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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秦皇岛两日游旅游攻略景点推荐(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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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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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 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在县城安装2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屏,严格公路、建筑施工、商业噪声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推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逐步强化。编制了《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力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全县62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尤其对太岳山风电、沁河源生态农业、安居保障房等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共报批环评文件99 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6家,执行率100%,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环保专项整治。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9个,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4家,为重大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有效遏制了“两高一资”项目的过快增长,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坚持环保为民,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的正常运行,核发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12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个,关停小砖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11个,限期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征收排污费2654万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不断巩固,企业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有4个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对铝矾土开采、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受理办结信访举报4件,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2起,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推动环保工作向农村延伸,新建垃圾处理收集点260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 “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争取环保项目资金2200万元,启动沁河镇、李元镇2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80%的矿山企业编制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推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成绩斐然。全面深化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以“守望原生态、呵护沁河源”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实施创模“九大工程”,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于12月20号通过省政府验收,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命名省级示范村2 个。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评比,申报省级绿色企业4家、验收市级绿色学校2所,形成了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七、环保宣传教育声势空前。以创模为契机,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大宣教格局。举办了“6·5”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低碳出行活动,举办创模图片展、知识竞赛;《沁源时讯》和电视台开辟创模专题专栏,利用出租车、手机短信、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创模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牌100多个,编印创模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30000册、环保挂图1000份、发放环保袋10000个、制作环境文化墙5处;开展创模“十进”、环保志愿者等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大幅提高。

八、环保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投资60余万元,更新执法装备、监测仪器、应急设备,环境监察能力达国家新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通过省级d级资格认证。实现省市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环境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引深环保为民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整顿,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环保”, 机关作风纪律、工作效能和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预防与惩戒腐败体系,实行“两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被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压力增加;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薄弱,生态保护系统 脆弱,环保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机关作风亟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实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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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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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部职工:

美丽的旅游景点总是给人以美好的享受,请在尽情享受春光美景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文明旅游,实际上您的文明举止和行为也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您在旅行观光的同时,也在向您所到之处的人们展示着自己。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遵法规、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这些日常的公民行为基本规范,在旅游过程中同样是不能够轻易忘记的。 有鉴于此,我们倡议:

一、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二、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三、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四、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五、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六、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七、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八、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游不仅仅是舒心畅意的游玩,同时也是一个展示美好修养的过程。自然美景、和煦春光,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文明环境,让心灵与美景呼应,才能构成真正的美。

我们呼吁所有出游或即将出游的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展示文明风采,树立文明形象,共建文明社会,文明出游吧!

签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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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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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市民和旅游行业从业者: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市民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更需要文明旅游。拒绝“到此一游”,倡导文明旅游,是建设转型城市的道德支撑。为此,我们向全市旅游行业和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

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切实掌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加强管理,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要营造文明旅游的环境,使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提升文明素养。

三、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

市民在旅游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市民,无论是在,还是在外地,时刻把“文明”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因为你就代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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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景点游玩意外受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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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在甲方经营的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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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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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团号:

第一条行程安排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至当日时左右游览下列景点(写明游览景点和停留时间,安排自费景点和购物的应当在行程中注明,自费景点不得超过个,购物不得超过次。)

2、返程集合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第二条旅游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本次旅游费用全部付清。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3.在旅游中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对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有义务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不得强迫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景点。

第五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违约金。

第六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时返回到集合地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协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时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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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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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人数

餐饮接待(如需详细菜单可另作附件)

早餐

午餐A

晚餐

金额

住宿接待

乙方将□ 间房 □ 个床位租给甲方住宿,房间号/床位号:

住宿标准:

收费标准为:( 时 分至次日 时 分) 元/日

甲方住宿人数及健康说明 (名单可另附作为本合同附件)

旅游接待

提供的娱乐设施及价格

旅游景点门票代购

乙方为甲方联系 景点,代购门票 张;

票价: 元/张,共计 元。

其他

费用支付

概算总价款¥: 元

费用预付

定金¥: 元(不超过概算总价款20%)

预付款¥: 元

定金或预付款凭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结算方式

□现金 □支票 □信用卡 □银行转账 □其他

违约责任

1、甲方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支付概算总价款 %的违约金;

3、其他: .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甲方)签章:

民俗旅游经营者(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资质证书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场所文明旅游,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和当地风俗习惯。甲方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甲方如需利用乙方场地、设施设备布展或举办其他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旅游结束后甲方应即时将未付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应据实结算旅游服务花费的各项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应在结算时一并结清。

5.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区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牌匾。

6.乙方应按照合同向甲方提供约定的饮食、住宿、娱乐、代购景点门票及其他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甲方在用餐及住宿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应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7.乙方应对其允许的甲方旅游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并明示各项具体收费价格。

8.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乙方处旅游或乙方拒绝接待甲方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乙方经营场所内擅自布展或举办其他活动的,应及时消除影响,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餐饮、住宿及其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退还相应差价。

三、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后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方责任,但违约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双方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五、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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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景点300字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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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春波弄,宋代著名园林,国家5A景区。沈园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初成时规模很大,占地七十亩之多,是绍兴古城内著名的古园林。沈园为南宋时一位沈姓富商的私家花园,故有"沈氏园"之名。沈园在1963年被确定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绍兴市区的沈园是宋代著名园林、国家5A景区,因陆游《钗头凤》成名。分为古迹区、东苑和南苑三大部分,有孤鹤亭、半壁亭、双桂堂、八咏楼、宋井、射圃、问梅槛、琴台和广耜斋等景观。

沈园,又名沈氏园,本系富商沈氏私家花园,宋时池台极盛。沈园占地七十余亩,园内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江南景色。沈园为国家5A级景区,景区占地五十七亩,是绍兴历代众多古典园林中唯一保存至今的宋式园林。

沈园具有宋代园林特色,南苑有包括安丰堂和务观堂在内的600多平米展厅,其中务观堂主要陈列陆游的手迹复制品和碑刻、拓片。安丰堂则从赤诚报国、勤政爱民、一代诗人、成就辉煌、稽山镜水、置身社会、情系桑梓、婚姻悲剧、抱恨终身、世事沧桑、名园千古等几个方面对陆游坎坷的一生和陆游与沈园的关系作了详尽的介绍。

公元1151年(绍兴20xx年),陆游、唐婉两人邂逅于沈园。陆游感慨怅然,题《钗头凤》词于壁间,极言"离索"之痛。唐琬见而和之,情意凄绝,不久抑郁而逝。晚年陆游数度访沈园,赋诗述怀。公元1192年重游沈园,又赋诗一首,写道:"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尝题小阕于石,读之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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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网站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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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

春暖花开,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校园里,集体春游、自费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2.基本情况:

__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__市东南45里的__县境内,是国家“AAAA”旅游胜地。它海拔高,气温寒冷湿润。山里雨量充沛,植被丰富,深林茂密,峰峦叠翠。其主要景点如下:

天然雪场:位于兴隆山山脚,由于气温低,一进入冬天就会结冰,形成天然的雪场。可供同学们免费玩耍。

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它是一座画廊式木拱桥,桥身为木体拱形,精巧玲珑,似彩虹跨越山涧。桥身长155米,宽3米,桥上设廊7间,桥的两头各有一阁。桥头篆刻着一副醒目的对联:“云比泰山多,霖雨苍生仙人悦;龙入沧海外,扑峦翠霭灵气来”。

太佛殿:大佛殿中间有大殿三间,两旁各有配殿两间。斗拱重檐,雕梁画栋,均以蓝、绿、红三色相间彩绘,庄严肃目。殿前三株云杉挺拔高大,院内有蒙古包五顶。

刘一明与自在窝:在兴隆山西峰雷祖殿南侧的山湾中,有上,中,下三台组合而成共计106.73平方米的建筑群,系刘一明“修真”处,称“自在窝”。自在窝前系舍身崖。舍身崖原称炼真崖,其险处通往自在窝的羊肠小道,宽不盈尺,下为百米山崖,行其路稍有疏忽,便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3.执行对象:

__级广告2班的全体同学

4.社会影响:

促进__县兴隆山的旅游收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__旅游业的发展。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季节。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兴隆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爬山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__级广告(2)班全体学生(身体不适者可以不参加)

组织领导:班级建立的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全体同学及老师

2.物力资源

活动场所: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四、活动开展

1.时间:于20__年3月14号上午08:30启程;于20__年3月14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3.活动单位: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诚请各科老师。

4.管理方面:以班委会为核心,并由班干,团干所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每小组10人左右,便于领导管理。

5.饮食及其他方面: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食物和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如:带合适的干粮,如面包,饼干等,带1—2瓶饮料,带小零食1—3种,不宜太多;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同时自备一块塑料布或者一长报纸,以便休息;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爬山。还要准备游戏时的用品。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学生证。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8:30)提前十五分钟在校门口集合,由班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乘车到达兴隆山脚下。

(2)预计09:30能够到达兴隆山脚,由班长收好学生证,统一购买门票。

(3)在爬山之前观赏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的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同学们可以在此欣赏兴隆山的古建筑,了解古代劳动人民的建筑成就。在桥上,可以拍纪念照片,但是不能破坏周围的环境

(4)爬山途中观赏太佛殿。在太佛殿内,同学们可以自由选择参观的地方。参观完毕,继续向山顶前进。

(5)真正的进入了兴隆山后,各小组可以欣赏风景的同时举行爬山比赛。为调动大家爬山的积极性,可为最先爬到山顶的优胜者及小组颁发小礼品。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每个小组的人都要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不能私自行动,也不要随意到处乱跑,有特殊情况的需征求班长和小组长的同意。在险峻的地方,大家要互相帮助。

(6)到达山顶,预计1:00左右,全班休息、吃午饭、玩游戏。各小组清查人数,确保每个同学都安全到达。午餐后产生的垃圾一定要自己收好,不能随处乱扔。游戏由文体委员组织大家进行,班长为最先到达山顶的人或小组发送小礼品,同学们也可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比如_之类的,但是严禁赌博。

(7)3:00开始下山,下山途经刘一明自在窝,同学们可以自己参观。

(8)5:00所有同学到达山脚。兴隆山脚下有一块天然的滑雪场,喜欢和爱好滑雪的同学,可以去体验一下。不喜欢的同学可以再去看看兴隆山附近的一些景点。

(9)6:00所有同学在山脚集合,乘车返校。

五、经费预算

经过初步预算活动费用(车票+门票)为950元。每个同学收取25元作为门票和车票费用。

门票:15元_40人=600元

车票:学校到__县往返,2_2.5元_40人=200元;从__县到兴隆山,15元一辆车_5辆_2=150元

注:另外从班费里拿出100元用来应对临时出现的情况。

六、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每个小组由班干部担任组长,以负责小组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要互相记住各自的电话号码,以备需要保持通话;每个同学都要听从班长和小组长的统一安排,登山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各组组长一定要清点本组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怎么办?

1.要维持好队伍秩序,不要慌乱,互相检查是否有成员受伤;

2.如果有成员受轻伤的,则应及时地予以正当处理(如用创可贴进行伤口包扎等);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3.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立即联系调动其它车辆,终止本次出游活动,组织成员安全回校。

(二)发现成员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留有中毒事物的样品,以作追究食品销售单位责任的证据。

(三)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怎么办?

1.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人及时将同学们转移到安全地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成员受伤的,应立即联系院方组织抢救。

2.进行安全报警。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负责人要安定同学们的情绪,维护队伍秩序,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力争使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实在不行,则要组织大家安全返校。

(四)若因路滑,同学摔伤了怎么办?

1.迅速察看摔伤成员的伤势,如果情况轻微的,则可用备用的药品加以处理;如果摔伤严重,应及时把受伤同学送往就近医院进行医治,并配有同学予以照顾;

2.向大家说明情况,要求大家提高警惕性和注意力,谨防路滑,小心摔倒。

(五)如果登山过程中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组织成员有序地就近取水,第一时间内把较小的火源扑灭;

2.及时报警119或者可以先向景区管理人员求助;

3.倘若火势实在很大,无法进行简单扑灭,负责人则要及时组织成员迅速撤退到安全的地点,清点人数和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4.若有成员受伤的,应视伤势而定,及时做出处理办法,或者进行就地抢救或者送往就近医院。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__级广告2班班委

参加者: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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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五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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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旅游不仅仅是舒心畅意的游玩,同时也是一个展示美好修养的过程。自然美景、和煦春光,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文明环境,让心灵与美景呼应,才能构成真正的美。我们呼吁所有出游或即将出游的公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展示文明风采,树立文明形象,共建文明社会,文明出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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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范文_内蒙古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8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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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范文

内蒙古风景优美。景色宜人。下面是几篇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欢迎阅读借鉴,喜欢的可以分享哦~

内蒙古清真大寺旅游景点导游词

各位团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我是×××旅行社的导游员××,我们下一个即将游览的旅游点是清真大寺。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清真大寺的概况。极具民族特色的具有浓郁伊斯兰风情的清真大寺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路南端东侧,是呼和浩特市原有八座清真寺中建筑年代最早、规模最大的寺,故名清真大寺。清真寺是穆斯林(伊斯兰教信徒)的礼拜寺院,是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民众举行宗教仪式的专用寺宇。清真大寺,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据《清真寺南北讲堂碑记》记载:“自大清定鼎以来,建立多年。”初建时较为简陋。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曾大规模扩建。1920xx年-1925回族群众又募捐再度重修。全寺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重修时大殿增高1.7米,扩大了七间,南北讲堂展后5.7米,增高1米。寺的总面积扩大了数十平方米。

伊斯兰教传入呼和浩特,最早可以上溯到辽、金、元时期,当时就有许多“回回人”居住在丰州城内。明朝中后期阿勒坦汗率部驻牧于土默特平原,建立了最早的呼和浩特城(归化城),并允许山西、河北的农民前来开垦耕地。由于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地方,土质肥沃,很多中原地区农民都纷至沓来。也有许多回回人来到这里经商做生意。清朝康熙年间漠西蒙古的准葛尔部落在首领噶尔丹的率领之下占据天山南北,派遣了许多商队来到呼和浩特进行贸易。随着噶尔丹的野心膨胀,敢于和清廷分庭抗礼,对康熙皇帝提出“圣上君南方,我长北方”,康熙皇帝开始御驾亲征,最终迫使噶尔丹兵败被杀。在开战之初,康熙皇帝曾下令遣送回回商人还乡,但是有170多人不愿离开,在请示了朝廷后留居在呼和浩特。随后,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清廷将张家口的回民也集中到归化城北,在现在的旧城北门外修建了呼和浩特这座最早的清真寺。清乾隆年间,清廷再次发兵征讨准葛尔部,新疆有不少穆斯林青年自愿随清军讨逆,并屡建奇功,战争胜利后随八旗军来到了归化城,在城南的八拜村定居下来,建起了“回回营”。之后,还有许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的回回人也来到呼和浩特定居下来。他们多数以经商为主,并逐步发展了屠宰、餐饮、皮毛、牲畜交易、驼队运输等,为呼和浩特商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时,香妃被选入宫,有300多名新疆回回兵和香妃家族的人护送香妃进京。回来的路上经过呼和浩特,发现在这里风光秀丽,水草丰美,流连忘返,不愿再回到新疆,于是就请求当时的乾隆皇帝在归化城赐给他们“一马之地”(跑马一圈所圈的土地,也有人说是“一箭之地”,就是拉满弓射出一支箭的距离),这些人后来就定居在这里。据说现在呼和浩特姓马的回族就是当年护送香妃入京的回回人的后裔。后来回族人越来越多,多数居住在旧城北门外。他们有的经商做生意,逐渐变得富裕,就共同集资在旧城北门外数里弧形区域内建起了五六座清真寺。这一区域就形成现在的回民区。

清真寺,又称礼拜寺,是伊斯兰教穆斯林们朝拜真主和举行各种宗教仪式的地方。汉语中“清真”一词,从我国南北朝时代便开始使用。但从南北朝到宋朝约800多年的时间里,“清真”一词在文人笔下只是用来赞美品格高尚的人物或描写清雅幽美的环境,与伊斯兰教寺庙无关。元代以后,“清真”一词开始与宗教相联系。明中叶后,回族穆斯林赋予“清真”一词以新的含义。他们认为“清”者是指真主“超然无染、不拘方位”,“真”者是指“真主永存、独一至尊”。伊斯兰教信仰的中心是:“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这两句话一般被称为“清真言”。这样,直至解放前,在我国社会上都把伊斯兰教称为清真教。后来,人们把按照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制作的各种食品,称为“清真食品”或“清真糕点”。此外还有“清真餐厅”、“清真小吃店”等。

现在,“清真”一词已成为世人共知的特殊专项用语了。 〔实地导游讲解部分〕现在我们已到达清真大寺的门前。请大家下车跟我来,让我们一起参观这座别具风情的清真大寺吧!清真大寺坐东向西,大家都知道这个方向是朝向伊斯兰教圣城麦加(在沙特阿拉伯)的方向,中间的门为朱红色正门。门楣上有清代光绪年间制作的“清真大寺”匾额及楷书“国泰”“民安”四字砖雕。寺门前原有影壁,高丈余,现已拆除。大殿的外墙后壁正对正门。正门南北两侧的门是旁门,两边是蓝色的墙面。大家请看,大门内正面是庄严肃穆的礼拜殿,系水磨青砖的中式建筑,面积有25间普通房屋大小,可以同时容500人进行礼拜活动。殿后的墙壁上,镌刻有1920xx年担任绥远都统的甘肃回族人马福祥题写的“认主独一”、“正心”、“诚意”、“修身”、“明心”、“见性”14个正楷大字,笔势圆润饱满、端庄有力。礼拜殿是寺院内主体建筑,造型别致,殿门朝东,是三开拱形门。上楣刻有精细的阿拉伯文,意译为“安拉是天地间的光辉”。大殿前有“月台”,登上月台可进入大殿,殿内只允许男性穆斯林集体参加教内重大活动。清真大寺内的装饰纹样都用阿拉伯文、几何线纹和各种植物做题材,具有浓郁的伊斯兰风情。殿内壁上饰有经文。殿顶由十二根红漆大柱立撑,支柱上刻着《古兰经》,寺内也藏有《古兰经》三十卷,是研究伊斯兰教的重要文献,更是呼和浩特穆斯林最珍贵的伊斯兰教经典和地区历史文物。大殿房顶上有五座六角顶楼(象征穆斯林必须坚持和恪守的“念、礼、斋、课、朝”五大天命)。殿前寺院两侧建有南北讲堂。大殿正东有过厅,厅内壁上绘有麦加的大清真寺和“天房图”。经过厅可通往后院。院内正北有沐浴室,穆斯林沐浴净身后方可入殿礼拜。另外,还有望月楼、教长办公室、乡老会议室、海里翻(海立凡)学经堂等建筑。入寺门后,大殿南北两侧有甬道通往寺院内。大殿南侧有碑亭一座,尚有石碑六通,其中以“清重刻洪武皇帝御制回辉教百圣字号碑”和“重修绥远清真大寺碑”有较大研究价值。

在整个清真大寺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幢伟丽建筑物便是这座大寺东南侧的望月楼。它拔地凌空,秀出云表。登楼远眺,山川物景尽收眼底。它孤标耸峙,正以亭亭特立见奇。它建于1939年,楼高36米,平面六角形,六角攒尖顶,每逢“斋月”,穆民在楼上望月。望见初月后封斋或开斋,故名望月楼。楼分两层,形如竹节,成六棱体,楼的西面用汉文和阿拉伯文书有“望月楼”三个大字。第一层是外露望台;第二层顶部建有一座六角凉亭,凉亭绮丽雅致。楼顶端的铁柱上装有月牙灯。楼内有七十八级螺旋木梯道盘旋环绕而上。进入凉亭,凭栏远眺,青城新貌,悦目赏心。它与城内的蒙、汉、藏各式建筑荟萃在一起,衬托出呼和浩特这座多民族城市的庄严、绮丽,更有力说明呼和浩特是明末清初以来,蒙、汉、藏、回、满等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劳动和精心缔造出来的一座城市,它本身就象征着国内各族人民兄弟般的团结。

清真大寺是呼和浩特市一座风格独特,而且比较优美完整的古建筑,它的建筑艺术值得继承和借鉴。1979年人民政府拨款整修,1998年-20xx年社会各方集资实施了一、二、三期改扩建工程,使清真大寺面貌焕然一新,愈显神圣风姿。如今保存古朴面貌的清真大寺和新修葺的伊斯兰风情一条街相得益彰,相映成趣,成为回民区重要的景观和穆斯林活动区域。

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旅游景点导游词

亲爱的朋友,举世闻名的成吉思汗陵旅游区位于鄂尔多斯市东南部伊金霍洛旗的甘德尔草原上。成吉思汗陵作为一座民族的丰碑,记载着蒙古民族沧桑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成吉思汗陵,人们往往简称之为成陵。不过,这里要强调一下,成吉思汗的“汗”要读作hán,可不能念成hàn哟。他是蒙古国的可汗(kè hán)、大汗(hán),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皇帝。

中国古代,从北魏时期活跃在大漠南北的柔然族首领称可汗起,以后北方游牧民族的最高首领便跟着称可汗、大汗了。成吉思汗(1162-1227)活了66虚岁。成吉思汗,蒙古语含义为“赖长生天之力而拥有四海的可汗(大汗)”。传说,成吉思汗在率军征西夏时,路过鄂尔多斯。他目睹这里水草丰美,花鹿出没,是一块风水宝地,被美丽的自然景色所陶醉,失手将马鞭掉在地上。部下正要拾起马鞭,被成吉思汗制止了,他自语道:这里是“梅花鹿儿栖身之所,戴胜鸟儿育雏之乡,衰落王朝振兴之地,白发老翁享乐之邦”。并对左右嘱咐道:“我死后可葬于此处”。成吉思汗去世后,运送其灵柩的灵车行至鄂尔多斯时,车轮突然陷进沼泽地里,套上很多牛马都拽不出来。护送灵车的将领回想起成吉思汗曾经说过的话,于是将其“毡包、身穿的衫子和一只袜子”安放在这里,并进行供奉。

成吉思汗陵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景区和“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吉思汗陵旅游区以陵宫为核心,由“三区”、“两道”、“八景”组成。“三区”,即“文物保护观光游览区”,以陵宫为核心,占地10平方公里;“生态恢复保护区”,在核心区的外层,围绕巴音昌呼格草原周围的梁地为界,占地20平方公里,在这个区域内真正实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外围为“视觉景观控制区”,占地50平方公里。“两道”,即从“气壮山河”入口门景到成吉思汗陵宫的4公里长的“成吉思汗圣道”和环绕巴音昌呼格草原并连接各景点的16公里长的“风景道”。

“八景”,即游客活动中心、游客教育中心、祭祀观光游览区、蒙古民俗村、神泉风景区、休闲度假中心、那达慕马术活动中心和热气球俱乐部。亲爱的朋友,来到成吉思汗陵旅游区,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宏伟、壮观的“气壮山河”入口门景。由高21米的成吉思汗手持苏勒德的跃马柱型雕像、左右分别高18米和16米的山岩石壁、底部三层27级台阶、西边与山峰连接的丘陵式墙壁等组成。门景主体建筑是成吉思汗震撼世界之伟大壮举气魄的缩影。

由入口门景往北展延的大道就是成吉思汗圣道和风景道。我们可以沿着吉祥的成吉思汗圣道和风景道参观各个景点,最后到陵宫,拜谒成吉思汗陵。穿过“气壮山河”门景就是壮观的“铁马金帐”群雕。包括385尊雕像、5座金帐,它以恢宏的气势生动地再现了成吉思汗率蒙古大军出征时的情景。

观赏完壮观的“铁马金帐”群雕,我们看到的是以休闲广场形式所表现的亚欧版图。亚欧版图广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版图四角设有观图台,东西两侧各树立13面旗帜。亚欧版图广场以高低错落和几种不同颜色表现出从大蒙古国至元朝时期的疆域版图,包括中国本土以及横跨亚欧的四大汗国,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疆域版图。在亚欧版图广场四角的石壁上分别雕刻着主题为“民族的希望”、“敞开的国门”、“繁荣的大地”和“吉祥的草原”组画。

接下来我们参观的是以蒙古文成吉思汗的“汗”字为造型的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分九个展厅,陈列了三部分内容,即“悠久的历史,英雄的民族”、“苍茫的草原,灿烂的文化”、“不朽的业绩,永存的丰碑”。这三部分内容突出了蒙古族的社会文化、成吉思汗的丰功伟绩和鄂尔多斯历史文化。博物馆内展有206米长的巨幅油画,还设有历史文化研究机构,使博物馆成为世界独树一帜的专门研究、陈列蒙古历史文化的博物馆。

成吉思汗中心广场坐落在成吉思汗圣道的中心位置,是整个景区的次高点。广场周围的台阶由六大六小平台和台阶组成,即每六级台阶上面有个小平台,共六个小平台,象征历史伟人成吉思汗享年六十六岁。广场中央屹立着两块高大的丰碑,记载着成吉思汗戎马生涯和震撼世界的历史。从中心广场到成吉思汗陵宫的圣道两旁的青松翠柏间竖立着数十个高大的雕塑,这些雕塑为蒙古人崇拜的神兽雕像和成吉思汗的大将等人物雕像。这些雕像栩栩如生,仿佛是成吉思汗的卫士,威风凛凛地守卫在圣道两旁,将圣道衬托得庄严肃穆。成吉思汗陵(八白室)旧址在成吉思汗中心广场北坡,圣道中央有一座白塔,这就是成吉思汗陵旧址标志。成吉思汗陵迁至鄂尔多斯,最早是八个白色的毡包,史称“八白室”。

成吉思汗陵于明英宗复辟的天顺年间(1457-1464)从黄河南岸迁移至这里后,这块古老神奇的地方被称之为“伊金霍洛”(圣主的陵墓)。1954年,在中央政府的关怀下,兴建成吉思汗陵,1956年新陵落成,成吉思汗八白室迁移至新陵。人们为了纪念供奉成吉思汗八白室近520xx年的旧址,便建立了白塔,并进行供奉。亲爱的朋友,现在展现在各位眼前的三个金碧辉煌的灵包,就是举世闻名的成吉思汗陵。成吉思汗陵由正殿、寝宫、东殿、西殿、东过厅和西过厅六部分组成。设计独树一帜,建筑艺术独具匠心。

整个陵宫犹如一只冲天而飞的雄鹰,翱翔在辽阔的草原上,象征成吉思汗这位中华民族的英雄豪杰勇往直前、自强不息的精神。成吉思汗陵宫正殿中央是高达4.3米的成吉思汗汉白玉雕像,雕像背景是辽阔的成吉思汗横跨欧亚的大帝国时期的疆域图。成吉思汗陵宫后殿,也称寝宫,安放着三顶灵包,供奉着成吉思汗及三位皇后的灵柩,是成吉思汗八白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后殿南墙正中是一幅烧瓷壁画,是依据珍藏几百年的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图复制而成。

后殿还有一幅“铁木真称成吉思汗”壁画,展示了成吉思汗经过艰苦奋战,终于统一蒙古各部,建立大蒙古国的盛大场面。寝宫酥油灯长年不熄,是广大蒙古族和游客祭祀和拜谒成吉思汗的地方。陵宫西殿内供奉着成吉思汗八白室组成部分吉劳(鞍辔)白室、胡日萨德格(弓箭)白室和宝日温都尔(圣奶桶)白室。西殿壁画则展示了成吉思汗经历的“灭乃蛮之战”等重大事件和十三世纪蒙古民族一些生产生活习俗。陵宫东殿里安放着一座灵包,灵包内供奉着成吉思汗幼子拖雷和夫人额希哈屯的灵柩。

东殿壁画主要反映了成吉思汗“治国之道、治政之策”的政治思想及古老的蒙古民族游牧生活习俗等。陵宫西过厅内陈列着成吉思汗时期的部分珍贵的文物和“成吉思汗丰功伟绩”壁画。陈列有当时最先进的铜制火炮,有元朝发给诸王或使臣的特别通行证——银制圣旨牌和腰牌,有当年阿拉伯地区发行的马蹄形蒙古银币,有成吉思汗颁给丘处机及其门人免除差役、税赋和令丘处机掌管天下道教的圣旨碑文。

西过厅壁画则以成吉思汗诞生、艰难的少年时代、哲别归降、建立大蒙古国、成吉思汗伐金战争、西征花剌子模、诏请丘处机和东西方贸易往来等图景,艺术地再现了成吉思汗一生的主要经历。陵宫东过厅里陈列着成吉思汗陵供奉的部分银制祭器和“成吉思汗子孙伟业”壁画。东过厅壁画主要反映了忽必烈统一中国,元朝的社会、经济、科技、对外交流等情况,展示了成吉思汗子孙们的伟业以及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繁荣景象。一位旅游界的诗人拜谒成陵后作《成吉思汗陵怀古》诗二首,其一曰:“弯弓嘣响落雕鹏,烈马风驰遍地兵。

百国毡庐凭驻扎,千州铁骑任纵横; 八方地域尊明主,一代天骄尚武功。 蒙古威名炳史册,千秋争颂大英雄。”这首诗基本上客观地写出了游人对成吉思汗作为伟大军事家、政治家历史地位的肯定与认同。 苏勒德祭坛是供奉成吉思汗所向无敌的哈日苏勒德(黑神矛)的台基。蒙古人把苏勒德看作是长生天赐给的神矛,从成吉思汗时期就开始祭祀。成吉思汗哈日苏勒德的祭奠,与成吉思汗灵包的祭奠一样,每年要举行月小祭、年祭和猪年大祭等多次祭奠。在苏勒德祭坛,还供奉着成吉思汗胞弟哈萨尔的花神矛阿拉格苏勒德。

商更斡尔阁(珍藏)白室是成吉思汗八白室之一,存放着各种祭器和反映成吉思汗春季举行“查干苏鲁克大祭”场面的壁画。

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展览馆用文字、图片、实物、声像等多种手段,系统地介绍了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形成、继承和发展。祭祀文化是蒙古民族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一个内容,也是鄂尔多斯蒙古民族文化的瑰宝。阿拉坦甘德尔敖包是为纪念成吉思汗而设立。成吉恩汗陵建成后,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一的查干苏鲁克大祭的祭天仪式就在这里隆重举行。成吉思汗敖尔敦(行宫)坐落在成吉思汗陵东南,是仿成吉思汗称汗登基时的斡耳朵(宫殿)建造的,由一座蒙古包式金顶大殿、两座侧殿、选汗台、成吉思汗战车和蒙古包群组成。

那达慕马术活动中心由赛马场、运动场组成,是为举办那达慕而建立。平时,这里由当地牧民表演马术,并为游客提供骑马、射箭、摔跤等娱乐活动项目。天骄大营是根据历史记载的成吉思汗军事大营而仿造的。由各种古老宫帐式建筑群组成,体现大汗、大草原、大气势特点。这是按星级标准建造的酒店,在这里您可以品尝蒙古族风味食品、观赏元代大型宫廷歌舞《圣地古韵》和鄂尔多斯民族歌舞《欢腾的鄂尔多斯》。

成吉思汗陵旅游区,以名震寰宇、万众景仰的成吉思汗陵为依托,以丰厚的历史文化为内涵,以浓郁的民族文化为特点,再现了成吉思汗波澜壮阔的业绩和蒙古族古老、丰厚的历史文化。

如今的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内有10个世界第一:成吉思汗陵旅游区是世界公认的最大的蒙古族历史文化旅游景区;天骄大营中的“天下第一包”是世界上最大的蒙古包;新落成的气壮山河门是世界上最具蒙古族特色的“山”字型门景,该门景主要体现的是成吉思汗开天辟地的伟大壮举;铁马金帐是世界上唯一完整展示成吉思汗军阵行宫的大型实景雕塑群,再现了成吉思汗戎马一生,征战南北,横跨欧亚,气势磅礴,创建伟业的历史画卷;亚欧版图是世界上最大的展示蒙古帝国横跨亚欧的疆域图;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是世界上唯一收藏、展示、研究蒙古族历史文化的博物馆;长达206米的《蒙古历史长卷》油画是世界上最长的油画;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是世界上唯一以蒙古文字(汗)为造型的建筑;达尔扈特人是世界上唯一近820xx年来世代祭祀成吉思汗的守陵人;成吉思汗陵是世界上唯一保留祭祀文化最完整的成吉思汗祭祀场所。

朋友们,被誉为“世界千年风云第一人”的成吉思汗的陵寝及旅游区的游览活动到此告一段落。大家可以在园区内摄影留念,也可购买一些携带方便的小型旅游纪念品。自由活动20分钟后,我们在陵区大门外车前集合。请记准我们的车号:蒙××××××。

谢谢大家的配合!

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点导游词

尊敬的各位游客,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来到举世闻名的森林旅游胜地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近年来先后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国家3A级旅游区和全国农(林)业旅游示范点。公园位于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境内,拉布达林——莫尔道嘎省道可达,距离额尔古纳市政府所在地拉布达林镇320公里。莫尔道嘎,鄂伦春语意为“白桦生长的地方”,蒙古语意为“上马出征”。

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是20xx年5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内蒙古大兴安岭首家国家森林公园,占地面积5780平方公里,是目前国内面积最大的森林公园,也是中国最后一片寒温带明亮针叶原始森林,是中国最具北国特色和森林生态多样性最完整的国家森林公园。公园南邻呼伦贝尔大草原,北接中俄额尔古纳界河,山峦起伏,古木参天,植被丰富,清流密布,处处展现幽、野、秀、新的风采,享有“南有西双版纳,北有莫尔道嘎”的赞誉。这里拥有700多种高等植物、200多种野生动物。

主要树种是落叶松、马尾松、偃松和樟子松,林场砍伐的主要是落叶松。马尾松含较大的油脂,偃松是低矮的灌木松,樟子松是常绿乔木,非常耐寒,但并不多见。该公园以其林海、松风、蓝天、白云的夏季风光和冰峰、雪岭、严寒、雾淞的冬季风韵,为人们提供了清凉避暑,休闲度假、生态考察和体验寒冷、挑战极限、体味人生的理想境界。尤其是那片山坡上黄绿相间的林木天然构成的中国地图,更是令人叹为观止。

莫尔道嘎国家森林公园不仅以纬度高和面积大而名扬中外,而且仍保持着原始的自然生态、原始的自然平衡、原始的自然和谐。这片纯净的绿土,山青水秀、人杰地灵、林草葱茂、溪流密布、气象万千、神秘莫测,以其幽林秘境、碧水蓝天、雪岭冰峰、溢彩流翠的自然品质令人怦然心动,梦萦神往。

公园内分为龙岩山、翠然园、原始林、激流河、民俗村、界河游六个景区,主要景观、景点有龙岩揽胜、大汗凭吊、红豆坡、偃松幽径、鹿道、一目九岭、翠谷流云、熊谷、林海听涛、九曲松风(漂流)、美人湖(垂钓)、苍狼白鹿岛度假村等。

公园在搞好景区管护的同时,积极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开发生态旅游,开辟了呼伦贝尔草原——北方原始森林——额尔古纳界河旅游专线,先后推出手掬苔藓戏喂驯鹿等生态旅游项目和激流河荡舟、原始林野宿、原始林狩猎、森林浴健身、无人区探险、界河游观光以及冬季滑雪、凿冰捕鱼、雪橇游山等多种旅游娱乐项目。

根据季节变化,还专题开办赏杜鹃、尝野果、采松籽、看雾淞等游乐活动,力求为各个层次的旅游者提供满意的服务。该森林公园浑如一处世外桃源,业已成为人们理想的森林旅游胜地。

朋友们,让我们放松身心,返璞归真,投身于这天然的大氧吧中痛快地洗肺,尽情地享受森林绿色之旅的无穷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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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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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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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黑龙江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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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结束时间 ,返回地点 。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 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 根据甲方需要, 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 入住后, 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 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

游览: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 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况,及时提供咨询和服务。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 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 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儿童 元/人;人数 人( 大 小),共计 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 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2.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2.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 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 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 保险公司 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签约代表:

亲属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附件二:游客健康状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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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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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山头,又名“天尽头”,位于山东省荣成市龙须岛镇,因地处成山山脉最东端而得名。成山头三面环海,一面接陆,与韩国隔海相望,仅距94海里,是中国陆海交接处的最东端,最早看见海上日出的地方,自古就被誉为“太阳启升的地方”,有“中国的好望角”之称。成山头风景区最高点海拔200米,东西宽0.75公里,南北长1公里,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这里群峰苍翠连绵,大海浩瀚碧蓝,峭壁巍然,巨浪飞雪,气势恢宏,是理想的旅游避暑胜地。一九八八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胜区”。主要有海驴岛、始皇庙、秦代立石、拜日台、秦桥遗迹、望海亭、观涛阁、镇龙石和野生动物园著名景点

公元前219、220xx年,秦始皇两次驾临此地,修长桥、寻长生不老药,留下了“秦岭遗迹”,“射蛟台”及全国唯一的“始皇庙”,李斯手书了“天尽头秦东门”;公元前94年,汉武帝东巡海上,拜成山“日主祠”,观日出,建“成山观”,且作赤雁歌;建国后,国家领导人及大批国内外文人墨客到此观光,-邦同志挥笔题写下了“天尽头”,“心潮澎湃”七个字。

海驴岛 位于成山头的北部海域,距陆地最近距离为4海里。由于风景优美,远离陆地,所以吸引着无数的海鸟来此栖息、产卵、繁衍。每逢春季,成千上万的海鸥来此栖息产卵,岩缝中鸟巢鳞次栉比,数不胜数,所以又被称为海鸥王国。

始皇庙 坐落在成山峰下阳坡上,原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20xx年东巡成山头时修建的行宫。后来当地居民为了纪念始皇曾亲临此地,改建为始皇庙。也是全国唯一的一座纪念秦始皇的庙宇。庙内有前殿日主祠、正殿始皇殿、东殿东后宫、邓公祠、钟楼及戏台。大殿青砖红柱,飞檐凌空,殿内塑像金面王冠,神态威严。邓公祠内有光绪皇帝诏彰北洋水师爱国将领邓世昌的御碑及第一代修庙人、第一位老道长徐复昌羽化的坐棺。(清代出土文物)

秦汉文史馆 在成山头风景区内。馆内以与成山头风景区相关的秦汉文史资料、文物为主要陈列内容,以文字、绘画、照片、沙盘及光电显示等形式为陈列手段,使各展厅既独立成块又具有连续性。既是有成山特色又具有深远的历史性,既有民族色彩又具有现代风格,以达到展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篇章,对广大游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之目的。本馆馆名由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我国著名古代文史教授、大连大学师范学院名誉院长于植元先生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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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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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

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

发团周期_________;

天数_________;

出发地_________;

价格(元)_________;

详细说明资料_________。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_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__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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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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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是寿皇殿,位于中峰后的正北面,明代始建,清乾隆十四年(1749)又进行重修,仿太庙建造,不仅规模宏伟,辉煌肃穆,而且自成一个完整的建筑格局。原为清代的祭祖处,过去殿内供奉有清朝历代祖先神像。解放后,该殿被辟为北京市少年宫。

左边就是永恩殿、观德殿了,位于寿皇殿东,明代时是帝王的习射之所。自清代乾隆起,便改为停放帝后的灵柩之处。观德殿现为少年宫图书馆。明末崇祯帝吊死之处在景山东麓,原有一棵老槐树,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朱由检)的自缢处。因明朝末年政治,,豺狼当道,民不聊生,从而导致人民揭竿而起。1644年农历三月十八日(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打进北京城时,崇祯见大势已去,在走投无路之下,便逼死皇后,砍杀昭仁公主等,然后仓皇逃到景山,以发遮脸,吊死在驼背的老槐树下,从此明王朝灭亡。陪同崇祯自尽的还有他的御前太监王承恩。原树早已枯死伐除,现存槐树为重新栽种的,并挂有说明牌,记述了这一历史事实。也希望有更多的游客能到此来参观,届时我也希望能再次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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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旅游景点导游词景山公园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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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朋友,现在我们来到了故宫后面的景山公园游览观光。景山公园原为元、明、清三代的皇家御苑,占地323万平方米。“景山”一词含意有三:首先是高大的意思,取自《诗殷武》“陟彼景山,松柏丸丸”的诗句;其次,因为这里是帝后们御景的地方;再次,有景仰之意。在600多年前的元代,这里是个小山丘,名青山。据传明代兴建紫禁城时,曾在此堆放煤炭,故有煤山俗称。明永乐年间,将开挖护城河的泥土堆积于此,砌成一座高大的土山,叫万岁山,又称大内的镇山。景山一名是清初改称的。

各位朋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绮望楼,位于景山北面南北中轴线上,原为皇帝供奉孔子牌位处。坐北朝南,黄琉璃筒瓦歇山顶,重楼重檐,面阔5间,进深3间。上檐单昂三踩斗拱,明时悬匾额用满、汉文书写绮望楼;下檐单昂五彩斗拱,前带廊,有丁头拱雀替,旋子彩画。四周有汉白玉石护栏。

各位朋友,景山由五座山峰组成,髙43米,为旧时北京城内的制高点,东、西、北三面砌有爬山磴道。山顶五亭建于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造型优美,秀丽壮观。居于中峰的叫万春亭,是一座方形、三重檐、四角攒尖式的黄琉璃瓦亭,宏伟壮观。其两侧是两座双重檐、八角形、绿琉璃瓦亭,东侧的名叫周赏,西侧的称为富览。两亭外侧还有两座圆形、重檐蓝琉璃瓦亭,东为观妙,西为辑芳。旧时,每座亭内均设有铜铸佛像一尊,统叫五位神,又有代表甘、辛、苦、酸、咸的五味神之称。1900年,被八国联军掠走四尊、砸毁一尊(万春亭中的毗卢遮那佛h五亭矗立山脊,中高侧低,主从分明,左右对称。更兼梁柱飞金,顶瓦映彩,绿树环合,蓝天相衬,构成一幅壮阔、精美的画图i游人至此,必奋力登攀,以一睹首都壮丽迷人的无限风光为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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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庆“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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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五一劳动节活动总结

xx县xx镇工会庆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总结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xx镇工会根据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会工作实际,在五一前后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活跃了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计划详细,措施到位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同时,为进一步丰富我镇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镇工会把庆五一系列活动摆在镇工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能落实。

二、加强领导,经费到位

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领导下,镇工会按照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机关、站所及中小学的主要负责人为活动具体承办者,并下发通知确保活动在全镇的知晓率。同时,为切实保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镇工会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活动经费的落实,增添了全镇的活动氛围。

三、活动丰富,取得实效

一是4月10日,镇工会在机关会议室隆重举办以歌唱祖国、欢庆五一为主题的大合唱比赛,镇机关、站所共97人2支合唱队参加了比赛。

二是为响应县总工会关于五一前夕走访困难职工的号召,镇工会主席于4月30日前往我镇2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为每户家庭带去了大米、粮油等生活用品,充分发挥了镇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方面应有的作用。三是镇工会利用五一、五四节日期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活动分为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13项活动,全镇机关、站所共90余名职工参加了比赛,极大丰富了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既为五一国际劳动节献上了一份厚礼,也为全镇广大干部职工奉献了一顿精神文化大餐,并进一步增强了全镇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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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内蒙古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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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里诺尔湖是内蒙古四大内陆湖之一。享有我国第三大天鹅湖的美誉。位于贡格尔草原西南部,距离克旗政府所在地经棚镇90公里。达里诺尔汉译“象大海一样宽阔美丽的湖”,古称“鱼儿泺”、“捕鱼儿湖”、“答尔海子”等。湖周长百余公里,呈海马状,湖周围草地缓升,百里际天,仅东南角地势下沉,曼陀山斜横而出,视为屏障。达里诺尔湖还有岗更诺尔和多伦诺尔湖两个姊妹湖,亮子河、贡格尔河、沙里河宛若引线一样将三个湖泊穿在一起,形成面积238平方公里的高原湖区,总储水量达16亿立方米,最大水深13米。湖面平静,宛如镜状;气团变生,使波翻浪涌。登上湖边砧子山观湖晨曦迎目,正赤如丹。云在水中,浪在天上;鱼跃鸥拍,飞花点点,金波光跃,诚为奇观,达里诺尔湖历来就以瑞丽的风光和富饶的物产闻名于世。正如清代诗人王枢所赞“中涵岛屿水平铺,绝妙禽鱼飞跃图,自古英雄勤远略,至今留保大日湖”。

漫长的春季沿着如蒙古长调一样的贡格尔河走来了,草原和湖泊都步入了童话般的季节,春夏之交牧草完全返绿,草原浸在奶香中。此时南方已是绿肥红瘦,莺歌燕舞,可达里诺尔湖依旧是银装素裹,千里冰封,湖面掠过的寒风吹着湖畔耐寒的小花。农历4月初8,强劲的东风吹开了湖面,封冻了半年之久的湖面訇然声中裂开无数隙缝,浮冰随着波涛上下起伏,一夜间,浮冰借着风力拥向北岸,在岸边堆砌成了高耸的冰山,形成了一个冰清玉洁、玲珑剔透的世界。伫立湖边,眼前是一湖波光荧荧的春水,身边是寒气袭人的冰山,而身后是无边的萋萋芳草,仿佛春、夏、冬三个季节在咫尺天涯内交汇,大自然为高原湖区制造了一道奇特的风景线。当地人传说:四月初八是龙王聚宴的日子,是水族兵将把冰块推上岸的。据了解,在中国北方诸多湖泊中,达里诺尔湖的这种自然景观是独一无二的。

夏秋季节是游览达里诺尔湖的黄金季节。也许轻风拂柳的南方使您感到那里的山山水水都带有女子的脂粉气,而达里诺尔湖却分明显现着海的气息,海的韵味,海的博动。那粗犷、豪迈、无拘无束洒脱自然,分明显示着海的特有气息。这里迷人的日出日落,每一寸土地甚至每一个波涛,都毫不忸捏地向你发出直率质朴的邀请和挽留,令你难以回绝。你可以在这里品味浓郁民族风情的美味佳肴,可以骑马、划船、垂钓或者投入到蔚蓝的湖中,洗去一身烦恼和疲倦。 达里诺尔湖区盛产鲫鱼和当地俗称华子鱼的瓦氏雅罗鱼。这些鱼都以肉鲜味美名誉四方。传说当年康熙大帝幸临草原,从达里诺尔湖捕鱼后,又在草原上采集了白蘑、山花椒一起烹制,鲜香美味使康熙帝胃口大开,并说吃了这里的鱼,朕便不想天下的鱼了。回到京城后,仍念念不忘,以后又多次派人来捕鱼,飞马送入京城。的确,华子鱼鳞细肉丰,煎、炖、炸、烹味道鲜美。从传说到品尝全鱼宴,人人都说味美,但为什么呢?达里诺尔湖水质是苏达型半碱水质,而这些鱼都是耐碱性鱼类,加之湖水含有其他的成份,使这些鱼在湖里生活就添加了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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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庆五一文艺节目主持词

范文类型: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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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六一的鲜花绚丽多彩

B:六一的阳光灿烂夺目

C:在这充满欢乐和喜庆的节日里,我们沐浴着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D:新世纪的越城少年在这里欢歌笑语

合:庆六一少儿文艺汇演现在开始。

A:今天晚上,市领导、区领导带着节日的问候,带着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来看望我们啦!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B: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光临晚会的各位领导、来宾。他们是:

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C:今天大家欢聚在一起,张开小嘴巴,让我们大声唱,一起来。

D:吹起小嗽叭,让我们快乐跳起来。

CD合:让我们一起来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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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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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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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庆祝五一活动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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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一”劳动节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春意正浓夏花待开之际,我们将迎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劳动实践的技能,激发学生们爱劳动的情感,懂得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4月29日,竹园小学以“我劳动,我快乐”为主题,多措并举开展了五一劳动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班队活动、手抄报等形式,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各行各业劳动人民及不同劳动者对社会的奉献。激发他们对这些最可爱人的尊重和爱戴之情。

围绕“我劳动,我快乐”的要求,开展以“五个一”为主题的技能实践劳动。通过做一次饭、刷一次碗、洗一次衣服、叠一次被子及做一次公益劳动,来体会父母劳动的艰辛,使学生体会到爸爸妈妈劳动的辛苦。做到尊敬长辈,理解长辈,增强学生劳动光荣的意识,帮助学生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通过此次主题教育活动,孩子们懂得了劳动的艰辛和快乐,懂得应该尊重每一个劳动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热爱劳动,学会感恩,向身边的劳动者学习致敬。同时培养了他们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品质,传承了“劳动最光荣”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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