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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头奇遇记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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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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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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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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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后彻底自由了的我,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一样,三毛的书一本一本地下单,一本一本地狼吞虎咽地读下去。因为她的浪漫、真性情和勇敢潇洒,我牢牢地记住了这个爱读书、爱旅行的她——三毛。

我读过很多她的书——例如《雨季不再来》、《流星雨》、《我的宝贝》等很多中,我还是最喜欢她的《撒哈拉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洒脱随性,有梦想,执着的三毛。

这本书讲的都是三毛与她的丈夫荷西一起在沙漠中生活时的所见所闻。整本书里的么一个故事,无不充满了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字里行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地貌和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其实烟不是直的,也没有长河。)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显出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书中所写的故事并不所有都完全是幸福和温馨的,在沙漠里,有许多苦难需要度过。

在这本书里,我最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就是《哑奴》。当地人思想落后而迷信,总是十分骄傲,以自己的利益为重。然,善良者有之,哑奴一家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是奴隶,哑奴生来就必须为财主做事,听凭财主任意差遣,为财主赚钱做事。三毛看不惯当地人践踏人权,与善良有礼的哑奴成为好友,常常给予哑奴帮助。正如哑奴用手语所说,“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尽管他有一身本领,他终究脱离不去奴隶的身份。被财主卖走的那天,三毛哭着送给他一条毛毯,眼睁睁看着他被绑在车上运走,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三毛很向往自由,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喜欢我行我素,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摆脱尘世的束缚、只做自己,没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是万万不能做到的,纵使做到了,亦很难坚持下去。但三毛做到了,也坚持了了。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受也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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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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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河传有一点非常吸引我,那就是文章的各个故事之间是分开的、各成一体,这是我想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读下去的原因,就像读故事书一样有趣,也许就是这种吸引力是我开始了阅读。

第一个画面就反映了人们的无知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我想大家第一个想法就一定是填坑吧,但是他们的想法却五花八门,可笑又引人深思,比如说拆墙,种树,却没有想到了最直接的方法!

暗淡灰色的社会的画面,平静的描述把我们带到了呼兰河一个并不繁华的小城,呼兰河传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充满了对当时社会的讽刺,看完这本书我真为当时的社会风气感到痛心疾首,我仿佛看到了小团圆媳妇在热水中的挣扎,仿佛看到了婆婆抽贴时的满脸心疼,又看到了云游真人拿着那些所谓的驱妖道具在哪儿瞎摆弄。与其说团圆媳妇是被烫死的还不如说是被封建迷信思想害死的。那个时候的社会完全都是灰色的,那儿的人真的很善良,但为什么就抛不开那些封建的思想那?也许在他们的思想里只有顺应天意吧,这难道不是她们的悲哀吗?看这本书的开头我感觉十分轻松,全是一些童年趣事而到后面却感觉有点沉重!在这里到处可见人们的无知,他们只是因为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发生,让我无法评价到底哪个该同情,哪个该痛恨。

这本书也彻底反映了当时的地位的重要,从有二伯来说吧,和书里的其他人一模一样有真名,但为什么要使用假名呢?每当掌柜的叫他有二爷,有二伯,二掌柜他便喜笑颜开,这是因为他觉得伯,爷这个字地位辈分高。而小孩子叫他小有子他便开始追打他们,这说明他还是十分有自尊的。

其实他也十分值得同情,他的一系列上吊,跳井,最后还念念不忘柴堆上的小洋蜡,在别人看来这纯粹是滑稽戏,但也说明了他的无奈,这也许是为了表示他的存在把!还有就是他十分平穷致使他的偷窃行为,这是一种可悲的方法,也说明了他在我家的地位低下。他也十分勇敢,犹如他在晚上念的一样:“毛子在街上跑来跑去,那大马蹄子跑得呱呱地响,我正自己煮面条吃呢……”“杀又怎么样!不就是一条命吗?”说明他的勇敢,还有一次他被祖父毒打一顿而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呢!

这本书不仅形象生动,还有大量的讽刺意义呢。

回忆童年不但使自己得到久违的快乐,也是众多的读者得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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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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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告诉我:哪里的空气被污染了,吸了会有害健康;什么样的牛奶有致癌物,喝了会得癌症;哪种香肠含瘦肉精,吃了会生病

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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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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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诅咒是德国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尔夫冈·霍尔拜恩和海克·霍尔拜恩夫妇的作品。当我读这部书的时候,好像跟着主人公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钻进金字塔下的密室、穿越地下暗河、猫王神殿,进入帝王谷阿肯那顿法老的秘密陵墓阻止诅咒应验,身临其境、妙不可言。

书中讲述了3320xx年前法老阿肯那顿被他的朋友埃叶杀死,被长矛刺中后的阿肯那顿居然还活着,然后他对埃叶发出惊世骇俗的诅咒:“你将……活着。你将永远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所有武士从他们的沉睡中唤醒!只有那时,你才可以死去!”3320xx年以后,星辰又运行到当年的位置,法老的诅咒即将应验,埃及将陷入巨大的灾难,成百上千无辜的人将面临死亡。阿顿、佩塔赫、萨沙、雅西尔为了阻止奥西里斯这一灾难的发生,去了阿肯那顿的陵墓,但是失败了。只要日出,一切都晚了。阿顿的爸爸在日出之前启动了未完工的水坝,沙漠变成了沼泽,太阳出来了,武士复活了,但是被子水浸泡过的武士一遇到阳光就开始化解,这场灾难避免了发生。整本书从头到尾情节神妙离奇,悬念不断,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书中的小主人公善良的人性、勇敢的行为,让我大为震撼。读完这部书,我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人或许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但完全可以改变它的结果。它就在人的能力之中,可以在已发生的事情中获得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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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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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中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的封面可吸引人了,有一个小男孩坐在星球上,背靠着一颗银杏树。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猫给他献花呢!

故事说道:二丫和三宝都找到了自己拥有的本领,可胖头的前程让笑猫非常担心。之后,胖头在笑猫的帮助下,胖头用自己专注的特点学会了弹钢琴。之后,他们遇见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为了把那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变成地球的孩子,还学会了笑。之后,孩子的爸爸为他买了一架钢琴。谁知那孩子如此有天赋,在一个雨天里孩子和胖头获得了观众的鲜花和掌声。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世间的爱是多么得重要啊!胖头用他的爱,让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恢复健康。我们又有何不为呢?让我们伸出自己的双手,为这个社会献出一分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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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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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说一本书,谈一本著作,尤其是像如此的独特小说,难!不知从何下笔,论些什么,也许吸引我的地方太多太多,以至于让我顿

时迷茫了,难以决定。

有一部作品在50年代,让女性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如何保持应有的尊严和发扬自立、自强精神。她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全书塑造了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灰姑娘”式人物,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

夏洛蒂.勃朗特有着不幸的遭遇,使她最后投身于文学,高贵的灵魂在命运的拨弄下痛苦不堪。夏洛蒂在现世所受的苦难几乎达到了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她生活过,创造过,尝尽人生的痛苦,也体验了创造一篇篇“新人生”的美好。文学是她的另一个美丽的然他向往的人生。她用坚强来走过这段人生,使她的作品也主要是描写贫苦者的孤独以及反抗和奋斗。

在《简爱》女主人公简爱身上也体现反抗,奋斗,坚强的精神。她从小忍受不幸的遭遇,但她坚强不屈将悲愤转化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理解。然而,承认的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巨大漩涡,但是个性极强的她任保持着个人的高贵无比的尊严,她在情敌面前落落大方,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无限的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给因为她是一位仆人,而不能受到主人的尊重。也因为她的正直、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别人的鄙视,使罗切斯特十分惭愧,对她肃然起敬,并爱上了她。但简爱得知罗切斯特的前妻还活着,便离开。但最终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身边。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的面前。”其实在人与人之间的确如此,人虽然有富裕和平穷之分,但却从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能以财富、权利等物质来看待或对待别人。每个人都是在一样的起跑线,然后去为自己的人生创造出精彩。不会因为出生于名门望族而于对方。“人人平等,平等待人。”就是这样的意思……

《简爱》告诉了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其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以浓郁抒情笔法和深刻的心理米描写,展示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经典著作,是追求自由与平等的精神资源,是昂然矗立的女权图腾柱,世界上名个国家一代代的青年,常常都从拜读它开始踏入英国乃至世界文学的欣赏园地。

我们要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要奋斗,爱拼才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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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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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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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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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着一句话“用鲜血染我们的旗帜”,这是一代烈士在面对形如鬼魅的敌人时发出的豪情壮志,他们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敌人把皮鞭举得高高,他们不怕什么,任胸口对折带血的刀!也不愿低下高贵的头。“哪怕死也要坚守着祖国的尊严,用鲜血染红祖国的旗帜,因为它们比生命更为重要。”

读到这,我是惭愧的,在未读这本书之前我曾多少次轻视过这面象征祖国的红旗,多少次玩弄过胸前的红领巾,又有多少次嘲笑过我们万分感激熟悉的国歌,无视老师所说的“血的代价”,直到今天才懂得有多少中华英雄为了这片美丽的神舟大地而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生命。

一颗颗炮弹,一粒粒子弹,日本人自以为可以摧毁人民的生命但他们的精神却永远存在,换来的是更为勇敢的坚守,那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是永远不会被的正如《红岩》所说“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或许只有在风暴中被雨淋透的红旗才是真正的红吧!正如那战场上战士们鲜血换来的坚守。

这篇小说让我震撼,它写的不是大洋马的优点及种.种美德,更多的是描写作者与大洋马的深厚友谊。

我想问的是,在这个时代,还有多少人能与动物这样和谐相处?我们真正看到的,是一群群人类背着猎枪,潜伏在草丛中,看见动物,瞄准一声枪响后,血泊中就躺着一只动物。

而文中的大洋马呢?他是为了顾忌主人的安危蔡丧命的,他临死,也表现得如此威武、强悍、英勇、仗义、深情……

看完这篇小说,我想呼吁人们,停止对动物的捕杀吧!与动物建立起友谊吧!

也许有一天,你会有一只像大洋马那样仗义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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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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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和别人说自己是游走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精灵,的确,短短数十字的《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将我不可救药的拽进那情感的漩涡。现实生活中,虽然脚踩高跟鞋,可是性格依然倾向于男孩子一方,如果有必要,我会甩掉高跟鞋,赤脚飞奔,无所谓形象不形象,矜持不矜持。泰戈尔的这首小诗提醒着我骨子里流淌的仍然是小女子的血液,既然是女子便免不了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发明“多愁善感”这个词的人一定阅人无数,具有无上的智慧,它如实的反映了一大部分人的精神状态。我想一个诗人的成功莫过于此,能够让读者如痴如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距离,而存在于心与心之间。有时候,即使隔着一堵墙,一道门,一丛花,甚至面对面,可也只能止于此,无法再进一步的无奈,甚至只能做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表面是粉饰的平静,可心里的挣扎足能将两人掏空。我似乎可以想象到月上柳梢头,一个脸上有着月光照耀的文弱男子,青衫磊落,孑然独立于花廊下,深情款款的望着楼上的爱人,那眉间的愁绪,是他爱着的那个女子也抹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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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一次亲密接触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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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或许它对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喜欢的,但它是第一本我喜欢读它并不是因为别人说它好或者说它坏的。

其实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通过同名电视剧的。记得大概是在高一暑假。那时候整天泡着电视,虽然那电视剧不是格格类就是流星花园类的,可是实在没办法,太无聊了,拿着电视遥控将频道从头到尾按了一遍又从尾到头按了一遍,最后停留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那女主角比较漂亮。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嘛。吾虽非真正的君子,但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可是看了几集后,我变得会主动去看了,对那电视剧的印象变好。他与其他的电视剧不同,许多电视剧都是男女主角相爱,然后由第三者插入,或者父母阻碍,分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取得大团圆的。特别是最后“轻舞飞扬”的死让人感触很深,或许只有悲哀的结局才能使人真正难以忘怀。我也养成一个习惯,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必先看他的电视版后才看小说。

开学后,一次在学校前面的书摊发现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前面看过了电视版,所以就买了。看了书后我发现看完电视后再去看书的好处,当你看到与电视剧相同的地方后,脑海里会浮现那个镜头,特别是“轻舞飞扬”洒香水的那一幕,有点温馨,又有些凄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网络上的爱情,那时候的我没有电脑,没有QQ号,也很少去网吧,对网络很好奇。性格内向的我不太敢于表达自己内心真正的感受,在现实中与人真正谈心的次数很少。我应该就是痞子蔡所说的网络中第二种,一种在网路上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的人,因此希望通过网络说出自己的心声,希望成为拥有自己本来就不具备的性格的另一种人,毕竟在网络中谁也不认识你。可是,现在我有电脑了,我发现原来我是错的,我根本就不是很了解自己,在网络上我也是一个不健谈的人,虽然有时会多说几句,但那也是要经过细思苦虑的。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觉得痞子蔡比我幸运,他能得到他喜欢的女人的爱,能够表白自己的爱,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一起看电影、散步,能够陪伴心爱的女孩走过她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他运气也比我差,他喜欢的女孩已经离开人世。正如轻舞飞扬最后所说的:“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不过,至少真真正正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相信轻舞飞扬是微笑着离开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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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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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其中一本红瓦黑瓦,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感触很深。这本小说是以麻油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的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整本书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红瓦黑瓦这本书主要内容讲了:在麻油地小镇后面的一片田野上,有着三幢红瓦房和三幢黑瓦房,红瓦房为初中部,黑瓦房为高中部。主人公林冰被父亲送进了麻油地中学,从此在红瓦房的生活开始了。林冰、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几个少男,陶卉、丁玫、夏莲香几个少女在红瓦房的坎坷生活开始了。

在一个宿舍里,几个少男遇到了同一个敌人——乔桉。因为床铺,他们成为了敌人,乔桉换了一个宿舍。但在日后的日子里,几个少男被乔桉受尽折磨,因为乔桉是班主任昭其平指定了的本班负责人,乔桉想当班长,可在竞选班长失败后,乔桉更仇恨马水清和林冰了。在学校的秋忙假里,林冰和马水清一起回到马水清的家,马水清家的院子里有两棵柿子树,那是马水清的母亲种下的。回校那天,马水清的爷爷在河边望着他们俩远去。过了一段日子,由邵其平带队有十几个人,开始了大串联。在大串联中,林冰和陶卉和队伍走散了。林冰一直喜欢着陶卉,所以林冰和陶卉说话时总会脸红。过了好几天,终于找到了队伍,走进队伍,林冰发现丁玫不见了,原来她是跟着王维一去北京了,马水清喜欢丁玫,所以马水清不吭声,过了半个月,大串联结束了。夏莲香喜欢蓝花,她还喜欢杨文富,这一点让人不太想得通。刘汉林喜欢夏莲香,所以他很在意夏莲香与杨文富的关系。可经过乔桉一批判杨文富的日记后的一大串事情,夏莲香就开始慢慢讨厌杨文富了。后来,林冰当了文艺宣传队的乐队队长,文艺宣传队中也有陶卉。但在这时候,赵一亮深深地映进林冰的记忆墙上。林冰再一次来到吴庄,那时,柿子树正挂着一树青果。舒敏,一位小学教师,搬到了马水清家的西厢房。离走出红瓦房的时间不多了,是否能上黑瓦房,这还是一个谜。很快,他们毕业了。在过了一个月后,录取名单已张榜在麻油地中学办公室外面的大墙上。在红榜上没有找到林冰的名字,也没有刘汉林的名字,他们俩垂头丧气的。后来,有人通知林冰去上高中,那人说:“杜长明下台了,汤庄的那个汤文哺夺了权,将录取的名单重新审核了一遍,刷下去几个,又补上来几个。”邵其平去教初中部,新来了个艾雯。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林冰和乔桉展开了坟场血战之后,林冰对陶卉似乎变得不太注意了。红瓦黑瓦这本书快结束了。最后就是:马水清的爷爷奶奶都过世了,马水清决定去当兵。

这一本红瓦黑瓦给我的启示是: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多坎坷的地方,有感情、友谊、亲情都伴随着我们人生的成长历程,我应该克服坎坷的地方,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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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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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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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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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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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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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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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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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一部史书经典,记载了我国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历史的变迁,讲述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中最让我欣赏的,就是管仲和鲍叔牙之间让千古传诵的友谊。

管仲和鲍叔牙是好朋友。管仲比较穷,鲍叔牙比较富有。二人早年合伙做生意,管仲出很少的本钱,分红时却拿很多钱。鲍叔牙对此毫不计较,还问管仲:“这些钱够不够?”因为他知道管仲的家庭负担重。有好几次,管仲帮鲍叔牙出主意办事,结果把事情办砸了。鲍叔牙也不生气,还安慰管仲说:“事情办不成,不是因为你的主意不好,而是因为时机不成熟,你别介意。”管仲曾经三次做官,但三次被罢免,鲍叔牙不认为是管仲无能,而认为管仲没有遇到赏识他的人。管仲参军打仗,却临阵脱逃,鲍叔牙没有嘲笑管仲贪生怕死,认为管仲是牵挂家中年迈的母亲。

后来二人都从政了。管仲辅佐公子纠,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公子纠在争夺王位中失败,别的大臣都自杀殉节,管仲却甘愿被囚受辱。鲍叔牙没有耻笑管仲没有气节,他知道管仲是为了图谋大业而舍弃一时的名声。最终鲍叔牙说服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自己却甘心做管仲的助手。管鲍齐心协力,成就了齐桓公的春秋霸业。“管鲍之交”也成为千古传诵的佳话。

从管仲与鲍叔牙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友谊的真正含义。超越富贵贫贱,超越得意失意,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扶持,这样的友谊才能万古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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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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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堂吉诃德》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呆、傻、疯、痴……当读完了整册书时,我被打动了,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是疯,是癫,是笨,但是,我们这些处在现世,自认为很高明的人又如何呢?

至少,他有毅力,想做什么,就去做。他的马没有名字,他用了四天的功夫给它取了个好名字;盔甲生锈,他用尽所有办法来清洗;没有面甲,自己造!

尽管,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让自己摔得狼狈不堪,把修士当成法师;被客店里的人捉弄;被人们嘲笑……但,他没有放弃!

至少,他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只为了钱。在他心中,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念——骑士道。这,是任何东西无法改变的。

至少,他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宣扬骑士道,不管困难重重,他也是一生为其奋斗。

至少……

至少……

文章的最后,因遵守约定返回家乡的堂吉诃德发烧不止,当大夫说他性命不保时,大家都放声痛哭,可他却异常镇定。

在临死前,他醒悟了,他深深忏悔生前的一切,懊悔自己沉迷于骑士小说……

堂吉诃德,哦不,是待人和气,性情厚道的善人阿隆索。吉哈诺,安详虔诚的卧床而死了……

堂吉诃德固然疯,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的好。他是个疯子,但是,我郑重的告诉大家,他也是英雄,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拂开疯、呆、笨这些灰尘,我们可以看见,灰尘之下,是厚道、坚韧等等这些金子般珍贵的品质!而那些清醒的人的道貌岸然之下,却是势力、贪婪、贪生怕死,尔虞我诈、纸醉金迷……

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才是真正的疯、癫、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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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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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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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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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朋友那里借到了韩寒的独唱团。据说这本原本要开创中国文学新纪元的杂志,在出版第一期后就宣告夭折。第一期50万册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绝唱,一本难求,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韩寒是很火的人,似乎从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火的不行,如今十年过去,他的风头没有减弱的迹象,似乎愈加强劲。然而我对他的关注也就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一个偶然的机会读了他的三重门,尔后又专门找来了零下一度,接着开始关注他的博客,到他的1988出版,几乎是第一时间找来阅读。读韩寒的书,首先感叹的是他的才华,叙述言简有力,很多大道理都在他似乎调侃的味道中娓娓道来,让人印象深刻。其次感叹的是他敏锐的洞察力,韩寒不过三十出头的人,可是他对社会洞察的深刻性与批判性是很多所谓的大师不能匹级的。再次感叹的是他的怜悯心,韩寒的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对这个社会的某部分群体表达了极大的怜悯。1988绝不是简单的写一个妓女,而是隐藏了他对处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极大关怀与怜悯。与此相对应的是,是他对这个社会不公与残酷的无情批判。

独唱团是一本由十几篇文体不限的文章组成的杂志。这类文学性的杂志我是很久没看过了,小说也是十年没读了。但看这个独唱团,却深深的被吸引了。十几年前读小说的那种激动与感触重新被找了回来。我对国内小说有一种很大的偏见,认为过于矫揉造作,情节有太多的虚构色彩,使得这样的小说读几页就再没兴趣读下去。当然国内也有写的很好的,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铁凝的一些作品。独唱团里面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杂文,无不给人真实的感觉,读来让人觉得畅快淋漓。读里面的文字,仿佛身临其境,里面所说,所写似乎自己也曾经历或感受过。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仅把这些感受写出来了,更主要的是把一些共性的东西给展示出来,让看的人不仅产生共鸣,而且能引起反思,相当于给自己照了一次镜子。我自己在读到看那,这人时,就相当的受益。此外,这本杂志的十几篇文章看似杂乱无章的堆砌在一起,但展示的领域却相当的广阔,里面既有对当代社会现实的深刻描写,也有对不同人群心理与需求的深刻刻画,可以说这本杂志是一本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作品,看这本杂志,能丰富很多人生阅历。

这本杂志是相当的幽默,里面很多的比喻都用的十分的精到,有钱钟书的味道。我开始看时是在从杭州回北京的飞机上,读到精彩的地方,忍不住笑出来,引的机舱的人齐刷刷看过来。这符合韩寒的一贯作风,本杂志就这么十几篇文章,但可以说韩寒在选择时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整本杂志虽然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但风格是一致的。这就是韩寒的高明之处。

再一次为韩寒的创造力才华感到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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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意林》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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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读了《意林》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好的作文。

这本书里的内容丰富多彩、奇思妙想、妙笔生花!这本书里面不止有作文,还有爆笑图片、四格小漫画、笑话和智力问答。作者想的真周到,读者学累了可以看看漫画、看看笑话、答答智力问答。这本书简直太棒了!

还有一些著名作家对《意林》的称赞:著名作家刘心武:“页页花木盛,期期小森林,闲来常做伴,意蕴可涤心。”。著名作家韩少功:“意趣、意味、意象、意念、意义……,使人们由存活变成了生命,使我们能够有头有脑和有心有肺。我祝《意林》苍翠百年!”。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人生是无数细微感受所组成,《意林》能帮助我们丰富人生。”。

我喜欢《意林》这本书!

关于《意林》的读后感

这个学期爸爸给我订了一份杂志叫《意林》。

前几天爸爸拿来了两本,我一看见这本书的封面就喜欢的不得了。

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我认认真真地读完了第一篇文章,读完之后,我就爱上了这本书。

它带给我的影响很大,告诉了我许多的道理。1。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不要和家长一起隐瞒。2。有好事要先想大家,在想自己。3。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去做,这样才能为成功打下结实的基础。

在日常生活中,他让我改变了许多:1。在我想赶紧写完作业时我忽然想到不要着急,要一步一个脚印去做。2。在朋友犯了错时,我会劝他去承认错误,大家一定会原谅他。3。在有了好东西时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大家。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改变了许多,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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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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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余华的这本书之后我感受颇深,即使我们负重前行,艰难不断,也要活着,因为活着才有机会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心酸、平庸,因为活着才会有希望。

书中的主人公福富贵一生都经历了苦难,他曾是一个富家少爷年轻时挥霍无度导致家产败光,父亲也因此去世,后来醒悟,可俗话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再后悔那也只是曾经,而曾经却已不是现在了。

最后历经各种心酸事他与一头牛度完一生,他将牛取名为“富贵”。富贵的一生如此凄惨,困难,可他依然选择活着而没有选择死亡,就像书中所说“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不能去死”。

只有活着才能体验生命,活着不仅仅是要你幸福的活着。

我们也曾问过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的最后还不是死亡?余华也曾说过“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天越来越黑,星星自然就越来越亮,一晚过后,就到天亮。可那一晚经历了什么,别人也无法知道。因为懂的最后还是自己。

现在我想我们明白了只有活着才能体验活着所经历的事。可也有人说死了不是更好吗?不用经历痛苦的事。

可我想说你不经历各种事,不尝尽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那你来这一趟人世又是为何?所以我们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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