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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调研报告(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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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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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土地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是指农村妇女因婚嫁而导致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集中表现在农嫁非农、嫁入外村但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及她们的子女不能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及村民待遇。还有离婚或丧偶妇女也要丧失她们所拥有的一份土地。为深入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状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全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725份,收回有效问卷661份,回收率91%。调查结果显示,鼎城区农村妇女的生活状况整体上是比较平稳的,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都能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但由于婚嫁、移居等不同原因,有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失地情况,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都是已婚妇女。

二、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一般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绝大多数出嫁女并不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她们中的许多人甘愿在出嫁或离婚后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给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本次调研中,有超过90%的出嫁女在婚后自愿放弃,这说明大部分人仍然被禁锢在封建传统的思想之下,极少有通过法律获取自己应有的土地权益者,即或有这样的妇女也很难得到社会习惯的支持。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是有的村庄认为嫁入的新媳妇是外姓人,不予以承认,有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更有的村庄按照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一成不变,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在鼎城区农村妇女中,有过一成的妇女并未将户口从娘家迁出,这或许也是因为知道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而想出来的一种解决捷径。

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所以有些破碎的婚姻关系,女方也不敢轻言离婚;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

三、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产生的原因

1、根深蒂固的农村封建思想仍然存在。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村民甚至村干部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男娶女嫁应“从夫居”,既然出嫁了,就应该去夫家享受权益,不应再在娘家享受权益,不能与娘家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这种农村封建思想严重制约着农村妇女的思想,而且在她们不了解法,不懂法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负面的结果。但在所收回的问卷当中,基本上所生的子女有超过一大半都没有被牵连而无土地及相关收益,虽然在封建思想中,他们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说明社会还是在不断进步的。

2、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发生冲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村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一致。有的村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村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村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或者不调整土地又得不到土地,从而沦为失地妇女。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乡/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区妇联,区妇联缺少相应的执法权限,想愿意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四、针对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产生的建议和对策

1、加大普法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3、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让妇女拿到“话语权”。组织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地学习《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等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基层也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妇女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4、强化保障机制上得救济措施。一是政府要协助解决。尽管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实际上该项制度的实施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指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侵犯屡见不鲜,转变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绝非一日之功。因此,要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指导协助。二是设立仲裁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土地承包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设置问题,导致农村妇女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行使仲裁职能而无法申请仲裁。为此,建议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的条文进行修订。应明确仲裁机构的具体名称和履职机关,为农村妇女申请仲裁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比如说,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地和诉讼时效等等。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公正的司法判决并不意外着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还涉及到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执行难始终是一个难破的司法问题,仍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村自治组织加强配合,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力求保证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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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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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席卷整个世界,西方发达经济体受到沉重的打击,许多垮国公司纷纷破产,各国大型金融企业均出现巨额亏损,所在国家相继采取救助措施进行干预,接管破产银行。其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使整个西方世界出现一派萧条的景象。导致我国出口需求严重不足,出口加工型的企业订单迅速减少,一批中小型企业破产倒闭,经济大受拖累。面对这样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国家纷纷出台政策,积极应对。XX年11月15日,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十项举措,决定在未来三年内,中央财政共投资4万亿元,要求做到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12月3日又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以降低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收入。这些政策的实施,必将对今后我国经济增长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对我国经济影响的进一步加深,使处于中部地区的我县招商引资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对招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资源招商成为中部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的必然选择,竞争日趋激烈。

二、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响应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增长,县委县政府实施“三化、三集中”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重点建设县工业园区和临江产业园。县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入园企业数十家。临江产业园正在紧张规划建设,已有企业开始入驻。十八个专业招商分局到沿海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工作,引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 香港互益纺织工业园、江苏常熟锦绣经纬编、新锦丰方便面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落户县工业园区。XX年新签约外资项目4个,累计合同利用外资3437.68万美元,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264.22万美元,境内市外项目75个,实际到位资金34.07亿元,外来投资企业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38.29%。

虽然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苏北等地区比在发展速度、招商工作力度上无法相提并论。与临县望江比也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看的多,谈的多,真正签约落户的少。二是引资项目总体质量不高,结构不优,小项目、一产、三产项目多,大项目少,重大工业项目和财源性项目少,对整体经济拉动效应不足,财政贡献率不高。三是项目开工率低、资金到位率低、建设速度慢,投产、达产率不高,不能满足发展速度的要求。四是投资软环境、硬环境难以满足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和外商的要求。

三、对如何破解我县招商引资难题的几点思考

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效果不好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谈几点意见。

第一,强化服务观念,为项目落户和建设搭建高速通道和平台,积极为外来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树立“以服务企业为本”的理念,以服务体系建设为起点,细化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实现零距离贴心服务,建立重点项目帮办制度,县领导对外来投资重点项目实行点对点帮扶,为项目落户和建设搭建高速通道和平台。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联系点负责制、项目包推责任制等服务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快速建成达效。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系,超前对接,积极服务,帮助企业分析、解决落户和竣工投产前的主要问题。关注企业当下的生存状况,对工业园区、临江产业园以及各乡镇工业集中区的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建立外来投资企业运营档案,掌握外来投资企业运行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搭建新型发展平台,增强企业活力,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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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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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查封登记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随着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不动产物权的资产价值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和利用,为此,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也相应地从单纯的由产权人申请的产权保护登记,进一步发展了由各债权人申请的抵押和查封登记。查封土地登记作为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债权人防止债务损失的锁定媒介,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的市场保护作用。

1做好查封土地登记工作的意义

(1)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查封土地进行登记,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有助于执行部门及时保全债权人利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不同的执行部门对宗地查封情况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决定对同一宗地是否轮候查封。

(2)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查封情况一旦登记,宗地登记档案就在一定期限内不准改变,土地权利人任何恶意转让、抵押等行为的都是违法的,土地登记部门都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包括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

(3)按照法释[]15号第26条“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登记发生物权的变动应该公示的规定,建立查封登记信息共享,将查封登记结果公示,避免被执行人的恶意行为而产生权属纠纷或行政登记失误,防止不明情况的第三人善意购买和借贷。

(4)根据《担保法》第37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查封登记结果公示可以为金融部门核定借款人信誉度、决定是否放贷提供依据。

2土地查封登记的法律依据

对不断增多的涉案不动产资产的保全、变现和转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5号),具体规定了房地产的预查封登记、查封登记和轮候查封登记。《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只有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国土资源部XX年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也明确地将土地查封登记纳入“其他土地登记”的范畴,将查封登记明文规定为一种登记类别,并具体到九项条款就土地查封登记做出明确规定。查封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动用国家强制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的法律举措。

3做好土地查封登记工作的建议

3.1建立严格的土地查封登记制度

(1)应当根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法发[]5号、法释[]15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和程序,便于执行和操作。

(2)由于一宗地可能涉及不同地区或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鉴于土地的属地管理,关于土地查封的情况最终汇集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一个部门,国土部门要对各种查封包括预查封、轮候查封以及不同执行单位的查封进行详细的登记,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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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总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市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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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市)

为全面了解我县工会工作现状,探索促进县级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的新路子,今年7月,我们组成专门人员对当前工会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下辖工会组织441个,其中,县直联合工会20个、县直机关工会69个乡镇联合工会32个、事业单位工会128个、非公企业工会192个,有职工44980人,工会会员42180,入会率达94.2%。其中,152个非公企业工会中有农民工会员185*人,入会率达92.9%。全县均按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我会1989年就跨入了“全国先进县工会”行列,工会工作连年受到市总和县委的表彰,《工人日报》、《中国工运》多次予以推介、宣扬。

1、工会组建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市总“工会组建年”、“工会组建攻坚年”和“工会组建规范年”的工作部署,突出非公企业和街道社区领域,狠抓非公企业规范化建设,无论是组建率、入会率、农民工入会率、巩固率都取得了可喜成绩。20*年,全市县级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澧县召开;11月13日,《工人日报》以《学习党的*精神,加强非公企业工会组建规范化建设》为题,全面推介了澧县经验。

2、创模建家工作情况。

全县上下坚持以“建家”促“建会”,广泛开展创模建家活动,共建各级模范之家55家(含小家),其中,县国土局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县移动公司、县农发行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艳电局、电信局、电力局等34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模范职工之家。

3、劳模管理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为发展澧县经济的有功之人鼓与呼,全县共推荐选树各级劳模430名,其中,全国职工劳模3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名,省级职工劳模7名,市级职工劳模326名,县级劳模60名。20*年,将全县各级劳模的先进事迹统一编印成册实行微机管理,并编辑出版了《澧州劳模风采录》一书,这一工作在全市遥遥领先。此外,劳模的认定与工资补差工作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20*年全市劳模管理经验交流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4、工会维护职能履行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全县有89个单位制定了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事业)的若干制度、办法和措施。某国人啤酒公司工会工作规范,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决策,认真履行职能,老总满意,工会作用彰显得淋漓尽致,有力推动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企业工会工作的一个亮点。有132个单位坚持和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国土局工会突出抓好职代会作用发挥,努力搞好干部选拔任用,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益不受侵害,员工信赖,局长满意,工会有地位,成为机关工会的一面旗帜。有93个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得以全面推行。有95家非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二是狠抓农民工政治权益维护,扎实做好了人大一线职工代表和工会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三是抓保险体系建设。出台了专门的加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及女性“两癌”保险文件,积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四是在步步高超市等9家定点单位启动《工会会员优惠待遇暂行办法》。

5、女工工作情况。

全县有工会女工组织278个,建会率达95%;有女职工会员11225人,入会率达96%,其中女农民工会员4780人。全县参加女性“两癌”保险的人数达7015人,其中女农民工2552人;全县参加“两病”普查的女职工达52*人,其中女农民工1100人。“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等评选活动在我县开展得有声有色。

6、职工学校工作情况。

县工会职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取得了较好成绩。XX年被全总授予“全国工会系统示范性职工学校”光荣称号(全省仅此一家);20*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再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工会系统仅此一家);20*年又被县政府列入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为我县职工教育事业增添了光彩。

7、“双联”工作情况。

我们坚持“加油”与“充电”双管齐下,“输血”与“造血”齐头并进,创新工作举措,打造了我县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品牌。全县共有117家县直单位、1300名机关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有46家困难企业和1100名困难职工得到实质性救助,社会反响好。20*年,澧县被评为全省“双联”工作先进县。20*年,全市“双联”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澧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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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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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现状调研报告

(三)重视基础建设,配强工作队伍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1号)要求,州民政局应成立“恩施州社会救助办公室”,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舆论救助宣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的突破,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的舆论环境。充分采取宣传栏、宣传墙、楼门口张贴通知,街道利用电子信息屏等宣传形式,使社会救助宣传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做到宣传救助政策无盲点。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和救助等公益事业,深化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发展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应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扶贫活动,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和慈善捐助行为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帮扶弱势群众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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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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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主要精神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一是XX年中央批准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同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制。XX年8月31日又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XX年底人事部召开了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快进度,尽快入轨运行。XX年7月,省里召开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对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政策和原则。

(1)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从单位看,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岗位类别: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岗位包括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等级:

a、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到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b、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到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到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到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到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c、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4)岗位结构比例:

a、主体岗位占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b、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的控制目标为1:3:6。省、市、县三级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控制目标为:省属事业单位3:3.4:3.6,市属事业单位2:3.7:4.3,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0.6:3.4:6.全省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5级、6级、7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8级、9级、10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11级、12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岗位结构成宝塔形上小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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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及写作技巧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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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研报告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写作技巧

说到调研报告,就不能不先说调查报告,有许多人把这两种文体混为一谈,在写作中不加以区分,其实是错误的。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调查研究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弄清事情真相,扶植新生事物,推广典型经验,都离不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反映具有普遍意义或带有关键性问题的情况,内容比较复杂,深度广度的要求比较高。广义上说,所有的调查报告都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研究性质,都是调研报告。而狭义的调研报告指的是以研究为目的写出的调查报告,它不包括反映特定情况、介绍工作经验、揭露特殊问题的专题报告,但它又包含这几方面的内容。

说调查报告与一般的调研报告并不一样,主要原因在于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的侧重点不同。调查报告侧重调查过程,而调研报告侧重于研究与结果,是以调查为前提,以研究为目的,研究始终处于主导的、能动的地位,它是调查与研究的辩证统一,充分反映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前的应用写作只讲调查报告,调研报告成为应用写作的专门体裁和热门话题,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进入21世纪,我国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不仅党政机关需要大量的调研报告,企业集团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形势,也需要更多的调研报告,因此,调研报告在应用写作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调研报告的写作要抓好三个主要环节:调查、研究、报告。这三个环节中,调查是基础,研究是关键,调研报告的写作是把调查获得的材料所形成的观点,通过布局安排、语言调遣组织成文章。这里,调查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而且相互贯通。调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对基本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研究的目的是对已经获取的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探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报告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用书面形式说明结果。因此,可以说“调查”是“研究”的事实基础,“研究”是“报告”的理论依据,“报告”是调查、研究的具体体现。

一、调研报告的特点

1.调研报告——目的明确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注重事实

调研报告讲求事实。它通过调查得来的事实材料说明问题,用事实材料阐明观点,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引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调研报告的基础是客观事实,一切分析研究都必须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确凿的事实是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因此,尊重客观事实,用事实说话,是调研报告的最大特点。写入调研报告的材料都必须真实无误,调研报告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背景介绍、资料引用等等都要求准确真实。一切材料均出之有据,不能听信道听途说。只有用事实说话,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经验和方法,研究的结论才能有说服力。如果调研报告失去了真实性,也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科学价值和应用价值。

3.调研报告——论理性

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实,主要的表现方法是叙述。但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而观点是调研报告的灵魂。因此,占有大量材料,不一定就能写好调研报告,还需要把调研的东西加以分析综合,进而提炼出观点。对材料的研究,要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用科学方法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从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中,找出起支配作用的、本质的东西,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运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并合理安排,做到既要弄清事实,又要说明观点。这就需要在对事实叙述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议论,表达出论文的主题思想。议论是“画龙点睛”之笔。调研报告紧紧围绕事实进行议论,要求叙大于议,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如果议大于叙,就成议论文了。所以要防止只叙不议,观点不鲜明;也要防止空发议论,叙议脱节。夹叙夹议,是调研报告写作的主要特色。

4.调研报告——语言简洁

调研报告的语言简洁明快,这种文体是充足的材料加少量议论的,不要求细腻的描述,只要有简明朴素的语言报告客观情况。但由于调研报告也涉及可读性问题,所以,语言有时可以生动活泼,适当采用群众性的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同时注意使用一些浅显生动的比喻,增强说理的形象性和生动性。但前提必须是为说明问题服务。

二、调研报告格式

1.调研报告的标题

调研报告要用能揭示内容中心的标题,具体写法有以下几种:

(1)调研报告标题——公文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多数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平实沉稳,如《关于知识分子经济生活状况的调研报告》;也有一些由调研对象和“调查”二字组成,如《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

(2)调研报告标题——一般文章式标题。这类调研报告标题直接揭示调研报告的中心,十分简洁,如《本市老年人各有所好》。

(3)调研报告标题——提问式标题,如《“人情债”何时了》。这是典型调研报告常用的标题写法,特点是具有吸引力。

(4)调研报告标题——正副题结合式标题,这是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调研报告标题。特别是典型经验的调研报告和新事物的调研报告 的写法。正题揭示调研报告的思想意义,副题表明调研报告的事项和范围,如《深化厂务公开机制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武汉分局江岸车辆段深化厂务公开制度的调查》。

2.调研报告的正文。

调研报告的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调研报告——前言

调研报告的前言简要地叙述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工作、事件、人物)进行调查;调查的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经过及采用的方法;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历史背景以及调查后的结论等。这些方面的侧重点由写作者根据调研目的来确定,不必面面俱到。

调研报告开头的方法很多,有的引起读者注意,有的采用设问手法,有的开门见山,有的承上启下,有的画龙点睛,没有固定形式。但一般要求紧扣主旨,为主体部分做展开准备。文字要简练,概括性要强。

(2)调研报告——主体

这是调研报告的主干和核心,是引语的引申,是结论的依据。这部分主要写明事实的真相、收获、经验和教训,即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主体部分要包括大量的材料———人物、事件、问题、具体做法、困难障碍等,内容较多。所以要精心安排调研报告的层次,安排好结构,有步骤、有次序地表现主题。

调研报告中关于事实的叙述和议论主要都写在这部分里,是充分表现主题的重要部分。一般来说,调研报告主体的结构大约有三种形式: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的内容,加以综合分析,紧紧围绕主旨,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每个问题可加上小标题。而且每个问题里往往还有着若干个小问题。典型经验性质调研报告的格式,一般多采用这样的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观点鲜明,中心突出,使人一目了然;

纵式结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按调查事件的起因,发展和先后次序进行叙述和议论。一般情况调研报告和揭露问题的调研报告的写法多使用这种结构方式,有助于读者对事物发展有深入的全面的了解。一是按成绩、原因、结论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结构。一般综合性质的调研报告多采用这种形式;

综合式结构。这种调研报告形式兼有纵式和横式两种特点,互相穿插配合,组织安排材料。采用这种调研报告写法,一般是在叙述和议论发展过程时用纵式结构,而写收获、认识和经验教训时采用横式结构。

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论采取什么结构方式,都应该做到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为更好地表达主题服务。

(3)调研报告——结尾

结尾是调研报告分析问题、得出结论、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不同的调研报告,结尾写法各不相同,一般来说,调研报告的结尾有以下五种:对调研报告归纳说明,总结主要观点,深化主题,以提高人们的认识;对事物发展做出展望,提出努力的方向,启发人们进一步去探索;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写出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说明有待今后研究解决;补充交代正文没有涉及而又值得重视的情况或问题。

总之,调研报告结尾要简洁有力,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没有必要也可以不写。

写调研报告时,要注意克服四种问题:一是观点与材料脱节;二是材料不充分,不能说明观点;三是堆砌材料,没有从材料中概括出观点,缺乏分析与研究;四是表述不当。写作调研报告,应尽量避免枯燥无味的语言,力争写得通俗、朴实、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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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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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思考

提高奖励扶助标准自然是增加奖励扶助金的数额,这一点没有异议。如何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范围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通过在奖扶调查和核实过程中的实践,在听取部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笔者在此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是将农村只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目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的是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所以在调查核实阶段特别注重调查申报纳入奖扶对象的子女是否亲生子女。只要不是亲生子女,无论是合法收养还是非法收养的一律不纳入奖扶范围,引起了收养子女家庭的不满。普遍认为反正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为什么亲生的给奖励,收养的就不奖励,并有人多次到县人口计生局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理论;有的老人怕收养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顺或不负担养老义务,从收养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谈其是收养的,一直说是自己亲生的。通过审核人员耐心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收养的秘密揭开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虽然是极少数,但也给农村的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且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当养父母年老时,就应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一样,享受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更何况,奖励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资、财政保障,不是计划生育一家的事,将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何时纳入、怎样纳入、需要办什么手续,是需要进一步考虑和细化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视同仁。只要户口本上显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样按程序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但提前生育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而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应在一定条件下纳入奖扶范围

按照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扶对象的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户。我国的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条例在不同阶段对农村规定了具体的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如山区只有一个子女,平原丘陵第一个子女系女孩,农村中男到女家落户,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等。为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规定了具体的生育间隔。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农民却违反生育间隔规定提前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了第二胎。其实他们本来有可能是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这当然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但也不排除有我们工作不到位,宣传、办证不及时,极少数人为乱收费达不到目的故意不给符合条件的人办证,让内生变外生的因素。现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取消了生育间隔,甚至还有人提出要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夫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就给在一定条件下将符合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本可以内生却外生的人群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创造了机遇。应在适当时机将这部分人纳入奖扶对象范围。条件是必须按当时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领取了结论证。提前生育的还应按提前生育的年数相应推迟享受奖励扶助的时间,第二个子女必须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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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镇干部提拔使用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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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提拔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本站xx镇地处三原县城东部约 20 公里处,东接临潼区,南邻高陵县,属三县区交汇处。全镇共 13 个村, 102 个村民小组, 6646 户, 2.78 万人,耕地面积 32876 亩,属三原县农业大镇之一。

xx镇人民政府共有干部 94 人,其中领导干部 9 人(正科级 2 人,副科级 7 人),其它干部 83 人(副主任科员 1 人),临时聘用人员 2 人。干部年龄在 35 岁以下 41 人, 36 — 50 岁 43 人, 50 岁及以上的 8 人。干部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中专阶段的 56 人,大专文化 29 人,本科及以上的 7 人。

全镇有干部编制 92 人,其中行政编制 30 人,事业编制 62 人。人员来源中,公务员招考有 30 人,事业单位招考有 52 人,退伍军人有 10 人。临时聘用的 2 名工作人员中,其中为镇机关灶聘用 45 岁女性厨师一名,为镇传达室聘用 60 岁男性门卫一名。

干部理论学习及培训情况。近年来,镇党委、政府能坚持每天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未组织学习过的内容,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加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对自己在学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整改,不断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培训工作上,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聘请专家及上级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农业知识、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培训,提高干部知识和驾驭农村工作的能力。

镇政府的办公经费全部来源于县财政,主要用于党委、政府的日常性工作,干部工资、津补贴基本能按时发放,养老、医疗及住房公积金每名干部都能享受上。

乡镇干部提拔使用全部从有干部身份的干部中提拔,从 1999 年到现在,xx镇未(从一般干事中)提拔一名副科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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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布艺服饰加工品牌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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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艺服饰加工品牌调研报告

三、发展平车加工的几点建议

1、争取重视,政策倾斜。要着力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农办、移办、工商、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经纪人和加工者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在对经纪人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将政策兑现到位,提高政策影响力。

2、宣传引导,渲染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升布艺服饰品牌知名度;在宁波、温州、金华等服饰业发达城市举行推介会,帮助经纪人拓宽货源;发挥经纪人联谊会的作用,加强经纪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互助共赢,合力打造品牌;充分发挥驻义乌联络处的作用,积极向客商推荐布艺服饰品牌。

3、多头培训,典型带动。注重加强平车缝纫等技术的培训,通过劳动人事就业培训平台,拟定培训意向和培训规模,加强与平车经纪人沟通,开展多头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娴熟的加工队伍。利用安仁盛开工艺品有限公司、城区华尔服饰有限公司两个劳动力素质培训基地,分别以安仁、八都、查田为中心,辐射道太、龙南、上洋、竹洋、兰巨、小梅、屏南,有针对性地开展平车加工培训,为形成布艺服饰加工特色培养人力资源,引导两个基地在合适乡镇、村建立加工点,形成加工点、加工基地、加工企业层递,因地制宜、梯度发展的模式。积极引进来料加工企业,帮助引进企业扩大生产,培育本地企业实现产业提升,形成龙头带动效应。

4、面上激励,点上扶助。整合移办、农办、残联等相关部门资源,面上激励,点上扶助,点面结合,补在点上,用活补助资金,建设厂房、购置设备,以租赁方式,减轻经纪人投资成本,帮助经纪人盘活资金,扩大生产,促进产业提升。如试点成功,可在中心镇、移民乡镇全面铺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逐步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加工特色,积极打造布艺服饰加工品牌,不断推进我市来料加工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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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对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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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思考

提升人口素质,改进联系方式针对家庭教育脱节的现状,只能加强家、校联系。这联系就是抓好教育的中间环节。抓好这一环节还得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及教育质量。教育者普遍认为,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是搞好家庭教育的根本,提升农村教育质量是防范家、校教育脱节的有效措施。首先提高家长的认识,从转变观念入手。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教育,举办家庭家长教育讲座等,使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科学性。不能放了自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关键作用。从教育实践中发现,凡是非常优秀的学生与家长的高尚品德、文化基础知识有关。没有高素质的家长,怎么能造就高素质的孩子?不具备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好子女有从何谈起?其次,相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督察和监管力度,加强学校教育职能是解决家、校联系的有效措施。再次,打造“名人”效应。农村中小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了,为孩子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让他们成为国家机关重要干部,成为创业致富的领头雁,自然可以消除“读书无用”的谬论。最后,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缩小城乡教育的差别。实现现代化,不能只是城市现代化,还要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

提高家教水平,改良教育形式。岳母没有较高的文化,但他造就了一代爱国英雄——岳飞。她靠的是正确的方法。提高监护人的家教水平,就是让他们改良落后的教育方式。不能将传统的“不打不成才,几代人都是这样打出来的,”教育悲剧重演。“体罚”伤害的是孩子的身体,而“心罚”伤害更多是孩子的心灵。忽略了精神上的关心,孩子自尊将被摧残,自信将被打击,智慧将被扼杀。“哀莫大于心死”,不管你的出发点是多么善良,理由是多么实际,不合适宜的东西往往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家长应多关注电视媒体,多与有文化的人交流,多向好的教育家庭学习。对孩子多鼓励,多表扬。多沟通、多联络感情、多与孩子谈谈心,抓住了孩子的心,就抓住了育人的绳,就抓住了教育的本。

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越来越重要。这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无法取代的。当然,农村家庭教育有他的特殊性,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提高人口质量和国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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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扶贫攻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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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调研报告

组织开展扶贫攻坚、解决边远山区贫困农村突出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县作为全市基础条件最差、贫困区域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份,扶贫开发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的头等大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深山沟、凉气候、边沿煤、末梢电、断头路、出境水等多种不可逆转因素的

制约,我县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仍没有彻底改变。到底,全县378个行政村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3000元的村就有245个,贫困人口就有10.65万,分别占到全市贫困村总数的48%,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6%,农村人口总数的近一半,尽快摆脱贫困,已成为全县人民的迫切愿望。去年,市委、市政府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拉开序幕,我县迎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殷切的关怀和厚爱,我们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破穷障、改穷业、挪穷窝、挖穷根”的总体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了“贫困农村发展大调研”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深切感受到,导致陵川长期贫困的主要根源除了自然禀赋的先天不足外,更重要的是干部群众思想保守,资源开发深度不够,主导产业发育迟缓,农民增收缺乏支撑。具体到一个村和农户,主要表现为项目难选择,创业难起步,技术难掌握,市场难开拓,条件难改善等问题。要使扶贫攻坚取得实效,核心在增收,难点在产业,根本是环境,关键是组织。为此,县委、县政府邀请专家,深入论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产业扶贫为重点,提出了“五大特色产业促进增收(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道地中药材、绿色林产品、生态旅游业)、三大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公路、生态绿化和村庄环境整治)、五项社会事业保障民生(教育事业、卫生事业、文体事业、广播电视事业、社会保障事业)、三项工程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村级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素质提升)”的扶贫攻坚总体思路,并紧紧扭住这条主线,培育了一批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项目,改善了贫困农村发展的环境,有效激发了山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了贫困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寻求比较优势,打造产业集群,拓宽农民创业增收的新空间。陵川之短在于大山,陵川之长在于生态。山大沟深阻碍了山区经济发展的步伐,但也赋予了我们丰富的生态资源。全县有耕地45万亩,牧坡58万亩,宜林地13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6%,发展以绿色、生态、健康为特色的种养业、林果业、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比较优势和可持续的后发优势,只要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曾经被看作是“包袱”的大山,就会变成潜力无限的财富。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提出了“陵川要脱贫,希望在大山,潜力在生态,出路在苦干”的理念,并确立了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三条基本原则:一是针对山区“十里不同天、地无一丈宽”的特殊气候和立地条件,在产业布局上坚持“家庭小规模,区域大群体”;二是针对农民只顾眼前利益的小农意识,在产业选项时注重“当前能增收,长远能致富”;三是针对全县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充分的现状,在产业实施中力求“户户都参与,人人可就业”。去年以来,通过政府积极引导,政策大力扶持,乡村精心组织,农民广泛参与,以“小规模,大群体,低投入,快见效,广覆盖,可持续”为基本形态的特色产业集群遍布全县农村,为农民脱贫增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利用我县山大坡广的资源优势,借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推动,我们制定了建设20万亩连翘基地,2万亩优质核桃的产业规划,并由县级财政免费提供种苗,产业覆盖个村、个农户。目前已万亩;规模健荒山种植连翘8万多亩,发展核桃经济林康养殖作为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一年多时间就在贫困村建成山地放养土鸡、围栏种草养畜等生态养殖项目210个,参与农民2100余户、8000余人;依托山区丰富的次生林木资源,开发食用菌产业,正在成为我县资源深度开发的“亮点”。夺火、马圪当、古郊等乡镇的20个村,新发展香菇13.5万袋、木耳200万根,项目户年收入均在万元以上;依托王莽岭、黄围山、凤凰欢乐谷等主要旅游景区,农家乐接待、农产品展销、农事展示为主的旅游服务业也有了长足发展。新发展农家乐旅游客栈200余户,形成了接待床位2500余支、就餐人数3000人的规模。五大主导产业开发,使全县所有贫困村都有了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覆盖80%以上的贫困农户,为实现扶贫攻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扭转了多年低位徘徊的局面,危机之年达到3618元,同比增长7.1%,创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幅的最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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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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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州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XX年5月—6月,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分赴全州18个县就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安全大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评估。工作组分别到各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6个乡(镇)、部分村和农牧民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对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

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于XX年3月—4月进行了机构合并,成立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机构合并后,各县调整人员,整合资源,基本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运行。一是机构合并任务基本完成。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基本配齐,绝大多数县确定了一位副局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原人口计生委多数干部原班并入,继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目前各县正在拟定“三定”方案,大部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股室设置方案中设置了2—3个人口计生业务股室。目前除雅江县以外其余各县都保留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完成了资产移交。机构合并后,各县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了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后全面进行财物交接,县服务站资产基本稳定。三是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分账管理并独立核算。四是整合优势资源。机改后各县整合了县级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相似的股室,组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共同到基层开展服务。乡城县在乡(镇)卫生院增挂了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并开展了计划生育“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咨询等业务。

二、贯彻落实XX年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情况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以后,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各县参会人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传达了许春秀副州长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分解了XX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并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除巴塘、炉霍、新龙县外,其余各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对今年和“”期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县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部分县分别开展了巡回流动服务,得荣、乡城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全县覆盖。省、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党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县按照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加强了对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创优这个载体使农牧民基本得到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三项制度”工作。半年来,共确定奖励扶助对象8756人,少生快富家庭2055户,特别扶助家庭283人,州人口计生牵头召开由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农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项制度”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和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三项共识。通过对农牧民群众的问卷调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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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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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范文写作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范文TOP100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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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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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人士返乡创业调研报告

创业,是时代的最强音;返乡创业,是当今的热话题。做好返乡创业工作、破解返乡创业难题、加快返乡创业进程,对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调整现有产业结构、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做好这篇文章、做活这个工程、做大这块经济?是每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领导关注和深思的课题。遵照县委主要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县政协专门召开主席会,及时部署相关调研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题调研组。调研组还邀请县工商联、中小企业局、劳动就业局分管领导参与,通过远赴沿海地区、深入乡镇基层、进驻企业车间,组织召开多种多样的座谈会,广泛接触各行各业的创业者等形式,开展了从XX年11月11日至26日为期半个多月的返乡创业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务工者的心愿,认真倾听创业者的心声,深刻查找返乡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探讨加快返乡创业的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返乡创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1、巨大丰富的劳务资源是滋生返乡创业的不竭源泉。我县是个劳务输出大县,劳动力资源丰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县富余劳力远赴沿海开放地区务工就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县现有22万余人长年在外务工、创业和发展,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他们在社会大熔炉的历炼和市场大风浪的搏击中,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技术,增长了本领,积累了资本。他们中有部分优秀分子敢闯敢干,捷足先登,在赚取人生第一桶金后,就开启了自主创业的征程,成功实现了由务工者向创业者的跨越,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老板。据调查,全县共有多人在外地成功创业,他们具备返乡创业的条件和实力,是我县推进返乡创业的主体和力量,这巨大丰富的劳务资源已成为培育创业主体的不竭源泉。

2、根深蒂固的故土乡情是拉动返乡创业的紧密纽带。故土乡情是每个人一生的牵挂和思念。我们在温州和义乌同外出成功人士座谈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那就是想回归故土,回报家乡,想为家乡发展多作一份贡献,为乡亲致富多尽一份力量。他们认为故土难舍、乡情难忘,在家乡发展将是他们二次创业的第一选择,随着我县加快返乡创业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他们实施返乡创业的愿望更加强烈。他们表示,将做到以乡情为纽带,以商会为载体,组织更多的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充分发挥人经济的优势,全力支持返乡创业经济的大发展。

3、地大人广的特定区域是承接返乡创业的广阔舞台。我县幅员广阔,县域面积位全省之首、人口居全市之最,具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劳力资源,是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最佳选择。境内青山绿水、环境优美,是一块神奇的天然宝地,令人向往,叫人留连。随着全球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生产力分布凸显新的格局,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加快向内地转移,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包括我县在外创业人员面临新的抉择,都在寻求二次创业的着陆点。我县特定的区域条件和丰富资源,将为我县在外成功人士新的创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4、逐渐回归的创业典型是带动返乡创业的新型龙头。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返乡创业工作力度,特别是随着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扶持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及组织“一名县领导、一个乡镇、一个包村挂乡部门”对接在外成功人士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类创业主体得到了全面激活,返乡创业风生水起,热浪涌动,已成星火燎原之势,一批返乡创业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春节隆重表彰18名返乡创业的典型,在全县上下以及在外籍人员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一个个返乡创业的成功典型,正成为我县引领返乡创业的领头雁。扶持一个返乡创业典型,就会带来一个返乡创业团队的乘法效应正在我县逐步释放。在这一新型龙头的带动下,从而激活了创业要素,激发了创业热情,激起了创业劲头,使我县返乡创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5、不断改善的发展环境是吸纳返乡创业的强大磁场。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哪里的环境好,生产要素就向哪里聚集。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经过的武吉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贯穿的柯龙线公路改造升级即将竣工,跨越的咸吉铁路已通过国家立项,的交通瓶颈将会得到极大改观。同时,我县按照“完善老城区,提升南城区,决战良塘区”的战略思路,拉大县城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打响“四创工作”攻坚战,抓好修河周边大治理,县城面貌得到极大改善。我县还按照搭建创业平台,铺平发展路子的要求,全面加快我县工业园和乡镇创业小区的建设,我县工业园已形成“一园四区”(即何家店返乡创业园、芦塘项目区、吴都项目区、太阳升项目区、高新技术项目区)的发展新格局,我县乡镇已建成8个初具规模的创业小区,工业园和创业小区已吸纳一大批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创业,已成为返乡创业人员回报家乡、发展自己的投资沃土。我县在十分注重硬环境建设的同时,还按照“硬环境不足软环境补,大环境不够小环境辅”的要求,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贴心周到的服务环境,把我县逐步建设成为生产要素聚集的“洼地”和返乡创业发展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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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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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整体水平思考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没有具有新型生育观念的农民,没有健康和谐的农村家庭,没有普及先进生育文化的农村,那么新农村建设是不完美的。人口计生部门应清醒看到,新农村建设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发展提供了一个新机遇。在建设新农村的大环境中,人口计生部门应在保证日常管理的情况下,努力寻找新的工作突破口,以实施“新家庭发展计划”为出发点,做好融入文章,建立工作新机制,搭建人口计生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要做好新农村和新家庭计划的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网络。稳定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队伍,采取区聘、镇管、村用方式,加强基层计生专干队伍的建设。重点强化基层计生队伍的业务和技术培训,落实村(组)人员工作报酬,保证基层队伍作用的充分发挥。各镇、村应建立新农村新家庭建设领导小组,各村民小组要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宣传员。健全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会等组织机构。村级服务室配备专(兼)职人员。人口学校设施齐全,有文化大院,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儿户给予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信贷、扶贫、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宅基地发放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健全胎儿性别诊断技术使用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跨区域协作制度、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和综合治理情况通报制度。重点治理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严格执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三、巩固和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工程。加强镇服务站、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更新现有技术设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理念,加强技术人员技术交流,开展技能练兵和竞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季普查服务,定期做好“环情孕情”检测,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大力开展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四、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完善生育指标和生育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第一的子女登记、第二个子女持证制度;坚持月例会和台帐登记;强化分类入户访视和环孕定期服务制度;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育龄家庭需求和服务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干部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尊重群众的选举权,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落实群众的参与权,体现群众的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在农村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把先进的生育文化送到千家万户,把人口文化融汇到各种文艺演出中,宣传“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男女平等思想,把生育文明建设与乡风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促进农民新型婚育观念和科学婚育行为的形成。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宣传载体和阵地的建设。在建设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中,创建人口文化生活载体,宣讲国家的人口形势和人口政策,逐步引导农民崇尚先进的社会主义人口文化,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农村蔚然成风。加强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村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六、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

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兑现独生子女奖金,对放弃二孩生育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给予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妻以奖励,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给予困难扶助。继续开展“少生快富”工程,重点扶助一个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致富。通过对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政策的落实,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少生快富。

七、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组织领导

在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各乡镇要将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全区总目标,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同步实施。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以计划生育配套措施,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区计生局加强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从而带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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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动保障局临时工管理问题调研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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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临时工管理问题调研思考

使用临时工是我国人事制度的一种形式,长期以来,临时工一直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补充。随着我区经济政治事业的蓬勃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队伍日趋庞大。

随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机制和管理机制改革的深入,临时工在我区政治、经济、环保、教育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都发生着演变,日益成为重要的新生力量。如何切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临时工的特点管理好这部分人群,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让其更好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好务,是我区目前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基本情况

经调查统计,截至XX年2月28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共计224名,其中男性121名,女性103名;机关使用临时工共计86名,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共计138名;其中月工资在560元以下的占28%,月工资在560元至999元的占60%,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占12%。用人单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约55%,签订协议约5%,未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的占40%。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共计107名;参加医疗保险32名,参加失业保险12名,参加工伤保险12名,未参加任何保险117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17名。以上数据显示,我区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人数近半,这部分人员大多在厨工、绿化工、保洁等流动性大的岗位。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以及临时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主要特征:

1.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市

除了少数在行政岗位上的临聘人员及返聘人员,我区聘用的大多数临时工文化程度都在初中及以下。他们大多安置在门卫、保洁、环卫、厨师等工作条件脏、苦、累的岗位,工作时间较长,但通常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2.思想动机单一

临聘人员大多单纯地为工资工作,很少能获得工资以外的收获,很少能参加工会等组织的活动,不参加年终考核,没有晋升、评先、选优的机会。因此,在工资不变的情况下,他们大多不关心单位的安全、发展、荣誉等。

3.流动性相对较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所聘用的临时工相对于社会企业的临时工,比较稳定。但由于工资普遍偏低,大多数都仅维持或略高于我区最低保障工资560元,因此,一些略有技术、年富力强的临时工遇到了工资待遇更好的工作,就会离开岗位,流向效益更好的单位,致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流动性相对较大。

4.临时工管理难度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大多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用人单位对他们的管理存在着一些不便。同时,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鲜有制定针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度,导致临时工的管理难度很大。

(二)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招聘渠道,临时工缺乏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招聘是通过计划配置而非市场配置方式。由于招聘临时工的种种便利,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对后勤岗位没有经过整体性的需求预测,没有充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致使一些临时工工作随意性大、工作量不饱和。

培训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临时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使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没有针对他们进行培训,临时工没有经过上岗培训就招之即用。大多数的临时工对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职能、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行业规范还未来得及熟悉就匆匆上岗,只能在工作中学习、磨合,在失误、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而这时往往已经产生了不良影响,可能已经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2.临时工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低。

虽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用工和正式工应同工同酬,但实际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和临时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相同岗位上的临时工与正式工工资差距大,而且因不能得到奖金、培训、晋升等机会,被严重挫伤了工作积极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也没有出台相应的临时工绩效考核政策,也无法充分调动临时工的工作热情。

3.与临时工之间劳动关系不规范,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我区还有很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与临时工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关系很不规范,一旦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就将引发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苦不堪言,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4.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堪忧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近50%,一旦他们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疾病、工伤等情况,势必给单位带来很大的负担。这类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引发劳动争议、上访,甚至激发社会矛盾,这样既破坏社会和谐,又影响政府形象。

三、对加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的几点思考及建议

方案一:试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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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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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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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群教育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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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教育情况调研报告

四群教育调研报告(一)

根据县委“四群”办要求,鹤庆县农业局局被列为县级“四群”教育4个示范点之一。为体现实践特色,充分发挥“四群”教育示范点的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县农业局对宝窝村委会四群教育工作作了进一步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宝窝村委会基本情况

宝窝村委会有418家农户,1850多个农业人口,分为6个村民小组,其中下登村民小组114户,上登83户、宝窝62户、白鹿65户、段家29户、梅园65户。全年人均收入达3000元左右。

经济收入以农业生产为主,全村耕地面积2030亩,主要经济作物烤烟种植;烤烟面积1665亩,生产烟叶4400担以上;每年经济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粮食主要是小麦、玉米、和杂豆、署类等;分为大春和小春两季耕种。全年总耕种4640亩左右,小春1900亩,大春2700亩,全年粮豆总产量达670吨,经济价值达134万元。

其它还从事猪、牛、羊、家禽等畜牧业的养殖,也是一条重要的经济发展之路。年收入达80万元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1、人畜饮水方面

由于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村民的居住地,基本上都是山区,且饮用水源地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恶化,水源逐年减少,水利设施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农田灌溉。如遇干旱,村民只能自己到外面拉水,雨水天就接雨水用。长期如此,必将影响到村民身体健康。

2、交通方面

宝窝村委会6个村小组基本解决了乡村道路,但都是土路,晴通雨阻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大雨天时个别村路会塌方堵塞,大大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和经济发展。

3、电力方面

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虽然都通了电,但由于所接线路较长,村民无力购置电力变压器,电压不够,村民家中电器大多无法正常使用,有的连用电饭煲煮饭都煮不熟。而且这些村小组的电线又老化,还未列入农网改造。部分村小组村民更是只能从相邻的村民家中接出电来用。

4、宝窝村委会各村小组的村容村貌很差,而且没有文化活动场所,无公厕和垃圾堆放池。

三、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1、结合实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由于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无集体经济收入,完全由村民集资搞项目建设困难较大,只有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资金多方投入加大对各村卫生、交通、电力、饮水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改善村民生活生产环境。

2、调动村民积极性,主动改变村容村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使农村繁荣稳定,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村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主力军,还是直接受益者。要加强宣传力度,改变有的村民等、靠、要的思想观念,使村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只有村民真正想要发展,想要生活宽裕,想要居住环境整洁卫生,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目标。

3、帮助扶持培养村集体经济

由于种种原因,村小组一级支出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宝窝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没有集体经济收入,也就没有正常的办公经费。为了村小组能正常开展工作,上级部门应有目的的帮助扶持培养各村小组发展集体经济,解决村小组办公经费问题。

四群教育调研报告(二)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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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委体育项目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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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体育项目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县体育局对我县农村体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x年农村体育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x年我县农村体育工作在场地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养、农村体育活动和机构建设上得到较快发展。

农村体育设施建设:x年我县在xx个村新建了农民健身工程,县体育局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和设备,先后发放篮球架套,室外乒乓球桌台。并争取了国家配套资金xx万元。

农村专业体育人才培养:x年组织xx个乡镇体育专干赴参加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了自身体育技能,掌握了社会体育组织方法和体育活动的竞赛办法。使农村体育工作的开展有了比较专业的人才,促进了农村体育工作有序开展。

农村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今年年初各乡镇都有相应的活动计划,受到换届及其他影响有少数几个乡镇活动未能如期开展。从开展活动的情况来看,竞赛内容丰富,组织较严谨,参加人员踊跃,活动圆满成功。

组织机构管理更加规范:乡镇体育服务中心体育专干人员备齐,组织领导落实,同时县体育局加强了对乡镇体育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取得以上工作成绩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一是县体育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多级争取项目。二是强化对乡镇体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乡镇体育工作的规范发展。

二、x年农村体育工作重点

1、新建—xx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主要措施:县体育局通过多方面的项目争取,落实项目;各乡镇及村落实相关场地,完成健身工程项目器材的安装。使农村的广大群众健身有场地,活动有器材,练习有条件。

2、组织乡镇体育活动—场次。参与农民群众的达x人次以上。

3、乡镇体育专业人才培训x—x次,培训xx人次以上。使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有人组织,有人做科学指导。

4、加强乡镇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力度,县体育局到每个乡镇最少x次指导工作。一方面全面了解农村健身活动情况,另一方面推动和指导农村健身活动的健康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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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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