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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管理制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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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舞蹈,教师,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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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走进教室干净整洁仪舞蹈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器,头发结扎,需要穿鞋LianGongFu和杂技,注重学生的安全。

2。老师应该提前20分钟到达教室,使课前准备,在教学过程中不要和教学问题,不要离开教室,不会客,别叫,确保类的时间和认真的学生出勤记录。

3。教师应准备好他的课上课前,坚决杜绝类的自由。

4。教师的教学目标必须是明确的,合理安排教学难点的密度、符合先进学习原则。可以是一个很好的教学任务完成阶段,目的的专业训练,使学生上课,来获得。

5。教师必须注意到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专业技能、综合能力和意志品质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全面完成教学、教舞蹈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育和开发任务。

6。教学方法、教学和研究,研究方法,应该更科学、更有趣和有知识的为一体,使学生爱学舞蹈课,乐于学习,学得好,坚实的学习。

7。从课堂教学结构,要考虑区别点的基本特征当然,符合区别的基础教学的法律课程:2、由易到难、由简到繁,通过一个单一的合并,由局部到整体,等等。

8。教师应接受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和指导,相互学习与教师之间彼此互补,倾听并改进教学工作。

9。教师请假,必须有交于学校管理人员、交接类认真负责。

10。教师应确保舞蹈培训中心教学管理制度教育类,每月一次总结将讨论教学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

11。教学工作,没有改善,谁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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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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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外籍教师管理,根据外事工作要求和上级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外籍教师的含义

外籍教师是指:

(一)由学校直接聘用或根据学校与外方合作单位协议由合作方派遣到我校进行教学或其他交流活动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长期外籍教师);

(二)短期访问的外籍教师(以下简称短期外籍教师)。

二、外籍教师的管理

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由校国际交流处总体负责,实行校、二级单位两级管理。国际交流处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二级单位实施对所聘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二级单位外籍教师工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并由二级单位指定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具体处理外籍教师事务。二级单位还应为所聘外籍教师配备政治素养好、业务素质高的合作教师,与外籍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做好外籍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聘前管理

1、长期外籍教师应聘资格及应聘材料

(1)外籍教师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二年以上教学经验,一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

(3)语音语调规范(英语教师应来自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4)身心健康,无政治倾向;

(5)提供个人简历:应注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护照号码、婚姻状况、现工作单位和详细家庭地址;学历情况(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修课程、最终获取学位);工作经历、健康状况、懂何种语言;

(6)相关证件要求:学历证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均为复印件);

(7)如审批通过,配合提供相关签证申请流程的文件。

2、短期外籍教师应聘资格及应聘材料

(1)符合我校国际交流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方向,科研方向;

(2) 应在其专业、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提供个人简历,用于我校外事归档及相关活动宣传;

(4)如审批通过,需凭我校的邀请函自行办理签证申请。

3、聘请程序

二级单位将拟聘外籍教师的材料、二级单位聘请意见(须注明工作任务、逗留期限等)书面上报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会同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外籍教师任教资质及访问目的。涉及需学校支付酬金等费用的,聘用部门需提供经费支出信息供学校参考。

对于长期外籍教师,按照国家外专局有关规定,学校人事处必须同受聘人签署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应在长期外籍教师来华前签署,用以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以保证在聘用期间工作的正常进行。“合同书”可以是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发的标准合同书。

(二)来华手续办理

1、长期外籍教师手续办理详见《外国文教专家来华签证办理流程》(附件1)。

(1)来华前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并持有效工作签证入境;

(2)入境后在有效期限内申请《外国文教专家证》;

(3)凭《外国文教专家证》申请《居留许可证》。

2、短期外籍教师手续办理详见《外国文教专家(短期)来华访问流程》(附件2)。

(1)经学校审批批准,签发访华邀请函;

(2)凭邀请函自行办理访华签证。

(三)工作和生活管理

1、工作安排、教学管理及评估考核

长期外籍教师来校前,二级单位应制订好工作计划,并在其到校后按照合同切实做好具体安排。国际交流处将定期向外籍教师征求对工作安排的意见和要求,并了解和检查其在各二级单位的工作情况。二级单位应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外籍教师进行一次教学考核评估,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并与其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向国际交流处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外籍教师的工作情况。在结束任教时,二级单位应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在外籍教师离任后一个月内,写出工作及效益情况报告交国际交流处。

短期外籍教师来校后,在二级单位协助下按照已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教学、科研等工作。二级单位需配备专门人员配合专家完成各项工作,并留存影像资料及研究成果。工作期满后,二级单位需及时总结专家教学及科研成果,并提交国际交流处。

学校将适时根据情况对优秀的外籍教师进行表彰。

2、生活管理

国际交流处、二级单位应经常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协同做好其生活管理工作。

(1)外籍教师来华前、抵华后,二级单位应与其取得联系,通报本地生活情况。

(2)外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外教公寓住宿。如在外租房,二级单位应掌握其具体住址,并提供租房合同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3)外籍教师抵校后,国际交流处会同二级单位做好外籍教师入职工作。具体包括与外籍教师会谈,介绍学校情况,告知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外国人出入境及居留管理教育等。

(4)二级单位应安排外籍教师联络人陪同外籍教师尽快熟悉居住地及购物、医疗、交通、邮电、通讯等情况,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与外籍教师保持联系,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5)学校一般不组织外籍教师赴外省市参观、游览。二级单位应及时关心和了解学校外籍教师在节假日期间自主旅行的行程,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落实专人陪同。

(四)合同期满与离任

(1)外籍教师如希望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在我校工作,由二级单位上报国际交流处、人事处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人事处与其签订续聘合同,并由二级单位办理延长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等手续。

(2)二级单位在外籍教师期满离任时应做好离校相关工作。及时收回并注销外籍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办理的外籍专家证,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证》的注销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发生意外情况时,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到场,并立即报告国际交流处和分管校领导。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交流处负责解释。如涉及港澳台教师、专家,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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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教师管理制度2: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小学,全文共 2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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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培训制度

1、各学校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培训领导小组,并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将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每年不低于10学时。对师德建设不达标教师,要加强师德再培训。

3、所有新任校长、新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教师职业道德专题培训。

4、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形式多样性、切合教师实际,要记录准确、反馈及时,培训结果要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5、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教育教学实践当中,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已的观念意识,在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养。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1、建立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学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陵城镇师德建设四要、八不承诺》等相关文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2、学校要采取教师自评和互评、学生及学生家长测评、社会评价与学校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价教师师德表现。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3、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师德优秀、师德良好、师德合格、师德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工作要贯穿于教师的日常工作之中,日常考核随时记入师德档案中。师德档案记实要有专人负责,随时,准确无误。

5、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者,要及时诫勉;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将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教师职业道德情况报告制度

1、学校须及时向镇教管会报告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总结每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每学年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发生教师重大师德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教管会。不隐瞒不报并及时妥善处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

4、学校要高度重视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限期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随时督察。

5、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违规现象的干部、教职工,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

四、教师职业道德监督制度

1、学校成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行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2、学校每学期要广泛向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对以任何方式向学校举报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的,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属个别教师问题的,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及时上报,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4、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6、学校每学期初要组织广大教师结合新时期要求,确定师德承诺内容,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目标责任书,向学生、家长、社会作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郑重承诺。

五、教师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制度

1、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师德档案员具体负责,与学校的业务档案合并建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管理。

2、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教师师德总结;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教师互评评分表;领导评分表;家长评分表;学生评分表等相关资料。

3、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档案中如实作好记载。

4、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5、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6、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六、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

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或散布封建迷信、淫秽内容、传播非法出版物、传播宗教,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师因失职造成重大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3、教师因举止不文明、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违背学术道德,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5、教师收受、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6、教师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7、教师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次,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肆意损害学生自尊心的。

8、教师直接或间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表彰制度

1、学校要要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贡献卓著的师德先进典型,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年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按镇教管会统一布署,公平公正地评选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优秀教师。

2、被评为校、镇、县级以上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分别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3、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 “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师德典型,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进而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弘扬高尚师德。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定期宣传教师中的优秀典范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师德报告会、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等师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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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6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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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 ( 特别是面对学生 ) 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 主 任 职 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队活动中让队员当家作主,做队的小主人,每学年组织全校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定期培训队的各级干部。

三、协助学校搞好校风、校容工作。

四、发挥少先队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有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阵地,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活动信息。

五、争取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鼓号队。

六、协助文体、科技教师积极开展课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七、学习少先队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经验。

八、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教师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教案

1 、教师要认真学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领会大纲(《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要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制定教学计划;要注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要处理好教学的阶段和连续性,做到循序渐进。

2 、备课要写好教案,做到一课一案,要超前一周备课,教案包括课题、目标、重点难点、课时、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板书及练习设计等项目。

3 、教龄 10 年以下的青年教师要求写较详细的教案,教龄 10 年以上的教师要求课课有教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案要有特色。

4 、语文、数学、思品课、其他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 8 节)要有教案;兼任教师可在课本上备课、划注。

5 、学校要定期(期中、期末各一次)、不定期地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教师会上反馈,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上课

1 、养成候课习惯,教师应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2 、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上课时除带齐课本、教案外,还应随带必须的教具等授课资料、材料;要科学安排课堂 40 分钟的教学内容,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早退,不拖课,不坐在椅子上上课,不接访客人。

3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师要坚持用正楷字板书。

4 、要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 、体育课要加强组织教学,重视学生的运动安全,若需提前下课让学生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因天气原因需改上室内课,应给学生讲授体育知识,不得随意让学生自习。

6 、语文、数学和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课或每单元、每章节教完后,要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认真写好教后反思(教后小结),每学期不少于 8 次。

三、作业

1 、布置作业要紧扣教材,目的明确,有利于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式要多样。

2 、各科基本作业量:课后习题或思考题,可适当补充配套练习题。数学课堂作业应是课本上的练习题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

3 、作业本的设置:语文科:一、二年级要批改的:生字本(拼音本)、词语抄写本、作业本、写话本(二年级)、听写本;要检查的:日记本、练习册。 三 —六年级要批改的: 生字本、作业本、作文本、小测本;要检查的:课外阅读摘录本(每周不少于 2 次)、日记本(每周不少于 2 次)、练习册。 数学科:要批改的: 课堂作业(课本上的练习题,不少于总量的四分之三); 要检查讲评的: 课堂练习(补充题、课本上的“做一做”、课本上的部分练习题)

4 、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做讲评。作文批改要求是:大作文要全批全改。二、三年级的作文以改为主,以批为辅;四 — 六年级作文严禁不批改只写一个“阅”的不负责任现象。批改后应写明批改日期,要保证在下节课上课之前把作业本发给学生。

5 、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一、二年级尽量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 45 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四、辅导

1、教师应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要确定辅导对象并作情况分析,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帮助,循循善诱,增强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出较高的要求,培养自学能力;各学科要成立课外兴趣小组,制定计划,开展活动发挥学生特长、专长,培养学科优秀人才。

2、提倡教师个别辅导,反对占用课余时间集体补课。

3、课余、晚上、节假日,严禁私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教师不许以代学生征订练习、代购学习用品或组织活动为名,向学生乱收费。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到考率要求 100% ,及格率达到 90% 以上,优秀率(一二年级 90 分以上,三、四年级 85 分以上,五、六年级 80 分以上为优秀),中心小学要求达到 40% 以上,点校和其他完小要求 30% 以上,一般小学达20% 以上。

2.考查科目:思品、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合格率达 95%以上。

3.一个单元或一个阶段教学结束后,要组织单元测试,对教学工作、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鉴定。

4.中心学校不定期组织抽考,有目的、有重点对基层小学有关班科进行质量监控。

5.期中考试一般由学校自行组织。期末考、毕业考采用县小学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或由中心学校自行组织命题。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考,统一组织评卷和成绩统计。教师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意见。质量分析材料学校要统一收集,以备检查。

教 研 制 度

1、开展教师读书活动,每位教师每学年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笔记不少于 10000字。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读书笔记。

2、每位教师每学期应撰写一篇以上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文章,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评选及论文汇编。

3、每学年每位教师( 50 周岁以下)都要上一节公开课(汇报课)。

4、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研究课。

5、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要有听课记录(包括评课记载);不兼课学校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40 节。

家 访 制 度

1 、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的联系,加强家访。语、数老师每学期要进行全面家访和重点家访(学生人均一次以上),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得少于20 人次。

2 、家访应注意一般和重点相结合,并在家访记载表上作简要摘记。

3 、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学习情况,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 、家访时,应多了解、多肯定,避免出现告状式家访。

5 、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应当天家访,及时查明原因,超过半天或特殊情况应向学校汇报。

值日、值班制度

一、值日

1 、学校上课期间,每天由教师组成值日小组,定期轮值,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轮值。

2 、值日教师职责:

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课间和午间巡视,导纪律,导卫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②处理学校偶发事件。

③早晚组织升降国旗。

④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进校、离校。

⑤组织评比工作,填好评比日志,记载好人好事及存在问题,第二天集会时向全体师生反馈。

⑥做好值日交接工作。

二、值班制度:

1、双休日及节假日,学校应有教师值班护校。

2、护校教师职责:

3、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负责,勤于巡视。

4、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值班登记手续,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5、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6、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前后校门是 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

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准时上班,上午 7:20 ( 值日教师 7:00) 前,下午 13:15( 值日教师 12:30) 前要签到。

2、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必要的外出应向校长请假。

3、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当旷课论。对旷课者,视其情节轻重予在教师会上警告批评或全乡通报或扣发工资或作为待岗人选等处理。

请 假 制 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请假应事先提出,并自行安排代课交学校存档备查。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功课由学校安排。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假期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七天的丧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职工请公、事假或病假一天内由基层小学校长审批,请公、事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由基层小学审核,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3、请公、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一个月以上先由基层小学审核,中心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局由局分管局长审批。

三、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奖 优 罚 劣 制 度

中心学校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一、评优、奖优制度。

1、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对语文科及数学科进行平时抽测及期末质量监控。对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通报表扬。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教学质量优秀班级。

2、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行政、教研组相结合的质量评价组依据《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对各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估。评选教学管理先进学校,评定的结果同时作为考核各校领导的重要依据。

3、各校应切实加强教研管理,向教研要教学质量。鼓励教师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并争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中心学校对文章在各级教育刊物发表的教师给予奖励。

4、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并予表彰。

5、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有关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6、各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工作量化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级的主要依据。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7、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8、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获奖,除县教育基金会发给的奖金外,中心学校按同等数额嘉奖。

9、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人民币 20xx元;第二名奖给 1500 元,第三名奖给 1000 元,(以下一个名次差 100 元,奖至第 10 名为止)。

10、县教育部门主办的学生现场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 300 元、 200 元、 100 元。

二、罚劣制度

1、课程计划:各校应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应加强管理、检查,对没按课程表上课,随意调换或挪用者,在全乡通报批评,该教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2、编写教案:各校应加强对教师写教案的检查、指导,教师应备好每一课的教案,经检查,没教案进课堂的或编写种类不齐全者,进行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编写教案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3、作业批改:各校应严格要求教师执行《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经检查,作业没批改或没按要求批改者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批改作业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学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4、单元检测:各校就加强单元检测的管理,建立学生单元质量向家长反馈的制度,(单元检测卷检测后应收存备查)没按要求进行单元检测与没有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成绩的,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5、对违反教师管理基本要求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作为下年度待岗人选。

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一、上学

1 、上学时应向家长说声:“××”,我上学去了,再见!“

2 、要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或由家长写请假条委托人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的向教导处请假。

3 、上学前要整理好书包,按日课表带齐当天课本和学习用品,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到校。

4 、穿戴要整洁,不穿拖鞋,不穿背心,不戴项链、耳环、戒指、不涂口红,不染指甲,不烫头发,少先队员要佩带红领巾,队干要带好标志。

5 、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搭肩并排走,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路上追跑、逗留。不要边走边吃零食。遇见老师要行礼或问声“老师好”,遇见同学要打招呼。

6 、值日生要提前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椅,其他学生早晨到校应自觉地进教室温习功课。

7 、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晨间检查准备。

二、做操:

• 每个学生都要参加早操和眼保健操。

2 、早操集合钟响后,应听信号马上集合;集合要做到快、静、齐,早操完,按班级顺序各自走进教室。

3 、做操要听指挥,按广播口令做动作,动作要准确,认真。

三、上课:

1 、上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地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 、听到上课的预备信号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走进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起立,老师:“同学们好!”,学生:“老师好!”,老师:“请坐下”,全班学生一齐坐下。

3 、迟到的学生在老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 、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老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发言后经老师许可才坐下。

5 、老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碰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老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要规范,做到按时交。

6 、阅读和书写要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离纸一寸。

7 、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站好,老师:“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在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8 、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注意安全,口袋内不要带小刀、玻璃瓶等危险物品。

四、课间:

1 、课间可做一些有益的活动,不在校园里追逐,乱冲乱撞,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互相礼让。不要随便走出校门。

2、校园内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要用普通话会话。

3、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帮助老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五、放学:

1、除值日生和老师指定参加某项活动的同学外,其它同学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在校内逗留,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到家应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2、值日生要及时地打扫教室和公地,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方。把桌椅排整齐,关掉教室日光灯及电风扇开关,关好门窗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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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师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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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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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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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 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 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 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 聘用

第六条 聘用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 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八条 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 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 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五章 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 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六章 日常生活管理

第十五条 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 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 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 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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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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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我校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让教师们具有一定的责任目标意识,给祖国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才,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订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请假的教师,代课费由教师自己开出,每节5元。(婚丧假、特殊病假除外)

2、开会、升降旗仪式活动凡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请假均以旷工论处,按规定每节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记入档案。

4、凡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校长审批,交教导处调课。确因特殊情况可以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5、不允许教师之间私自调课,若是自行调课,一经查实,双方都按缺课处理。

6、旷工每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规定3分钟至5分钟内为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7、值周教师负责值周内晨读,缺一节扣币5元,未完成值周条例,扣币10元;值周教师要特别注意安全。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实行月查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2、听课每位教师不少于10节,校长、教导和教研组长不少于15节。并作好记录。

3、每位教师要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和作好记实手册。

(一)教学奖惩

1、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优良率居同级同类学校(教学点与教学点)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45、40、35元。居全镇第一、二、三名的奖55、50、45元。

2、统考科目的及格率为70%的奖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5元累计。

3、统考科目的优良率为68%的奖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10元累计。

4、 统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镇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奖50元。

5、 凡统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镇倒数第一的惩30元。

6、 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镇倒数第一的且低于全镇人均分的惩40元。

(二)其它奖励

1、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国家级奖100元,省级60元,地级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奖,且必须是本人所写)。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是单项比赛。

所叫学科学生参赛,辅导教师以下标准发奖(不含体育;同一竞赛若干人参加,只取最高奖级的前三名)。

组队参加地教委、县文体委组织的各种运动会,获单项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35、30、25、20、15、10元;获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200、160、120、80、40、30元;组织参加学校各种运动会,获团体第一、二、三名分别奖50、40、30元;获单项第一、二、三名分别奖20、15、10元。单项和团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3、 文艺演出与美术作品参赛奖

凡学校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演出与集体参赛作品,或地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50元;获县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80、50、30元。单项和集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4、以上各种参赛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三、特殊贡献

1、凡获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地级与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奖100、80、50、40元。

2、以上各种奖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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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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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周一次理论学习(单周),每周一次文化知识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

三、自学要有自学笔记,无自学笔记者扣按考核细则扣分。

四、结合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技术的学习,会制作课件,能够运用远程教育系统的设备课、上课。按考核细则加分。

五、学习要有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六、不定期对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进行审查。

七、每学期上交的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经验、总结等材料按等级加分。所属材料不真实不各分(如网上下载)。

小学教师上课制度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小学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小学教师备课制度

1、认真拟定计划:学期初,应通读一遍教材,仔细拟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安排好教学进度。

2、依据《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教学内容和阅读有关参考资料,进行备课。

3、备课时要做到六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手段;备板书和语言。

4、在备课中体现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并把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教师中交流。

5、练习设计要有层次,有梯度,举一反三。

6、作业科学,适量。

7、能客观地分析得失,有得力的补救措施,认真写出教学反思。认真进行二次备课,针对性强,适合本班学生实际,体现个人的教学 风格。

8、教师每月上交一编自己整合的优秀教案

小学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要实现教师间智慧资源的共享,要保证有效利用,专门研究教学,组织学习,交流体会。

2、保证集体备课时间。每周一次。教师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备课时不做无关的事,认真记录,集体备课记录要及时准确。

3、每次集体备课之前,教师都要充分准备,查阅相关资料,备课时确定知识点,重点、难点及教学流程大致思路。尤其点拨出教学中易出现的问题。发挥有经验教师的作用。

4、集体备课形式要有突破创新。可采用说课、空讲、微格教学等方式解决典型课例。

5、教案形成要切实进行两个回合的研究。人人出点子,想创意,力求教案精巧、操作性强。教案书写要求规范、整洁、美观,或者用A4纸打印。

6、集体备课时要互相交流与教学有关的参考资料。比较和学科密切联系的内容,借鉴吸纳,丰富本学科。

7、每次集体备课至少利用20分钟进行教后反思交流。教师讨论时要以新课标理念为依据,把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

8、集体备课时要共同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单元计划、统一教学进度、作业要求,明确不同课型思路。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作息时间表,实行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准代签。早上、中午提前5分钟到校。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上下课(包括候课)、开会和学习等,不准迟到早退。否则,按教师考核细则扣分。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有事外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请小假的时间累计计算,每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请小时假累计8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漏岗4次为旷勤一天;签到后离校教师按漏岗处理,

3、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婚伤假、计生产假等还需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公伤假、出差时间按出勤计算。

4、学校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考勤月报表,于次月第一天上午交学校考勤员。学校考勤人员汇总后按规定上报,并做好学校的存档工作。

5、学校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对抽查时既不在岗,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小学教师培训制度

1、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发展预[案,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

2、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理论和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

3、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4、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5、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小学教研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个课题组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及本组与的研究课题制订好课题研究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根据本组的研究课题确立自己研究的小课题。学期末写出小课题研究论文。

4、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讲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以上。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听评课记录本。

7、 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校每学期初制订集体备课与集体教研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教研工作(教师公开课、教师间的听课、评课及各项教研活动的记录),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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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音乐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音乐,教师,教研,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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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本着规范调(停)课程序,严控调(停)课数量,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缩减授课学时,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和教师,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变相停课。

第二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停)课者,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调(停)课包括调课、停课、补课三种类型。

第二章 全校性调(停)课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调(停)课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学校通知,发布本科、研究生调(停)课通知。

第五条 经学校同意的国家级、市级各类教育考试、比赛等需调(停)课的,由承办单位提前一周将时间、规模、使用教室等情况函告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

第三章 非全校性调(停)课

第六条 办理事由

(一)因公:教师经学校、部门、学院批准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学校重大事务等不能上课,并能出具相关通知或证明的。

(二)因病: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并能出具医院证明的。

(三)因私:教师因公、因病以外的其他合理事由不能按时上课的。

从严控制以参加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为由申请调(停)课的情况。

第七条 办理类型

(一)调课,包括课程时间、教师、教室调整。

1.时间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经与学生协商一致,将部分课时(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变更到其他上课时间。如一门课程超过6课时教师不能按时上课的,为不影响教学进度,课程归属单位应及时办理教师调整。

2.教师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将部分或全部课时变更为其他具备相应课程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

3.教室调整

因授课内容对教学场地的特殊要求等原因,变更部分或全部课时的教室。

(二)停课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且未确定变动后上课时间的,办理停课。

(三)补课

课程办理停课后,任课教师须在对应的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办理补课手续,未办理者视为未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该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

第八条 办理流程

(一)非全校性调(停)课应在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受理。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或信息填写不完整等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不予受理。

(二)任课教师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而无法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时,应在上课前及时告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

(三)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每学期第1周原则上不得办理调(停)课手续。

第四章 调(停)课考核与违规处理

第九条 教师因病、因公调(停)课,不计入考核调(停)课时数。

第十条 各部门、学院评优、评奖时应将教师的调(停)课情况作为评审要素。

第十一条 课程归属单位年度调(停)课时比例,纳入其年终考评体系。

第十二条 学校督导专家、课程归属单位应加强对调、补课时的听课检查。

第十三条 发生以下三种情形,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规定办理完成调(停)课手续而擅自调(停)课者。

(二)遇有重大变故、突发性疾病等紧急情况,未在上课前及时通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的,或未按规定补办书面调(停)课手续者。

(三)非全校性停课后在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内未补课者,作擅自减少课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辅修教学的调(停)课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教室”包括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排定的其他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西南政法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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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6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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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每天按七个课时考勤。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值周教师职责

为了搞好学校值周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周教师的作用,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

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

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

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周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平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

七、值周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

八、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周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方能离校。

班主任工作制度

1、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计划的具体内容要细化到周、月、学期。做到班主任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操作有方法、落实有举措。

2、树立班级整体形象,提出班级口号,预定班级学习目标,把班级打造成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

3、强化“四种”教育。即: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学习教育;感恩教育;亲情教育。

4、强化班级组织管理机制,营造班级文化氛围。

5、班主任要记好班级大事记,填写好班级日志。设计好班会课教案,上好班会课。

6、组织开展好班级的两个“活动”。即:班级活动;团队活动。

7、学生、家长、班主任经常沟通,建立交流平台。通过家访、座谈、电话交流、短信沟通等形式,把班主任工作延伸到社会,让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和班主任一道关心学生成长,关心学校发展。

8、开展好课外阅读活动。

9、搜集整理学生全面发展成果展示材料。

10、撰写班主任工作经验材料。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探索本职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益。

3、负责学校全部经费的收支,按规定建立并保管会计帐目。

4、严格开支制度,审查开支凭证,抵制不合理开支。

5、帐目清楚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并把月收支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按规定做好学期、月份决算,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和有关统计资料。

7、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会议制度

学校召开一定的会议,是统一认识、协调工作、推动学校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发挥领导集体作用的一种必要的形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各种会议制度:

1、校委会。会议由校委会成员参加、校长主持,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回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2、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全体教师参加,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3、教研会议。主要讨论教学工作的一些问题,可以在会议上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和布置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4、班主任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班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5、家长会议。家长会议可结合家长学校进行。

6、校会。校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针对全校同学,如对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报告。校会一般由少先队辅导员或校长主持。

7、节日活动。一年中,有许多教育意义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通过这些节日活动,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学生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四、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五、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教师师德考评制度

以德立校是我校工作的中心。为提高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客观评价。根据教师“十要十不准”要求,特制定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制度。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差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增强学生主体意识。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职业信念不动摇。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四、治学严谨,求真务实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3.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4.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领导,勇挑重担。

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

2.严于律己,作风朴实正派,以身作则。

3.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与家长共同探讨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不指责、不刁难学生家长,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了解地区特点,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形成区校合力、齐抓共管学生教育工作。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电教电器设施等公物。

二、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宣传栏、读报栏、告示牌和黑板上乱画和涂改。

三、节约用电,教室内开关日光灯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有专人负责教室的电教设备,设备用过后应及时放好。

四、要爱护教室清洁卫生工具,用完后及时放回工具箱,不准把工具当玩具,随意损坏。

五、不浪费水电,借用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使用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六、一切公物损坏都要赔偿,恶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七、班级的财产保管员,专门负责教室的财产,有损坏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维修。

安全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 “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7、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7、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先进班级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班队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和班级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班风、校风,推动德育工作首要地位的落实,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特制定以下评比制度。

(1)班级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计划要有班级情况分析,有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措施及时间安排。总结要有概况、工作评价、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2)班级组织健全,班主任和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班风好。建立点名、日志制度;班级布置规范;环境卫生、净化、美化;无破坏公物现象;课堂(秩序好;全体学生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班级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校安排的活动积极参加,有成效,有特色、有记载。

(4)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融洽。班主任积极与家庭沟通,能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有记录;平均每学期二次。

(5)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红领巾、学生证佩戴整齐,坚持说普通话。班级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比活动,学年末考核全体合格。师生遵纪守法。班级中无重大违纪行为、责任事故发生。

(6)教室、工地保持洁净,无明显果皮纸屑,墩布、笤帚铁撮摆放整齐有序,没有发霉变质的现象。(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两操认真完成,课间操进出场有组织有纪律,做操队列整齐,动作认真到位;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两操认真完成,课间操进出场有组织有纪律,做操队列整齐,动作认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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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职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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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二章 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教学工作:

1.参与教学计划、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

2.承担课程基本建设任务,包括编、选教材及编、选辅助教学资料等。

3.承担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指导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等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教育学、教学法的研究活动,参加教学改革。

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研任务,努力做学者型、专家型、“双师型”教学工作者。

三、教书育人:

1.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技能,也要在教学工作中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思想作风。

2.教师要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培养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力促身心俱健。要兼任并努力做好学校分配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 开课前的基本准备

一、制订教学大纲: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和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估的主要依据。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教学大纲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该课程教学目标和计划课时量制定,经教务处批准后,认真实施。

二、做好教学安排:

每学期分属教研室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分别制定出自己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主要教学活动安排日程表。于开课前由各教研室主任报教务处。

教学进度表是各门课程每学期授课的具体实施计划,担任各门课程的教师要在开学后的一周内,按照教学计划或实际安排的上课时数,填写本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并上报教研室、系,经批准后认真执行。

教学计划和课程进度计划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应性、可行性和稳定性。教学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或教学进度需调整时,需经教研室及教务主任批准。

教务处对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章 课堂教学

一、备课

认真备课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配备必要的练习题和思考题,并安排好教学进度。

备课要有必要的深度和广度,要不断补充、修订和更新老教案,吸收新材料、补充新知识和新成果。

个人备课要有超前意识,要落实先周备课。个人备课要规范化,教案要工整、实用。要具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授课时数、教(学具)具准备、教学步骤、板书设计、课堂小结、教学札记等十个要素。要重视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普及应用,突出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实施集体备课制。为尽可能避免在平行课程的授课标准和教学进度上产生过度差异,确保教学、考试统一标准,促进教研室内集思广益,互相协作,特规定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二人以上平行讲授的课程须定时、定期进行集体备课。

各教研室在开学初,要根据本教研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

集体备课每月一次,由教研室教师参加,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需求,安排备课内容。

任课教师在集体备课时应注重互通信息,互相学习,共同探讨课堂教学方法,每个教学单元要明确具体目标、重点和难点,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主讲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书写教案,宣讲时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系统规范,条理分明,讲解清楚。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应阅读主讲教师教案,并对教案及主讲教师的宣讲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评价。

集体备课须做好备课记录,填写《教师集体备课记录表》。集体备课情况列入教师教学档案。

新教师备课必须有老教师、骨干教师专人辅导,所有教师不备课不允许上课。

为提高备课质量,教务处除了对教师备课进行不定期抽查外,每学期定期组织评估组进行检查,各教研室主任于每周周五时间将任课教师的备课薄送教务处验收,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新教师首次授课,应充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熟悉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各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精心编写教案、讲稿。

新教师应当提前两周将备课笔记、教案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同时,随时准备接受教务处的抽查。

二、课堂授课

各教研室要认真执行培养(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保证课堂教学秩序的稳定。

1、教师讲课时,要严格按照校历、教学进度表和课程表进行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时间、地点和调整教学进度。

2、 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得擅离教学岗位。

3、 任课教师上课时应携带课本、本人教案、学生成绩记录表、点名册及必要的教具进入教室。

4、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让人代课。

5、 期末不得提前结课,上自习或是放任自流。

6、 任课教师不得在上课时间内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如接听、拨打电话,无故离开教室等。要求学生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

7、教师仪表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课堂语言准确、精炼。

8、 尊重学生,不侮辱、谩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非教学活动应尽量安排在课外活动时间内进行。任何教研室、班级和个人不得占用教学时间。

10、 教师要加强学生出勤管理,严格学生考勤。

(1)、实施课堂点名制度,不能放任自流,认真记录缺席学生的姓名及原因,填写《教师上课学生管理记录表》。任课教师每天上完课后将《教师上课学生管理记录表》交教务处。

(2)、没有假条而缺课的同学,一律按照旷课记录。

(3)、学生缺课时数超过本学科总时数1/3者,不得参加本学科考试,并不予补考。

11、课堂讲授和练习是教学的主要手段。其基本要求是:

(1)、讲授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具有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2)、要讲究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避免“注入式”;要理论联系实际。

(3)、注重实际效果,讲究授课艺术,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确保良好的教学效果。

(4)、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认真维护课堂纪律,妥善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一切学生问题。

三、听课和讲评

1、任课教师之间要坚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新上岗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0节。

2、校领导和教务处应不定期听课,教务处也应有目的地组织听课活动。听课后要组织教师进行讲评和总结。

四、任课教师须根据每门课程的性质、特点布置相应的作业(含实践性作业)或带有研究操作性质的讨论题。

对学生作业的管理:

1.布置学生做作业的目的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巩固和进一步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2.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所布置的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

3、对学生的作业,提倡全批全改。特殊情况或班级人数过多或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要轮换。

4、 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具体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并作专门记录,在适当时间给学生详细讲解。

5、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记载,对学生按时交作业、补交作业和未交作业要区别登记,对批改的作业要签署日期、记载成绩。学期作业并按一定比例(30%)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包括口头作业。

6、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学生重做;对迟交或缺交作业者,应视情节给予扣分,对抄袭作业者给予批评教育,并以缺交作业论处。

7、对缺交作业的学生应加强督促教育,每学期缺交作业总量达二分之一者,平时成绩按零分计算。

8、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教务处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五、课外辅导

1、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

2、辅导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也可组织集体辅导。对能力差的学生要加强个别指导。

第五章 学生成绩考核

一、各门课程应按教学计划在期末进行考试或考查。成绩考核工作包括考前辅导、命题、阅卷、评分、讲评、补考等。

二、命题原则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有一定的广度和覆盖面,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考核学生的技能。期末考试应有难度不同的A、B两份试卷,其中一份备作补考用。

三、严肃考试纪律。考前教师不得圈定考试范围。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考试和监考的规定。除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批准外,不允许主考教师以外的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查阅考卷。

四、考核成绩评定:

1、有平行班的专业必须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要努力做到考教分离(由直接授课教师以外的人命题、阅卷、评分)。技能操作考试要有两位教师在场,缺一无效。

2、教师应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将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和经过评阅的考卷以及考试情况的分析、总结交教务处。考试成绩—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必修课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一般在开学后前两周内举行。补考不及格者应重修此门课程。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者不补考,可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以取得相应学分。

第六章 教学纪律

一、对已排定的课表,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更改。

二、教师因故需变更已确定的授课任务时,须在开课前一周内提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调动。不得在临开课前仓促提出此种要求。

三、教师因公外出或病假、事假不能授课,由教务处同意后指派教师代课。

四、教师因故需要调课,要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安排调课,不允许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私自调课。

五、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六、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校历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改变教学内容,提前结束课程,或提前举行考试。

第七章 教学工作考绩

一、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是检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教师都应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对教学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要从出勤、工作量、备课、授课、作业布置和作业批改、理论学习及教学研究、学生综合评教、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具体办法参照《临沂市第一职业中专》。

三、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应制度化。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奖金发放、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等的依据。

四、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

1、专业教师应根据本人情况,制定3年期个人发展计划。上交教务处。

2、教研室依据教师个人发展计划,协助本人将计划分解,按教学改革、教研、论文等项目进行量化。督促、协助教师实施。

第八章 教研活动制度

教研活动一般是指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通过教研活动达到增强教师业务素质,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教研室每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不得轻易改动,各位教师必须准时参加。

二、各教研室每学期根据教学改革要求,从教学实际出发,确定几项教研专题,积极引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做到人人有课题,人人搞教研。

三、提倡教师撰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任课教师每学期写一篇较有价值的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争取获市级以上奖励。

四、 各教研室成员均要按要求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实施本人出席签名制。参加活动情况与期末评估、考核挂钩。

五、教师必须积极、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培训、学习活动。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的考勤。

六、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教师必须请假,征得教研室主任同意,并记录在案。因故(因公外出、病假除外)一学期3次以上(含3次)未能参加教研学习活动的在教研室内通报,期末考核不能评优;凡无故缺席教研活动的全校通报批评,期末考核不能评优。

七、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档案,作为晋级、评比的一个依据,对教学教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和教研室,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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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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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镇政府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教师的合理建议,特制订如下考勤考绩奖惩制度:

一、考勤

1、值日教师应按上午、下午预备前,晚上8:30记好当天出勤、缺勤和代课情况,并注明缺勤原因,以便备查。

2、课前教师均按时来校,机动的早上不得按在有课前读上午,学校按每周四个标准课时发给考勤费。

3、晚上住校办公每周需住三个晚上,每晚发住勤一元。

4、课时津贴按每天六节课计算,每节课发津贴费0.2元,代课、请假、缺课均按此标准发、扣,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5、班级学生数超过规定标准(标准班机45人,含代双班的),学校按每生1.5元分别发给语、数教师作为超班补贴。

6、教师用电、用水实行包干,学校按每期每人补贴100元。

7、有事请假,一节课向教导处请假,一节课以上必须先向校长办公室、教导处请假,得到批准安排好课程后,方可离校;值日教师请假一定要安排好安全值日,方可离校,否则责任自负。

8、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应严格按日课表上课,一般不准私自调课,不准迟到或早退,迟到和早退按缺勤记录,迟到或早退一次记扣0.2元,连续两次以上者扣除1元,连续三次以上者记旷课一次。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包括晚住校)内,不准打牌,不准进行赌博活动。

10、班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班级管理、环境卫生等)授课教师也应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校每期发给班主任津贴100元,非班主任教师津贴25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的班级,扣发该班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全期津贴。

11、婚、产、建房、病、丧假。

①就地结婚和旅行结婚,分别准假一周和两周。

②产假公办教师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民、代教师准假一个月,请假人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

③建房假按每建房一间准假两天累计。

④病假视实际病情准假。

⑤丧事假直系亲属准假一周,旁系亲属准假两天。

12、履行请假手续(包括长短假),假期没有考勤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课堂上无教师上课,每节课罚该任课教师五元,扣一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13、考勤记录应准确无误,校负责人审批后,一学期一结算。

二、考绩

1、各种计划内16分、备课40分、作业批改44分,累计100分。

①语文要求:语文练习,基础训练册一课一做一批改,低年级(包括学前班)天天有写字或写话,且有适量的课外作业;三、四、五年级作文每单元一篇,有周记,作文批改有眉批和尾批。备课(包括学前班)应按计划进度,符合要求,均为详案。

②数学要求:数学练习一天一次一批改,基础训练册一练习一批改,且有适量的课外作业,备课(包括学前班)应按计划进度,符合要求,均为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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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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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我校外教创建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归口管理:

1、聘用:由各学院进行面试或考察合格后,书面提出工资标准建议,报国际交流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办理聘用合同。

2、签证办理:国际处收到各院系转来外教聘用合同后,工作人员需及时给出外教工作证件办理相关信息材料清单,通知外教及时准备,待收齐材料后,赴南京市外专局及江苏省教育厅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并寄至外教国外联络处,交由所聘外教自行至中国驻外领馆办理来华签证。在外教来华入住我校后,按照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关于外国人住宿登记的要求,工作人员需24小时内至所在地派出所报户口(我校所在地为铁心桥派出所),而后至市外专局办理外籍教师外国专家证(先在网上填报),最后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许可签证手续。所有外教均严格遵照程序逐一办理。

工作人员需科学安排好外教的《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周期,以便及时,准确地投寄到外教国外所在地,给予外教充足的时间办理国外来华手续。

3、岗前培训:来校任教的每一位外教在上岗前都由所在学院和国际处共同对其进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保证其教学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二、生活管理:

1、外教所在学院应指定素质高外语好的教师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外教日常联络,并保持与国际处联络。

2、初次来华接机:统一要求新聘外教来校终点站为南京禄口机场或南京火车站(包括南京南站),视当时学校及外教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车辆前往站台接机。

3、入住:外教由校统一安排居住于校外宾楼内,遇有特殊情况及特殊要求,可由学校斟酌另行安排住址。

4、公寓管理:详见《外宾公寓管理规定》及《外宾公寓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细则》。

5、假期管理:外教如有计划出外旅行,需提前一周告知工作人员行程安排,并在国际处备案。

三、工资发放:根据聘用合同发放外教工资,每月由国际处制表报校人事处统一发放。

四、安全保卫:外教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外宾楼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注意外教有关动态,协同保卫处、国际处共同保障外教人身和住所的安全。

五、应急事件处理

遇突发紧急事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上报直属相关领导,同时报国际处按照相应流程进行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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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职业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6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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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 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 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 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 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 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第十条 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主要用于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实效,并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过程记录。教务处、各教学科(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并作为期末考评教师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与留级、转学与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与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电子注册等工作。

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有条件的学校都应试行学分制,为学生个性发展、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选用教材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和教学要求,一般应选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统编教材,以及有关行业规范教材;无相应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学大纲要求自编校本教材(讲义)。教师提出选用教材须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自编校本教材(讲义)应由教务处会同各教学科(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要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

学校应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和教材,制作各类多媒体教学软件,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档案制度,教学档案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工作档案、学籍管理工作档案、教研与教改工作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定,使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第十四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并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以落实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检查应把经常性和阶段性检查结合起来,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进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 教学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 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的依据,分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行业制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两种。

制定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要遵循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参照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科(室)在市场调研基础上于新生入学前3个月提出,经分管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通常由说明和表格二部分组成。说明部分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均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表、课程教学时间安排(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时间表等。

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在实施时必须保持其严肃性。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学校可以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但必须履行调整手续,防止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执行的随意性。

第十六条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和装备教学设施的依据。应体现培养目标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性课程),均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

文化基础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颁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尚无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作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学校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体例组织自编大纲,并经有关专家论证后执行。

任课教师、教研组和各教学科(室)要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同时鼓励教师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补充新知识,充实新内容。

第十七条 学期授课计划应认真执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体现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进度要求。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要求编写。同教材、同进度者,应使用同一份学期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学期授课计划组织教学,如确有必要调整,须事先经有关教学科室或教研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若教学内容、教学时数有较大变动时,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管理

第十八条 教师应认真备课进教室。备课应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社会,并根据学期授课计划,于每次课前认真撰写一个较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应包括首页、备课笔记和教学后记三个部分。首页应反映教学的基本要素;备课笔记应反映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因材施教的构想与创意;教学后记应反映教学得失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平时亦应有至少一周的提前量,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教学内容过时的教案上课。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进行电子备课,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

第十九条 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确保所授知识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条理清晰,概念明确,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精炼、生动;板书繁简适度、工整有序。

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要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要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广泛采用直观教具、教学挂图、多媒体课件、仿真技术和电化教学设施进行教学。实践性,工艺性较强的课程内容,要到实验室(实训室)或生产、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的现场去上,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二十条 教师应结合教学进度,组织有效的课外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优化学习方式。要认真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严格要求,要评出成绩或写出评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要采取选修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实丰富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习活动,以拓展学生学习时空,让学生有选择地自主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适应性,促进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 实验员或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批改实验报告等项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按大纲规定的时间充分动手,独立操作,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凡是有条件的专业可将实验单独设课,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并编写相应的实验课教材。

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综合性实验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和专业技能。

除实验课外,实验室应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三条 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一般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习、专业劳动和毕业实习(综合实习)等。

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教学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课程的教学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实习(实训)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校内实习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生产实习与专业劳动一般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是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的主要岗位的生产劳动或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操作技能,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也称综合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创业作好准备。

不论何种实习都必须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遵守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的有关规定。各教学科(室)应根据学校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于实习前提出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有:(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2)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3)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4)实习考核、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与评分标准,(5)实习安全与保障措施等。实习计划须经教务科(教导处)审核,分管校长同意后执行。

凡有条件的学校(专业),都应通过实习让学生能获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 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是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的一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的目的性要明确,并应有具体的调查提纲和切合实际的日程安排。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深入市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学习调查研究的方法,认真指导学生写好调查报告。课程设计的题目,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力求典型、实用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综合性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教学要求,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实际拟定毕业设计的题目。指导教师由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担任,也可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学业的检查与成绩评定应严密组织,科学管理,以保持学业检查与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学业检查方式,增强其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对有条件的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专业和实践教学的学业检查应争取用人单位共同参与。

第五章 教师教学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并落实到人。要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根据学校和各教学科(室)的要求,制订个人提高计划,并完成规定的“五年一轮”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要不断加强对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生产实践、实验室等工作,获得“双师型”教学能力。对尚不适宜开课的教师、尚不具备合格条件的实验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应限期提高;不具备教师素质的应调任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贯彻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教师(包括实验员、实习指导教师)实行全员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聘请专、兼职教师任教应有相应规范的管理制度,其聘任办法与教学工作要求应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及工作规范、各级教师的职责为依据。根据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

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校考评委员会,由教务科(教导处)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考评材料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应落实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教育科研工作,具体负责制订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评优、中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组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探索和推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参与教师任职情况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教师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科研活动,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加强教研组管理工作。要选择师德好、业务能力强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教研组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教研组活动应包含熟悉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及学习教育理论,落实教学检查和抓好实验室建设等内容。教研组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有考勤、有记录;要认真组织听课和教学观摩活动,注意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积累和丰富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教研组的各种教学活动。教研组要认真填写“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组工作手册”,以促进教研组建设,提升教研组水平。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等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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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舞蹈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舞蹈,教师,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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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舞蹈室由舞蹈辅导员负责管理

二、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室的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挪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入后,要按规定位置就坐,摆好活动所需用品,静候辅导员来组织活动。室内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耐心倾听辅导员的要求及讲解、认真观看辅导员的示范,留心注意事项,学员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努力完成活动任务,提高活动质量。

五、学员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爱护室内仪器、模型,未经辅导员许可,不得搬动,更不得拿出室外。

六、注意保持室内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

七、授课结束后,清理好活动用具,辅导员要负责断开电器电源,整理存放好活动用品,关好门窗。

八、本舞蹈室是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本室。

九、舞蹈室的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寒暑假及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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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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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XX小学教师

三、考核制度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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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职业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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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到达海南省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要求,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所以务必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现强调如下:

一、完善培训机制

1、建立以卢文科校长为组长,其他几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教研室、教务科、政教科主要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海南实验中学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领导小组”,规划和管理我校的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的实施由教研究室和教务科共同负责。

2、根据学校的规定,备课组每周群众备课一次,教研组两周开展教研活动一次。充分发挥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功能,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地对全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检查课堂教学中新理念贯彻的状况,审视课堂上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和合作学习活动的开展状况。进一步进行教学技能专项培训。

3、建立完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评估措施、明确培训资料。

4、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以学习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资料,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课堂教学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

二、培训人员的管理

1、校领导每人做到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资料,有辅导材料。

2、教务教研线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获取教学教研第一手材料,和教师切磋问题,解决问题。关心和指导年轻教师,指导骨干教师的帮扶工作,帮忙年轻教师的快速成长,隔年一次“教坛新秀杯”和“创新奖”课堂教学评比和每年一次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3、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带徒计划、总结、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4、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各教师要有年度培训计划和总结。提倡教师阅读有关教育理论书籍,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每学期每位教师要撰写不少于一篇的教育教学论文。5、每位教师既是实践者、又是培训者。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双学位、高学历的进修学习。

三、培训过程的管理

1、分别制定各门课程的培训计划、确定骨干教师帮扶对象、签定带徒协议。

2、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学分登记册》为管理手段。

3、探索培训模式:专家引领、外派学习、以特级教师、省优专家、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组长为培训主体、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培训评估考核、进行阶段性和终结性培训总结。

2、考核的结果与每月劳动补贴和年终考核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能够思考减少授课任务或调整工作岗位。

3、充实教师个人档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业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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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音乐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音乐,教师,教研,全文共 2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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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20xx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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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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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自己。

三、要求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

四、空课和空闲时间不得聚一起聊天或做其它不正当的活动。

五、要求教师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加强管理

六、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七、要求教师要端正劳动态度,要按时到校,按时离校,认真履行销假手续。

八、教师值班(不管是白班或夜班)要高度重视,不得玩忽职守。注意仪表、仪容。讲究礼节,说话文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小组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学科组、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 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讨论学校岗位责任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 讨论工资调整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 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 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关心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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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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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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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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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校地址: 。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七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第八条 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 人:由 组成,其中 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 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 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 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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