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别墅预售条件汇总20篇

浏览

7055

范文

688

附条件义务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1、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这只是合同样本,暂时还没有协商,但不知道是否规定一定要有服务)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________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________年,自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1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高速公路TJ12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合同清单及价款

1、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3、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

乙方施工进度必须跟上甲方进度。

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乙方完成工程量。

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每月25日报计量。

3、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

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个人别墅购房定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2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下列房屋:

房屋坐落

房屋结构

房产所有证

京房权证字第号

房产共有执照

出售部位

东房间

西房间

共计间

建筑面积㎡

南房间

北房间

房屋附属物

房屋现用途

出售价格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

2.上述房产签署买卖契约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余款。

二、责任与权利

甲方:

1、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再另行办理本合同所指标的物的购房协议。

3、在办理过户期间向乙方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4、在办理过户期间拥有该房屋所有权。

乙方:

1、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2、支付购房定金及余款。

3、付清全款,双方产权过户完结后,该房屋即归乙方所有,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四、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

五、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时可采取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一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应从知道和应知道自己一方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须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变更

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房地产交易部门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为准。

十、此房产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交易前的物业费、供暖费由甲方负责;

交易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由乙方负责。

十二、公共维修基金:

十三、其他应说明事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2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劳务分包项目或作业名称:(工作内容不包括工厂化生产通用

和标准设计预制构件的制作运输。对工艺特难的结构操作应明确约定。)

二、工期:

1、承包工期________天(实施天),工序自______________ 作业算起,至_______________作业完为终。

下列情况不包括在承包工期内,如发生应相应顺延工期:

① 甲方原因造成迟开工、停工、误工的天数。

② 自然现象、政府行为、社会原因造成的误工天数。

③ 工程变更部分施工占用的天数。

④ 主体封顶工期不包括栏杆、隔户板,施工允许的楼内后砌12㎝墙、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填充墙、封顶层层面以上其它工作的施工天数。

1、超工期为违约,违约金每天________元。

三、工程质量要求:

甲方按验收规范、操作规范要求,乙方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作业。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乙方人员操作工序、工艺、施工半成品随时接受监理、质监人员和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对有问题的部位及时修理。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合格,观感评定必须达到好的标准。

四、施工安全责任:

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同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经常为职工宣讲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应供给乙方性能完好的施工设备,现场电路、电器设备和机械安装应符合行业规定,现场具备安全施工条件。乙方人员应按章作业,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承担。实施本条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为依据。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路通、场地平。提供材料、设备、

工具、图纸、图集及相关资料。提供宿舍、灶房、厕所。

2、现场管理、看场保卫,机械、电器、工具的修理保养,材料及设备的保管。

3、资料的整理、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监督、控制配合比,材料检验、结构试验、定位放线、组织交验工程。

4、供给雨衣、筒靴、手电、防腐手套、安全带等大件劳保用品;提供或允许冬季宿舍取暖。

5、承担乙方施工成品、半成品及施工现场遭自然灾害损毁后的修复费用。

六、乙方责任:

1、组织提供调配劳动力,配备施工技术力量,技术工种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2、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排作业程序,自检工程质量和作业质量。

3、保管易丢失工具,自带随手工具(指:刀、铲、锤、钳、扳、抹尺),自备小件劳保用品,自理灶务,自行分配工资,承担本方人员进出场费用及其它费用。

4、打扫本方食堂、宿舍卫生,清理施工现场。

5、爱护施工设施、材料、机械、工具和施工成品、半成品,因本方原因造成浪费、损坏或丢失按本合同第十一条1、2之规定接受处理。

6、办理本方人员务工暂住证,费用自理。

7、教育管理职工遵纪守法,严禁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七、劳务分包单价与计算方法(不含税金):

1、建筑面积: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额中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其中______阳台按_________面积计算。

2、甲方借用工,按每工_________元计算。

注意:当双方商定由乙方为本工程施工自带机械、工具、模板、架料的,应在本条空白处明确约定此项费用金额、是否包含税金,或者写明此项费用的计算方法。

八、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设计院(所)或者建设单位的书面变更资料,乙方签收后应按该资料内容施工。本合同签订前的变更部分劳务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变更部分劳务费,由甲乙双方在变更部分作业前另行商定,形成书面资料,纳入决算。

九、中间验收、工完验收: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甲方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应有人参加。甲方应将验评结果及修改

意见的原资料或复印件转交乙方,乙方按要求修理,并承担因本方原因造成的修改、修理费用,经修理的部位待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验收甲方主张进行下道工序、交工或者用户使用的,即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已交工。

十、结算与付款:

1、结算:进度款结算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和期限及时结算,不按约定条件和期限结算视为违约;工完结算,乙方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15天内应及时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办理结算中双方发生的争议事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2、付款办法:

十一、罚款、扣款、索赔:

1、罚款:必须有事实、有对象,依照双方制定或认可的《施工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无《施工管理处罚细则》的单罚款额不得超出直接损失实际价款的2-5倍,应在事发3日内出具盖有项目部公章的罚款单,过期、过高、未盖公章的罚款单视为无效,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不放弃、乙方不接受的罚款列为争议事项解决。

2、扣款:根据事实与当地现行物价或实际支出的费用客观公正处理,甲方应在事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盖有公章的扣款通知,乙方接通知后应将认可的扣款列为结算报告中;未履行通知或未获乙方认可,在付款时出现扣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不放弃、乙方不接受的扣款列为争议事项解决。

十二、争议事项解决方法:

1、争议事项(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或者增加中间人调解,协商、调解无果,进工程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

2、解决争议期间,对双方已达成共识或已经认可的非争议部分的结算与付款仍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非争议部分不受争议事项解决的连带或影响。若连带,应按本合同第十条1之规定处理。

3、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必须提前7天向对方出具书面通知,在7天内双方应协商结算、付款、继续施工等事宜。解除、终止合同的责任与引起的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自行失效。

发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 分包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订立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附条件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丙系甲乙双方的姐夫。年7月10日凌晨,乙丙两人在甲方出租屋对甲方____________,侵犯了甲方权益。为防止乙丙私自散布该视频,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现三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协议:__________

一、协议内容

1、乙、丙方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删除该视频,不得存储在任何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及网站、云存储平台等。

2、乙、丙方保证本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拍摄当天在场外的其他人员外泄、散布该视频。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丙方违反前述约定,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 _____万元,同时甲方将追究乙、丙双方的法律责任。

三、 其他

1、三方确认,在签订本保证书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2、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商用房买卖合同预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18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大楼________层,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

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见本协议附件2)。

5.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含土地变性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详见附件8)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总房款的___%,可以折为购房款),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万元,即总房款的____%;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该两证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产权手续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______万元,即总房款的____%;

4、剩余总房款的__%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________年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该时间越短越有利于买方利益的保护,毕竟占据房子会掌握主动,因此,建议将此时间尽量缩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后就能进驻),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含所属土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______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

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4、如果出现本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乙方可以给予甲方一定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承诺,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协议目的已经不能达到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按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6、如果甲方违反了其于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第3款约定的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元整,协议限期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

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__元整,协议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随之转让。

由于本合同签约时该房屋所属土地的性质尚没有变性,即没有从划拨用地变为出让用地,因此,甲方应该在签约后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土地没有及时变性影响了房屋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视为甲方违约,并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实际取得买卖房屋的产权,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项,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乙方购房款项,在退还该款项时根据实际占有乙方款项的时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并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增强对买受人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保证人丙方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甲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保证期间为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含土地)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后两年。

2、丙方的保证责任,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做出任何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后仍然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协议项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余份数留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等用。各方所执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87 字

+ 加入清单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年印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该房屋平面图(标明尺寸和比例)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

(小区平面图应标明尺寸和比例)------------------------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五

《房屋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的 委托代理人或

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08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建设好**房地产投资建设的           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10.91%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20__年2号文件的收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包干价)。水电主材(计取1%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20__元人民币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11层11个月完成,18层15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叁仟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20__年《**省综合估价表》、及20__年《**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1999年《**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20__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7%(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20__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3.收费标准:本工程18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11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5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6个月内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支付。此款项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            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并被他人发现和取证,使甲方市场信誉下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关事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__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50%,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50%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首先确保工人工资的支付,并将各班组收到的工资清单按月报监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制作的工作表直接代为支付。若因乙方拖欠农民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投诉、立案、曝光现象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0%,并在当月工程款结算中扣除,如当月工程款不满足20%罚款,则顺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发布高温时期施工时间,违者按上述罚款。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叶小姐 吴小姐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约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与解约方式处理国权北路1088弄51号201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条 付款内容、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首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补偿款共计:

1,417,568.00+9,426.00=1,426,99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陆千玖佰玖拾肆元整),结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7日乙方收房签收日期为准;

2、原合同所涉乙方应退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剩余款项由甲方直接返还贷款银行,以贷款银行开具的还款单据为准,同时并将贷款银行收据转交给乙方,作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3、乙方购房签订房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还贷的本金及贷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贷款本金由甲方承担,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同意甲方在办理完毕原合同全部注销手续(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递交房产交易中心的解约协议、房贷抵押注销、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合同等注销相关手续)后3日内,再将上述约定应付乙方的款项退还乙方;

5、除上述约定甲方承诺的费用外,其他因解约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结算金额具体数额以乙方提供的贷款银行已还贷单据为准,甲方支付全部应退款项之前乙方必须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贷款银行还贷单据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等;

第三条 甲方向贷款银行拨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理完毕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合同的解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 原合同所涉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将原合同所涉房产贷款抵押注销,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 抵押注销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原合同所涉房产过户等,逾期按违约处理。

第六条 本协议违约金为20万。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条义务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应退款金额1%/天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甲方可直接从应退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将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对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臵原合同所涉房产。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一(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衡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HY2024______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74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房号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____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第____________【栋】________【座】___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属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产权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权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权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_______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该商品房属【现售】【预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____%以内(含____%)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____%以上至____%以下(含____%)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____%至____%之间(含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____%至____%之间(含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____%至____%之间(含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____%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_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

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

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____年____月;

2、教育文体设施为____年_____月;

3、医疗卫生设施为____年_____月;

4、物业管理用房为____年_____月;

5、社区管理用房为____年_____月;

6、环卫设施及环保设施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

7、人防设施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

8、邮政设施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

9、园林绿化及景观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_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_______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______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

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__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月】收取。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五。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_________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纳凭证。

2、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附条件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9 字

+ 加入清单

条件赠与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网签版附条件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0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另____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____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____月份公布下________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到该年的____月三____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

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____月三____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11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中文全称:_________

英文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中文全称:_________

英文全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_____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_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契约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北京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照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该等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 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契约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该契约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契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契约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第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 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329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目 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分别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8.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9.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平乐东森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平乐汽车站门面)

邮政编码: 5424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50330MA5N18MM4N

企业资质证书号: 4503L0324

法定代表人: 顾松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机构备案证明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买受人:

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类型:

国籍:

证件类型: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 平乐县平乐镇同乐新区汽车站旁东森广场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为 平乐土出字2018017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6715.99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88 年 12 月 6 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平乐东森广场 ,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

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 商业 。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钢筋混凝土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广西北斗星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未抵押 。

抵押类型: × ,抵押人: × ,

抵押权人: × ,抵押登记机构: × ,

抵押登记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 ×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

5. ×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网签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0 元,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 0 元(大写 × 元整)。

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元,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人民币 (币种) 0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币种) × 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人民币 (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定金于 本合同签订 时 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_____%。

余款_________(币种)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________________(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乐支行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平乐东森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00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6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5.0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0.00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可多选):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 ;

4. ×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 ;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 ;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90.00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4.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使用标准 ;

5.医疗卫生机构: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8. × ;

9. ×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出卖人有责任按要求完成 。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10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6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1.0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60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1.00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4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预测建筑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 。

4.双方自行约定:

(1)售房单价保持不变,实际成交总价款按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核准的套内建筑面积调整,多退少补,不计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自出卖人通知买受人结算房款之日起 15日内双方结算,结清应退或应补的房款。结清应退或应补的房款后,方可办理交接房手续。一方不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每日按应付款项的4.9%(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0.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 【买受人全部损失】 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因以上变更导致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该商品房单价不变,按变更后实际面积计算房款及其他税费,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

(4) ×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名称: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文号: GB/T18883-20__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名称: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标准文号: GB50118-20__ 。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 × 。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30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广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十九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不超过30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逾期超过30日后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自行带齐材料单方申请办理。

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20 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得退房,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的总额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 ×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

2.会所: × ;

3. × 。

第二十三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买受人 承担。

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 × 。

7. × 。

第二十五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1 份,买受人 1 份, 平乐县房地产管理所1份, 平乐县不动产中心1份, 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应当标明方位)

1.房屋分层分户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附件二 关于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的具体说明(可附图说明)

1.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称、面积和所在位置

2.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称、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1.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

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

3.关于抵押的其他约定

附件四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体约定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

一、计价方式: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人民币 (币种) 元,

二、总价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X年X月X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人民币(币种)X元(大写 X 元整)(含定金)。

2、分期付款: X (含定金)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含定金),其余房款人民币(币种) 元整(大写 元整),以出卖人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方式支付至出卖人账户。买受人的贷款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果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或者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按银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或者改为一次性付款。

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

1、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付清购房款,应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不超过7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7日、不超过15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逾期超过15日、不超过30日(含)的,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逾期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本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应付未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八的违约金,且在买受人支付所延迟支付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前,出卖人随时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买受人选择分期付款的,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付清任何一期购房款的,均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买受人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按揭贷款银行由出卖人指定,买受人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7日内到相关按揭银行和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符合银行和房产管理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交纳各项相关费用,并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将其剩余房款打入出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附件四第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第1点执行。若买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另行选择付款方式,经出卖人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就新的付款方式签订补充协议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内出卖人、买受人双方无法就新的付款方式达成协议的,视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价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出卖人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付的房款。

4、买受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方式,应在签订本合同后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打入出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按附件四第四、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第1点执行。如买受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通过审批而无法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另行选择付款方式,经出卖人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就新的付款方式签订补充协议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内出卖人、买受人双方无法就新的付款方式达成协议的,视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房价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出卖人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付的房款。 买受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获批准的,必须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机构将买受人所贷款项一次性直接付给出卖人作为其所交的剩余房款。买受人因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办好公积金贷款并经银行审批通过后出卖人才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出卖人不承担因公积金贷款原因导致的合同备案迟延责任。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相关设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约定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其他】【 】;。

2.起居室:

(1)内墙:【涂料】【壁纸】【其他】【 】;。

(2)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其他】【 】;。

(3)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其他】【 】;。

3.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其他】【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其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其他】【 】;。

(4)厨具: 。

4.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其他】【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其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其他】【 】;。

(4)卫生器具 。

5.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其他】【 】;。

6.电梯:

(1)品牌: ;

(2)型号: 。

7.管道:。

8.窗户:。

9. 。

10. 。

附件七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可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内容对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进行约定。

该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关于保修期限的约定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项目、期限及责任的约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保修期限为 50 :(不得低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 5 (不得低于5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保修期限为: 2 (不得低于2年);

5.装修工程:

保修期限为: (不得低于2年);

6. ;

7. ;

8. 。

(二)其他约定

附件八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

兹对本公司承建的平乐县平乐东森广场1#、2#、3#、5#、6#、7#楼做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该房屋的质量经平乐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工程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按国家规范规定内容范围承担保修责任。

3、业主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对商品住宅的各项工程按以下期限保修:

(1)屋面防水保修五年。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五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二年。

(4) 墙面抹灰层脱落保修二年。

(5)管道堵塞保修二个月(使用不当造成堵塞除外)。

4、因用户使用不当、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设备管线位置、不当装修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损坏和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由此引起的相邻房屋受损由住户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广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九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

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部分:

一、通知方式约定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联系以书面形式按合同第5、6页中买受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送达对方,或报纸公告形式告知。邮寄凭证即为送达凭证,买受人是否签收不受影响;

2.如买受人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出卖人无法通知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而形成的逾期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逾期责任按相应条款处理;

3.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出卖人只按照上述地址发送,或以报纸公告形式告知,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寄发邮局的邮戳之日;

(2)如果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 如果是报纸公告,则为发刊之日;

4.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二、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及重要提示。买受人声明已阅悉并理解上述明示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及重要提示,且无异议,对所购买物业的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已有充分的了解。出卖人宣传资料不属于构成要约或承诺,如合同约定与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不一致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买受人应自行按相关部门规定交纳所购商品房的契税、合同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四、

1.买受人因未能按时向贷款机构还款而导致出卖人作为借款担保人代买受人还贷的:

(1)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代偿行为发生的第二日起7天内将出卖人的代还款(含本金及利息)如数归还给出卖人,每逾期一日按出卖人待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有权按不高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回购买受人所购的房屋(出卖人不计付装修费用),为此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卖人一同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该房屋的抵押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等手续,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回购该房屋之款在扣除出卖人代还款和买受人逾期偿还出卖人代还款期间的违约金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后之余额由出卖人退回买受人,如不足则由出卖人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3)如出卖人不回购该房屋的,出卖人有权拍卖该房屋来追偿代买受人偿还的银行贷款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买受人逾期偿还出卖人代还款期间的违约金等),如不足则由出卖人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4)如出卖人是在交付房屋给买受人后再回购或拍卖该房屋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腾房通知后30天内腾空该房屋并交回给出卖人,每逾期一天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论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须交清房款后,出卖人方可为买受人办理交房手续,因买受人未交清房款而逾期交房的,属买受人责任。

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费、房屋预告登记费、公共维修基金、办理不动产权证、水电初装费等用由买受人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缴纳,此费用由出卖人代收代缴。

五、由于买受人的下列原因之一,出卖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本合同所载明的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地址变更而未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的,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按交房通知或公告指定的时间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3.买受人拒不验收房屋或因保修问题拒不收房或验收房屋后非正当原因拒绝签署《房屋交接单》的。

4.因上述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可以以邮寄、短信通知或报纸进行通知交房,接到通知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交房相关手续的,直接视为已交接,并按视为交接日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2)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视为买受人交接验收房屋之日,而且房屋损毁、灭失及其他风险由出卖人转至买受人;

(3)该房屋的保修期从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起算;

(4)买受人从出卖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起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共用水电分摊费;

(5)买受人逾期超过三个月不接收房屋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5.买受人如违约而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时,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交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将交房时间顺延至买受人交清违约金之日。

六、买受人所购房屋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即达到交房条件,对买受人提出需整改的问题由出卖人依据本合同第七章第十七条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

七、买受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出卖人除在办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后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回及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违约金外,出卖人无须向买受人作出其他任何的赔偿或补偿,买受人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房屋装修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出卖人不予承担;如是买受人违约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出卖人有权从应退回的房款中优先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

九、买受人若是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时,则由出卖人在应向买受人退回之房款的限额内垫资代买受人偿还银行贷款而解除房屋抵押,该垫资数额视为出卖人已向买受人退回房款的数额;如出卖人应向买受人退回的房款数额不足以还清买受人之银行贷款而留下余额的,该金额部分由买受人在5天自行解决及还清银行,每逾期一天由买受人按该余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双方须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注销该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抵押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去办理手续的一方视为其违约,每逾期一天由违约方则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如房屋已交付给买受人的,则买受人应30天内将房屋腾空并交回给出卖人,每逾期一天应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办妥的情形是指:

1.双方签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书;

2.如买受人是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则银行贷款已还清,已解除房屋抵押登记;

3.应办妥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的手续;

4.如房屋已交付给买受人的,则买受人已将房屋交回给出卖人。

十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为其代办房屋产权登记的,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关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产权证所需税费(多退少补)。如果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相关税费致使办证受阻时,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四、买受人收房后因其装修房屋过程中造成的水、电、墙体等损坏,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他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五、买受人如对其房屋使用、管理不善而给他人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买受人应当遵守东森广场的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规约,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楼房外观、公共管井管道的位置及使用功能,未经出卖人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共部位、屋面、外墙、窗外添加任何设备设施,买受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买受人违反前述约定的,应在接到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整改通知后7日内完成整改,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的行为致使东森广场不能按期通过规划验收而给出卖人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出卖人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拆除买受人擅自安装的设备设施,因此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出卖人展示的模型及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承诺,双方有关商品房买卖之事宜(含装饰、设备标准等)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八、特别说明

小区内未出售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品房、商铺、储藏室等)由出卖人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十九、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执行。

二十、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或失效。

本人已通阅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并经置业顾问解释,充分知晓、理解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各条款之真正含义。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个人别墅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31 字

+ 加入清单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

三、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b.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

(三)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承包人如何通过谈判方式争取对己方较为有利的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4 字

+ 加入清单

谈判策划谈判策划,是指承包人在进行合同条件谈判之前,对谈判对方、己方人员、谈判内容和谈判时间地点的进行有针对性的了解、分析,为取得合同谈判优势地位打下良好基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A谁去谈

发包人的谈判人员一般包括公司业务领导、项目经理、合约人员和营销人员等,对人员除了要求思路清晰、语言表达力强、对合同条件和法律法规标准熟悉外,还应做到:

1、谈判人员要有明确授权。在很多合同谈判、结算谈判都需要承包人主要领导出面才能最终定案,当企业规模尚小时确实可以由领导出面解决问题,但是当企业做到一定规模后,领导分身乏术,便出现合同的条件差、竣工结算迟延的现象,公司规模虽然最大了,但效益却越来越差。究其原因,在于谈判人员对自己的谈判权限不清,对于己方要求和对方要求不敢做主、不敢表态、不愿意承担责任。谈判时出现我们自己的谈判人员不能根据谈判进程灵活应对,对谈判对方提出的要求不能当场承诺,对合同条件的取舍不敢定案,或者对谈判对手的不作为不敢施压,甚至出现项目部的谈判成果被公司抹杀的情况。所以从公司层面要对谈判人员明确授权、敢于放权,谈判人员也要对自己的权限范围有清晰认识,对于谈判中可能出现的争执要有预判。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有给予谈判人员明确的授权,谈判才可能有结果。

2、谈判人员要掌握谈判底线。对于复杂的事项,很难通过一两次谈判就解决问题,所以谈判人员需要把复杂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解,争取每一次谈判解决一个问题、固定一个事项。任何谈判都是求同存异的过程,谈判时应尽量争取每一次谈判都能达成几个共同点。因此,当剩下最复杂的几个问题后,就可以不问是非、各退一步、居中处理了。

3、在谈判人员的选择上,我们的谈判人员要至少和对方平级。这一方面是对对方的尊重,另一方面可以确保我们在谈判时气势上不输于对方,这一点对于谈判的成功与否也至关重要。

B和谁谈

在谈判前,要广泛收集谈判对手的信息,详细了解对手的意图和打算,以便制定对策。

1、业主背景。谈判之前,谈判人员应该对业主背景进行细致的调查,由此对其行事风格做到心中有数。比如,欧美企业重视法制、港台重视利益和风险、本土企业重视感情要面子;传统开发商利润低风险小,新开发商风险预见不足、资金储备不够、政府资源较弱、容易停工窝工。

2、资产状况。主要应了解在建项目产权是否属于业主,业主及其主要股东是否还有其他重要资产。这些情况对衡量业主的履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3、运营状况。运营状况主要指业主以及业主的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以及业主及其控股公司是否处于正常运营中。

4、业主内部情况。谈判人员应事先了解业主的组织机构、权力机构和权力人。一般来讲,任何一个谈判团队中都有一个关键人物,关键人物指的是那些有实际决策权的人。谈判人员应该迅速锁定对方团队中的关键人物,尽力与之建立起信任关系,将谈判重点放到说服关键人物上。但是实际上,我们作为承包方去了解发包人信息,尤其是有价值的重要信息,难度很大。这就需要我们在各种场合注意和善于发现对方的一些能够起到作用的人员,比如:对方的财务人员、对方无实际权力但有一定级别的领导,以及业主方所依赖的咨询机构等。承包人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来了解发包人的重要信息。

5、业主方的法律纠纷。业主以及股东是否存在大量诉讼,是否存在未执行案件,对于以往项目是否存在总包合同纠纷等,也是谈判前施工单位需要重点调查的内容。

6、业主方谈判人员情况。要事先了解对方谈判人员的身份、地位、权限、性格、喜好、办事作风等,以便与对方建立良好关系,为谈判创造良好的气氛。

C谈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谈判涉及的内容颇多,作为合同谈判人员,对于谈判事项要考虑周全,不能顾此失彼;同时,又要抓住重点,避免因小失大。

那么,建设工程合同谈判包括哪些要点呢?具体来说,一般包括以下几项:第一,明确合同范围。即合同文件的构成,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条件、投标答疑函件、承诺书、黑白合同、补充协议等。第二,合同条件优化。包括履约担保、大节点付款、结算后付款迟延、缺陷责任期长短、保修金支付、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禁止停工、限制停窝工损失索赔、政府审计是否作为最终结算价款、结算审核期长短等重点风险条款。

对于需要施工单位提供投融资或投融资担保的项目,还要进一步考虑:

1、项目收款风险能否排除。对于需要承包人融资垫资的项目,业主资信条件都不会太好,为了防范风险,一是要需求业主方提供担保,二是要尽快回收工程款,减少风险金额,三是要对业主进行控制,避免其挪用融资款、销售款,四是要设定足够的违约责任条款。

2、工程价款能否顺利结算。竣工结算不仅能够明确债权金额,而且也是付款的重要节点,所以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出现的结算风险予以考虑,如合同涉及到政府审计等。谈判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中间结算条款、业主审核结算的时间条款及约定时间内未出具审核意见以何种比例支付结算条款等。

3、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开竣工。建设工程需要承发包双方共同配合才能顺利完成施工,因此需要对甲供材的进场时间、业主指定分包或另行发包项目的进场时间和工期节点、业主方提供施工图纸的时间节点、业主方要求设计变更的时间、业主方提供政府批文或其他审查意见的时间节点,都是需要进行详尽约定。这些时间节点都影响着实际的竣工时间。项目竣工,不仅意味着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履行了主合同义务,而且是重要的付款节点,所以上述时间节点的约定以及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停窝工的损失计算方式条款的约定将有利于控制工程款回收的风险。

4、合同价款能否达到预计盈利目标。谈判人员需要核查合同约定计价方式是否清晰,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漏项,甲供材、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另行发包项目范围是否清晰,对甲供材价款的结算方式约定是否清晰,总包服务费约定是否清晰,对变更合同价款的签证报送时间是否存在不合理约定,对施工方垫资款是否需要计算利息等情况。

5、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是否对等。

D怎么谈

1、谈判时间。抓住时机,适时谈判,就可以在对方有强烈、紧迫需要时“雪中送炭”,从而在合同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这就要求谈判人员要充分了解业主的开发计划、政府要求等时间节点,在业主急需开工、急需预售、急需交房、急需办证、急需贷款的情况下,给予业主一定压力,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谈判地点。谈判地点选择的总体原则是公平、互利,有利的谈判场所能增加己方的谈判力量和谈判地位。一般来说,主场谈判具有不少优势。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与对方谈判,各方面都会感到比较习惯,谈判底气会比较足。在建设工程合同谈判中,业主一般会要求在业主所在地进行谈判,但是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机邀请业主在我方办公所在地商谈,通过热情接待等方式增进彼此的感情。

3、谈判人员。我方参与谈判的人员要有内部分工,有人唱红脸有人唱白脸,但主谈人员必须对合同做到精准理解,不能出现合同理解错误或者合同理解遗漏的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借据使用条件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

一、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二、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

今有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上述借款约定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家庭别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4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 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现场签字)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7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购买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鉴证机关: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69 字

+ 加入清单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0 字

+ 加入清单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元,大写:____

其中水电工____元

木工______元

瓦工_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元

5、保修金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

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工期为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装修工艺“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2、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原则上,红色、黄色、兰色、为火线色标。兰色、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3、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