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程项目经理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
乙方:_____职工姓名___________
工号:___________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惠州市有关规定订立,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_____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雇用乙方。
(二)双方确定的试用期为____日(续签合同无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根据甲方独立衡量)确定乙方不适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对条件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届满前______月续订。续订的合同期限和条款须经双方相互同意。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工作_______岗位及职务。乙方须以该职务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时指定或授予的职责和权利。该工种与职务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其职责。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书面通知后3日内,对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或职务和工作地点在同一工种、同一职务性质层次、范围内(如在生产熟练操作工、技术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种或职务之内)作调整(合同期内调整一次),需要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而没有该证书的情况除外。但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转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并给予乙有10个工作日的工作适应期,转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岗位规定执行(工资不低于原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当服从_______岗位或职务调整。
(四)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不能胜任其_______岗位工作的,甲方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或职务。
(五)双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发明与发现应归属甲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点按劳动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因生产或工作受当地供水供电计划调整控制时,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______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轮班)。
第四条、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保险与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区当年度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额发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资按计时计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__________天)。试用期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后(或续订合同)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应当由乙方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制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被通知方同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手续。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动、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或法规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骗行为进入公司,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项以外的原因,在不与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条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辞职,并且乙方同意辞职。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有1、2、3、4、5、6项所述原因出现,本合同自动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辞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甲方同意的,可提前办理。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个人原因而请求辞职的,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法律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应待处理或审查完毕再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遇第八条(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未结束的。
(六)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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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甲方:(居间人)
联 系 地 址: 乙方:(委托人) 联 系 地 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 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 项目信息费 + 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 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 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 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 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 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 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 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篇2: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建筑装饰工程承包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
2、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及业务资源。
3、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万元及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双方各自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合作项目范围主要是建筑工程施工。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项目运作及施工过程中责任划分据下:
1、甲方负责项目运作直至签订(费用甲方自出);乙方外聘协助设计或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外聘大型工程竞标做组织计划投标书(费用乙方自出)。
2、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得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内容条款不得致意答应工程项目的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工程时需与业主方签订增减协议。
3、甲方负责及时督促业主方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为维护公司的信誉第一原则、督促乙方按工程承包协议施工计划及时保质保量的施工,配合乙方给工人工程进度款(所完工、工程量的_______%)的据算,项目竣工时及时结算工人工费及材料款。甲乙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必须极力配合另一方的此条款工作。
4、甲方负责及时督促业主方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过程中出现于业主发生争议时或法律纠纷,此时甲方代表甲乙双方出面解决(费用甲方自出)、乙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按工程承包协议施工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人及工地上出现的事件处理、工伤_____,工地事件索赔及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解决甲方配合(费用乙方自出)承担;重大以上事故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详见建筑与装饰工程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办法)。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项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个项目纯利润的百分之_______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个项目竣工进行一次结算。
第八条、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甲方负责业务资源及项目运作。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协议项目的资料及业务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工程项目终止协议书
甲 方:
承包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造价:单价: m2/元, 工程总面积__m2;总造价 元。
五、工期: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完成。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_ _天内,将剩余款项一次结清。
八、双方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的责任: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
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九、附 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5:工程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建筑装饰工程承包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
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及业务资源。乙方(暂借甲方资金,_______年后从乙方盈利中扣除)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万元及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
第二条、本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第五条、项目运作及施工过程中责任划分
1、甲方负责项目运作直至签订(费用甲方自出)。乙方外聘协助设计或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外聘大型工程竞标做组织计划投标书(费用乙方自出)。
2、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得、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条款不得致意答应工程项目的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工程时需与业主方签订增减协议。
3、甲方负责及时督促业主方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为维护公司的信誉第一原则、督促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计划及时保质保量的施工,配合乙方给工人工程进度款(所完工、工程量的_______%)的据算,项目竣工时及时结算工人工费及材料款。甲乙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必须极力配合另一方的此条款工作。
4、甲方负责及时督促业主方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尾款的结算过程中出现于业主发生争议时或法律纠纷,此时甲方代表甲乙双方出面解决(费用甲方自出)、乙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人及工地上出现的事件处理、工伤保险,工地事件索赔及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解决甲方配合(费用乙方自出)承担。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项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七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每个项目利润的百分之_______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个项目竣工一结算。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作人各_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施工技术力量和工程管理,甲方负责业务资源及项目运作。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业务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工程性质 :
承包范围 :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
业主或主管单位 :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总日历工期 :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 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 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 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 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 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 在 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元,开工后在 按比例 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 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 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 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 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 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 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 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 ,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 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 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 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 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 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 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 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 级以上的地震、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mm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高温天气、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篇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篇8: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__%;
(3)总工程款的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篇9:建筑工程项目业主支付担保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鉴于承包人已经严格遵守中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关的合法经营执照,而且一致同意签订本工程安全协议,并完全遵守甲方提供承包商HSE安全管理程序之所有规定,故该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管理目标
遵守京东方项目甲方提供承包商的HSE安全管理程序之所有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 有权监督承包人执行发包人安全管理程序的情况,并要求承包人接受甲方人员的管理,还有权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 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 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 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 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
施的落实。
2] 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3]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
提供其所有入场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为其所有进
场工作人员投保及交纳保险,同时交纳第三责任险。所有投保材料应将复印
件统一交甲方。
2] 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对进入
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
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 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 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 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 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 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 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
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硬防护),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信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4.5保护环境
承包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类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条例,并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种环境保护政策,不得蓄意、故意或者任意破坏环境。如污水排放,噪声控制,灰尘控制,植被保护等等,承包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6卫生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各类关于职工卫生条件保障的法律法规,并遵守发包人的各类关于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为现场相关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冲洗设施等等。
4.7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类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发包方的现场安全管理程序及各类安全保障措施。
4.8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安全培训,承包人必须对自己的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方能进场工作。承包人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合适的安全知识,并持有效的上岗证上岗。
4.9承包人必须为其职工免费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为职工提供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7. 附录
承包商HSE安全管理程序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篇10: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 )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 )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 6 %。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
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承建商)。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
第 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xx有限公司
乙方:李
根据需要,甲方将小区供暖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内容如下:
一、承包年限
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
承包管理费为 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于供暖期内每月底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的五分之一。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的运作、维修、维护保养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供暖必备的工具设施和水、电线路及其必要的费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和清理,如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火灾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若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乙方供热未达到规定标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东港供暖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按量供暖,工作日内保证室内温度保证在正负16摄氏度。
(2)乙方负责锅炉工的招聘选任工作,保证锅炉工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乙方负担其工资发放。
(3)一旦出现锅炉工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设备,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暖,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若未按约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乙方有权中断供热,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供热未达到标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从承包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
4、若因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或因供热设施正常的检修和抢修造成锅炉停烧,乙方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3: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参考2024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为_________m2,建成×层框架结构楼房住宅,建筑面积约_________m2给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建设,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提供建筑图纸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规定做好各项施 工。乙方负责清理地基,甲方按实际支出费用补给乙方清理地基款。
二、 甲方按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2计算给乙方,按投影计算面积,工程竣工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质量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 乙方负责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包工包料建设。
1、基础工程:乙方负责地基孔桩柱_条的包工包料施工,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计算给乙方,孔桩直径_________米,钢筋笼要求_________米,计算给乙方应加护壁_________米。
2、乙方负责主体工程建设,内外墙装修,内墙、天花批灰底,外墙三面瓷砖,层面隔热层,天面拦河,铝合金窗、排水、排污管,外散水,屋内排污排水管封闭,完工时清理好一切多余建筑废料。
四、 乙方负责一切工程机械、模板、排架、水电费用等施工用具和管理。
五、 门洞、卫生间排气扇孔和厨房排气扇孔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和尺寸预留或安装。
六、 建筑材料选用:钢材--国标韶钢,水泥--仙石牌水泥,排水管--联塑75管,排污管--联塑110管。
七、 施工总工期为120天交付给甲方。
八、 乙方施工时如出现质量问题和误差,甲方认定需要返工时,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只一层地面),甲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主体工程费用按工程进度_________%支付,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余下工程费用。
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3、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付相应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工程建设费用。
十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在施工期间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当面商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副本分数按自定,可报送所需部门。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土窑洞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___________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
5.1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20%,计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 %,计 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_______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_______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16:工程合同追加项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会所无线覆盖工程施工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四、工程金额: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增减部分按实际发生计取费用,计算标准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40%预付款,金额为:壹万捌仟陆佰伍拾陆元整。
2、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即支付到工程合同总价的95%,此次需支付的款项为:贰万伍仟陆佰伍拾贰元整。
3、剩余所有款项在施工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4、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结算工程款。
六、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按甲方工程进度,合同签定之日起计到月日施工结束,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包括电信信号没有进来、墙体无法开挖等其它现场原因)顺延。
七、甲方的职责
1.遵守本合同的付款方式。
2.甲方需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工程技术督导。在施工配合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配合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要求协调施工方案的实施。
3.负责制定乙方工程与整个工程及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顺利实施工程提供良好的工程条件。
4.为乙方进场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等便利条件。
5.监督检查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行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
6.负责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甲方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任何损坏及时修复,因检查不合格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5、必须服从甲方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6、乙方应履行总包合同约定并与项目作业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7、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证件办理并承担费用。
8、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安全与质量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与质量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因甲方各种原因而导致施工工程验收出现任何状况,与乙方无关,且甲方不应以此为理由拖欠合同款。十、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伤亡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自备全部施工机具和设备。
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因使用损坏或材料浪费,乙方应双倍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由甲方安排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系统验收报告,若甲方接到乙方验收报告七日内不安排组织验收,则视为认可乙方工程验收合格。
2、工程保修该工程免费保修期年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3日内到场维修,国家法定节假日顺沿。免费保修期过后,如发生网络硬件设备意外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在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的情况下向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十三、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十四、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由败诉方承担。工程质量按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施工,由甲方验收为准。乙方在安装施工中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操作。
2、如甲方不如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将在所在地法院起诉;如因甲方不如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并约定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全部合同条款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变更需双方签订补充协义方可生效,否则视为违约。
4、如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方应承担5‰的违约金。
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工程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书
甲方(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聘人):
住址:
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项目的专家指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乙方的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持通讯畅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讲课地点,乙方无特殊原因,须按时出席。
2、本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兼职担任专家顾问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与乙方协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不限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但乙方需保证讲课内容的质量。
2、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产品光盘、推广资料。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奖励
1、乙方的报酬为每月的月薪______元(人民币)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__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五条、保密责任
1、乙方兼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在本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2、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8:绿化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
3.其它: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_份;_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__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__年;安装工程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篇1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为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代理报酬费用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 __月 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 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中标单位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 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托人 肆 份,受托人 贰 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但2.1条文件如内容存在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无法确定签署时间的,以2.1条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津政令第3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3.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3.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无约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无约定;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约定;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约定;
4、受托人的义务
4.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号码: 9
4.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照委托人认可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招标工作。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同时下列服务由受托人组织实施:
1、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程序;
2、 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收取投标保证金;
3、 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议和编写答疑纪要,完成备案及发放工作;
4、 按照《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5、 接收投标文件、主持开标会议;
6、 组织评标会议,编写招标情况报告;
7、 刊登中标公示,填写、发放中标通知书;
(3)应尽的其他义务: 。
5、委托人的权利
5.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等招标过程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项目名称、工程承包方式、标段划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项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2) 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①招标工作的组织;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委托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3)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第(1)款至第(7)款的约定。
5.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无约定 。
6、受托人的权利
6.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执行通用条款第7.1条第(1)款至第(6)款 。
6.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受托人可向投标人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则不得再要求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费的,应向投标人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7、委托代理报酬
7.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毕后三十日内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报酬。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为__/元整
8.2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双方无约定。
8.3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双方无约定。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约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约定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
9.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招标咨询服务有误而造成委托人损失,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经营的或参与经营的咨询公司或者下属咨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该咨询公司承担相关咨询业务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担,并支付代理报酬的3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支付代理报酬的70%作为违约责任赔偿金,且承担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相关代理工作,造成招标工作中断、暂停、终止,或者因受托人过错,造成本工程招标工作出现瑕疵,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受托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应承担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3、由于受托人不当代理或无权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赔偿;4、受托人因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超额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图纸押金等费用造成的投诉、违规等损失,受托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5、其他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赔偿委托人相应损失的情形。
10、争议
10.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 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托人 肆 份,受托人 贰 份。
12、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郊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书
甲方:_公路局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元(大写元)。
3、工程工期:自_年1月13日至_年1月29日,工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8.1、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_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
乙方:_公路局机修厂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