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屋建筑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建筑学知识
参观单体建筑及建筑组群,参观特色建筑,了解分析以下内容
1、根据所学知识,对所参观建筑组群的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进行分析。
2、参观建筑物外观及内部,了解各层平面布局及房间布置,观察建筑外观特点。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该建筑平面布局、空间造型和立面处理方法。
3、分析建筑的防火与安全疏散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二)房屋构造通过去参观在建工程现场情况,了解以下内容1、了解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等;
2、了解该建筑物的地基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
3、了解该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
4、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了解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
5、了解该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
6、了解建筑物的建筑装修构造。
(三)建筑材料
通过去建筑工地和工厂实地参观,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水泥、砖、砂子、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
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
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情况;
4、了解火电厂发电的工艺过程
(四)建筑施工
通过去施工现场参观,要求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各施工工种的工艺过程,生产特点以及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及穿插作业情况;
2、砖混结构施工工序,现浇构件的施工工序;
3、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及工序要求; 实习收获和总结
在孙超法和肖四喜老师的指导下,了解了工地相关的规章制度,了解各种工程程序;通过阅读图纸,了解设计的意图、设计方案、施工细部;了解在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实际问题,并学习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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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装饰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概述
1、 实习时间:
XX年3月5日-XX年4月30日
2、 实习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3、 实习单位:莆田市经典装饰公司和第三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4、 单位性质与概况:
该公司位于三信花园附近,属私人企业,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家装设计和施工,兼平面广告业务及装饰设计人员培训。在家装方面有很长的设计理念,是莆田市大型装饰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是莆田学院艺术系的一个老师开的装饰公司,使我们莆田学院的学生的实习工作做的比较顺利,而且也确实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二)、实习经过
1、 担任的工作岗位:
主要担任设计师及施工监理。
2、 实习期间完成的工作:
基本完成了学生到社会人士的转变,完成了从装饰毕业生到公司设计师的初步转化和相对简单的业务完成
3、 实习任务与重点:
人际关系的处理与应用,真正的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打滚
专业任务的实习,通过实习了解家装设计的基本要求,现在能够独立完成客户所交给的任务,现在能够看懂施工现场的一些以前不懂的施工工艺。向效果图设计师和施工设计师的绘图不断的学习看到自己的不足和做人方面的弱点。学习设计监理和首席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思想。
重点:把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解装饰公司的概况,将自己的知识融入到公司的环境中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4、 参与的项目:
涵江花园别墅施工、荔园小区家装设计,信辉豪园等
5、 实习教训:
在第三空间我最大的一次教训经历是我和客户的签合同的事情,由于第三空间是我和我班上的一个同学担任设计师,其实我并不想这样,在我自己认为还没有学到东西就开始进入工作阶段,我总感觉有力不从心的感觉,毕竟很多东西我还不懂,很多东西还做不出来,尤其是一些比较讲究的客户,就感觉到压力重重,毕竟是有点心虚的感觉,那天来的客户是一个在中国银行工作副行长,我感觉到我的不足和不够自信,在很多问题方面上答不了客户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还好我班上还有同学在那帮忙应付,真的,那是在应付,让我感觉到了我很累,很多东西还不够,接下来是我该挨我公司老板骂的时候了,虽然我公司经理是我的老师,但是老师在我和这位客户签合同错误的时候,还是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是我没有做好,在合同这个问题上出了非常严重的错误,还好那位客户是非常的诚心和讲道理的业主,{莆田市一家中国银行副行长}。没有造成资金的重大损失。但是老师也给我的一次严重警告。由于刚丛学校出来,各种社会经验不足,在时常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麻烦等等。材料情况了解的严重不足,在家装设计和工装设计时给了我非常大的麻烦,基本失去了设计师说话的权利,在了解材料行情的时候,不能很好的沟通与表达个人的意思在个人头脑中基本没有什么思路和想法,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感觉头脑里面东西太少了,最终后果是没能全面了解材料行情或者说不能顺利得到想得到的信息。在与客户交谈的时候,也不能很好地把握客户心理,使自己丧失了很多次签单机会。总的来说是自身不成熟的表现,是今后应该加强的方面。
(三)、专业实习纪录
本次实习主要是在莆田第三空间装饰设计公司进行的。第三空间装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家居、写字楼、商铺、酒店等设计与施工于一体的专业装饰公司,规模日益壮大,现已建立了完整的设计、工程与报价、客户服务系统等,所以这让我学到很多也看到了这行业的很多业内关系。我在,
在装饰公司看到的设计行情及现状
这次实习使我对装饰行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同时发现了一些问题。
○1建筑装饰市场竞争无序。 由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规模较小,数量较多,企业资质参差不齐 ,滥宇充数的不在个别。相当一部分根本不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从而造成装饰装修市场上有证无证的单位与个人一齐上阵,无设计与施工资格的单位与个人,在装饰装修市场上畅通无阻, 使装饰装修市场竞争混乱无序,高估冒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 劣,售后服务无保证的现象屡禁不止。
○2企业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各种工种的技术工人的基本功不到位, 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合理、不完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较差,导致装饰装修工程 的艺术效果与使用功能及质量无保证。 一些用户和装饰设计者及施工队伍缺乏房屋结构安全,设备管线等基本知识, 随意拆墙打洞、 改动管线、给整栋住宅带来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3行业管理滞后,市场混乱。工商部门有执法权,却不可能有更多的精力断清消费纠纷,更管理不了无营业场 地和无营业资格的企业,建设部门只能发资质证明,建筑装饰协会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家装市场实际 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有实力的正规装饰企业不愿问津家装项目,大批无执照、无资质、无技术装备、无资金保证的街头"游击队"占领了家装市场的大半江山,不仅使大量的税收流失,而且坑蒙拐骗现象时有发生,受害者无从投诉,叫苦不迭。
○4政策法规不完善。 预算订额不实际,费 用不落实,从而使装饰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例如:有些装饰工程业主故意对施工企业压 级,压价,垫资,欠款,出难题等,造成工作进展不顺利,消耗加大,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3、对建筑装饰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要尽快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提高行业自律功能。
○2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3要成立营口市家庭装修服务中心。
○4加强行业培训工作。
○5要加快行业的改组改制工作。
○6要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7要切实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稳妥地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四)、专业知识实习过程对知识能力的综合验证
首先,来第三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实习的时间里,使我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转变。以前,在学校里学知识的时候总是老师往我们的头脑里灌知识,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强烈的求知欲,大多是逼着去学的。然而到这里实习,确使我的感触很大,自己的知识太贫乏了,公司员工的学习气氛特别浓,无形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自己求知的欲望。 !我原来就是在经典装饰设计公司实习了有20多天了,但在最后还是离开了,但是我并不是想离开,是我感觉在那边学不到东西,而且可能是对我们实习生的不信任,让我感觉在那没有我们发展的余地,也许是我对副经理的映像不很好,但我自己感觉那不是我的问题,是我感觉他对我们是可有可无的,是的,对与商人,能不能挣钱是第一位,但是对人才的储备应该也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必要手续,每天都有公司倒掉,每天都有公司伸起来的原因 。
我是在3月5号开始在经典装饰设计公司上班的,在去找实习公司的实习,我终于也体验了象报纸上写的一样,起找贪黑的一家一家公司去问,去找,我是在莆田本地,刚开始没有自行车,只能是自己步行,走过莆田的大部分装饰公司,走在大街的马路上,体验了漂泊天涯的感觉,虽然家里在今年还是给了一点零用钱,但是钱不多,自己也决的该是自己挣钱的时候了,过年躺在床上还梦想着今年是该怎么辉煌,怎么挣钱,没想到现实就是怎么残酷的把我们仍向了社会,靠自己的脚步来走过每一条大街,在经典应聘设计师的时候,我们等了几天,第一次去的时候那的一个实习生对我们讲了一句话,老板 不在,改天吧,呵,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让我感觉有点冷,接下来几天,都是在每家装饰公司盘旋,等通知的是大多数情况,不过我也知道了等通知的意识就是你们可以走了,委婉的拒绝了,由于经典装饰他没有说叫我们等通知,只是说老板不在的这句话,给了我要接着去经典的的意愿,也许就是我和我班上一位同学不懈的努力,那老板还是在让我们等了他一上午之后答应了我们实习的要求。这是第一次我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点现实的承认,但并不是老板的承认,那位应聘我们的是施工经理,在以后的日子就是在这施工经理的手下,让我立刻走人的决定,那就是叫我们经常去建筑工地清扫垃圾,这件事情让我很恼火,对我们实习升的不尊重,对与错我没决有什么重要的,但是这是我在实习 一个经历让我也认识了人生的一面。
(六)、实习小结
实习是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是从理论到社会的过程,通过实习让我明白了更多,也让我进一步知道该怎么走.
篇2:个人建筑塔吊短期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发票开具,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自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费用___由甲方承担,___自房屋交付之起所产生费用___由乙方承担:税费电费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
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
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第六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对方。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资质复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篇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合同
施工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陕西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拆卸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经甲、乙双方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
协议期限:工程完毕协议自动解除
一、(甲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四、因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
五、因甲方未履行安全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4:建筑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规模:
2.工程地点:富阳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工程范围:土建、钢结构等(不包括装潢、电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1.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进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工期进度:核定总工期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订列相关安全措施。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4.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化作业,各上岗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三、工程款支付原则
1.工程总造价暂估为伍拾万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进场、施工人员到位后,支付总价的_____%。
2)钢架结构结顶后,支付总价的_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_____%;根据计划工期,延误____天暂扣进度款_____%,延误_____天,暂扣_____%,以此类推。
4)总价的_____%做为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1.在施工中如质量经常出现问题或返工,特别是主体工程质量严格不合格,管理无程序可视为无施工能力,作为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
2.工程进度:工期进度完不成,视为违约,负违约责任。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篇5: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篇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安全合同
委托方: (甲方)
安装方: (乙方)
甲方将建筑机械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工程概括: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2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1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为各种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租赁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查。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安监站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7:标准民用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 砖混构造民房交由乙方承建,为了使工程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砖混构造柱一楼一底共二层民房(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层高4米,第二层高为3.8米。地脚圈梁高度为40厘米,除天井为混凝土地坪外,其它均要贴地板砖,要求平墙,内墙刮钢化粉二道,外墙体临路一面帖瓷砖、背面用水泥沙浆抿滑。
二、承包性质:包工不包料,按主体建设实际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工价 元整(¥: 元/平方米)。
三、承包范围:工程从地脚圈梁、化粪池、室内装潢(铺瓷砖、卫生间、楼梯、钢化粉等属包工范围的)、围墙等所有主体和附属工程由乙方负责承建施工,达到平整光滑、美观。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均由甲乙双方协商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给甲方造成材料浪费,合理使用,如有需要更改的地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1、甲方在施工前必须为乙方保证水、电、路畅通,提供必要的建筑材料;
2、施工所需的搅拌机、震动器、模板、顶衬及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
3、每层的浇灌、浇柱必须使用搅拌机并且有振动器振动,浇柱必须使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动;
4、整幢房子的施工的线条要平直,墙面要平整、光滑,瓷砖的角线及平整度必须符合建筑质量要求;
5、乙方要严格遵照甲方的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行政标准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若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6、乙方及临时工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提供任何费用。
7、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第一,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各种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所需的建材,必须事先通知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私自停工。
11、甲方负责把材料运到工地,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12、双方均有权提供建议和要求,并有义务接受对方的合理化建议,要求难以达成一致的,按甲方意见处理。
13、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施工及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民用建筑标准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未明确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必须符合质检要求。
1、室内铺地板砖,卫生间帖卫生砖,其它墙面用钢化粉刮白抹平,达到平整光滑、美观为宜。若铺地板砖、刷钢化粉的施工人员不是一伙的,单项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必须将室内的残渣清干净。
2、楼梯踩步贴地板砖,竖面贴地板砖,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不按斜度计算。墙体右山墙和内墙为18厘米厚,卫生间及厨房门墙为12厘米,干后刮两道钢化粉。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浪费材料,原则上当天的浆料必须当天用完,浆号必须符合建筑标准所需的浆号。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第三者的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整幢房屋的主体和附属工程建设的质量,甲方聘请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乙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若达不到验收标准需返工的部分,工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测定好的时间进行浇制,施工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全部工程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七、乙方每建好一层结束后支付工价4000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所余工价。
八、违约责任:
1、新建房保修期为二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维修,保修和维修的工料由乙方自负。
①板面、墙体等出现裂缝(板面细小线缝在2mm以内除外); ②房屋出现坍塌跳壳、顶板脱落;
③其它因建筑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损失。
2、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履行合同协议,否则甲、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九、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不得在合同中做任何改动(除允许对方同意外),此合同从签字之日生效,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结账完毕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篇8:杭州市建筑施工装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___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___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___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___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篇9:个人承包建筑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
乙方: ______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____年,(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每______年递增______元亩/每年,即______年至______年为每年______,______年至______为每年______元;______年至______为每年______元;______年至______为每年______元。
四、 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____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____至____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____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__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0:建筑工人出国劳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种: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县,联系电话:
国内联系人: ,紧急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考虑到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规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排乙方赴哈萨克斯坦劳务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劳务合同,双方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条件
1、乙方将按本合同中的条件并遵守甲方颁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守则在哈萨克斯坦受甲方聘用为建筑工人。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从事甲方现场安排的专业施工劳务工作及临时性的劳务工。
2、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可续签),自乙方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日起至合同期满按甲方安排登上哈萨克斯坦飞回中国境内的航班之日止,合同终止。一年合同期工作态度良好可续签合同至完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任务完成。对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在项目完工后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3、乙方须保证自己身体健康,出国的身体检查并不是乙方身体健康的唯一依据,如有体检中没有体现的病或病史,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否则即认为乙方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双眼裸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2)没有患重大疾病的历史,无传染病、器官、或肢体无严重缺陷或病变;
(3)没有传染性肝炎、高血压、肺结核、艾滋病、梅毒等性病或传染病以及必须经过特殊医疗设备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
(4)没有动过肢体、头部、脏器等方面的手术;
4、乙方须通过哈萨克斯坦入境后的体检,适应哈萨克气候、能够从事工业建筑、安装生产等工程施工,能够遵守在国外一年的工作时间。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史,对中国以及哈萨克斯坦法律都能遵纪守法。
6、服从甲方工作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自身的本职工作。
7、在本合同结束或签证到期后,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搭乘预定的离境航班回国。
8、甲方所承包工程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民俗,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
二、劳动报酬及支付
1、工资标准:技术标准以现场实际考核为主
工种: ,月薪 元,工资结算时按实际出勤工日换算后计取应得工资。
应为有经验的该工种人员,从事至少2年以上相应工作。若在工作中表现出明显不具备上述条件,被相关方多次要求返工,按普工安排工作,工资按4000元计。
2、工资起薪时间为:从抵达哈萨克斯坦现场报到之日开始。
3、工资发放:每月结算,压三个月后按月发放。
4、工资总结算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回国时结清所有工资。
5、若是因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怠工、罚款、停工等),甲方不予支付工资。若因乙方出国前未经甲方考试,乙方自身技能差,不能适应国外技术工种工作,由甲方按杂工安排工作,工资按照杂工计发。
6、乙方工资发放地点在中国境内,由人民币进行结算,乙方所得收入为税前收入。如乙方在哈萨克斯坦需要部分小额生活费用,按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当日汇率,换算成当地货币后发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借支金额在工资发放时扣除。
7、工资结算依据考勤榜、本合同约定、工地规章制度综合评价,每月一次。考勤榜公布的内容,乙方如有疑虑有权且应当在48小时内到甲方处核对,逾期未提出核对,即为双方确认考勤榜公布内容为最终结算依据。每月工资确认由乙方每月5日前在考勤榜上签字认可,逾期不签字视为默认。
8、乙方在工地每天工作10小时,每月2天休班,超出工作时间计加班,加班按小时累计加班费 (超出规定休息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9、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乙方擅自离开工作面,或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或未出具有效医疗证明的情况下病假、休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时间由现场最高管理人员确认,旷工期间乙方除不享受任何待遇外还将接受50元/小时的工资考核,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旷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乙方出国的入境、工作准证和居留手续和归国的手续办理,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教育,就遵守前往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
2、甲方组织或指导乙方参加出国前的考试与体检,负责办理乙方工作出入境手续。
3、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的交通费用。一年合同期满,乙方圆满履行完本合同时,甲方负担乙方往返机票费用(航班和舱位由甲方选择),乙方如果行李超重超过规定标准(往返),费用自理。
4、乙方为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工作时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卫生设备、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工地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如果拒绝甲方的住宿安排,自行在外租住、借住,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在工程现场向乙方免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6、甲方为乙方在一年劳务合同期内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提供个人必须的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衣,工作鞋,手套,及防护栏等。人为损坏或遗失,则乙方照价赔偿。
7、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一套。乙方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及其根据自身条件自备生活常用药品。
8、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四、乙方职责
1、 乙方应当保证具备完成相应工作所要求的各项技能,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的态度优质高效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如果由于乙方隐瞒个人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以及伪造技能证书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和参与任何形式罢工记录的历史记录。一旦乙方隐瞒事实之行为被甲方发现,无论协议是否已经签订,甲方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服从甲方外派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机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或在国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回国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为20000.00元人民币)乙方承诺由自己承担二万元。
4、乙方在出国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业主及甲方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严禁饮酒及带酒进入工地),自愿服从甲方在工作分工、生活管理及回国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国家及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保护国家及甲方利益,爱护工作设备和生产工具。
6、乙方承诺自己不私自串岗,不非伤病缺勤,不离队,不打架斗殴,不擅自外出,不非法滞留,不消极怠工,更不能恶意煽动,上述行为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须服从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包括与自身专业不同的工作(如焊工可以临时做普工、勤杂工及其他工种的工作等),乙方不得因从事专业以外的工作而提出额外的工资待遇要求或拒绝接受此项工作或消极怠工、旷工。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会为第三方工作,不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活动,若有发生,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9、乙方完全理解并坚决遵照执行甲方在哈萨克斯坦实行的工资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故意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故意不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甲方将停发当月工资。
10、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不能凭自己意愿随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因故意所造成的返工修补、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须充分认识到在国外团结互助、文明施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施工。严禁拉帮结派,扰乱工地秩序,员工间无法解决的内部矛盾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严禁出现醉酒闹事、打架斗殴事件。
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领导与管理,乙方无权选择工作地点和小组。乙方应听从指挥,准时上岗到达工作面,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13、乙方不得以工作时间变动和调整为借口无故旷工,也不得因此要求提高工资和待遇。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将乙方调往不同的工作地点,如乙方不接受工作地点的变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自行承担回国的费用。如果既不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回国,也不前往安排的工作地点,属于旷工。
14、甲方提供的薪金待遇在哈萨克斯坦同行业中已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签字后即表示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标准及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保密,乙方的工资标准只能有甲乙双方知情,不得告诉任何第三方,如乙方对自己工资保密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乙方三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均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承诺不与当地其他中国工人或其他国家工人攀比收入及提出要求增加工资,因乙方攀比工资违约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本人三个月工资金额向甲方赔偿损失。
15、若违反合同规定和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乙方自愿承担以下责任:赔偿、停工、扣薪、每次不超过20__元人民币的罚款等。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开除并遣送回国,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6、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五、病假及事假
1、乙方患当地常见病(不含性病、艾滋病),由医生证明,甲方承担医疗费用70%,乙方承担30%。
2、乙方病休有医生出具证明,不做旷工处理。但不予支付病休期间工资。凡乙方私自在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连续病假超过20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3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工伤除外),甲方可劝其回国,费用乙方自理。
4、乙方事假要经甲方书面批准,无正当理由按旷工处理。
六、工伤、意外身亡的赔偿
1、甲方为乙方在为甲方境外工作期间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且经有关方面查证事实属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甲方负担医疗费,支付每天100元人民币的工伤工资(须有医生证明)。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索赔得到的赔款扣除甲方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后,全部转给乙方本人或家属。若因乙方故意原因(如自残)导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甲方不负担医疗费用和工伤工资,也不负责索赔的事宜。
3、如乙方因工伤意外事故而死亡。甲方将按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保险公司进行一次性赔付,甲方会同国内派出单位指定专人将其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送回中国,费用由甲方负担(仅限于哈萨克斯坦劳工法所规定之内的事故)。乙方若因非工伤性质死亡(如病亡),遗体火化及骨灰运送费用由甲方负担,除此之外,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4、乙方若因私自外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当保险公司或甲方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指示或按照工伤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了工作工资或对工伤死亡、永久性身体残疾支付了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付。
6、无论何种伤残或死亡,乙方当事人及家属不得到有关部门(哈萨克斯坦政府部门、中国大使馆等)要求直接介入索赔事宜的处理;若每发生一次则按5万元/次进行罚款。
7、鉴于哈萨克斯坦的特殊情况,乙方在国外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病、伤、残、亡事故,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办理,乙方家属(亲属)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各种授权和认证等文件。
七、合同关系的终止
1、在合同期未满或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职责未履行完毕前,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出提前解除协议,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所蒙受的损失且离境返程费用自己承担。
2、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存在严重隐瞒额欺诈行为,导致乙方在国外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通知并终止合同,乙方回国费用由自己承担。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屡教不改的;乙方对甲方实施暴力、威胁、蓄意闹事的;乙方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次以上的;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触犯了哈萨克斯坦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不给予任何通知并按法律所需进行调查后,立即解除雇佣关系,终止合同。
八、免责条款
1、由于境外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山洪等)、动乱、战争、军变、核泄露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临时停工、窝工,甲方将按照比例支付乙方工资。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项目合同终止,甲方可以组织出国人员回国,甲方在结算出国人员工资后,甲乙双方合同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时间内遵守纪律,不私自外出、服从领导,不干私活,不煽动闹事,不进行商品交易,不参与任何其他组织。若有违犯,按情节轻重接受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由上述原因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在出国前办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有)并在保期到期后马上续保。如乙方没有办理或延误了在中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抵哈萨克斯坦后,医院证明患传染性肝炎、肺结核、心脏病、性病、梅毒等病状,不能通过体检时,应立即回国,往返机票费用均自付。若拒不回国,超过哈萨克斯坦政府限定的日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任何费用。
4、因乙方本人原因(如:技术达不到要求、身体不适应、无医生证明之病由、自己要求回国、家庭事由等),致使乙方不能完成壹年的合同期限而提前解约,要赔偿甲方损失及自付往返机票。如国外工资不足以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回到国内,乙方需在回国3日内偿还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索要垫付款项的权力。
5、乙方在哈萨克斯坦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由甲方为其作担保等要求。甲方有权就乙方违法对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等方面的损失提出索赔,并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而不必事先通知乙方本人。
6、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保管乙方的护照及签证原件。因看医生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使用护照,可通过借用手续,用完归还甲方,遗失或不归还者将罚款1000元人民币。
7、因工程提前竣工或阶段性工作结束,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乙方提前回国,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并在付清甲方确认的乙方工资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8、乙方需自行承担的国内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护照费,防疫费、疫苗费、公正费、办理面签时生活费用自理。
9、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所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10、甲方的招工信息、乙方填写的简历、乙方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影印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出的通知、处罚单、考勤榜、技术、安全交底等,均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故意泄露。
11、双方约定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按日工资50%标准计发(当月出勤及停工补贴天数之和不超过29天)。
十、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承诺在国外工作期间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将争议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后自动失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手印):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1:建筑工程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项目
二、工程地点:位于中山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宁波市塑料四厂2号地块
三、承包方式:木工清包(包括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周转材料及安全文明设施)
四、承包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木料工程;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建筑垃圾清理及废料的粉碎与使用、材料堆放)。
2、现场临建的搭拆(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人工)
3、小型材料:铁钉、胶带、铁丝,双面胶等由乙方自理。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面积按时计算。面积计算按20xx定额规范计算。
2、每平方工程包价:每平方米 元。木工需提供铁钉、胶带、铁丝,双面胶等零星材料。
七、付款方式
地下室底板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10%,地下室顶板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三层结构完成后支付合同价的15%,主体结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一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木材、方木等)。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及会议的出席,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4)、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5)、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分部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并且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设备原因或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8)严格按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9)乙方应自行负责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及其他班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费用1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1000元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
(10)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施工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指挥和调配,对多次违章作业和不听劝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中途退场按实际工程量70%结算。
九、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监理及甲方的指示和通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进入施工场地须佩戴安全帽。。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4、现场必须做到节约用料及随用随清,否则加倍罚款。
十一、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个人建筑塔吊短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鉴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鉴证机关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篇13:建筑模板销售合同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同标的
1、产品名称:
2、规格:
3、单价:
4、数量: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及_______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符合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产品出厂、安装、验收标准。
三、标的物风险转移
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交付地点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四、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1、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标的物加工制作前与甲方进行规格与数量的确认。乙方应于指定的交货期间,但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除非有书面通知)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将货物及其附属物一并交给甲方。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签收:乙方运输货物到现场后,双方对到场货物共同清点,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4、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日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
五、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或生产厂家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甲方应安排有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则相关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持甲方签认的收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挂账手续,货款达到_______万元,或下月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货物价款部分的_______%,剩余部分在货到_______个月内结清。
2、付款应以汇兑(信汇或电汇)方式进行,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
3、付款地为甲方公司财务部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货期间内交货的,应自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或补齐,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_______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交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仍应当就违约金不足部分向甲方赔偿。
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在其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日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4:建筑企业转让协议
出让方:(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与甲方关系:
资产总额:
债务总额:
净资产:
土地面积M2(亩)
建筑面积M2
机械设备:台/套
供电KVA
供水吨/日
转让价格:
转让方式:
(单位:万元)
(资产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人由安置,离退休职工人由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详见本合同附件。
2.其他约定: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
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审核机构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
审核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审核负责人(签字):
篇15:建筑材料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纸基产品的生产制作订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产品清单: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1
2
3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货款金额的 70% 50% 30% 共计: 元。本市客户余款在送货时全部结清,外地客户须款到后才可发货。
三、制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将图案色标等相关资料及预付金在合同订立时一并交付乙方,乙方进行设计制作后打出墨稿样,经甲方确认无误并签字定稿。
2、制作期限:以签字定稿之日起 天交付全部货物( 或分批交付,即:首批 年 月 日交付 ) ,全部货款须在货物交付时全部结清( 若分批次交货,则在第一批交货时全部结清 )。
四、质量标准:
1、因印刷工艺性特殊性,印刷颜色允许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纸业特殊性,最终送货时可能会出现实数量与定货数量±5‰的实数误差。
五、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六、运输方式:南京市内统一免费送货,外埠长途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可以代替发货。
七、其它:
1、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或者通过商议解决。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响供货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生产的产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不论乙方生产的货物存放在乙方库房或甲方库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付与乙方相应的货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货款,甲方应每日付与乙方总货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仲裁机构追究违约方责任。
6、 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6: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应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应缴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7: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上我国逐渐实现建筑工程承包的管理模式。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筑施工承包责任。第2条:承包范围
2.1乙方承包范围: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除 工程外,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内容如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
2.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
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甲方可指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委托乙方施工:
2.2.1首层大堂装修、户内豪华装修、高低压配电、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煤气、智能化系统及周边防范、电信(包括宽带网)、电视、电梯及监控系统、幕墙、消防、市政园林工程、幕墙、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的专业设备安装等项目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承包,由甲方与专业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须承担配合施工的责任。
2.3 甲定生产厂家乙负责采购的材料:钢筋:水泥:防水卷材:门窗:第3条:工程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合格标准。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4条: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为:
1、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年限。
2、防水工程________年。
3、管线设备工程________年。
4、装修工程________年。
5、缺陷责任期:6个月。第5条:工期
5.1总工期: 天(本工期为从甲方下发的开工文件起到完成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各专业工程的工期)。
5.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下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5.3节点工期:
5.4合同文件中提及的工期,不包括劳动假日、公众假日和恶劣天气日子。
5.
5.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5.5承包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5.6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6条:承包方式
6.1本工程采用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间,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会审变更部分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相应费用、工期应经双方确认后调整。第7条:合同价
7.1工程款计价方式:
7.2付款方式:预付款: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款:第8条: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
8.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4本合同文本正本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9条:其它约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须符合国家或省、市等的规范要求,且须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索回已经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约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住宅楼建筑工程承包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楼。
2、工程地点: 号。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从承台开始,圈梁,地台,一直到封顶)。内外墙批荡,四周外墙粘贴纸皮砖,楼梯贴步级砖,走廊、电梯口分别粘贴(详参照以下第4条)。楼层一至八层或共 层(不含夹层),框架结构,首层为商铺,夹层为摩托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套房,顶层为一个楼梯房,电梯机房(结算时作投影面积计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机械设备、排栅、模板、铁钉、铁线等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只提供线锤、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注: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门窗制作安装、消防、排栅、防护网不包括在本承包内。
5、建设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其中主体工程 个月内完成)(详参照以下
第五条)。
6、工程质量:参照国家房屋质量有关要求执行。
7、承包价格:按每层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整( 元)。包括天面楼梯屋、电梯机房,基础部分不计,化粪池不计。(凸窗部分只计一面,不计双面)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有关方面,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准备后需的设备,材料运送到工地,但不负责材料运上楼层。
3、甲方指派人员监督及保护好建筑材料。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工栅搭设及施工现场每层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放水保养。
2、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作法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峻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峻工后周边、内部场地,室内地面的环境清理。
第四条 工程内容及包工范围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带行装及必须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锤、泥刀、灰刀等常规的使用工具。
2、包工范围:
①从柱头承台底标高起至正负零基础、圈梁、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电梯井、化粪池。
③主体框架结构及主体砌砖工程(砌砖外围墙砌18c,套间之间的间墙砌18c,电梯井到顶四周砌18c,其余为12c砖墙)。
④屋面工程的栏墙(包括楼面防水线的捣制)。
⑤室内外墙、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浆扫(批)荡,主楼墙外四周围四面粘贴纸皮砖。
⑥电梯出入口四面墙全粘贴瓷砖到顶,公共通道地面贴地砖,墙裙贴1.6米至1.8米高瓷砖。
⑦夹层车库包括天花板全批荡,地面过水泥沙浆。
⑧顶层天面铺设30c至40c高的预制砖块隔热。
⑨首层电梯入口、楼梯通道地面贴砖,通道贴砖到顶。
3、使用的泵车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按图纸施工。若工程有变更修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的作法说明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安排施工人员进场,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应遵从甲方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翻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甲、乙双方应及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与验收手续,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负责验收。
4、遇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生效:A.重大设施变更B.不可抗力上述情况发生两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给予答复。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从工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6、工程峻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验收,并办理验收有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工程工费的支付及结算约定
1、本工程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次拨付进度款,按完成工程进度分工种支付70%给乙方。余下部分待峻工验收后结算付清。具体按工种不同依照进度情况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层,按 元∕平方计付70%的款项,以此类推。
2、工程峻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保修________年,外墙及屋面保修________年。甲方从乙方工费中扣除人民币 元整( 元)作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则退还给乙方。
第八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法规、规范。
1、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带、装置等。
2、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计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抢,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处理。
4、材料堆放整齐,确保现场整洁。
5、自行办理所属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6、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即生效。希双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
:
承租人:
:
二、租赁标的:
: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设备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租用分户面积总计约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
:
3.1租赁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______,_____________.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_,,_[’]._,[’]_.
四、租金:
:
4.1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__.
4.2每月租金一次支付,必须于租赁期每月前十天付清。如乙方逾期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的0.5%的滞纳金,超过三十天未付视作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按合同5.2条款视乙方为中途退租情况办理。
,.,0.5%.30,,5.2.
4.3租金以人民币为单位用现钞支付。如以支票支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
4.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
五、押金:
:
5.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个月之租金额的押金计____________人民币。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并且乙方结清其在租赁期内所用的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在七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给乙方。
,’,________.,’_,7.
5.2乙方如在租赁期内终止租约,押金不予退还。
_,.
5.3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开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
,[’],,[,’].
5.4发生5.3条款情形,押金不足抵付时,乙方必须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5.3,’,_[’][’]’.
5.5押金以人民币为单位,用现钞支付。如以支票支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六、其它费用:
:
6.1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用的水、电和煤气费用,每月按实际耗用量结算,乙方按单缴付。
,,[’],.
6.2乙方所用电话按电讯局收费标准,每月根据实际用量结算,乙方按单缴付。
[’][’],.
6.3租赁标的的物业管理费由______方按照大厦管理规章,负责按单缴付。
,,____________.
七、乙方责任:
7.1乙方应按本合同四、五、六条款规定交付租金、押金和各项费用,如有拖欠,则作违约论。
7.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转让其所租房屋,私自转让无效。
7.3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负责赔偿。
7.4在房屋内已有的装饰和设备之外,乙方如需增加设备或其它装饰须征得甲方同意。租赁期满必须恢复原状,并承担其费用,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
: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调解;调解不成,提请中国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九、其它:
:
9.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9.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洽谈解决。
,.
9.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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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广天地*产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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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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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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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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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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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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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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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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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连浩特市工商局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 南环路北、建设路东、实验小学南
三、承包方式:建筑工程总包方式(毛坯房)
四、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注明:只包括内外墙抹灰、地暖垫层、外墙涂料、塑钢窗户制作安装、卫生间防水、落水管安装)、屋面工程、水暖和电气工程(只包括预留、预埋、和穿线);
2、现场临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铁丝。
4、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安全资料按照当地要求收集、制作、报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整理直到完工后交与甲方,由甲方负责向建设部门移交资料。
5、各类试块(试件)的制作和养护送检。
六、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开工日期: 20__年6月 1日, 竣工日期: 20__年 9月1日 。历时工期90天.施工工程当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如刮风、下雨、停电、停水,耽误工期,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顺延。由于甲方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义务赔付给乙方停工造成的损失,赔付比率不得少于2倍。
2、乙方签订合同后对合同签订的工期进行合理的进度计划分解,分解为月、周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备案。乙方实际进度按照报监理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甲方在施工工程当中不得过多的干预乙方的工期安排,由于甲方和监理方指挥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需全额承担。
七、 承包工程费用和计算方法
1、本工程以建筑平米(以竣工验收通过的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量为准)包干,初步以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41平方米、 包干价1030元/平方米,暂定总价合计为:138123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2、在工程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以上六条的包干价为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做调整。如果以上工程内容有变更(只指增加或者更改比设计昂贵的材料),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或工程材料做全额的补差。
3、其它备注条款
1)、以上的包干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当地标准。
4)、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和一切责任。
5)、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于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有条件提供配合,涉及到配合会损害乙方利益的工程内容,甲方应该根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及市场行情足额地给乙方施工配合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签证单,甲方须及时办理,如甲方三天之内为给予恢复,乙方自认为甲方默认,工程结算的时候须按照签证单执行。
八、付款方式
1、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一层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三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屋面、初装饰工程及水暖电气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
2、总造价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两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整改。
(3)、施工用电、用水负责接入施工区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
(4)、保证按时足额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乙方工程完成到每个付款阶段,将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3天内须支付,如三天之内不能及时足额付款,又为达成延迟付款的协议,乙方有权利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甲方承担。凡甲方不能及时拨付乙方工程款,甲方首先须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不得低于现期银行利率的8倍,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甲方更不得替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而从工程款当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非得指定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或代买,在结算的时候须按同种材料、成品、半成品给予乙方最大程度的材料补差。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负责采购和进场各种合格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3)、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5)、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6)、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乙方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
十、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一人以内。(每个栋号)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一、安全合同内容: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应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非乙方原因其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4、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井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5、乙方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
6、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三、其它:
乙方负责自身一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乙方负责给工人买集体安全事故保险。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建筑项目挂靠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管理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施工质量指标奖罚办法:乙方挂靠期间每年必须实现优良工程一项(如当年无交工工程的不计),每增加一个优良工程按建筑面积由甲方给予奖励: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奖励__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优良工程项目奖励____元,_____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奖励_________元。如当年有交工程项目但未有优良工程则按交工项目建筑面积计算实行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增加_____元挂靠费用,_________平方米以上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的增加_________元,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增加_________元。如出现交工项目第一次交工验收时不合格则给予乙方罚款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不包含在挂靠费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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