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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买卖需要什么手续【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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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全款交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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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结构____________,总层数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

三: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_____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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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级方糖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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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一级方糖

第二条数量、价款及交货期交货期: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吨)单价:______________(元/吨)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一年________________注:保证金为货款的_______%

第三条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厂家均可。

第四条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方糖317-20__国家标准对精制、优级、一级方糖。低于国标一级但符合国标二级标准的方糖也允许交收,二级糖对一级糖实行质量补贴_______元/吨。

第五条包装要求: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方糖317-20__国家标准对标签、包装的要求并有标志。

第六条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交货月份当月的15日(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后的交货时间执行。

第八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付______%的货款,其余的货款在送货当日结清

第九条验收: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仓库验收相应货物。若买方对所收货物的质量及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视为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

若买方在收到提货凭证后两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的,应对其欲购入方糖的质量等级承担检查义务,货物一经出库,即视为对质量等级无异议。

第十条费用负担:货物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包装、过磅、入库、出库等费用由卖方垫付,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买方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若买方不准时付款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约,则为买方违约,卖方不退还保证金,买方并支付卖方相应的赔偿金。

二、卖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支付买方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实际违约数量(吨)×________元/吨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第十四条因订立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卖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签章:________

卖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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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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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元整。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 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 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 定金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 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余款:在签订本合同一月之内付清。

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交房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 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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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旧大巴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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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依据《?_____》?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墓础上,就二手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注:批量交易_____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姓名:?;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年检有效期限至:?;初次登记日期:?;行驶公里数:?。

_____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

_____状况:

第二条?_____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_____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元;大写:?元;_____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口买方负责、口卖方负责、口?。

买方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_____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_____及相关文件,并在?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_____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_____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_____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_____年检证明、养路费交付凭证、?。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保证对出卖_____享有所有权或处宜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姐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_____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很成分。

3?、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_____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_____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_____使用发生的问题由?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_____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澳成的一切报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_____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_____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_____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_____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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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修建材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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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___元___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材质数量单价总价是否由卖方安装□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是 □否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

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________元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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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停车场地的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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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承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至________________号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七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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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海市优惠价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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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惠价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__%(高层住宅___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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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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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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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区地上车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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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第二条 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 年 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车位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 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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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买卖行纪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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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买卖行纪合同

北京市买卖行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签订地点:

行纪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委托物名│商标 │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质量标准│包装要求│价 款 │

│称 │ │ │ │ │ │ │ ├────┬────┤

│ │ │ │ │ │ │ │ │单 价 │总 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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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网签版代理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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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艺术品概况

第二条 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

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 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 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_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日 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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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首套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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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区(县) 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路________(新村弄) 支弄____号________室计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 % 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 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________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计(大写) 元。余额计(大写)________元,分 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___元,最后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___%(高层住宅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高层住宅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 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立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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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预付定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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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买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该地块土地位于面积为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预售房屋。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座_____层_______室。该房屋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按套计算,该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首先,一次性付款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房屋转让定金。然后,在一周内付款___总房款的50%_____。接着,在二周内付款___总房款的40%___________。最后,在交房时付款___总房款的10%___________。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逾期超过__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买受人逾期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总转让款的5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交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前,将房屋依照约定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逾期超过___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九条交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买受人应查验房屋,没有问题后交接钥匙,补齐房款。

第十条甲方承诺甲方为乙方提供外墙粉刷、院子为水泥地面、内墙水泥砂浆抹拉毛、上下、水、电基础设施,但乙方入住后:电表、水表、天然气开口等需乙方自行申请,费用自理。如此房屋占地日后被国家统一征用或拆迁,若国家给予补偿款,住户自行协调处理,甲方不享受任何补偿。房屋全部交付后,甲方将土地证交该土地证所辖范围的所有住户协调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当交房时,乙方先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后将全部房款交付给甲方,此房归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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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买卖不破租赁与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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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优先购买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这是在转让已经租赁的房产过程中普遍存在遍的问题,承租人所提出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具体解释为租赁房屋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避免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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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山东省房屋买卖协议带车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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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为结构,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前一日支付(大写 元整),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结清余款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 乙方在三个月内未结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房产,甲方不退还已交房款(含定金),在此期间,房产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所有房款结清后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详见附件)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 交纳。

第九条 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订金 元(大写 元整)双倍返还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乙 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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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优质柿子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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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准绳,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产品名称:冰草规格: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总价:___________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二、产质量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质量量要求标准根据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方法的,按规定的方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方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方案;必需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商定者,从商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赐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假如发觉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形成产质量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担任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看法。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假如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产品的详细状况,由甲方担任包换或包修,并担当修理、互换或退货而领取的实际费用。

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互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担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领取的费用。

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形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担任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担当乙方因而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领取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担当。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担任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担当乙方因而多领取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转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担当由此添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甲方实际领取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担当由此形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担当甲方因而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详细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根据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供方:_______________(公章)需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托付代理人:_________托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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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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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__ 出卖人:__ 买受人: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____市建设委员会和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 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a;adc;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 委托代理人:____联系电话: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__ 买受人: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国籍: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X年____月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编码:_联系电话: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__ 出生日期:X年____月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编码:_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土地使用年限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为: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 填发单位为: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 该商品房为

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幢】【座】第__层_单元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为:___层,其中地上___层,地下_层。 该商品房的39;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层高】【净高】为: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米,最高为:__米。 该商品房朝向为:;有_个阳台,其中_个阳台为封闭式,X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为:_。 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2】 出卖人:__ 买受人: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____市建设委员会和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 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a;adc;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____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 通讯地址:__ 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 委托代理人:____联系电话: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 通讯地址:__ 编码: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国籍: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 出生日期:X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_ 通讯地址:__ 编码:_联系电话: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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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生产需要借款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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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住所: 证人住所: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行:

传真: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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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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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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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互联网证券买卖协议附加於现金/保证金客户协议书[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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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证券买卖协议(附加现金保证金客户协议书)

4.3 本人/吾等承认,因无法预料的通讯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是存有内在不可靠性的通讯媒体,而该不可靠性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认,因该不可靠性,在传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资料时可能有延误,以致执行指令的延误及/或执行指令的价格与发出指令时的价格不同。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任何通讯均有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该等风险需绝对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指令一经发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贵公司发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确保及声明,该等指令严格遵守该等指令发出时所在相关司法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本人/吾等进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问时会谘询相关司法辖区的法律顾问。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关当局支付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该等适用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弥偿贵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指令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损失,费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客户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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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畜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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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生猪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限至。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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