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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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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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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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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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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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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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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再被狐狸骗一次》中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让我顿时间感受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会有着一段感人的真爱。

这一篇文章中,写了一只母狐狸,叫蝴蝶斑,她和一只叫灰背的雄狐狸结为夫妻,并产下小雌狐黄胸毛和小公狐黑鼻头。可是,幸福的时光往往是短暂的。有一天,他们一家子出去觅食,刚走到一片草丛旁时,一只巨蜥突然从草丛中窜出来,一口咬住了走在最前头的雄狐黑背,有用长长的尾巴把小雌狐黄胸毛扫出去了一丈多远,直挺挺的躺在了那里,母狐蝴蝶斑还被巨蜥的爪子抓瞎了眼。

可谁也没有想到,蝴蝶斑竟把她唯一的依靠——黑鼻头清窝赶出了家中!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沈石溪,直到有一天,他从书中知道了,原来凡事没被清过窝的小狐狸,都智商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

在我看到这段话时,心中不由得一酸,原来我错怪了蝴蝶斑,她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变成窝囊废,宁可饿死也要把黑鼻头赶出家门,变成一只强壮的公狐狸。

是呀,母亲总是这样,她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里面总是都饱含着浓浓的母爱,不管自己的处境,也要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春天,给自己一个冬天,每个孩子的生日,就是每个妈妈的受难日,让我们把春天的绿芽,种在妈妈那冬天的土地上吧!也为我们的春天抹上一声笑声,为妈妈的冬天抹上一丝阳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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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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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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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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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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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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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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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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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但是《 80 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 80 天环游地球》讲的是主人公福克先生和自己的朋友打赌自己 80天就能环游地球,并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去做赌注,他带上了自己的管家决定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起环游地球,可是在出发时,却被侦探费克斯误以为是偷盗银行的大盗,而且福克先生的财产与大盗偷来的钱十分相近,这就让费克斯认定福克先生就是那个偷银行的大盗。在一路上,费克斯百般阻挠福克先生,可是福克先生总是沉着地应对困难,使得他成功地在最后第一天赶到了伦敦时,费克斯将他们拘留了起来……过了一天不到,费克收到消息,真正的大盗已经找到了,福克先生却迟到了五分钟,他十分失落。但是,因为福克先生绕了地球一圈,各个地方都有时差,这样算来,福克先生不仅没有迟到,还剩下了很多时间,他一得知这个消息,立刻跑到俱乐部,向自己打赌的人证明了自己80天内环游了地球。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福克先生不像他的管家和朋友一样遇到困难十分焦虑,而是用上自己冷静的大脑,思考着该如何解决现如今要面对的问题,冷静的头脑使他和他的朋友总能客服一个个困难。使他们成功在80天内环游了地球的不止福克先生那一个冷静的大脑,还有他那惊人的毅力,他总是不放弃,如果他没有毅力光有一个冷静的头脑也不可能会在80天内环游了地球。

正是福克先生这种处事不惊、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们克服一切困难。其实现实世界中也有人像福克先生一样不仅有冷静的头脑还有顽强的毅力。

在现实世界中,有着处事不惊、坚持不懈的人不止少数,许多癌症病人也有着这样可贵的精神: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见一个癌症病人经过医院的检查得知自己得了癌症,他并不是和其他病人一样十分恐慌,以为自己已经活不久了而不去跟病魔对抗。他反而十分冷静,他听了医生的话,有什么不能吃他就不吃,有什么能吃他才吃,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事他也不去做,他努力和病魔对抗。医生原本预计他活不过半年,可他在自己的坚持下,创造了奇迹,成功地活了一年之久才离开人世,连医生也不敢相信,医生也说这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读完了《 80天环游地球》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事一定要坚持,但不仅仅是坚持,还要有一个冷静的头脑,要保持处事不惊,这两者缺一不可。如果你有冷静的头脑,却不会坚持,那你是如何也完成不了的;如果你只会坚持,而遇事十分焦虑,怎么也冷静不下来,那你也只能一事无成,只会在那儿默默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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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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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中,查理已经得知自己以后将“继承”旺卡先生的工厂了。玻璃大电梯从天而降,要把住在小木屋里的巴克特(查理的姓)一家接到巧克力工厂内。这样,《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的故事就拉开了帷幕。

旺卡先生飞得太高了,结果,大玻璃电梯变成了大玻璃升降机,直奔太空,进入了地球轨道!这太令人惊奇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充满想象的故事发生在1974年,作者罗尔德·达尔在四十年前就有了凡人能乘坐“升降机”进入地球轨道的想象,实在值得敬佩。不过,故事仍然在继续,在后面的章节里,更是异想不断:美国发射的“太空旅馆”与大玻璃升降机“对接”,让全美国以为这“不明飞行物”里的“火星人”想霸占空无一人的旅馆;电梯中的太空怪物向大玻璃升降机与搭载着乘客的美国运输船发起攻击,差点儿让“乘客”们丧命;当大家平安回到巧克力工厂时,三位贪吃的老人因为贪吃可以变年轻的“旺卡维他”药丸,两人变成了婴儿,一人变成了“负数人”,旺卡先生与查理又到“负数人地带”拯救她……简直太棒了,许多看似是“胡思乱想”的事儿,在《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这本书中变成了“现实”!

这真是富有无穷的想象力啊!不过,只有想象力是不够的。

现在,我要说的是,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作者对人物的刻画也非常地精妙。仔细阅读,你会发现,每个人的性格、脾气都不同,其中,威利·旺卡这位巧克力制造商是性格最鲜明的一位。他爱胡思乱想,说一些常人觉得疯疯癫癫的话语,他固执己见,让别人认为他是个大怪人,他爱冒险,说别人的小坏话,但却从不侮辱别人,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很热情的人,而且可以轻松地制造出一切了不起的糖果或食物,令人印象深刻。假如没有威利·旺卡与巧克力,查理的故事就不会开始。

在《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中,很好地延续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一切,这是很棒的续集。故事有个令人愉快的结局:坐在床上的三位老人听所被邀请到白宫做客,高兴得忘乎所以,以惊人的速度下了床,跳着舞步爬上了接他们去白宫的直升机里啦。

直升机飞远了,查理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我想,故事虽然结束了,可书中的想象力会一直“传承”下去,会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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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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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渐浓,天气转凉,在降了白霜的池塘边上,几蓬枯草孤零零的瑟缩在寒风中,水面仅存的几片荷叶,也被风吹的摇摆不定,似是随时就要坍塌下来。水纹荡出圈圈涟漪,映得池底的污泥浊水翻涌上来,甚是可怕。难以想象,莲花竟能蛰伏在这淤泥之中,等待着下一个夏天的到来。

前人有诗云“清水出芙蓉”,但事实上,浊水才是养育荷花的最好地点。用枯枝烂叶搭成腐朽的房屋,虫儿和水兽在其间自由穿行,反倒为荷花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生存环境。

这多么像一个人的一生啊!在经历了悲欢离合,生老病死后,一个人的一声才得以圆满。大卫,在这社会的浊流中,始终坚守着“善良博爱,正直勤奋,务实进取”的高尚品行。纵然他也有过错误的念头,荒.唐的举止,忧伤的时刻和消沉的日子,但是姨婆的“无论在什么时候,绝不可卑鄙自私,绝不可弄虚作假,绝不可残酷无情”成了他的座右铭,手向上指着的爱格尼斯是他的“指路明灯”。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乌利亚希普般不择手段谋取名利;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斯蒂福般傲慢轻佻,弄虚作假;正是因为心中坚守着爱,所以他才没有如同继父般暴力无情,令人恐惧。

大卫如同深埋地底的莲藕一般,满怀着生的希望,期待着雨露和阳光的润泽。等待着,他感觉到了大雪纷飞的寂寥;等待着,他感觉到了莲花飘舞的快活;等待着,他感觉到了雨珠轻洒落荷叶,搔弄得心头一痒,便破土而出,乃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好姿态。

沉睡着的莲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沉睡着一个冬天,只为等待着下一个初夏。

我不禁感叹起来了。在这忙忙碌碌的俗世中,多少人可以除却一个“庸”字。佛语曾道——万千大世界,不过是虚猕一芥子,静下心来,用心去感受,用爱去聆听,便可安好。

忙碌着的我们,为了生活处处奔波,学生需要学习,白领需要工作,就连乞讨者,也得要有一手卖弄可怜的好功夫。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残酷无情,你不可能躲在玻璃做的城堡中。于是,我们打碎玻璃,逃了出来。人人都应怀揣着玻璃般的心。这个世界可以不美好,但是我们必须好好的。

其实人人都有颗玻璃的心,散发出沁人的荷香。

其实,予独爱莲……

传说,有种充满爱的阳光,叫做青阳。

是的,我看见了摇曳着的青荷。

这个世界的爱,透过玻璃,如同万丈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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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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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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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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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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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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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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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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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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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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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研读了《课堂教学的50个细节》—书,感触非常深,这也许是我从教以来对我感受最深的值得鉴的一本好书。我从教学方法探索、教师的语言行为、课堂突发事件、学生的学习状态等几个方面入手专心研读,郑老师抓住了以上几个细节的关键核心问题来进行研究,但在现实教学中这些大多是被我们忽略了的或完全不以为然的小问题,而在郑老师的眼中却成为了非关注不可的大问题。

曾经听有人说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啊,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谈何做大事呢?更何况课堂教学中根本就没有小事可言。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师生的语言、行为、举止,都应该严谨得体。本书中,郑老师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的语言、教学中的参与程度、教师的手势、甚至是教师的行走路线都做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和周密的阐述,仔细的品味,确实有理有据,不容忽视。是啊!只有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感觉当一名老师难啊,特别是要做一名时刻都关注细节的老师,更是深感压力之大。

课堂教学是对教学智慧的挑战,教师在解决一个问题时,要敏锐地察觉到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并且着力对后者进行思考与探索,在问题的深入探究中,形成自己的智慧和独到的教学本领,才能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智慧。关注细节,将是提升教学智慧的必经之路。我们应该努力把细节做到位,让我们的课堂散发着和谐与美丽,让我们的学生在和谐与美丽中掌握知识,培养能力。课堂教学也是一个艰辛的的旅程,我们要脚踏实地的,一如既往的坚持探究每一个细节问题,如果说一个细节就是一朵最美的小花,那么我们应该致力于将其编织成世上最绚丽多彩、最赏心悦目的花环。让我们一起来采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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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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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一书。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除了感叹还是感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她名叫小瑜,起初是一个不起眼又胆小的女生。有一天,班长突然转学了,老师决定让每个同学轮流当班长。吓得胆小的她接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结果,自信心不足的她果然在全班同学面前出了糗。妈妈为了让小瑜重新找回自信心,便安排她参加”勇气夏令营“。百般不情愿的小瑜被妈妈的暴脾气而挤上了车,开始了她所谓的”七天噩梦之旅“。在这几天时间里,她经历了人生中自己认为不可能完成的攀岩、永远走不出的迷宫,等等。这一次又一次的困难,给她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她变得自信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不已。俗话说”真正的自信,从肯定自己的优点开始。“我不禁想起我的三年级。那时,我非常不希望老师点我起来回答问题,更不愿意把我稚嫩的小手高高举起。我觉得回答问题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且,如果回答错误相当于证明自己的愚笨,这样会很没面子。因此,除非老师点名让我回答问题,否则,我绝对不会主动回答任何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当初的行为太可笑了。为什么不敢举起手来向老师证明自己会呢?其实,即使是回答错误,老师也不会像想象的那样责怪我们,恰恰相反,她会鼓励我们再接再厉。常言道:人总会犯错的。人不能遇到挫折就失去自信,而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然后正确地对待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这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

我相信,在不就的将来,我一定会战胜类型的恐惧,像小瑜一样变得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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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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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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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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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家里有一个箱子,专门给我放书用。有《笑猫日记》,《妈妈不是我旳佣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阳光姐姐小说派》等等。

今天,我读了李惠镇写的《原来我这么棒》,知道了“自信的根源在于自己”。就像书中的高小瑜,他有个绰号叫“一秒大王”。次次体育课吊单杠,她撑不到几秒就掉了下来。其实,撑单杠的秘诀和找回自信心的秘诀是一样的。首先要抛开“我不会”“我不行”的这种负面想法,然后相信自己能做到,并且能做的很好。当你完成了这件事,你就会感到无比高兴,找回了自信心。

看了这本书,我想了很多。今后,我也要学习高小瑜。我要相信自己很棒,这件事我一定能做好,然后去勇敢的试一试,从中肯定自己的优点,改正自己的不足,这样也就能从中一点一滴的积累起自信心了。

书能激发我无限的潜能,书也能净化我的稚嫩的思想。与好书为友,以好书为鉴,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在书的陪伴下继续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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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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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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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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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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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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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简爱》,产生了许多自己的感受。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的作者,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爱,家境贫寒,加之其相貌平平,让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尊。而其笔下的简爱,与作者本人一样,也是一个拥有强烈自尊心的人。

简爱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从小失去了父母,跟着自己的舅妈长大,而舅妈却十分的厌恶自己,经常侮辱简爱。经过这些,简爱形成了一种坚持不懈,忍耐,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一种精神。

而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简爱去了一所条件极差的学校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而她通过刊登广告,她在桑菲尔德成为了一位家庭教师。她的直率,不因身份低下就感到自卑,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很快的坠入爱河。

可在他们婚礼时,她得知罗切斯特有一位妻子,她选择了离去。在结尾部分,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

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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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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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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