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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汇总16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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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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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定义

1.1 货物:即本合同所述的设备、产品或材料(包含原料、材料、零件、组件及模块等,以下简称「材料」)之一切买卖;

1.2 天:除合同中特别注明外,均指日历天,范文之合同范本:建筑材料买卖合同。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

1.3 不可抗力;在受影响的一方无过错或失职的情况下发生的超出受影响方的控制且经过受影响方的合理努力未能阻止其发生的情况或事件。这种情况或事件仅限于下述范围:、战争、侵略、外敌入侵、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恐怖活动、内战、叛乱、革命、兵变、篡政或合资格当局的征用或强制收购;

因核燃料、核燃料燃烧产生的废弃物、有毒爆炸物或其它爆炸装置或核装置的有毒物质的放射活动而产生的离子辐射或污染;处于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航 行器或其它飞行装置产生的冲击波;地震、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但不包括恶劣的天气状况;全国范围内的罢工或行业纠纷,及由承包方、分包方及其供应商的雇员以外的人员发起的罢工或纠纷,且此罢工或纠纷已影响到本工程的实质部分,但不包括任何针对本合同下的工程的纠纷;

二、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关供货的通知、计划、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包括“同意(商定)”、“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用书面记录。“书面”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并形成,永久性记录。

2、法律要求: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对本工程有管辖权的各级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发布的规定。

乙方保证会遵守国家和当地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完全弥补甲方因乙方违反本条款令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并承诺负担非甲方因素而导致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三、单价与数量

1、单价

除非另有说明,任何货物的单价或整项费用均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样板试制、样品、生产、安装、运输、卸车、保险、货物检验试验(调试)、经销、商检、关税、国家及地方税费、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土建配合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在供货、安装期内,发生预期的市场价格涨跌、汇率变动、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单价一律不予调高。

2、供货、安装数量

本合同适用于所有乙方提供甲方之所有材料,材料之详细名称与数量等以订货单上所列者为准。

甲方无需向乙方提供材料之预估需求量,倘甲方向乙方提供预估需求量,该预估需求量仅供乙方参考,甲方无需依该预估需求量向乙方采购材料,但乙方须依预估需求量备好材料,以便甲方随时需要。

3、结算数量

结算数量以甲方和乙方签字的单据为准,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4、计量单位

1、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备用零件以及辅助材料。

2、以平方米、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3、以公斤或吨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吨”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征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约定。

四、品质等要求

4.1品质要求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应该完全满足下列标准:

1、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要求完全相符;

2、用材精良、做工讲究、全新货物;

3、由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样板、规格一致或不能低于上述标准的;

4、能达到本合同所特定说明的性能标准;

5、满足合同明确规定或默示该货物应符合使用之目的;

6、符合合同指定的试验要求,乙方需负责一切试验费用;

7、按本合同供应的货物的设计、结构和质量各方面除必须符合合同

8、除非甲方另有规定,货物必须是具有商业价值的新货。

此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当地或行业的所有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如果法规、规范、标准、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样板之间存在差异,不论合同条款如何规定,甲方均有权指示乙方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4.2质量等级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若干的质量等级,则乙方应主动书面说明,同时还需要说明该等级在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序列中所处的级别以及适用范围。乙方于投标时未说明货物质量等级的,则甲方有权认定货物质量等级为乙方生产的同种或同类产品质量等级中最高级别。

4.3技术参数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说明(此部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效力),明确指出货物的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如果因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影响甲方对该货物的使用,而乙方又未作出特别说明的,则无论甲方是否在招标文件、图纸中提出明确要求,乙方都必须无条件进行补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五、付款方式

5.1分批付款:

1、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条件:

①经双方验收合格后

②申请额为当月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50%

③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40%于工程施工完毕后当年年底付清

④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书面提出申请

⑤申请上详细说明乙方认为其应得到的款项,并附上相关的原件有乙方收货工作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及正版商业发票,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2、甲方标准付款条件为:收到乙方合格付款申请后当月结一百二十天(或次月结九十天),如订货单上有不同之规定则该订货单应优先适用。

3、乙方送货单与甲方入库单不一致时,以甲方入库单为结算依据。

5.2 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金金额为:验收合格的材料应付款的10%

在保修期满之后180天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甲方如对货物质量无异议,应在接到申请后尽快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此期限内未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则视作乙方已自动放弃保修金,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保修金。

5.3 甲方拒付、保留或抵销部分价款的权利:

1、甲方有权扣留或保留本合同下的任何款项支付,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要求为止

2、多种可扣留、保留或抵销本合同下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甲方认为必要的一部分,用于保护甲方在本合同下为乙方承担的成本、费用、支出和损害。该项权利并不制约甲方以其它方式收回前述款项的权利。

3、对发票有争议时,甲方将支付无争议部分的价款(若有),并在解决争议期间保留余下部分的价款。

4、 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所生之债权设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予第三人。

5、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记录来审核乙方费用发生的依据。该项权利一直持续到甲方支付有关发票金额后12个月。

6、 本合同下付款币种均为人民币。

六、运输方式: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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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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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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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泥工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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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 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 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 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 其它约定事项:

九、 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

--------------

发包人(全称):X X 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X X 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 X X 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 开、竣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 X 年 X 月 X 日竣工。总工期为 X 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 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20__;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20__;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20__,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

物质限量》;GB1858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__《室

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__《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 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 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X X X 内部装修总价 X X X 万元整 (¥:X X X 元 ),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 X 年 X 月 X 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 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

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 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

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

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 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

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 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

期不得顺延。

4) 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

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 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 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 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__ J10241—20__)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 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政府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

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 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

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 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

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 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 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

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

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

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

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

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 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

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

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 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

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 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责任编辑:米、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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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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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丙 方: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家居装饰工程监管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专业委员会

说 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相应资格。

3、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的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丙方应为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或经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认可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相关行业协会或其直属机构。

4、本合同解释权归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5、为防止仿冒伪造,请到或网站下载合同的正式版本。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查备案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编 制 粘帖印花税票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明细表》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6和附件7)。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 gb/t 18883-20__《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 执行;

(2) 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 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 50325 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具体事宜。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8 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账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账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4.2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 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 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 %,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 %,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 %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1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批次 拨款时间 付款比例 备注 第一次 % 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第二次 % 9.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 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9.5 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账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 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 方支付。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5 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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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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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 地点________承包范围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内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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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浙江省室内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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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店/展示厅施工项目(以下统称“本工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合同工期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的工期从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付款进度及方式

2.1本工程合同预算总造价¥______元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在装修实施过程中,若有工程项目增减,则以实际发生金额最终结算。

2.2本合同签订生效______日内,甲方须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元整)给乙方。

2.3在乙方完成展具展台的制作到达施工地点,甲方验收后支付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整)给乙方。

2.4在甲方完成对本项目的工程验收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预算总造价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_整)给乙方。

2.5乙方前期按实际收款金额分期向甲方开具收据,待甲方将款项付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3.1甲方提供企业形象手册,或企业宣传文字、图片等内容。为了方便制作,资料必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星期内提供,图文如有不明之处,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给予乙方加以解答。

3.2甲方审核乙方出具的设计施工图样(本合同附件2),并须签字认可,在设计施工图样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材样品以备核查,同时凭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3甲方须安排专门代表负责本工程,参加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事项。

3.4甲方如临时要求变更原定设计方案、更改施工内容或增加项目时,须在工程施工前5日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其具体事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的工程量的增减由双方书面商定,否则乙方在现场实施搭建过程时,将有权利对甲方的现场改动要求不予更改。

3.5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如因工程款延期支付造成的后果,责任甲方自负。

3.6甲方负责承担展厅现场工程水电管理费及进场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负责展示厅的设计和施工,按甲方确认的展位设计效果图,出具详细的设计施工图样(附件2)给甲方审验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乙方须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碰头会,随时协调有关工作。

4.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所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所属行业规定的操作规范,特别需要保证安全作业。若因违规操作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乙方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管,做好现场防火、清洁工作,清理好施工现场。

4.5本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维修。

4.6乙方设计使用的全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

五、制作方式

5.1乙方负责将设计方案以专卖店组装方式在深圳工厂施工包装。

5.2乙方负责将制作好的展具安全保质保量运抵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派专人现场安装验收完工。

六、验收

6.1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效果图要求,双方商定的各种材料等要求以及本工程报价单(详见附件1)和施工效果图(详见附件2)、设计变更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6.2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与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5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乙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移交相关施工改造图纸。未经验收甲方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施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

7.2甲方不按合同2.2、2.3条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如甲方延期支付首期进度款达______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工程保修

8.1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8.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8.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的安装分项工程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九、其它事项

9.1根据工程需要,双方可随时召开碰头会。

9.2本工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较大的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9.2.1经双方协商,由甲方书面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9.2.2待乙方提交变更的设计施工图纸后,甲方须签字、盖章认可。

9.2.3增加或变更较大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由双方商定,具体按补充协议执行。

9.3本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而甲方擅自提前使用样品,由此发生的质量、数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9.4因本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5作为本合同书的附属文件,即工程报价清单、设计施工图样和展厅设计效果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增加项目需另计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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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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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

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材料采购费用,

由采购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

乙方

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

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

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

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

发生设

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

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

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

交竣工图。

甲方代表收以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

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

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

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

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

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

将副本送乙方。

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

期贷款泊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

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

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

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

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蔌请有关部

门调解。

当呈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

仲裁。

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墨守成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工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

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

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

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

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

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

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7天同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

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

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

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由甲方承

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

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

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

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

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

验等有关工作。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

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不在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

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

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

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

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提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条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竣工

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

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

别保存。

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乙方:

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4、承包人(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

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期,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乙方需要超过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

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有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

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

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

指令或继续招待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

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1、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

义务。

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引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并在本合同协

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

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

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

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

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

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

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

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

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人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

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3、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5、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

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

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安保人员。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负

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

需办理有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

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

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

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

担。

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

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延工工期不予顺

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产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

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

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

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

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

其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

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

由甲乙双方封存。

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

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

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

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返

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

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

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

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

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

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

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

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

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

自检记录、隐蔽和中羊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

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

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

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

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

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

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

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

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

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

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

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

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

程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

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

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质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

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

付。

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

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

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

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

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

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代表在所

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方是否派

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发生损坏或丢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

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

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发生延误,工

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

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

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

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的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

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

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

不具备测试条件的,

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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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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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附表一)

1.3 工程承包方式:在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和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的三种方式中,最终确定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甲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一)

乙方供料(见附表二之二)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峻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X。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附表三)。

第五条 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查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七)。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见附表五).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六)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__把交给乙方的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11.5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姓名:

(签章)

代表人: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市场管理办公室

合同认证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驻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合同鉴证

(签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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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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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承包方式。

1.3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 年月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

第二条 施工图纸

方提供设计方案及图纸。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3.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范围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项目费用应在该项目施工前一次全额付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保洁完毕,保修期为壹年(客户需结清尾款方可质保)。

第七条 工程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时,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次于合同签定之日,工人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 元;

第二次于水电、瓦工完工,木工过半,油漆工进场前,付合同总金额的35%,即 第三次于保洁完,灯具或地板安装或油工找补之前,付总金额的5%,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整改。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0.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楼下20米内指定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含在工程价款内)。

10.2 施工期间,甲方将房门钥匙

10.3 在该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部分(以报价单所列项目为准),所发生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要求工人附加劳动所造成的相关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

本工程施工项目及用料以预算单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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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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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 O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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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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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__)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天。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________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尾款按________%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______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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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饰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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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五)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元,

设计费: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元。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式________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________委派_________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_________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委派________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327—),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七)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十)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订书面变更单为准(见附件五),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材料供应

(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附表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被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五)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规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若发生材料、设备质量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50-053-)

3、双方约定:。

(二)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的标准执行。

(三)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四)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工程项目,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由双方在第十六条中另行商定),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四)工程竣工后,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

(五)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验收单的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七),并将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等涉及隐蔽工程的走向图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等资料;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若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八)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应付款项,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

(九)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第2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不得低于第1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

(十)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四)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施工安全。

(五)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表中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

次数支付时间①②备注

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支付

比率支付

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40%%

第二次吊顶工程,厨、卫墙砖工程,水管、线管布线完工。40%%

第三次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15%%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30日内5%%

或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四)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工程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工程造价的__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甲方责任

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经专业部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若乙方不予治理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治理,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治理,与治理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共_____条)

甲方代表(签):乙方代表(签):

乙方(盖章)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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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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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因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宁波市交通指挥中心大楼施工合同,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址:宁波江东兴宁路48号

1.3、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分标段报告。

1.4、工程工期:90个日历天(11月1日竣工)。

1.5、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内装饰达到“甬江杯”标准。

1.6、合同价款:暂估贰佰万。

1.7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交清保证金20万(贰拾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12万(拾贰万元),进度保证金8万(捌万元),相应标准达到要求,相应部分的保证金一周内退还。

二、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90总日历天,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a、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b、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c、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e、业主原因造成的并经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

非上述原因由乙方造成的延误,按每延迟一天3000元人民币扣罚。最高限额8万元。

三、工程质量

3.1大楼内装饰分部必须达到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确定的“甬江杯”的需要。如若达不到要求,质量保证金12万将被罚没,并加罚工程造价10%的罚金。

3.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内装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3.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三证,并按照规范要求在现场业主、甲方、监理的监督下抽样进行试验,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才能用于工程上。如若乙方私自将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4、乙方作好施工记录,竣工时及时提供甲方四套完整、齐全、正确的施工资料,并经相关部门签证盖章齐全。

四、合同价款

4.1、本工程遵同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结算方式。

4.2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决算款(以业主单位结算给甲方的竣工决算款为准)3%的总包管理费,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以乙方自接的水电表为基准)扣除水电费用。

4.4、甲方不再向乙方分摊中标费、垂直运输费、标化工地及当地政府的各项管理费。

五、工程款支付

5.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业主支付甲方相应工作量的工程进度款的90%甲方应保证工程专款专用,在收到业主单位专项款项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5.2、其余款项待业主单位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除了3%(以最终决算款为基数)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甲方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6.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及当地管理部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创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杜绝野蛮施工,按章作业,作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完工场清,材料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如有发现乙方未将材料及时回收,按项目部要求处罚。

6.3、乙方施工期间所招用的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并及时办理好各种证件,费用由乙方自已负担,因证件不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施工期间要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发现打架、偷窃、赌博从严处理,每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

6.5、乙方必须严格遵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按项目部要求处罚,同时甲方有权清逐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配合协调乙方做好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的协调工作。

2、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检查监督。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便利。

4、提供乙方施工操作环境的便利。

5、提供乙方相关轴线、标高、尺寸的控制基准。

乙方:

1、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规范施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严格执行甲方项目部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材料的管理制度和进度计划网,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

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及月施工计划表。

4、工程结束后,在甲方的配合下,及时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5、乙方负责人90%时间必须在施工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修理费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8.1、材料采购: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根据设计和规范及甲方定的品牌、色样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三证齐全。

8.2、隐蔽验收:乙方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或中验条件,通知甲方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3、竣工验收:工程完毕,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相关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通知7天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好竣工验收记录。

8.4、质量保修:乙方向甲方承诺从单位工程竣工之日(甲方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算起,二年的保修期,同时扣押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完毕一次性支付乙方。

8.5、违约及争议:双方均必须按双方订立的协议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决。

8.6、综合管理体系:乙方必须遵从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QESH)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见附单)

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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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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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长沙市井湾子金领家族二期2栋二单元1137房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橱卫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过道吊顶制作;(3)鞋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4)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5)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6)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7)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8)室内榻榻米、地板的铺设与安装;(9)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0)其他相关业务。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大部分包料(瓷砖、板材、电线、水管、扣板等主料;水泥、木料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家电、洁具等);(2)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 -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3)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1: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1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2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3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4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6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7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18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19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0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1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2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3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24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试下: a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b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c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d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e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f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g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5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预付 元材料费,第二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付 元;第三次 交付正常使用后10天内付 元;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1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泥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3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

第26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27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28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2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30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31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第32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33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34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长沙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35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36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37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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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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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_____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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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装饰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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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精品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

1.4工程期限月,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小写):元,大写¥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及城管之间的关系。

2.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六月,六月后为有偿维修。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保证金后(总款5%)付清剩余工程款元(小写:)

7.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广告类发票结款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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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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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__)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 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 %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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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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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区(县)____路____小区(村)____号楼_____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金额大写)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 ,人工费: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 。

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_________~GB18688-_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_________《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_______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

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_______银行,开立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_______________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

批次 形象进度时间 预期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1 对公司认可后 ____年__月__日 定金(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 ____年__月__日 30% 元

3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____年__月__日 20% 元

4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____年__月__日 20% 元

5 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 ____年__月__日 30% 元

6 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现金支付) 100% 元

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备案登记

(签章)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一: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

第____页共____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序号

分项工程

施工说明

一 地面部位:_______________

二 墙面部位:_______________

三 天棚部位:_______________

四 门窗部位:_______________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续)

第____页共____页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序号

分项工程

施工说明

五 家具

六 卫生间

七 厨房

八 电气、水管

九 其它要求:

附件二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

用料说明

备注: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三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四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五: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单价

新单价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元)

减项工程金额(元)

(增 – 减)金额 (元)

实付金额(元)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可另附说明;

(2)增、减项目金额应一次确认兑付。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阶段验收通知单

验收项目:_______________

致(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已完成__________________阶段的施工,现通知你方,请予以验收。

附件: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署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合格,可以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不合格,整改后再报验。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其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

验收

意见

甲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其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竣工验收中,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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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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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材料(承包人需提供装修材料明细单) 工程期限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施工图纸

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草图,图纸一式两份,需经发包人同意草图并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义务

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 负责调解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承包人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水的通畅,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材料的提供及验收

承包人每购得一批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单,并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签字后承包人方可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承包人购得材料经发包人验收、查对合格并在材料明细单上签字后支付40%工程款。

第二次:木工活进度过半(一周左右),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25%工程款。

第三次:木工活竣工,由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15%工程款;期间,油漆工程开始3天后,发包人可酌情支付生活费500-20xx元,但总数不超过工程款的5%。

第四次:全部工程结束,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10天内需支付工程余款。

工程主要项目

一、 客厅鞋柜、玄观、吊顶、电视墙。

二、 门厅吊顶,饭厅储物柜。

三、 书房落地柜(3.2米*3.4米左右)、电脑桌、书架。

四、 阳台吊顶、高柜、矮柜各一组。

五、 卫生间吊顶及梳妆平台。

六、 厨房吊顶、橱柜、钛合金推拉门。

七、 包房屋内所有的门套、窗套及暖气套。

八、 乳胶漆粉刷整个房屋。

质量保证

1、 承包人所用材料均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达标的材料,如发生材料以次充好,谎报价格等欺诈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保修,如因房屋漏水、发包人人为破坏等其它非材料质量,做工质量因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可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违约责任

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二、 为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起诉。 关于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字后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签字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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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饰装修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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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施工。下面是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1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6.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7.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2.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8.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甲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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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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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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