆能够按照食品准入制度要求,从指定供销厂家和市场采购猪肉、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商品。但部分餐馆仍然存在不按指定渠道私下进货问题。

(三)不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不到位

我区农贸市场的总体设施状况列在城八区之末。由于不规范的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为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1.市场投入及管理不到位。由于市场不规范,市场的主办方不愿意进行投资建设或配备相应的设施,市场内经营食品的条件和卫生环境差。市场管理人员只管收取摊位费,对市场缺少有效的管理。

2.对食品经营及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市场内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小餐馆、小加工的人员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执照、无健康证的情况;熟食品、干货制品暴露经营,卫生环境条件差;超范围经营;食品进货渠道混乱,票、证不全;餐饮服务人员主要是外地务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偏低且流动性大。

3.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其他问题。我区衙门口地区的向丰宝龙农贸市场无证经营的现象较为严重。另外我区部分自然村外来人口居住的大杂院,成为伪劣假冒食品的制作窝点。制作加工和供应的“烤鸭、肉馅、鸡排、腊肠、酒”等食品和饮料令人担忧。

三、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建立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职能,形成高效、统一、权威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

压滤机滤布增加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等问题;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整体职业素质和规范执法水平。

加快对我区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争取市有关部门对不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的支持,用足对新建社区菜市场的政策。政府应对投资建设经营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社会单位或个人,给予分级的政策优惠或资金补贴。研究制定食品卫生安全长远规划。

(二)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执行力

一是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源头的控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制度。抓责任的落实、加大日常监督的频次。

二是强化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对所有参加卫生质量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馆,要求在门口挂A、B、C、D等级牌,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达到A、B级标准的餐饮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将监督重点放在级别低、风险度较大的餐馆;依法规范中小餐馆,促使其上档次、上水平;对卫生环境差餐馆限期整改,提高级别档次。在我区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试点,参照卫生部在海淀区试点实行的公示餐馆卫生状况的脸谱方式,强制执行餐馆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餐饮业自律意识。指导建立餐饮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使其成为行业治理的主体。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行业形象,促进餐饮行业发展与管理。

结合2019年奥运会的举办,滤布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高标准的《管理办法》或《保障服务奥运行动规划》。重点对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餐馆和大排档等进行24小时食品卫生安全“无缝隙”监管。确保在奥运会期间不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对现有不规范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加工、经营者及摊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建立档案;严格实行每日对农贸市场所经营的食品、蔬菜、水果检查进货渠道及检测票证和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市场主办方合法经营,对出现超范围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罚;坚决取缔不规范农贸市场内临时性、无执照、无上下水、无消毒保障的食品餐饮摊点;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制度,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自我约束力。为所有的农贸市场配备相应的简易检测(箱)设施,让大家买着放心,吃着安心。

(三)深入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向社会广泛宣传的力度。不仅让餐饮行业知道食品卫生质量A、B、C、D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也要向社会和老百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其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借助迎奥运的宣传,使经营者树立石景山的主人形象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以警示违法行为。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应借助北京举办2019年奥运会的机遇,大力改善我区的餐饮业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大力推进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和CRD建设,保障我区老百姓的食品卫生安全,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为首都新城区的建设做出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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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统计局企业服务年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统计,企业,服务,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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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企业服务调研报告

为解决当前我市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顺利渡过难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统计局对25家企业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

一、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总理表示,当金融和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经济家、企业家的信心尤为重要,人民的信心尤为重要,国家领导人的信心也尤为重要,这时候信心比黄金和货币还要贵重。今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保持国民经济在更长时间内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调查显示:54%的人对今年经济形势持基本乐观态度;64.5%人的对XX年外部经济环境持较强的信心态度;96.7%的人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持较强以上的信心。从调查结果看:半数以上的人对当前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今年的经济形势持较强的信心和基本乐观态度。

1、对今年经济形势的判断方面:54.8的人认为基本乐观,22.6%的人认为今年上半年比较困难,16.1%的人认为今年三季度前比较困难。半数以上的人对XX年的经济持基本乐观态度。

2、对XX年外部经济环境的信心方面:3.2%的人认为很强,64.5%的人认为较强,32.3%的人认为较弱。认为很强和较强的就占了三分之二。

3、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的信心方面:29.0%的人认为很强,67.7%的人认为较强,3.2%的人认为较弱。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认为很强和较强的就达96.7%,比XX年外部经济环境的信心高出29个百分点。

二、出台加大投资和扩大内需政策是多数人对“战危机,保增长”的建议。

在31份调查问卷中,有17份都提到了投资和内需。在投资方面多数人认为: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对民生福利建设,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通过对这几方面的投资,带动相关行业复苏。在内需方面多数人认为:政府要出台有关切实可行的政策,要保民生、保就业,要出台一些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培养消费习惯,提升消费层次,改善消费环境的政策。

三、对企业出台和落实优惠政策是多数人的心声。

在出台政策方面:多数人认为要以企业服务年为契机,通过一些政策,在税收、费用减免方面,企业创新方面,政府机关人员办事效率方面,在为企业服务方面要有新的举措。对于政策落实方面,多数人认为目前政府的政策落实还有待提高,希望政府通过企业服务年使政策更加具体和可操作性,并且要求将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到每一个公务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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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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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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