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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华表奖举办时间【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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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举办母亲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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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共造美好的宿舍生活空间,进一步活跃宿舍文化生活,营造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氛围,增强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友谊,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涵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向着高雅、科学、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突显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气息与蓬勃朝气,加强宿舍楼兄弟院系的交流,增强学院间的深厚情谊。我院联同外国语学院共同举办了首届“宿舍文化节”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交换空间(数院)、户外游戏(外院)和联谊晚会(合办)。宿舍交换主要有两组宿舍进行了交换,交换空间时录制了vcr,在这个活动中,男女生交换布置空间,极大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大家装扮热情很高,体现了强烈的团队协作意识与创新精神。活动结束后我们也发放了奖品以资鼓励。

户外游戏环节,大家进行了一系列的小游戏环节,活跃了整个活动的气氛,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在最后的联谊晚会上,我们选出了12个宿舍,进行了一系列联谊活动,各个宿舍也派出了代表进行了节目表演并参与了游戏环节,如猜词风暴等。整个晚会现场气氛热烈,观众与选手互动默契,主持人主持灵活,极大调动了现场的积极性并与嘉宾有很好的互动,整场晚会还吸引了不少别院的观众,他们对活动的评价都很不错,为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并将其推向高潮。

首届宿舍文化节充分展示了同学们的才艺,体现了同学们宿舍的文化与风采,同学们的团结协作弘扬了积极进取,坚持不懈,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促进了我们与外国语学院同学的沟通与交流,达到了以节交友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正应了一句话:文化能使人的道德更加高尚,艺术能使人的生活更加精彩。

整个文化节里都体现了外联部与外院生活部和宣传部的组织和办事能力,也充分展现了我们之间的团结协作,尤其是各个院系之间的,此次文化节大大的促进了各学院间的交流协作,为我们和外国语学院搭建交流平台奠下了基础,相信我们下一届的宿舍文化月活动会举办的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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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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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

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要诚心的谢谢领导,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工作睡觉检讨书检讨书。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希望自己的错误,给其他同事敲响警钟,睡岗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极其恶劣的。

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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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举办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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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开区经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区域范围内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方式,改善企业创新创业环境,特举办“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投融资专题培训会(雅安站)。此次培训会由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雅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联合承办,特邀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做专业免费讲解和解读。现将此次培训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相关知识培训;

2、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现金流管理及相关政策解读;

3、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渠道讲解和新三板市场运作解读;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3月29日下午14:00

地点:雨城区上坝路工会3楼培训中心

三、参加对象

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当地10家以上企业代表(主要为企业负责人、中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会人员及企业代表,准时参会,并将参会回执表于3月28日下班前报雅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xx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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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举办晚会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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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政府:

为丰富和活跃全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文圣区拟于农历正月十五(2月12日),在新华路中段(南起新运大街,北至中华大街)举行文圣区第三届元宵佳节焰火晚会。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文艺演出。表演民间秧歌,时间晚6时~6时30分。

2、举行焰火晚会启动仪式。时间晚6时30分。

3、燃放烟花。由驻新华路中段的商企单位统一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时间晚6时30分~7时30分。

为确保活动安全,由区政府组成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安全保证小组,负责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请市政府协调市交警、城管等部门予以支持。

请批示。

二○XX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庆典活动请示

文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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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作举办教育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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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素质优良的技术队伍。加强与各地市技术交流。

7、工作要有创新。无论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都要敢干突破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同时进行创造性思维,讲求“拿来主义”、总结旧有经验和创造新方法,使网络部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8、继续保持和发扬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正视自己,摆正位置,谦虚谨慎,自觉接受领导和职工的监督。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对自己的客观评价和任职后的工作想法,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给我以大力的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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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举办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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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更新班主任的思想观念和教育观念,提高中小学德育创新和班级管理水平,提升中小学班主任专业素养,引领班主任专业成长,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高素质的德育管理、班级管理队伍。全面提升我区德育工作水平。经大足区教委研究决定,将在3月23日至26日组织参加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举办的“全国中小学(含中职)德育创新与班主任专业成长研修班”培训, 现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含中职)德育创新与班主任专业成长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派遣相关人员参加,按时报送报名回执表。

联系人:谭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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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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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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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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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两千多年前的孔子站在波涛滚滚的黄河岸边,望着眼前奔流不止的滔滔江水,不禁发出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的这句话至今仍然启迪着我们,让我们知道了时间的珍贵性。

现在,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珍惜时间,时间对我们来说是如此宝贵,只有把握好时间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知识。

鲁迅曾经说过:“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是啊!在你浪费时间的同时,你的生命就在不停的消耗。我们虽然不能组织生命的消逝,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利用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生命更加绚丽多彩。

从古至今,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肯让时间白白的浪费掉。

鲁迅还说过:“节省时间,也就是是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就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美国“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为世界做出写出的贡献。这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时间观念,他懂的如何更好的利用时间,珍惜时间。

爱迪生从小就孜孜不倦地学习,在他79岁的时候,他对一位客人说:“我已经135岁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爱迪生每天都要工作18个消逝以上,这难道不是他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们应该和爱迪生一样,珍惜时间。

时间在悄无声息的流走。朱自清先生说过:“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时间去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每一秒都在飞速流走,走在青草上,飞在空气中······时间一去不复返,看着真有一些心痛。想起吃饭的时候,时间从我的饭碗中流走;洗脸的时候,时间从流水中飞去;休息睡觉的时候,他便大步大步的从你身上跨过,从你脚边飞去。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眼前,正是万物复苏、风和日力的春天,同学们,让我们把握好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让我们好好珍惜时间,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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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趣味运动举办的请示_请示报告_网

范文类型:请示,汇报报告,全文共 2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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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运动举办请示

趣味运动,是民间游戏的全新演绎,是集思广益的智慧创造,它的样式不同,内容各异。关于举行趣味运动的请示该怎么写呢?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趣味运动举办的请示一

校领导:

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加班级的凝聚力,特向学校申请在4-----5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趣味比赛。

一.比赛时间:4---5月中午或下午第四节课

二.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三.参赛人员:全体学生

四.比赛项目:

1.三足赛跑:比赛者两人为一组赛跑,相邻的两条腿用布条捆起来,先到终点者为胜,距离为50米。途中如果出现绳子断裂,需重新系好后继续比赛;如有同学摔倒,只需在原地调整即可,无需回到起点(绑腿绳学校提供)。

2.两人背对背夹篮球跑比赛规则:2名同学为一参赛组(男女不限),2人背对背家夹住篮球横向向前跑,途中如出现掉球现象,捡起球后从起点开始继续比赛,在比赛期间2人只可以用背部接触篮球,如发现用手托球等现象将作违例处理,长度为50米。

3.赶猪:一名同学在左右宽为50厘米的跑道同用一木棍向前推实心球,距离为50米,用时最少者为胜。推出跑道或中间用手、脚接触球即为犯规。

4.立定跳远:参赛队员每人连续跳三次,以最高记录为比赛成绩。奖项设定:分年级组分男女各取前3名。

5.接力赛:4人为一组,长度为50米,第一人自起点出发,至终点将接力棒传与第二个人,第二人自终点开始至起点传与第三人……最先完成任务的为优胜。

6.拔河:(3----6年级)

(1)、在不犯规的基础上,拔河双方谁先把对方拉过来就算赢。

(2)、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队12人,其中男7女5。

(3)、每个小组进行三次比赛,第一次比赛完后交换场地,三局定胜负。

(4)、三年级和四年级比赛时,三年级要多加一名女生;五年级和六年级比赛时,五年级要多加一名女生。(每组取优胜奖一名)

7.呼啦圈:以转的时间最长为胜者

8.踢毽子(学校提供):在2分钟内,计算所踢的总数,在规定时间内,毽子落地后可以捡起继续比赛,最终以数量进行排名。

9.跳长绳比赛

(1).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队10人,其中2人摇绳,其余8人跳绳,男、女比例不限。

(2).两名同学摇绳,其余同学列队需从绳的一侧跳至另一侧,跳过的同学绕过长绳回到队伍末端排队,循环接替。若有人在跳的过程中失误致使摇绳中断,则不记为通过,失误同学归到队末,比赛继续进行。

(3).每次跳的人数不限(即可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同学同时跳),但同时跳的同学中有任意一人失误,该跳所有人全部不记通过,并同时归到队末,比赛继续进行。

(4).跳长绳比赛规定时间为5分钟,以成功跳过的人次(如一人跳过计一人次,两人同时跳过计两人次,以此类推)多少判定胜负。

(5).参赛队队员列队跳过长绳的跑动轨迹和跳跃方式不限

为了搞好本次活动以及丰富学生课余活动,需要购置一部分体育器材,足球2个,毽子30个,长跳绳5根。

趣味运动举办的请示二

呈报:

主题:关于组织第三届趣味运动会的请示

主要内容:

为积极加强公司文化建设,丰富员工文体生活,增进友谊,提高员工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现计划于近期组织与XX公司第二届员工趣味运动会,相关申请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xx年6月13日(周五)13:30-16:30二.参加对象与XX公司员工

三、比赛项目及方案(暂定)

四、比赛规则

(一)、拔河比赛:

1、拔河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2、每局胜负判定:当中心红绳被拉出胜负色线时,比赛结束;

3、比赛过程如出现人数不一致、中途加人及人员摔倒等异常因素裁判可立即终止比赛。

(二)、跳大绳比赛:

1、比赛时间为限时3min;

2、比赛规定时间内可重复跳绳,取单次所跳最多个数为最终比赛成绩;

3、如前三名出现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赛决出最终名次。

(三)、“怀旧滚铁环”比赛:

1、比赛分直道赛与障碍赛,以计时的方式进行名次的排列,在完成比赛前提下,根据用时的长短进行排名;

2、比赛4人小组形式进行,赛道为10*1.2m,赛道2端各有2位参赛队员,折返推铁圈;当第4位队员到达终点时为比赛结束;

3、铁圈需以推行的方式前进,过程中铁圈离开地面、超出赛道、拖行前进均计犯规,需从出发点重新开始计时累加;

4、单次出发及结束均需超过赛道2端的红色位置,否则视为犯规,在队员交接时允许铁圈离地,以方便队员调整;

5、计时从第1位队员出发开始,至第4位队员结束,为单组比赛用时,人员顺序自行安排。

6、如前三名出现用时相同者,则加赛;

7、第一至第三位队员进行直线赛,第四位队员完成直线赛后另外还需进行障碍赛。

(四)、“夹乒乓球”速度赛:

1、赛道分1、2、3赛道,赛道长度10m;

2、每组队员需在赛道内必须单手使用筷子夹住乒乓球从起点到终点,中途掉落捡起后需从起点重新开始转运;3、每组比赛时间限时1min;

4、按最终转运球的数量排名,如遇数量相同的小组则需进行加赛决出排名;

5、比赛需服从裁判及比赛规则,如违反此规定1个球/次进行最终统计;

6、中间掉落的球若不捡起,则最终成绩减去掉落的球个数。五、奖品设置及预算

六、道具准备及预算:

七、备注

(一)考虑到20xx年第二届趣味运动会由光纤公司主办并提供奖品,故20xx年度活动由中心主办并提供相关奖品。

(二)XX企业文化活动组此申请开展相关报名等准备工作。

以上申请,请批示!

趣味运动举办的请示三

公司领导:

公司第六届职工趣味运动会开赛在即,为把此项活动办好,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激励职工拼搏进取,拟对取得优秀成绩的职工进行奖励。根据此次报名人数及往届趣味运动会组织经验,拟定如下奖励方案:

1、奖项设置:灭火器灭火项目分男女组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自行车慢骑、模拟打水带、毽球项目、团队跳绳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拔河比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三人四足项目分男女组各设

一、二等奖各1名。

2、奖品设置:一等奖奖励价值约100元的纪念品,二等奖约80元,三等奖约50元;拔河一等奖奖励现金6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4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200元;消防安全知识抽签问答奖励价值5元的物品;对未获奖的参赛职工给予价值约3元的纪念品。

3、经测算,各项奖励价值共约8280元(具体详见《趣味运动会奖励明细表》)。

妥否,请领导批示。

附件:趣味运动会奖励明细表

二〇XX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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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举办敬老月主题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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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老龄委在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在市老龄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积极动员,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异彩纷呈的活动。丰富了老年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浓厚了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推动了全区老龄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区“敬老月”活动汇报如下:

一、提升高度,开展“敬老月”活动与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紧密结合。

今年区老龄委把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摘掉老龄工作落后的帽子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全国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区召开了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传达了上级“敬老月”活动要求,并部署了我区的“敬老月”活动方案。区委副书记、区老龄委主任史先荣同志指示,要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推手,推进全区老龄事业的跨越发展。

区老龄办召开了各街道老龄工作人员会议,要求各街道、社区,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并在“敬老月”活动期间梳理全年老龄奋斗目标完成情况,拾遗补漏,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增加热度,把“敬老月”活动与动员社会支持老龄事业和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结合起来。

1、为老年群体办实事、办好事、献爱心。

10月16日,陈维建副市长在市民政局长和区领导的陪同下慰问了我区百岁老人王懋忠和区福利院,看望了老人并送上了慰问金。“敬老月”期间,区政协慰问了我区6名百岁老人,每人400元慰问金,区民政局慰问了全区100名特困独居老人,每人500元慰问金。各街道社区也开展了对高龄独居、特困、残疾老人的广泛的走访慰问活动,共计慰问人数3969人,慰问金额20.37万元。“敬老月”期间,以每人每月100元标准,为824名9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2.4万元。两个军休所为50名年满70、75、80周岁的老人开展集体祝寿活动,各街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祝寿会40余场次,惠及10925名老人。

2、搭建平台,扩大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社区老龄协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学校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部门、街道开展了各类登高、游园活动30场,参加人数6609人次;举办不同层次的各类演出68场,参加人数20497人次;举办老年书画展23场次,参加人数2963人。由区委、区政府主办,区老龄办承办,区人保局、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协办的,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演出,于10月15日在静海寺广场举办,约有1000名老人观看了8支老年文艺团队的精彩表演。区老年书画研究院在绣球公园长寿阁举办了“庆重阳书画展”,参展作品65幅。今年在首届省老年书画展中,我区老年书画研究院王自能老同志的画作《人民的总理》获得一等奖,东井亭社区老年学校选送的《心宽能益寿,体健抵万金》书画作品获得了三等奖。今年区体育局承办市老年人体育节羽毛球团体赛和乒乓球选拨赛,丰富了老年人的体育生活。

3、评选表彰老龄先进。在“敬老月”活动中,为了激励在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老龄委表彰了区人保局等1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姜秀云等10名孝亲敬老之星、左长平等10名老有所为之星、姜家园社区等10个先进老年人协会及孟鑫华等10名协会会长。并对先进单位和人物的事迹进行整理和宣传。

4、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部门、街道开展老年法律维权知识讲座,举办讲座24场次。10月份“市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授牌及签约仪式在我区线路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行,市、区老龄办及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法律援助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讲座、调解纠纷、为困难老人代理官司等服务。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老人咨询122次,法律援助36人。

5、开展助老结对志愿服务。组织对社区空巢、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常年开展结对志愿服务,上门陪老人聊天、做家务、代缴水电气费等,重阳节期间发动社区党员、骨干上门为老人“办实事、献爱心”活动。军休一所原海军“四一四”医院的退休干部组成的“军旅医疗队”为社区老人进行义诊。学生及青年志愿者走进福利院为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全区480名助老志愿者为985名老人提供了服务。

6、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利用“敬老月”平台,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形式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老年群体;宣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宣传老龄工作“六个老有”工作目标,让老年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发展老龄事业的决心。利用社区板报、画廊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舆论氛围,强化全社会的爱老敬老意识。向社会宣扬“孝亲敬老之星”、“老有所为之星”等模范老人的先进事迹,树立敬老楷模。下关百岁老人的媳妇肖利平的敬老事迹感人,多次被《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区老龄办推荐其申报全国孝亲敬老模范。敬老月”期间及时向社会媒体宣传下关老龄工作成果,先后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老年周报》刊发信息8篇;加强网络宣传,及时在南京下关网站民政动态中更新,录用信息6条。发放“安康通”、“人寿民安”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册,加强服务宣传力度。

三、拓宽深度,把“敬老月”活动同加强自身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结合起来。

1、调整老龄委组成单位成员。“敬老月”期间,结合领导干部人事调整,区政府及时调整老龄委组成单位成员,召开了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布置在新形势下的老龄工作任务,在会上传达了宁委发25号文《关于加快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再次修订了《下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成员单位在新时期发展老龄事业的任务要求。建立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

2、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今年我区老龄重点项目是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区老龄办今年深入30个社区进行调研,区政府出台了《下关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硬件和软件都做了明确规定。7月份全区召开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进会。9月底,省老龄办到我区小市街道线路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验收后,确定为“省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在“敬老月”活动中,区老龄办组织各街道参观线路新村社区“示范点”,并对三个特色鲜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经验进行了交流,强调在各中心(站)要因地制宜,围绕为老服务主题,充分发挥现有老年团队的优势,塑造本社区特有的品牌。目前全区已经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9家,其中6家按省3A级标准建设。

总之,今年在全国首次“敬老月”活动中,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尊老、敬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宣传了老龄工作和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了全区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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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解聘合同的时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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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解聘合同怎么写的问题的回答:_________________

解聘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药品经营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学技术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职称/资格: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于甲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现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备注:_________________

1、本解聘协议书签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解聘原则有哪些1.以事实为依据。

解聘人员要有理由,那种随便处置员工的企业永远得不到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的员工。只有以事实为依据,才能使被辞退员工心服口服,其他的员工也不会受到影响。

2.体面。

现代化的今天,是一个双赢的时代,在辞退员工时,也应充分考虑被辞退员工的体面,减少因被辞退而给其带来的不快,同时也减少了对企业潜在的威胁。

3.坚决。

勇敢地表达企业的立场,不要拐弯抹角。

4.迅速辞退决定一旦做出,就应坚决实施。最忌讳信息已传出,但人力资源部门却无相应行动,尤其是对待有不轨行为的员工,速度是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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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实行夏时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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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通知,x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

市局局直各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分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五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其他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三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xx市公安局办公室

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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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举办2024年重阳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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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了学校对老人的尊重和关心,同时营造了全校“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学校举办了此次活动

下午两点,我们三十多位志愿者乘校车来到松堂关怀医院。看着大门前铺满的绿藤和坐在阳光下慈祥的老人们,我们感觉到了一种安静与祥和的气氛萦绕在四周。

首先,李院长向我们简单地介绍了松堂关怀医院,松堂现共有300多名孤寡老人,平均年龄在80岁以上,最大的已经109岁了,而且这些老人们都是年轻时为祖国的发展做出很多贡献的人们,现在老了,理应得到社会的关怀。老人,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漫长的一生中,一路走来,经历了人世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尝尽了人世的酸甜苦辣。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他们所渴望的不仅仅是安逸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对他们的理解和关怀。李院长还教导我们要珍惜生命的每一刻,努力提高生命的质量,而通过和老人们的聊天,是使我们真正理解生命意义的最好方法。在场的我们都认真听着院长的讲话,也认真思考着生命的含义。

接着,我们和老人们一起聊天,听老人们倾诉着他们当年的辉煌与辛酸,与其说是倾听,倒不如说我们是在读一部历史,因为每一位老人都是一段历史。“秋风送爽”,重阳的北京已经寒意袭人,但在这一刻,大堂里却充满了爱和温暖。在活动中我们为老人们献上了准备好的节目,相声、独唱、合唱、戏曲、手语表演……节目精彩纷呈,老人们也参与到我们之中,很多老人还献上了自己的拿手节目。有一位奶奶一口气为我们献上了好几首法语歌,还有一位奶奶兴致勃勃的和我们的志愿者跳起了舞。

在活动的最后,我们为老人们送上亲手做的剪纸画,一个大红“福”字,借着这幅剪纸画我们向老人们传达了重阳节的祝福,祝愿老人们晚年幸福安康,福如东海。

下午四点,活动就要结束了,我们依依不舍地向老人告别。在告别的时刻,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突然拉住了我的手,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这一刻,我突然也说不出话来,我知道奶奶希望我们能够常来看她们,不要将她们遗忘。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也对奶奶保证,我会常来的。“夕阳无限好,只是尽黄昏”,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这次活动能为夕阳增添一分色彩,祝老人们晚年幸福,健康长寿。“尊敬老人,关爱老人,理解老人”这是我们青年志愿者责任,也是我们每个青年人的责任。

真的是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从这次活动中我学会也感悟到许多,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了教育,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更加珍惜生命并学会感恩,在汲取的同时要懂得回馈,作为学生我们的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我同样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我们行动起来多关心那些老人们,我相信一点点地社会会更加温暖,老人们也会得到真正安详快乐的晚年生活。

通过本次活动,我们认识到在以后敬老活动中,要更注重和老人们的沟通,老人们不单是需要我们去看看他们,他们还需要我们的理解,需要我们的倾听。如何和老人很好地沟通,这是我们必须学会的。在准备节目时,我们要和老人们互动,让老人们参与其中。很多老人已经是神志不清了,就如小孩一般,我们要做到有耐心,不怕累,不怕脏。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感谢参加本次活动的志愿者们,感谢手语社、系宣传部、系社团指导部、系组织部的帮助,感谢松堂关怀医院给我们这次机会让我们能够感悟到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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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举办圣诞晚会的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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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市委市政府的英明领导,答谢广大网友在过去一年的无私支持,鸣谢兄弟单位的大力帮助,xx城市传媒携手国标舞协会、百乐门舞厅,举行圣诞晚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拟公开向社会征集节目

一、时间

1、节目征集x年11月15日----12月18日。

初选时间12月20日14:30。

2、圣诞晚会时间:

x年12月24日19:30~22:30

二、地点

xx市文化馆内百乐门舞厅(人民电影院对面)

三、节目要求

1、 形式不拘一格,歌舞、小品、相声、模仿秀、诗歌 朗诵、武术等等。

2、积极向上,健康文明,通俗易懂。

3、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4、务必留两个联系方式。

四、报酬

所有表演者无任何报酬,自娱自乐。

五、赞助商

需要各种赞助:瓜子、花生、水果、茶叶、矿泉水、奖品…

挂横幅者、主持人唱名者需交一定赞助费。

根据赞助费的多寡,分别赠送xx城市论坛、xx城市传媒微信公众平台广告

六、特别邀请

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合作伙伴、网友、xx城市论坛管理层(含版主、正副总版主、顾问、技术员)等光临指导。

七、节目组负责人

电话

人手有限,恕不另外通知

xx城市传媒

x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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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举办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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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升宣传工作人员的新闻素养和创新能力,党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全校X年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兼职宣传员,各学院新媒体负责人,大学生记者团成员

二、培训安排

1、学习内容:

校园新闻策划、选题的有关知识和新闻写作技巧;校园新媒体运营及活动推广;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

2、培训形式:

(1)本次培训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的方式展开,党委宣传部将邀请校外知名专家、记者开展集中授课。具体安排见附件。

(2)请每位学员利用课余时间结合学校、学院热点,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电子版材料发至宣传部顾海燕OA邮箱,学校将组织评选并予以表彰。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通知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

2.请各位学员听报告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欢迎广大教职工前来聆听讲座!

附件: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日程安排(略)

党委宣传部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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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区举办母亲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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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望湖社区的工作人员同大学生志愿者一起在望湖社区二楼阅趣馆开展了以“妈妈,我爱你”为主题的母亲节活动

活动现场的第一环节是小朋友们给花朵涂色,在小朋友们丰富的想象力和独特的视角下,各种现实中看不到,成人想不到的美丽、神奇的花朵在孩子的笔下绽放了。小朋友在画完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把自己所画的画送给了妈妈,同时对妈妈说:“我爱你!”

活动第二环节,志愿者教小朋友们手语:“妈妈我永远爱你、我们都是好孩子”这几句简单的手语,小朋友们学的非常认真,他们以无声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对妈妈的爱。

活动的第三环节,志愿者带着妈妈和小朋友们一起捏心型泥巴和其他各种造型的陶泥,母子齐动手,其乐无穷尽。

欢快的笑声、丰富的想象力、亲子间的其乐融融…构成了和谐社区的一道靓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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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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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无情的,它并不会等待你,所以要好好把握,只要你能珍惜“它”,你就能当“时间的主人”;相反的,不珍惜“它”,就会使得自己一事无成。时间、时间,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时间就像是金钱,如果你看过电影“钟点战”,你就会了解时间的重要,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并不是金钱,而是时间。时间,它是珍贵的;时间,它是无情的;时间,它流逝得很快,因此我们要好好的把握它。

爱迪生他一生只有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知识都是他的母亲传授给他的,爱迪生从小好奇心就很重,所以很爱去观察发明,直到完全了解为止,他后来成为了发明家,盖了一间实验室,他常与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做更多事。”他拿了一个瓶子要助手算出容量,助手却不知道装满水就好来量,浪费了许多时间也算不出答案,爱迪生忍不住就说了:“真的是浪费时间!”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时间,那年老了以后,就不会因为岁月磋跎而后悔不已。

当初不懂珍惜时间的我,每天都在浪费时间,发呆、上网、看电视等,这些浪费时间的原因,下课时间我也都在“浪费时间”,使得我现在做事总是匆匆忙忙的。我认为把握时间不仅让做事更有效率,还能让自己从从容容、稳稳当当,我不会再像是以前一样,不懂珍惜时间的重要。

身为一位小学生,我可以这样珍惜时间:洗澡时,想好接下来的时间要怎么规画。利用下课时间,多背一点英文单字。假日时,早一点起来做运动,以上这些方法,不仅可以珍惜时间,也能让时间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流逝得很快,若不好好把握,老了将一事无成。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时间的规画,珍惜时间,要是做得好,人生会非常快乐,就像是爱迪生说的:“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的确,把握时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人,这就是要勤奋,若你不想“双手空空”的死去,那就要好好把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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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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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时间简史》前,我首先查阅了有关霍金的资料,在此之前,我对霍金的了解仅限于与病魔抗争的同时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一位伟大人物,查阅资料后我得知,霍金是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在21岁时患上一种叫做“卢伽雷氏症”的病,导致全身瘫痪,不能言语,手部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只能靠轮椅进行一些简单的行动,他不能写字,看书也只能依赖一种可以自动翻页的机器。但这仍然不能阻止霍金对科学的探索,对知识的渴求。霍金凭借超强的意志力,在其研究领域—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被授予“英国荣誉勋章”、“大英帝国司令勋章”等荣誉。而《时间简史》是霍金在1988年的科普著作,探索了生命的起源和归宿。

这本书中通过列举哲学家亨利希奥勃斯、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尼古拉哥白尼、伊萨克牛顿等科学家的论点来论证时间、空间、宇宙图像等内容,深入浅出的介绍了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且通过大量的科学论证来解读我们常说的时间、空间等古老问题。

我印象最深也是最感兴趣的一部分是霍金在书中提到,何为时间。我们现在对时间的表面性理解就是分、时、周、月,这就是时间,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如何规定一个小时究竟有多长?一周为什么分为七天?我们自以为知道的会更多一些,而我们对宇宙究竟有多了解?我们又是怎样知道的这些平时张口就来的道理呢?我们生活的这个宇宙,第一天是从何算起的,在此之前又发生了什么?而时间的本质又是什么?

亚里士多德写过一本书,名为《论天》;书中有说地球是一个球体,而不是一个圆形,这个结论的论据其一是月食,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球在运行过程中,在运行到太阳和月亮中间时,则月食形成,因为地球在月亮上的影子始终是圆的,这种情况只有地球本身就是球体的情况下才会成立,若地球是一个平板的圆形,地球在运转过程中运转到一定位置便会形成长长的椭圆。第二个论据则是希腊人在全世界旅行途中得知,他们在越靠近南方的地方观察北极星,北极星就会越靠近地平线,若在赤道上观察,北极星则刚好在地平线上。看到这个地方让我想起中学时老师举过一个例子:站在大海边,远方行驶过来一艘轮船,我们一定是先看到船帆,然后再看到船身的,我想这也是一个证明地球是球形的很好的论证。

我不是一名理科生,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很多专业性很强的名词都要查阅资料才会理解,没有阅读小说时的一目十行,而是逐字逐句仔细翻阅,但这并不妨碍我对《时间简史》的浓厚兴趣,黑洞、虫洞、时间箭头……每个词语既陌生又熟悉。《时间简史》最厉害的地方在于霍金用非常浅显易懂的字句把如此深奥的知识展现给我们,不像其他科普类书籍阅读起来非常吃力,让我对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宇宙有了新的认识,对时间这个概念有了全新的认知,而不仅限于数字化的表面认识,而是通过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对古老的“时间”问题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我想我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我也相信每一遍我都会又有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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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举办圣诞晚会的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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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会背景:

圣诞节,一个中国人越来越熟悉的节日;它仿佛冬日的阳光,代表着温暖和祝福,过圣诞节已成为中国年轻一代的时尚。为了丰富员工们的生活,营造圣诞之夜浪漫快乐的氛围,我们眼镜工人联合会特此开展一场圣诞晚会。让各层领导在共同的平台下交流,提高对生活的热情,活跃企业文化氛围。

二、晚会时间:

x年12月24日晚上18:30

三、晚会举办单位

xx市眼镜工人联合会

四、晚会地点:

多功能厅

五、晚会嘉宾:

xx市眼镜工会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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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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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寒假的第二天,妈妈带我到上影影城看了电影《奇迹男孩》,妈妈说这是一部近乎完美的家庭教育片,在外国很受欢迎,它是一部励志片,鼓励每一个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所以我也是满怀的期待。

进入影院,大概开场10分钟左右,我看见妈妈就被一段画面感动地掉下眼泪,虽然他们的对话都是英语,但是底下的字都是用中文翻译出来的,我用心地听着,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屏幕,时而为我认识的单词和简单对话感到高兴,但又被每一个情节打动的留下行行眼泪。

影片中讲述了10岁奥吉天生脸部畸形。又经历了27次手术,非常不幸,此前一直在家中跟着妈妈自学。小学五年级时,奥吉进入父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学校上学,在父母姐姐一家人的鼓励和他自己努力之下,勇敢的迈出了进入校园学习的第一步。

在学校里班级上,他饱受同龄人各种怪异的眼神和鄙视,他有过放弃,有过失落,也有过沮丧,甚至大发雷霆……然而奥吉并没有被嘲笑和讥讽吓倒,而是勇敢冲破了内心的壁垒,打开头盔,变得自信坚强。奥吉也因为真心对待每一位小伙伴,处处体现善良,鼓舞大家,赢得同学们的信任和欢迎,爱上了这所学校,交到了真正的朋友,在毕业典礼上得到了嘉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最后他奇迹般的成功了。

看完这部电影我很受感动,奥吉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鼓励和悉心照顾,离不开同学的鼓励和老师的支持,最重要的是离不开自己的努力。我也从影片中找到了自己,想到了妈妈经常对我说:“心怀感恩,处处温暖,世界是美丽的,你是最棒的!”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畏困难,勇敢的面对人生,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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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举办展会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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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为推广全区电子、机械产业进一步的发展,打造国际化水准的深圳市电子、机械产业基地,努力推进深圳电子、机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促进地区之间电子、机械产业的交流与合作,20xx年X月X日至X日,在深圳宝安沙井中亚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首届深圳·宝安电子机械产品展览会。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电子机械市场高速发展,深圳市作为特区城市,在未来的很长时间内电子机械将会是产业发展的热点。中亚国际会展中心地处港深莞穗经济主轴中心,沙井地区数万家电子、机械企业集聚,产业基础雄厚,是宝安区和深圳市的一大支柱产业,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举办20xx年宝安区首届电子机械产品展览会”,对宝安区乃至珠三角区域电子、机械产业转型升级,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拉动作用。因此,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宝安区电子产业展会历史看,自建区以来,目前尚未在本区举办过全区性电子、机械产业展览会。会展对行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已被明证,着眼长远,借首届电子、机械产品展览会的举办,今后建立一年一展的机制,为推动全区电子、机械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注入新的动力。关于展览会的举办。“20xx年宝安区首届电子、机械产品展览会”建议由宝安区政府、沙井街道主办并择机举行,中亚国际会展中心承办。我们提供免费场馆、免费营销推广等相关服务。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搞好宣传和普及工作,努力打造好深圳这张城市名片,为我市文化、经济建设服务。为此,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和相关企业的要求,望领导及相关部门接受我们的请示,给予批复帮助为盼。

中亚国际会展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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