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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国各地春晚播出时间最新5篇 范文大全视频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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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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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们、同学们:大家好!这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爱国主义是不可战胜的力量。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正如雷锋所言:“我是祖国的,祖国是我的。”所以,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直接联系起来,把自已的人格与祖国的国格直接联系起来,这正是爱国主义真谛之所在。每当奥运会颁奖仪式上五星红旗高高升起,中国的国歌透过现场直播响彻整个世界的时候,不但获得世界冠军的中国运动员在为自我的祖国母亲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并且,与此同时,祖国母亲也在为自已有这样优秀儿女而感到骄傲和自豪!——生为祖国母亲争气,死为祖国母亲争光,这才是一个爱国主义者的人生价值和人生好处之所在。

打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礼貌史册,每一页无不闪烁着爱国主义的灿烂光辉。中华民族的爱国志士,不畏强权压迫,不畏虎豹柴狼,为了国家的独立和昌盛,为了民族的自由,为了人民的幸福,谱写了一曲曲响彻云霄的爱国主义壮歌,爱国主义是一个民族强大的精神支柱,是不可战胜的伟大力量!

在历史长河中,英雄事迹,层出不穷;爱国人物,群星灿烂。战国时期的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宋代的民族英雄岳飞、文天祥,明代的爱国将领戚继光,焚烧的抗英将领林则徐,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不畏贬谪,不怕牺牲,忠烈千秋,永垂千史,这正是爱国主义力量的集中表现。

历史进入二十世纪,祖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蹂躏,山河破碎,国土沦丧,中华民族灾难深重。当此之时,无数爱国之士发誓疗治母亲躯体上的伤痕。“难酬蹈海亦英雄”,“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敬爱的周总理和鲁迅先生发出的献身祖国的铮铮誓言。革命前辈___烈士,应对敌人的屠刀,毫无惧色,从容就义,他在《可爱的中国》一书中,倾吐了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卓越的科学家李四光,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像杜甫听到官军收复蓟北一样,欣喜若狂,置国民党特务的威胁于不顾,急急登程,从欧洲回到祖国。他说:“我必须要把自我的余生献给祖国!”,如上所述,这不正是不可战胜的爱国主义力量吗这不正是无数爱国人士凝结成的的中华民族历史的脊梁吗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炎黄子孙高尚的美德。不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不论是白色恐怖的过去,还是春风和煦的这天,都是如此。任何邪恶势力,任何卖国、叛国之徒,都会败倒在它的面前。爱国主义力量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历史已经证明、今后将更进一步证明的一条真理。

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我们祖国开始了新的历程。让我们每个有志气的同学,把对祖国诚挚的热爱,倾注于紧张的学习中去吧!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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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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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勇战严寒 珍惜时间 勤奋学习》!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一个学期又将过去了,天气也逐渐变得寒冷了,阳光也似乎吝啬她的热量,不再大度,不再施舍。但我们的校园依然生机勃勃,充满希望。

当我们站在国旗下,聆听着激昂浑厚的国歌声时,心中总能强烈地感受到这国歌声中的每一个音节都凝聚着东方民族的骨气,她的每一个音符都能够滋生咆哮的力量,她的每一个音律都爆发出东方雄狮的最强音!只要心中坚信,只要歌声不灭,我们总能勇战严寒,摘取属于自己的果实,做一个成功的人!可是,此时许多人心目中或许有这样的疑问:怎样才能做一个成功的人呢?其实就是成为最好的自己。因为成功总喜欢跟那些把握今天的人握手,所以我们不应该在夕阳下幻想明天会出现什么奇迹,而要在旭日东升时就投入到学习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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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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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危险品车辆日常监管工作,右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志刚于11月29日上午深入辖区内危险品运输企业全盛化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对该单位所有危险品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在全盛化工会议室,副大队长韩志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利用PPT演示多媒体课件,从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及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等多个方面,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讲解交通法律法规。随后,一段段警示教育片的视频播放,震撼了现场所有人员,纷纷感叹生命的渺小及脆弱,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日常驾驶习惯,查找交通陋习,并为未发生交通事故而感到庆幸。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组织全盛化工全体危险品驾驶员及押运员重点学习了冬季行车安全知识及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并对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临检,确保危险品车辆在冬季车况完好,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驾驶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增强守法自律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争做文明守法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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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开展全国爱眼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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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是爱眼日,人们也常说,眼晴是心灵的窗口,可现实的状况不容乐观,为此,我们在爱眼日到来之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爱眼”、护眼卫生知识宣传活动,现就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近视眼是学生当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升学及就业,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我校首先利用学校广播室进行宣传,内容包括:《近视眼的发病原因》、《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视力》等,然后又进行有关爱眼知识卫生讲座及图片展,803班同学出的黑板报受到同学们的好评。学校为了保证学生眼操质量,组织值周学生,每天对眼操进行检查督促,做到一天两检查,一周一公布上,由于措施得力,提高了我校师生保护眼睛卫生知识水平,同时促进了学生身体健康。

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学校领导对本次爱眼非常重视,就学生学习了近视眼患病情况召开了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由分管领导向他们讲解了爱眼有关知识,要求家长及时给近视眼学生配眼镜,在家学习时督促学生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切实保障学生眼睛的卫生。学校领导还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作了布置,时时注意教学卫生,上课按照教学卫生去做,班主任定期给学生调整座位,校医深入课堂进行督促。通过以上几种方法实施,对我校近视眼发病情况有所控制,大大降低了近视眼发病率。

三、积极开展爱眼活动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保健所与爱尔眼科医院联系,免费给贫困地区孩子义务电脑验光、配镜,另外还赠送学生近视手册及视力表,使学生进一步了解预防近视方法及措施,现时认识到配眼镜要到正规眼镜店配镜,不到流动摊点及质量差地方配镜,质量好的眼镜对保护视力有着良好作用,通过这次活动爱眼活动推向了高 潮。

以上是“6.6”世界爱眼日卫生知识宣传活动纪实,在活动中虽然取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我们将乘着这次活动的东风,把“爱眼”、“护眼”的活动开展下去,常抓不懈,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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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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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千世界的所有批评家中,最伟大、最正确、最天才的是“时间”,而“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容易令人懊悔的也是时间”,以前的我觉得时间是一种挥霍不完的东西,长大后的我却认为时间总不够用。

培根说过: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俭时间。话是这么说,可是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做到这一点,当然,也有人能做到,而那些人那个不是名垂千古的伟人就拿大发明家爱迪生来说吧,他平均每三天就有一个发明,正是抓住每分每秒进行了仔仔细细的研究,单单是寻找做电灯丝的材料就做了一千多个实验。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是天才,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他为我们留下了六百多万字的文学宝藏,正是由于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写作上。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临死前还在争分夺秒的写《资本论》,这些事例都有力地说明了,要想取得成就,是不能不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它不因你是勤奋者而多给,也不因你是懒惰者而少给。但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不一样思想的人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所以,同学们,好好珍惜时间吧!别让时间从你手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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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国普通话推广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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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市、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委员会工作意见的指导精神,我校于20--年9月12日至18日,开展了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做好宣传工作

9月13日早晨的国旗下讲话上,我校进行了“推广普通话,与时俱进”的倡议:坚持以学校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充分认识推广普通话对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交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意义和作用。在校会上强调教师必须说普通话,并带动学生说普通话,要求学生在校任何地方都说普通话,从而带动全社区都参与说普通话。

二、抓好活动主题

根据要求,我校通过

1、红领巾广播站宣传讲普通、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倡议。

2、寻找身边的错别字(做好记录)

3、朗读一篇文章

4、写一段(篇)工整、规范的句子

5、讲一个故事

6、推普小队在行动

7、别字连线

8、主题黑板报为主要内容,以班队会、“普通话进农家”社会实践行、诵读《推普五字歌》、普通话上街、升国旗唱国歌百万师生诵推普”、“人同心,语同音”推普专栏等活动形式,推广普通话。

三、搞好活动项目

9月12日,我校制订了推普周活动方案,根据这一活动方案,我校切实执行了活动方案的内容,并取得一定成效。

1、为了抓好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字的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推广普通话规范字窗口的宣传作用,宣传讲普通话。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班组织啄木鸟小队,带领学生走上社区、街道、商店寻找错字、别字,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加以改正。

2、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学校组织大队委,在推普周期间加大对全校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检查力度,每天课间检查师生使用普通话的情况,并做好记录,评选语言文字规范班。

3、开展推普主题队会。9月13日的班队课上,每班都进行了推广普通话的主题队会。低年级组织学生朗读诗歌、课文;中年级组织学生开展学写规范字的比赛;高年级进行了普通话讲故事、演讲比赛。各班的主题队会,都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普通话的普及,在同学们的心里加强了说普通话的必要性、重要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本周的推普周活动,在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共同配合下,圆满地取得了成功。“请说普通话”在师生心里扎下了根,我校师生表示,推普活动将继续延续,师生将坚持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从而达到带动周边社区环境,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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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前,全文共 3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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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全面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我园于5月20日启动以”学习《指南》,了解孩子”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宣传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及家庭幼儿教育等有关知识,切实让广大家长、幼教工作者走出误区和困惑。现将我园具体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

我园对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副园长、保教组长、教研组长为副组长,幼儿园教师为小组成员。组长负责部署工作、紧抓落实,副组长负责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宣传工作的开展,由保教组长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

二、明确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1、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的宣传。

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家长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了解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

2、宣传建阳市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

宣传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办园。宣传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制度及相关管理文件,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

学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幼儿教育规范化发展。

三、面向社会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1、在园宣传《指南》内容和精神,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语,悬挂宣传标语,突出宣传活动主题,营造宣传氛围。发放《指南》家长宣传手册,积极鼓励家长认真学习宣传手册的内容,以更新家长的育儿观,真正做到尊重孩子的发展。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2、社区宣传《指南》教育理念,增强社会共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园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方针;以展板、宣传单的方式,组织教师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和家庭,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规章制度,让家长、社会了解幼儿园坚持科学保教的行为。

3、向家长宣传《指南》要求,纠正”小学化”倾向。

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发放宣传单、咨询活动等形式,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活动,广泛传播先进的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及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措施,帮助广大家长转变育儿观念,提高科学育儿水平,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四、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服务。

1、结合”六一”开展家园互动活动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我园开展”童心之悦,建发关爱”大型庆六一活动。各年龄段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如:小班年段”亲子互动游戏””自制美味三明治”,中班年段”水果拼盘”、”自制泡菜”,大班的”快乐游园”、”欢乐小剧场”等。为了增进亲子交流互动,我们还邀请家长参与我园大型的踩街活动和艺术表演活动,通过参与活动,观摩孩子们快乐自主的小社团活动及小班的表演剧,使家长更加了解自己的孩子,了解我园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指南》中提到的”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交往中成长”。

2、结合”爱眼日”,向家长开展爱眼宣传讲座

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我园特别邀请南平二院的眼科医生来园给孩子和家长开展”爱眼护眼”知识宣传。眼科医生利用多媒体课件,帮助孩子们直观了解自己的眼睛,通过实践练习、亲身体验让孩子们明白眼睛的重要作用,懂得要爱护眼睛,并学会许多保护眼睛的好方法;二院的眼科医生还给家长们进行”爱眼护眼”健康专题讲座,指导家长在日常生活中重视保护幼儿的视力,通过进行”爱眼”家长有奖问答活动,加深家长对护眼知识的了解。活动的开展增进家园之间的密切沟通,帮助家长深入认识孩子的教育从早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家庭做起。

3、开展亲子郊游活动

《指南》指出:”大自然为孩子学习和探索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常带孩子接触大自然,让孩子感受阳光雨露、山川河流的美好,在观察花鸟树木、玩沙玩水中体验到自然的奇妙和探究的乐趣。”我园每学期定期组织家长和孩子一起到大自然开展亲子登山、远足等活动,以萌发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强健体魄,愉悦心灵。

4、开展家长开放活动。

本学期6月19日-21日,我园开展了以”学习《指南》,了解孩子”为主题的家长开放日活动。我们邀请家长来园观摩幼儿表现,参与幼儿的活动,体验幼儿园活动的乐趣。教师们利用多媒体互动课件的形式,向家长介绍孩子在园活动时的精彩瞬间,向家长展示孩子在园的学习生活情况教育活,同时还向家长宣传、解读《指南》,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涵、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以便让家长明确教育方向,积极配合幼儿园有效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协调的发展。

5、开展家长助教活动

”家长助教”是我园在家园共育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是让家长根据自己的特点、专长,自愿报名,走进幼儿园,和教师一起组织教育活动,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帮助。如:乐乐的妈妈是教教舞蹈,她来园教孩子们跳舞,并表演”肚皮舞”让孩子们大开眼界;浩天的爸爸是牛奶公司的,他通过自己录制的”牛奶怎么来的?”给孩子们介绍牛奶厂的牛奶加工运输过程;还有的家长带故事书来给孩子们讲故事,现场给孩子们展示如何剪发,教孩子们学习剪漂亮的窗花等等,扩大了孩子们的视野和知识面,增进家园交流。

6、开展”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

《指南》的语言领域中指出:”幼儿的语言能力是在交流和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应为幼儿创设自由、宽松的语言交往环境,鼓励和支持幼儿与成人、同伴交流,让幼儿想说、敢说、喜欢说并能得到积极回应。”一直以来我园特别重视对孩子语言能力的发展,我们积极倡导《指南》的精神,结合”4。23世界读书日”,开展了以”我与孩子同读书、共成长”为主题的读书节系列活动。此次活动面向不同人群分为三个系列,有教师之间开展的”对我启迪最深的一本书”读书沙龙活动,有班级内部开展的”吟诵经典”、”小小故事会”、”评选阅读之星”活动,有师生之间、亲子之间共同参与的读书分享活动。同时还利用幼儿园网站、宣传栏开设”图书漂流”和”亲子阅读好书推荐”,使读书真正成为家园共育的沟通桥梁。通过此次读书节系列活动,激发了师生读书的兴趣,改善了家庭的。阅读环境,提高了家长对早期阅读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实现了”快乐阅读、快乐成长”的活动目的。

7、”幼小衔接,双向接轨”系列活动

建阳市”幼小衔接专题研讨活动”暨建阳实幼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交流活动在建阳市实验幼儿园圆满举行。参加研讨活动的有来自南平各县市区公办园、民办园的园长和骨干教师、建阳市城区小学低年级任课教师代表,建阳市教工委专职副书记曾祥健、教育局副局长梁军等到场指导。研讨活动紧扣”幼小衔接”主题展开。建阳市实幼熊芳芳、实小吴敏老师分别公开了大班及幼小衔接内容的示范课;实幼陆继淑、实小熊瑛老师分别以幼儿、小学生实践活动为例并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幼小衔接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曾副书记充分肯定了本次”幼小衔接专题研讨活动”取得的成果,并指出,实幼为全市幼儿园贯彻实施《指南》精神,提供了一个学习的范例;为如何更好地实施幼小衔接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曾副书记建议幼小衔接要注意与时俱进,做到不揠苗助长、不简单重复,要善于运用”跳一跳吃到果子”的教育思想,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让学生体验学习的成功。希望以此次幼小衔接专题研讨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朝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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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最新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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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残疾孤儿因其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目前,我县残疾孤儿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只有少数在社会托养和康复机构。近年来,我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每年新进入福利机构的孤儿弃婴,身体健康的,大都通过收养回归了家庭,而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则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保障所有儿童的基本权利,尤其是满足残疾孤儿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需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乡镇(街道)在助残日前召开乡镇(街道)残工委、乡镇(街道)残联理事会专题会议,并召开本乡镇残疾人代表座谈会,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扶残助残工作,制定好助残日的具体方案,并以助残日为契机,全面部署各项扶残助残活动。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开展扶残助残的走访慰问工作,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县、乡镇(街道)残工委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基层调研内容,深入了解残疾孤儿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出实效。

2.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康复医疗机构要发挥优势,以脑瘫康复为重点,为残疾儿童开展肢体、精神、语言和听力等其他病种全方位康复,造福更多孤残儿童,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残疾孤儿改善身体机能。

3、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鼓励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残疾孤儿,具备条件的残疾孤儿,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孤儿,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并扶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

4.县人社局要研究制定措施,将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纳入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范围,加强其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促进残疾人就业。

5.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等部门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精准扶贫规划,着力推动20xx年贫困残疾人口“清零”。

5.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关工委以及各志愿者协会、义工服务组织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活动,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家庭。

四、宣传要求

(一)加强统筹安排

各乡镇(街道)、各新闻媒体要将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二)营造宣传氛围

1、组织今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联组织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2、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县残联门户网站开辟第26次全国助残日专栏,专题报道各乡镇(街道)、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情况。积极向长沙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命运之帆》专栏报送信息,达到宣传效果。

各乡镇(街道)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短信平台、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采用悬挂横幅、制作发放宣传册、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开展助残宣传,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每乡镇(街道)要在今日、电视台宣传残疾人事业一次以上;至少报送两条助残简讯到县残联,在乡镇政府网上发布。

3、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积极配合市残联、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的第四届学雷锋扶残助残“善行四十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活动4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并于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进行表彰。

五、活动安排

(一)5月15日前后各乡镇(街道)残联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

(二)县残联开展筹备残疾人辅具配送下乡进家庭活动。

(三)助残日当天,县残联在星苑康复机构举办助残日启动仪式。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开展走访活动。县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要邀请党政负责同志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残疾孤儿家庭、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特校学校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各乡镇(街道)在助残日前后要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走访率要达100%,村(社区)专职委员走访率达100%,全面了解残疾人现实需求和特殊困难。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依托“654321”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整合社会资源。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发挥“千手爱心基金”、“千手爱心驿站”在帮扶贫困残疾人中的作用。要广泛发动辖区内慈善义工、志愿者组织、民办康复、托养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形式多样的募捐慰问、志愿服务和扶残助残活动。

(五)实施扶残助残民生工程

1、实施康复实事工程。实施“光明关爱”工程,为150名贫困低弱视力实施康复救助,为2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实施“义肢助残”工程,免费为60例贫困缺肢者安装假肢;实施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现0-14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全覆盖。各乡镇残联要争取乡镇财政支持,购买辅助器具20件以上,发放到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手中。

2、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年工程。实施搭建残疾人就业与创业平台,逐步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在环境卫生、农家书屋管理、远教中心管理、劳保协调、公路养护等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每乡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人以上。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和奖励,引导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

3、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补贴等政策,落实扶残助学、危房改造、托养救助等项目。实施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户,为38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广泛开展“连百村帮千户”扶贫工程,各乡镇(街道)残联打造一个扶贫示范村,并以点带面,推动残疾人扶贫工作全面开展。

4、推动维权维稳常态工程。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所)的作用,畅通残疾人法律救助“绿色通道”,对辖区内残疾人信访问题进行受理、调处,信访交办件办结率100%,做好残疾人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调处率在95%以上,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5、实施组织建设达标工程。各乡镇(街道)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乡、村两级残疾人组织,选聘、管理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充分发挥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分会的作用。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成功创建市级残疾人工作明星乡镇11个,明星社区5个,使干部受到教育、残疾人得到实惠。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残联要争取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全国助残日活动纳入党(工)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将助残日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各类助残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

2、确保活动效果。全国助残日活动纳入对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助残日主题与本地实际举办一次有影响与规模的活动。同时,广泛动员村(社区)残协、社会志愿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帮扶残疾人的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于5月25日前将助残日总结电子版报送县残联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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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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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冯家湾社区的实际情况,广泛动员党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建设,把环保行动不断引向深入,决定在全校广大师生中开展主题为“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系列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环保系列活动,帮助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优化、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督促自己的环保行为,并以此带动家庭、社区环境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__年1月—20__年2月

四、活动主题

“保护环境、美化家园”

五、领导小组

组长:丁宗文

成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小组长、中心户及广大居民

六、具体活动安排

(1)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发表保护母亲河的倡议书。

(2)开展“保护母亲河,捐赠零花钱”捐款活动。

(3)进一步完善社区环保宣传牌,张贴环保知识宣传标语,出一期主题为“环保大看台”的黑板报。

(4)加强宣传阵地作用,广播站宣传作用,宣传身边保护环境、爱卫生、爱劳动的好榜样。

(5)开展一次主题为“我要做环保小卫士”的活动,要求组织严谨,活动氛围浓烈,形式多样具有教育意义。

(6)以养成教育为主线,落实常规工作,培养居民的卫生、环保、文明习惯,完善居民户常规评比细则,加强居民户常规评比工作。

(7)开展“我有一个环保的好习惯”主题征文活动。

(8)利用科技课的时间,开展变废为宝环保创意制作活动。利用身边的废旧物品如:报纸、牛奶盒、月饼盒、包装袋、塑料瓶、易拉罐等创造生活中的美,让“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理念成为我们看得见、做得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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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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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题目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诗人的高歌,伟大的教诲,哲人的感叹······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它,歌颂它,追逐它?

为了言极它的珍贵,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但是,金钱又岂能突出时间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所有者无非金钱,以时间换取生存,有何不可?

然而,人生于世,又岂能只为生存而生存?还要活的鲜鲜明明,实实在在,有血有肉!金钱失去,可以用时间换取。时间逝去,挥金千万而可能其一瞬乎?

也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来说明时间是金钱买不来的。它还需要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又有谁能从魔掌中夺回时间呢?它太是飘渺!无影无形,而又漫天飘摇,世间万物只能看着它流逝,流逝,而又无可奈何。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使用时间,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

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辨黑白的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之江河滚滚奔向大海,愿百花年年开不败!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的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理想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尽管我们欠缺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竭尽全力,信心满怀!

列宁说过: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之眼,在无形中捕捉时间,同它斗争!牢牢把握每一时刻,共同努力,共创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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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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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15日——20__年9月21日

三、主题目标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活动重点将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

四、活动内容

全校结合语文教学、德育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在推普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好“推普六个一”宣传活动,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1、在校园网上首页展示一张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宣传画,链接本届“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的推普周宣传视频。在学校两个校区和附属幼儿园的宣传屏上分别滚动出示本届推普周主题宣传标语。在校园中各楼层张贴永久性推普宣传标语。

2、学校校园内出一期以推普工作为主题宣传橱窗。各班在教室黑板报中开辟一个推普工作专栏。

3、利用9月17日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进行一次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讲话。

4、学校统一要求各班在9月18日周二的午会上,组织一次以推普宣传为内容的主题午会活动,在班级日志中做好记录,并将活动的图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上传校园网上的班级博客。

5、开展一次“啄木鸟”行动,组织学生对校园周边、社区内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和地名、路名、站名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等不规范用字、病句等进行调查。同时对校园内不正确的读音、不规范的文字等进行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重点放在五年级,结合语文课本《积累与运用八》的“综合性学习”和“习作百花园”、“自主阅读园地”开展一次调查活动,通过习作的方式回报调查的经过、发现或收获,每班交出5篇优秀习作交教导处评奖并颁发奖状。其他班级每班至少交1篇参评)

五、考核评比

各班黑板报专栏、午会活动记录、及时上传班级博客、“啄木鸟”行动汇报评比,将纳入德育处的常规检查评比、月考核、期末“五比”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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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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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当日,由张家口市文明办主办,桥西区文明办、市公益事业促进会、张家口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汇青春青年志愿服务协会联合协办的“迎冬奥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之“交通安全牢记心,文明城市文明人”宣传活动在市文化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150名志愿者现场向过往群众就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展示和讲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反思,引导市民参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签名活动。同时,志愿者向市民发送“五·一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在附近路口的斑马线做文明劝导,向外卖小哥赠送交通安全宣传钥匙扣,在共享单车存放处摆放车辆发放宣传页。另外,志愿者在市公益事业促进会微信公众号、各活动联络群内发布活动相关链接消息,倡导更多民众通过网络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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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演说词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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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开展部内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和“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7月份,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了部内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个人自查、科室自查的基础上,向各乡镇和部分市直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卡30余份,共征求意见和建议12条。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市委组织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和任务,顺利通过了市委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8月份开始,按照市学教办的统一安排,开展了部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学在前,走在前,举办了集中培训班,通过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询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组织“开门评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意见、建议36条;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同时,狠抓整改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设立了工作提示牌,修订完善了机关制度汇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整体活动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2、高标准做好内部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

一是受理上级来文来电263份,下发各类文件21份,及时传阅文件,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传授部领导意图,做到了准确快捷,确保了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二是坚持周二、五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活动7次,拓宽了机关干部的知识面,增强了工作主动性。三是高标准完成年初组工要点、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党建重点工作汇报等材料的撰写,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完善了月工作安排表,继续实行重点工作月初汇总安排,月末检查督促,规范了程序,确保了日常工作落实。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帐程序,完成了机关干部晋升级别工资及调资工作。五是规范车辆管理,协调车辆使用,保证了公务用车。

3、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息、宣传工作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全年共受理党员干部来信来访46件,立案25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工作中,一是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批阅信件,亲自接待来访者并积极参与办案。二是调整补充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基层信访工作网络。三是统一印制了信访登记簿8册,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结案、转办、回函等各项程序。四是按照盛市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了重复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五是认真落实值班报告、信息传递和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做好xx大、“五一”、“十一”期间的信访工作,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六是加大信息上报力度,全年被《河南组工信访》采用8条。

5、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了组织史编纂工作会议,完成了组织史(第三卷)上报本、自编本及《灵宝市志》、《灵宝年鉴》组织部分的编写任务。二是积极参与了全市创优活动,做好机关、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三是服务大局,认真做好机关和家属楼的非典防治工作。四是配合做好了公开考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开选拔非党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五是配合做好市人代会、“七一”表彰会的筹备服务及会后财务结算。六是较好地完成了盛市各项工作检查的接待任务。七是圆满完成防汛值班、植树造林、巡防检查、救灾捐款等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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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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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是基础教育,又是终身教育,它对一个人的启蒙、成长、成才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家长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孩子,家长的人生观、日常道德规范、待人处事都会对孩子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我校自建校来一直将家庭教育工作列为学校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的三结合教育环境,增强了学校教育的合力。现将我校本学期家庭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常规管理,把家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工作总结。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教师,所以,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全体学生家长的教育水平,是增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向同步,推动素质教育,培养一代新人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我们把办好家长学校归入学校的整体计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学校领导与政工教导、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起研究家教工作。学校校长担任家长学校的校长,教务处每学年初制定好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并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研究。

2、制度保障,机构健全。

近年中,我校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家长学校制度,保证了家长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目前建立的家长学校的制度有:1、《家长学校章程》2、《家委会制度》3、《学校领导机构》4、《家长学校制度》5、《家长开放日活动制度》。为更好地发挥家长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出谋献策,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各班级推荐产生,每学年初在原有家委会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出入情况适当调整家长名单,形成比较完整固定的家长委员会,以保证家委会工作的持续性。学校在每学期初召开家委会会议,介绍学校、年级、班级近阶段开展的工作和学校收费情况通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3、形式灵活,注重实效

我校学生的家长主要来自农村,他们的职业、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生活经历、思想修养和孩子的生活环境都是社会的最低层,这就决定了我校的家长学校要起点低,多种形式配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收到事半功倍效果。

(1)上课与家长会相结合。家长学校毕竟是家长在业余时间自愿参加,故时间不宜占得太多,我们把上课与家长会结合起来,每次学校或年级开家长会,总是先安排一点时间讲家教的专题课,如学生学习困难的预防与疏导办法,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和训练,争取家长听得进、记得牢,达到认同与内化的境界。这样家长既在家教的理论上得到提高,又了解到自己子女在校的表现,从而能更主动与班主任交流意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同时邀请克拉玛依市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康义敏老师为我校的家长们作专题家庭教育讲座。

(2)个别指导与咨询相结合。我们实行以上课为主,还分别举办“学习困难学生”、“行为规范偏差学生”的个别学生家长学习班,尽可能及时解决不同类型的学生家庭教育中出现的“个性”问题。经过学习,家长们改进了教育子女的方法,在学校和家庭配合下,使这些学生在学习和行为规范上有了逐步的改善。

4、细化目标,分层落实工作总结

由于各个年级的学生身理和心理特点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确立家长学校目标时,以年级为单位,分层落实教育目标。

二、构建“学习型家庭”模式,全面提升家庭教育工作

随着家教指导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深切地感到零碎的家教指导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显然缺乏科学性、针对性。为此,在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本学期学校提出了以科研提升家教指导工作的理念,针对我校目前家庭的基本特点是父母的文化层次较低;父母长时间在外上班,早出晚归,与孩子接触的时间很少,一定数量是爷爷奶奶带养,还有部分学生家庭破裂,家长往往忽视孩子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教育。以致于招生入学学生的基本学习习惯,诸如作业、作业订正、课后背默等学习习惯均未养成。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增进家校联系的方法,达到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对子女教育的指导对策:

1、指导家长为孩子建好“读书角”,改善家庭的学习硬件设施。

2、指导家长们与孩子共同建设“学习型家庭”,为孩子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发挥家委会成员作用,工作总结构筑家校联系桥梁,关注特殊群体,共同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4、建立各年级家庭教育分层目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改进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5、推选学校中的好家长,利用好家长的`家教经验开展推广、普及活动。

通过两年多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在学习型家庭的创建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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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乡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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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切实推进防灾减工作,--镇根据上级文件指导精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5月6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应急预案修订和防灾减灾演练等,把常态管理与非常态救援结合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生命至上”的观念,提升自救互救功能。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结合该实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发放防灾逃生宣传手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手册、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全民公共安全知识等宣传读物,通过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现场解说、开展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知识进乡村活动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让群众进一步增强防灾意识,对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火灾等灾害预防加强了解。

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以自然寨为网格的拉网式、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行动。对原先排查出的.依九、高青、滚大灾害风险隐患点,重点进行防范监控和群测群防,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该镇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消防大比武等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活动,制定修改符合--实际的减灾防灾应急预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据悉,防灾减灾宣传周开展以来,共发放知识读本、宣传手册300余份,张贴标语40条,极大转变群众“要我防灾”到“我要防灾”的巨大转变,为营造“全民防灾减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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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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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在莱阳九中北校的操场上空,几架模型飞机腾空而起,在空中俯冲或是螺旋前进,引得观众不时爆发出阵阵惊叹和掌声……这是莱阳市科协、教体局及科技局共同主办的“20--莱阳市全国科普活动”现场,同时,莱阳市首届机器人竞赛也在这里举行。

除了航模表演,现场的科技展览也聚集了一堆“小粉丝”。展览现场既有莱阳市学生自己发明专利的作品,也有现代科技展示。“传说中”的3D打印机也现身展览会场,无论家长还是学生,都满是新奇地围过去仔细研究。

会场的另一边,则是机器人竞赛的场地,两三名学生为一组,操纵着自己组的机器人,评委老师在一旁根据机器人的灵敏及准确度等多方面进行打分。莱阳科协学会部部长李长才告诉记者:“今年是我市首届机器人竞赛,这是我市近几年青少年科技教育的成果展示,同时我们将通过这次比赛挖掘优秀的学生,参加我市明年的烟台市机器人竞赛。”

据了解,自9月17日开始,莱阳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便拉开了序幕,参观体验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举办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宣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科技改变生活等科普知识……一场场生动新颖的活动,在全市青少年中形成了“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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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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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至9月16日是第-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市语委办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以“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明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工作

为将推普周活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并召开成员会议,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明确了“推普周”活动的时间、内容及意义。制定了“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从而使我局的“推普周”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了“推普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宣传,推普氛围浓厚

为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推普宣传标语一幅,张贴推普宣传画3张,并在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大张旗鼓地宣传语言文字法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参与到推普活动中来,在工作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真正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工作语言。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推普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浓郁的推普氛围。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实效性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推普周”活动,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二是组织开展以“天门文明二十条”为主题的道德讲堂。三是积极参与市语委办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引导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知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提高了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我局将以本次“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大力开展推普活动,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本单位的工作语言、学习语言和生活语言,全面提升我局的文化品位,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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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国助残日爱心活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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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的到来,呼吁大家来关注自闭症群体、来关爱和帮助自闭症患者家庭、给他们更多的理解和包容,让自闭症患者也能平等、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社会!段北沟社区举办了"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社会倡导活动

一、以"全国助残日"为主题开辟专栏板面,对辖区内精神残疾的郭嘉睿儿童进行了走访慰问。矿区残联领导檀理事长、刘理事长等在社区协调员的陪同下一行来到段北沟16-10-5号家庭慰问郭嘉睿小朋友。檀理事长和刘理事长亲切问候了郭嘉睿儿童的爸爸妈妈,深入了解了郭嘉睿小朋友的生活状况,关切地询问目前孩子的学习培训情况,就目前对郭嘉睿小朋友所面临的困难及教育、康复情况等等提出的生活需求做好登记,并鼓励孩子应该乐观的面对生活。最后,残联领导向郭嘉睿小朋友送上儿童益智积木和300元现金。孩子的天真无邪、活泼可爱让我们每个人都为之动容。

二、为使残疾人更方便自如地生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近日,段北沟社区居委及时将区残联配备的残疾人康复器具的7份审批登记表送入残疾人家中。段北沟社区居委始终把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保障残疾合法权益、尊重残疾人人格、发挥残疾人的价值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服务内容。

三、营造宣传助残声势。为扩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影响,我们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主要街道和路段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口号、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材料。共张贴宣传标语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通过在人流量密集的四矿广场做社会倡导与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宣传和普及了心智障碍儿童康复知识,提高辖区内心智障碍儿童家庭的康复意识,让段北沟社区的老百姓对心智障碍儿童有了更深的了解,对心智障碍儿童多了一份理解与宽容,为更好的接纳心智障碍儿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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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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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发动各班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现将我校推普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意义。

我校把学习作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学校充分认识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依法办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

二、全面谋划推普周活动。

为了使这次宣传周活动达到普及推广普通话的目的,学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第16届推普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主任及语文教师组成。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在计划落实上重过程管理,措施到位,督查有力,确保此项活动落在实处,起到实效。

三、创新宣传手段,开展丰富活动,实际效果突出

我校在9月9日国旗下的讲话活动中,校长亲自做了题为“普通话,我们的校园语言”的讲话,倡议全校师生养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使广大师生明白了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重要意义。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校园中布置宣传阵地,在学校内设立了许多永久性的宣传标牌,使整个校园处处充满推普周的推普氛围,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熏染和提升的效果,充溢着浓浓的推普氛围。

(2)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室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广播站每天坚持三次广播,宣传《国家的语言文字法》内容以及推普周和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等方面的最新情况,以最规范、化的形式呈现给广大老师和同学,受到了老师、同学和家长的极大欢迎,形成了校园的又一道美丽风景线。

(3)每个班级出一期以推普为主题的板报,上面有推普主题,有推普标语,形成一个专栏。

(4)在校园内开展“百灵鸟”纠错行动,对黑板报、作业等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予以纠正。

(5)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普通话演讲,向学生作推广普通话专题教育。

四、活动反馈

本次活动获得了很大的成功,这和全校师生的积极配合、认真参与是密不可分的。任何一项学校的工作都需要各个部门、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我们的校园是一个健康、文明、规范的学习环境,在这个环境中,语言文字的氛围尤其令人欣喜,师生们用语用字的意识得到了很好的强化和提高。而推普活动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我校将在各级领导和全校师生的支持下,以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为目标,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将推广普通话活动真正深入到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使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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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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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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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全国爱牙日义诊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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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9月-10月,__街道__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在街道文明办的指导下,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开拓工作领域,以社区志愿服务为新的增长点和着力点,志愿服务活动正向着持久、规范、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现将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如下:

1、圆梦微心愿活动。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10月9日,__街道__社区向爱心企业征集微心愿,为辖区10名留守儿童送去了书包及学习用品。__社区将通过扎实开展点亮儿童“微心愿”活动,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筑童梦的良好氛围,汇集无数的“微爱”,照亮孩子们的梦想。

2、专业志愿服务行动。为关爱社区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增强社区居民的疾病防范意识,10月11日,__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来到蜀鑫雅苑开展了免费义诊活动。在义诊活动现场,医护人员为居民免费测量了血压和血糖,并耐心地为前来参与的居民答疑解忧。同时,还为居民们耐心讲解了关于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问题,告知他们定期检查身体的重要性,鼓励居民要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3、志愿者招募活动。为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增强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自助、互助服务。9月13日下午,__街道__社区在红园小区开展了志愿者招募活动。

4、志愿者培训活动。为了做好社区日常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工作,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上级要求,9月28日,__街道__社区在社区活动室对志愿者们进行了医疗小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志愿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培训不仅使志愿者认识了掌握医疗知识的重要性也提高了自救的水平。通过培训加强了社区与志愿者的沟通,有助于以后的工作开展与协调。

5、9-10月周六志愿行活动。楼道属于公共区域,是小区居民的公共人行通道及消防疏散通道,乱堆乱放杂物不仅给居民的生活出行造成了不便,也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9月1日,__街道__社区组织志愿者来到红鑫新村小区联合物业工作人员开展了清理楼道周六志愿行活动。为更好地推进“三线三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10月6日下午,__街道__社区组织环保志愿者来到了怀宁路松荫桥下货运铁路沿线开展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周六志愿行活动。

接下来的双月考评任务,__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将一如继往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增强志愿者服务意识,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实实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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