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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调研报告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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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4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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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取消“限购”、降息降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新政,为了解和掌握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巴中调查队采取实地走访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与问卷调查社会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新政下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以期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一、近期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一)新建商品房售价企稳,销量同比呈下降趋势

一是售价企稳,同、环比基本持平。根据巴中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数据:今年以来,受“降息降准”等新政因素影响,1-2月巴中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均价为4079.5元/㎡,较2019年1季度的3988元/㎡上涨了91.5元/㎡,同比上涨2.3%,较2019年11-12月的4124元/㎡下滑了44.5元/㎡,环比下降1.1%。

二是销量同比明显下降、环比增幅收窄。在《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下,1-2月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套数与面积分别为3093套、325451㎡,较2019年1-2月同比下降19.3%、16.2%。同时今年1-2月的环比增幅较去年1-2月的环比涨幅降低了15.6%。一家二级资质开发商反映:“去年仅1-2月销量就达500余套,而今年截止3月中旬才销售了不到300套,表明今年新建商品房销售情况整体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19年国内整体经济发展呈下行态势,作为巴中购房主力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回热钱大幅减少,致使购买能力减弱;二是一系列新政出台后,促使刚需型购房群体驻足观望,改善、投资型购房群体放缓或大幅减少购买”。

(二)二手房交易总体下行,租赁市场有所降温

今年来,巴中市主城区二手房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房源增加,销量、单价双下行,租赁市场价格小幅下降的总体趋势。

一是受《条例》影响,房源同、环比均有所增加。通过对5家房地产中介实地走访了解,今年一月以来,受《条例》颁布实施的影响,二手房房源呈现了三个新特点:首先,房源同、环比小幅增加。今年1季度较去年同期和四季度均呈现增长趋势,同、环比上涨幅度分别达10%、18%。其次,业主主动投放的房源比例提升约两成。据各中介反映,2019年以前,业主主动投放房源与中介挖掘房源的比例大约为3:7,而在《条例》实施、房产税不久将开征的背景下,今年的房源构成比例变成了近5:5。第三个新特点是主动投放房源的以有多套房屋业主居多。一家中介今年1-2月共接受主动登记的二手房房源28套,其中12套房源业主拥有2-3套以上住宅,其中一名业主一次性投放房源3套,《条例》影响可见一斑。

二是交易量回落明显,单价小幅下降。据5家中介企业反映,今年1-2月月均交易量较去年月均交易量明显下滑,平均降幅至少在10-15%,其中一家中介去年月均销售30套,而今年月均不到20套,降幅达到了33%以上。同时企业反映单价下降幅度达4-10%左右,如去年江北120㎡的普装二手房交易均价在48-52万之间,而今年交易价格降到了44-48万之间。

三是租赁市场有所降温,租金环比下降明显。由于去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物价低位运行,同时随着巴城拆迁还房工作有序推进,巴中市区二手房租赁市场有所降温。今年春节后,二手房年租金均价环比下降8-12%,如地处江南老城黄金地带的南湾国际小区,100㎡的二手房年租金由2019年的2-2.2万降到了今年的1.8-2万,江北的100平方米二手房租金由2.4万左右降到了2.2万左右。

二、《条例》反响明显,心态影响市场

通过对100名社会群众(包括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进行入户面访、问卷调查发现,《条例》试点实施以来,群众表现出知晓率关注度高、对内容作用了解甚少、改善投资性购房步伐放缓、不动产处置等待观望等特点。

一是新政社会关注度高。3月1日,《条例》正式落地四川泸州,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此次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86%的人知道《条例》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试点实施关注度调查发现,仅16%的受调查者表示不关注,有49%的受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有35%的受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表明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关注度很高。

二是具体内容知之甚少。《条例》已试点实施近一月,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详细内容、登记范围、实施步骤等知晓几何,通过调查发现,除16%的受访者表示了解,有33%的人对此不了解,有51%的受访者表示知之甚少。究其原因,部分受访者表示:一方面是由于不动产改革目前仅在部分地方试点实施,个人直接利益尚未受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出台配套政策,群众处于观望状态;再者是因为《条例》试点实施时间短,宣传解读信息量少,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宣传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观望心态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发现,受调查者中仅有10%的人考虑近期购置不动产,刚需购房者仍然是主力,改善和投资性购房者观望政策和市场行情意向明显增加;64名拥有多处不动产的受访对象在回答“是否准备在近期处置不动产”问题时,仅有6人选择“近期急于出手”,所占比例不到10%;有36人表示看政策和市场行情变化再作决定,所占比例达到了56%,表明拥有多套房产者观望情绪明显。

四是作用意义理解偏差。受访者在回答“《条例》实施作用”时,大家都知晓“简政放权、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好刚需购房、有效调控房价”、“提高政府治疗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群众”等核心作用以及“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等其他衍生作用,但存在着主次不明的现象:选择“反”、“为房产、遗产税开征夯实基础”两项的分别达到了68%、55%,在作用重要程度中分别排第一和第三位,由此可见,群众在认知《条例》的作用意义上存在着主次不明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正确解读引导。

五是担忧新政泄露隐私。对“《条例》实施后最大担忧”的问题,有60%的受访者选择了“怕个人信息等隐私被泄露”,表明受访者对《条例》中的“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存在不理解、有疑虑,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完善查询、调阅机制,确保个人信息等隐私不被非法窃取。其次有51%的受访者选择了“多处房产会被征过高的税。”表明公众对舆论传导的房产税、遗产税等税开征的隐忧、更表明了公众期待政府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实施时间表,利于群众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同时有44%的受访者对不动产登记程序是否简化便民产生担忧,亦表明希望《条例》实施具体方案应尽快出台落实。

三、新政影响初现,程度尚需观察

(一)企业多措并举适应新政

为了适应《条例》实施、“降息降准”等新政实施,巴中市区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积极采取举措,应对新政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是开发企业稳中求进、积极应对。首先,走访的5家房开企业中有4家采取了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促销方案、积极宣传政策等举措对在售楼盘进行销售策略整合,力促稳价保量。其次,对已纳入开发计划的项目进行整体发展评估,择优选择开发,放缓整体开发脚步;同时针对巴中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结合新政影响,减少购地计划,有的放矢地购买土地,确保企业发展稳中求进。

二是二手中介多措并举、促成交易。面对二手房交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部分企业首先取消看房佣金、降低提成费率,力促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其次强化服务保障,提升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纳税报备等工作效率,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买卖双方时间成本;同时采取切实可行举措,积极做好买卖双方沟通说明工作,认真履行居间职责,努力提升交易成功率。

(二)百姓买跌卖空持续观望

一是购房者观望心态较重,等待价格继续下行。在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单价出现下降,房源供给大于需求的背景下,不少购房者认为《条例》等新政实施必然会使更多的房源涌现,价格势必会继续下行,因此问多买少、持续观望、期待价格继续下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大量抛售未出现,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二手房源虽然较同期相比小幅增长,但由于《条例》实施现属于试点阶段,且各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还未建立健全,致使大幅降价趋势未有显现,故巴中市区未出现抛售潮。同时多数多套房产拥有者希望《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实施时间表等尽快出台,利于社会群众做出合理判断和相应举措。

(三)新一轮政策出台,博弈心态将凸显

3月30日,五部门相继出台降低二套房购买首付及调整征收营业税期限相关政策,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刺激政策将进一步冲击市场,作为房屋销售将迎来利好,尤其是二手房销售在降低首付和2年以上住房免营业税双重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将会一定程度上扩大交易量;但由于《条例》实施、房产税实施方案未出台的影响,作为改善型需求的购买者博弈心态也将凸显。

四、相关意见及建议

通过问卷收集和实地面访,现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解读。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案和《条例》的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普通群众,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群众清楚了解不动产改革方案和《条例》实施细则,并给予支持配合,为不动产登记改革及《条例》实施稳步推进夯实群众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配套政策。针对不动产登记改革和《条例》实施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如改革后监管及个人信息隐私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的问题、反问题、不动产征税的问题、多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衍生作用的问题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符合群众主体利益需求的体制机制。

三是强化配套服务,夯实物权保障。进一步梳理职能,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基本工作职能和各项具体业务事项出发,做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同时,重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监管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信息实时传递和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另外,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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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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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相关案件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 一、 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 1、 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 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 2、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     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 3、 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     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 4、 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XX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 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 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XX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 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 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 二、 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     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 1、 改制不规范 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 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

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 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 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 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 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 三、 对策 1、 实事求是,深入研究     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 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 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 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     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 4、 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 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 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XX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 (1)、程序方面     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 (2)、实体方面 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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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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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土地权益工作的调研报告与思考

随着我国对农村的投入,“三农”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更是农村妇女的命根子,如果丧失土地权益,就会使农村妇女自身的生存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他社会权利也就难以保障。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由于农村妇女受传统思想约束,经济地位独立性弱等特点,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新的情况是法律未曾覆盖的,也易于对妇女土地权益造成侵害。比如城郊土地的征用,出现了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事例,土地稳定30年不变的政策,可能使婚变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等等。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婚姻状况的改变,对其享有土地权益产生了严重影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问题。农村妇女离婚后,土地往往仍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难以单独立户批房,如某城效村一离婚妇女,离婚时女儿判给她,原房屋判给前夫,本人没有房屋居住。村里一直没有批宅基地给她,她只好自己靠着经营小店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在拆迁补偿分配时,她却拿不到补偿,村里的答复是以户为单位发放的,补偿款全部被她前夫家领走,要拿钱自己协调。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分析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融着历史和现实、法律和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与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一)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策表面上看来是中性的,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给女性带来不利,如我国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于不同性别利益上的差异,忽视了由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农村妇女的权益,造成对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

(二)土地承包政策导致的不公平。由于实行了 “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包过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

(三)村规民约监管存在盲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农村强调“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村规民约很多,什么事情都用村规民约来规范,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的土地权益,出现了诸如“规定妇女结婚后,必须迁走户口或虽可保留户口,但不得享受村民待遇”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村规民约,侵害了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

(四)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目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五)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仍有残余。长期以来,在广大农村仍留有残余的重男轻女封建思想,“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观念在农村的影响力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部分村民重男轻女观念十分顽固,法律意识也很淡薄,认为“嫁出去的女儿”理应不和当地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这是诸多损害“出嫁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得以通过的思想基础。男性是“顶门立户之人”的观念在农村得到极为普遍的认同,最为明显的表现是在农村几乎户主都是男性,女孩往往只被看作家庭的暂时成员,早晚是“人家的人”,一旦结婚,就不得再享有娘家的权利,当然包括土地权益。妇女出嫁后只有依靠丈夫在夫家及其家族中取得财产和继承权,从而使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的争取上永远只能处于依附地位。

(六)各类保障措施不力

土地权益遭受侵害的农村妇女在找村干部解决问题时,村干部往往以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政府解决,他们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是不能强制执行的。起诉到法院,由于法律条文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难度很大。即便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因此系统性的保障措施乏力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的最重要原因。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对策

目前农村妇女所面临的土地权益困境,涉及到农村户籍制度、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需要有效的司法救助,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介入和监督,妇联组织则应当正确审视自身的职能,既不越位越权,又积极奔呼协调,切实为广大农村妇女维护土地权益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三是要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她们充分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二)正视性别差异,完善法律条文。各镇(街道)应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和村级集体福利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都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积极探索将妇女个人的土地承包权从家庭中剥离出来、从婚姻中剥离出来的合理有效方式。

(三)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妇女虽然已进入村民委员会,但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男性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建议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中妇女应占有的一定比例,保证农村妇女在农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

(四)加强和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规范政府监督和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确保村规民约与法律的一致性。

(五)政府协调支持,多渠道解决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政府应在土地征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前瞻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指导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依法监督村居委会对集体财产、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的合法使用。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要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同时,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问题开展督查,对未能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的人口,应在经济补偿、税费等方面进行利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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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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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掌握农村团建工作的实际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我们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就农村共青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对搞好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面向农村团干部,共发出问卷97份,收回79份,回收率为81.4%,调查覆盖率占全区农村团书记的56%,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梳理归纳形成调查报告。

一、农村共青团工作的现状

1、基层组织情况。目前,全区共有11个镇(街道)团委,174个村(居),174个村(居)团支部。从调查的情况看,各村(居)团支部组织设置健全,都明确了领导专门分管团工作,并结合村(居)换届的契机,对团组织进行换届,选好配齐团支部带头人,调整充实团支部骨干力量。大部分村(居)能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认真配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村团组织存在弱化、战斗力不强的现象。不少村(居)反映,目前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正逐步萎缩。个别地方团组织形同虚设,仅仅停留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上,实际工作难以开展,这种情况在经济较为落后的村居表现尤为突出。

2、团干队伍情况。农村团干整体素质与以往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调查的团干中,年龄20-35岁的占了81%,党员的占86%,高中和同等学历以上的占86%。其中兼职团干约占一半的比例,进入村(居)班子的占42%。大多数农村团干对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共青团组织的职能有着比较清晰的认识,但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拓团工作普遍存在着压力。同时,大多数团干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51%的团干表示,由于工作忙、家庭负担重等原因,没有坚持进行学习。

3、团员队伍情况。农村团员青年大多数能拥护上级党组织的政策和决定,在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精神建设、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团员流动性较大,流失情况严重,很多团员青年毕业后自谋职业,团员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村居一级入团对象减少,发展团员工作难度较大,个别村居只有在征兵期间才有发展新团员,从而降低了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团员意识逐渐淡化,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难以体现,部分团员青年入党动机不纯,认为青年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有面子等原因入党的达到49 %。不少团组织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的时候,团员青年积极性不高,严重缺席的情况达到16%。

4、活动开展情况。农村团工作存在活动阵地少,经费缺乏的问题。在调查的村(居)中,有46%有阵地但设施配备不齐全,有50%则完全没有活动阵地。同时团工作经费也严重缺乏,有 60%的团干表示完全没有活动经费,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下的占34%。阵地和经费的缺乏,致使团工作难以开展,个别地方长期没有组织团员开展活动。由于缺乏对农村团员的教育和约束,没能调动起农村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失去了荣誉感,团组织失去了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制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党组织对基层团组织重视程度减弱。一是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省、市、区各级团委已就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制订了纲领性的文件,但许多具体内容没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尤其是村居一级由于政务繁多,对团建工作关心和指导力度不够,团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也得不到落实。目前在农村团干的使用、管理上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从事农村团工作没有相应的津贴和报酬,在政治上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关心力度不够,致使团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进取思想淡化。二是团的工作经费、活动阵地没有保障。部分农村党支部本身涣散,集体经济较为薄弱,村级团工作经费无从保证。同时,许多村(居)团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致使活动难以开展。

2、团干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面对诸多制约因素,很多团干不能准确定位,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由于农村团干的政治经济待遇得不到落实,面对困难,一些人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能主动去开创团的工作。二是工作力度不够。目前村(居)两委缩编,很多地方都是从班子中选出最年轻的干部作为团组织负责人。由于这些人身兼数职,主要精力用在应付党政布置的工作上。即使没有进入班子的团干,也疲于应付各种临时任务,不能以主要精力抓团的建设。三是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经济社会发展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给共青团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不少团干觉得老的方法不能用,新的活动又想不出来,不能准确把握共青团和农村实际的结合点,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方面办法不多。

3、团员的教育规范缺乏有效的办法。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管理制度、教育方式显得呆板、滞后,出现了青年需要的,团组织做不了,团组织要求的,青年不愿做的矛盾。而市场经济发展也带来了观念的变革,使部分团员青年出现政治淡化倾向,即使有团的活动,他们也不愿意参加,团组织失去了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团员发展机制的不完善,导致有的基层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除了参军、升学才会想起团组织外,平时主动要求入团的青年很少,不少村连续几年没有发展过新团员,造成农村团员数量逐年减少,素质下降。

4、团组织服务青年的功能比较欠缺。许多团组织在职能定位上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形式上和口头上,没有积极探索有效的载体和机制,不能为农村青年致富成才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农村的实际要求团组织把握好工作重心,把帮助和带领农村青年发家致富作为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团的每项工作都化为农村重心工作服务的具体举措。由于团组织的工作方式单一、工作内容滞后,缺少既能与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又能激发青年参与热情的有效活动载体,导致团组织团结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建议

1、实施“党建带团建”,构建党团建设一体化的新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带”的主动性,对团建工作做到“六带一优化”,即: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带动工作发展,优化团的工作条件。 重点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把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总体规划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在制定目标管理、检查指导、考核验收、总结工作时,要使党建与团建一并研究、部署、检查的总结;二是建立区、镇(街道)二级党建带团建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团委关于团建工作汇报,并帮助解决有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三是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区、镇(街道)二级是党员的团委书记列席同级常委会和党委会制度,使共青团能及时了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及党建中的重大事项;四是坚持把团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至少一年组织一次团干部的培训;五是逐步解决镇、村团委“缺人办事”、“缺钱办事”问题,增强团组织的自转能力和服务功能,要确保镇团委的行政编制数,对镇、村团委书记做到随缺随配,在经费上,要积极争取按照青年数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2、按照“强镇带村”战略,切实加强镇(街道)团委主体地位建设。镇(街道)团委是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龙头,而镇(街道)团委书记更是整个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头雁”,只有充分发挥镇(街道)团委书记的作用,才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除要落实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外,乡镇专职团干部要尽可能专职专用。作为团委书记也要认真处理好“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关系,寻找有机结合,整合各项资源,把团工作自觉纳入到党政中心工作的大局之中,使团员青年满意,使党委政府满意。同时要切实加强镇(街道)团委班子建设,大胆把辖区内的农村、企业、学校的优秀人才选入镇(街道)团委班子,合理搭配,发挥整体优势;要积极发挥镇(街道)团委的示范、导向作用。可根据本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抓出几项党委认可、群众欢迎的重点(特色)工作,增强自身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带动基层团支部,带动农村青年;要积极扶持一批规范化团支部,以点带面促团建。对部分团员多、开展工作条件好、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的支部,要积极帮助他们创建规范化团支部,并以此作为团工作的支撑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农村团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

3、改革农村团组织设置,构建新型组织网络。根据农村社会发展趋势,针对团组织缺乏工作主体,原有的组织形式已很难发挥作用的现状,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团结凝聚青年和团组织的作用发挥、有利于团的系统管理、有利于扩大团内民主和团员参与”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符合实际的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校联建、行业建团等多种方式建立团组织,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的农村基层团组织网络,实现团组织的多重覆盖,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

4、切实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要抓好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和一定数量的团员队伍。在团干部建设中要针对不同层面的的团干部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培养。对镇(街道)团干部要注重加强学习培训,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总体要求,在团干部中大兴学习之风,鼓励撰写理论和调研文章,同时要对他们多交任务,多压担子,努力提高镇(街道)团干部的实践经验、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对村级团干部要十分注重选拔,要严格按照村级团干部的任用标准,可以采取公开竞选、组织物色等方法,选好选准团干部。在发展壮大团员队伍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教育关、管理关,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让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种活动中感受组织的温暖,增强团员意识,充分体现团组织的先进性。

5、依托有效载体,为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团员需求多样化,团组织要多层次设计载体服务青年。一是要加强培训,提高青年综合素质。借助团校、成教中心等为农村青年开展各种科学知识、实用技能培训;二是要利用团组织的网络优势及时向青年提供就业、市场、技术信息服务;三是要开展乡村青少年文化节,活跃农村文化,通过征文赛、书画赛、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等形式,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引导青年,充实农村青年生活。四是要引导青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要着力培育各类青年专业合作组织和有特色的共青团实验基地,提升农村青年组织化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要适应形势,从共青团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多方位拓展职能,如积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群众性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部分社会职能,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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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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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难度增大,再审案件调解相较原审更是难上加难,再审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笔者作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多年的法官,对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感触颇深。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一、再审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

我院自XX年以来,共审理民事再审案件3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仅为5件,调解率仅为16.7%。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再审案件调解率很低,造成此结果有诸多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再审案件调解的规定有待完善。《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了调解工作的总原则,第五十至五十二条规定的是当事人调解请求权和自行和解权,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八规定的是法院调解程序。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仍可以进行调解,而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中就没有调解的规定。XX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的规定,当然,民诉法总则第九条的立法精神是调解应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对再审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也是法官应做的工作。但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在理论方面还有争议,在法律规定上还有盲点。

(二)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矛盾相当尖锐,积怨久远。提起再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经判决结案的案件,这些案件原来就没有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在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申诉、缠诉,信访不断,矛盾是愈演愈烈,冲突较大,调解的平台基本被破坏殆尽,调解难度相当大。这是再审案件调解难的最大原因。

(三)再审案件来源复杂,当事人存在误解。审判监督程序下的纠错原则是依法纠错。然而很多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由于这种误解的存在使得再审申请人和向检察机关申诉的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不愿接受调解,使调解失去当事人的配合。即使经反复做其工作后能勉强愿意调解,因为误解较深,调解的成功率也很低。

(四)再审案件案情复杂、疑难。再审案件多是经过一审、二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因案件已经多次审判且历时久远,错综复杂的事实更难以查清。加上当事人坚持己见,一争高下,赌气打官司的心态占了上风,所以对这类再审案件调解也是相当难。这类案件一般以合伙纠纷案件居多。如我院审理的薛丽、薛晶与史顺利、史经来合伙纠纷案及郑宏斌与尹前发合伙纠纷案。该两案均属合伙纠纷,因当事人在合伙期间没有规范的协议和帐目导致发生纠纷,且案件事实经一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后更加错综复杂,事实认定难上加难。双方当事人在再审期间已不是纯粹的诉讼,而是打赌气官司,让双方坐下调解都非常难。

(五)再审案件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有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监督、人大、政协、政府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人民法院自身的监督。再审案件的产生来源也是这些监督主体监督的结果,反过来这些监督主体又关注着再审案件的裁判,再审案件承办人审理过程中的言行同样也被监督,所以承办法官有顾虑,庭审合议后交审委会讨论,依审委会意见判决定案,不想惹火烧身。

(六)再审中当事人不到庭造成调解难。有的法人主体灭失,或自然人下落不明,甚至有些当事人故意规避既判义务,或有的申诉方申诉动机就是为拖延或逃避履行义务,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使案件失去调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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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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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3)教育家长担负起教育监护孩子的责任。家长忙是事实,但再忙也不能忘了一件最忙的事——教育子女。父母要多与孩子沟通,关心他们,了解他们,孩子还小,可塑性很强,能否健康成长,关键在于家长的正确教育。因此,家长要担负起教育监护的责任。

(4)开展特色活动,扩大家教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经常组织一些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丰富多彩、新颖活泼、健康向上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家教工作的生机和活动,吸引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亲子互动,创造一个家家参与,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创建和谐家庭。

2、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社会化网络。必须各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是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定期举办家长学校,共同学习、交流、探讨有关家庭教育知识,经验的路子。不定期的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学生在校及在家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到正确引导。二是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组织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社会化。

总之,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促使家庭教育趋向和谐健康的方向发展。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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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视察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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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视察报告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户增多,管理难度增大。随着近年来我市综合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来徐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又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房屋出租户的发展,同时我市又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每天从徐州通过的旅客十余万人。流动人口总量的大幅增多、房屋出租市场的活跃发展,给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流向掌握、流量分析、防范控制等方面都带来极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类组织不是常设机构,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协调管理作用根本无法正常发挥。流动人口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就基层而言,虽然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下设若干成员单位,但往往形同虚设,有利益的,一哄而上;没利益的,公安机关来管。尚未形成常规性、全局性的管理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导致流动人口信息不畅、管理不力。

(三)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结合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查获刑事犯罪分子的情况看,流动人口作案比例一直在40%以上,局部地区甚至更高。原因主要在于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不良心理所致,面对区域间明显的生活差异,在强烈物欲刺激下,极易违法犯罪;生活所迫,外来人口本身就业技能较差,一些流动人口为了生计,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暂住人口协管员是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行政性收费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已经辞退了一大批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暂住人口协管员,导致全市暂住人

口协管员数量不断萎缩,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亟待推进。从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法律体系看,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所依据的大都是部门规章和盛市地方性法规。由于政出多门,在统一性、规范性、约束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客观上给管理工作造成了漏洞。此外,这些规章的修订工作也亟待加强,多数规章条例是几年前,甚至是XX年前修订的,在适用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明显不相适应,造成管理工作力不从心。我市曾经出台过关于暂住人口管理的条例,现在已经废止,目前尚无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推动“平安徐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委员们建议,要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关注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创建“平安徐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研究和解决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可以采取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发通告、致房屋出租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门人员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采取授课、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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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统计局企业服务年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统计,企业,服务,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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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企业服务调研报告

为解决当前我市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顺利渡过难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统计局对25家企业进行了调查。

调查表明:

一、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总理表示,当金融和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经济家、企业家的信心尤为重要,人民的信心尤为重要,国家领导人的信心也尤为重要,这时候信心比黄金和货币还要贵重。今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保持国民经济在更长时间内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调查显示:54%的人对今年经济形势持基本乐观态度;64.5%人的对XX年外部经济环境持较强的信心态度;96.7%的人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持较强以上的信心。从调查结果看:半数以上的人对当前的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今年的经济形势持较强的信心和基本乐观态度。

1、对今年经济形势的判断方面:54.8的人认为基本乐观,22.6%的人认为今年上半年比较困难,16.1%的人认为今年三季度前比较困难。半数以上的人对XX年的经济持基本乐观态度。

2、对XX年外部经济环境的信心方面:3.2%的人认为很强,64.5%的人认为较强,32.3%的人认为较弱。认为很强和较强的就占了三分之二。

3、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的信心方面:29.0%的人认为很强,67.7%的人认为较强,3.2%的人认为较弱。对XX年国内宏观政策认为很强和较强的就达96.7%,比XX年外部经济环境的信心高出29个百分点。

二、出台加大投资和扩大内需政策是多数人对“战危机,保增长”的建议。

在31份调查问卷中,有17份都提到了投资和内需。在投资方面多数人认为: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对民生福利建设,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通过对这几方面的投资,带动相关行业复苏。在内需方面多数人认为:政府要出台有关切实可行的政策,要保民生、保就业,要出台一些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培养消费习惯,提升消费层次,改善消费环境的政策。

三、对企业出台和落实优惠政策是多数人的心声。

在出台政策方面:多数人认为要以企业服务年为契机,通过一些政策,在税收、费用减免方面,企业创新方面,政府机关人员办事效率方面,在为企业服务方面要有新的举措。对于政策落实方面,多数人认为目前政府的政策落实还有待提高,希望政府通过企业服务年使政策更加具体和可操作性,并且要求将服务意识深入贯彻到每一个公务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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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调研工作计划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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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题确定:

经过搜集到的市场资料,并对资料的分析和讨论,我们了解到手机的使用者的数量,每年呈上升趋势,手机卖场如雨后春笋,使手机卖场的竞争压力逐年增加,我们针对此现象,对##市的手机市场的消费者做详细的调查,并对通讯起了宣传的作用。

二、研究目的:

1、提高通讯手机卖场的知名度

2、提高通讯手机的销售量

3、减轻通讯在手机卖场的销售压力

4、提高通讯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研究内容:

1、消费者(老年人、中年人、中学生)

(1)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位

很多消费者购买手机是看重的是价格,所以价格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

(2)消费者对手机功能的要求

处于不同年龄段、身份地位的不同对手机功能有不同的需求

(3)消费者对手机卖场服务人员态度的要求

由于卖手机的店面很多竞争激烈,因此留住消费者的往往是服务人员的态度

(4)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要求及满意程度

为了提高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知名度手机售后服务占有很大的份额

(5)消费者对手机品牌的要求

消费者认为好品牌手机,其质量、功能往往是比较高的

2、手机市场

(1)调查影响手机销售的的因素

①手机价格

由于市场上的企业或者店面所销售的手机在质量功能等各方面都相差无几,因此采取价格上的变动会吸引更多消费者。

②手机质量

许多消费者买手机都很注重其核心价值,但影响其核心价值的往往是手机的质量

③手机外观

在手机价格、功能、质量完全一样的情况下,手机外观往往会更吸引消费者

④卖场的内、外部环境

店内外部环境如何保证冬暖夏凉、有桌凳等等,往往会决定一位消费者购买心情和购买欲望,致使顾客流量减少

(2)调查通讯在同类商家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以及在##市区手机卖场中所占的份额

(3)调查市区通讯的竞争者的优势、劣势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3、调查通讯手机卖场的服务人员

(1)服务人员对业务的熟练程度

对业务足够熟练是服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基本功扎实销售会变得容易一些。

(2)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职业素质

②道德素质

③文化素质

(3)服务人员的销售技巧

①语言

服务人员如何能够熟练的并带有技巧性的把手机的各功能介绍给消费者,同时礼貌用语拿捏准确,能增加该企业的消费者

②神态

服务人员再向消费者介绍手机时,一个眼神的交流、一个微笑、一个手势可能会对消费者留下好的印象,其结果是客户会增多

注:调查通讯手机卖场服务人员10—20人

四、样本情况

样本区域分布:xx市

消费者样本:从全市通讯多家手机卖场中随机抽出10家通讯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一:桥东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方案二:桥西10家手机商场周围的消费者

(2)消费者样本:手机使用者200—250人

五、调查方式:

1、询问法:

(1)利用传统问卷成本比较低

(2)利用传统问卷所得到的信息比较准确

(3)利用传统问卷容易操作,容易控制

2、面谈法:

(1)面谈法的对象、时间、人数、形式可以有调查人员掌握

(2)利用面谈法了解到的信息较为全面深刻、真实并富有启发性

(3)利用面谈法对问题的回收率较高可以收集有关被调查者的附加信息,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水平

六、研究日程:

3月10日—3月17日:调查前准备:①确定主题②设计问卷③人员分配

3月18日—4月1日:实施填写问卷

4月2日—4月8日:分析、整理数据

4月9日—4月10日:报告写作

4月11日—4月16日:市场预测

4月17日—4月24日:撰写决策

七、人员安排:

1、设计问卷:一组

2、问卷调查:全体人员

3、数据分析:二组

4、市场预测:全体人员

5、撰写决策:全体人员

6、撰写报告:三组

八、研究经费:

1、调查前准备费用:

①确定主题费用____元

②设计问卷费用____元

③问卷印刷费用____元

2、实施填写问卷费用:____元

3、分析整理数据费用:____元

4、报告写作费用:____元

5、市场预测费用:____元

6、撰写决策费用:____元

本次调研总费用为: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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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对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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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思考

二、原因分析

教育主体空缺。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学校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或者只有家庭教育而没有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蜂拥,农村孩子便缺少了监护人或无监护人照管。据统计,长赤镇共计36896人,外出打工就有9230人,这还不包括在本市以及流动性打工的,该镇9166户中有80%的家里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留守儿童2116人,占全部儿童47%左右。据调查我县大部分乡村留守儿童比例都在40%以上,有的甚至更高,从长赤镇九义校、竹林小学。付家小学、贵民中学提供的数字看,全校学生中留守儿童比率都在45%左右,而红顶九义校,则高达50%以上。这些低收入的家庭,只有外出务工才可能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为了生活的“钱图”,忽略了孩子人生的“前途”。首先,家长有能力,有体力、健康的在外占大多数。其次,父母全都在外的家庭,由爷爷婆婆代养的隔代教育家庭,老人的文化素质相比较弱一点,他们不能代替教育的主体。再次,寄养或大带小的家庭,教育主体直接空位。

教育过程脱节。农村文化水平偏低,是造成农村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脱节的根本原因。据调查,今天的中小学生家长,有95%出生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后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又在偏僻贫困的农村,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极其有限。教育实践中发现只有30%左右的家长具备基本的教育知识。首先在农村,许多家长认为把子女送进了学校就等于送进了“保险箱”。“学校是教育机构,教育孩子属于学校的事,”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卸载于学校。这是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认识偏差造成脱节。其次,在农村流传一种“读书无用”的谬论。大学毕业是打工挣钱,高中毕业是打工挣钱,初中毕业是打工挣钱,打工热潮萌生读书无用的思想。思想上忽略教育,拜金主义产生教育过程脱节。再次,考虑家庭的经济情况。老百姓总爱说那句话“他念书有条件”。条件即经济嘛。即使孩子读书成绩与生较好,家里条件差“送不起”也就自然心生懈怠,教育过程同样脱节。目前,学校碍于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学生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对难管的“问题儿童”,干脆放任不管了。也是形成学校家庭、教育脱节的原因。

教育观念滞后。家庭教育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严而无爱”  “爱而无教”。据调查,农村绝大多数家长的教育观念滞后,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他们曾经经历和接受过的教育方式教育子女。“严而无爱”。首先,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在农村家长的大脑中根深蒂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不能成龙,不能成凤,便采用武力解决了。在农村,按老人的话说“一代一代都是打出来的。”其次,教育孩子不注意场合,不讲究分寸,普遍存在恶语伤害孩子自尊心。心罚和体罚都不是很好的教育方法。再次就是过分溺爱,“爱而无教”。从小不教,习惯养成自然,殊不知在小树上的一小伤口,以后便成了大疙瘩了。

三、对策建议

增强学校职能,改变残缺模式。篮球教练员讲究是“补位”战术。教育者应该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关爱农村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是涉及到“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的重要行动。从学校教育的职能上去弥补家庭教育主体的缺失。加大学校教育的管理,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省市成立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学校建立相关的留守儿童家园;聘请留守儿童辅导员;对留守儿童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实行“惠民惠农”政策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缓解教育主体继续缺失。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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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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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1、建养并重。要顺利推进高速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政府部门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首先要消除认识上的误区,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建养并重,保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2、理顺体制。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做好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条件。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具有相当规模,高速公路运输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为此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高速公路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从有利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大局出发,尽快建立起精简高效、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办事规范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3、管养分离。高速公路市场化养护模式的实施就是要通过将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价格机制等引入养护工作中,达到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的目的。为此,就应该逐步实现管养分离,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所属的适宜于市场化养护工区、养护中心等与管理机构相分离,并通过合并、重组等形式将其培育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我发展、自我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独立产权”的养护企业。

4、监管到位。在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定位,即政府部门是养护市场的“掌舵者”,而非“划桨者”,它以自己的行政权威对高速公路经营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制定有关政策及规则保障养护市场规范有序运转;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对养护市场准入、招投标、养护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做到政府监管到位,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依法保障。市场经济本质是法制经济,在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中,应该以《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龙头,重视和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法规的制定。政府部门应建立一整套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评价办法及检查制度,使高速公路市场化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减少改革风险,保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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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环境专业暑期社会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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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专业暑期社会调研报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在校大学生的我们怀着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态度参加了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人们都说校园小社会外面大社会,由于受到学校这个小社会的呵护我们很少与外面的大社会接触,而外面的大社会才是我们的归宿,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这个平台我们提前与社会来个亲密接触,从中去学会如何与人沟通、如何与人交流、如何团结协作等。

xx年上海世博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低碳世博、绿色世博是本届世博会的理念之一。上海世博会184天接待7000多万人次,日均人流量在四五十万人次,游客之多对世博园的环境构成了重大的考验,游客产生的垃圾的处理对世博园来说也是个重大的考验。而在低碳环保,绿色世博的理念下实现园内垃圾高效合理的分类回收是世博会运行期间的重中之重。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园区内的垃圾回收分类难度将会大大增大。究竟世博园内垃圾分类与垃圾箱的利用现状如何呢?这引发了我们一连串的疑问,所以我们小组确定了我们本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课题——世博园内垃圾分类回收及垃圾箱利用现状的分析和探究。

对于毫无社会实践经验的我们来说,要想成功完成本次社会实践的目标还是有相当大的困难的。我们不了解园区内目前的情况、各项情况掌握的都不是很透彻。针对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组长开始准备、搜集了很多资料,并在社会实践之前对小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地培训,并说明了一些注意事项并以纸质打印的方式分发给了大家进行学习。调查问卷也是这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们数据分析和信息获取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做好问卷调查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了。针对此种状况,组长提前准备在网上搜集了大量的信息资料并进行了归纳与总结,最终调查问卷的内容与题目确立下来。这些工作为我们进园考察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增强了我们成功的信心。

7月28日我们社会实践小组一行五人来到了世博园区开始对世博园内的情况进行考察。首先我们来到了位于世博轴底层的垃圾分类集中点。集中点当班负责人、上实物业的陈明发先生接受了我们的采访。首先他就垃圾分类的流程和园内垃圾分类的现状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他说他们的职责是对世博轴四层的区域的垃圾进行集中分类处理,整个世博园的垃圾进分类主要是分为三类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餐饮垃圾的分类将是垃圾分类的重点并且餐饮垃圾将由环保部门进行的是专门的处理,生活垃圾将进行同意集中回收再压缩运出送到园外的七个垃圾处理场地进行再处理。在说到此处的同时陈先生对门口的进口的垃圾压缩设备给我做了一个演示,设备是全自动的的确很先进。在给我们讲到垃圾分类回收的同时陈先生也给我们讲到了他们的困难之处。他说他们劳动强度大、任务重、人员少压力很大。他们一组是九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人每天要拖着120升的垃圾桶走四十公里的路程,他们半个月就穿破一双鞋子。在听到他讲解的同时,我们小组成员对工作在世博第一线的服务工作人员怀着崇高的敬意。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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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育部门各科室述职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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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室述职报告

一、教学方面:

1、扎实打好基础,科学把握进度。针对学生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与平时没有准确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有很大关系。在平时的教学中把重视和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放在首位。

2、重视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和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在平时的教学中加强学生科学素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密切联系社会生活实际,抓好知识的应用。复习过程中,尽可能多的接触和认识社会,用物理视觉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学以致用。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钻研教学大纲和高考考纲。在复习过程中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高考考纲。抓住重难点,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效果。

5、注重课堂教学效果。以愉快教学为主,力求课堂气氛幽默轻松,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

6、坚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二、教育方面:

1、作为德育处副主任,我协助主任和德育副校长做好以下工作:以抓学生行规为重点,协助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包括班主任培训、文明班级考核、各种主题活动的开展以及法制教育、行规教育等。

2、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多次协助组织后进生~,努力从思想根源上引导学生,转化学生。

3、做好“德育导师”和“临时家长”工作,力求在方法上不断探索,并有所创新。

4、以创“星级寝室”为平台,抓好寝室纪律、卫生工作。

5、认真仔细的做好高三学生的招飞体检及后续工作。

6、积极完成主任、德育副校长和其他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三、需改进的和采取的措施

由于从事德育工作时间不长,加之能力有限、水平欠缺。在教育教学方面,缺少一定的计划性、前瞻性、创造性,主动性不够。对于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除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外,更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教学方法。把更多的时间化在教育教学上,以校为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每项工作都抓好抓实。

副主任:钟 鸣

做实在人,干实在事

做为从事教育工作十年的一个教师,我认为我有作为一个教师的良好素质。做人真诚,待人热情,做事有原则,做人有责任心,对学生、对学校、对教育事业都怀着满腔热忱,这是我的优点。所以这十年不管是在教育还是教学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是受学生信赖、尊重的老师。本学年,在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领导信任下,我担任了高二(21)班的语文教学和学校德育处副主任的工作。做为一个青年教师,我深知自己所面临的崭新考验,所以在思想上时刻提醒自己要兢兢业业工作,同时要求自己加强德育理论学习;在工作上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排的每一份工作。回首这一学年,我认为我是一个称职的教师,一个称职的德育处副主任。现将这一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教学方面: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多方参阅各种资料,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编写教案,并不断归纳总结经验教训。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以愉快教学为主,力求课堂气氛幽默轻松,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

3、坚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共6页,当前第5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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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解放思想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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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调研报告

10月1—25日,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在校委会调研组的领导下,我先后深入教育教学一线,广泛与教师座谈、交流,虚心征求他们的意见,并接受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对我校教师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效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专题调研,了解了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现状

近几年来,我校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举行“强职业道德,树师表形象”演讲赛、“学会教学”专题研讨交流会,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尤其是教师大会、党员会、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极大的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使其使命感、责任感普遍增强,人人争创一流成绩的浓厚氛围正逐步形成。

(一)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争创一流教育质量

目前我校教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兢兢业业,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彭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彭公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全校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优秀、在学校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威信的模范教师。   他们的爱岗敬业和忘我奉献,影响和带动了整个教师群体,广大教师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一心扑在工作上,追求一流的教学成绩和育人质量,使我校教育质量稳步上升。

(二)当前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教师队伍比较庞大,思想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了一些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违背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教师虽说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对师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的还不够。普遍认为,抓质量是硬任务,每时每刻都不能松动,而师德建设是软任务,是间歇性的工作,见效慢,致使师德建设工作不能深入开展,不能持之以恒。

2、缺乏典型性培养。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方面,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搞一两个活动、办几件事情就能奏效的。要有规划、有措施、有目标、有重点、有典型、有活动,从上而下,从内到外,围绕一条主线,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才能抓出成效。我们彭中这支教师队伍,还没有推出一个在全县能表率的师德典型,我们学习的师德典型片子,都是外地校、外县区的,与我们离得太远,必能起到较好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很好地培养我们的典型,实施“培养——选拔”活动,用我们自己的典型带动我们的教师队伍。

3、工作作风方面,部分人业务学习能力不强,学习态度不好,对工作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全面了解具体的校情、教情、学情,大搞形式主义,真抓实干做的少,对工作不用心,精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对工作“等”、“靠”、“推”。

4、组织纪律方面,主要是部分人工作纪律松懈,对安排的工作大而化之,敷衍了事,消极对待。

5、师德问题的主要表现为:

(1)有的教师敬业精神和进取心不强,将从教当成了谋生的手段,教学上应付,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教学成绩始终较差。

(2)有的教师缺乏责任心,觉得学生学习与否、成绩如何、表现怎样与己无关,对学生的困难漠然置之,对学生的不良表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不去主动纠正与帮扶。

(3)有的教师不爱读书、不善于学习,理论水平低,知识陈旧,管理方法、教学方法落后,缺乏现代教育思想。

(4)有的对学生不能公平对待,根据自己的好恶偏向一部分学生,厚此薄彼。

所有这些现象,都与教育的社会形象、与人民教师的工作性质、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格格不入,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与警惕,我们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刻自查。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树立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对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建议

要落实“狠抓质量效益、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这一办学宗旨,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敬业爱岗,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这一神圣事业中去。现就下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教师的职业决定了道德的特殊性:一是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师德的方向;二是要爱岗敬业,这是师德的核心;三是要教书育人,这是师德的重点;四是要为人师表,这是师德的基础。

师德建设要抓好,首先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让领导小组切实负起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督促责任。另外各年级组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培养树立身边典型,带动全体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的典型千千万万,但对教师影响最大、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他们身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人物,因此,我们要培养、树立一批典型。要把近年来我校教育方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模范教师筛选出来,总结他们的工作成绩,交流他们的先进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带动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通过我校“穿、帮、带”活动实现整个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和飞跃。

(三)以活动为载体,讲求师德效果

一是举行师德演讲比赛。全校组织师德演讲比赛,全员参与,使广大教师在参与的同时更好地接受教育。 二是丰富教师业余生活。开放我校教职工活动室,组织教师进行有益性、友谊性、团结性比赛活动 。 三是加强对教育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校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

(四)构建评价机制,科学评价教师

一是学生评价教师。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精心设计评议材料和表格,发到每位学生手中,让学生对自己的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同时用一个综合栏目让学生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学生家长评议教师。 定时召开家长会,让学生家长表达自己的看法。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评议教师。在自查会上,班子成员公正公平的评价教师。

(五)实行鼓励政策

市场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社会调研报告 ·会计调研报告 ·产品调研报告

大力表彰师德模范教师,树立和弘扬师德正气。对我校涌现出来的师德模范教师,学校要进行表彰鼓励,把师德作为岗位聘任、评优树模的重要内容,从而营造人人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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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程,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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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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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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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几点思考

招商引资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我区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自己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 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仅2003、2004两年,引进资金11.75亿元,相当于1998年以前15年的总和,强力拉动了XX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也感到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 (一)区招商上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地区、部门、人人都能与的全员招商引资的局面。

 (二)招商引资缺少详实的第一手资料,项目库不健全,项目储备少,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展现。我区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农牧业资源、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等,但是这些资源缺少详细的介绍、宣传材料,即使有,发放的范围也比较窄,投资者前来咨询、洽谈投资项目,了解的人不多,不能广泛、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因此,也错过了一些留住客商的机遇。

 (三)主动招商意识不强,缺少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形式。

 (四)软环境建设还存在着体制机制、融资、依法行政可优化环境,要求不能有效对接等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问题。

 几点建议

 一、进一步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

 2005年XX区招商引资工作已引起区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区委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X书记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要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强化招商引资措施,注重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在刚刚结束的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X区长对此项工作也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坚持上争、外引、内聚,进一步激发全民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现在关键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要求,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抓,从而推动全员招商、全年招商浓厚氛围的快速形成。

 一是区政府招商引资专题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各部门要进行广泛的动员、部署,引导、激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形成人人参与招商引资的氛围。二是宣传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专题、专栏和系列报道等形式,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三是两办督查室要对此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加强调度指导。四是除继续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外,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年末也应给予适当的通报批评。

 二、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各种宣传材料的编辑。

 一是要把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区具有丰富的土地、矿产、农牧业、闲置资产等资源优势,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注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把一批有发展潜力投资效益好的项目,充实到项目库,为客商投资提供理论和市场依据。二是各乡镇和区直关部门要积极编撰项目介绍资料,土地、矿产、农畜产品等资源介绍资料,并汇总成册,做到乡镇有分册,区里有总册,要广泛发放,为全员招商引资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提高项目洽谈的成功率。

 三、积极营造全方位招商引资新格局。

 一要主动上门招商。改变过去等客上门的招商方式,实行小分队上门招商。组织精干队伍,有计划有重点走出去,团队作战,带着项目直接推销,创造招商的新机遇。二要组织专题招商。积极组团参加区内外的经贸洽谈活动,充分利用我区的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专题招商,力求谈成一批项目,引进一批资金。三要开展关系招商。运用亲情、友情、故人情,广泛联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让有一定社会关系,有活动能力的人穿针引线,找喾商,找项目,找资金,为我所用。四要推行以商招商。以商招商最容易取得客商的信任,成功率高、效果好。要和外来投资者交朋友,给他拉提供我区优惠政策、招商项目材料,让他们帮助宣传推介,联络客商。

 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其他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如全民招商、资源招商、以侨招商、中介招商、文化招商、窗口招商、媒体招商等招商引资新方式,真正形成全方位招商引资新格局。

 四、把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常抓不懈。

投资者往往把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谁的环境好,谁的吸引力就大,谁的竞争力就强,谁就会在发展中争得先机,赢得主动。近年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治理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得以加强,经济发展环境较前几年有了明显改善。政策环境进一步宽松,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在软环境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因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 一是抓外宣。对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我区创业发展。如我们在赤峰日报和赤峰市电视台对我区招商引资环境进行了系列报道,北京新利开关厂的负责人,看了报道后找到区环境办,对来我区投资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咨询,在纪委监察局大力协调下,企业已入驻我区。预计总投资可达300万元,可安置劳动力50余人,年纳税可达10余万元,现已注册资金150万元。

 二是抓服务。服务是招商引资的主旋律,招商引资的过程。就是为客商服务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客商服务,要以是否有利于客商生产顺利、生活方便为标准,推行招商引资首问负责制,人人都要有责任感,在接待、咨询、洽谈中要做到热情、灵活、细致、周到、感人,以优质的服务和极大的诚意赢得客商、留住客商。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行“一站式”办公,尽快将XX区政府服务大厅筹建起来,做到集中、简化、透明、限时、方便、快捷,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抓规范。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抓好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规范环节和一线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一些要害部门全力推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制度,有效规范审批、收费、检查、处罚等行为。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制定并落实规范审批、收费、检查、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制度。要切实转变行政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审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检查报批制、收费登记制、首违告诫制,通过规范性制度和措施解决环节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影响投资环境的问题。

四是抓协调。协调银信部门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抓好政府、企业、个人诚信建设,取得银信部门的信任,建立银企之间沟通机制,争得银信部门的支持。协调驻区条管部门,把行业的要求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相对接。协调市级主管部门,借助新区入驻的机遇,为我区争得一些宽松的政策支持。

 五是抓监督。实施有效的监督必然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要发挥好行政监督、审计监督、法制监督、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建立环境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将环境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之中,从而有力地推动投资环境的优化。

 六是抓查处。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案件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是铲除影响经济发展因素的重要手段。因此,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影响投资环境的案件,要严查严办,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查处破坏投资环境案件。有效维护企业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坚定投资者在我区创业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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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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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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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管治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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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治情况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是今年镇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三个突破之一。物业管理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迎接挑战、自我加压、探索新课题的过程。

一、目前我镇物业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镇城管办在七个城区社区各选一处居民小区做为物业管理试点,打破社区原有的小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重点在脏乱差的无人管小区开展物业管理。上半年工作重点是选定试点,解决遗留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城市七个社区的试点具体情况为:

1、社区:社区选择三星花园小区做为试点。三星花园位于东城区闫家坝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户。该小区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很多,围墙未建好,没有物业管理用房,长期无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损毁,很多业主对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卖掉房子。对于物业管理,多数人拥护,但缺乏信心。经过初步测算,要在该小区建立物业管理,尚需七万元解决遗留问题。社区在小区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向各家各户发放了物业管理倡议书,征求有关意见。下一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社区:社区去年最先推行物业管理,并成功地在粮食局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建立了业主规约,协助小区实行了物业自治管理。今年,社区将综合批发城作为物业管理重点整治单位。综合批发城有业主近三百户,建成十多年来,没有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多,一直是县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的死角难点。经走访,综合批发城要实施物业管理需解决四大遗留问题:清掏化粪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恢复大门及门岗、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总测算费用近五十万元。经过半年多的协调,目前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简单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向开发商争取了两间门面作为物业管理用房,已由致远物业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协商解决大门及门岗的问题。7月30日晚,镇政府组织在综合批发城小区召开全体业主会议,正式宣布小区管理移交县致远物业管理公司,该小区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观山社区:试点一:佳美公司宿舍区。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时已将其宿舍区(建筑公寓)移交社区,并和镇政府签定协议,不再承担建筑公寓内的卫生创建等任务,请求取消建筑公寓做为其创建包干责任区。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户,以前社区在小区内实施过物业管理,后因少数业主私搭乱建而中止,成为无人管小区,后来小区卫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长效管理。现在社区已召集业主代表开会,下发选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再确定物业管理方案。试点二:原天鹅宾馆院落。此事由农办牵头,镇城管办协助,在现场走访了业主。针对院内的环境问题,我镇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内主体繁多,改造资金庞大,我们已向县政府反映,准备召开相关责任主体的协调会,解决环境问题后再议物业管理事宜。

四、老西门社区:老西门社区做为老城区,无人管小区最多,县长热线投诉最多,创建任务最难,实施物业管理的难度也最大。社区先后在百货庭院、电影庭院、土产庭院、酱园厂庭院、商业新村、桥头花园等地开会走访,征求业主意见,了解物业管理现状,最终确定在电影庭院、酱园厂庭院和土产庭院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准备筹集资金解决电影庭院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大门的问题。

五、渫阳社区:试点一:农资大市场。农资大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来市场物业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业)管理,但建设方和业主对物业管理强烈不满,准备重新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经社区推荐,建设方多方了解后,拟定由致远物业公司接管。从五月份开始,致远物业开始走访业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八月份,县房管局准备采取邀标的方式,重新聘用物业公司。试点二:旺佳园。旺佳园共有业主75户,一部分是原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另一部分是新开发楼房入住户。由于新迁户入住前交纳了两年物业管理费,两年期满后,物业公司退出,现在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规范,公共部分占用严重,业主强烈要求实施物业管理。目前,社区已在小区内召开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会议,张贴了有关宣传法规,投票选举了业主委员会,下一步准备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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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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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推进我市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修定程序,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志的统一,讲政治和~制的统一,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顺乎人心,合乎民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一)这次修改宪法,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的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988年、1993年、1999年先后三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这些修改,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期间发生了两件举世瞩目、关系长远的大事,一个是2002年11月党的xx大召开,一个是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党的xx大把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而我们党治党治国的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重要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验总结,已经在现实中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必须在宪法中确定其指导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的改革开放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按wto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修改完善法律体系,首先要从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上进行修改,增加保护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等内容,以使宪法更加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可见,修改宪法是发展了的客观形势的需要,而且时机、条件成熟,具备了这种可能。     (二)这次修改宪法,是坚持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的需要,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需要一种稳定性,宪法不稳,治国安邦就无所遵循。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它又必须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不然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这次宪法修改,一方面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另一方面只是对非改不可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体现了宪法修改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现行宪法虽经历过包括这次在内的四次修正,但总体上说,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没有改变,社会主义方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变,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为主体、民主区域自治制度等也没有变。     (三)这次修改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治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最本质特征。这次修改宪法,有利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用宪法和法律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     (四)这次修改宪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领导修宪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重要思想。从修宪的内容上看,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以推进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成;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确保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宪法已有大量条文确认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增写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机构,使其更好地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等等,都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关于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几个部分组成,共138条。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有14条,修改的地方23处,其主要内容是: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中央的要求,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坚持以“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地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把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四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维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切实保护社会生产力。 六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的科学内涵,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促进我国在国际~事业中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     (一)要提高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党的xx大指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00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我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地抓好。今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宪法实施工作。最近,党中央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通过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全社会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地方国家机关要在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中发挥作用。地方国家机关要通过学习贯彻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触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的观念。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措施,推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推进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支持与督促“一府两院”的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司法机关要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要以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推进三明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就是要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从我们三明来说,也是“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内在要求。我市各级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在加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负有重要责任,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奋发工作,致力发展,推进发展。要全面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发挥作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搞好服务、保驾护航。要坚持以人为本,模范地践行重要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贯彻实施宪法和两个《条例》为契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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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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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调研思考

对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这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

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国土面积2021.46平方公里,全县辖79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065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588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8375亩,其中,水田97800亩,旱地100575亩;有可供开发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面积1607300亩。到2003年底,全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数达2162户,面积达77116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有412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四荒”流转面积达72991亩,占“四荒”总面积的4.5%。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和期限

(一)无偿转让。是指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收任何补偿,只是要求受让方承担承包土地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一些原承包户季节性或长年在外经商或打工,但仍舍不得丢掉土地,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对自己土地进行流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守住承包田(地)。这种流转方式在全县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有偿转包。指土地受让方除承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外,还要给出让方一定数额的实物(粮食)补偿或经济补偿,出让方不负责任何生产费用,补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在全县约有13125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17%。

(三)租赁。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将承包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外地客商、农业龙头企业或种养殖能手等,以达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目的。具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时由集体保留以备人口增减时调整的机动田(地)租赁出去。另一种是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把承包到户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统一划出一片租赁给承租方种植生产优质高效农产品。这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全县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3879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1%。

(四)股份合作。是指在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由有资金、技术、管理实力的大户和农业企业牵头,农户以耕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股份合作联营,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联合体,共同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县以股份合作方式流转的土地有28360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7%。

(五)拍卖。是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竞价一次性长期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全县以拍卖方式流转的土地有11753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5%。

从流转的期限上来看,承包耕地的流转期限大多为短期,“四荒”资源流转期限多为长期。全县土地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下的有1346亩,流转期限在10-20年的有939亩,流转期限在20年以上的有74831亩。

通过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栽种各种高产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和花卉,主要有葡萄、石榴、香蕉、龙眼,芒果、枣类、印楝等。部分土地使用大户还把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作用

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初步调查,到2003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4512人。

(二)促进了招商引资,提高了农民素质,更新了观念

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了招商引资,引进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开展精品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而且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到土地受让方打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管理经验和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高价值特色种养业的方法,而且还看到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成果,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挡到峁沟髡於嘶 ?BR> (三)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商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拓展了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小丙岭高新农业示范区和中山葡萄基地为代表的高新农业和设施农业迅速崛起,有效的提高了流转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促进了农民增收

土地流转既可使出让户获得固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土地出让户也可通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行业来获取收入。还可到土地受让大户或农业企业中劳动来增加收入。如元谋县中山葡萄开发有限公司除了每年按合同规定付给农民150元/亩土地出让金外,还常年雇用土地出让农户做小工,实行企业化管理,按时上下班,每人每天报酬在15元以上,平常雇工均在50人左右,近一年时间,公司已支付小工工资20多万元。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部分群众思想不解放,看不到长远利益,始终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观念,对自己无力开发或不愿开发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宁愿让土地荒着,也不愿让他人来开发。这种落后的、狭隘的思想观念,严重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不规范

目前,ww县土地使用权流转多以村集体和农户自行转让为主。部分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习惯以口头形式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土地转让金支付方式、转让期限等,而没有以规范的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这给土地转让双方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村集体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以村集体领导班子决策为主,广泛征求意见,统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致使部分群众在土地流转中行动迟缓,甚至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影响了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步伐和进程。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

就本质上来说,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由于元谋县第二、三产业不发达,许多农户一旦离开土地,便无法生存。因此,大多数农户始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从总体上来看,土地流转多数是在农户间自发进行的,还处于无序状态,作为土地发包方的村(组)基本不过问。

(四)部分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为鼓励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特别是“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是资金扶持和科技扶持。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广泛地吸引社会各界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共同开发治理“四荒”土地。但由于各种项目资金支出大,县级财政困难,使出台的部分优惠政策、扶持措施难以全部落实到位。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

针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部分群众思想上认识不足的问题,要加大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讲清土地使用权尤其是“四荒”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重大意义,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封闭狭隘的意识,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目前,部分村集体和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还存在流转程序、流转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因此,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为土地流转及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和信息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及时办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努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经营管理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乡(镇)经营管理站要充分利用主管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中介服务的职能,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切实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帮助农民用活土地使用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四)统筹规划,分块扶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态恢复、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和退耕还林等国家工程项目的引导作用,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承包大户,特别是“四荒”开发大户进行扶持。涉农部门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大户搞好科学规划、科学管理,使之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理顺信贷资金扶持渠道,积极争取金融信贷部门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广阔、前景好的土地开发项目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五)抓典型、树榜样、搞好示范带动工作

我县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由于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租赁承包、开发治理“四荒”,创办基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能手和外地客商。在他们的艰苦创业、精心管理下,基地已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给流转农户带来了许多实惠,一方面获得了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也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部分农户已开始自己创业。对于这些成功的例子,要善于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六)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流转的新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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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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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调研报告

在刚刚结束的xx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尤其是对著作权的保护是激励和促进文化信息传播的重要保障,坚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的必要前提。近两年来,我省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受案数量承井喷式的增长,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随着文化信息产业的产值在我省经济发展总量的权重不断增加,我省的文化经济在近年来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从最开始的准备不足,疲于应对,到现在建立双向监督、沟通机制,确立相对统一的赔偿标准,近两年来,吉林省法院系统通过大量的审判实践,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一月份以来,我庭组织了对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一、系列案件发展的趋势

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相同、诉争的标的相同或标的的性质相同、侵权手段相同或近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提起的关于著作权纠纷的若干案件。

我省近年来受理的第一宗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始于XX年,该系列案件仅为5起,XX年、XX年,我们陆续审理了3起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但涉及案件数量很少,没有形成规模,我们并未充分重视,仍旧按照传统审理方式办案。从XX年开始,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集中涌现,各级法院受案数量激增,到目前,已经形成了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占据我省各级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总量的80%的格局。如何集中精力、保质保效的办理好这些系列案件,已经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系列案件的成因

通过审判实践,和与当事人的沟通,我们发现,大量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的出现原因主要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权利人对于自己作品的权利内容的认识不断加深,对于自己权利的维护逐步由过去的放任和被动保护,转变为主动维权;

(二)、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权利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断增长。随着国家对文化市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文化市场在近年来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吉林省的文化产业产值也屡创新高。自XX年起,吉林全省文化产业增速连年保持在20%左右,超过全省gdp增速。XX年,吉林省文化产业已占全省gdp的4.9%,其中仅动漫产业产值就高达62亿元。在市场的作用下,文化产品的价值得到巨大提升,权利人的相关权益所涉及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在利益的驱动下,当事人对于权利更加重视,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三)、侵权行为大量增加。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固有的非物质属性,同时伴随着文化市场的繁荣、知识文化产品价值的增加以及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承载着作者权利的作品在传播、流通的过程中极易被模仿、复制,导致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事实上,近年来网络著作权侵权已经在吉林省乃至全国著作权侵权的主要方式,同一侵权人以相同或相近的侵权方式批量式的对一个或多个权利人的同一性质的权益进行大规模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系列案件出现的数量也随之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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