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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通告【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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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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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业户:

兹通知各业户,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对盈尊广场免费入户燃气安全检查,具体如下:

日 期 :20xx年5月17日(周二)-5月19日(周四)

时 间 :上午10:00时至下午19:00时

检查范围:B2栋、A1栋业户

由此而引起的不便,敬请谅解!若阁下就上述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0-83986066咨询,或与您的区域管家联系。

注:1、请确认系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人员后,再接受入户服务;

2、燃气公司上门服务人员一律不收取现金,不推销产品;

3、当天安检员工号:01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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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场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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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的通告北海盐务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监管,防范私盐回流反弹,有效遏制私盐贩销势头,确保节日期间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辖区范围内的饭店、饮食摊点、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食品加工用户和单位(如酱料厂、饲料厂、冰厂、猪牛皮厂等)、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食盐销售网点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盐(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实行专营管理。食盐零售经营者必须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盐业公司指定的销售网点购进食盐。食品和副食品的加工、酿造、腌制和畜牧、水产养殖、饮食业经营者及单位食堂用盐,必须使用碘盐,并向盐业公司或者食盐零售经营者购进食盐。违反相关规定的,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食盐以外的其他用盐,由盐业公司统一经营,确保供应。用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盐业公司申报用盐计划,并从当地盐业公司购进所需用盐,不得擅自从制盐企业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调运。违者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海产品腌制用盐属于食用盐范畴。严禁将工业盐及其他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为腌制用盐销售。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承运人不得承运无食盐准运证的食盐和无有效凭证的其他工业用盐。违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盐品,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盐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承运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查实的,对承运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我局将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法,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购销、储运、使用盐产品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行为。有奖举报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盐务管理局

20xx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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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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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

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xx—20xx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农业部负责)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质检总局负责)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开展行政审批、抽检监测、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研究,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国家和地方、部门和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全面覆盖,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质检总局负责)

五、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妥善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铁路运营场所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负责)

七、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研究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95号),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农业部负责)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管执法、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确保基层风险监测和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强化基层监管部门对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能力。(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内陆地区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质检总局负责)

九、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制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办法。督促监管部门切实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政法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并实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察部负责)

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食品安全共享数据库,促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实施食品安全创新工程,开展技术创新引导示范。(科技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教育部负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联络员队伍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十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充实检查力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技术职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加强信息通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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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事故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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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通报

20xx年9月22日,在16#栋3楼发生一起轻伤安全事故,本着事故“六不放过”精神,警示其他作业人员,特通报如下:

事故经过:外墙吊装作业人员谭亚军在16#栋3楼进行外墙吊装作业,外墙固定好后,将吊具卸下来,没有注意下楼层窗口位置的陈海双,下坠的吊具将陈海双头部左耳处砸伤。

造成后果:左耳皮外伤。

事故原因:(1)谭亚军卸吊具时没有注意下方是否有作业人员。(2)现场交叉作业,陈海双将头出伸出窗口。

事故处理:(1)此起事故通报项目部所有员工。(2)班组做好班前安全宣导。 整改措施:(1)尽量减少现场交叉作业。现场交叉作业上方作业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2)对外墙安装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X项目部

20xx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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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火灾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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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防火灾安全通知

公司各部门:

由于持续高温容易引发火灾,为了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司所有员工严厉禁止在仓库区域内吸烟,请各部门引起重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需吸烟请大家远离仓库区域,或至办公楼外吸烟。请大家积极配合并遵守,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通报批评和开除处理。如有外来人员,请公司员工积极提醒禁止在仓库区域内吸烟,如发现在仓库内吸烟者,请公司员工及时举报。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请各位同事严格执行!

*有限公司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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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节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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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由于住宿同学人数少、流动频繁,旅游和探亲访友也比较多,给学生宿舍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为了保障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学校各部门将加强学生宿舍小区假期期间的管理。请各位留校住宿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节假日留宿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留校同学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照顾,广大的学生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困难和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小区工作人员或学校老师报告。

2、寒假期间是各种流行病的高发季节,留校的学生要做好防控、预防措施,谨防流行病毒入侵宿舍小区。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手机等个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离房间时要随手关门。外出时请随身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查询。

4、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设备;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烧煮饭菜;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险品。如发现将予以没收,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5、请同学们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宿舍,防止外人尾随进入宿舍。假期期间无人房间将暂停供电。

6、严禁非本小区宿舍人员进入宿舍小区,严禁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或私自将床位转借他人住宿。

7、留校同学必须每天到门岗签到,中途回家或外出旅游要及时在小区门岗登记,不按规定签到我们将关闭宿舍供电系统并报所在学院值班辅导员,进行追查。

8、寒假期间,我中心与维修中心都安排有工作人员值班。如有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维修请到小区门岗报修登记),我们将尽力做好宿舍服务工作。

祝 全 体 同 学春节 假 期 快乐、幸福、如意 !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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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厂区内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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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厂区以内防火安全管理,现对进驻厂区办公的所有公司及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

1、凡所有进入厂区区域内的人员,除指定场所(1、集团办公楼4楼天井区域;2、驾驶员休息室;3、厂区大门5米范围内;4公司的吸烟区),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吸烟。

2、集团将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各公司及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由李万富、艾常元人组成。

3、凡发现进驻公司人员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将予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由检查小组成员告知其公司行政办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罚(外来人员进入药厂吸烟,带入人员应予以劝导至指定场所吸烟);上级部门至厂区检查工作则另行处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发现在指定场所以外的区域吸烟的,将予以告诫;通告发布三天后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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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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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告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xx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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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安全防范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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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发现周边小区出现有人假冒燃气集团工作人员上门以燃气安检为由向住户推销产品。鉴于此情况,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1、燃气安检应以燃气集团发布的通告,及服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检查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2、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均穿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请您注意核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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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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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昆嵛山保护区生态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提升旅游质量,20xx年4月24日、4月30日至5月2日,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启动《旅游高峰期应急处置预案》,对大小车辆分类管理,切实缓解小长假期间游客、车辆拥堵、滞留问题。

一、交通管控。在S303省道(俚李公路)分别设置泰礴顶、烟霞洞景区进出口,形成交通环线;对7座以下的旅游车辆进行管制,统一停放至临时停车场指定位置,泰礴顶景区游客在临时售票处购票后免费换乘景区内部巴士统一进出景区,烟霞洞景区游客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出景区。

二、入口调控。设置临时售票处实行团体票务、散客票务、电子票务分开办理,疏导分流景区入口游客。

三、增设安检。对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安检、管制,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进入景区。

四、游路管制。游客仅限在景区开放的游览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严禁通过非正常旅游线路进入景区或进入未开放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规定,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严格实施景区承载量控制:

1.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将启动调控措施控制游客流量。

2.当景区内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将启动游客流量控制应急预案。

3.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将停止售票。

附: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承载量统计表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请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切实缓解景区压力,提升旅游质量,确保生态安全。

特此通告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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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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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联系人:龙晓华010-6520xx36 刘冬 010-6520xx29

传 真:010-6520xx04

邮 箱: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

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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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校园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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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x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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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纺织厂安全事故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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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22日7时45分左右,江都市毛纺织厂散纤制条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1人的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一、事故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发生事故的是江都市毛纺织厂散纤制条车间,车间共有5台机器,其中3台梳毛机,2台正转机,车间实行三班制,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大夜班0:00—8:00。出事当天,也就是20xx年1月22日上午7:45左右,是大夜班即将下班前,工人都在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准备交接班,当时车间共有5个人,其中2名梳毛机操作工,2名正转机操作工,1名机修工。死者毛国香是操作的车间最西边的一台梳毛机。操作正转机的刘红英、李晓红现场看不到毛国香,于是向梳毛机地坑中查看,发现毛国香衣服被梳毛机齿条钩住,人被吊在梳毛机上,发现后大家都很紧张,都吵了起来,立即呼救。这时已到上班时间,贺厂长已到现场,于是大家一起动手将毛国香从梳毛机上救下,一边打120急救,一边组织人员用厂里的轿车将毛国香送邵伯油田医院抢救,终因窒息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主要原因

梳毛机操作工毛国香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虽然关掉了梳毛机,但机器有惯性,她在梳毛机没有完全停止的情况下,就到地坑中清扫,被仍在转动的梳毛机齿条钩住衣服,窒息身亡,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次要原因

1、梳毛机存在事故隐患,没有即停、急刹、限位装置,机械传动的梳毛机齿条外部没有防护栏或防护罩,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2、管理不严,现场监护不力。企业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安全科科长任元忠因病住院治疗,只是口头交代安全工作由工会主席石庆振临时负责,安全科形同虚设。

(三)事故性质

发生在江都市毛纺织厂散纤制条车间机械伤害窒息死亡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主要责任

梳毛机操作工毛国香,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违章作业,违反梳毛机安全操作规程,在梳毛机没有完全停止的情况,就下到地坑中清扫,被梳毛机齿条钩住衣颈,造成窒息死亡。毛国香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这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鉴于毛国香在事故中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次要责任

1、江都市毛纺织厂厂长及其蒋建平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力,梳毛机机械传动部位无护栏或护罩,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设备本身就存在着事故隐患。蒋建平作为厂长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未能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设施齐全的作业场所,对这起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企业工会主席石庆振临时负责安全,分管制条车间的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没有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对这起事故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处理建议

1、建议相关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江都市毛纺织厂给予经济处罚。

2、建议相关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厂长蒋建平给予经济处罚。

3、建议江都市毛纺厂依据厂规厂纪对石庆振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体职工的岗位培训教育,举一反三,使企业干部职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2、加强劳动保护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创建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组织职工学习并正确指导安全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安全组织网络,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级安全责任制,修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个车间、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在重要和危险岗位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同时增设护栏或安全防护装置,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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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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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驳岸防汛墙、海塘、江堤、圩堤、水闸、泵站、涵洞、下水道等防汛设施,对战胜自然灾害、保障四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必须严加保护,确保安全。

二、在驳岸防汛墙五米以内不准任意堆放货物,搭建房屋棚舍;驳岸防汛墙、水闸、泵站等建筑物附近,不准任意系带船缆、装卸作业;需进行爆破、挖掘作业的,必须报经防汛部门批准。

三、不准在排水管道上修建房屋和其它建筑物,不准堵塞和损坏各种排水设施,不准把垃圾和其它杂物倒在河道和窨井内,禁止擅自在排水河道设置阻水设施。

四、严格防止发生碰撞防汛墙的重大事故。船只、竹排、木排等要严格按规章行驶、停靠和管理;不符合标准的浮筒,严禁系船;未经港监批准的水上码头,必须在六月底前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严禁擅自在海塘、江堤、圩堤上破堤开缺、乱垦乱植、砍伐和放牧牲畜。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如需围垦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保证新垦区的防汛安全。

六、台风高潮期间,各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水情预报,加强值班,作好有关防汛抗灾的准备。发生灾情后,必须听从指挥,积极投入抗灾斗争。

七、凡损害防汛设施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或及时向防汛部门反映。对维护防汛设施安全的有功人员,由各级防汛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损害防汛设施的,由各级防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赔偿损失,并追查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破坏防汛设施,情节严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九、本通告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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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农村安全隐患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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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就农村安全隐患事故频发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防范和遏制农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61号)精神和市政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国内农村安全隐患仍较突出,导致农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枯井、河塘等农村公共领域安全事故频发,农村自建房、交通、冬季取暖安全问题较多,农村自办宴席卫生安全、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农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汲取有关事故教训,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农村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农村枯井河塘安全治理。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正常使用的河、塘、井等农田水水设施,全面落实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止溺亡事故发生。对枯井、废弃的村塘等,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告之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做好青少年安全防范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农委)

(二) 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治理。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保农房建设选址安全,不得在易受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侵袭的地段选址建房。县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三层以上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不含300平方米) 的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做好两层以下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乡镇政府应督促其在20xx 年春节前全部拆除原危房。对居住在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先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不足的在后续计划中安排。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城建委)

(三)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主线,加强农村公路窄路面路段拓宽改造,完善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强化农民自备船舶以及渔业生产、渡运、水上旅游等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在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科学布控警力,切实加强对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牵头加强农村地区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四)加强农村冬季取暖安全治理。 将农村放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重点检查电路有无老化破损、煤炉烟囱是否完好、房间通风状况等,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格的取暖设备,防止中毒、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养老福利机构、留守家庭、空巢老人、残疾人等逐户进行宣传,普及安全取暖知识和避险逃生知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

(五)加强农村饮水和自办宴席安全治理。农村规模以上水厂水源点要做到每天巡查一次,规模以下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加强水厂清水池及制水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确保消毒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供水水质安全。针对元旦、春节期问农村集体聚餐增多的特点,严格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登记和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集体聚餐承办单位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承办能力的餐饮单位和农户承办集体聚餐事宜,改进加工清洗、设施设备、场所卫生等条件,严把厨师健康、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关。切实消除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食药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农委) 各县区政府要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对农村枯井、河塘、自建房、交通、冬季取暖、饮水和自办宴席等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项登记,明确每处隐患的危害性、防范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设、公安、交通、教育、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下发通知,并组织督查,指导各县区具体做好隐患排奢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三、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保障指施 各县区政府是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村,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要落实安全预防预警指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处置。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提高农村居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12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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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农村安全隐患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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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随着农房改造的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农村举家外出务工、进入城镇定居,在农村存在大量的建新未拆旧的土坯房、木板房、茅草房,既影响村容美观,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此,经沐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请各乡镇将辖区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统计对象不包括具有保护价值的农村老旧院落、不包括历年来已享受过各类农房改造优惠政策的农户)汇总数据请在12月11日前从党政网报县住建局,以便制定进一步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的补助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农村须排除安全隐患危房统计表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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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燃气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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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防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0991-4600779

企业: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991-96517

经营区域:天山区、沙区、水区、高新区(新市区)、开发区(头屯河区)

企业: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0991-3314396

经营区域:米东区

企业: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0991-3963002

经营区域:头区工业园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企业:新疆北燃乌热能源有限公司 0991-623871

经营区域:乌鲁木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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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36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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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省公安厅部署自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根据方案要求,6月20日前,各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单位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

二、自查自纠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

主要自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

主要自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对照要求,迅速开展自查。6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完成自查自纠后,还应签订、上报《自查自纠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

(二)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改正的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较大隐患被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检查发现的,将依法从重查处;对发生火灾的单位,还将一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自查自纠相关内容及表格请从江苏消防网“通知公告”下载。

特此通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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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市场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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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市场消防安全及环境秩序治理的通 告

为了彻底消除新市场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恢复市场及周边环境,营造文明、卫生、和谐的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市场整体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新市场消防安全及环境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业主应持证、持照经营。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不得擅自营业。

二、各经营业主不得私搭乱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三、所有机动车和三轮车限时准入(晚6:00至次日上午8:00),市场内营运三轮车停放至指定位置,两轮车辆统一停放至中胜大楼东侧停车场,不得乱停乱放。

四、经营业主货物全部坐商归店,不得超出店面经营,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五、禁止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制品。

六、不得损坏灭火、报警系统等基础消防设施。

七、整个市场内实行禁烟、禁火。

八、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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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防汛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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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站、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市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组织检查组从4月28日开始对全市水利工程及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安全度汛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对防汛备汛工作和水库(电站)、堤防、水闸等工程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和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一)达开水库组

组 长:谢春全

副组长:李志宁、甘梅

成员单位:达开水库管理局、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二)桂平组

组 长:欧凯

组 员:禤庆才、陈纯宁

成员单位:农水科、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三)平南组

组 长:粟卓飞

组 员:刘超萍、叶富初

成员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政监察支队

(四)港北区及贵港城区组

组 长:李兴南

组 员:杨联贵、刘万艺

成员单位:计财科、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办

(五)港南组

组 长:李彩茂

组 员:昌万荣、刘鸿章

成员单位:防汛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六)覃塘组

组 长:郭起炎

组 员:谭科进、何日新

成员单位:技术科、质监站

二、检查内容

(一)自治区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每个县(市、区)抽查1至2个乡镇。

(二)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度落实情况。

(三)各水库、堤防防汛指挥机构是否健全,各成员的责任是否明确,人员、责任、思想是否到位。

(四)是否建立健全与当地汛情、旱情、工情等相适应的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是否熟悉预案的内容,是否熟悉当地的地形、汛情、旱情、工情,是否能提前做好相应的防御工作。

(五)各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采取的度汛措施。

(六)是否按照预案要求备足防汛物资,是否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及训练情况。

(七)是否按照预案要求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八)落实水库防汛“五有”(通讯报汛、值班房、管理人员、值班经费、度汛预案)情况,各县(市、区)检查组要现场抽查2-3座小型水库。

(九)防汛抗旱业务培训是否已经开展,计划如何开展,培训的效果如何。

(十)辖区内水电站防汛准备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和个别抽查的办法,并建立登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逐项列出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到各县(市、区)、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后通知有关县(市、区)。各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含检查表),交市防汛办汇总备案。在防汛紧急期,根据防汛需要,各组按照本通知的分组安排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各组可根据需要从有关科(站、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检查。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完成汛前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汛前自检自查情况书面汇报和电子文档于4月25日前同时报市防汛办(联系电话:,邮箱)。

附件:1.自治区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落实情况表(一)(二)

2.防汛检查表

3.水库防汛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4.堤防、涵闸防汛安全检查情况表

贵港市水利局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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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暑假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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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学院暑假安全管理通告

发稿时间:20xx-07-07浏览次数:88根据学校放假安排,学院对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部署。

1、放假前学院所有安全责任人负责检查所管理范畴的安全状况,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带队检查。

2、假期期间,全院教职工,各基层组织、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本人负责部位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同时加强对所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各班级、宿舍、工作室的联系人,应积极配合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报告。安全自查和监督工作中,强化防火、防爆、防毒方面的隐患点排查。

3、各实验室、工作室室,必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中国矿业大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安全检查和自查,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前,要关闭门窗、电源、水源、气源,熄灭火源(如有)。假期内安全自查工作照常进行,安全自查信息表提交到学院楼值班室。

4、假期内原则上停止所有实验,假日期间必须开展实验工作的,必须到学院实验中心办理实验室借用手续,学生实验必须由指导教师全程指导。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好使用记录。

5、暑期留校学生严禁在宿舍、工作室内违章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和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工作室内吸烟,堆放易燃杂物和向窗外抛物;严禁在工作室内聚餐。

6、在建筑物内、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放各类杂物的,要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学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应明确责任人、即查即改,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根据学校管理制度问责。

8、暑假期间,学院安排专人值班,全院师生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信息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9、所有外出实习、调查和社会实践队伍,师生均要以安全为重,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购买有关保险和做好应急准备。

10、所有师生注意出行安全。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20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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