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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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_________。(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
_________。(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监督
_________。(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_________。
第十一条 决算
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修
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工程安装劳务合同范本
发包单位: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三-五层为砖混 结构,总高 约20米 ,总建筑面积约。
二、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承包内容:
⑴、 承包工种: 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 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 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 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编报工程
四、 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总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 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 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
六、 双方职责范围:
1、 甲方职责:
⑴、 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 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 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 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 乙方职责:
⑴、 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 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 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 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 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 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 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 其它要求:
1、 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
1.2工程地点:玉溪市中心城区玉水河畔
1.3工程内容: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开挖、凿除、修边、场内转运、场外运输、倒土场费用、道路清理、协调当地政府关系等等。
2、工程承包范围
2.1包括图纸、标单所示之全部土石方工程,含一切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折旧、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检测费及税费、利润等。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结算时代扣代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1地下室基坑挖、凿土石方并外运,工程量按图纸所示面积乘以实际开挖深度计算。
2.1.2开挖深度按现场甲方要求。
2.1.3所挖、凿土、石方类别乙方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所报综合单价视为挖、凿土石方综合单价,实际施工时不再因现场任何实际情况调整综合单价。
2.1.4外运距离及倒土场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一并计入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2.1.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土场进行堆土且乙方中标单价仍然维持原价,不另计任何费用。
2.2本合同为闭口单价合同。乙方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燃料等的变动而变动。
3、合同工期
3.1本工程工期为 天。
3.2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工期相应可以顺延,但不计任何停工费用及其他任何补偿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天,工期不予延长。
3.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不可抗力、恶劣天气(依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可停止工作)及由此产生影响达二天以上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即可办理延期要求,延展工期由甲方核定,乙方不得异议。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须承担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五,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五。
4、施工质量要求
4.1土石方开挖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要求分区分层开挖。
4.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乙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应先请甲方代表解释,若仍有重大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5、合同综合单价: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
6、合同文本及解释
6.1合同文本包括:
6.1.1本工程投标须知
6.1.2本合同含契约条款及附加条款、补充说明、施工图。
6.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6.1.4确定工程造价的施工图纸、经批准的变更及修改通知。
6.1.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数据、技术要求。
6.1.6投标前澄清解释文件
7、甲方职责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开工条件,开工后按照工程施工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甲方委派 张启胜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
7.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7.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资料。如由于乙方措施不当,管理不善造成地下管网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如工程地质或地下管网资料与实际不符而造成地下管网损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乙方需提供非乙方责任的证明资料。
8、乙方职责
8.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
8.2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8.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施工计划及施工质量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8.3土石方开挖应与围护施工协调一致,不允许超标开挖。
8.4施工期间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卫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如因保洁不能满足地方规定而发生的罚没款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规及缴交所有税费(包括地方附加税等),亦应履行及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损失及罚款皆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文明施工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9.2、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应按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9.3、如在达标检查中达不到文明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须整改至达标,进入现场必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方车在运送和回归的过程中,造成污染道路,被相关部门罚款和导致我项目部被相关部门罚款,均由土方施工队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我项目评省文明工地而带来的影响责任。导致甲方被罚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0、付款方式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采取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的方式:土石方开挖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80%,地下室外围回填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20%。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发票。
11、设计和工程变更
11.1乙方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施工中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发出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的通知,乙方须按通知进行变更。
11.2无论何种原因,在设计变更通知生效后,乙方将做出下列配合: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综合单价不调整。
因以上变更,工程变更总量达到10%以上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商定。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错误定位等事故所引起的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动,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并承担因工期延长而应承担的违约金。
12、决算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甲方批准后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办理完工决算。甲方相关部门收到决算报告后30天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决算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支付款项。
13、违约处理
13.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甲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
13.2发生违约事件后,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已明显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时(主要体现为乙方不能按约定节点完成工程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按60%予以结算,工程款在全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做出任何不利于工程事情。
14、施工安全及保险
1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开挖工程中、装运土方倒车时更要注意安全,避免地下管线及人员伤亡。
12.2乙方应做好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经甲方验收完成的工程。
2)、甲方或非乙方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疏忽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3)、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15、地下障碍物和文物
15.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应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4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2其它无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障碍物须由乙方负责清除,不构成工期延误的理由。
16、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17、保险
17.1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员和机械设备保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由乙方负责,如有意外及天灾造成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7.2乙方人员的身体在现场受到任何损伤,无论乙方是否已申请赔偿,乙方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但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7.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18、争议
1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以和解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和解可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玉溪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后结清工程款自行终止。
20、解除合同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人工、材料、机具设备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
3)、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者,或发生变故,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
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而酿成纠纷,情节重大者。
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所完成之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行结算。
21、其它事项
21.1夜间加班:本工程施工时间安排为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此要求拟订施工进度并承担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
21.2工地管理:
21.2.1乙方保证甲方代表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代表的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1.2.2乙方必须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工地负责代表人,常驻工地,负责督促工地施工,并应约束工人,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动,或触犯地方治安法令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每次纠纷的违约金。
21.2.3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应由乙方料理,与甲方无涉。
21.2.4乙方所派工地代表人,非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离工地;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派工地负责人不称职时,要求乙方撤换,乙方不得异议并立即更换。
21.2.5乙方工程人员数量、组织机构等须经甲方核实认可。
21.3工程进行中,如发现下列事情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及工程人员未能称职,致工地秩序混乱,施工草率,经通知更换而延迟不履行者;
2)、工作迟缓,不能依照预定进度进行,经通知改进而无绩效者;
3)、甲方代表或有关人员督办之事项,乙方施工人员概不履行者。
22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罚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2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署时间:
篇4: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预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______________元,总承包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工程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的电气安装工程委托乙方劳务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公司对企业内部施工班组承包的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
工程地点:延安市农科所
工程情况: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8194.8 m2;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 9097.4 m ,3商住楼建筑面积为 9097.4m。2、3商住楼层数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5+1 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
1. 承包内容:本工程外墙皮外2.0m范围内图纸中所有电气工程(不包括电视、电话。但包括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线管的敷设,并须将电气接至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第一配电柜或箱)的配管、穿线、电器设备及灯具的安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敷设、安装、检修;施工电器的维修;电气材料的进场验收、卸车、转运、堆码、配料、安装、调试、场内全部水平垂直运输、剩余材料的回收、归库等全部人工费。 ##2#2 #
2.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
3. 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水平运输(从库房至施工地点)、材料的垂直运输(现场有塔吊)、(无论垂直运输有多高、水平运输有多远、建筑部分无论有无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因现场场地窄小等情况可能发生的两次人工运输)、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施工剩余材料清理、回收、现场文明施工(包括配合甲方等上级检查单位的各种验收)等电气安装工程内(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
4.无论本工程单体中电气安装工程的多少、材料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和各种现场指示。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价格另行协商。
6.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其它将按实计算。
三、 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
本工程工人自20xx年5月 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 承包单价: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电气安装工包干范围内。
2.计算方式:按照上述承包范围及方式,本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基价按12元/ m2,(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20xx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安全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安全奖按 0.5元/ m2;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文明奖按 0.5元/ m2;进度(含阶段计划、总工期)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进度奖按 0.5元/ m2;服从甲方指令按 0.5元/ m2,;服从生活区管理要求按 0.5元/ m2;以及质量必须达到且通过合格工程验收即质量奖按 0.5元/ m2。安全、文明、进度、指令、生活区管理和质量全部达到甲方之要求。合计价格为:15元/ m2。(设计变更、指定单、修改单等所增加的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即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认可(验收通过)。如其中一条达不到此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退场,按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结帐、单价按合同价及扣除甲方另择施工班组的费用(即按乙方完成工程量×70%计算所得给予结算)。
4.结算工程量,按图纸及20xx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本合同双方约定所有m2均指建筑面积。
五、 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
(1) 甲 方
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零星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及一间临时宿舍。
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供电气安装图纸一套及轴线、标高等数据。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交底。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及施工规范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50元,直接在乙方每月工资中抵扣,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 方
1.组织年龄在20~45岁之间,具用电工上岗证、身强体壮,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素质好的成建制的职工进场,严禁无电工上岗证、体弱多病的成年人及目无法制意识的人进场。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谁造成的由谁负责。
3.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盗现象,一经发现,如若查实,甲方将按偷盗材料价格的两倍进行处罚。
4. 按施工预算到仓库领料。如施工中浪费,造成用料超出施工预算定额,超过部分从人工费中扣除。
5.必须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放,施工地段中必须日做日清,控制定量,工完料尽。
6.因电气安装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7.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无法运输的部位乙方自已负责材料的运输.
8.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甲方的联系。
六、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的质量指标必须为合格,实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的要求。
2. 质量考核分阶段,同时由甲方实行不定期抽查。如遇有哪个分部、分项工程不能实现阶段合格目标,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3. 管线敷设错误由乙方自行处理,每栋楼不的多于10处,超出部分按每处200元进行处罚。管线敷设错误每栋楼超出30处时,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七、 材料节约及工具使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同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发现浪费现象,视情节给予罚款每次不少于500元,若遇有场地不清工完不清,甲方有权责令其班组清理后施工,如果不履行好此项工作,甲方将做出强制手段,指令他人清理,到时其费用支出由责任班组承担。
2.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材料进场计划,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以上的罚款。
八、 安全生产与宿舍区文明:
按乙方与甲方所签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条例执行。
九、付款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20日结算上月工资,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总工程款的80%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0%),剩余20%在工程法定保修期满一个月内返还,乙方领取工资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款。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当地政府各部门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
1.甲方付给乙方承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
2.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因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结帐按本合同计算。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5.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最新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篇,欢迎阅读参考!
(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108团裕和宛小区
7、8住宅工程,其土建部分,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工程旳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土建部分的施工任务为,眀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08社区裕和菀小区
7、8住宅工程
2.工程地点:108团社区
二、承包范围:
1.临时设施的搭建和外墙的围护,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土建工程(水暖电、外墙保温、涂料、房顶B除外),施工现场达标、设备的装卸、材料的卸车。
三、承包方式:
包清工按期付款、按完成工程量付款。
四、承包价款:
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0元。
2.7楼2611平米,8楼2207平米合计4818平米。
3. 总价款;48181X5420元。
4.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只算一半。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乙方除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质量技朮要求。
4.甲方负责原材料, 施工大型工具附属设备供应,乙方如需用吊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工程出现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款支付:
1.地下室封顶付10%,二层封顶付20%,主体封顶付30%,全部完工付30%,其余工程款交工后____日内付清。
2.工人工资每月造工资表,按工资表必须发到民工手中。
七、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迖到甲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听从甲方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保证自已承包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卫生整洁。
3.乙方要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法令、法规,做好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做好各个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甲方做好治安工作,严禁带小孩等闲杂人员进场。
八、工期要求;
1. 按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每施工层必须在规定的吋间完成,乙方必须各班组相互配合和其它工种及时合理组织技工进行操作,不得无故延误工期,按甲方的施工计划施工,工作总天数为150个工作曰,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10元每平方米, 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延期, 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和不可抗力;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材料不合格要求。
九、 其它有关事项:
1. 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及防护设施,应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雇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上岗,自觉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检验,严格按文明施工,若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和进度难以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守纪律、不称职、不恰当雇用人员;
4. 乙方模板、钢筋、设备施工工具,应按工地要求堆放整齐,按排专人看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一星期后任沒有清理,甲方有权派人员凊理,并按发生费用3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5. 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协调意见,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戓自行其是,以免造成工期损失,如工作中出现矛盾,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报甲方协商,如不报甲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吋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合同条款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日 期:____日 期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 打桩前土方回填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市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负责土方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进场回填(约 万
3);
2.土方进场前需先提供样品由甲方确认,并按确认的样品进场;
3.负责土方的场内外运输,堆放在指定地点、部位,按甲方现场施工员确定的标高按要求使用机械整平。
4. 范围外的机械台班。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外发生的一切事项处理及费用。
第四条 工期
1、整个项目土方回填总工期定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
第一期土方 万3回填工程工期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遇大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五条 计量方式和承包价格
1、计量方式:土方回填前甲乙双方先实测确认现场地坪面标高和回填土面标高,土方回填后实测是否达到甲方确认的回填地坪标高(其中,标高实测值必须取现场方格网实测值的平均值,方格网按
设臵)。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按实量给予扣减,超过标高的甲方不予补差,乙方可在 天内将超过标高部分土方运出场外,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2、承包单价: 元(含税价),综合报价包含土方工料费及按要求回填、平整的费用。本合同承包单价为一次性包干,若因政府人工费调增,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3、合同总价:按 万立方米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 )。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需按甲方的要求对现场的有机物进行清理后方可回填。
2.回填土方质量必需符合要求,具体为不得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腐烂竹木料及粒径大于30厘米的块料。回填土方需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回填范围、回填标高、原地坪标高、向乙方交底,并办理双方确认手续。
2、负责按时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组建素质良好的技术熟练的施工机械操作手,持证上岗,并配备相应固定的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衔接和管理。
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乙方所提供相关资质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负责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工种相关人员培训的费用。
3. 乙方进场时,须按当地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自行保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
5、乙方应确保土方运输过程的安全、道路清洁和处理好城管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
6、乙方应组织足够的机械和土方料进场回填,以每天不低于 3的进度回填,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
7、乙方如未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而引起纠纷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并不结算所完成的工程量,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须自购工伤意外保险费,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第九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为统一管理,乙方须为全部工人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工伤险(保险费按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 计付)。发生工伤事故时,由乙方先行垫付费用,后由乙方自行办理理赔,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以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做好新工人及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乙方人员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班前活动记录,落实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月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 以下。
3、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施工生产十大禁令》等有关规定,按有关安全规定施工,杜绝违章生产、违章作业。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如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加强施工文明教育,并有实际措施进行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防盗及卫生工作,遵纪守法,否则,造成损失或受到有关部
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教育工人礼貌待人,严禁工人在工地赌博、吵架、斗欧,如发生打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元),三人以上参加打群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验收条款
1、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甲方则不予结算该项工程费。
2、施工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工至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之日,逾期的按工期逾期处罚。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期完成工程量时,双方按实签证确认,经甲方验收审批、核算后,按现场实测工程量的 %付工程进度款;
2、本项目土方回填全部完成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有关土方回填施工资料、现场及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工程结算书自甲方接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手续,结算手续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结清;
3、履约保证金在该专项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免息退还;
4、乙方必须编制员工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工人工资表原件一份上交项目部财务室。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缴交甲方财务部;若乙方未能按期缴交甲方,签订合同无效。乙方并应承担缔约过错责任,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按完成工程量 %结算,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
2、乙方若有,但不限于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仍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按 %结算。
(1)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内容转包和分包给
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4、乙方中途放弃,已完成工程量按 %结算,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
第十四条 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都必须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礼品或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甲方的相关人员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致电:甲方总裁室电话:,甲方审计监察部直线: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3、如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三)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方建设桑村乡支局办公楼工程,其泥土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桑村乡支局办公楼
2、工程地点:桑村乡支局院内
3、工程内容:框架结构楼房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承建范围:(基础、砌砖、砼部分及内外墙抹灰)面积为 ㎡。
三、承建方式
1、包清工
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所需机具,甲方负责(水、电、路)到工地,费用由甲方负责,地巢挖土方由乙方负责,外运土方由甲方负责,回填土方由甲方运到工地,乙方负责填充夯实。
2、付款方式
工程款分 期支付制。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一期初正付零总造价工程款的 ,
第一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第二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
第三层封顶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主体至内外粉刷完工以后,付总造价工程款的 。如果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直到余款结清,而后协商工程进程。
3、用料问题:由甲方负责预算,如有剩余或不够,乙方概不负责。
4、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有权监督、验收协调。
5、延期:由于自然灾害(大雨、冰雹、停电等)不属于人为造成工期延迟,乙方概不负责。甲方造成工期延迟起过三天或三天以上按每人每工50%的赔偿。
四、以上合同条款自签字时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项:工程技术资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建筑面积为: 2(不包含车库面积),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二、 乙方承包 工程。
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工作。
三、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③ 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提供全套图纸及变更后的图纸。
④ 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⑤ 负责内、外协调。。
⑥负责各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2、 乙方责任:
①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安全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以及配合分包单位资料的整理工作。
② 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协调费以及其他支出由甲方负责。
③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不包含材料、试件和检测费用),送检试件数量多时,可与甲方协商配合运输。
④ 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该工程暂定工程造价
8.43元,按结算总价的
4.5计算资料承包价格(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若工程结算价未超过1000万
元,按照结算总价的5计算资料承包价格)。
2、付款方式:
①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至路基施工完成,甲方支付30%的合同预付款给乙方。
②排水工程验收合格及基层工程完成,从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25%的进度款给乙方。
③面层工程验收合格,从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的进度款给乙方。
④竣工验收合格,质监站出竣工验收备案表甲方支付10%的进度款给乙方。
⑤甲方结算资料整理完成(如: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鉴证索赔依据、监理通知回复等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的余款给乙方。
⑥一切送检费,由甲方派专人一起进行结算,乙方只负责见证取样和报告的整理。
五、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项目名称(盖章):
项 目 地 址: ____省____区环保科技园内
甲方负责人(签名): 联 系 电 话:
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名): 联 系 电 话:
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工程机械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三月______万元/月,第四月______万元/月,第五月______万元/月,第六月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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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玉树水务局
乙方: 青海省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玉树州水务局 将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玉树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
四、设计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探设计院
五、工 期: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 、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 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玉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水务局 乙方: 青海省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目的[页3]_合同范本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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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认总承包人鉴定的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的分包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
二、 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余杭镇太炎路
三、 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及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
第二条 安装工程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标化,材料自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产品规定采购进入。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
一、 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以及总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商定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工期与总包同步竣工,开工日期以20xx年3月1日为准。
二、 涉及分包工程内容延误工期,发包人(建设单位)签证,工期相应顺延。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三、 如总包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工,分包单位工期相应顺延,与分包单位无关,一切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及投标书承诺,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并确保验收通过。
二、 本分包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应的“质量验收范围”及评定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三、 如因分包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 分包方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装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品牌、质量等级、产地要求,确保分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违规施工,经总包方提出后,分包方仍不整改,影响了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按本分包工程合同价加本分包工程结算调整增加的总价为基数,交总包方10%的管理费,临时设施生活区及一至三级施工用电由分包单位无偿安装,以后的施工用电及维修由总包单位自行管理。
二、 工程款的支付方法: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总包方审核后的70%经总包方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方法与总包方同步进行,工程竣工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达到合同要求;整体工程结算审定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 双方职责
一、 总包方职责
1、 向发包人领取施工技术经济文件,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
2、 确认分包方编辑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3、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4、 在接到分包方结算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组织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与分包结算工程款。
二、 分包方职责
1、 组织协调与安装工程有关各方面关系,组织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各种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的检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 本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自行完成,自报月形象进度款,不得再转包分包。如擅自转包分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分包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班子(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上报总包方,班子人员名单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总包方,并附上岗复印件),负责工程一切技术及管理工作,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总包方,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复印件。
4、 随时受总包方监督及指挥,外来合同工应“三证”齐全,并办理好暂住证等手续。
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承包合同内规定履行,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补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若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甲方配合乙方向业主方申请补偿,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工资,甲乙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按双方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返工、返修费用,包括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使甲方工期延误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盲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浙江杭州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方持二份,分包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 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 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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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高安大城太徽大道项目经理部
签约时间: 20xx 年 10 月 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高安大城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第二期
(二)工程地点:高安大城镇江西省昌西文化产业园内
(三)工程内容:土石的挖、装、运、排水、洒水、边坡修整、便道的修建、养护、清表、弃方清运、沟槽开挖清运等相关项目。
(四)工程数量:以图纸数量为准
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甲方指定开工时间。
(二)竣工日期 甲方指定开工时间开始4个月。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四)对于工程总量不确定时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以项目部工程量清单上所有挖方子目的单价为准。
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工、料、机及现场管理等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地质类别、运距、道路,施工条件的变化等)。此单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①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管委会业主、监理、高安市质检站、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四)路基挖方要保证路堑的边坡稳定,坡比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方根据设计图纸自上而下进行,并将挖出的利用方与弃方严格分开。
(五)路堤填筑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基底处理,铲除草皮、树根、拆除地界内的构筑物。
(六)保证路基横向、纵向的坡度,做好路基临时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畅受雨水浸泡。
(七)在路基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冲刷、淤泥,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八)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
(九)因天气下雨,为了保证路基的施工质量,乙方必须在甲方及业主、监理工程师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程施工。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甲供材料:
1.甲方按照业主供应材料情况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关人员的检查审核。
(六)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负责施工测量、施工放线等。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2.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3.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4.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5.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6.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7.上道工序完成后,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
,8. 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9.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
10.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2.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13.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代其支付。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乙方开工前必须支付人民币伍万元作为保证金,在开工10天后,甲方返还保证金伍万元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在在甲方工程计量完成后并且资金到位时才可进行进度支付,结算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路基土石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工程金额的50%。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分项工程款的70%;经高安市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完成后支付到该分项的工程款9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和审计完成满一年后支付至该分项工程款5%。二年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的全部尾款。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现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办理委托付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24个 月,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将对结算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修正或处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1000 元罚款。
2.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 500 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所有纠纷均由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4.本合同书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篇1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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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级以上的地震;
41.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
篇16:最新2024工程师工作计划范本_工程师工作计划_网
xx年是普冉公司实现“一五”发展战略规划、巩固提高上台阶创品牌、实施人才战略的关键年,是普冉煤矿建成投产、建设标准化企业的关键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加快矿建、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抓好培训工作,提高团队及个人综合素质,是xx年的重点工作。
在回顾过去,总结经验,联系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xx年度个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企业理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以实现个人价值与全矿统一部署为最高宗旨,树立全局意识,与企业共担荣辱,积极融入矿井基建进程中;以加强学习为根本,加速提升个人岗位技能水平;以勤奋工作为主攻方向,树立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乐观的精神风貌、崭新的工作作风促进矿井整体目标实现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目标
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按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矿制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处理日常安全技术管理问题。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及时掌握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
5、参与组织编制、贯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
6、参与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工程验收。
7、组织总结矿井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建设安排的建议,负责制定实现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8、参与对技术人员、区队干部和工人的安全培训,并做好安全技术考核。
9、在处理灾害事故过程,听从总指挥命令,负责一方面抢救工作。
10、参加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 总结分析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参与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的制定,监促检查“三定”问题落实情况。
11、参加矿长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例会。
四、计划
1、保证完成入井天数,认真履行带班职责。
2、深入现场参加矿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进行跟踪落实。
3、参加矿举办的各种安全活动。
4、按时参加矿早调会、协调会及安全办公会议。
5、积极参与周边小窑的调查工作,做好预测预报。
6、整理矿井基建资料,完善各类图纸。
7、做好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及时更新矿井汇报材料。
篇1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自觉遵守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
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
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
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音响灯光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相关规定,特订此工程合同。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共含合同三页、设备清单二页,甲乙双方各一份。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日期: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为: ,大写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金额的 ; 2、设备到场,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工经甲方验收后向乙方支付人民总金额的 ; 六、售后保障 1、乙方所售设备按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即现行标准要求。对所提供设备免费保修一年(注:非人为损坏;不包括话筒、线材、接插件、灯泡、耗材等),终生维修,其中非质量问题造成故障,乙方不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换代服务; 3、乙方在工程安装期间免费为甲方培训由甲方指定的系统操作员两名。 4、对今后使用耗材、今后扩建升级,都给予最惠待遇。 七、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施工,提供场地施工的方便,协调与其它进场施工单位的关系; 2、甲方应将强弱电线路应分开铺设,并负责在乙方指定的地方安装好供给电源。 3、设备到场和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积极组织验收,在乙方送达验收通知后超过叁天不予验收,视验收合格。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如本合同在履行中一方违约(但自然因素和不可抗力以及法律规定情形除外),违约方按本合同的总价款的 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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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6]_合同范本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附 件 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内 容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注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代 理 事 项 及 承 办 人 安 排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
签 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 (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共7页,当前第6页1234567
篇20: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 室内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项目:
1、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图纸及预算项目施工。附:预算清单的详细项目及施工图纸。
2、如中途增、减项目,甲方须向乙方下变更通知,与乙方协商。双方同意后,乙方可进行增减项目的备料、施工。并凭变更通知纳入第二期款项。否则乙方无权进行此项目的施工。
3、乙方须按设计图施工,乙方若未按图纸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无图纸的简单项目须按常规精心施工。
五、 承包形式: □ 包工包料; □ 包工部分包料 承包总造价:人民币 (¥ ) 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施工天数: 个施工日
2、因设计变更、中途增减项目、停电、停水或因气候问题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造成延期的,工期顺延。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时,返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担,工期顺延。所需材料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备料。
4、甲方自理项目如外包门、门套、地板等,如不能适时到位,工期顺延,如造成施工等待超过7天,乙方不负责工地保卫及成品保护。
六、 工程款付款方式(不含代购部分):
七、 工程变更: 甲方在本工程中如因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有增减时,甲乙双方必须另行协商,并签订变更单作为依据附入合同内作为附件.工程总造价以变更后为准.。甲方在施工期间整体变更,若已施工部分必须重新施工,之前的施工费应由甲方负担,未施工但已备料者,甲方需支付该项目费用的20%。
八、 双方责、权、利:
1、甲方负责会同物业管理部门处理好房屋,验房中出现的问题,如漏水、墙弱电不通、下水不通、粉灰空鼓、开裂以及平整度、垂直度误差过大等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所定期限付款时,乙方可要求赔偿由此而承受的损失。
3、甲方须提供场地及施工时的临时水源,电源,并办理有关物业、消防报建、环卫、城管等审批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因乙方违反物业装修管理条例造成甲方装修押金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乙方须按图纸施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所使用是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协商好木工、泥工、水工、电工、油漆工的工作,确保各成品、工艺符合《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甲方指定 为现场唯一负责人,乙方所有工作与该负责人联系,共同搞好该项工程。
6、乙方施工中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限期整改,且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好成品与半成品。
8、乙方在施工中保质、保量、按合同工期完工。
9、乙方在施工中,水路必须试压后,且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且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
10、乙方负责将施工产生的垃圾运送到物业部门指定的小区堆放点。
11、乙方负责办理现场施工人员的暂住证及出入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2、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自身及甲方的人员、财产、设施的安全,若由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结算: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前往验收,超过3日甲方不前往验收的,则视同甲方已经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当日内结清工程款。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部分工程,视为默认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而造成停工,误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
4、结算以预算、变更单为依据,单价不变(按预算单价执行)。
5、甲方付足工程款后,乙方当即办理场地交付手续。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价的2‰,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因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因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保修责任:
1、保修责任为两年。保修期内,易损耗件、甲方自购件或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2、保修依据为甲乙双方认可的保修范围(预算施工项目)和时间
3、保修事项发生时,由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应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
十二、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合理的方式协商解决。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