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五一致辞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是习总书记所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资料,透过学习,使自己了解了辛勤劳动的内涵,更深刻地认识到了劳动的价值,更加崇敬各行各业辛勤的劳动者,也使我感到我们每个检察干警都应做到敬业爱岗,勤奋工作。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辛勤劳动至少要包括这样几个内涵:一曰诚实。此乃进德修业之本、立人之道。其对立面是欺骗,弄虚作假。经济领域的制假贩假,政治领域的耍花架子,搞形式主义,虚夸浮报等,都是好逸恶劳的表现。二曰敬业。对待劳动和工作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一个人懒的根源在于缺乏职责心、进取心和事业心,贪图安逸终究难成大业。三曰勤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热爱劳动的人必然十分珍惜劳动成果,珍惜财力和资源,精打细算,绝不会不计成本,挥霍无度。
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劳动史,是劳动,创造了历史,是劳动,改变了世界。劳动是人类礼貌进步的源泉。透过劳动,人类从愚昧无知的远古走向现代礼貌。天道酬勤。我们中华民族是以辛勤劳动著称的民族,凭借这种精神,创造了光耀世界的华夏礼貌。继往开来,x告诫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然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相对落后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决不能自满,决不能懈怠,决不能停滞,更不能贪图安逸,追求享受。即使祖国更富强了,人民更富足了,这种以辛勤劳动为荣的品德和精神,也决不能丢掉。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依靠于知识、人才和创造的力量,而这一切最终都要靠劳动来实现。因此,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就应成为全社会的道德共识。
辛勤劳动作为一种传统美德,任何时代都不会过时。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动精神,永远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的重要资料。劳动也没有贵贱之分,每一位劳动者都就应受到平等的尊重。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复杂也好,简单也罢,只要为社会创造价值,服务于人民,就是光荣的,劳动者就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在共和国的史册上,记载着一串响亮的名字:赵占魁、王进喜、时传祥、蒋筑英、史来贺他们是普通而平凡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但都以辛勤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时隔几十年,祖国没有忘记他们,人民永远怀念他们。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辛勤劳动光荣,劳动精神永恒。
但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不良思想的影响,有些人却滋生了好逸恶劳的思想,梦想一夜暴富,一夕成名。在他们眼里,劳动成了没本事、愚蠢甚至下贱的代名词,而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索取财物,巧取豪夺却被视为有能耐。也有人开始把劳动分出三六九等,总想做自认为体面、简单、舒适的工作,而对平凡、普通、繁重、艰苦的体力劳动避而远之。这不仅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反而污染社会风气,有损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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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庆五一文艺节目主持词
男:各位来宾、尊敬的老师们
女: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上午好!
男:六月是花姿招展的季节
女:六月是五彩缤纷的季节
男:六月是激-情飞扬的季节
女:六月是我们自己的节日,我们为它增添光彩
男:六月,我们欢歌笑语
女:六月,我们无比关爱
男:六月,我们放飞希望
女:六月,我们梦想成真
合:在这欢乐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祝愿:祝全世界的少年儿童节日快乐!
女:坡口小学28年六一文艺演出
合:现在开始!
节目1、六、1班舞蹈《好日子》
男:今天是个好日子
女: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
男:让开心的锣鼓敲起来
女:让火火的歌谣唱起来
合:让欢快的舞蹈跳起来
男:下面请欣赏六年级1班的大哥哥大姐姐带给我们的舞蹈《好日子》,大家欢迎!
节目2、四、1班舞蹈《小小女兵》
男:“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女:在太阳的照耀下,在领袖的召唤中,看!那边走来了一群潇洒的女兵!
男:英姿飒爽的小小女兵,肩负着神圣的使命
女:下面请欣赏由四、1班的同学带来的舞蹈《小小女兵》
节目3、幼儿班舞蹈《小草》
女: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男: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女:让我们走近他们吧,他们是我们的脊梁,走近他们吧,你真的会被感动
男:请欣赏幼儿班的小朋友带给我们的精彩表演
节目4、四、1班舞蹈《采茶舞曲》
女:感谢幼儿班的小朋友给我们带来的精彩表演
男:文琴同学呀,你知道吗?中国人是非常讲究茶道和茶艺的。每年的春天,也是茶农们最繁忙的时候。
女:因为在这时他们都要忙着采茶,以保证新茶上市。新茶所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能使人陶醉。
合:接下来有请四、1班的同学将为我们演绎一段动人的采茶故事,请欣赏。
篇2:美容业五一促销计划方案
一、活动申请条件
__签约加盟店。至少8个床位,6个以上美容师。美容院有效占地面积至少___平方米。主销__产品(新开店)或者__产品销量至少占美容院整体产品销量的60%以上。连续三个月经营__月度回款额超过_万元(折扣价)。美容院店长必须是__的学员或者通过__基本素质测评考核。申请通过后,须在10天内提货_万元,用以活动备货(折扣价)。
二、活动流程
由__加盟店填写“__终端顾客培训申请表”,经驻店美导审查,区域经理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交公司备案。公司给通过审核的美容院提供“__终端顾客培训策划方案”,美容院接到方案后,可着手前期的准备工作。通过审批的美容院10天内填写“__进货单”给内务部,财务部收到货款后,通知仓库发货,售后部立即派专人负责本次终端联谊会的指导和跟进。
三、联谊会套餐
分高、中、低等不同级别的消费卡。其中以一至二款卡种为主打,其他卡作为陪衬。卡种应围绕__品牌主销品种、消费者心理趋向和美容院客户特点进行设计。联谊会上可提供一个免费身体护理卡,通过一次免费身体美容机会和联谊会的互动效果来吸引消费者入店。争取通过1-2次的身体美容机会把潜在消费者变为开卡消费者。
首先是把潜在消费者变为开卡消费者。并不是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潜在消费者都变成卡种最贵的消费者。消费者是一个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我们只有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才有可能使消费者成为我们的客户。不管她买的是什麽卡种,只要她愿意经常到我们美容院里来做美容,那么,总会有一天,她会成为我们最优质客户的一分子。
四、联谊会促销
促销方案要丰富多样,具有可选择性、类比性和时效性。促销效果必须和产品结构、单品盈利状况、季节消费特色等联系起来。具体促销方案由__公司和__美容联合统一制作。
五、联谊会邀约书的设计
邀约书是吸引客户参加联谊会的眼睛,没有好的邀约书,就激不起客户莅临会场的欲望,也就是说,邀约书所提供信息的价值不能承载客户半天时间的成本。
邀约书的设计:信封上面应有“仅供女性拆阅”字样。信文不超过1页,500字;文风婉约、简洁,观点鲜明、质朴。
篇3: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中班的幼儿相较于小班来说,已经对劳动节有所认识,咱们可以通过让孩子们来亲身体验劳动的乐趣来对幼儿进行教育。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
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1
活动修改理由:在活动中我把外出参观活动修改成观看多媒体,因为考虑到幼儿的安全问题,班级不单独外出活动了。
活动反思:
在活动中本班幼儿已经有了劳动节的知识,能说出五一是国际劳动节,初步了解劳动节的含义,在观看多媒体时幼儿能大胆的说出自己看到的内容,语言表达叫完整,而在谈谈自己在家和在幼儿园劳动的事,幼儿的话匣子就打开了,每一个幼儿都举手想要告诉小朋友自己的劳动。
而在制作小花的过程中,由于幼儿的能力不同,学习的过程就各异了,有的小朋友模仿着老师的动作就能学会,幼儿一连几次都没有学会,还需要老师手把手的教……
总之,每一个幼儿都完成了自己的制作,看着自己的作品幼儿非常的有成就感。
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2
本次活动考虑到原来在中班的时候幼儿已经对五一劳动节有所认识,所以我在开始的时候就用了直接的提问,让幼儿通过自己的认识来理解五一劳动节是劳动者的节日,放长假的目的是为了让辛苦劳动的人们休息和休闲。
活动的的重点部分:幼儿通过回答相应的几个问题了解到劳动者是辛苦的。而难点部分是要让幼儿感受和体验劳动着是光荣的、快乐的和幸福的。通过看图片上劳动者的表情,猜想劳动者此刻的心情,帮助幼儿理解和感受。
虽然有所帮助,但并不十分深刻。我在活动中随机用幼儿的爷爷奶奶的事对幼儿进行教育,因为爷爷奶奶虽然退休在家,每天为孩子们烧饭、做菜等,看到孩子高兴,他们就十分高兴;用幼儿自己的例子,如:整理干净了自己的小房间后感到很高兴等等来帮助幼儿体验参加劳动和为他人劳动是快乐的。如果能准备劳动模范戴上大红花接受领导接见的图片给幼儿看的话,我想对突破重难点会更加有利。
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3
为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让幼儿对“五一劳动节”有个深刻的认识,引导幼儿认识周围的劳动者,萌发幼儿热爱劳动者的情感。
我们中一班在节日前夕开展了“劳动最光荣”的主题活动。希望通过此活动,教育孩子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好好学习,练好本领。
活动通过认识劳动节;认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认识劳动工具;说说我的爸爸妈妈以及儿歌和歌曲的形式展开。
接着还开展了有趣的亲子活动“我帮你”,帮爸爸或妈妈穿衣服,体验劳动和为他人服务的快乐,展示了学习雷锋的精神;在“剥花生”亲子活动中孩子们为了让爸爸或妈妈能尽快吃到花生有的用牙咬,有的用手捏,有的用手锤忙的不亦乐乎,爸爸妈妈们吃的个个笑的咧开了嘴。
此次活动,让孩子们不仅了解了各行各业不同的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同时也知道爸爸妈妈工作的辛苦,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更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意义,体会到劳动的不易,感受到了辛勤劳动的光荣。
中班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4
今天,我班结合“五一”劳动节主题活动,充分挖掘潜在教育资源,开展了“劳动真快乐”的主题活动,为了让幼儿了解“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让孩子们在“劳动真快乐”主题中亲身体验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体验劳动的快乐,帮助孩子从小树立良好的道德观、荣辱观,教育幼儿从小热爱劳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同时能为他人、为集体服务,培养幼儿的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
在对孩子进行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相关知识介绍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通过劳动实践,孩子们感受了劳动的辛劳,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
此次活动不仅锻炼了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更激发了幼儿爱劳动的强烈意识,重要的是孩子们了解到了“五一”劳动节真正的含义,感受到了辛勤劳动者的光荣,激发了孩子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爱戴之情!此次活动的开展为孩子们度过了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劳动节,增添了丰富的教育内涵,培养了孩子们认识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
中班劳动节活动总结5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对孩子进行“以辛勤劳动为荣”是教育极好的切入口,为了让幼儿了解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激发幼儿的劳动激情,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我们开展了“劳动真光荣”的大带小活动,使幼儿懂得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我们结合小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接爱能力,为了让幼儿了解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与中班小朋友结对开展活动。首先,我们向幼儿介绍了五一劳动节的来历,介绍了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劳动者,并说出他们的辛苦,让幼儿深知劳动是最光荣的事情,潜移默化的培养幼儿的劳动意识。其次,我们组织幼儿进行义务劳动,在哥哥姐姐的带领下来到小花园里拾树叶;最后,哥哥姐姐带领弟弟妹妹感谢幼儿园的老师、阿姨,幼儿园中各行业的人,并祝劳动者节日快乐。培养幼儿从小懂得关心他人,关心身边的事。为了奖励孩子们的辛勤劳动,孩子们学还用灵巧的小手做出了一朵朵漂亮的小花,每个孩子都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奖章!
通过开展这一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幼儿理解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孩子们在活动中感受了劳动的辛苦,同时也体验了劳动的乐趣,体会了劳动的真正意义。
篇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5: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张家界市是多民族聚居区,主要为土家族、白族、苗族、回族等19个少数民族,共计111.8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55.2万人的72.06%,其中土家族98万人,白族10.8万人,苗族2.96万人。在漫长的繁衍、发展、承传过程中,在原始险恶的生存环境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民族性格和风俗习惯。
土家族
土家族是张家界的主体民族。张家界土家族属于古代巴人一支,一说是古代庸国人的后裔,也有世代繁衍于此的古代土著先民。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历史上称为蛋蛮、天门蛋蛮、南蛮、武陵蛮、荆州蛮、五溪蛮、土人、土丁、土兵、土军等。
旧志上说:民情淳朴、土厚而风淳。”楚风刚劲,其弊多流于愤激。永定隶属楚边,俗尚淳朴,犹存中土人之遗风。”一位汉官曾感叹道:僻陋于深山,而有此醇静之俗,所谓生不见外事,而安于畎亩衣食,盖风之古也!”这便是历史上对土家族民族性格的基本评价。
张家界土家族人讲义气,重感情,热情好客,吃苦耐劳,忌欺骗,易轻信,好打抱不平,能歌善舞,信巫尚鬼,尚武好斗,崇奉覃后王、向王天子、梯玛、以及五谷神、公王神、土地神、社神等。
张家界土家族在中国战争史上,曾有过辉煌的战绩;早在西周时,即助周武王伐纣,歌舞以凌,殷兵大溃”;刘邦讨伐秦二世胡亥,土家人为其冲锋陷阵,深受刘邦赞赏;为反抗东汉王朝压迫,土家渠帅相单程在辰州壶头山打败伏波将军马援,使之马革裹尸而还;明洪武初,为反抗朱元璋歧视少数民族政策,覃后王率土兵连败五位侯级将领的征剿;明嘉靖年间,湘鄂西各路土司应召慷慨悲歌奔赴东南沿海,一举击败倭寇,明世宗亲自为土司赐东南第一战功”匾额;清朝时期,土家将领王正道、罗荣光等以生命镇守国门,打败洋人入侵;大革命时期,土家人跟随贺龙、任弼时、肖克将军坚持游击战争,建立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为共和国的诞生立下汗马功劳;抗美援朝战争中,湘西土家兵敢与美国人较量,打出了中国人的威风。曹里怀将军曾高度评价志愿军中的土家兵:土家族是中国最勇猛善战的民族。”
土家吊脚楼
到了张家界,都想看看土家吊脚楼。
由于历代进行对土家族实行屯兵镇压政策,把土家人赶进了深山老林,其生存条件十分恶劣,《旧唐书》说:土气多瘴疠,山有毒草及沙蛩蝮蛇,人并楼居,登梯而上,是为干栏。”加上少田少地,土家人只好在悬崖陡坡上修吊脚楼。
吊脚楼多为木质结构,早先土司王严禁土民盖瓦,只许盖杉皮、茅草,叫只许买马,不准盖瓦”。一直到清代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后才兴盖瓦。一般为横排四扇三间,三柱六骑或五柱六骑,中间为堂屋,供历代祖先神龛,是家族祭祀的核心。根据地形,楼分半截吊、半边吊、双手推车两翼吊、吊钥匙头、曲尺吊、临水吊、跨峡过涧吊,富足人家雕梁画栋,檐角高翘,石级盘绕,大有空中楼阁的诗画之意境。著名土家族诗人汪承栋写道:
奇山秀水妙寰球,酒寨歌乡美尽收。
吊脚楼上枕一夜,十年作梦也风流。
修屋赞梁
土家人把修新屋作为繁衍子孙的根基,因而看得十分神圣。修屋前,要请风水先生选好依山傍水背风向阳的地方作为屋声。无论谁家起新屋,远亲近邻都来帮工,只吃饭不拿工钱,叫打白工”。喜庆日是在堂屋梁的时候,亲戚朋友都来送礼祝贺,叫斟上梁酒”。
所谓梁,是指堂屋脊横梁。梁木选择有个古怪的规矩:屋主必偷偷在大山中寻找分岔成两根的标直大树,不问树的主人是谁,尽管偷偷砍下,锯成两根,同时从山上滚下,谁头在前,尾在后,无伤无疤的,就选哪一根。这种风俗,叫偷梁木”,土家寨有俗规,偷梁木不算偷”。梁木一旦偷砍下地,就要鸣放鞭炮,还要在上面搭红布,然后热热闹闹请八个后生抬回家,一路招摇过市,似乎偷”得很光彩,树主不仅不追究,反过来还要表示祝贺,因为这是吉利与友谊的表示,就好比为人家子孙根基作了重大贡献似的荣耀。
梁木正中画图,左右书美仑美奂,金玉满堂”或帝道遐昌,五谷丰登”之类的对联。
上梁时,请两名歌师或掌墨师赞梁。赞梁有一定的曲调,较单调,实际上是种韵白表演形式。待梁木在屋顶山上架好后,赞梁者便攀梯而上,一人提酒壶,一人端茶盘,茶盘内放着筷子、酒杯、腊肉、糯米糍粑。提酒壶者赞道:
手提酒壶闪金光,壶中美酒喷喷香,
欢欢喜喜上屋去,要跟主东赞主梁。
端茶盘的接着赞道:
手端茶盘四四方,张郎造就鲁班装。
四角造起龙凤榫,金漆盘子摆中央。...
赞毕,二人开始上梯,每上一步就唱五句赞词,其内容是借颂扬古人恭维屋主的:
...上三步,中三元,刘备关张访大贤;
南阳有个诸葛亮,三顾茅庐下高冈...
...上十步,十美十全,张郎鲁班下凡间;
修起高楼和大厦,主东富贵万万年!
赞梁者攀上屋脊梁木时,二人各坐在梁木的一端,一边饮酒,一边互问互答,用长篇的赞词,赞扬主东的屋声像仙境琼楼,龙王宫殿,必发子发孙,祝寿绵长。赞梁后,向下抛梁粑粑”。先把两个象征富贵的大粑粑拿在手中问下面的屋主:要富还是要贵?”主人回道富贵都要!”两个粑粑抛下时,主人家接在怀中。(最忌讳接不住),然后将小粑粑抛下,边抛边唱:
笑哈哈,笑哈哈,双手拿起梁粑粑,
四面八方一齐撒,大家越抢越发达!...
这时屋场上人如潮涌,争抢粑粑,热闹非凡。抛过粑粑后,亲友们将一段段五颜六色的布料搭在梁上,叫搭梁”,此时鞭炮震耳,赞梁者又一步一赞,下到地面,于是,一栋新屋就在喜气洋洋的热烈气氛中立起来了。
土家族服饰
比较而言,土家族服饰没有苗族那样穿金戴银,更接近生活型、实用型。民国以来,土家男女一年四季都戴头巾,男人以青、蓝、白或条纹布为主,长二三米,一圈圈地缠绕在头上,包成人字路;女人则多以青丝帕或白印花头巾,丝帕薄如蝉翼,最长达七、八米,是妇女终生陪伴之物,死后必以帕缠入葬。衣服以青、蓝、白、印花布为主,男穿对胸衣,双排七至十一扣,俗称蜈蚣扣,袖口、领口及裤管末端加花边;女人则右开襟,袖大而短,饰花边,挂银铜佩饰,俗称满襟”,有满清遗风;未出阁少女着花衣,讲究大红大绿;小孩喜戴菩萨帽,虎头帽;男鞋多为青蓝布,女人穿绣鞋;姑娘出嫁时必穿露水衣”,上着鲜艳桃花绣衣,下着八幅罗裙,与土老司八幅罗裙有异曲同工之妙。据大文豪沈从文考证,八幅罗裙是正宗土家装。过去土家男女不穿袜,兴打绑腿,尤以男子将裤筒裹成人字路,配布鞋或草鞋,十分精神利索,民族专家说这是土家兵战争装束,有土司兵农合一”传统制度的痕迹。而民间百匠,又有不同职业装,如铁匠穿长而宽的牛皮肚兜以防灼伤;猎户挂绣花子弹肚兜是实战需要;农民雨天下田披蓑衣则是农事需要。对那些命相”不佳的小孩,还要按土老司的指点戴百家锁”、穿百纳衣,即从一百户人家讨一百块碎布拼做成衣服穿,否则难养成人等等。故外人说:土家人穿了一身的讲究”。
土家饮食
嘴巴两块皮,只想好的吃”,凡到张家界的客人,都想尝尝土家的民间食品。
张家界盛产稻谷、包谷、高粱、红薯、荞、粟及各种豆类,坪坝上的土家人以大米为主食,大山界上的土家人就主杂掺半,也有以包谷为主食的。
土家人菜肴讲究酸、香辣,俗话说:三日不吃酸和竦,心里就像猫爪抓,走路脚软眼也花”,故特别看中辣椒、胡椒、花椒、大蒜、胡葱、韭菜、香椿等辛辣香味特浓的佐料食品。旧志记载说:因土人居住丛岩邃谷间,冰泉凛冽,岗瘴郁蒸,非辛味不足以温胃健脾。”
土家妇女多为酸香辣制作能手,诸如将四季鲜菜、野菜或五禽六畜之肉通过干制、腌制、烘炕等制成干菜系列,腊菜系列,酸菜系列等,把人生的日子打发得有滋有味。
土家著名的土菜有:
石耳炖鸡鸭。明清时代,张家界的石耳是土司给皇上的贡品,据说每年皇帝大宴群臣必上这一道菜。泥鳅钻豆腐,也是一绝,让泥鳅饥饿三天,再让吃饱猪油,然后放进豆腐中,文火慢炖,让泥鳅钻进豆腐,直至炖熟,其味妙不可言。还有苦瓜炖鲜鱼、嫩北瓜炖干牛肉,都是常人不敢配伍的佳肴;它如血豆腐、荷渣、沅古坪腊肉、梆梆肉、酢鱼酢肉、瓦缸菜、鱼儿辣子、火烧茄子、火烧辣椒(捣烂成泥)及野菜系列等等。土司王流传的土王全席”,一席十八碗碟,共八道菜谱,二十四个系列,足可与中国几大名菜坐在一条板凳上谈经论道。特别是土家三下锅”,风味十分独特。相传明嘉靖年间,进行征调湘鄂土司兵上前线抗倭,恰好赶上年关,为不误军机,土司王下令提前一天过年,于是腊肉、豆腐、萝卜一锅煮,叫吃合菜”,以后演变成三下锅”。各位客人,到了张家界,建议到小餐馆尝尝三下锅”,叫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另外,逢年过节,土家人有打糯米糍粑、做竹叶粑粑、炒炒米、做团馓;春日做桐叶麦粑,秋日做苦荞粑等,都令人嘴馋不已。
土家赶年
张家界土家族团聚过年,有其独特的习俗:若腊月大则二十九过年;月小则二十八过年。土家人把提前一天过年称之为赶年”。关于赶年”,民间有这个传说:
相传明嘉靖三十三年(1555年),由于朝政腐败,倭寇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不断大肆袭扰,朝廷曾多次派大军抗倭,都惨败告终。尚书张经上奏朝廷,请征湘鄂西土兵平倭,明世宗准奏,派经略使胡宗宪督办。永定书茅岗土司覃尧之深知一去难返,决定与亲人过最后一个年,于是下令:蒸甑子饭,切砣子肉,斟大碗酒,提前一天过年再出征。”
因时间紧,来不及作许多菜,就来个腊肉、豆腐、萝卜一锅炖,叫作合菜”,吃了好上路。这道菜以后演变成三下锅”。士兵前线后,很快打败倭寇,收复失地,世宗亲赐匾额,上书东南战功第一”。志书记下了这段历史: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大犒将士,除夕,倭不备,遂大捷。后人沿之,遂成家风。”
赶年”习俗体现了土家人民识大体顾大局,甘愿为国捐躯的博大胸怀,是土家人民的骄傲。
六月六覃后晒皮”
张家界土家节日特别多,几乎月月有节,有时一月几节,但最有影响的民族节日是六月六覃后晒皮”。
相传朱元璋称帝后,背叛农民起义宗旨,大封王侯,滥造宫殿,强迫茅岗司土民贡献香楠大木,因而瑶役十分繁重,加上湖广大旱,灾民相食,弄得民不聊生。洪武三年(1370),时任慈利安抚使、湖广理问(法官)的土家族首领覃后,联合桑植、永顺、鹤峰等十八洞蛮”愤然 揭竿起义,朝野震动,朱元璋亲自坐镇荆州,先后派遣五个侯级将领发兵征讨,覃后兵败七年寨,坚持抗战,后因叛徒出卖,被官兵俘获。洪武五年农历六月初六日,朱元璋在南京下令对覃后实行凌迟弄(剥皮),一时飞沙走石,乌天黑地,京城七天七夜日月不明,昼夜不分。朱元璋意识到错杀了真命天子,天地不容,急忙跪倒在地,向天地许愿,每年六月初六、十六、二十六,让覃后王坐王位三天,亲施三拜九叩之礼。愿毕果然云开雾散,日月复明。为取得覃后真影,朱元璋还下令将覃后皮吹鼓,供在殿上。为防虫蛀霉烂,每年六月初六还要翻晒覃后皮一次,故这天又叫覃后晒龙袍”、覃后晒皮”。《永顺县志》记载说:六月六日晒书及衣服,俗传茅岗土司覃后以是日被诛,血溅其衣,附近居民暴衣以吊之,名曰‘晒龙袍’。”
木叶传情
湘西苗族男女找对象,谈恋爱,兴赶边边场”,土家男女却用木叶传情。
土家人天天在深山与鸟儿、蝉儿为伴,寂寞了,高兴了,忧虑了,或有什么隐秘心事,便摘片木叶儿,吹起无词曲儿来。这些木叶歌,或婉转悠扬,或如泣如诉,或欢畅愉悦,或悲泣幽怨,远听,鸟儿在啁啾,似山泉在叮咚,充满诗情画意。吹木叶并非易事,要经过长期练习,才能吹出调儿来。有的男女青年相爱倾慕,却不便启齿,又不喜欢媒婆搬弄是非,于是就用木叶求偶,把满腔的爱写在木叶上,山里人这样唱:
满山木叶堆打堆,问郎会吹不会吹?
有朝一日学会了,只用木叶不用媒。
千两银来万两银,难买阿妹一颗心,
媒婆嘴巴磨出血,不抵一曲木叶情。
千古绝唱哭嫁歌”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九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恩,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为即席作,见娘哭娘,见婶哭婶。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制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惋动人。如哭姊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织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娘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逢一闰,为何不闰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丛。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生儿育女
撒筷子:十姊妹”哭罢,喷呐锣鼓催着花轿,这时,新娘子必由她的哥哥弟弟或是堂兄堂弟,背着进花轿,母亲即在轿四周撒五谷”,祈愿女儿成家后,五谷丰登,年年发达;又在轿前轿后撒一把筷子,祈祷女儿快(筷之谐音)生贵子,人丁兴旺。
产妇禁忌:新娘完婚之日,给新房铺床的女人,必须是有儿有女的且在当地有一定声望的,有女无儿的不行。寡妇不能进洞房。接帐子的女人也要有儿有女。
女人怀了孕,叫有喜”,不得在堂屋门槛上坐,说是亵渎了家神;不能坐扁担、锄把,说是日后养的儿女懒惰;屋里不能钉钉子,怕钉”到胎儿身上;不能打蛇,打蛇娃子要唾舌子的;不准进洞房,怕发四眼风”;不准踩水牛索,因为水牛怀胎要十二个月,怕超月...
小孩生了:孩子哇哇坠地,男方须向丈母娘报喜,生男孩就抱一只公鸡,生女孩就抱一只母鸡,丈母娘一看便知是男是女。
三日后,做外婆的便去女儿家看外孙儿,叫洗三”。然后商定吉日送礼贺喜,叫斟祝米酒”。外婆必送布料、婴儿毛衣、鞋帽、尿片及鸡、蛋、肉、米及摇篮之类的东西。还得给月母子送衣服,道是儿奔生,娘奔死”,算是给月母子的慰劳。
背小孩走夜路要把尿布搭在小孩头上,说是避邪;小孩满百天时,要舔猪尾巴,说不流涎水;女孩子舔鸡翅膀,说长大了会梳头;还要让小孩喝画眉汤,说长大后能说会道;有的把小孩脐带放于高山顶上,说长大了胆子大,办得大事;小孩满周岁了,要挖周”,也就是做一岁生日;小孩受惊吓了,就在门前十字路口泼水饭或请土老司吃吓”;婴儿犯了夜哭关”(俗称百日哭”),就用纸写四句偈语巾在大路边或桥柱上,让过路人念:天皇皇,地皇皇,我家出了个夜哭郎,过往行人念一句,一觉睡到大天亮!”据说这么念了一百个人,孩子就不哭了。
背篓上的湘西
张家界三分坪,七分山,土家人世代与高山相伴,也与背篓结下了不解之缘。
姑娘出嫁,要织洗衣背篓”作陪嫁。洗衣背篓小巧玲珑,蔑丝细腻,图案别致,是娘家家境的标志,亦是新娘巧手勤劳的品牌”;女儿生孩子,娘家要送一个娘背篓”(又叫儿背篓”),背篓成长筒形,做工十分精细,是专用来背孩子的,宋祖英唱的小背篓”就是这种背篓;摘苞谷、粟谷则用高背篓”,它口径特大(直径达2尺多),腰细,底部呈方形,高过头顶;砍柴、扯猪草用柴背篓”,它蔑粗肚大,经得住摔打;还有一种专供男人挑苞谷棒的撑篓”,由一根扁担将两只高3尺、径长1尺2寸的蔑蒌串起来,苞谷挺得紧扎扎的,挑在肩上便于下高坡陡崖;另有一种木制背篓,几根木棒,串成一个能置物体的空架,用蔑丝系着,以此背圆木、石头、送肥猪;最特殊的是水背篓”,腰长口小,用皮蔑编织,内外刷桐油,大山缺水,土人从峡谷取水,背上白云深处的木楼。
背篓,在山里人看来,一如沙漠之骆驼,江河之船舟。域外人称背篓上的湘西”。
薅草锣鼓
每到春夏秋季,山里正是挖生地、薅苞谷草、挖桐林茶林的大忙日子。亲朋邻居几十个人邀成一伙,东家一天,西家一天打白工”。为了调节疲劳,加快进度,便请两位歌师,站在高山上,一人击鼓,一人打锣,双指夹住喉管,用高八度的假嗓唱歌助兴,土家人叫薅草锣鼓”。
薅草锣鼓有固定的程序:出早工时唱《开工歌》,又叫歌头”,接着唱《请神歌》。说的是很久以前,土家有个张姓庄稼汉,养了五个儿子。唐朝末年,天下大乱,五个儿子被征调当兵,全部战死沙场,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封长子为天门土地,次子为地府土地,三子为街坊土地,四子为桥梁土地,五子为山神土地。这些土地神都老老实实为百姓办事。歌师就对山神唱道:
苗稼你要保护好,保护五谷得丰登;
一天田边走三道,三天田边走九巡...
扬歌”是吃过早饭上工时唱的歌,是薅草锣鼓的主要部分,既有固定的歌词,如《打鼓儿郎得官回》、《恋姐歌》、《单身歌》等,也可即兴而作,可唱历史故事,也可唱远古传说,还可唱民间趣闻。有时,见民工累了,就唱几个牛皮歌”调口味;
叫我唱歌就唱歌,开口唱个牛皮歌;
唱个鸡公生鸭蛋,唱个鸟儿头长角;
唱个河水倒着流,唱个岩头滚上坡;
唱个蚊子扯哈欠,唱个糠壳搓成索...
傍晚收工时唱《送神歌》:
看到太阳下山岭,敲起锣鼓送神灵;
有的神灵跨鹤走,有的神灵骑狮行;
只有土地无处走,岩板底下且安身...
《永定县志》记载说:插秧耘草间,有鸣金击鼓歌唱相娱乐者,亦古田歌遗意。”《桑植县志》亦载:夏日薅草,群集垄上,两人对讴,庄偕间作,锣鼓应之,名曰打锣鼓。此农家音乐,用以节省劳力者也。”
禁忌
俗话说:出国问禁,入乡问俗。”游客到异地作客,如果犯了当地人的禁忌,就会招惹麻烦,平添出一些不愉快的事。
土家族人禁忌特别多,不同地域、不同家族、不同行当,都有各自不同的禁忌内容,它既反映出一种充满唯心迷信的文化心态,又掺和着一定的科学,因为是土家人长期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
张家界土家人早晨见蛇喊长虫”或溜子”,谈虎称大猫”,见猴叫爪子”,讲鬼叫矮骡子”。许多禁忌已成谚语,如出门要选良辰吉日:初一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下庵”;七不出门八不归,逢九出门空手回”;春来莫捡鹰打鸟,冬来莫捡汗毛巾”;上山莫捡麂,下河莫捡鲤”(指莫名其妙死去的麂子和鲤鱼);除夕期间禁忌更多,不准吵口、不打小孩、不熄灯火;大年初一不讲背时”话,爷娘的口,无量的斗”;三十六,结跟头”;人满三十六,喜的喜,愁的愁”,因三十六岁死人的比例最高,出祸事最多,故民间凡事总要回避三十六”,就像外国人忌讳十三”数一样。人满三十六岁,无论男女,必做生日冲煞过头;凡红白喜事记人情帐,偶尔碰上三十六序号,便是不利顺的先兆,故许多人办事必先在三十六序号上写上吉利的话;小孩不准玩鸟,说是长大手跳写不好字(以此法护鸟);小孩不准摘未熟桐子果,说是要得痨病”(以此保护桐林);木匠的码板坐不得,铁匠的砧子敲不得,阉同匠的羊角吹不得,戏子的衣箱靠不得,农户的撑架踩不得(欺主);瓦窑前忌说红”,怕出红瓦、乘船忌呼陈”姓,因陈与沉”谐音;戏班子称伞”为撑子”,忌一个散”字;一年之始听到阳雀(杜鹃)叫时,如睡在床上或走下坡路准不吉利,大年节牲畜进屋,兆猪来穷,狗来富,猫儿来了穿孝服”;野貉入屋,鸡上树,狗上屋,无灾必有祸,不死脱层壳;梦清水泪洗面,梦白布要戴孝,梦红花喜盈门,梦小孩要防贼;梦鸡、鸟、小鱼有口角(吵架),梦水牛有财发,梦跳坎有病灾,梦飞腾转健康,梦上山有好事,梦下坡要背时,梦笑得哭,梦祸得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篇6: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7:旅游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以来,隆阳区旅游产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省政府滇西边境旅游现场办公会和隆阳区旅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隆阳区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隆发20号)的要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断增加旅游资金投入,加快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努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产业发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xx年上半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94.60万人次,同比增长19.4%;实现旅游总收入3.75亿元,同比增长20.2%;固定资产投资3947万元。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通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打造以板桥古镇项目为龙头的一批重点项目,努力构建隆阳旅游支撑点,同时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培育旅游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做好宣传促销工作,切实增强了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一)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1、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百花岭景区、潞江民族风情南亚休闲会所、太保公园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板桥古镇旅游项目。光尊寺主体修缮工程已经结束,于20xx年2月6日通过了竣工验收,现正在做佛像塑造和引僧入寺准备工作。通光路建设完成了挡墙支砌、排水管道埋设、柏油铺设等工作,唐家路段已竣工投入使用。委托北京大白莲华文化艺术公司编制的《光尊寺开发与经营创意策划书》已进行了成果汇报,正进一步修改完善。青龙街已完成临街房屋改造、抗震加固203户,格子门装修24户,青龙广场已完成表演台修砌、青石板铺设及绿化工作,青龙街牌坊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做彩绘工程。板桥古镇1—3月份完成投资325万元。
3、赧浒白龙潭水景园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区级评审;完成项目一期征地420亩,完成环境评估、效果图、平面图设计工作,启动了农家乐搬迁工作,现正对道路、洼地、部分水域进行施工。该项目1—3月份完成投资375万元。
4、潞江大型服务区项目。已完成征地和规划工作,现正在建设加油站,停车场,餐饮、住宿服务楼等。
5、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项目。打造提升了翟家湾市内桃源、百花岭大鱼塘古道客栈、水寨海棠村生态农家、金鸡育德陶艺人家、蒲缥方家寨金山食苑、潞江丙闷千年芒香、潞江赧浒傣家风情7个乡村旅游接待点,正有序推进老营李家大院古宅群、瓦窑沧江美食街、板桥郎义和谐人家、瓦渡红泥地石头人家、兰城梨园人家、汉庄上海子山海人家6个乡村旅游接待点建设,瓦窑沧江美食街已完成征地173.4亩和新大街的规划论证工作;老营李家大院古宅群已完成古建筑修复;郎义和谐人家乡村旅游接待点完成了村内道路硬化和人畜饮水工程,已建成2户农家乐。
(二)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啤酒狂欢节暨20xx年端阳花市期间各项旅游活动
5月27日—6月3日第六届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啤酒狂欢节暨20xx年端阳花市期间,隆阳区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省政府滇西边境旅游现场办公会和隆阳区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借助节庆平台,以充分发挥保山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和建设中国走向南亚第一市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示隆阳区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努力挖掘隆阳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多元的民族文化为目标,积极组织旅游活动,宣传推介了隆阳区优秀的旅游资源,进一步理清了隆阳区旅游业发展思路,集思广益探讨隆阳旅游发展思路。通过周密部署,充分筹备,成功举办了举办“新通道·新隆阳·新旅游”第六届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隆阳旅游论坛、 “潞江·芒宽民族风情自驾体验游”及团队游活动、旅游资源、旅游商品展销展示等活动。节庆期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8.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3.2%;实现旅游总收入701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发放《隆阳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册》、《约会隆阳》、《隆阳风光明信片》、《隆阳区旅游地图》等旅游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创新思维,更新旅游宣传品,切实加大了宣传促销力度
继续借助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隆阳旅游的宣传与促销,加强对电子商务、卫星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在旅游营销中的运用,丰富旅游网站内容,大力开展网上宣传和促销活动。今年4月份,设计制作了《隆阳区旅游投资指南》9000册,《约会隆阳》假日旅游杂志7000册,《隆阳区导游词》的编制正在进一步修改和校对。同时,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到大连、重庆等地进行了大范围的旅游宣传推介,收到了预期效果。
(四)着力加强行业管理,增强了行业竞争力。从培训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我们通过发放问卷,对辖区内各旅游企业作了全面调研和认真分析,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和需求较为强烈的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增进交流,增强凝聚力。分批分期对导游、景区讲解员、农家乐从业人员、星级酒店管理人员进行服务技能培训,逐步提升了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服务技能。
(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旅游业“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一是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企业签订了旅游安全生产(包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景点、旅游公司在开展旅游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旅游质量监督所和旅游执法大队,明确了工作职能,凡重大节庆,都联合公安、工商、消防、卫生、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对全区星级宾馆、旅游景点、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市场安全。三是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除了坚持正常上班外,还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上半年全区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各项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二是旅游特色优势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大型旅游景区作支撑。虽然目前已建成一批景区景点,但规模小而分散,对区外游客吸引力较弱。三是撤地设市后,隆阳对外知名度较低,宣传促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道路交通、宾馆饭店等旅游基础设施薄弱,缺乏大型旅游娱乐项目和高档次的住宿接待设施;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服务技能和水平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我区旅游业刚刚起步,市场培育还不成熟,社会力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能力弱、数量少,招商引资难度大。
篇8:暑假旅游计划
一、背景分析
1、概况:
__河又名__河,原名__。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__。__又因__城而名__河。全长__公里,流域面积__平方公里。
2、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__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__河漂流:__河第一湾(__市__乡境内)。
特产:__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__寺、__汉墓、__庙、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文庙、__算学馆、__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__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__,走出了民国先驱__、__。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__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区域优势/劣势
1、优势:
(1)__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__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__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__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__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__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劣势:
(1)__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__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__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策划目的
1、市场分析:一句“__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__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__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__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最终目的:提高__河的知名度,使__河走出__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策划原则
1、目的性原则:
(1)把__河打造成国内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__“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可行性原则:
(1)__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__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__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__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特色化原则:
《__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__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__河旅游的动机,
4、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__市政府,甚至__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__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__!
六、组织形式
主办:__市政府
承办:__市旅游局
协办:__电视台
七、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__河》版,以及抒情版的《__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__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__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__市旅游局以__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__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__河的名义捐款__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
篇9:旅游局个人年终总结
20__年,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市妇联和市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全局及下属各单位女职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在全局女职工中开展各种活动,倡导女职工“用知识立家,以知识兴家,靠知识富家”,在“岗位奉献”,从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争做学习型女性,创建学习型家庭。
二是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全局女职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以文明为荣,革除家庭不文明陋习,做文明的表率。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事事处处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争做文明公民。
三是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广场舞、健身舞等各种活动,既强健了身体,又愉悦了心情。
四是组织女职工参加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巾帼展风采”大赛,并得了二等奖。
五是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4月“全民阅读月”活动,参加“网络书香,摄美瞬间”摄影大赛和“读一篇好书,写一篇美文”大赛,同时参加巴蜀讲坛主题为“文化让城市建设更持续”的公益讲座,从而提升全局女职工的整体素质,实现女职工素质的提高。
通过一系列活动,充分调动了女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她们在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我局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大力加强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篇10: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___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___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___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___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___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___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___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___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___ 份,双方各持 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___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大连市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大连市____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 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与旅行社缔结国内旅游合同关系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详细阅读本合同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可以共同签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可以复制。如果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过3人时,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当划"×"以示删除。
八、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双方均应认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还应当留存旅游过程中的有关票据资料,以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 局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 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 (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 。
(二)出发时间: 年 月 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 年 月 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 日 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 。
(六)交通工具: 。
(七)住宿标准: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八)餐饮标准: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 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 个,付费金额不超过 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 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币,儿童( 岁以下或身高 米以下)每人 元人民币, 总计为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 元人民币,余款于出发前 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成行的基准人数为 人。参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最迟于出发前第6日(不含出发当日)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 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程表》中所列的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程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四)在旅*程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旅*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七)旅*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程中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旅*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传真或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连市 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一:
国内旅*程表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
团号: 。
旅游线路名称: 。
行程时间: 天 晚。
出发地点: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返回地点: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预计 时。
用餐安排:全程共计早餐 次,餐标 元/人。午晚正餐 次,餐标 元/人。
交通安排:1、飞机: 舱。2、火车:软卧,硬卧,软座,硬座。
3、汽车:大巴,中巴,小客车;有空调,无空调。4、轮船 等舱。
住宿安排: 宾馆,宾馆无; 人/间,有空调,无空调。
全程陪同人员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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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一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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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二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
┌──┬─────────────────────────────────────┐
│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三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
│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四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
│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五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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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六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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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七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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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地点: 交通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
│第 │游览景点及时间: │
│八 │ │
│天 │ │
│ │自费项目: │
│月 │购物安排: 次。购物店名称: │
│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住宿标准: │
│日 │住宿地点: 宾馆名称: │
│星 │ │
│期 │ │
└──┴─────────────────────────────────────┘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大连市 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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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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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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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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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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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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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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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大连市 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书 大连市 旅行社:
我们共同委托 (男/女,身份证号码: )
作为代表人,与贵社签订编号为 的国内旅游合同,前往
旅游。
我们全体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计 人)共同作为本国内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签字)
全体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2:小学五一劳动节致辞范文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 日,在往日的印象里,是可以走亲访友、游山玩水的,但是今年的春节却跟往年大不相同。听不到大街小巷的喧哗,看不到充满年味的气息,这都是“新冠状病毒”惹的祸。
我们可不要小瞧这个病毒呀!他的到来导致全国各地的人都不能随便出门,不能走亲访友。我们小孩子也不能出去和其他小朋友玩耍,爸爸妈妈也不能去上班,一切活动都被取消了。病毒真是太可恶了。我天天盼着它赶快消失。就连我这以前从来都不喜欢看新闻的人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看新闻,看看疫情有什么变化。有一些人让我特别感动。我最敬佩的是已经84岁的钟南山爷爷,不远千里,不怕危险去了武汉亲自指导防控疫情。他为了研究病毒治疗方法,战胜病毒日夜操劳,坚守一线。他的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我。另外还有全国各地的千万名医护人员奋不顾身奔赴武汉,还有无数爱心企业和人士都全款捐物。这些都激励着我长大后,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
虽然我还很小,不能和他们一起战斗,抗击病毒,但我能做的就是听国家指挥不出门,保护好自己,不给国家添乱。
开学时间到了,但是疫情警报没有解除,我们不得不延长时间。我每天在网上观课学习。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认真学,把该会的知识都学会。也算是和病毒的较量吧,告诉这个坏蛋,你吓不倒我们,我们会更坚强。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回到我们美丽的校园,见到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篇13:小学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活动分析:针对20__年五一活动分析,__年五一企事业单位放假时间为3天,五一节日期间,各商家打折让利销售毕争的黄金季节,让我们做起红红火火的假日销售,让消费者将昨天、明天或下个月的消费集中在五一期间内进行消费。为了引导消费,激发节日冲动性消费,并且要想在五一期间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和较有影响力的社会效应,提升__的企业形象及以文经商的特点,特举办与节日相应的各种活动,推出文化营销,使营销过程与文化享受有机结合起来,使消费者在享受多元化服务的同时,增加随机消费的欲望。树立高层次的文化消费来吸引消费者,笼络高层次的消费群体,展现名店风范。拟策划以下"繁花似锦五月天,欢乐假期乐无限"五一节日主题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4月30日(周三)---5月4日(周日)
二、活动主体:真情大奉送五一乐翻天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三、活动内容:
1.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2.庆五一会员有礼金牌会员免费游:
3.__夏季服装周:
四、系列活动内容:
方案甲:(一)购物旅游欢乐无限
为在五一黄金周提升__人气,创造销售佳绩,特举办"黄金五月大旅游欢乐五一乐无限"即购物赠五一情侣、全家旅游套票活动。黄金屋一期间,穿着类、百货类全场8折起。(超市、明示商品不打折,可参加旅游活动)
实施细则:
①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__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旅游单人票一张。(不累计赠送)
②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3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旅游两人情侣套票一张。(不累计赠送)
③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4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全家旅游标准套票(限三人)一张。(不累计赠送)
④活动期间,凡当日累计购物满5000元凭发票及有效证件登记即可获得五一全家旅游标准套票(限四人)一张。(不累计赠送)
方案乙:黄金五一欢乐购购物返券欢乐游
为在五一黄金周提升__人气,创造销售佳绩,特举办"黄金五一欢乐购购物返券欢乐游"活动,穿着类、百货类满100赠20元购物券,单票满100元,超市满50元即可参加抽奖旅游活动。(超市、明示商品不参加)
实施细则:
一等奖:____
二等奖:____
三等奖:____
四等奖:____
(二)庆五一会员有礼金牌会员免费游
为感谢金牌会员多年来对__的支持,截止至4月30日,会员卡累计购物积分排名前10名的金牌会员,凭会员积分卡及身份证登记于4月30日——5月4日期间,领取幸福之家(限三人)豪华旅游套票一张。
(三)__夏季服装周
活动期间,特推出夏季品牌服饰精品静态展及现场时装模特走秀,参展品牌可在t型台的两侧设立形象展位,介绍品牌历史、服饰风格,营造时装周的氛围。
篇14:关于湖南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岳阳楼坐落于湖南省洞庭湖畔、岳阳市西门的城墙上。
岳阳楼与武昌的黄鹤楼、南昌的腾王阁齐名,并称为中国长江流域的“三大名楼”。登楼俯瞰洞庭湖,水面烟波浩淼,苍苍茫茫,水天一色,素有“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的美誉。
岳阳楼传说是三国时吴国著名将领鲁肃训练水师的阅兵台。至唐开元四年(720xx年),中书令张说谪守岳州,在此修建楼阁,正式定名为“岳阳楼”。同时代的诗人杜甫有诗《登岳阳楼》曰:“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吴楚东南圻,乾坤日夜浮。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宋庆历五年(1045年),腾子京守巴陵郡时重修岳阳楼,并请范仲淹作千古名作《岳阳楼记》。范氏在文中不仅将四周的景物、早晚晴雨等各种感触描写得淋漓尽致,且文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更抒发了作者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怀,使之脍炙人口,传扬中外,岳阳楼亦因此声名远播。
现存的岳阳楼是清同治六年(1867年)重新修葺的,占地240平方米,深宽各三间,三层三檐,通高19.72米,木结构。楼顶似古将的头盔,黄琉璃瓦,飞檐高翘,屋脊装饰有各种动物,楼的每角立有一彩釉飞凤。二楼有明廊环绕,可凭栏远眺。棂窗格门雕饰精美,柱、枋、梁、架朱漆彩绘,富丽堂皇,气宇非凡。
楼的一层正厅悬挂着清朝人张照书的《岳阳楼记》木刻屏;二楼存历代名家的诗文、匾额、联语;三楼正面有一座神龛,里边放置吕洞宾的塑像,塑像全身饰有金粉,神态飘逸,宛似仙人。楼前有宋代铸造的三足狮环铁镬两座,各重千余斤。楼的两侧有仙梅亭和三醉亭,与主楼相互衬托,相得益彰。仙梅亭建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传说在施工中获得一块大青石,青石上刻有花纹,酷似枯梅,当时的人视之为仙迹,等到亭子建成以后,就将此石竖立在亭中,此亭也因此名为“仙梅亭”。亭高60米,六方形,双重檐攒尖顶,檐角高翘,玲珑素雅。三醉亭建于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原名“望仙阁”,后改为“斗姆阁”,用以专门祭祀北斗星神。同治六年(1867年)重新修茸时,取《吕洞宾三醉岳阳楼》故事之意,命名为“三醉亭”。岳阳楼前数十步,有一二层平台,滨湖处建有石栏,南北各立有一门,门额上分别书写着“南极潇湘”、“北通巫峡”,楼旁种植有许多树木、花草,近处还有宋代的铁梢、铁枷,以及多处各代的石刻。附近更有鲁肃墓、小乔墓及岳阳文庙、慈氏塔等名胜古迹。
篇15: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为了感谢各位同仁对公司发展历程中作出的不懈发奋和无私奉献;也为了促进员工交流,加强团队之间的无缝对接,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同时也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阔视野。公司于20__年12月30日-20__年1月3日组织开展了_____集团20__年度元旦旅游活动。
旅游过程中:同事间互帮互助,紧密团结在一齐,公司整体融在“和谐、友爱”的氛围中;出行在外,总会遇到许多不愉快的碰撞,我们刘关张人本着“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在旅游过程中树立了极好的企业形象。尤其是张家界一站,地势险峻,还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___人用了50分钟左右的时刻群众穿越了其他团队需要1。5小时的袁家界,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骄傲与自豪。当然,过程中,作为组织者的本人有许多做得不尽如意的地方,总结如下
1、洽谈行程与选定旅行社时,谈判技巧缺乏;
2、旅行前期准备,心思不够细腻,导致了效率低下;qq个性签名
3、旅行前没有造势,许多同事未能加入到活动中来;
4、旅途过程中,没有照顾好领导同事旅途感受等。
总结过往,是为了更好的把握未来!20__年度元旦旅游在湖南划了一个圈,留下了___人灿烂的笑脸;20__年度是充满美丽憧憬的未来,坚信我们在20__年度旅游将会做得更好!
篇16:关于旅游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10测绘工程的心理委员,。今天,能够站在这里,作为优秀心理委员代表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
首先,我代表学院的全体心理委员对领导和老师们给予我们的重视和培养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一个展示的舞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空间。
作为一名心理委员,我们都应该感到任重道远!当前,大学生因学习、性格、感情、就业等因素导致的心理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加强心理健康的教育工作,我们学院专门成立了阳光工作室,在班级设立了心理委员,我们都应该感到很荣幸地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我们是学院老师和班上同学之间在心理方面了解沟通的桥梁,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个职位的重要性,树立使全体学生健康顺利学习、生活的心理工作目标,要拥有为他人服务的爱心和责任心,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要采取及时有效的帮助措施。
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职位上做了近一年,在这个期间我负责全班同学的心理问题工作,配合阳光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动态,定期向阳光工作室汇报情况。在班上有同学觉得自己需要接受心理帮助的时候,我都有及时给予帮助,并在平时主动把一些心理知识普及到班上。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心理委员的职责,就必须做到上述几点,但具体要怎么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互相学习的地方。例如与同学相处,我们就要做到善于观察,积极交流。而针对同学的困惑,我们就应该开展一些相关的交流会,不一定要正式,不一定要请老师,不一定要在教室,不一定要全体,哪怕只是同学之间到外面走走,哪怕只是同学之间玩玩游戏,只要给我们的同学提供一个说出自己心里话的时机和场所,就已经给他们提供了帮助。这些事情看起来比平时只跟同学们作一个口头交流来得复杂,但如果本着一个帮助同学、服务同学的思想,相信大家都能够乐在其中!
在这一学年里,在我们学院老师的辛勤辅导和阳光工作室的热心帮助下,对我们心理委员进行了多次的心理健康培训讲座,我们的心理工作能力也提高了不少。我想说的是,希望大家能够把在其中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对自己班的同学的心理健康辅导上去,让我们每个同学都能够享受到心理健康的阳光雨露。
在发言的最后,我要说,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个健康、阳光、温暖的校园心理健康氛围将会一直环绕在我们的周围,带给我们进取向上的力量!
谢谢大家!
篇17:2024年旅游局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xx年,旅游是充满希望、快速发展的一年,我们将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旅游经济为核心,以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出台为契机,强力推进修编后《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努力做好三国故地、包公故里、淮军摇篮、科教基地、滨湖新城五篇大文章。全年实现接待国内旅游者XX万人次,入境旅游者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0亿元,继续保持总量进位、增速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推进旅游经济圈建设
xx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圈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编制完成《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推动、淮南、六安、xx市xx市等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建立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促进旅游与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培育全国知名会展品牌,完善高速公路通往4a级别以上景区连接线,加快实现经济圈4市旅游一卡通和直通车,共同打造以为中心的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
二、加快旅游大项目开发建设
以推动旅游xx年度十大项目为抓手,xx市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立足打造拳头产品,积极谋划牵动性大、辐射力强的旅游项目,积极促进项目转化特色旅游产品,xx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启动动漫主题公园建设,重点跟踪滨湖乐活世界项目,加快推动安徽名人馆、安徽博物馆建设,完成渡江战役纪念馆主体工程,加快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园、安徽饭店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做好淮军圩堡群的修复、重建、保护工作,积极支持东方田园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做好a级景区创建工作,对照评定标准,继续推进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确保不少于2家景点景区晋升4a级旅游景区,强力推动三河古镇5a级创建工作。编制实施《淮军文化旅游专项规划》,逐步开发打造独具特色的淮军圩堡群项目。
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整合资源,举办第四届乡村旅游节,在原有三届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打造品牌。坚持统筹城乡,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对三岗、大圩等地已形成一定规模,进一步提升,促其品牌化发展;对肥东赵光、白马山等地,自然条件优越、农家乐有一定基础的,进一步引导,促其集群化发展。xx县鸟岛建设,以“田园风光、鸟语花香、生态休闲、商务会所”为定位,做好“水”文章、“林”文章、“鸟”文章、“田”文章,把鸟岛打造成为面向、xx省的展现浓郁江淮乡村田园风貌的生态旅游区,力争春节前形成初步接待能力。
篇18:小学五一劳动节活动方案
一、时间
__月30日下午2:30
二、地点
三、活动项目
1、男子定位投篮
裁判:
每人每轮投5粒篮球,每投中一粒球,奖给一块雕牌透明皂。
2、男子、女子定位投铁环
裁判:
每人每轮投5个铁环,每投中一环,奖给相应奖品。
3、女子夹珠子比赛
裁判:
1、分组进行,每组10人,每轮比赛时间3分钟;
2、每组按夹珠子量分:
一等奖2人,奖给洗发水一瓶;
二等奖3人,奖给雕牌香皂一块;
三等奖5人,奖给雕牌透明皂一块。
四、趣味游戏
1、背靠背夹气球比赛,走10米往还的距离。
2、各校选派两队参赛;
3、按速度分:
一等奖2队,奖给奖给洗发水一瓶;
二等奖3队,奖给雕牌香皂一块;
三等奖5队,奖给雕牌透明皂一块。
五、其他
1、所有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将获得一份纪念品;
2、活动结束后芦山小学宴请参加活动的全体教职工。
篇19: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样式一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和《专用条款》第四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填写本合同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乙方保存复写联,甲方保存原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4、甲方请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游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拆电话:。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社(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甲方应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中国公民。
甲方人数为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_______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乙方负责组团为甲方提供出境旅游服务。合同报价以__人成行为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成行团号: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因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而不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乙方建议甲方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若甲方接受建议的,应当与拼团旅行社另行签订旅游合同。
3、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4、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八条中成行前解约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国内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协商、调解或申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六)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八)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入本社其他团队或者其他社团队的权利。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具体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
(六)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之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八)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拼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甲方在出发前才得知存在擅自拼团情况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在扣除手续费100元后,乙方应当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剩余旅游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除扣除手续费100元以外,甲方还应当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 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圣诞、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还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甲方未能按照合同安排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乙方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篇20: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一、活动主题:新力百货优秀员工参观考察活动
二、活动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进一步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做到树榜样、争先进,奖励优秀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公司特此组织所有优秀员工赴参观考察。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五、活动时间:
20xx年 3月21日 和28日
六、参与范围:
优秀员工及部门代表
七、主办部门:
行政人事部
八、协办单位:
旅行社
九:活动安排:
十:活动流程:
十一、活动其它项:
十二、注意事项: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在游览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听从导游和领队安排。
3、去旅游前请大家准备点现金、身份证,以备旅途中使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相机及其他贵重物品。
4、如有晕车、晕船等现象者,请提前备好药品。并在出行时提前告诉导游和领队。以防途中发生异常反应。
5、旅行中,每次出发或返回时,请各小组组长认真确认本组成员是否到齐。如有任何异常请知会领队及导游。
6、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球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
7、大家在游览景区、景点时应注意无照游商围追兜售和宰客欺客的现象。这些无照商贩经常向过往行人和旅游团队兜售水果、饮料和小纪念品,请大家谨慎购买。
8、大家在景区游览时要注意景区内的各个标识牌,避免造成走失或迷路等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请用笔记录下来,以便查看。
9、大家在景区游览时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请告知导游、带团负责人、组长或其他团友。
十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领队: 负责对人员的召集、食宿安排、与旅游公司的沟通和交涉、秩序维护及其他事项。
小队长1: 负责所有队员的饮食及住宿安排。以及常规常用药品的准备。
小队长2: 负责所有队员的安保工作。
导游: 保证本次旅游线路的顺利完成,做好每个定点的餐饮、食宿安排。
小组组长:30人团队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6名。每一名小组长随时协助领队管理好自己的组员。若有急事和意外做好报告及反馈工作。
第一组长: 第二组长: 第三组长: 第四组长: 第五组长: 第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