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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旅游【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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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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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通讯地址:邮编: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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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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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跟团出境旅游合同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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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内旅游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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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旅游服务关系。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导致的旅游质量下降、服务不达标,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请根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认真比对签约内容及价格,选择质价相符的线路产品理性消费。

四、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不得要求旅游者支付由于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而产生的特殊附加费,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五、双方签订合同用语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远眺”、“车览”、“途游”、“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条款存在争议、不明确或需另行补充约定事项的,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另行签订的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定义及概念

1、旅行社: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权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旅游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依本合同约定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观光,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本合同的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旅游费用不包括:应由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费、自费项目费用、小费、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费用以及出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行程不能继续或必须改变而增加的费用。

本合同对于旅游费用所包括的内容另有具体约定的,以该另行约定为准。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而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者自愿自行购买或委托旅行社购买。投保旅游意外保险的旅游者,一旦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7、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在旅游行程中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在行程中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组织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转团既可由旅游者直接与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签订合同,也可由旅游者授权本合同的旅行社代为与其他有资质旅行社签订合同。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极端气候、瘟疫或传染病的流行等,如地震、海啸、泥石流、水灾、旱灾、风灾、火山爆发、暴雨、冰雹、冰冻、雪灾、火灾、爆发性传染病;所经路途因沿途桥梁、涵洞、隧道、路基等坍塌、损毁而无法通行;船舶所经航道因堵塞、水位急剧变化而无法通行等情况。

(2)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克服的人为因素,如战争、骚乱、暴动、动乱、恐怖活动、海盗活动、罢工、封锁、政府禁令或限制令(如宵禁、长期或临时的道路封锁或管制)等导致的行程延误或不能继续等情况。

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如临时交通管制、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车、船)晚点、约定下榻的的宾馆或约定用餐的餐厅由于当地政府举行活动而临时取消预订、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因故临时关闭或当地管理部门临时命令其关闭等情况。

12、黄金周:是指春节、“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如果国务院办公厅决定将其他假期亦新增为长假的(如“五一”节),则黄金周亦指该新增的长假。

13、旅游告知书:亦称“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是指更为具体地约定旅游行程中旅游线路、时间安排、旅游景点、交通工具、住宿、餐饮、购物、安全事项、领队导游服务安排等事项的书面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要求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相关信息,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旅游告知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需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和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如实告知旅游者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当地接待社的名称及联络电话。

3、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示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4、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或购物。

5、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经专业权威部门认定属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退换。如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退换的,旅行社应自受理之日起90天内,凭旅游者的有效购物票据予以全额退款。

6、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7、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8、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旅游服务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四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旅游告知书》的内容和标准履行旅游行程服务。

3、有权拒绝旅行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五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向旅行社提供参加旅游所需的个人信息,并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物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

5、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

6、行程中如果与旅行社、地接社就行程中发生的问题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六条 旅游者的承诺与保证

1、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其他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伪造、篡改的情形。

2、旅游者身体状况存在不适合旅游的情形,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有比较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如严重高血压,心、肝、肺、肾功能障碍,严重的心律失常、肺气肿、肝硬化、慢性肾炎等。

(2)处于各种疾病传染期、恢复期和一切炎症性疾病发作期。

(3)处于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

(4)患有其他不适合旅游的疾病,如精神病、中度(含)以上抑郁症未治愈的,老年痴呆症、无法控制的癫痫和多发季节的气喘病等;有精神病史但未提供专业医生开具的已治愈且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证明。

(5)孕妇。

(6)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或体弱者。

(7)具有其他不适合长途旅行的身体状况。

旅游者充分了解并完全知晓,具有上述情形参加旅游的,极可能给旅行社提供正常的旅游服务带来障碍,且可能对具有上述情形的旅游者自身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引发或加重原有的病情从而危及自身的健康及生命,并有可能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如精神病、传染病等)。

3、未经旅行社或导游同意,不擅自离、脱团活动。

第七条 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包括单独报名参加旅游或均由老年旅游者组成的旅游团。

2、老年旅游者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状况,特别应填写根据身体状况不适宜参加某些旅游活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限制、饮食方面的限制、特定区域的限制等)。

3、老年旅游者应当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配备必需的常用药品。旅游途中如身体出现不适应立即告知导游或旅伴。

4、旅行社对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旅游者在无合适家人陪同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其旅游报名。

5、旅行社及其导游应根据老年旅游者的身体状况在起居、饮食及旅游途中予以必要的照顾。

6、老年旅游者除适用本条款外,还适用本合同中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其他条款的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用餐与约定餐标不符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餐费与实际餐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3)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5)旅行社安排的含在旅游费用内的观光景点,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相应的导服费,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但如果旅游者同意以其他景点或游览、娱乐项目替代不能游览的景点的,则旅行社不再承担退还景点门票、相应导服费及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6)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旅行社应退还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的景点门票、导服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7)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8)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合理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须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在旅游行程出发3日前尚未全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除有权向旅游者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

(2)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后果的责任

旅游者因提供虚假的或错误的资料、信息,从而在行程过程中招致有关部门的怀疑和调查,并影响整个旅游团队行程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旅行社蒙受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旅行社全部损失的责任。前述所指的旅行社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协助处置上述事件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旅行社因发生上述事件而赔偿或补偿旅游团其他旅游者的费用。

(3)旅游者脱团的违约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未经允许而脱团,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因旅游者的脱团造成旅行社的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因旅游者的原因,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6)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行社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旅游者滞留或原定行程须改变,或者行程不能继续的,旅行社应当尽力为旅游者安排相应的住宿、交通等,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当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先行替旅游者垫付费用的,有权要求旅游者偿还。

第十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条款

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为减轻或免除旅行社责任的情形

1、由于旅游者自身健康原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在法律允许及合理的范围内尽力予以协助,旅行社因提供协助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旅行社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无法随团出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行社已支付的相应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4、旅游者擅自脱、离团或擅自参加非旅行社安排的活动时,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因航班、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晚点或取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经与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协商并取得2/3以上成员同意后可以对合同相应内容进行变更。

6、因旅游者未遵守承诺与保证,不向旅行社告知旅游者存在不适合旅游的身体健康状况或疾病史,使其在旅游行程中发生疾病突发或加重、恶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旅行社应当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帮助,旅行社提供帮助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十一条 责任限制

特别提醒旅游者:本条款是对于旅行社责任的限制条款

1、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遗失或损坏旅游者向其托运的行李的,旅游者应向遗失或损坏行李的上述交通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承担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亦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上述赔偿责任限制的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2、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自行保管贵重物品。旅游者离开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无论是游览、参观,还是购物、用餐、入住酒店及进行其他活动,均应随身携带;旅游者也不应在离开下榻的酒店外出时将贵重物品留在客房,而应随身携带或到下榻酒店的贵重物品寄存处寄存。此处所称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珠宝、金银首饰、电脑、贵重的手表及相机、信用卡、支票、本票、汇票、重要证件、文件、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私人物品、随时可能需要用的自备急救药品等。旅游者未遵守上述规定,而丢失本应自行保管的贵重物品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中的未成年人,应有成年人同行,其同行的成年人(无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是受监护人委托的人)应当履行其相应的照顾义务。因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人未尽自身职责而导致未成年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除非旅行社对于该损害存在过错。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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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出旅游心得优质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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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公司给予外出考察的这次机会,其实这次外出是我的第一次旅行,外出前心里很激动,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跟这么多的同事一起出去真的很开心。

浙江省是一个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听导游介绍中国有很多地方都在开发旅游,但是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就只有浙江一个。我听了就在想是怎样的一个城市能以旅游产业为龙头产业…当大巴车进到市区时人越来越多,西湖马上就要到了。导游是个上海人,在他讲解景点的时候我学到了很多,尤其重要的是耐心。西湖处在杭州的中心,由于门票是免费制所以人非常多。有关杭州的旅游纪念品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旅游手册、杭州纸伞、t恤、帽子、丝巾、手绢等等,每一样都很有纪念意义。杭州作为一个旅游大省,其旅游相关的衍生行业真的很是值得借鉴与学习。

其次还考察了瓷器制造厂,期间,瓷器制造厂的专业人员还给我们讲述了瓷器烧制的全过程。上海双年展我一直都在关注,网上的照片总是不能满足太多的要求,这次有机会看到真的很荣幸。这次展览的作品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邱志杰的装置作品,无论是构思还是制作方面都是非常考究的。其次就是场馆的讲解员,她们非常耐心地讲解每一个作品对游客提出的问题也是很耐心的回答,从这一点上深知他们付出的心血。

看完整个展览发现,相比之下无论从知识还有耐心方面自己需要弥补的东西还有很多。晚上我们观看了世博会展馆,当那么多的场馆摆在你眼前时真的很激动。我仔细的观看了尼泊尔馆的文化历史,中国馆的磅礴气势,这次的上海世博会参观真的是一场视觉的盛宴。五天的外出考察学习不知不觉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考察活动真的使我受益匪浅,再次感谢公司能给我们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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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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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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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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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妈妈说今天上午导游姐姐要带我们去一线天、虎啸岩游玩,听说那里风景非常壮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把昨晚一夜坐车的劳累全忘了,哈哈,武夷山旅游的第一天真的开始啦!

我和爸爸妈妈在美海酒店和煤炭休养团队的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过早饭,开开心心地坐上了旅游大巴车。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导游姐姐绘声绘色地先介绍一线天和虎啸岩,我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坐在车上难受。

十分钟后,我们下了车,山下游人不可计数,好热闹呀!导游姐姐带领大家到一线天。导游姐姐说南壁峭崖下,露山三洞,左为灵岩洞,中为风洞,右为伏 洞。岩壁上聚有数以千计世所罕见的白蝙蝠。到了一线天里面暑气全会消失。开始进洞了,我和爸爸妈妈忐忑不安地走进山洞,一线天就像一堵大型的城墙,横亘在宽阔的沟谷之中。我边走边望着开空,感觉阴气森森,中间的一条裂缝如神工鬼斧劈开,从中露出弯弯曲曲的一线青天。啊,难怪叫一线天。这时,天上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从天空直泻下来。路越来越窄,加上一大堆的积水,真叫人心惊胆寒。这一线天大概有一百多米,它是武夷山最大的山洞。这里的摩崖石刻众多。离度假区距一线天约5公里。一线天为这里风景区最大的山洞,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到尽头!幸好一进洞有好多叔叔给我们租借电筒的,虽然要三元钱,才用几分钟,但对我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哪!

走出了一线天,我们又继续攀登。我最不甘示弱,一路小跑抢在前面,总算到了一个凉亭。前面有一座观音庙,导游姐姐叫我们一定要上去看看观音菩萨。观音菩萨足足高13米,亭亭玉立,手捧着一个如意。听说它是是厦门的一个房地产商赚了好多钱,在这建造的。我和爸爸妈妈还花了十元钱和观音菩萨照了一张相呢!

不知不觉的,到了虎啸岩。虎啸岩怪石崔巍,流水迂回,真是一个独具石天趣的佳境!“虎溪灵洞”四个大字高高刻于岩上。导游姐姐笑笑地说:“大家请看,这就是虎啸岩。虎啸岩有极目皆图画的美称。所谓的啸岩就是指这座山会发出‘虎啸’之声,为什么山会发出‘虎啸’之声呢?那是因为岩上有一个巨洞,山风穿过洞口,便发出怒吼,声传空谷,震撼群山……”大家听了都暗暗称奇。我往山下一看,岩石众多,溪水汹涌湍急,好一副雄壮壮丽的气势。我们又往上走,虽然这里的家好像和我们老家的山差不多,全是树木花草和岩石,可当我看到了成禅建在虎啸岩的悬崖下,这里千仞悬崖向外斜覆,形成一个巨大的洞府,整座禅院不施片瓦,风雨不侵,真神圣啦!

在这里,我还听了导游姐姐的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虎啸岩有座尼姑庵,香火不断。一天,尼姑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几声虎啸,震撼群山。姑们害怕极了,于是躲在庵门窥视,只见一个白发老翁骑在一只猛虎背上,神情自若、目光炯炯有神,宛若一位仙人老翁。老翁从虎背上跃下,盘腿坐在峰巅,极目眺望四周景观任虎在其旁狂啸。尼姑们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全身直打哆嗦。多过多久,那虎啸的声息越来越弱,越来越远,那峰巅的老翁和虎也不知去向了。从此,庵主就把这座庵定为“虎啸庵”,这块峰岩就被定命为虎啸岩……这个传说还真让我改变了对武夷山的看法,原来武夷山的每一座山都有好多好多动人的传说。

在山上我们只玩了半个多小时,我和爸爸妈妈从另一地方下山了,差点迷路了,因为我叫山上的阿姨画一张国画——玉女峰和大王峰,却误了五分钟的时间。但我第一个带头小跑下山,简直威风极了。

十一点,我们团的一车人又开始上车,在导游带队下,去美海大酒店附近的一个地方泡脚。可惜几乎的人上当了,买了好多中草药,但价钱全买高了。妈妈也很傻,竟然花了250元买什么药王和护肤灵,但回酒店的路上,有个阿姨说妈妈买的东西最多只值100元。害妈妈心痛极了,心里一直不开心。我劝妈妈说,吃一堑,长一智,买个教训就行啦!再说,武夷山谁叫它碧水丹山,是天然植物园,是蛇的王国、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呢!

下午二点半,我们还去游了天游峰下的茶洞,品尝了“茶王”大红袍,大红袍的确比我们老家的绿茶好喝极了……

我们游武夷山的第一天,眨眼就过去了。我今天玩得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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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_生产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生产,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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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范文

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认真落实县政府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依法监管,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较好,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按照与市旅游局签订的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研究制定并层层签订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并定期组织严格考核,督促企业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调整充实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布署工作,做到以下七条: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内安全大检查。

2.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会报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组织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3.深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反馈整治工作信息。

4.认真排查本系统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县政府及县安会督办的事项及时落实并做好反馈。

5.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按照规定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事故统计报表。

7.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认真制定《县县旅游局关于开展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下发各相关企业。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宣传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本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我局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防范,周密部署,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及时将县政府办的有关加强节日安全的通知传达下发各有关企业。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心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节前节后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

根据市旅游监察支队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适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局研究制定了计划,认真组织人员重点排查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并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年内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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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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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境内旅游报名须知

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

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7、旅游者应保存好本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8、旅游者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9、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0871-96927、63164961

玉溪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7-96927、2067403

楚雄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科 0878-96927、3129104

曲靖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4-96927、3123022

昭通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0-96927、2226968

大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2-96927、2335269

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88-96927、5123432

迪庆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支队) 0887-96927、8231460

怒江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6-96927、3888919

保山市旅游执法支队 0875-96927、2147704

德宏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支队) 0692-96927、2137927

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0879-96927

西双版纳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

临沧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83-96927、2140003

红河州旅游局执法监督科

文山州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876-96927、2151632

10、乙方(组团旅行社)

24小时服务质量监督及投诉电话: 负责人: 。

二、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一)乘车(机、船)

1、游客应按安全管理规则乘车(机、船);安排座位时,礼让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2、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票面信息;如因游客原因不能按时乘坐交通工具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游客在乘车途中,切勿与司机闲谈,切勿催促司机开快车及违章行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

4、在交通工具临时停靠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勿远离。

5、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或自由活动时,应关好车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

(二)住宿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报告;如因酒店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3、贵重物品应寄存酒店总台或自行妥善保管,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门或睡觉前要锁好门、窗。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在总台领取酒店名片,以备急用。

6、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紧急情形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主动实行自救。

(三)饮食卫生

1、在行程中购买、食用食物需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3、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

4、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急用;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用烈性酒;对因游客自行饮酒发生的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四)游览

1、团队旅行时游客不可擅自脱团;如果需单独离团,应征得全陪同意。

2、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3、遵守景区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经过危险地段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5、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6、在水上(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

7、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8、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请告知全陪或其他游客,并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营业资质的交通工具。

9、游览期间游客应结伴而行;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旅行社应告知、提醒游客谨慎购物和消费、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谨慎参加骑马、攀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上述活动,若游客坚持参与,风险自担。

11、前往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务必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免发生冲突。

12、游客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按相关规定或保险合同处理,或公安部门查处,旅行社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购物娱乐

1、不要购买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无意购买时,不要向推销人员问价或还价。

2、购物时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经营者索取发票。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4、购买需托运的物品,请确认托运方式可行后再购买,以免造成损失。

5、在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钱物及证件。

6、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应防止诈骗、盗窃或抢劫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 境内包价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团名单见附件1)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境内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以及旅行社向旅游者介绍产品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质量标准以及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甲方已了解和阅读了前款内容。

3、本次旅游活动约定人数为 ;如人数未达到约定人数,乙方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二条 【旅游业务委托】

1、乙方根据甲方报名的旅游行程,确定需要将旅游业务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前款规定,甲乙双方对甲方的委托按第 项处理:

(1)乙方需要将本合同旅游业务委托(具体委托旅行社见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甲方是否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委托。

委托接待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旅行社。

3、乙方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受委托旅行社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及接待能力,且须与受委托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接待游客的各项服务安排及标准;受委托旅行社违约、造成甲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委托旅行社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合法权益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保证所约定的旅游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按下列第 项处理:

(1)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延期出团;

(2)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组织出团(即转团),但乙方转团后必须通知甲方;

(3)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将甲方转交给 旅行社并团,但乙方确保并团后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其他旅行社重新签订组团合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三条 【产品类型与质量标准】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产品类型包括A、B、C、D四类预制旅游产品及非预制旅游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类型由甲乙双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旅行社产品类型”栏约定。《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关于“预制旅游产品”、“ 非预制旅游产品”的含义、范围及质量要求如下:

(1)预制旅游产品是指由旅行社设计提供,事先制定的确定计划人数、出发日期、线路行程及价格等,并用广告或其他方法招徕旅游者而实施的旅游产品。其类型及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旅行社预制旅游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

类型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运服务导游服务景区服务

A类预制旅游产品四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五星级特色民居客栈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四星级旅游汽车四星级导游AAAA级旅游景区

B类预制旅游产品三星级饭店标准间,或四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三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金盘级餐饮企业三星级旅游汽车三星级导游AAA级旅游景区

C类预制旅游产品二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三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二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银盘级餐饮企业二星级旅游汽车二星级导游AA级旅游景区

D类预制旅游产品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二星级特色民居客栈、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具有接待旅游团队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一星级旅游汽车一星级导游A级旅游景区

(2)非预制旅游产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单独设计行程、报价并提供服务的专项产品及服务,包括单项旅游服务、单项委托服务、会议旅游服务、奖励旅游服务、特种旅游服务等。非预制旅游产品各服务要素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务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评定的一星级饭店标准间,或《特色民居客栈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3)认定的一星级特色民居客栈、《经济型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414)认定的一星级经济型酒店标准间要求;

②餐饮服务餐馆达到《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的划分》(GB/T 26361)认定的铜盘级餐馆,旅游团队用餐达到《旅游团队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DB53/T 415)认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团队餐资质的铜盘级餐饮企业要求;

③客运服务汽车达到《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42 )认定的一星级旅游汽车要求;

④导游服务质量达到《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24)认定的一星级导游要求;

⑤旅游景区达到《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在云南省内的,以本合同附件《旅游行程及接待服务单》的约定为准,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执行《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标准。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务质量标准,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旅游目的地地方标准;若无具体标准,则采用相似标准。

4、甲方应当为乙方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保密等辅助义务。

第四条 【旅游团费】

1、团费总额: 元(大写: )。

2、团费包括:(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游景区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行社服务费;(6)导游服务费;(7)旅游项目费用。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大写: )。

3、团费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团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必须购买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接待服务达到相关旅游安全标准要求。

2、乙方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因自身身体状况或者其他意外因素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照已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

1、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非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或由甲方与乙方委派的导游或经理、计调人员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3、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乙方能够证明已发生的、用于准备旅游活动的必须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

5、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需更换导游人员的,不得降低导游星级标准,且需及时告知旅游者。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0% 违约金;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团费总额的15%违约金;

(3)出发当日,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向甲方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3)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4)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

5、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3、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甲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乙方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甲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与甲方订立旅游合同的,甲方请求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转委托的,或是不在具有相同游览时间、相同行程、相同价格和相同服务标准等条件下并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5%的违约金;甲方因前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团费,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团费。

7、在同一旅游行程中,乙方提供相同服务,因甲方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乙方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乘坐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的违约金。

9、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0、因乙方选择的接待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餐馆、旅游汽车、娱乐活动经营单位等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安排的旅游项目与合同不符,乙方应退还甲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

11、乙方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按照国家、旅游行业或地方标准提供导游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的违约金;委派的导游人员达不到约定等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非因不可抗力及特殊原因更换导游人员不通知旅游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的违约金,若更换导游后降低星级标准的,按前款处理。

12、乙方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应按下述标准承担责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费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2)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费用,并支付与退还费用同额的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5%的违约金。

(3)擅自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30%的违约金。

13、在旅游期间甲方擅自脱团,乙方与其服务关系自动终止,未发生的费用不退;甲方擅自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旅游活动的,责任自负。

第十条 【减轻或免除责任】

1、乙方能够证明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非乙方责任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应配合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未配合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不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愿购物与自费项目特别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商定在以下经《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 309 )认定的一星级以上旅游购物场所自愿购物,购物次数及时间符合《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DB 53/T 416)要求。

2、自愿购物约定事项(购物场所名称、星级、次数、时间等):

3、自费项目及价格:

4、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参加上述 购物场所的自愿购物或自费项目活动。

甲方签字:

5、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同意,或者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的,甲方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需要立即制止、纠正旅行社的损害行为的,可向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约定的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要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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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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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 ,人数 (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 ,人数___ 。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付款方式: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证 号 码: (单位章)

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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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局法治建设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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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旅游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抢抓休闲度假旅游时代来临的机遇期,着重抓好“四个突出”,为我市创建平安旅游的良好氛围打下重要基础。今年全市旅游企业运转良好,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社会矛盾纠纷率持续维持在低水平,调解率达100%。

一、突出自身的科学化管理

年初,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旅游工作总体目标,明确提出,20xx年要推进和深化全市旅*业的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着重提升局机关的服务效能,努力增强全市各旅游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平安旅游。同时制定20xx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成立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严格的会议制度、到岗值班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效提升了局机关组织的制度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每月召开一次的办公会议制度以及节假日到岗值班制度等的落实,确保各条线的旅游信息可以第一时间畅达到单位各成员中,并形成最快的处理解决方案。

二、突出景区的平安创建

在前两年南园、弇山园创建“平安景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范围,将现代农业园、金仓湖公园、郑和公园等景区也纳入其中。一是指导各景区特别是有游乐项目和游乐设施的景区(点),严格按照标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可以第一时间予以充分解决;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各景区因地制宜,和附近派出所合作,加强景区治安维护。重大节庆假日期间,还要每天多班次巡检,确保各游乐设施及项目符合规范,安全防护工作全面到位;三是加强和完善各景区的安保网络与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牡丹文化节、风筝节、荷花节、龙舟赛等节庆活动,检验各景区的安保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态化进行;四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普通市民和机关干部为义务安保督导员,以此加强监督的力度。今年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进展良好,全年各景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大的纠纷案件,全市旅游景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有效提高,为市民休闲度假创造了一个良好空间。

三、突出宾馆的合理化引导

四、突出旅行社的规范化整顿

旅行社“零负团费”问题历来都是一大难题。今年借助新《旅游法》出台的契机,突出加强了对全市旅行社的规范化整顿。一是邀请专家来太为全市旅*业从业人员专题宣讲《旅游法》,并特别组织召开了旅游社经理研讨会,就如何克服和避免“零负团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旅行社经营的权限;二是在旅行社和高酒店中组织参加省旅游局《旅游法》网上考试,提升对新颁《旅游法》的认知,进而在今后工作中自觉按照《旅游法》来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三是依照《旅游法》有关规定,重点对全市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合规范的限期整改,为下一步全面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做好铺垫。四是将《旅游法》宣贯同市民普及旅游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实现理性消费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行业先行、你我携手、从我做起“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五是开展旅行社评定工作,以省旅行社评定标准为依据,确定5家申报三旅行社,第一批红太阳、顺达、国贸三家旅行社通过了市三旅行社评定,春之旅、华夏评定为二旅行社;六是狠抓导游队伍培训。上半年结合导游年检,全市75名持证导游通过网上培训,年检达100%。红太阳旅行社导游*获市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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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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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惊”彩体验、相见栾川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栾川大峡谷漂流+养子沟两日游(行程见附页)

五、活动时间:

拟定:20xx年7月19日—20xx年7月20日公司旅游活动方案六、费用合计:470元/人

七、主办部门: 管理部

八、参与范围:

1、本次旅游活动为公司组织员工享受的福利计划之一,所有正式员工均可参加。

2、如需携带家属,需于20xx年7月15日之前报名,费用自理。

3、不参加活动者不享受任何补贴,正常上班。

八、活动要求:

部门经理要做好日常工作安排;不得因参与外出旅游而影响部门日常工作;如需安排当日值班的,负责人于20xx年7月17日下班前将具体值班名单报管理部备案。

九、活动纪律:

1、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如无特殊原因,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全程必须服从旅行社统一安排。

2、大家旅游过程中避免出现单独活动,如果要暂时离开团队,如去洗手间等,请告知领队、或其他团友。

十、其他:

具体行程、集合时间、物品准备、注意事项等,管理部将在出行前3天另行通知。

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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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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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分局全体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同事之间的交流,开拓视野,以便更好地投身到日后港航事业中。

二、行程安排

D1(星期五):下午12:00六横出发,约4个小时到金华晚饭、住宿。D2(星期六):早上7:30出发,到龙游石窟(票价65元/人),午饭后出发去江郎山(游览约2.5个小时)(江郎山以雄伟奇特的"三爿石"著称于世,拥有中国丹霞第一奇峰、全国之最的一线天。天然造化的伟人峰、惊险陡峭的郎峰天游,千年古刹开明禅寺、千年学府江郎书院)。后游览清漾毛氏文化村(游览约1.5小时,江郎山、清漾联票价格110元/人)清漾村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为"江南毛氏发祥地"、"毛泽东祖籍地"。晚上住市区的江山国际大酒店(288元/标间)。

D3(星期日):早上7:30出发,到天脊龙门(票价60元/人)。国家4A级景区,主要景点有:龙门石笋、三鼎山、龙潭飞瀑、天脊背瀑布龙洞等。主要美食:土鸡煲山药、石班鱼、野味野菜等都是当地的美食。午饭后返回舟山。

三、经费预算(费用合计约1.12万元)

门票:235元/人住宿:二晚328元/人餐费:50元/人/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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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优秀旅游讲解员个人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人事,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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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旅游讲解员个人事迹

她,名叫,xx村人,一名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乡村妹子。如今,她已毕业于外国语学院(韩语专业),中共党员,现工作在井冈山会师纪念馆。XX年9月被招入馆,成了一名合同制讲解部的普通讲解员。那天我(本文作者)采访她时,她正倍加努力地在办公室背诵讲解稿。她说:“正是因为对井冈山红土地情有独钟,她才放弃了韩国优越的工作条件,留在了国内工作,并且首选之地便是井冈山;”接着继续说:“井冈山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我要回到家乡工作,目的就是回报父老乡亲、也为感恩,哪怕自己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哪怕只是平凡的再也平凡不过的工作,但只要精彩,而且有所追求——。”

XX年8月,井冈山会师纪念馆在以谢才寿为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拟定了并向社会扩招数名合同制女性讲解员,有外语基础和外语学历的优先录用。9月,经过井冈山会师纪念馆的严格政审、考核特别是笔试等各项工作程序,终于成功闯关入围,如愿以尝的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井冈山会师纪念馆讲解部外语讲解组的讲解员。她说:“讲解员这份工作既普通平凡又光荣神圣,既然选择了,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长期以来,人们对讲解员这个职业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讲解员只需年轻貌美,外形、气质好,普通话标准,声音优美,背熟讲解稿即可上岗服务。讲解员的发展也往往受制于单位管理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现行博物馆由于体制、编制、类型、属性、地域及功能的差异,对讲解员的录用、培养和发展方向的定位不尽相同,直接导致讲解员队伍的文化知识、年龄、性别等层次结构参次不齐。不同管理者的不同认识,外界对讲解员的职业偏见,造成对讲解员职业定位的不明确。而讲解员本身,由于业务追求最终无所归依,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结构的断层,外在优势的逐渐流失,只能无奈地在迷茫中挣扎。因而,讲解队伍不稳定的现象较为普遍。

因此,目前我国讲解员总体的学术不够理想。较多讲解员只是引导参观和具有一定程度的表演色彩,而专业基础和研究较为薄弱,对业界和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也鲜有了解,导致讲解内容仅限于一成不变的讲解词,讲解员成为“有温度的留声机”。这种讲解员比较适合接待青少年或文化层次较低的低端观众,而无法接待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阅历比较丰富、思考能力较强的高端观众。究其原因,笔者以为:(1)讲解员自身对职业理解存在偏差,对讲解工作所承担的社会教育和传播功能的内涵缺乏应有的认识;(2)讲解员本身学业基础较弱,缺乏学习,研究的能力,加之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缺乏从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3)讲解员视野狭窄,缺乏关注研究成果和信息的意识和渠道。研究与宣教相对脱离,研究为宣教服务也尚未形成良性的互动。

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说:“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特别是专家型讲解员,除了努力提升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外,更应该以提升学研能力为最高目标。”具体来说,认为:可以从如下途径着手:(1)不断学习,培养吸收新知识、探究新事物的能力。不满足于只在基本面上对展览和展品资料的了解和掌握,而是力求在点上的深入和扩展。深入了解文物或展品的来历、背景和背后的故事,研究探索展品蕴含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思考从各种角度诠释展品的方法,充分体现陈列意图。善于学习新成果,发现新问题,具有怀疑和否定、争论和探讨的科学态度;(2)善于分析和理解新的学术观点,掌握和运用新的学术成果。史物结合,重点突出,用亲切自然的态度、简明通达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表达,充分诠释展览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由此,激发观众兴趣,使观众主动融入展览,引发思考和情感;(3)善于关注和研究观众的类型和诉求,思考我们应当给观众什么?哪些是观众自己可以获得的信息,哪些不能?不程式化地重复每一次讲解。依据观众来源、年龄、参观动因、知识结构、文化背景、兴趣爱好和关注点的不同以及接受、理解能力的差异,选择讲解重点,有针对性地传递给观众所需的信息,随时把握讲解过程中观众的关注点,引导互动和交流。从而让观众充分享受获取知识的满足、审美的享受和精神的愉悦。

说:“综观国内博物馆讲解工作的现状,专家型讲解越来越为人们所期盼,讲解员专家化发展的趋势也愈加显著。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成为‘专家’是讲解员的最高理想,对大多数讲解员来说差距还很大。但是,只要我们坚守社会责任,坚守耐得住寂寞的从业信心,坚守学习探索的科学态度,并准确定位讲解员的社会角色和功能,不懈努力钻研业务,我们的讲解员队伍就一定会在这条永无止境的专家化道路上不断前行,并且最终成为专家。”这就是作为一名普通讲解员的所有心声,也是自己有所追求的一份承诺和远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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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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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突出“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洪泽湖湿地公园争创国家5A级景区”这两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业加速突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部署,精心编制旅游规划,加快景区景点建设,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全县旅游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接待游客突破14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5.8亿元。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健全完善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先行,所有重点旅游项目先规划,后建设。完成了《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及三个片区详规;先后邀请北京大学大地风景规划院、南京林业大学设计院、伟信公司景观设计部、南京恒宇设计院、杭州越都设计院等,对古汴河风光带微地形景观、洪泽湖湿地公园水生植物园、湿地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进行了高标准、高规格设计,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在此基础上又邀请南京尔目公司编制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省级度假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力推进重点项目

截至10月份,我县共投入旅游发展资金9.8亿元,实施旅游项目40余个。其中:

总长33公里,按时速100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总投资6亿元湿地大道已完成基础铺设,明年5月份前竣工通车。

洪泽湖湿地公园启动实施了39项重点工程,已完成水上森林、水上运动中心、沙滩浴场、荷花大观园、景区标识牌更新等31项,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古徐街项目)、杆线入地、道路黑色化等8项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

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完成了双沟至湿地码头11.6公里旅游航道疏浚工程;生态岛屿、植被恢复和观鸟台工程将于近期完工。

此外,临淮镇的湿地森林温泉、临淮古郡,城头乡的洪泽湖湿地采摘园、周台旅游度假村,陈圩乡的野猪林度假村,半城镇的穆墩岛景区、渔家美食村,双沟镇的旅游码头、马术训练基地等项目都在快速推进中,部分已建成投入运营。

三、积极做好申创工作

组织编写了《县旅游应知应会手册》,涉旅人员人手一册;委托南京尔目策划设计有限公司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主动与省、市旅游部门对接,争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积极策应扶持,与省局积极联络沟通,向省财政争取旅游建设专项经费220万元。

四、精心策划旅游宣传

积极推进“六个一”工程。印制了旅游手册、画册、地图,制作完成旅游形象片,开发了一批旅游游纪念品,对高速沿线广告牌进行了更新。

在广电总台《楚风夜话》设立《欢乐游》栏目,在调频广播开设旅游频道。开展网络宣传推介,水韵与旅游网并网使用,完善旅游网络功能,提高点击率,提升知名度。组织举办了青阳梨花节、湿地牡丹节等节庆活动,并多次组织赴南京、苏州、常熟、浙江等地参加旅游展销会以及旅游招商会、市旅游商品设计展销活动等旅游推介活动。

在近期圆满完成了20____中国西楚文化节美食周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全方位展示我县特色精品美食与本土传统风味菜,进一步推动美食和文化旅游,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做好第____届中国洪泽湖螃蟹节相关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放大节庆效应,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结合创建特色旅游镇(村)任务,引导全县旅游重点乡镇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对去年乡村旅游明星户进行资格复查。积极开展今年乡村旅游特色村、特色镇的创建工作,各申创单位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户踊跃参与。

目前,市旅游局已对我县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创建点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组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予以充分肯定。发展乡村旅游已逐步成为涉旅乡镇农户的又一经济来源。协助上塘垫湖村确立打造红色经典游,拓展农业观光和乡村休闲游的发展思路,并帮助其制作了垫湖景点标识牌,现已安装到位。

六、全面强化行业管理

组织开展对县内旅行社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旅游服务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开展星级旅行社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旅游系统政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了涉旅行业的标准化服务;加强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旅游安全;高度重视网络问政,针对群众关注的部分景点乱收费问题,会同县物价部门,对四个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核定并强化监管。

维护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组织参加南京“美好欢乐游”导游大赛,部分导游员在比赛中出色发挥,被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选手”荣誉称号;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年初我们邀请了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宏伟及南京旅游学院专家,开展了“旅游产业发展与景区建设”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了省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旅游软环境建设等内容,以增强广大干群对旅游产业理解,支持和关心旅游产业的发展,提高涉旅人员职业技能、接待业务水平、旅游管理质量,加快旅游业发展软实力提升。并邀请相关专家来洪,举办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导游技能比赛,加强对导游、讲解员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与人社局联合举办了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服务人员培训,大力度提升旅游接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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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区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4]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园区,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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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 元。

对财政的贡献

财政年收入增加 500 万元。

投资盈亏

以产量表述的盈亏平衡点为估算产量的 30.14% ,表明项目有较好的资金回收能力。

风险分析

项目中产品的价格和产量相对比较稳定,表明项目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七、项目资金筹措(单位:万元)

预算筹措渠道

一、财政投入

1600.00

1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800.00

2 、省级财政投入

320.00

3 、市地财政投入

320.00

4 、县级财政投入

160.00

二、项目单位投入

3,098.7

三、银行贷款

四、其它资金投入

2,774.3

预算投资总额

7,473

八、项目投资估算(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明细

预算金额

合     计

7 , 473

新品种引进费

50.00

50 个品种

新技术引进费

40.00

40 项

专家活动经费

10.00

国家和省十名专家

柏油路

306.00

公用部分

水泥路

621.6

公用部分

绿化美化

41.2

29 , 200 延长米及森林浴场植被 110 亩

引水上山

719.00

机电井 500 眼,提水站 50 个,蓄水池 50 个及配套电缆管道

治河架桥

259.00

治理河道 3 条,架桥 9 座,(含水上娱乐垂釣区铁索吊桥一座)

田间排水沟水泥板护坡

156.00

40 , 000 延长米

硬化田间作业道

72.00

60 , 000 平方米

场地平整

33.00

别墅渡假区运土方 30 , 000 立方米

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室

17.00

公用部分,含主体建设及仪器设备、运输费用。

30 栋别墅主体及配套设施

1 , 239.38

含室外给、排水管网,自来水、照明电、动力电。

凉亭

10.00

10 座

果园扩建

1 , 050.00

农民自筹

210 栋高标准日光温室

2 , 100.00

农民自筹、招商引资

综合服务楼

270.00

3 , 000 平方米,公用部分,招商引资

60 座休闲屋

216.00

招商引资

6 座水上木屋

12.00

招商引资

人工湖

240.82

招商引资

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0.00

九、结论

根据以上研究成果,项目投产后,年增加收入2,870万元,并通过示范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花卉、果树、水产养殖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可有力地推动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项目区位于×市近郊,距市中心12公里,项目投产后,在发展水果、蔬菜、水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同时,还可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服务项目,随着×市对外开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项目在旅游观光服务方面将有更加广阔的前景。

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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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行社,旅游,服务,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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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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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局2024年旅游安全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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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5年旅游安全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和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形势巩固年、安全管理规范年、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年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调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旅游业发展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产业是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成长性好的产业,是兼具经济产业和社会功能双重特性的产业。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当作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

三、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旅游安全生产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市安委办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旅游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问、负总责,并且层层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长抓不懈。

(一)市旅游局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和长沙市旅游局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门市部、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旅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旅游经营单位是旅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旅游安全生产具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监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后上岗。各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彻底整改。

旅行社门市部:必须按时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聘请持证导游带团;租用车辆必须是交通运管部门年审年检合格的营运车辆,且驾驶员经上岗培训合格。每次出团前要对导游和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万无一失。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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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2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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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条款

桂林经典国际旅行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使用协议、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为获得本公司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会员”)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目的

本协议是以规定用户使用桂林经典国际旅行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时,桂林经典国际旅行有限公司与会员间的权利、义务、服务条款等基本事宜为目的。

三、遵守法律及法律效力

本服务使用协议在向会员公告后,开始提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向会员提供服务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并对会员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的任何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本网站合理地认为会员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任何言论和其他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本网站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会员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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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需仔细阅读使用服务协议更改内容,会员由于不知变更内容所带来的伤害,本网站一概不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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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内容

我们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网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悦游服务的权利。

五、会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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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不得利用高铁旅游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网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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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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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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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暑假旅游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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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分析

1、概况:

__河又名__河,原名__。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__。__又因__城而名__河。全长__公里,流域面积__平方公里。

2、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__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__河漂流:__河第一湾(__市__乡境内)。

特产:__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__寺、__汉墓、__庙、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文庙、__算学馆、__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__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__,走出了民国先驱__、__。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__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区域优势/劣势

1、优势:

(1)__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__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__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__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__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__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劣势:

(1)__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__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__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策划目的

1、市场分析:一句“__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__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__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__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最终目的:提高__河的知名度,使__河走出__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策划原则

1、目的性原则:

(1)把__河打造成国内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__“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可行性原则:

(1)__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__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__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__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特色化原则:

《__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__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__河旅游的动机,

4、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__市政府,甚至__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__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__!

六、组织形式

主办:__市政府

承办:__市旅游局

协办:__电视台

七、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__河》版,以及抒情版的《__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__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__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__市旅游局以__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__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__河的名义捐款__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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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婺源及周边景区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旅游,全文共 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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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周边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婺源及周边景区旅游考察报告

婺源江岭、高山平湖、庆源

江岭风光、高山平湖、庆源古村是婺源自助游者旅游路线中备受推崇的一条,但这些地方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许多人对这些地方还是不甚清楚,本人带相关问题于四月十二月专程前去考察,供各位驴子们参考。

一、景点介绍:

1、江岭风光:

这是婺源田园风光的代表。从江岭开始,公路始终在山间盘旋,从江岭向下看,只见层层梯田,曲折的线条,山谷盆地中的小河,河边聚集的三、四个村庄,四周围绕着青山,构成了一副极美的婺源农村风光画卷。

2、高山平湖:

婺源北部多山,夹在山间的为一条条的小溪小河,因地势特点,这些小河落差极大,水能资源丰富。因此在这些小河出山谷的隘口,筑起一道道短短的大坝,依靠四周的高山便可把这些水截住,因而在高山的环绕下,形成了一个大型的湖泊,这就是镶嵌在青山之间的高山平湖。

山区的湖离不开山,因此山水相映便是这种湖光山色的美了。而婺源的湖更离不开点缀在湖边的村庄,这一个个的村庄点缀在青山绿水之中,更宛若世外桃源一般。让人看后油然而生在此长住的念头。这就是婺源的湖泊给人的想象。

3、庆源古村:

婺源的村庄历史都比较悠久,但为何庆源如此吸引人呢?应当是村庄与环境的自然巧妙地融合,给人一种和谐的感觉吧。

说庆源村为世外桃源一点也不为过,它四周大山环绕,我们乘车在不断的上山,又不断地下山,令人怀疑前面除了山还是山,但反复之后,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宽阔的山间谷地,而庆源就在这大山的环抱中,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村庄沿着一条湍急的小溪两岸而建,呈一长长的船形,而村中央的一棵1300多年的古银杏树就是这艘船的桅杆了。沿着村庄河边的青石板街道而走,每隔十几、二十米便有一座长长的石板铺成的小桥,供两岸的人行走,依河的店铺多在河边建起供行人休息、纳凉的长条靠椅,这就是庆源一个极具特色的美人靠了。

村庄到处种满了梨树,依河还有桃树等,村庄外是大片的稻田,我于3月底去过一次,开满了油菜花,远远望去:金黄色的油菜花、村中雪白的梨花、溪边粉红的桃花,加上粉墙黛瓦徽式古民居,这一切令人惊叹:好一个世外桃源。

村庄中保留有:“大史弟”、“大夫弟”、“资政弟”等官宅;“福绥堂”、“敬慎堂”等商宅。

4、去这些地方的沿途风光。

从江岭开始,公路始终在山间穿行,一路风光十分优美,从一级站开始,湖光山色始终出现在公路边。从去段莘大路转向庆源的途中,是观赏高山平源的最佳地点,随着山势的上升,湖泊一点一点地出现在眼底,这时选择一个地方下车或索性徒步都是一个好的决定。

二、交通问题

江岭、高山平湖、庆源的交通极为不便。强烈建议自驾车或包车前往。甚至可以选择徒步。

1、乘当地的交通工具

当地经过江岭、高山平湖的车有到段莘、官坑、庆源的车,但车次很少,早上多从这些地方去县城等大乡镇,近中午返回,庆源村为公路尽头,这个村每天有一趟中巴,往返县城一次,二辆农用车去晓起、江湾等地。因此坐当地的交通工具极为不便。

2、包车或自驾车:

①从江湾或晓起包摩的去,估计有半天时间就差不多了,价格应当在40元左右。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随意,而且完全可以观赏沿途的风光。适合二、三个人的游客。

②如果有四人以上,建议包车前往,一般可以包当地的面的甚至是农用车,价格还便宜。估计应当在100元以内,半天时间。

③自驾车,这是很方便的了,只是注意安全驾驶,稍后我会专门介绍。

3、徒步:

如果是从晓起出发,乘车虽然感觉距离比较远,但多是在山中绕来绕去,实际上直线距离并不远,因此,也可选择徒步,从晓起出发,大约一天时间走完,到达庆源,沿途多有青石板小路。因时间关系,没有仔细问清怎么走。建议走一处问一处,注意的是高山平湖在当地要说是去“一级站”,然后从这徒步去庆源约5公里。

也可以选择一般徒步,建议选择从高山平湖到庆源这一段,如果是坐当地的交通车,在去庆源的路口下,从这里徒步到庆源也就四到五华里左右,而车辆却要在山上绕来绕去十几里,当地人说乘车与走路的是差不多同时间到。

4、路面及安全问题:

如果是包当地的车,他们熟悉路面,基本上是放心的。但游客自驾车来要小心为好,从晓起到江岭,虽然是沙土路,但安全是没问题的,路面平整,转弯弯度小,坡度不大,但从江岭开始,多为在山间的盘绕的公路,路面没什么大碍,但弯度极大,有多个180度的大弯道。小心驾驶,特别是从高山平湖到庆源这一段,路面状况差,路面窄,弯度大,一定要小心。但这一般的风光还是很好的,虽然一路艰难,却也是值得的。

三、住宿情况:

这些地方的食宿接待能力很不完善,一般建议是一日或半日游,但旅途中多不能按计划完成,不能按预订的计划去选定地方住宿或者吃饭,那么这些地方的情况怎样呢?

1、江岭:在江岭有三个村庄可以去投宿与吃饭。一是山上的江岭村,二是山下的东岸村和西岸村。这此地方的一些农家有接待能力,多为五人左右,吃饭问题只能在住宿的农家解决。每年的油菜花开季节,是江岭的旺季,多为三月中旬到下旬这段时间。

2、高山平湖:当地称一级站,这是一个比较繁华的村庄,有几家饭馆:如足云酒家,可以接待二十人左右的吃饭。这里还有一个宾馆,是80年代建的电站招待所,是电站修建专门为婺源人夏季避暑的一个地方,看上去还是挺新的。条件应当是不错的。

3、庆源村:庆源村开发得少,村庄里还未出现营业性的饭馆,只有村委会一个食堂。农家旅馆已经有了,村庄里有一位中学教师詹云生开的家庭旅馆还是不错的,可以住8人。因同是教师,我这次就住在他家。在庆源吃饭问题只能找住宿的农家解决了。詹云生老师家是包晚餐、住宿和第二天的早餐,25元/人。电话是:0793- 7256152,另外离他家不远还有一家,詹志德,他家没有电话,在庆源村民风还是很淳朴的,在投宿的村民家里感觉都不错,庆源村还有其它农家旅馆,没有一一调查清楚,如果在这里要投宿的,可以去问一问。估计这个村的住宿接待能力为50人以下。

这里的住宿接待条件还比较简陋,驴者要有心理准备,吃饭的口味也没有专门的餐馆里的好。

四、旅游建议:

这三个地方适合半日游,具体建议如下:

1、包车、自驾车半日游:从晓起出发,约中午前后返回,可在一级站吃中饭。下午安排去北线延村、思溪、清华等。

2、徒步一日游:从晓起乘车到江岭,2元/人,包摩的估计5元/人。从江岭开始徒步到一级站(高山平源),再到庆源,在一级站吃中饭,到庆源投宿。

3、计划去段莘、官坑徒步到北线的浙源岭脚的,可以从晓起出发,游这三个地方,到段莘吃中饭,然后下午开始徒步。

以上安排是以晓起出发为中心进行,具体怎么安排灵活而定,仅供参考。

五、存在的问题:

这三个景点过去都无需门票,没有一点商业气息,因而也是一些游客推荐去的原因。但自今年春节以来,庆源已经开始收门票了,而具定价为15元/人。比北线的理坑还贵,幸好可以与他们讨价还价,一般可还到10元/人,学生证一样可半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安全问题,无论是自驾车还是坐当地的摩的,都要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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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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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及目的

一年一度的“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回报全体员工一年的辛勤工作及丰富员工的假期生活,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到旅游,也借此活动加强内部员工的团结及合作精神。

二、 活动类型:休闲度假

三、 活动口号:热力四射 开心“五一”

四、 活动时间:时间待定

五、 队伍安排

全员共分三组:

小队(蓝队

小队(黄队

小队(红队

每队各设一名队长,由领队统一指挥。全员统一着红黄蓝各色队服,按组集中活动。

六、 行程安排

第一天

8:30:全体员工到公司大楼前集合

9:00:出发(路途车上活动由领队人员组织

11:30:到达目的地,入住酒店

12:00:就餐后休息

15:30:集合及活动安排

16:00:“温泉party”开始(同时进行互动游戏

18:00:happy晚餐烧烤开始(同时进行互动游戏

20:30:自由活动,员工可以观赏琼海市夜景或其它娱乐活动。

23:30:为了确保各位员工人身安全,请在酒店或领队的规定时间回酒店休息。

第二天

早上八点前:全体员工凭穔aoɑ虿途碜杂稍诰频暧迷绮汀?br /> (由于我们公司员工年龄有一定的差距,在此订做了第二天不同的活动行程方案,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喜欢的项目。

1、 万泉河峡谷探险

适合人群:身体健康者,心脏病、高血压患者严禁参加本活动

装备:自备耐磨休闲衣裳、长裤、手套,防滑运动鞋;(此活动消耗体力过大,请自备水及少许干粮)。

8:00: 坐车前往万泉河。

8:20:开始游览热带雨林中掩映着一个个支流峡谷,依次有:瀑布清潭、神秘洞、情人谷、叠泉、一线天等等,银河奔泻的飞流瀑布,河畔石柳百花怒放、山鸟啾鸣,景点清幽美不胜收。

12:00:结束探险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2、 休闲自由体育运动

适合人群:喜欢休闲体育运动的人员,包括包龄球,高尔夫球

8:30:(具体时间自已定),在酒店或其它娱乐中心进行体育运动

12:00:结束活动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3、 休闲观光活动

适合人群:希望观赏琼海一些著名景点及喜欢安静领略大自然风情的人群。

地点:博鳌水城、玉带滩

8:00 坐车前往博鳌水城(博鳌亚洲论坛会址所在地

10:00乘船游览博鳌三江入海口,登上创世界吉利斯记录的“玉带滩”,一滩观两景

12:00:结束活动返回酒店指定地点。

12:20:在酒店用午餐

13:00:返回海口

注:以上活动人数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开展,三组活动中只选两组,人最少的那一组活动取消,选此项目活动的人员重新选

七、 活动人员安排

统筹策划:

领队:

财务:

交通:

后勤:

服装/道具:

八、 互动游戏

温泉paty游戏一 难度系数 ★★★

“害你在心口难开”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的每个人将标出禁止做的动作或禁止说的话,互相吸引陷害的方式将其他人纳入圈套中,中招者将享受“大槌入水”的残酷惩罚。

温泉paty游戏二 难度系数 ★★★☆

“谁偷了公主的心”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中的一人为“公主”,其面前会放置若干块牌子,其中一块牌子上会标有一颗心,其他人每人依次去拿一块牌子。最后所有人审定谁偷了“公主”的心,公主可以判定是谁偷的将其斩杀抛入水中,允许错判五次。成功不被查出偷心者将获得“公主”的芳心奖赏,被查出偷心者将被抛入水中任由枉杀者处置。

温泉paty游戏三 难度系数 ★★

“鸳鸯双飞”

游戏规则:参加游戏者排成一行,并且每人将抽出必需做的动作标签,其中有两人的动作会相同,动作相同的两人相拥高喊“鸳鸯双飞”然后一起跳入水中。

晚餐游戏一 难度系数 ★★

“亲密喂食”

游戏规则:每两人一组,蒙上眼睛分别从两处向中心方向走,然后互相将食物喂给对方吃。观众可提示游戏动者的行走路线。

晚餐游戏二 难度系数 ★★☆

“千里送鸿毛”

每组两人,其中一人被蒙上眼睛跨过设置的障碍,将一碗汤送给另一人,然后由另外一人将汤送回来。行走时游戏者不可碰到障碍,违者将罚喝一杯酒。观众可提示游戏者的行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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