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方案百度文库汇总20篇

浏览

2993

范文

75

篇1: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0251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房屋拆除施工合同书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连坑村旧礼堂,及二层砖木结构房一座大约面积15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拆除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结算方式:甲方以旧料折算乙方拆房工资。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在拆房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三、乙方应在20天内完成,乙方在拆房期间应做好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周围行人安全。

四、乙方在开工前,甲方应把房内所有东西搬空,并负责协调周围村民工作,如遇村民阻碍致使乙方派出的工人无法正常施工,其延误工期及误工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781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房屋拆除施工合同书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涉及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龙马片区饵季路以西房屋拆除施工工程

二、工程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龙马片区饵季路以西

三、工程内容:

建(构)筑物拆除

四、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标定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拆除后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由乙方处理,渣土、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清理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五、拆除施工要求: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拆除工作,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对本次施工人员购置人身保险。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划定人员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要采取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水、电、煤气、通讯管网等部门,乙方按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拆除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栏,防止物料、渣土外溢,并加强对噪音、粉尘、废渣的控制,努力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污染,

严格按章拆除,如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损坏相邻四周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的管理规定,提前提供拆除方案报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六、结算方式:

1、此工程乙方按所拆除的建筑物面积民房(框架、砖混结构)及厂房(钢结构)每平米12元综合单价支付给甲方,总价按拆除的实际面积计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支付甲方工程量50%,约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待甲方测绘结束总工程量确定时,乙方付清余款。安全保障订金为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乙方签订合同一次支付,待工程全部完工以后由甲方无息反还。

七、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7月30日

完工日期:20--年9月30日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7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____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小编今天下面就给大家整理承包合同,喜欢的来来一起阅读一下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样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____县城关

第二小学院内一栋教学楼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项目:

1、 拆房工程范围: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计总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垫资,________年内付清。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迁时间确定后,____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

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____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

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____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

1、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编码: 承包方(乙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编码: 鉴于: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

1、项目座落:

1.

2、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351

8.92㎡;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60

7.17㎡,土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77

6.59㎡,简易搭架面积大约179

9.39㎡;

1.

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前;

1.

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

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

2、甲方应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____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公司(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校园内部分D级房屋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招标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 经公开招标,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叁万肆仟伍佰元(34500.00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2)乙方报名时的报名费转为押金,待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的押金。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葛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倪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局基建办、监察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48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拆除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安全、快速、经济、扰民小等原则,编制时好拆除作用的规划,,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____县城关

第二小学院内一栋教学楼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项目:

1、 拆房工程范围: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计总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垫资,________年内付清。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迁时间确定后,____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

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____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____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

1、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拟对亚广北、景X北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亚广北、景X北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亚广北、景X北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工程内容:按甲方指定范围,拆除场地上全部原有建、构筑物及设施;

二、工程拆除范围及要求 拆除范围及主要内容:亚广北、景X北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部分房屋。拆除要求:指定范围的地面建筑、设施全部拆除,渣土进行现场填压并平整场地。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____市房产管理局下发文件昆房92号文关于对房屋拆除有关文件执行并不能将本工程分包、转让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按照甲方的要求拟行拆除工作。

四、合同价款、支付及工程工期

(1)、乙方以工抵料,协议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补偿款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工程进行十天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工期为____日历天。

五、工作和责任

⑴、乙方应办理拆除施工合同许可证和有关部门的许可手续; ⑵、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遵照执行;

⑶、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工程人员、机械设备等就位;

⑷、乙方应做好拆除房屋前的断水、断电、断煤气等工作;

⑸、乙方应确保房屋拆除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⑹、乙方应做好临近建、构筑物及地面、地下留存设施、植物等的保护工作,做好临街面、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安全施工及防护措施,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消防措施;

⑺、乙方工程中的一切设施损坏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⑻、乙方应做好施工中的防尘、降噪措施,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内容的,乙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工程进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自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八、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支付甲方补偿款之日终止本合同。

甲方:(公章)经办人:乙方:(公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____县西横 号至 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房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5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大坪镇大坪村委会下半坡村小组:王_ (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在原老房子位置拆旧新建设住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原老屋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房屋瓦片、老房子旧的材料、老墙土的渣土清运和平整好新建房的场地。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按照甲方指定位堆放,归甲方所有,甲方自行处理。

二、 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拆除项目总金额为: 万 _仟 _元(¥00.00元)

2、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按工程款50%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合计 _ _ _元。

(2)乙方拆除工程全部结束,渣土清运完成,平整好施工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预留50%的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验收不合格,经有关技术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三、工期要求:

1、本协议工程定于20_年 月 _日开工,于20_年 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力:

(一)甲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

2、负责协调切断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_ _ ,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二)乙方:

1、制定出施工程序和步骤,做好故事安全防范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施工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因乙方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指定 _ _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五、 其他: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2、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代表: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0_年 _月 _ 日 20_年 _月 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23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公司工程个人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个人,全文共 1851 字

+ 加入清单

封面:

某家具公司 LOGO

P1:内页

JL&C·某家具公司,为王者加冕!

源自法国路易王朝的巅峰时代传奇

炽热的火球缓缓褪去璀璨的光芒,

天使吟唱赞歌迎来太阳王的回归;

如云的侍者涌入教堂,

新的王者昂起高傲的头颅,家具公司名称大全紧握住镶满珍宝的神圣权杖。

旧时代尚未结束,新时代已然崛起。

无关巴洛克,或是洛可可,

这场信仰的华丽游戏,

只为取悦我而来。

置身其中,又超然其外,

我合上眼,

法兰西睡了。

P2:公司简介

P3:品牌介绍

——意象

定格,奢华传奇;臻藏,绝代风情。

一个沿袭法国路易王朝巅峰美学,“新贵族价值体系”重建的核心支点

一场穿越时空,罕见、奢华、高贵、浪漫的皇家艺术盛宴

一件藏锋繁华,隐褪浮躁,堪以传世的非凡珍宝

一次时空与现世,艺术与哲学的美妙邂逅

繁华。精致。柔媚。

缪斯女神卸下华贵庄严的妆容,

悠然漫步在轻纱般薄雾的玫瑰园,

矜持而高贵,诗意般朦胧。

这纤细的曲线,

描摹出温柔的弧度,

那甜腻的气息,

妩媚精致惹人爱怜。

正如,

精雕细琢,一派闲适情趣,

蜿蜒连绵,弹奏自然韵律

卷草舒花,述说幽幽心曲,

淡雅着色,灵动而自若。

不经意间,

如坠梦境。

P4:洛可可系列简述

厄洛斯----洛可可风格家具

系列寄语:似水流连,如玫瑰花般

我轻轻地抚摸那朵玫瑰花,细腻的花瓣,如鲜红的绸缎,娇艳如火热的女郎;翠绿的茎及叶脉,似有琼浆玉液;迷人的幽香,祝福了一段段幸福的热恋,祭奠了一曲曲凄美的爱之歌。是的,每段人生,都是一段幽香的传奇,流连的物语,美丽的奇迹。

玫瑰花永远存在,永远绽放,因为,她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人生就是如此的隽永的芬芳,一段奇迹的降临,我们共同珍惜!

名称由来:

玫瑰在拉丁语系中的读音为“洛斯”。此名的由来在罗马神话中有这样的传说:花神佛洛拉对爱神阿摩尔并没有感情,而且长期以来躲着他。一天,狡猾的爱神用爱情之箭射中了她,从此佛洛拉为之倾心,可是阿摩尔喜新厌旧,抛弃了佛洛拉。女神失望之余决心自己创造一种会哭会笑,集悲喜于一身的花来自慰。女神看到自己神奇的造物,惊喜得不禁喊出心爱的人的名字“厄洛斯”(这是希腊人对爱神的称呼)。但由于生性腼腆,心情激动,她讷讷喊成了“洛斯”,把“厄”喊漏了,从此这种花就得名“洛斯”(英语为“ROSE”)。

洛可可风格家具概述:

洛可可风格家具于18世纪30年代逐渐代替了巴洛克风格。由于这种新兴风格成长在法王“路易十五”统治的时代,故又可称为“路易十五风格”。洛可可(Rococo)是法文“岩石”(Rocaille)和“蚌壳”(Coquille)的复合文字,意思是表达这种风格多以岩石和蚌壳装饰的特征。

洛可可家具的最大成就是在巴洛克家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优美的艺术造型与功能的舒适效果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美的工艺作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家具的形式和室内陈设、室内墙壁的装饰完全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室内设计的新概念。通常以优美的曲线框架,配以织锦缎,并用珍木贴片、表面镀金装饰。

P5:洛可可系列1

系列1——约瑟芬Joséphine de Beauharnais

产品描述:

法式风情风格的家具,流畅的线条和唯美的造型,贵族风格、高贵典雅,并配以纤巧的雕饰,追求运动中的纤巧和华丽,流畅动感轻风飘舞的丝带,穿插玫瑰花的配饰,浪漫清新之感扑面而来,博古而又不失时髦。

P6:洛可可系列2

系列2——罗丹斯

产品描述:

以柔美的外形、充满美感的少女形象为设计灵感,运用自由奔放、流畅婀娜的曲线,搭配富有浪漫而又激情的玫瑰花蕾作为装饰,如少女般甜香、充满朝气,呈现着一种“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极致美感

P7:巴洛克系列简述

名称由来:

鲁本斯----巴洛克风格家具

系列寄语:

有一种矜持,散发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与庄严;有一种华丽,延续着无与伦比的浪漫与精致;有一种风格,满足的是每一个人骨子里的贵族情结……

P8:巴洛克系列1

系列3----阿尔伯蒂

 产品描述:

设计灵感来自于罗马耶稣会教堂,中厅宽阔,拱顶满布雕像和装饰,十字正中升起一座穹窿顶,装饰富丽而自由,处理手法别开生面,华贵气魄尽显

P9:巴洛克系列2

系列4----贝尔尼尼

 产品描述:

设计灵感来自于巴洛克建筑和装饰风格,自由的外形追求动态的和谐,强烈的色彩,穿插在曲面和椭圆形空间。

P10:巴洛克系列3

系列5----奥菲斯

 产品描述:

设计灵感来自于古典竖琴,柔和曲线中透露着一丝刚毅,镂空的浮雕纹饰如天籁般的音符在跳跃------

P11:结语

鉴赏法国宫廷的皇家设计

典藏极致完美的居家风尚

以天生的王者气度,

精妙绝伦的设计思想,

缔造一个阶层的崇高生活梦想!

P12:封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市政道路建设用地批复,现将__________房屋拆除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事实,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完成,甲方将该项目拆除工程委托乙方共同实施,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

一、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及工程量产

该项目位于机场__________,拆除面积大约__________平方米,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则以实际丈量平方为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及周边居民的无理取闹。

3、负责与相关协商解决水、电、有线电视、通信等公共设施的拆除、改线、改建及临时用水、用电、通信设施的申请、铺设等工作。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拆除实施方案必须报告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2、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如有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3、乙方在拆除中,必须按时完成所交房的拆除任务,不得无理推延,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则工期顺延。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按每平方米伍拾元付给甲方。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工程款,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3、余款在拆除大约两万多平方米厂房后,付清全款。

五、其它规定:

1、工地所拆除的废旧材料(包括外表材料、门窗废铁、钢筋、废理电线以及地梁拆除)等一切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

2、废土渣由乙方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房屋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人:

咨询人: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名称) 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

计划投资: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 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此项为必选项)

□前期咨询:

□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

□工程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采购:

□BIM咨询:

□其他:

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A。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 ,从 开始起计。

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服务日期:年月日。

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款

1.报酬计取方式:

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咨询人项目总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咨询人项目总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的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咨询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公司工程个人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个人,全文共 248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药材郑州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1日,郑州公司在册职工总人数20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14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43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44人(其中退休职工38人,离休职工6人)。

(一)郑州公司本部171人。其中:全民固定工109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28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34人(其中退休职工29人,离休职工5人)。

(二)林州库30人。其中:全民固定工5人(含1985年前集体工)、合同制职工15人(含1986年后集体工);离退休职工10人(其中退休职工9人,离休职工1人)。

二、职工身份转变

(一)职工身份转变的目的:通过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在国有体制下形成的劳动关系,取消国有职工身份。改制后到新公司工作的职工,由新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新型的人事劳动用工机制。

(二)转变对象和范围:郑州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在册的在岗人员、待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及内退人员等。

(三)新公司全员接收现有在册职工。尊重职工本人去留意向。职工可自愿选择自谋职业或继续到新公司就业。

(四)身份转变程序

1、张榜公布职工工龄及经济补偿测算情况。

2、由职工本人填写《国有职工身份转变申请及去留意向表》。

3、参加改制的全体职工与公司签订《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取消国有职工身份,原与郑州公司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4、职工身份转变后,编制《国有职工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名册》,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五)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确定为新公司成立前一日。

三、经济补偿和职工安置

(一)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及解除与原企业劳动关系后,依照有关政策和协议予以经济补偿。

职工经济补偿金数额,将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计算。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用工性质,以人事档案资料为依据。工龄截至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实际工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定。

(二)在职职工经济补偿

1、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按郑州市20xx年职工平均工资16694元乘以3除以30再乘以实际工作年限,30年封顶。林州库职工按相同标准计算。

2、合同制职工的补偿标准:工龄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按郑州市20xx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392元标准计算),30年封顶。林州库职工按相同标准计算。

3、1985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执行;1986年后参加工作的集体工,按合同制职工的补偿标准执行。

4、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退、转军人按全民固定工的补偿标准执行。

(三)非正常上班职工经济补偿

1、非正常上班职工指待岗、停薪留职等已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不含内退)。

2、经济补偿标准:

(1)待岗职工同在岗职工一样计发补偿金,30年封顶,林州库职工按相同标准计算。本条款中的待岗职工是指实施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在岗人员试行聘用及分流的通知》〈药郑司字(20xx)第3号〉后确定的待岗职工;

(2)凡已办理过停薪留职手续的职工其停薪留职期间不再给与经济补偿。

3.下列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办理调离手续的职工;

(2)在企业挂靠档案不上班的挂名人员。

(四)职工内退条件和待遇

1、原已与公司办理过内退手续的职工,改制后维持其原内退待遇不变。

2、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在企业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的职工,可选择内部退养或领取经济补偿金。选择内部退养者,其内退待遇按本人现工资标准的80%计发,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

3、内退职工待遇改制后由新公司按月发放,并正常缴纳应由企业负担的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基本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直至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为止。

(五)离退休职工的安置

1、企业改制后,对企业现有的离休职工按郑州市有关规定办理医保统筹。但是在未办理医保统筹前,离休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新公司办理。

2、离退休人员(不含改制后新退休人员)原企业负担的补贴(35.7元/月人)由新公司继续负担。

(六)其它补偿

1、考虑公司长期工资偏低的实际情况,对改制基准日前的在职职工工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工龄每满一年发给330.60元,30年封顶。此外,对改制基准日前的在职职工本企业工龄再给予每满一年480元的补偿。

2、企业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工资等,经审计评估确认的,在本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并且企业改制方案经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批准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清偿。

3、职工房改住房发证后,按国家规定的房改政策,核实后予以退发多集资的房款差额。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不同意签订《国有职工身份转变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职工,可暂时保留国有职工身份不变,并可根据需要在中国药材集团内重新安排工作。

(二)对拖欠公司各种款项(包括各种借款、业务往来欠款、各项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应补交的职工建房集资款等)及物品的职工,在身份转变前予以清收。到时不偿还者,按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直接以其应得经济补偿金和应付职工内债抵偿,仍有余额的,按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追回欠款及物品。

(三)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档案转移:与原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及职工国有身份转变协议》自谋职业并领取补偿金的职工,其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移交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机构保存,应交纳的各种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改制后的新公司与留下来就业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新公司工作时间重新计算。

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新公司员工依法受到保护和制约,企业和员工共同遵守相关法律,各自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五)新公司须向到新公司就业的职工出具债权凭证及偿付承诺,以保证职工将来离开新企业或退休时能按时足额拿到经济补偿金。

(六)本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0 字

+ 加入清单

1、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3)备好开挖机械、人员、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2、清表凡工程范围内的表层杂草、块石、杂物、腐殖土、树根等均应清除干净,平整压实,清理厚度不得小于0.3m,清除出来的废渣不得随地弃置,采用自卸汽车外运至弃料场。

3、土方开挖这里所指土方开挖主要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开挖的土方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985黄海高程12.20米。

(1)施工准备

①施工资料准备:土方开挖受天气、地质条件、及原有建筑物的影响,开挖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施工图纸的审阅、分析,及施工方案的拟定。

b当地的水文、气象条件的了解。

c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的了解。

d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及管线埋设情况。

e绘制土方开挖的平面图和横断面图。

(2)测量放样利用布设的临时控制点,放样定出开挖边线和开挖深度等。在开挖边线放样时,应在设计边线外增加30~50cm,并作上明显的标记。基坑底部开挖尺寸,除建筑物轮廓要求外,还应考虑排水设施和安装模板等要求。

(3)土方开挖要求

①施工准备

a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b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完预检手续。

c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d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e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f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g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h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i机具: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j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②操作工艺

a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b坡度的确定:本工程开挖坡度按设计要求,若在施工中仍不能确保稳定,则跟设计方面联系,更改开挖方案。

c机械开挖开挖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本工程采用挖掘机配合堆土机进行开挖,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边坡的状态。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挖土时,为50cm左右为宜。

d人工修挖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修帮和清底时在距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水泥搅拌桩头要沿桩开挖,不得破坏,开挖到基底高程,根据截桩高程要求对水泥搅拌桩进行截桩,桩顶修平。同时由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③雨、冬期施工

a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b雨期施工在开挖土方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c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d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开挖基坑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④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a按图纸要求仔细放样,土方开挖后的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规定,避免因边坡过陡而造成塌陷,为保证边坡质量,反铲要紧靠坡线开挖,以确保边坡平整度,并尽量避免欠挖及超挖的出现。

b开挖并完成清理后,应及时恢复桩号、坐标、高程等,并做出醒目的标志。

c雨天应在开挖边坡顶设置截水沟,开挖区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做好排水工作,以防基坑积水。

d开挖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设计边坡线逐层开挖,避免开挖工程中因临时边坡过陡造成塌方,同时加强边坡稳定性观察。

e开挖边坡顶严禁堆置重物,避免塌方。

(二)土方外运本工程

土方采用5t自卸汽车运输,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堆放。施工期间对弃土场进行管理,严禁本工程以外的土方运至本工程弃土场。工程运输污染所涉及的道路,按照路政部门的要求及时保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85 字

+ 加入清单

一、编制依据

1、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

2、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济南市渣土运输、堆弃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单位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工期要求:XX年3月5日至6月30日。

二、工程概况

济南市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西起林家桥东至贤文路,线路全长10.8Km。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水利工程、南水北调输水暗涵建设、市政道路桥梁及管线复建、景观园林绿化以及周边综合建设开发等。一期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桥梁、河道扩挖、岸墙砌筑、土方、淤泥挖运、土方回填以及滨河南路道路、雨、污水工程等。

Ⅲ标段河道工程位于国棉一厂河段(五柳岛河段)河道桩号为:K17+870~K19+300,河道宽度按75m设计;设计防洪标准为120xx年一遇,主要施工内容为:挖一般土方385991m3,弃方382693.82m3,挖弃淤泥130134m3,C25悬臂式挡土墙9022m3,带肋钢筋(HRB335、HRB400)4604t,挡土墙拆除26521m3。总工期170天,计划竣工时间20xx年6月30日。

三、清淤施工方案

一)、浮船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小清河河道具体情况,经过施工调查及清淤方案论证,我标段确定采用浮船清淤,即将挖掘机械置于浮船上,利用浮船在水面上进行挖掘、清淤施工。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1、机械准备:浮船10m×10m×1.5m一只(用四只5m×5m×1.5m浮船连接为一体),长臂挖掘机一台,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将浮船分块放入河道中,连接为整体后将其固定在河岸边沿。河道岸墙破除后修顺直坡道至浮船,长臂挖掘机、普通挖掘机各一台沿坡道上浮船。挖掘机上浮船时,需用吊车或挖掘机辅助保证浮船平稳,避免浮船一侧受力导致倾覆。

2、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3、浮船清淤施工时,两台挖掘机停放在浮船两端,普通挖掘机用于清淤施工时固定浮船及辅助浮船移动、行走,长臂挖掘机进行清淤施工。

4、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35米至50米之间,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然后浮船再移动至河道边沿,直接将淤泥挖至河岸上。

5、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河岸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6、清淤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淤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淤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开挖深度不够的区域。

二)、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1、淤泥运输

Ⅲ标段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济南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2、弃土场管理

Ⅲ标段河道工程弃方,土方:382693m3、淤泥:130134m3;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31158m3、淤泥:8770m3;共弃方量552755m3。

拟定弃土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大桥镇坡西村,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平均弃土高度为2.2m,弃土场共能容纳55万方土方。

从施工场地到弃土场的行车路线为:小清河南路→小清河北路→历山路→二环北路→大桥路→济南黄河大桥→104国道→308国道→坡西村路→土场。

运输距离:从标段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19.9公里,途经黄河大桥。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浮船(5m×5m×1.5m)四只

长臂挖掘机一台

普通挖掘机三台

装载机两台

20t自卸车15辆

交通车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25人,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弃渣场。

五、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①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②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③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④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⑤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⑥随时对浮船及水上机械进行检查,浮船上施工安排专人看护、指挥,如发现浮船有漏水或破损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水上作业机械,待险情解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六、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

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6 字

+ 加入清单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37 字

+ 加入清单

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合同工期:开工日 年月日,竣工日 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与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与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97%,剩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与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与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与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与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与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与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与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 (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房屋拆除施工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90 字

+ 加入清单

一、编制依据

经过现场勘查,综合考虑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要求,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从事此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此施工组织设计。

参考规范及文件如下:

1.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房屋拆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2.由甲方提供的拆除建(构)筑物的范围示意图;

3.其它相关专业规范及行业标准。

4.路局局长安全1号令。

二、工程概况

1.被拆除建筑物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上海站东大门西侧;

建筑物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多层办公生产房;

平面尺寸及建筑面积:房屋地面以上北面外墙往南 m部分拆除,南面部分房屋保留使用。拆除总占地面积约为 平米,拆除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层数:包括一层框架结构、二层框架结构、一层混合结构及一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

2.被拆除建筑物周围环境。

本拆除工程位于上海站东大门旁,东侧为上海站东大门,北面为上海站基本站台,南面为上海站停车场,西面为上海站东行包房。本拆除工程为部分拆除,保留的房屋经过改造后继续使用,北面基本站台的1号月台不封锁,继续保持上下客。所以施工场地狭小,场地布置十分不利。

4.拆除工程的合同工期或其他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2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__年6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__年7月10日。

三、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针对此工程项目,我公司推选的项目班子一律持证上岗、押证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2056 字

+ 加入清单

发 包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

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

钢筋:

水泥:

防水卷材:

门窗:

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线设备工程2年。

4、装修工程2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

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

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

工程结算款:

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