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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包工包料合同(热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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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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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_____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_____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__________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_____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_____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_____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_____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_____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_____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_____;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_____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_____;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_____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_____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_____;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_____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_____额;

(e)进行其它各项_____。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_____或追加_____额。

此类_____的费用或追加_____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_____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_____: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_____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_____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_____的审计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_____。

45?_____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_____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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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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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高铁东站地下室及人防工程(C区)项目

2、工程范围:乙方按图施工,C区图纸范围内水电工的一切内容

3、承包单价: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乙方承包淮南高铁东站C区图纸范围内水电安装和施工,包括生活区内照明、临水设施的安装、拆装及日常维修工作等。2.乙方包工包料,涉及水电所有的材料及施工用到的工具。

3.提供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计算,负责隐蔽验收、材料报审、使用功能测试等技术资料的签证工作。负责竣工图编制、工程结算和审价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水电工程承包合同1、甲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生活设施及水电。

2、乙方需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指导,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施工过程中如不按图施工,及不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而引起的总项目部罚款由乙方负责。

4、乙方需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整洁,严禁施工材料乱堆放。

5、乙方严格按照总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工期合理组织人员,按期完成每月下达的施工任务。如因甲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和各个班组协调配合好,若因乙方协调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需按照规定为水电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四.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甲方于次月25日支付给乙方进度款的百分之七十(依据总承包方合同付款方式)。

五、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乙方准备好结算依据,依照公司大合同进行结算。

六.安全事宜

1.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由乙班长负责督促各项工作的安全生产,杜绝违章作业。作业时间持证上岗,使用的机械专人操作。

2.实施安全、文明施工。

3.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被有关部门查获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所有的机械、灯具及电线线路不能自行拆装。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

七.工地纪律制度:

1.乙方进场工作后,必须把本班组人员身份证及有关手续交给甲方查验,无证件的工人,不准进场施工,乙方承包人对本班组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打架斗欧不管因何事与何人均属违法行为,甲方不予支持,发生纠纷乙方承包人应及时协调或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调解,凡参与或指使打架斗殴一律处罚人民币300元/人,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均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班组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责任,打架斗殴所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罚款均由各班组负责人承担,甲方不负经济责任。

八.合同生效与失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待保修期满付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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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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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承包单位:(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_______元。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付款: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竣工后政府安排资金到位,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3、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2、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材料设备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纠纷处理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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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庭水电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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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水电安装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给排水、电气、防雷接地、护线盒配管、装电箱、穿电缆电线、调试及其水电工程所有预埋和安装工程。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 年 7 月

竣工日期:20__ 年 9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0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按建筑施工图所示面积33 元/㎡(包安装加工工具)计算。甲方按建筑施工图所示的面积与乙方办理结算。(详细计价方式见附件)

注:综合单价包括以下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医疗工伤保险费和文明施工费用、工伤事故处理费等费用组成。

a、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垫资完成至十层,甲方进度款到位后20天内支付第一次进度款;主体框架封顶,甲方进度款到位后20天内支付第二次进度款;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20天内支付第三次进度款;所有给排水管安装完成后支付第四次进度款;所有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支付第五次进度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至97%,质保期一年后10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b、结算方式:甲方及时向乙方下达各单位工程总进度目标或阶段进度目标,并在每月26号向乙方下达次月月度进度计划。乙方按照月度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及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90%为乙方办理进度款比例支付手续;乙方不能按照月度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的75%为乙方办理月度进度款结算支付手续。余下10%~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二个月内无息退还(无质量等其他问题)。(注:在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必须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否则此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   施工要求

(1)强电:配电箱预埋及线管预留预埋、桥架安装、电表计量安装、开关插座及灯具(普通白帜灯)安装、电缆及铜线安装、通电。

(2)弱电:室内弱电箱及进线管预埋,如有智能化厨房要考虑煤气泄漏探头预埋、阳台监控报警探头管线预埋、砼中的开关插座及线管预埋。

(3)给排水:图纸所示管道全部内容(消防安装除外)。做至建筑物主体外(坡道、台阶、散水)外第一个检查井。室内卫生洁具不安装,冷热水管道安装进户用水点及闸阀水表安装,预留高度按图纸设计,排水管道及地漏预留出地面250px。

(4)防雷接地系统:含基础、屋面、电气、卫生间等电位、防雷等敷设与检测系统安装敷设与检测。

其他预留预埋:所有发包方分包的预留、预埋均在总包范围之内。1)给排水管管道预埋,水泵房管道及设备安装,排水管接至第一检查井。

(5)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安装工作内容及定额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6)配合组织验收整理、收集完善施工资料办理水电竣工资料。

第七条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成品保护、包小型工具、包定额损耗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00.00 元(现金)。

2、履约保证金是乙方保证在完成本工程承包义务过程中按约实现本合同质量要求、进度要求的经济担保。

3、如乙方未按质量、进度等要求履约义务、或乙方中途无故退场,则乙方同意甲方可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已完成的在建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人员无条件全部清场并不得损毁已建工程。

4、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甲方于七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A、计价方式:综合单价由人工费、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医疗工伤保险费和文明施工费用、工伤事故处理费等费用组成。

以上综合单价包括承包范围中所有的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才能按规定单价办理预结算。

B、原则上不发生计时工,如确有发生,须有项目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C、乙方已了解认同现场施工环境条及熟悉施工图纸,并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施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因素理由降低施工质量、延误工期和调高单价。

D、结算步骤:项目工长开出乙方本月已完工程任务单,经项目质安员、材料员验收签字后交到项目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公司合同核算部结算、复核,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公司财务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E、甲方根据“海南省20__年工程预算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与乙方办理结算。

第十条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承包范围工作,若因乙方组织等原因拖延工期或无故停工,每天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乙方不得有异议。

2、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期紧依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条例、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除春节(正月初八日上班),端午节、中秋节为三天外,其它如:双抢、秋收、春耕等不得放假停工。如需补贴,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标准

1、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定《GB50204-20__》中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技术交底单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返工费用及对甲方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其返工所拖延的工期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现行国家规范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以及用膳条件,其费用自理。

3、乙方如7天内的施工质量、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做工程量不予结算。

4、向乙方下达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任务,并督促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按进度计划约定的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检验进行验收。

6、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扰乱现场秩序,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7、协助乙方办理劳务合同,并按照公司和项目部制订的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进场五天之内应将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对未及时上报花名册的乙方职工,若出现纠纷及工伤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2、乙方进场后,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并配足施工人员,不得无故中途退场或私自调换人员,保持队伍的基本稳定,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人员,经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给予罚款处理。

3、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进行加班作业。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应办理领用手续,有义务进行保养和维护,如使用时,保管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5、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要等相关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施工,以现行国家规范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做好班组内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及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小型工具,以满足工程进度施工需要,由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工作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工期不予顺延。

7、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每道工序后应做到工完场清。

8、执行甲方制订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标准施工规定,做好乙方班组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严格按现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执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指挥要及时汇报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

9、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若因乙方施工不当,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施工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负全责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10、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成品的破坏以及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2、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员及材料员对每一批次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13、乙方不得将承包内容转包给第三方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分包给其它队伍。

1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甲方有关规定,提倡协作精神,不允许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嫖娼,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情节极其严重,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使用材料及配件,工程耗材及配件按甲方规定的标准作为限额,浪费材料和随意割锯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用料,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现场材料一定要分类堆放整齐,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预算材料消耗量作为材料限额标准,若乙方实际使用超过此预算控制总量,则乙方承担超量部分的采购成本及超量部分材料款的30%的罚款;若有节余,则甲方按定额预算单价计取节余部分的材料费用与乙方五五分成。

第十四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  根据本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规划,对安全帽和胸卡有严格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戴红色安全帽;项目一般管理人员配戴白色安全帽;工人配戴黄色安全帽。

2、    班组进场时,每个成员必须在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履行签字手续,对遵章守纪承担义务。

3、    乙方进场后,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内部应做到天天班前安全交底,周周安全总结,因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必须按规章制度搞好文明施工,每个作业点每天应保持整洁,天天搞好落手清。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奖罚制度。

5、  对违章出现工伤事故,甲方只承担协助调查,分清责任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对非工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增减人员,不论是否发生工伤和非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    教育工人遵守法纪和相应的企业规定,严禁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人罚款100元后,清除出场。

7、    不得随意在宿舍、办公区、其它公共场所乱画乱张贴,不得招收“三无”人员,不得让其在工地宿舍留宿,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8、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如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事件,打架的每人罚款1000元/次,如违反法律,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同时对班组长管理失控,处罚1000元/次。若再犯,将加倍严厉处罚。

9、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完工清场、施工机器整洁,并做好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用餐文明有序,宿舍内照明电线不得私拉乱接,违者按项目部规章制度进行罚款,严禁在宿舍内赌博。负责本班组的宿舍卫生,作好相应的文明施工工作,并派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没收保证金、责令乙方立即退场:

1、中途自动退场;

2、不服从项目部管理,工种配合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连续三次验收质量不能达到合格水平;

4、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副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实施中,均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精诚团结、密切合作的态度,对个别有争议的问题,应从大局出发,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上级主管协商解决。在问题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终止工作,延误工期,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件

本工程综合单价:33  元/每平方建筑面积,其中:

(1)砼结构内预埋:电气、给排水、防雷:7元/m2;

(2)二次结构预埋:切槽、线管、线盒、穿铁线:8元/m2;

(3)安装:给排水8元/m2;

(4)公共部分灯具、配电箱、导管穿线、桥架、电缆安装安装  8元/m2;

(5)辅材:2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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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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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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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电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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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 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 址:

兹有 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 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 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 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 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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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电安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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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址:

兹有

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 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

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 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 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 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 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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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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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马鞍山秀山新区雨山片区一期二组团安置房,15#楼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20x年3月2日进场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端午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完工后扣留人民币一万元维修费,余下工程款一次付清,

注:(如年底工程不能完工,按考勤表发放工资)。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规范施工如有前期施工不完善的地方乙方自行免费解决。

4、卫生间、厨房间下水预留洞H管位置,如不合理甲方出资整改。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和他人安全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误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材料未及时送到责任由甲方承担),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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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电维护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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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产品维护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定义

1、 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 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3、 产品:是指一特定的机器或程序。

4、 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二、 维护服务内容及期限

1、 乙方将为甲方的 提供维护服务。

2、 维护服务期为: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

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 )维修或更换故障机器

(* )预防性维护保养

(* )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

(* )提供程序升级版本(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

(* )提供修正性程序(包括介质和资料)及安装

(* )现场技术支持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三、 维护服务费用及付款

1、 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费总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4、 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5、 维护服务费用应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应先开具发票)

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付清合同款项.

四、 维护服务的说明

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2、 如乙方需实施远程技术支持,必须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3、 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 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 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 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 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五、 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 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六、 保密

1、 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 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七、 不侵权担保

1、 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 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八、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九、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责任限制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 2 倍。

十一、 合同的变更、终止、生效和分数

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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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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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2)外立面工程深化设计;

3)其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的其他范围(包括但限于以下项目)

(1)乙方应配合由甲方雇用的其他承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精装修等工程,提供工作空间及通道,并对其的顺利施工提供便利及协调,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等配合费用。

(2)乙方应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可能有其他工程的施工、安装、管线接驳及垂直运输(包括费用)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此类交叉作业对自身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结算办法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即单价已包括乙方包优化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样板、包机械设备设施、包运输(含二次运输、垂直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场地清洁、包垃圾清理外运、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各项措施费、包临时设施、包水电临时设备、包施工配合、包甲供材管理、包夜间施工、行政性事业收费、包工具、包机械设备及燃料、包保险、包专项验收、包利润、承担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政府文件规定、汇率风险、不可遇见费用等),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容和甲方确认的产品品牌型号等以总价包干。(但不包含施工水电费、土建配合费、报建费、检测检验和四性试验费)。

(二)结算办法

1、以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包干的项目结算方式:

合同价为暂定总价,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材料价格上升因素所造成的风险。

2、暂定、变更及新增工程结算方式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

(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或没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20__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其补充本及合同签订时的收费标准和当地政府相有关文件的进行计价,费率有上下限的取中值。由甲方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4)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或没有相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由甲方审定作为结算依据。

(5)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的项目,综合单价不变,仅增加主材费(含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清单中主材为暂定价的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时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报甲方审查,按设备材料价格结算方式结算,材料价格业主将通过进行竞价方式确定。

(6)若单项设计变更总价超过或低于合同总价5%,变更结算双方另行协商,不执行本合同其他相关条款约定。

(7)所有施工现场签证必须按签证要求时间完成,每月完成对上月的签证办理,结算后一并支付。

(8)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做调整。

3、设备材料结算方式:

(1)乙供材料设备结算方式:

a)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

b)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设备材料,有指导价的按施工当季度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信息价中有综合价的执行综合价,无综合价的执行经甲方同意并实际施工使用的相应品牌型号规格的信息价。

c) 合同工程量清单和信息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报价,由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2)材料设备变更的处理

a) 当实际施工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主材、辅材用料变更,则调整单价中的主材、辅材费的价差,并对应合同分项工程进行重新计价。

4、工程所需的材料及配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及配件标准提高产生价格变动时,不予调整。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增加工作量时,结算价不作调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而发生的减少工作量时,结算时按减少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予以调减。

6、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应参照合同综合单价,合同中无的,在合同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合理计取,并报甲方审核。

7、甲方因生产或技术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包括由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指令,或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

8、乙方于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后七天内呈交工程变更涉及的增减费用及计算组成予甲方审批,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交有关资料,在支付进度款时将不予考虑此部分工程变更的增加费用,而减少之费用则按甲方的估值相应扣减。

9、本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现场变更、签证,按甲方签证管理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

4、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从开工日期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方及乙方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顺延竣工日期。

第六条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元,为含税价。)

(二)付款方式:

1、乙方于每月20号之前提交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款并提出中期付款申请,监理及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于审核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核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

2、当分期工程完工并经初验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

4、工程结算款的 %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两年后经甲方审核同意,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审核无误后20天内付清乙方保修金余款(扣除相关费用,保修金不计利息)。

5、付款形式:□网银转帐;□支票。

6、乙方每次请款时需提供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7、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授权委托领款证明、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七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件;

3、 质量保修书;

4、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 施工现场违章事项细则;

6、 工程量清单;

7、 保证书

8、 其他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信函、备忘录、纪要、书面往来等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出的款项。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 。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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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消防水电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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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

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

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

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

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

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

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

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

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编码:

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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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水电包工包料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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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1-3, 程内容。( 栋 层,约 万平米)

第二条 开工

2-1,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日历天。 2-2,形象进度:在主体阶段施工时,紧密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在工程装修阶段,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施工。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承包总价:__________________

4-2,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

1,据实结算,按河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价目表》以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和文件取费用,其中定额综合人工工日 按 执行。

2,本工程取费类别按

3,工程主材:牌,主材由乙方推荐三个品牌甲方任选其一后价格由建设单位及乙方书面确认,若信息价内没有的则建设单位认质认价,但甲方及建设单位不得指定供货商及生产厂家。

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辅材。

第五条 图纸、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资料,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负责提供水,电接口以及开通施工场地通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有关方面的关系,协调各工种施工中的作业

6-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6-4,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

6-5,提供施工所需正常的垂直运输设备。

6-6,负责预留埋土建筑、结构施工图内的安装工程预留孔(洞)、预埋件,对建筑、结构施工图内没有体现而在安装工程施工图内体现的预留埋孔(洞)、预埋件,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预留预埋。

6-7,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款。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顺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教育,组织学习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7-2,保证进场施工人员衣装整洁,行为端正,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7-3,完成甲方下达的周、月进度计划,落实甲方下达的各项指令。

7-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及临近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7-5,施工期间或竣工后,由乙方造成的工程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第八条 施工工期

8-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执行。

8-2,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七日之前,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顺延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8-3,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确认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8-4,工期顺延。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8-4-1,工程量变更和设计变更。

8-4-2,不可抗拒(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甲乙双方造成

8-4-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五

第九条 质量与验收

9-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9-2,隐蔽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做好自检记录、隐蔽验收内容等工程施工资料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条 工程款的支付

完工程量的 ,预埋结束安装部分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97% ,余款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3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建设单位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进行变更。变更费用直接进入决算。

第十二条 竣工结算

以完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15天内提出决算,甲方收到决算后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因特殊原因,部门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

13-1,保修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支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百分之三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

13-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两天内派人修理,否责,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非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3-3,甲方在保修期满后7日内将剩余保修金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第十五条 增订条款

15-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对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相关损失由甲方相应负责。

15-2,乙方按税前在业主方结账总价下浮____%做为甲方管理费及税金(乙方再无其它费用)盈亏均有乙方自负。

15-3,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定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打到甲方指定账号,工程定金到乙方进场后10日内退还。

15-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证__________内工程开工, __________后若不具备开工条件则甲方在10日内退还工程定金,合同继续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并结清款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后附大合同一份。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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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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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水利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使 用 说 明

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20__-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__〕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14)配套使用。即将水利部范本(GF-20__-0208)中的 “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__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_____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总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万元)。其中:永久工程_______ 万元;临时工程_______万元;安全措施费________万元;技术措施费_________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

关键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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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电安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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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瓦工工程由乙方包工完成,为了双方的合法利益,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泾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含图纸范围内工程上的水电安装,工程承包范围从基础垫层承台开始至竣工的一切水电安装工程(其中包括预留洞口的布置以及安置,避雷设施的安置等);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

第二条 工程质量、工期

(1)工期: 天;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本工程为安徽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宣城市优质结构工程。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2)质量标准:

a、乙方负责水电路的安装以及调试

b、质量验收等级最后以建设单位、甲方、质检站评定为准。

c、工作中,班组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无条件按照优质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操作,不可有畏难、反对心情、勉强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乙方配备专职质量员,及时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d、对质量达不到要求而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法处理:

(1)拆除。

(2)组织另外人员整改,按120元/天(次),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支付。

(3)罚款处理。

(4)中止协议。

(5)由于乙方整改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损失费由乙方负责。

(3)职业、健康、安全达标。

(4)环境(现场文明)施工应达到安徽省标准化工地。

第三条 施工安全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因违反以上述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许穿拖鞋、打赤膊,违反规定者处 50元/次罚款。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工人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则甲方可以向乙方予以全部追偿。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所需用的材料必须提前1到2天向甲方材料员通报严禁不经计算,盲目进料,造成积压,给成本带来一切损失的(如上下力资运费)必须乙方自行

第五条 施工机具

1,手工操作工具,辅助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只提供大型机械用具。

第六条 现场管理

1: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尊重业主代表,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团结各工种施工人员。如发生不尊重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的过激行为,甲方有权对该施工人员进行辞退处理并罚款,发生班组之间打架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双方不低于 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3:乙方在完成自身的工作外,必须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活动,服从项目部领导的安排,并负责主管质量、安全部门检查前期现场材料清理、卫生清理等工作。

4:严禁在施工现场赤膊、穿拖鞋和酒后上班。

5:现场清理工作应该做到自己的工作自己清理,当天的材料当天清理,若不清理甲方有权指派另外人员清理,工资加倍付出,结算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对造成的无谓浪费,加倍处罚。

6:乙方应及时的发放工资给民工,如因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甲方支付相应

款项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生活区管理

1:乙方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宿舍,乙方必须遵守有关生活区的规章制度,搞好宿舍内外的卫生工作,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卫生,因自己生活而产生的垃圾自己清理干净,严禁工人酒后上班,上班员工无重大疾病史,年龄不能超过 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如果有乙方人员在工地上大便,发现一次罚款 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能影响到工程进度的实施,调剂好施工人员,定时召开安全文明质量进度工作例会,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平衡进度,如果乙方没有执行项目部的进度计划,造成滞后,就要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参照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和付款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其中包括:保证工期为 元/m²,安全无事故为/m²(按照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如乙方满足不了其中任何一项,甲方有权在总产值中扣除任何单项工程款。平时每月按 每人 元*工日,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必须按时发放到个人,工程结束后付到工程款总额的 %,余额到竣工结算完成后付清。结算方式按实际用量计算。且乙方应出具书面材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民工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 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定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用度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 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每日 元赔偿甲方损失,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方自动退场、停工或怠工,甲方有权拒付工资款。

3:甲方必须保证施工材料及时到位。如停工待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民工施工人员的误工工资款。

4: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而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损失由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赔偿。

5: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的要求施工完成,乙方且不得因本工程跨年度施工而无理加价、加工等。乙方应及时的发放工资给民工,如因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导致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为了履行双方各自职责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双方签字后证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等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7:本合同自签订之后日至工程竣工,签订的价格无论市场材料涨价、人工费上调等因素,都不予调整。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公道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3,因不可为责任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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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电维护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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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服务维护事宜达成本协议。

注: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 合同标的:

受甲方委托,乙方将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负责 IBM服务器及相关系统 的维护工作。

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清单附后。

二、 服务范围

乙方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对甲方提供8小时响应3年不限时服务,具体参见售后服务方案

1.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对服务器进行管理,具体包括:

Windows 服务器系统的安装、更新和维护,安全设置,系统更新优化。 根据微软的安全公告及时打补丁。 服务器硬件的故障检修排除(不包含维修需要更换硬件的材料费用) SQL服务器的协助安装和协助安全配置、重要数据协助备份,客户需自备备份工具(如

移动硬盘)。客户自行购买的专业软件,或数据库版本为SQL20xx以上,一般由相应产品提供商负责服务,我方负责协助支持。其他数据库产品,乙方负责协助支持。

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定时更新杀毒引擎和病毒库,以及在发现病毒感染后提供杀毒服务 (用户需自购防病毒软件)

防火墙的安装、配置以防止互联网上的攻击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的排除(不包括ERP软件等相关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软件) 每月巡访工作,服务期间每个月进行一次服务器的上门巡检工作,检查可能存在的系统安全隐患或硬件的工作健康检查

服务期间内免费提供服务器除尘,清理工作。

合同期内8小时应急服务支持(限保定市区内)

备件支持,乙方在物力能及的基础上,为尽快解决问题,提供备件支持。 e) f) g) h) i) j) k)

2. 电话远程支持

a) 热线电话为

b) 如甲方有超出乙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需求,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c) 甲方采购的设备为IBMX3850或同级别以上机器,提供专门工程师,合同期内全程服务支持。

3. 应急服务:

a) 根据甲方的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的紧急服务,内容不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b) 正常工作时间内接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法定节假日电话协商解决,但重大故障不超过

8小时内及时响应支持(保定市区内),一般2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硬件故障,在物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不超过48小时解决问题。

c) 紧急备件支持,乙方在判定故障部件后,将通过多种支持渠道,对甲方故障设备提供紧急备件支持,做到快速处理故障部件问题,故障配件如不能及时更换,乙方优先通过渠道先行更换或备件替换。

三、 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

a)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b)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需求,以便乙方能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c)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商业资料(包括技术、报价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 乙方:

a)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务。

b)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业务流程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c) 由于服务器托管方(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乙方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乙方应该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

d) 甲方使用的相关软件,乙方不提供版权方面的支持,版权责任由甲方负责。

e)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维护资料或维护注意事项说明。

f) 乙方所有服务单在当次工作执行后,录入信息系统,为日后维护备查。

四、 费用和支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为 年,自设备采购合同执行后,硬件设备签收后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

2. 支付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则乙方在此期间(以费用到帐日期为准)对出现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2. 乙方有责任提供合同所约定的服务。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硬件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双方可协商赔偿金额。乙方在系统重做或重大数据维护时,需有甲方安排指定人员协助确认,以免重要数据丢失。

注:由于电子数据的易丢失性,甲方需要事先指明需保护的数据、安全级别以便乙方向甲方提供备份方案,乙方不对因为硬件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承当责任,且数据恢复不属于乙方承诺的服务,如甲方需要恢复数据,需要另行支付因设备损坏时数据恢复的费用。未指明的情况,乙方仅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硬件的赔偿责任。

3. 责任免除: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 自然因素:如火灾、台风、洪水等

b) 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诸如罢工、战争、爆炸等突发情况。

c) 如遇双方均认可的、需要购置新设备或配件方能解决的故障,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予购置,从而导致故障不能修复的,则责任不在乙方。

六、 合同中止

甲乙任意一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对方。服务费用成本按费用标准价格乘以相应服务项目及次数核算。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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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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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在许多时候,人们在房屋装修上都会进行一个口头的协议,如今的口头协议并不起多大的作用,更没有法律的护,为了以免后期纠纷,房屋装修合同项目与内容一定要详细写明。

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居室水电工程项目进行安装施工,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项目:住宅水电安装。

2、地点:**大道东都怡景花园 幢 室,套内面积 ㎡。

3、施工安装内容:拆墙、打洞、开槽(见附件1《基础工程项目》)、强弱电线和开关插座安装、冷热水管及下水道安装、灯具及龙头安装。

4、总价;工程款 元。增减项目需经双方商定价格后签字确认生效,依此增减工程安装项目并增减造价。

5、工期:本工程耗时 日。工程自XX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程安装项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工程现场无影响水电安装施工的障碍物。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和主要材料。

3、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布置图》(附件2)、《开关插座布局图》(附件3)、《用水器具布局图》(附件4)、《灯具布局图》(附件5),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线路,应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登记等手续。

5、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以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6、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招呼,处理好邻里关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场材料确认签收(在附件6 上签收),合理使用材料,保证材料安全。

2、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按合同规范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短路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必须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自担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伤亡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严格按照本合同签认的工程量表和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强弱电线路走向标注记录,提供强弱电线路正规图纸。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材料、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标准,双方同意参照gb50327-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规范》规定。

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6《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双方应另签补充合同。

5、其他质量要求和标准见附件7《电工施工规范》、附件8《水工施工规范》。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项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有挪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的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

4、甲方提供的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当,应由乙方负责双倍赔偿。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项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60%预支付工程款,灯具安装完成通电试灯后,经双方验收确认,再支付30%工程款,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工程工期

1、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因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完工期限顺延。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导致工期延误,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字认可,甲方需承担全部施工费用且工期顺延。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合同工程验收按《工程验收单》(见附件8)的标准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分两个阶段验收,除灯具安装以外的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后在见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工程移交和预结算手续。

2、灯具安装试通电亮灯后,双方在进行总验收,合格后在附件8上签字,然后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见附件8《水电安装验收单》)。

2、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项目,乙方免收维修费和材料。质保期外和非正常使用的维修项目,乙方维修费和材料费按成本价收取。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的当天来维修,甲方不扣除质保金;乙方在甲方问题反映二天后,每迟一天来维修,甲方将按10%的比例扣除质保金。即使扣除质保金,但仍不能排除乙方免费维修的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2、工期延误,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2%扣减合同价款,最多扣至合同总价的50%。

3、交付验收中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签字。由此耽误的时间,按工期延误处理,执行本合同十.2条规定。

4、非文明施工造成对甲方的损害未修复或未赔偿的,甲方将在付款时等价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特别原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条款与原合同条款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的条款为准执行。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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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水电安装施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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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兹有 山西通生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装箱项目水电安装 工程,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宿舍楼、综合楼、办公楼、餐厅所有水电工程。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条:工程价款

1. 工程价款 :

第五条:付款方式 :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国家相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第八条:材料设备:原材料进场必须有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所有的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 甲方:

(1)进场前 7 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6)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24 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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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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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高速公路TJ12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合同清单及价款

1、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

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

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

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每月25日报计量。

3、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

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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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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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工程承包范围:悠山郡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清工

3、工程承包内容: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4、工程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5、付款方式: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100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50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70%,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10%,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签证为准,审核意见最终确定权归甲方。

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由于施工力量不足未能按时组织技术人员进场,甲方在二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无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调派其他工班进场同时参加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退场,双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帐了结,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20人(其中技工12人,普工8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60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凡违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对职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文明施工、标化管理、提高意识,对职工中存在的传统习惯性、随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约束性及怕麻烦的思想,应针对性的进行文明施工,场容管理的规定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能够使职工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10、其他:

(1)乙方必须负责配合项目部定位测量放线工作,所内外驳运,但工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调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费及不符合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等现象,如甲方、总包、监理单位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由乙方及时返工处理。同时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和罚款金额。负责材料装卸、堆放、清理、所内外驳运,做到工完场清,及时做好废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负责任何点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3)混凝土浇筑前模内必须清理干净,且负责淋水湿润模板直至满足为止。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处罚。

1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公司备案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发包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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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电工程装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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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1)如用甲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如不用线每平方元,插座元,暖灯元,热水器元,大花灯元,吸顶灯元,高档灯元,坐便元,顶喷元,吊柜元,太阳能元,排电箱元,如要打孔,按口径收费:50管(元),75管(元),110管(元),160管(元)。

(2)如用乙方材料,每平方元,内水每个卫生间元,外水每个卫生间元,吊卫生间下水管元,装下水管元,装外攀檐每坡水管元,排线每间元。

3、本合同双方协商制定,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如有变动,双方本着公平原则下协商更改,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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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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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的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避雷工程和相应的接地装置、等电位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所、电信机房、 空调机房等所有机房、广播室、消控室、泵房等地的避雷等电位装置的安装调试;

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工程的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10KV变配电所低压柜至大楼各层、屋顶配电间的缆线敷设和调试,层配电间至各层动力、设备照明的管线电缆敷设和调试。

3、本工程范围内低压电柜、箱(套)的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的电气箱、柜的安装调试;

4、本工程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电源接线及管线的敷设和接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预埋管线和电线电缆的安装调试;

5、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线缆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等的安装及管线敷设,包括但不限于走道、共享空间、大厅、门厅、办公区域、卫生间及疏散楼梯内的各种设备房、弱电机房、屋顶电梯机房等照明线路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用户末端表箱的安装及相应缆线的敷设和调试;

6、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和测试;

7、本工程范围内广场、室内灯箱电源(如广告灯箱、屋顶广告牌)、景观动力及景观照明的控制箱柜灯具的安装调试和管线敷设和广场背景音响广播管线敷设(工程中其他合同有规定由供货厂家安装的除外);

8、本工程范围内上述管线敷设(楼板内、墙洞内)的预埋和预留孔洞。所有穿越楼层和层防火分区的桥架、管线的孔洞均用防火包和防火堵泥封堵。预埋孔洞较大时,制作安装托架。封堵后美观大方,穿越防火分区的桥架内用防火堵泥封堵。

9、广场投光灯、屋顶、墙面广告牌投光灯、玻璃幕墙内投光灯管线敷设和灯具安装调试,树状内LED灯,各种店招的供电电源管线敷设调试;

10、乙方负责将卷帘门控制箱电源线敷设,引入卷帘门控制箱(预留箱门长+宽长度的导线余量)。接线由卷帘门施工单位负责。

11、运输卸货:电缆、电柜、桥架、灯具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部划定区域内堆放整齐。原则上项目部塔吊应配合乙方卸货。如场地实在无条件使用塔吊,电缆和电柜单体物件重量重的货物由项目部租用汽吊配合。

1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报验;

13、不含本工程所需的网络通讯、视频、监控设施的管道敷设和安装;

14、乙方负责该安装范围内所有已经安装好的成品保护工作,安装专人对安装的电气部分进行保管,直 至交付商场为止;

15、乙方提供全部成套交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纸。

四、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场内运输、包调试及施工(含室内运输)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除提供施工用水、电外不做任何补贴。

第二条 工程量、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量、造价:

1、工程量:

1) 公共走道共享空间(按实际施工区域面积结算)

2) 建筑主体预埋、管线电缆敷设、箱柜安装等(按工程主体建筑面积结算,但扣除孔洞面积)

3) 屋顶预埋施工(按照屋顶正投影面积计算)

4) 广场电气施工(旗杆灯、广场照明灯具、景观水池、广告灯箱等电缆敷设)(按广场实际面积结算)

注:工程量为设计图纸所示的工程量:建筑面积、广场面积、公共装修、屋顶面积的计算以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2、本工程采取包干单价的形式,详细包干单价如下:

1)公共走道共享空间 16元/m2

2)建筑主体预埋(扣除孔洞面积) 7元/m2

3)屋顶预埋施工 5元/m2

4)广场电气施工 3元/m2

注:(1)按价格单所报“综合单价”,工程量以图纸按实结算,结算最终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

(2)上述单价所列作为结算的计算依据,但相关的单价已经涵盖本合同第一条第三“工程内容”所列的全部电气安装部分内容,无论该合同相应条款是否完全表述明晰。

(3)奖励:双方约定本项目验收时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日常管理中配合甲方项目部管理,施工完成后,甲方给予乙方20万元作为奖励。

二、合同总价:最终价格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单价经确认后,不因任何价格变动、市场因素、政策原因做任何调整。

三、合同价款内容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费、施工管理费、施工安全费、竣工前保护、间接费、保修费及税金。

四、桥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强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15%,弱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20%。

五、工程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并在乙方进场后,工程中途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80%的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并对所领材料(灯具等)进行核算后经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的审计计算后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5%,余5%质保金从最后一次付款开始开始贰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六、工程总价中包括乙方下述人员的工资性收入:

项目负责人 6000元/月;13万平方以下配有5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建筑面积13万平方及以上配8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工资4000元/月;电气预埋主管1名工资5000元/月;主管兼任安全员;资料员1名 3000元/月。

以上人员统一由甲方项目部管理,各单报项目部存档,如有缺岗按上述工资标准扣除。

第三条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施工按国家标准GB50303-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二 布线系统和继电器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按GB5015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三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导管在穿出地面(楼面)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四、凡明设导管均须做防腐处理。

五、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六、对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不得采用熔焊连接。严禁热加工开口。

七、导管在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八、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按规范设置管。

九、室外埋地导管埋置深度≧0.7m,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

十、所有管口在传入电线电缆后应作密封处理。

十一、电缆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十二、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有抗干扰要求的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十三、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十四、支线间不允许串联连接,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十五、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木楔,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必须超过灯具2倍的荷载;

十六、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相同的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十七、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并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得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十八、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

十九、所有避雷引下线、暗敷处用卡钉分别固定,明敷处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

二十、凡利用金属构件,管道做接地引线时,应与接地干线间焊接跨接线。

二十一、避雷针应位置准确、焊接固定、焊缝饱满、焊接处补刷油漆,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总工期为天,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流水作业组织施工。其中如有紧急需要的紧急部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甲方施工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突击施工完成任务。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 乙方进场前必须在甲方的安全保卫部门缴纳拾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甲方将全额无息退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对其派驻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必须自行负责保管和保护电气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完整和完好性。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五、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与甲方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协商并经同意后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六、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七、本工程单价已包含加工和施工安全费,发生质量或乙方施工人员安全伤害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工程师或第三者损失(伤害)时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处理及赔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开工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仓库堆放设备材料及施工用电、水,提供必要的脚手架搭设材料和提供适当的住所场所。

2、 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 对甲供材料尽快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 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质量负责。

2、凡安装电工、焊工、调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前将上岗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安全科登记存档,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按甲方提供的电气工程施工图提交施工方案。

4、负责收好各类隐蔽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空载、负荷等试运行记录。

5、负责各(牵涉到电气)工程、设备交接资料收集保护、无遗漏缺项、符合工序要求,并具可追溯性。

6、参与甲方对进场电气材料的验收,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收集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有关施工质量报检资料(如有困难,甲方项目部电气施工员负责协调解决)。

7、乙方进场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并负责将操作区域清理干净,如因操作人员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监理方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9、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

10、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1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设备和器材在整个工程期间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和监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13、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有损坏甲方或商户的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14、如甲方在核查中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需方要求施工,并有重大浪费、故意抛弃现象,甲方有权提出追偿损失要求

15、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部门制定的所有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部门的现场调度。

三、乙方保管及与项目配合责任

1、配电柜(连接铜牌、器件的保管):

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施工管理部门提交配电柜间安装门、窗、锁计划,待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后甲方须于2~3个月内安排装潢工程队做好门、窗、锁安装工作;门、窗、锁齐备后,乙方进行配电柜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交予乙方,乙方在商场整个电气工程完毕移交甲方商场物业这一时限内,乙方对配电柜负全权看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2、灯具: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前乙方自行保管,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 电缆:甲方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领用过程中,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4、 电气辅材(电线管、金属暖管、铜鼻子、包布等):

乙方在领用后应及时核对数量,保证甲方仓储部门电器辅材的零库存。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施工现场发现辅材,甲方按相应辅材原值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在施工期间对电器辅材负有保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5、 乙方对本工程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灯具等,均负有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为止。乙方看管人员在安装及装修期间,应与项目部的安保互为配合、联动;甲乙双方均对遗失部分负责,如在看管期间有损坏、偷盗,乙方负责对被盗部分损失赔偿。

第七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一、消除以下电气施工常见通病及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1、 电缆桥架、线槽、电管必须可靠跨接与接地,确保安全。穿墙穿楼板穿越防火分区孔洞和桥架内应用防火包、防火堵泥封堵,确保消防安全。

2、 JDG紧定管连接坚固螺丝应拧紧(断头),保证接地保护连接有效,电管端口包括进入配电箱柜应装有橡胶护套,确保电线免遭绝缘破损。

3、 吊顶内电管敷设,原则上管径Φ32(含)以上的电管不得与装饰吊杆共用吊杆,需打独立吊杆。Φ32以下出线应加套金属软管,固定安装,不能随意接线。管路敷设遇有转弯或其他缺失吊杆处应补打吊杆,保证管路平整美观。

4、 桥架内电缆布置应横平竖直,绑扎固定,组号标识标牌,线缆放毕,全部盖上桥架盖板。

1) 线槽内电线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应超过30根,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2) 桥架内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桥架内截面的40%,控制电缆不超过50%,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5、 配电箱内开关、电缆、电线须做出标识、标牌,以利于检修维护。

6、 立式配电柜安装前,查清柜安装区域的标高,柜底槽钢的底座高于所在区域地坪50~100mm。

7、 必须消除上述常见通病,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提出整改(包括其他整改事项),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监理公司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整改,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二、有效控制电缆损耗

1、根据20__江苏安装定额,第二册,第497页,电线电缆损耗为下表:

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表(%)

1绝缘导线1.8

2电力电缆1.0

3控制电缆1.5

注:绝缘导线、电缆,其损耗率中不包括为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决算部门根据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对乙方施工用

电线电缆损耗进行核算,如超过上述规定的损耗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负责提前开出电缆采购清单,经项目部电气施工员审核确认后采购。机房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放电缆前首先明确工程负责人,用皮卷尺测量每根电缆实际铺设长度并填写电缆线发放使用明细表(见附件)。填写电缆的起始点柜(箱)回路编号和终点柜(箱)回路编号,以及图示长度和实测长度。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甲方仓储部门凭单据发货并做好台账。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3、 甲方对乙方负责放缆工程负责人作出评价,根据情况可劝退离岗。

三、工程竣工后以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为准,如有变更,办理摆弄更手续。甲方决算部清点灯具数量,并与乙方领用数量核对。领用数超出决算部清点出的灯具数量的2%以上,灯具数量由乙方全额支付,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大批量的灯具中灯具和灯管等易耗品,甲方给予乙方总额0.01和0.03的损耗。共享大厅的灯具、花式灯具不存在损耗。

四、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安装后如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除必须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整改部分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贴。

六、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安全、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工程中出现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撤离施工现场;甲方另行委派其他单位继续供货和施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第八条 附则

一、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仲裁调解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合同附件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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