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道路交通安全通告【精彩20篇】

浏览

7747

范文

142

安全用电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16 字

+ 加入清单

当前正处在用电高峰期,为避免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现就安全用电公告如下: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高温容易导致线路老化、断线,造成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各用电户应做好防范措施。

2、发现高、低压电气设备断线冒烟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电力部门,严禁非电力工作人员随意操作电器设备。

3、严禁非专业电力工作人员接触(碰撞)电器设备、爬电杆、爬变压器台架、摇晃拉线、在输配电线路附近游玩,不准往电线、瓷瓶和变压器上扔东西。

4、农田灌溉及家用小水泵,加压泵等电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测试检查;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严禁通过挂钩方式接电、使用拆股线和安装地爬线。

5、严禁靠近电线断落点,发现地面有电线时应派人看守并打电话通知电工处理。

6、发现有人触电,严禁用手拉触电人员,以防再次触电;应及时拉断开关或用干燥木棍、干燥竹竿挑开电线,并对触电者进行触电急救。

7、严禁在各级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房。

8、钓鱼杆为导电体,严禁在电力线路下钓鱼或将钓鱼杆靠近电线。

9、鱼塘、水库、河道管理者和渔具销售者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义务,时刻提醒钓鱼、捕鱼者不得在电力线下垂钓。

10、供电抢修服务电话:

余干县工业信息委员会

余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360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

各部门、分公司:

根据公司20xx节放假安排,为加强放假期间的安全规范,做好放假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现将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各部门在放假离开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要确保关闭门窗和电源,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仔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提前防范和预防。做好信息保密和防火防盗工作。春节假期较长,放假时要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资料,重要文件资料要锁入保险柜。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组织全面安全卫生检查。放假前一天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公司放假期间防火防盗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用电私拉乱扯现象。各部门负责人在放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动态。望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及前后的安全工作。

提前预祝各位同事春节快乐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905 字

+ 加入清单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复检工作过程规范,复检结果准确、可靠,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的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并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同意受理复检的书面材料等资料。

二、复检机构不得接受有委托检验关系的申请人的复检申请。

三、复检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复检申请。

四、复检样品应当由复检机构、初检机构和复检申请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由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指定专人送达复检机构,并由复检机构专门保管;样品运输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或样品标示的储存条件。复检机构应当做好复检样品接收记录。

五、复检应当使用相关标准规定的仲裁方法,无仲裁方法的,应当使用更为灵敏、精确的检验方法。复检机构应当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复检过程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复检样品状态、拆封情况、样品前处理、检验关键点等情况。初检机构可对复检过程进行观察,复检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六、复检结束后,复检机构应当出具被检样品是否合格的检验结论。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复检结论同初检结论一致。

八、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复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复检机构有不符合相关检验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通知其终止复检,并向社会公布。

九、对不执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复检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复检机构资质并向社会公告。对复检机构在复检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复检机构被要求终止复检的,复检申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更换复检机构。更换复检机构的,应当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十一、本通告适用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复检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xx年7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省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发生率明显上升,从四月份起出现了几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暴露出少数学校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为此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严格执行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2.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市教育局,以便有效协调和利用相关资源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3.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为有效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各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在每天的上下课时段安排值周老师和保安人员对校园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各监管部门。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师生和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幼儿)科学、安全消费,不买校门口流动饮食摊点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5.中高考即将来临,各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中高考期间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中高考顺利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严防踩踏、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27日(农历丙申年腊月三十)至20xx年2月11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十五日),对大像山景区实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了让广大游客得到更多实惠,决定自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执行优惠门票,票价5元,正月十六日恢复正常门票。

二、景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景区周边摊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化物、可燃物。一经查处,没收并依法处罚。

三、为确保文物古迹和游客安全,除夕19:00—23:00封闭景区,谢绝游客上山。

四、除夕18:00至正月初一18:00,对从安家咀头和老师傅沟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五、殿宇内严禁明火取暖、焚化纸裱、点燃蜡烛。

六、景区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所有的摊点必须在山下停车场指定的区域统一摆放经营。

特此通告

甘谷县公安局

甘谷县安监局

甘谷县旅游局

年1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安全防范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0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近期发现周边小区出现有人假冒燃气集团工作人员上门以燃气安检为由向住户推销产品。鉴于此情况,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业主/住户注意以下几点:

1、燃气安检应以燃气集团发布的通告,及服务中心发布温馨提示检查时间为准,其他时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查。

2、燃气集团工作人员均穿着统一工服,佩戴工作证。请您注意核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

一、施工地点

X610南王线K0+000~K1+118段(南王线枫桥段),单幅计1.118公里;

X607王石线K7+400~K8+260段(仁祠堂桥~王石线新百左线交叉口),单幅计0.86公里;

X331翁金线K75+800~K80+000段(城北路交叉口~黄家堰公交站),单幅计4.2公里。

二、施工时间

X610南王线K0+000~K1+118段,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8日。

X607王石线K7+400~K8+260段,20xx年10月5日至20xx年11月19日。

X331翁金线K75+800~K80+000段,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2月5日。

三、施工内容

对上述路段进行路面大中修。

四、施工安排

对上述路段按全封闭方式进行施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行经该路段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须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有关的施工安全标志。

上述路段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长埭路(海宁宾馆~文苑路)、河西路(新桥~茅桥)实施夜间封道施工;海昌路(塘南路~南苑路)、塘南路(海昌路~泗安桥)实施夜间半幅封道施工;文苑路(世纪花园~南苑路)、蒙努大桥、农丰路、海州路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0月1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节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93 字

+ 加入清单

寒假期间,由于住宿同学人数少、流动频繁,旅游和探亲访友也比较多,给学生宿舍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为了保障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学校各部门将加强学生宿舍小区假期期间的管理。请各位留校住宿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节假日留宿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留校同学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照顾,广大的学生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困难和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小区工作人员或学校老师报告。

2、寒假期间是各种流行病的高发季节,留校的学生要做好防控、预防措施,谨防流行病毒入侵宿舍小区。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手机等个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离房间时要随手关门。外出时请随身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查询。

4、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设备;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烧煮饭菜;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险品。如发现将予以没收,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5、请同学们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宿舍,防止外人尾随进入宿舍。假期期间无人房间将暂停供电。

6、严禁非本小区宿舍人员进入宿舍小区,严禁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或私自将床位转借他人住宿。

7、留校同学必须每天到门岗签到,中途回家或外出旅游要及时在小区门岗登记,不按规定签到我们将关闭宿舍供电系统并报所在学院值班辅导员,进行追查。

8、寒假期间,我中心与维修中心都安排有工作人员值班。如有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维修请到小区门岗报修登记),我们将尽力做好宿舍服务工作。

祝 全 体 同 学春节 假 期 快乐、幸福、如意 !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1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国庆假期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317 字

+ 加入清单

各学院(中心):

国庆将至,为保证假期内实验室的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将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工作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2.在假期前组织力量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拆除各种安全隐患。

3.在防火、防盗等方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易燃、易 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存放,妥善保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化学废弃物。

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汇报。

联系人:纪华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年9月29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28 字

+ 加入清单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1*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市城市管理局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1*年5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40 字

+ 加入清单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郑州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

年11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工厂防火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防火,全文共 248 字

+ 加入清单

进入春季,由于是多风季节,一旦起火将很难控制,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为了公司安全管理,提请全体员工注意:

1、进入公司即不准吸烟,若在厂区内发现烟头,请立即踩灭扔入垃圾桶;

2、注意清洁卫生,特别是机器设备和电动工具附近,要随时清理;

3、注意静电,在有静电产生的工作区域要做好防护措施,派人兼职负责;

4、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电源电线等进行排查,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希望所有员工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公司会对员工进行灭火培训,对处理问题及时有效的员工会进行奖励,同样对引起事故的人员进行重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物业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128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业主(住户):

大家好!

时至春天,气温渐升,业主朋友们大多在室外活动,正是这种情况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20xx年3月5日20:00左右四季花城小区连续发生三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被小区巡逻的安全员发现,最终擒获二名犯罪人员移交公安机关,据悉犯罪人员大多选择一、二楼未关窗(落地窗、落地门、卧室窗、客厅窗、卫生间窗户、厨房窗户等)住户为作案目标。为了提高小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业主朋友的居家安全,服务中心近期安防工作部署如下:

1、召开安全班组紧急会议,梳理小区安防重点管控部位;

2、小区人行出入口将加大对外来人员及在小区闲逛人员的盘查力度;

3、小区人行出入口将加大对非机动车进入小区的盘查询问,以控制外来人员尾随进入小区;

4、物业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业锁具公司人员对入户门锁具维护保养进行宣传及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对安装内置防盗窗花进行宣传,时间定为3月16日—3月17日(本周六、周日,遇雨期延至下周六、周日),地点:左岛太阳广场,欢迎业主朋友咨询;

5、物业服务中心将对一、二楼入住动态、开关窗动态进行重点管控;

安防工作需群策、群力,现温馨提示业主朋友如下:

1、一、二楼低层和别墅的住户请开通并使用居家安防系统(安装固定电话后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将安排专人上门安装调试),或者安装内置式防盗窗花或防盗扣;

2、外出时,门、窗要反锁好,家中不存放过量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

3、因周边小区技术开锁(锡纸开锁)被盗案件频发,物业服务中心建议业主朋友及时更换超B级锁芯,以提升居家安全系数;

4、遇有陌生人使用对讲或造访,请勿随意开门,如有疑问可拨打控制中心热线:;

5、进入小区时请主动刷卡,如您出门时忘带门禁卡请主动配合安全员的核查;如您骑非机动车进入小区,请主动出示门禁卡,安全员将为您开门,如您未带、忘带门禁卡请您主动配合安全员的核查;

6、车内请勿存放电脑、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车辆停放到小区规划停车位上,车门锁好,车和卡要分离。如车卡遗失请及时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挂失手续,避免犯罪分子用该卡将您的车开出小区;

7、进入小区组团门、单元门谨防尾随,遇到陌生行径可疑人员您可以直接拨打服务中心电话02或您的客户服务助理电话(右岛服务助理:15左岛服务助理:1XX0)我们将对您提供的信息作出快速处理;

8、左邻右舍相互关照,如您发现邻里间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您可以致电金银湖派出(0XX5)或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XX9)或通过您家里的门禁对讲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群防、群策、群力、群治,才能从根本上保安全,促和谐,在此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在度过安全舒适的每一天。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xx年三月十二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关于食品安全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5161 字

+ 加入清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

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国人大会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粮食局负责)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中央政法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地方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xx—20xx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农业行业标准300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

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农业部负责)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质检总局负责)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开展行政审批、抽检监测、监督检查事权划分研究,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国家和地方、部门和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全面覆盖,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质检总局负责)

五、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妥善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铁路运营场所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旅游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负责)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

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负责)

七、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负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研究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95号),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负责)出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管理规范,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农业部负责)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管执法、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确保基层风险监测和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强化基层监管部门对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能力。(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内陆地区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质检总局负责)

九、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制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管理办法。督促监管部门切实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政法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并实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察部负责)

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食品安全共享数据库,促进“互联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新业态发展。实施食品安全创新工程,开展技术创新引导示范。(科技部负责)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教育部负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联络员队伍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十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研究制定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编办等负责)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充实检查力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技术职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加强信息通报、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926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确保广大群众平安、祥和度过春节,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县人民政府决定在 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集中整顿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农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节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大米、面粉、油、豆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保健食品、饮料、散装食品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整顿,从严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行为。检查整顿要重点突出学校周边和学校内小卖部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过期、霉变、“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县内宾馆、饭店、小餐饮、夜市、流动小摊贩卫生状况是否达标和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地沟油的行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二、未经检验或经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且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食品,县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农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外,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来自同一产地的该品种食品采取限制进入本县的措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中规定的内容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作为添加物质,违者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食品质量、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违者由工商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六、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者。

七、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八、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予以监督、制止和举报( ),经有关部门查实后给予奖励和表彰。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燃气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防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鲁木齐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0991-4600779

企业: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991-96517

经营区域:天山区、沙区、水区、高新区(新市区)、开发区(头屯河区)

企业: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0991-3314396

经营区域:米东区

企业: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0991-3963002

经营区域:头区工业园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企业:新疆北燃乌热能源有限公司 0991-623871

经营区域:乌鲁木齐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市场安全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98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开展食盐市场安全大检查的通告北海盐务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盐市场监管,防范私盐回流反弹,有效遏制私盐贩销势头,确保节日期间食盐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从20xx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辖区范围内的饭店、饮食摊点、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食品加工用户和单位(如酱料厂、饲料厂、冰厂、猪牛皮厂等)、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食盐销售网点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盐(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实行专营管理。食盐零售经营者必须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盐业公司指定的销售网点购进食盐。食品和副食品的加工、酿造、腌制和畜牧、水产养殖、饮食业经营者及单位食堂用盐,必须使用碘盐,并向盐业公司或者食盐零售经营者购进食盐。违反相关规定的,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食盐以外的其他用盐,由盐业公司统一经营,确保供应。用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盐业公司申报用盐计划,并从当地盐业公司购进所需用盐,不得擅自从制盐企业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调运。违者没收违法购进的盐品,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海产品腌制用盐属于食用盐范畴。严禁将工业盐及其他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为腌制用盐销售。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承运人不得承运无食盐准运证的食盐和无有效凭证的其他工业用盐。违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盐品,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盐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承运人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难以查实的,对承运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我局将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法,加大盐业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购销、储运、使用盐产品行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行为。有奖举报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盐务管理局

20xx年九月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652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根据并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动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和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

主 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大检查的督导、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公司领导及相关处室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基层单位领导按照公司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对企业内生产经营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对检查情况要建立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3月26日—6月30日。

检查范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要认真,要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对所属的生产加工车间,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特别是超市及连锁店、专卖店、XX市场等商业经营场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液氨、锅炉房、制冷机房、变电室以及特种设备(电梯、制冷设备、压力容器)等重要设施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企业要加强食品原料购进、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养殖有限公司要切实加强生猪养殖生

产中的疫情防疫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及演练。

四、检查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建立及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班子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重要的职责。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等;涉氨企业要做好危险物品液氨的储存及检测检验;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要严密监控,落实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及其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格监控。

(四)安全投入及应急管理情况。各单位制定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资金要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质、做好应急演练。

(五)安全教育工作及其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要经过教育培训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及职工的职业病的防护情况要符合国家要求。

(六)开展防洪、防汛及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情况。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及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全面细致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发现隐患要迅速采取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等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交通运输情况。各单位要严禁下列行为:驾驶员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号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货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

(八)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工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搞好消防大检查工作。对消防器材不够的要补充,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对锅炉、变电、机房、仓库、易燃、易爆部门要专项治理,对超市、食佳市场及各商业网点等公共聚集场所要重点防范和检查。

(九)检查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恐、防盗、防爆、防投毒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要注意生产经营中对现金、财物的监管和保存;要注意加强对租赁户、外来人口、厂内住户、临时工的管理,有出租行为的单位是否与租赁户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对租赁户是否有定期检查,检查是否登记建档,是否有应急措施;注意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治安隐患,确保企业的稳定与平安。

(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等。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坠落等危险。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各单位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十一)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

(十二)各单位要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产品索证制度,强化肉类食品经营过程中的源头管理。作为食品行业,各单位要认真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十三)节日值班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休假、值班等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除有专人24小时值班外,主要领导要坚持全天带班;重要部门和要害区域做到双人双岗;值班人员要做到不擅离职守,加强值班巡逻,要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十四)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工作。做好与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签订工作,对外来施工队伍加强现场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做好动员、部署、检查工作。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安全通告范文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业主:

20xx年一月二日十四时,我市北京路万科花园七栋一楼车库,因电动车长时间充电引起电路短路大火将二单元一至七楼烧毁。请银海花园的业主引起为鉴,做好如下安全防范工作:一、在小区内违规私自布线充电的业主,通告示之日起要自行拆除违规电线。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一切自负。二、进入摩托车车棚充电的业主要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如有时间过长或不合格的充电设备必须要更换,否则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负经济和法律责任。三、停放摩托车要按物业指定位置停放,不能与电动车混放,否则造成突发事故要负责任。四、科协昌旭以及其它公司的摩托车、汽车停放,必须严格服从物业划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不得进入充电房。五、物业保安值班通过监控严密监视两个电动车充电房的动态,发现火灾苗头及时处理,把火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小区的物业领导和电工、保安经常检查,特别是电线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银海花园物业处

1月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宿舍安全用电的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

各工地员工:

1)宿舍内不准乱拖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热器,不准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职工进人有章可循,外来人员不得过夜。

3)工地的临时宿舍应当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规定,达到相应的通风、采光等要求,电线、电光源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工人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4)工地的临时宿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个宿舍区张挂,使每个施工人员都知道。在此基础上工地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