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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旅游必买清单【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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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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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奋力拼搏,取得骄人业绩的一年,全市旅游行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发展旅游经济为中心,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打造“安徽旅游中心城市、长三角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为目标,以引进特大项目为突破口,以整合旅游资源为抓手,提振信心、危中寻机,率先实现旅游经济企稳回升目标。

一、弯道超越,旅游经济再上新台阶

20xx年,旅游经济实现了总量进位、增幅领先的目标,全年接待国内游客 1690万人次,增长26.1%;入境旅游人数20万人次,增长36%;旅游总收入165亿元,增长25%。主要得益于:一是会展经济全国知名,全市共举办包括第四届中博会在内的132场会展,同比增长10%,会展旅游人数突破500万人次;二是节庆活动精彩纷呈,举办了春色滨湖旅游节、第三届乡村旅游节等118场次节庆旅游活动,吸引了400多万游客参与;三是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中短途旅游、特色旅游和自驾游;四是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合肥-韩国首尔、合肥-台北国际航线开通,合武高铁正式通车;五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现代服务业兑现奖补190万元,农家乐、地接奖补、项目补助兑现近 300万元。总的来看,全市旅游工作在整体推进中实现了重点突破,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有位有为,在改革创新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为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发挥了应用作用。

二、服务中博,受省政府通报表彰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先后组织接待酒店自筹资金 5.6亿元对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明确包公园等5处景点免费开放,派送旅游“红包”300万元,提供30台大巴和2台商务车开展旅游观光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接待酒店开展3次“地毯式”排查,全面消除隐患;选拔30名优秀导游,进行两期专项培训,开展2次接待酒店管理人员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9大类20 万份。围绕中博会举办了一系列规模大、形式新、内容连贯的旅游活动。一是举办了第三届乡村旅游节,举办“精彩中博、魅力合肥”乡村游、长三角游客合肥乡村自驾游、中博会客商包河游等形式多样的特色乡村游;二是组织策划了第三届“春色滨湖”旅游文化节活动,精心安排了4条合肥旅游特色线路,免费为3万多名中博会代表提供旅游服务;并推出了3条“一日游”精品线路、4条“半日游”精品线路,以满足不同游客的多重需要。。在全省中博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获得省政府通报表彰,荣获“优秀集体奖”。

三、理清思路,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围绕“141”城市发展战略,为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新形势,编制《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XX市加快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x—201x)》,描绘面向20xx年的合肥旅游高标准、高水平发展蓝图。规划编制工作自3月启动以来,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7月,市政府召开了规划研讨会。我们要通过编制规划,实现市场营销手段创新等突出问题,尤其要为特大旅游项目用地留下足够空间。7月至9月,为了准确鲜明地提炼合XX市品牌,全面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科学编制旅游总体规划,我们开展了合肥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活动,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收集到宣传语1万余条,宣传效果明显。

四、突出重点,狠抓旅游大项目建设

全市旅游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动漫主题公园项目签约,预计明年3月启动建设,该项目总投资80-100亿元人民币,建成后,预计可形成每年接待游人350—500万人次的规模。滨湖乐活世界项目签约,总投资10亿美元。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项目分别开工,滨湖“土楼”项目已经结构封顶;初步建立旅游项目库,坚持分类管理、分类入库的原则,分级别、分区域、分类型确定各级项目库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赴北京、天津、厦门开展了专题旅游招商推介活动,加强与央企对接,赴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进行了项目推介。各县区加强调度,旅游项目建设快速推进:XX县以乡村旅游项目为抓手,重点推动白马山、丰宝生态农业示范园的增、扩建工作;XX县老母鸡家园二期、花木城二期项目年内完工,全县全年在建各类旅游项目83个,投资总额达14.3亿元;XX县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园、鸟岛旅游项目建设。

五、整合资源,努力打造合肥特色旅游品牌

为努力把合肥打造成为安徽旅游中心城市,使之成为安徽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我们积极整合包公文化、三国文化、佛教文化、淮军文化、科教文化五大文化旅游品牌,推出了数十条特色、精品旅游线路。一是在“合武动车组万人游合肥”活动中向XX市场推出了合肥名胜古迹游、皖中名城名山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二是配合省局“皖北风—百团万人游皖北”大型活动,组织20多辆大巴、100辆自驾车、1000多名游客赴皖北六市二县,促进皖北经济发展。三是在第三届“春色滨湖”旅游文化节活动中推出了合肥名胜古迹游、合肥生态休闲游等精品线路。12月2日,市政府召开合肥科教游专题协调会,来自中科大、合肥等离子所、中电集团38所、科大讯飞、江淮汽车厂等院校、科研院所、场馆以及相关单位和旅行社的代表参加会议,表态支持配合开展科教游工作,努力改善接待设施,配备讲解人员,进一步创新科教游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完善的衔接、协调机制。

六、优化环境,大力提升合肥旅游知名度

通过全方位宣传推介合肥旅游,大大提升了合肥旅游知名度,将合肥旅游推向全国市场。一是举办“合武动车组万人游合肥”活动,3月,组织我市媒体、旅行社等一行40余人,前往武汉召开20xx“合武城际高铁”万人游合肥旅游推介会。4月,组织开展了“合武城际高铁”万人游合肥欢迎仪式,共1300余名游客参加了首游活动,目前已招徕8000余人来肥旅游。二是抓住合肥—台北直航的契机,9月4日—13日,组织旅游推介团搭乘首航包机赴中国台湾,推介以合肥为中心的安徽旅游线路和产品,寻求与中国台湾旅行商的务实合作。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的合作,在中国旅游报以“合肥:崛起于中部的旅游中心城市”为题刊登合肥旅游整体形象专版一个;在合武动车组开通前面向XX市场共推出3.5个宣传专版;在安徽日报以“体验合武高铁新干线,畅游包公故里新合肥”为题刊登一个宣传专版。

七、加强合作,启动合肥旅游经济圈建设

加快合肥旅游经济圈建设步伐,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整合区域内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6月,合肥、淮南两地共同编制《合淮同城化旅游图》,该旅游图详细介绍了合肥、淮南两地的景点分布、旅游资源和线路等,极大方便了游客游览两地风光。7月,举行合肥、淮南两市市民互游暨合淮旅游专线车开通启动仪式,合淮两市领导、旅行社和部分市民参加启动仪式,并开通合淮旅游专线车,全年由合淮两市各组织10辆旅游大巴车总共近700 人开展互游。两市自20xx年起,每年的6月、11月份各举办一次两市旅游部门联席会议,两市旅游局各承办处室和各承办企业按照工作要点逐条落实。岁末年初“两节”期间,还将整合“合肥经济圈”内的旅游要素资源,与巢湖、六安、安庆等地市携手推出“合肥旅游迎春购物节暨第二届中国(合肥)年货采购大会”活动。

八、提升品质,加快旅游市场主体建设步伐

加快旅游业市场主体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接待能力。一是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获得新突破。紫蓬山森林公园、三国新城遗址公园和岱山湖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三河古镇顺利启动国家5a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元一希尔顿酒店、天鹅湖大酒店通过五星级评定,正式挂牌;安徽中青旅、合肥旅行社晋升“全国百强社”。二是举办旅游饭店业服务技能大赛。10月,全市26家旅游饭店共133名参赛选手参加技能大赛,促进了各饭店提升业务水准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业务规范情况检查进行常规检查;今年9月,查处一起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案件,开出了《旅行社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款单。四是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丰乐生态园、肥西老母鸡家园建设,建成三岗汪园一批高档次农家乐项目;组织县区和农家乐从业人员赴成都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九、优化环境,大力培育旅游航空市场

贯彻《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培育重点旅游航空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xx]3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财政航空市场培育资金3000万元,增长50%,培育航线航班,扩大了对外开放,促进了旅游对外交通。今年,入境航线取得重大突破:3月30日,合肥—首尔航线开通,成为我省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定期国际航线;9月4日,合肥—台北直航航线正式开通。目前,正在推进合肥—新加坡航线。新增、加密了部分国内航线航班,新开昆明-合肥-哈尔滨、合肥-福州-海口、合肥—太原、合肥—南宁等航班;多条空中航线航班加密,合肥至北京每天9班、合肥至广州每天7至8班,合肥至昆明、厦门每天4到5班,特别是与东航安徽分公司多次洽谈,加密了合肥—上海航线。尤其是在合肥-上海航线在受到合宁沪动车组的冲击下,积极主动与机场、东航方面协调沟通,确保合肥-上海航线每天2班往返,大大方便合肥与长三角之间客商往返,增强投资者信心。

十、内强素质,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成立了XX市旅游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保证实践活动平衡、有序推进。制定了《活动学习制度》,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达到28个小时,党员干部读书笔记超过1万字。举办了全市旅游行业学习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会,印发了《全市旅游行业科学发展观学习要点》手册,开展了“XX市旅游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问卷调查。编制了《XX市旅游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论知识测试50题》。确定了四个重点课题,完成四篇调研报告。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求,我局组织了249名基层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等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惠民成果和总体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思想成果满意度100%;实践成果满意度99.6%;惠民成果满意度99.6%;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满意度99.6%。

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在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的同时还清醒得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例如:旅游大项目仍然缺乏,文化旅游产品不够丰富、旅游基础设施亟待加强和完善等,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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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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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在浙财的生活已经快过去两年了。此次团体出游,选在风和日丽的五月,给同学们亲近自然,享受生活乐趣,锻炼身体的机会,也为加强同学们的交流和了解,提高班级内部的凝聚力。

选定目的地南京,是想经过此次活动了解南京的城市风貌和人文气息,了解这座古城的魅力

活动主题:班级春游

活动时间:____年5月1日早上至____年5月2日午时

活动地点:南京

活动费用:200元人(费用主要用于门票、租车、聚餐)

活动人数:10英语(3)班全体人员共24人

活动前准备:

1、先分好组,每组8—10个人(每两个宿舍一组)并选出组长。

2、全班同学,了解时间安排,旅行路线,活动流程。

3、选出几个熟悉路线的人,负责领路

4、确定所需金额及物品

5.强调安全问题:临行前,召开班会,交代春游的具体活动

时间及注意事项。

具体方案:

5月1日

1、早上7:30,与浙江财经学院西门前集合,7:45乘坐旅游大巴出发,前往南京,为活跃气氛,班委可组织大家唱歌、讲笑话等,使旅途充实。

2、上午约10:00到达南京,然后游览雨花台风景区,参观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馆,瞻仰革命烈士,了解今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景区很大,组长要组织好同学们,防止掉队。此阶段大概需要1个多小时。

3、中午时分,到达夫子庙。直至午时4:30,为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们可在夫子庙内及周边参观、游览、品味南京的小吃,了解城市风貌。由于这段时间是自由活动,各位组长要加以注意,和组员随时联络,尽量以小组为单位活动。

4.晚上团体在秦淮河边,欣赏夜里的秦淮河。晚上十点统一听班长指挥到指定地点集合去预定的住所。

5月2日

1.研究到前一天旅途较劳累,让大家好好休息,早上9点宾馆门前集合。

早餐后于9点半左右前往中山陵。

2.10点半抵达中山陵进行参观,让大家感悟孙中山大总统的风范,感悟历史。

3.午时就近参观明孝陵,体会明朝的朝代遗痕,增长同学们的见识。

4.午时3点半左右集合上车,最终点名到齐后,全体乘车回到学校,结

束愉快而有意义的旅程。

备注:

一、团费200元人已含:

1、景点门票,宾馆住宿费

2、聚餐及团体零用费

3、用车:旅游空调车

二、费用不含:行程以外活动费用,个人消费

三、注意事项:

1、要是有晕车的同学请坐前面,并且自我在上车前吃晕车药,带好胶袋备用。

2.注意钱包、照相机、手机等等物的保管;准备好现金。

3.注意个人安全,走散或者有突发事件要立刻联络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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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2024_年度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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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年度工作计划2020

一、具体目标

营运目标:景区接待总人数83.5万人次,营业收入1609.8万元,其中门票收入86.1万元

乡村旅游目标:创立一个市级农家乐综合体,新发展农家乐8户。

项目建设:20xx年完成大漈——雁溪四级公路工程、大漈——景南公路的线位论证工作;基本建成茶艺馆、陶艺馆;旅游房产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发改立项。

#from 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来自第一范文网 end#二、工作举措

20xx年我们要再接再励,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加快推动生态旅游业跨越发展。

(一)继续做好景区营运工作,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强调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景区人文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山水自然资源的价值与特征,以合适的空间、方式、强度开展特色旅游活动,挖掘特色旅游活动,形成“春、夏、秋、冬”不同季节不同的主题活动,开展富有大漈特色的文化体验旅游活动,尝试开发独具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景区游览内容,增强景区吸引力。将云中大漈景区旅游发展的基础客源市场,定位于国内以沪、苏、浙、闽等邻近省市游客的观光旅游、商务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同时,发展专项客源市场,如科普教育、修养疗养、自驾游、乡村旅游等客源市场,继续加强与旅行社和各大知名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利用微博扩大影响力,积极开展宣传营销工作,与粉丝加强互动,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提升景区游客量,促进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继续提升景区文化工作。做好景区时思寺等古建筑保护工作,在保护基础上对时思寺“孝童”守孝、大漈明清两代进士、举人历史文化提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猪节”活动、“大漈灌”的传统制作、民间花鼓戏、木偶戏等特色民间艺术文化展示;在景区内做足民俗小品点缀,在休闲广场以“举人杆、孝童、生态石”为实物元素设计小品景观体现崇文文化、孝道文化和自然生态;在接待中心至雪花漈游步道区段重点做好农事活动项目,同时增加当地民俗、旅游商品相关的小品雕塑,以民俗小品作为点缀,提高景区文化品味,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三)继续整治景区村庄环境卫生。今年要继续推进景区内村庄整治,保护现有民居建筑形式,对于已经造成的破坏予以立面整治;完成综合排污体系,限度减少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整治街道、河道的清洁工作等,加大景区保洁经费投入,做到专人巡查监督,尽量保持游览区域场地清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放、乱建、乱放现象,确保景区环境卫生,提升大漈景区乡村品味,努力打造“云中大漈”精品景区。

(四)提升景区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景区管理体制,加强导游、营销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全方位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五)通过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农家乐服务行业水准,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和特色,使旅游业成为农民增收新的经济增长点。

(1)坚持科学规划,打造“景秀人宁”新环境

大漈乡党委政府按照“生态立乡、产业强乡、旅游富民”的发展思路,高起点编制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规划。成立专门的农家乐工作组,对大漈乡的农家乐布局、各个村落的主题特色等进行统一的规划,不断深化我村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格局,明确今后的建设发展方向。大漈乡“农家乐”旅游以景区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县城及周边县市等地的周末短线游客为辅助客源市场。要把全乡当作一个大景区,各村按照不同主题来打造,规划在西一、西二、彭村、洋心、潘宅五村规划建设五个“农家乐”小区,形成以点带面、互相呼应的城郊网络格局。

旅游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2)加强宣传促销,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大漈乡在宣传促销中根据整体策划,将重点突出生态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和高山风情。一是积极与县农办和县旅游局联系协调,把发展大漈乡农家乐旅游与整合我县旅游资源相结合,组织好农家乐旅游宣传促销活动,通过举办各种推介会、赛事,提高大漈农家乐的知名度,提升大漈农家乐的民众参与度。二是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会,以及传统农民文化活动,如抢猎节、茭白节等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造势,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形成农家乐旅游的良好氛围。

(3)加强规范管理,构建和谐新环境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组织农家乐经营户等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经营服务意识、食品卫生知识、旅游文化常识、接待礼貌礼节、餐饮和客房服务技能等,以适应不同游客的需要,致力营造良好的大漈形象。二是积极开展经营户的评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村(点)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保证农家乐休闲旅游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发展。三是继续加大对农家乐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做到农家乐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语言统一,提升农家乐的旅游服务档次。

(4)丰富文化内涵,挖掘生态文化,突出旅游新特色

大漈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过程中,紧紧依托大漈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自然山水资源、特色农业产业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饮食文化、孝道文化、民俗文化,努力培育地方特色,大力发展高山冷水茭白、粗皮红米、高山泥鳅、高山黄鳝、凤尾乌鱼、大球盖菇等产业,促进大漈农家乐休闲旅游走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在规划的引领下,合理整合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资源,将采摘野菜、上山挖笋、下田摸鱼、自捣麻糍、打年糕、磨豆腐酿、制作大漈罐、舞板龙、抢小猪、割茭白等山村农趣、民俗活动融入农家乐休闲旅游活动中,给游客奉献一道道美味可口的“文化大餐”,提升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品味。同时,探索发展乡村茶馆、乡村酒吧、农家烧烤、篝火晚会等旅游服务业态。通过组织部分农民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鼓励和引导一部分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特色产业等资源发展农家乐,培植一批有规模、上档次、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家乐示范经营户,做大特色生态农家乐品牌。

(5)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旅游设施建设。

继续投入资金对各经营户的招牌及服务制度进行统一设计制作,以利于开展市场信息发布和统一品牌形象等服务。同时对村内公共区域进行了大范围的绿化、亮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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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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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跟团出境旅游合同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 (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 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 (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 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 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 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 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 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 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 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 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

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房,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牛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汀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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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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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

古路村·峡谷魂(旅游考察报告)

一方神秘的土地,一片原始的家园;一份凝重的思考,一幅真实的画卷。来自西部的报道—— 古路村·峡谷魂(大型图文旅游考察报告) 文/图/大河蜿蜒 中国民盟汉源总支、汉源徒步旅行团联合采写 国家地质公园大渡河峡谷,给人的总是新奇与神秘,当你徜徉于白熊沟、老苍沟内,仰望雄奇险峰烟云游走、绝壁千仞光影变幻时,有置身仙境、恍若隔世的感觉;“月亮湾”、“情人谷”、“卧牛潭”……这些被人发掘并杜撰出来的景点、故事,更是让人相信,这种美丽和煽情的后面,有着令人留连忘返的巨大魅力。然而我来此寻觅的不单是山川美景,还有与地质公园“亿年天书”形影相随的“大峡谷之魂”,和那份埋藏心中已久的“古路村情怀。” “古路村”,一个鲜为人知的彝族山寨,位于大峡谷老苍沟下侧的悬崖绝壁上,属四川省汉源县永利彝族乡行政管辖。至于彝族村民,给我最早的印象来自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那时候在汉源县城富林街上常有他们披裹擦尔瓦席地而坐的身影。后来又听大人讲,窝私货(今乌斯河)下面悬崖顶上有个叫癞子坪(今古路村6组)的彝族村,交通十分不便,村民们养点猪啊牛的,全*人力将幼畜背上去,养大后再也弄下不来了。长期以来,他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生活非常艰难。为此,古路村因路而出名,同时因路而烦恼,以至汉源老百姓议论到古路村时,总离不开那里的…… 边远与闭塞,悬崖险路的变迁 从汉源县城出发经乌斯河镇,顺金乌公路宽阔路面下行不久,就到了老苍沟口,这里是成昆铁路“一线天”大桥的所在地,也是去古路村山路的起点。 在成昆铁路修建以前,去古路村人就是从大桥下侧的悬崖攀缘而上的。从这里上去约二百多米垂直高度右侧的一块平台上,是今天的古路村六组——本地人仍称为“癞子坪”的地方。沿癞子坪左侧更陡的山崖继续攀登,上去约六七百米垂直高度,才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古路村二、三组。对于古路村的山路,那种扯藤攀树、偶然有人摔得粉身碎骨的原始阶段,我是无法领略的,那时候我还小,富林至乌斯河不通汽车,加上三年困难时期,自然没条件去感受什么的彝村风情了。 最令笔者遗憾的是错过了领略山路变迁第二阶段——“古路天梯”的机会。一九七一年我以农民打工者的身份步入社会,在乌斯河解放军某部工地干了几年活,知道铁路修建单位帮彝族村民修建“天梯”的故事。施工队曾派人去长河坝、官村坝一带架设电线,他们常在“天梯”下来来往往,当时我未被派出,失去了前往参观的机会。 为了缓解交通上的困难,永利乡党委和政府经过多年努力,从省民委争取到资金10万元、乡政府自筹了资金3万元,为古路村人在绝壁上修出了一条“骡马道”。这条山道从2000年10月份动工至2002年8月基本竣工,沿途七拐八弯洞路相连,行人脚踩碎沙头顶巨石,仿佛行走在高空风雨廊。这种让普通人感到头昏目眩的道路,在古路村人眼中无谛于一条超级高速公路,极大的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路修通了,古路村人开心了,从路旁水泥抹面的留言中,可看到他们的快乐和幽默,例如:“要生娃娃请到古路村”,说明那里的生活条件差,人口政策比较宽;另一则“古路村人民二00四年五月立”的留言,表明骡马大道的最后竣工日期至少在今年五月以后。 从原始险路到天梯小道、骡马大道的变迁,古路村向世人敞开了大门,这个原始的彝族山村开始了与外部社会的交流。两重世界间巨大的文化生活差异、巨大的思想观念碰撞,注定会带给古路村人惊愕与茫然,以及他们潜意识中向往“文明”的萌动,和实施“文明”行为造成的纷纷扰扰;在外部世界人们的眼中,是古路村人文景观存在的这一事实,为大渡河峡谷的雄奇诡异注入了灵魂,使两者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因为有了路的变迁,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去领略那里的古朴风貌,以及感受那里的…… 断崖铃声响,马帮游人齐喧嚣 今年(2004)六月十三日晨八点,笔者偕同汉源徒步旅行团一行十八人,分乘三辆微型面包车向古路村山脚进发,停停走走一路逗留,于上午10点30分到达一线天大桥。旅行团成员的年龄跨度较大,在二十几至六十几岁之间,大伙稍作休整后,就在旅游队旗的引导下走上了山路。 以前的悬崖险道不复存在,今日“骡马道”路面宽约在一至一米五之间,给游人的感觉是坡徒弯多、路面较顺,总体上看悬而不险。路面多半凹进悬崖内,行进时头上有成片的岩石压顶,有些地方伸出的长度大大超过了路面,遇山梁转弯时道路一般从新开凿的岩洞里通过。 游人在路上常与马帮相遇,这时你得紧*道路内侧找个宽点的地方停下来,以免发生意外。对骡马们来说,走这条新辟道路的生疏程度和我们人类差不多,所以与他们相遇时必须小心提防才行。爬山途中,偶尔遇上几个彝族同胞,他们头包黑帕衣着整齐、肩挎皮包腕戴手表,随身携带小小伞。那副脸膛黝黑胸板挺直、神态自若英俊潇洒的模样,让人想起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真的使我们大开了眼界,尔后又跌破了眼镜。队伍继续前行,一路上马夫的吆喝声,游人的喧哗声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古路村、峡谷魂!你的人文色彩竟是如此浓厚,用四川话说,是“简直不摆了!”对热爱大自然的“驴行一族”来说,也是不游不知道,游后感觉真奇妙! 记不清爬了多少个坡,转了多少个弯,回望崖下,大渡河水逶迤东行,蜿蜒小道行人如蚁,沟内机车轰鸣,耳畔风声轻啸。11点20分我们的队伍终于爬上去古路村的第一个平台,此时大伙已明显感觉到腿部有点发软了。 这是一个相对宽敞和平坦的地带,往左看,老苍沟绝壁千仞临深渊;往右看,癞子坪落寞荒凉人心寒。身后是大河彼岸的雄山奇岭,前面有比脚下更高更陡的悬崖。我们决定直接登上第二平台,参观考察古路村住户较为集中的地方,下山时才回访癞子坪。高崖上隐约可见的人行道,呈之字型高悬石壁,想到刚走过的路,面对前方更大的挑战,人们个个心有余悸。然而我们必须奋力前行,我们知道,通过艰苦努力,迎接我们的是…… 高路入云端,荞花山庄展笑颜 好在天气凉爽,多云无雨,为我们第二阶段的攀登活动提供了理想的外部条件。以前有人步行到此,遇上烈日高照、酷热无比,最终打道回府,导致了功败垂成的结局。我们的队伍排成纵队蹒跚而行,从开始的高歌猛进到最后的默默无语,人们不时喝水和啃干粮,补充能量保持体力。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旅行团老宋带头唱起了这支久违的歌曲。对于曾经沧海的人们来说,这熟悉的旋律浓缩了他们的一生,那些如火如荼的年代、激情燃烧的岁月,在人们脑海中一幕幕浮现。“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多的人加入合唱队伍,雄壮的歌声在高空回荡,增强了人们的信心,激励大家向前冲剌。山更加高、路更加险,道路左侧老苍沟的绝壁还在上延,右侧大片的红色悬崖连绵不断。一路上峰回路转、洞隧相连,望崖下越来越小的景物,人人心旷神怡精神焕发,一时间欢声笑语又洒满了云天。 与第一台阶相比,此时的攀登难度明显加大了许多,耗时也长了不少,中午13点,我们历尽千辛终于来到长满蒿草和灌木的崖顶斜坡,随着小树后那匹黑马的一声长啸,荞花山庄到了! 这里是一片绿色的世界,与之相衬的是大片粉红美丽的荞花,见此佳景,旅游团员纷纷取出拍录器材摄了起来。几位地里薅草的彝族大嫂见状冲着我们大声呐喊起来:“表(不要)照我们哈,我们穿的不漂亮哦。”活脱脱一口网络聊天语言,让我们听后忍俊不止。 好一座荞花山庄,掩映在红花绿叶中,倚于老苍沟畔的小石山下,起眼一看,满目土墙茅顶、柴栏柴门。三五处尖峰、四六道墙垣;路旁蓠芭成行,屋顶枯枝摇曳,整个山庄的布局造型在地形的烘托下显的典雅别致、古朴端庄。从建筑学角度看,这是一幅颇具张力的构图,山庄后面高耸的悬崖,深邃的峡谷,都给人无限的想象空间。回眸身后,透过三连株树干的挺拔和向日葵叶子的翠绿,大渡河的阵阵波涛依稀可见。 地里的人走过来,围观我们这支奇特的队伍,今天是星期日,他们中间夹杂了不少学生和孩童。大概这里来人少的缘故,孩子们瞪着大眼睛打量我们每个人,这些惊奇的目光中,包含了太多困惑与茫然,从小女孩眼中显露出来的还有胆怯和羞涩。我们抓紧时间考察这里的情况,向他们提出各种问题,仔细听取和记录他们的心声。 顺大渡河下游的方向,一条约二三十度坡、好几里长的黄泥路段等待我们的检阅,大路那头有一片放飞希望、放飞理想的地方。在我们目光所及处…… 悬崖有人家,猎猎红旗为谁飘? 行走在黄泥路上,没有了攀登悬崖险道的艰辛,心中充满的只是惬意。荞花山庄在我们脚下变的越来越小,只有成片的红花不断延伸,伴随我们前行。她们不时张开弧形的双臂,拥抱上游奔涌而下的大渡河,不知那些寂寞的浪花,是否聆听到来自远山的呼唤、是否感应了这份高山对流水的眷恋?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四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在下午14点20分到达此行的目的地——古路村小学。这是一座低于路面两米多、位于在普通民房旁边的低矮建筑。路旁六七十平方米的泥地是学校的操场,设有简易篮球架,在场边同样简易的旗杆上,五星红旗猎猎作响。 据村民介绍,学校共有两位代课老师,一位叫申其军,另一位名叫童健。这天是星期日,我们只见到童老师和住在附近的十几个学生。童老师二十左右,曾在汉源大田中学和职业高中念过书。在已被县上定为“危房”的教室里,他向我们介绍了学校教学和学生情况,并说县上已拨款修建新校舍,今年暑期以后学生们将告别随时可能坍塌的旧房。最后,童老师特意为在场的学生上了一课,他要学生们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学好知识,长大服务社会报效祖国。孩子们尽管大小不一,穿着破旧,可个个听的那么认真,他们专注的眼神,足以让场外的每一个人、让四周的每一座大山为之动容! 五星红旗猎猎作响,猎猎红旗为谁飘?在古路村这样山高路远,缺少电、缺少必要的外部信息、教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的地方,五星红旗理应为那些献身山区的教育人而飘!同样也为那些生活并不富裕、为了上学竭尽全力的家长和孩子们飘扬! 下午15点正,我们将离开古路村沿路返回。小操场上,我们同学校的老师和孩子合影留念,并拍下那里即将消失的危房作为最后的留存。该上路了,大家依依不舍,童老师带领学生到山路口,向我们挥手送行…… 此时此刻,我们心中异常沉重,尽管这里的贫困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相比之下……… 同为天下人,最为揪心是孩童 古路村的孩子无疑是天下最美的孩子,他们有强健的的体魄、红润的面庞和明亮的眸子, 但是封闭的生存环境的对他们的成长打了折扣。我们此行共见到三十来个小孩,包括荞花山庄见到的十个左右在内,总的印象他们着装比较脏旧,但服装款式并不落后,这些衣物除自已购买外,有些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另据笔者观察,他们中大约四成没有鞋穿打着赤脚。 同外界相比,后天成长条件的不足,带给孩子们的不光是生活质量低下,还有心理和性格上的差异。从接触的小孩来看,七八岁以下年龄段的,在外界人面前普遍显露出胆怯、忧郁和茫然的目光。从笔者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一个有漂亮园脸的学前班女孩子,脸上自始至终没露出过一丝笑容、写满忧郁;另一个荞花山庄的小女孩,远看生人时还在笑,走近拍照时她马上显的惊恐万分。 年龄大点的孩子、特别是男孩子就不同,给人充满自信的感觉,他们骑在马上悠然自得的样子,是山外孩子不敢想象的。在返回的悬崖路上,遇上一个独自赶马回家的小孩,驮负重物的牲口在他指挥下乖乖爬坡,让人看了感慨万分。 古路村的孩子很漂亮,他们的面部表情很有特点,眉宇的一拧一动,目光的一顾一盼,和影视童星没啥两样。那个见生人惊恐万分的小女孩,在我眼中看来,一点不比秀兰·邓波儿逊色。 返回时,我们中不少人把干粮分送给孩子们,并为此次行动没作充分准备感到遗憾。以后去古路村的人千万别忘了带点铅笔本子、衣服鞋帽送给他们,否则下山时你会感到很后悔的。 古路村孩子的明天到底怎么样,是同父辈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是继续赶马悬崖?我们不得而知;他们是否走出大山,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就业方面,享受到山外人一样的“国民待遇”,我们同样不得而知。然而他们的今天至少应当过的好一点,这有赖于古路村物质条件的改善,有赖于他们父母的努力。但是对那里的山民来讲…… 勤劳难致富,生活现状不乐观 古路村在汉源县永利彝族乡境内,下设六个村民组,据乡干部介绍以前村里人比现在多,由于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不少人搬家离开这里,目前全村只有525人。 文中所说的“癞子坪”古路村第六村民组,原来有六户人家,现在搬走只剩下四户,该村的支书家就住在那里。作者笔下美丽的“荞花山庄”小地名叫“斑鸠嘴”,是古路村第二村民组的所在地,小学校那里是第三村民组。 骡马道基本竣工于前年,碎石路面很滑以致上坡容易下坡难。今年村里又争取到一点外界的资金,继续对路面进行整修,在特别险的路段外缘砌了宽、高约四十厘米的石坎,以确保骡马的行走安全。 据当地老乡介绍,这里村民的生活很艰苦,骡马道修好后人均年收入不足200元,较以前有小幅度的增加。古路村可以换钱的经济作物只有少量花椒和豆类,村民收入在短期内难有较大的突破,这意味着他们的贫困日子还要长期过下去。 当地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但是在艰苦的生产条件下,他们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勤劳难以致富。下山时我们采访了正在地中锄草的申绍华村长,他告诉我们村民人均坡地有三亩多,由于缺少水源只能种苞谷、土豆、荞子等作物。山中不时有野猪猴子对农作物进行破坏,其中有些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村民不能随意捕杀,看见它们只有干着急。 下山路相对来说比较好走,在了解村民生活现状后,袭上心头的沉重仍使大家步履蹒跚。然而我们的心灵还将接受更大的震撼,在山下即将回访的地方,等待大家的是…… 悲情癞子坪,赤贫如洗扣人心 又到悬崖,山下数间草房、三二声犬吠,一片萧瑟。脚下左前方,古路村六组——癞子坪的苍凉尽收眼底。严格的说,这里有一种原始的美,一种携带悲情的原始美。 当悲情成为一种“美”,无疑是对人类良知的绞杀。 蛰伏在空旷平台上巨大落石中的几间破房,仿佛仰望天空,期盼小康时代的早日到来。这些几乎没有财产的彝族家庭,胜过任何一本汉语辞典,让你真正读懂“家徒四壁”的含义。他们草房里,泥墙上的绳子就是“衣橱”,上面挂着全家人的破衣服;除了腰磨和一间破床外没有任何象样的家具,床头随意堆放的,是生产工具和粮食、肥料。 为了邀请笔者进屋照相,主人不断对我们说“里面有人,里面还有人”,随他进入漆黑的火塘后什么也看不见,闪光起处几个人影和地上的锅碗才映入眼帘。此情此景,带给我们极度的震憾,旅行团中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见照片后唏嘘不已,说这种情景他在四五十年前见过,想不到现在还有。 缺少医疗条件也是这里人的不幸,从拍摄的另一张照片中,一个挺乖的胖小子正仰在脏乱的床上,忍受着重感冒的折磨。 “万事如意”,癞子坪唯一可见的标语大大的书写在墙上,背后是高耸入云的悬崖,这是全体古路村人民的心声。衷心祝愿他们:万事如意! 雅安市和汉源县人民政府历年来对古路村的关心是有目共睹的,各级领导几乎每年前去扶贫慰问。据永利乡芶国军书记介绍,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从县扶贫办争取到资金,为癞子坪处于半岩居状态的兰绍林、庆树亮两家修了房子,另用一万多元为他们修建了4千米长的自来水管道、两个水池,基本解决了饮水问题。古路村其它几个村民组的饮水问题,也是用乡政府自筹和县扶贫办的资金共16万元解决的。多年来古路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部由乡上计生办上门服务,骡马道的开通也为根本上解决该村贫困奠定了基础。由于历史老帐的积累,由于古路村的特殊地理位置,那里的扶贫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古路村的明天会变好!也是同样的原因让我们看到,对古路村这种极度特殊的情况来讲…… 发展与保护,是个两难的问题 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也是人类社会前进中永恒的主题。对古路村这种位于国家地质公园内、处于西部旅游产业链上重要一环的地方,发展与保护是个两难的问题。 有资料表明:“大渡河大峡谷的深度大于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近1000米,是三峡的近一倍。其险峻壮观程度远超过三峡;大渡河大峡谷地区还具有十分突出的生物多样性,是世界上高山温带植物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有关资料还表明,从人文角度看,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仅有“隐藏的印地安崖居遗迹”,大渡河峡谷却有集自然人文景观于一体、展原始古朴风貌于高颠、具有相当人口规模的村落。我们要保护的是那里的自然人文景观和他的原始古朴风貌。这些,就是古路村的价值所在。 发展与保护是一对矛盾,古路村骡马道的开通,为那里送去了现代文明之风,也为那里的旅游前景带来一定的隐忧。我们看到,被外部世界滥用的无可复加的建筑材料——磁砖,已出现在古路村很多新修的坟墓上,与那里的自然景观极不协调。由此看来,某一天那里冒出几栋小洋楼也不足为怪了。 古路村人民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与我们共享现代物质和精神文明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要在当地推进现代化进程,需要很高昂的成本。即使国家花巨资,在那里修上高速公路、安上电灯电话、造好别墅洋楼,得到的充其量是一个表面繁华的山村,失去的却是那里宝贵的人文历史价值。从某种意义来说,失去了古路村这个“灵魂”,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渡河峡谷的死亡。凡此种种,必然带给我们…… 观察与思考,古路村路在何方? 古路村,路在何方?通过观察我们注定为他思考。 我们认为,要确定古路村何从何往,首先要认识和确立他“大峡谷之魂”的地位,从深层次挖掘出他的文化内涵。然后制定具体措施,对那里的建筑形式、社会形态、民俗民风,按原貌实施冻结性保护,并由政府或投资商出资,清除已经侵入那里的“文明”元素。 其次,借瀑电建设、大峡谷旅游开发之机,由政府和出资方对古路村实施部分移民计划,这样至少可以让大多数村民家庭脱离艰苦的生产生活环境,融入到外部世界共享现代文明;保留路边耕地,配合旅游项目的开展,种植玉米、土豆荞子等传统农作物供观赏使用,以此保留古路村原有风貌;对其余土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计划,保持水土并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创造更好条件。 其三,剩余村民由出资部门接收,转变角色成为旅游从业人员,由旅游部门向他们提供具有内在质量的生活保障。他们可以享受假期进城休闲,回山村时则着传统服饰,住外貌与现状相同的房子,以表演的性质从事生产劳动,把古朴山村的一切长期保留下去。 这一设想是基于古路村的人文历史地位和现状、以及发展保护中存在的矛盾,从人性化角度提出来的,作为一种思路不揣冒昧,抛砖引玉,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从原始险路到天梯小道、骡马大道,挟带着原始的暴烈与惊悸,古路村从历史深处走来;从悲情世界到高路入云端的经典缅怀,再到荞花山庄的诗情画意、悬崖人家的红旗飘飘,我们向古路村走去。这古与今的对话交融,伴随我心潮迭荡驰骛云天,静听悬崖铃响、回眸风中漫步,心中难以忘却、愈浓愈烈的,依旧是那份挥之不去的“古路村情怀”…… 本次采访活动得到汉源县永利乡党委、政府和古路村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2004/06/13

注:本文部份章节刊载于四川日报四川地理版。作者保留本文全部图片、文字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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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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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境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专 用 条 款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已认真阅读《通用条款》各项内容,并就《通用条款》按以下第_____项予以确认。

1、完全认可《通用条款》各项内容;

2、基本认可《通用条款》的内容,并就持异议的条款与乙方重新达成协议,记入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二条 旅游者情况

甲方参加旅游人数为______人。

甲方声明:参加此次旅游的人员身体状况基本健康,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是 □否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行团号:____________(□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计_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三)旅游线路:(包括旅游者抵达的国家/地区、城市、主要景点,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四)集合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五)散团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购物安排:每天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全程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是;□否

购买方式:□自行购买;□委托乙方购买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费标准(人民币)为:成人____元/人;儿童______元/人。旅游费用(人民币)总计: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应在出游前____日内交纳预付款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日付讫。相关费用约定在旅游行程中支付时,甲方须支付现金。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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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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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

编号: 浙f17--01

浙 江 省 旅 游 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 晚 天。自 年 月 日 地点出发至 年 月 日 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 人,总金额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 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 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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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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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以来,我局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逐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不断配套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农家特色旅游,协调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和绿色慢行系统建设,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旅游产业的平稳发展。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亮点

(一)旅游市场人气趋旺,创收能力明显增强。据预测全年旅游接待人数约246.91万人次,同比增长14.76%;其中乡村旅游接待人数13.67万人次,同比增长16.74%。旅游总收入为3.6亿元,同比增长18.84%。其中乡村旅游营业收入398.4万元,同比增长13.41%。

(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行业管理规范井然。一是旅游安全监督到位,旅游行业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旅游市场管控有力。开展市场整治4次,其中节假日市场检查2次,检查旅游企业21家次,检查导游人员36人次,教育纠正违规行为5人次;三是旅游质量服务优化。全天候保证旅游热线畅通,接受旅游咨询38人次,受理投诉案件3宗,办结率100%。

(三)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接待能力显著增强。各个休闲旅游点道路畅通,在全市率先实现区级旅游标识牌建设统一标准和全覆盖。全年新增香江国际大酒店、堆插乡村主题酒店床位416张,且均按四星级标准提供服务。

(四)乡村休闲旅游再创佳绩。大水、泮边、堆插三个村获得第二批“旅游名村”称号。至此,我区共有7个村获此殊荣。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乡村休闲旅游接待平稳有序、安全和谐,过夜人数持续增多。国庆黄金周旅游及接待服务工作得到省旅游委和市政府表扬。

(五)重视抓好旅游岗位技能培训。先后组织举办酒店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班、乡村农家乐从业人员培训班两期,培训310多人次。组织局机关干部、镇分管旅游工作的负责人及农家乐经营单位负责人到省内外考察学习29人次,提升了辖区旅游服务质量,树立了旅游形象。

(六)重视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编印“美丽”系列旅游简介和旅游地图,筹划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开展“车驾、畅游乡村”、“我到乡村过大年”和“红色之旅走进校园”等一系列富于特色的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开展“荔枝节”绿色骑游和荔枝采摘促销活动,配合省、市旅游部门走出去贵州、云南等地宣传促销旅游产品,进一步扩大了旅游的知名度。

(七)全力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200万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九龙戏水”项目二期,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正在加紧办理,年底进入施工阶段;乡村游品牌打造取得新成效,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堆插村桃源乡村养生酒店年底正式营业,红旗泮边休闲农庄通过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增加CS野战、团队拓展设施来提档升级,吸引了更多客人;旧州古文化旅游镇项目已完成概规编制,报市国际旅游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红旗风情小镇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同责任村凤雅村村民沟通,获得理解和支持,进入点青苗和签名阶段。

(八)协助做好统筹城乡示范镇绿色慢行系统的规划设计及玉仙村、坡仑村农家乐建设规划工作。完成了慢道规划编制及“祥云盘龙”LOGO设计,牵头制定《玉仙村和坡仑村农家乐建设实施实施方案》,并做好红色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

(九)联系点工作扎实有效。先后筹措三万三千元,支持甲子镇政府的计生工作,改善益新村委会办公室环境,帮助儒上村制订新农村建设三年发展规划,配合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等;配合滨江街道做好打违拆除和滨江新城规划道路征地等工作。此外,抓好责任路段观光路、兴丹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达到了预期成效。

(十)加强了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召开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带头勤政廉政,严格自律,狠刹“四风”,弘扬正气,促进了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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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投资,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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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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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建国以来揭西县旅游休闲发展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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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以来揭西县旅游休闲发展调研报告

一、前言

建国以来,我们揭西县的旅游业越来越受欢迎。为了更加了解家乡,感受揭西的和谐发展,国庆中秋期间(即XX年10月1日至8日),我跟朋友、家人前往揭西县内的一些旅游胜地作了一次实地考察。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揭西概况

揭西县,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处莲花山支脉大北山南麓,榕江南河中上游。东连揭东县,南邻普宁市,西南接陆河县,西北与五华县为邻,北与丰顺县接壤。

揭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北回归线横贯境内。常年气候温和 雨量充沛 光照充足四季宜耕。大自然为揭西大地的生物繁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揭西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西北群山绵延60多公里有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6座,以海拔1222米的李望嶂为最高峰。山势陡峭层峦叠嶂,谷峡壑深林木参天,是造湖蓄水与发展旅游业的胜地。中部丘陵起伏,多为矮山宜林宜果。东南部平原坦展海拔一般在20米以下,最低为海拔3米;河流交错土地肥沃,水源条件较好适宜于发展“三高”农业。

揭西是广东省贫困山区县之一。解放前境内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工业生产更无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都有了土地。揭西地域的党委、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和带领人民,土法上马,艰苦创业,造山塘、建水库、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文献资料)

三、      实地考察

揭西,一展芳颜,山水含情,古韵悠扬,花木嫣然。作为国家级的生态示范区,揭西的旅游名片历经多年的倾力打造,已是靓点突现。下面从三个有代表性的旅游景区看揭西旅游休闲变化的情况:

(一)揭西大洋旅游度假村

10月3日,天气晴朗,几个大洋的老朋友带我欣赏大洋旅游度假村的秀丽风光。揭西县大洋乡地处大北山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它还是广东省10大贫困乡之一。可是如今,它却拥有一座18洞的高山高尔夫球场,成为粤东地区最大的别墅度假区。盛产的苦笋和云雾茶也从“养在深山人未识”的土货成为名闻遐迩的山区特产。

我们与当地的百姓和一些专业人员谈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了解到:

大洋乡这一系列变化是与来自一位南洋的“愚公”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近XX年时间,这位“愚公”挖山不止,修路建业,让大洋人少了“土味”多了“洋味”。

“南洋愚公”名叫邹顺达,

1984年,邹顺达第一次踏上回乡路,来到大洋寻根问祖。面对崇山峻岭上的祖居地和贫困的乡亲,生活于异国他邦的邹顺达眼睛湿润了。于是,他一次又一次捐资办学校,解决饮水难、通讯难等问题。并一次次不辞劳苦从国外带专家到大洋考察研究,寻求从根本上改变大洋贫穷的办法。

1994年,邹顺达首先斥资6000万元兴建了一条路基宽20米,长20公里,连接国道的等级公路,结束了千百年来大洋与外界隔绝的局面,接着,他又在山峡中筑坝蓄水,造人工湖,并沿湖边兴建了120多座具有异国情调的别墅,建成了粤东地区最大的别墅度假村。

1999年底,又在大洋北山顶建成了一座18洞的高山高尔夫球场。大洋开始以开放的姿态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和来宾,人们纷纷对大洋优美的环境、独特的创意啧啧称奇,更为邹顺达合理利用土地,开发荒山的思路称赞不已。

(二)、揭西京明度假村

10月5日,我跟家人来到揭西京明度假村,充分感受了京明茶园文化的魅力。满山遍野梯田皆是茶树,零星的点缀着朵朵白色的朴素茶花。沿途石壁篆刻与茶有关的唐诗宋词,脚下细碎的鹅卵石亦铺成个个茶字。

京明温泉度假村占地总面积11172亩。2200亩生态优质茶园整齐地点缀在山峦之间,是一道亮丽的绿色风景线,现代化的茶叶加工厂,幽雅的茶馆,令人叹为观止的大自然风光、宁静的环境、清新的空气,七泓碧湖,像一串串珍珠环绕群山之中,对于长期生活在喧嚣城市的都市人,无疑会带给您无穷的情趣和享受。有京明长城、温泉休闲中心、游船、盘国仙师庙、高尔夫练习场、潮客食苑、动物观赏园、国标游泳池等20多个旅游景点。茶园风光无限好,以茶会友在京明。京明温泉度假村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度假村,位于风光秀丽的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京溪园镇,由深圳安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巨资兴建,度假村距县城河婆25公里,距揭阳市区35公里,距深圳市280公里,是一个集生态茶园、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我们了解到,因为京明茶园坐落于揭西县京溪园镇,所以此旅游景点的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当地的不高素质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以及贫困家庭的生计问题。据介绍,该镇平均每户人家就有一人在此茶园工作,就可基本解决该户人家的温饱问题。可见,这一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顺应自然的带给人们仁山智水品茶的休闲之乐,也极大程度的推动了揭西县经济的发展,对和谐揭西的营造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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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精选旅游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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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 拼 团(其他社全称 )。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用餐次数 ,标准 。

地接社名称 ,地址 ,

地接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 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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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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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4月2日坐12:40发车的高铁从北京到泰安。到泰安大概2点多。然后打车原本打算要去预定好的泰安东方酒店。可是坐上出租车后司机说还不如住山脚下呢,价位也不高还有直达中天门的旅游车。因为不熟悉所以听了司机的建议到了他说的酒店。至于什么酒店这里就不说名字了。环境还不错,就是价位并不像司机所说的便宜。但已经到了,也不算太离谱所以和同学就定了一标间。放下行里出去找岱庙。同学方向感不错,我们根据出发前准备的地图资料很快就找到了地儿。岱庙前面不收费,从正阳开始收费,票价30元.到里面后可以请导游。我们没有请,跟在别人请的导游后面蹭听,呵呵。到此我的心得是红门山脚下酒店很多,如果早点到泰安的朋友可以打车到岱庙,先逛岱庙或在岱庙附近下车找住的地方。从这一区域打车到天外村可能不会超过15块。到了天外村就有车站,票价30可以坐到中天门。从那里开始爬。我没有从山脚下爬,所以不知道从山脚怎么走了。

我住的酒店有代购泰山门票和到中天门的车票。所以我们就在酒店定了票,夜里一点开始出发到天外村换乘天中天门的大巴。大概1点20到了中天门下车,开始爬山。十八盘一路都有买吃的和租大衣的。为了省钱可以自带吃的和水。这个季节出行山上非常冷,所以要有心里准备,不能穿少。大概到4点爬到南天门,到了这里必须租军大衣,押金200,租金40.在往上爬风非常大,非常冷。在下面租10块。因为本人穿羽绒服,为了省点力气到南天门租的大衣。夜里黑,人很多所以没法拍照,只管爬。到了山顶大概是4点半,日出在6点左右,这一段时间必须要坚挺,山上很冷。看日出上山后一定要到右手边的观台,本人没有经验所中拼命的挤到左手边的峰顶,人非常多,能看到日出的角度很有限。不过本人比较幸运从人群的夹缝中看到了日出。从太阳升起那一刻起大批的人群开始往山下涌。可以用寸步难行来形容。就这样特别艰难的下山大概走了3个多小时10点到了中天门大巴站。坐大巴返回天外村。本打算3号到曲阜,由于本人平时不怎么运动,等下山后几乎挪不动了。所以放弃计划直奔火车站原先定好的4号的回京票。爬山过程中的心得,千万避免法定节假日出游,人太多了根本没法玩。下山时本想的白天了可以拍拍沿路风景,可是由于人太多跟本无暇顾及,只忙着往下挤。这次出行最大的收获看到了传说中的日出,最大的遗憾,人太多,感觉没有玩就逃回了北京。以后还要重新去好好的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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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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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妈妈说今天上午导游姐姐要带我们去一线天、虎啸岩游玩,听说那里风景非常壮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把昨晚一夜坐车的劳累全忘了,哈哈,武夷山旅游的第一天真的开始啦!

我和爸爸妈妈在美海酒店和煤炭休养团队的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过早饭,开开心心地坐上了旅游大巴车。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导游姐姐绘声绘色地先介绍一线天和虎啸岩,我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坐在车上难受。

十分钟后,我们下了车,山下游人不可计数,好热闹呀!导游姐姐带领大家到一线天。导游姐姐说南壁峭崖下,露山三洞,左为灵岩洞,中为风洞,右为伏 洞。岩壁上聚有数以千计世所罕见的白蝙蝠。到了一线天里面暑气全会消失。开始进洞了,我和爸爸妈妈忐忑不安地走进山洞,一线天就像一堵大型的城墙,横亘在宽阔的沟谷之中。我边走边望着开空,感觉阴气森森,中间的一条裂缝如神工鬼斧劈开,从中露出弯弯曲曲的一线青天。啊,难怪叫一线天。这时,天上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从天空直泻下来。路越来越窄,加上一大堆的积水,真叫人心惊胆寒。这一线天大概有一百多米,它是武夷山最大的山洞。这里的摩崖石刻众多。离度假区距一线天约5公里。一线天为这里风景区最大的山洞,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到尽头!幸好一进洞有好多叔叔给我们租借电筒的,虽然要三元钱,才用几分钟,但对我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哪!

走出了一线天,我们又继续攀登。我最不甘示弱,一路小跑抢在前面,总算到了一个凉亭。前面有一座观音庙,导游姐姐叫我们一定要上去看看观音菩萨。观音菩萨足足高13米,亭亭玉立,手捧着一个如意。听说它是是厦门的一个房地产商赚了好多钱,在这建造的。我和爸爸妈妈还花了十元钱和观音菩萨照了一张相呢!

不知不觉的,到了虎啸岩。虎啸岩怪石崔巍,流水迂回,真是一个独具石天趣的佳境!“虎溪灵洞”四个大字高高刻于岩上。导游姐姐笑笑地说:“大家请看,这就是虎啸岩。虎啸岩有极目皆图画的美称。所谓的啸岩就是指这座山会发出‘虎啸’之声,为什么山会发出‘虎啸’之声呢?那是因为岩上有一个巨洞,山风穿过洞口,便发出怒吼,声传空谷,震撼群山……”大家听了都暗暗称奇。我往山下一看,岩石众多,溪水汹涌湍急,好一副雄壮壮丽的气势。我们又往上走,虽然这里的家好像和我们老家的山差不多,全是树木花草和岩石,可当我看到了成禅建在虎啸岩的悬崖下,这里千仞悬崖向外斜覆,形成一个巨大的洞府,整座禅院不施片瓦,风雨不侵,真神圣啦!

在这里,我还听了导游姐姐的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虎啸岩有座尼姑庵,香火不断。一天,尼姑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几声虎啸,震撼群山。姑们害怕极了,于是躲在庵门窥视,只见一个白发老翁骑在一只猛虎背上,神情自若、目光炯炯有神,宛若一位仙人老翁。老翁从虎背上跃下,盘腿坐在峰巅,极目眺望四周景观任虎在其旁狂啸。尼姑们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全身直打哆嗦。多过多久,那虎啸的声息越来越弱,越来越远,那峰巅的老翁和虎也不知去向了。从此,庵主就把这座庵定为“虎啸庵”,这块峰岩就被定命为虎啸岩……这个传说还真让我改变了对武夷山的看法,原来武夷山的每一座山都有好多好多动人的传说。

在山上我们只玩了半个多小时,我和爸爸妈妈从另一地方下山了,差点迷路了,因为我叫山上的阿姨画一张国画——玉女峰和大王峰,却误了五分钟的时间。但我第一个带头小跑下山,简直威风极了。

十一点,我们团的一车人又开始上车,在导游带队下,去美海大酒店附近的一个地方泡脚。可惜几乎的人上当了,买了好多中草药,但价钱全买高了。妈妈也很傻,竟然花了250元买什么药王和护肤灵,但回酒店的路上,有个阿姨说妈妈买的东西最多只值100元。害妈妈心痛极了,心里一直不开心。我劝妈妈说,吃一堑,长一智,买个教训就行啦!再说,武夷山谁叫它碧水丹山,是天然植物园,是蛇的王国、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呢!

下午二点半,我们还去游了天游峰下的茶洞,品尝了“茶王”大红袍,大红袍的确比我们老家的绿茶好喝极了……

我们游武夷山的第一天,眨眼就过去了。我今天玩得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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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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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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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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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策划书

我是云南人 当然建议到云南旅游

第一天

交通:重庆飞往香格里拉

游览:独克宗古城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机票800+餐100+住宿200=1100

第二天 香格里拉游览

交通:租车

游览:松赞林寺 普达措

住宿:香格里拉实力酒店、龙凤祥酒店 或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700

第三天 香格里拉-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项目:沿途游览小中甸草原+虎跳峡+古城泡吧

住宿:丽江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 100=400

第四天 丽江

交通:租车

游览:玉龙雪山+印象丽江+束河古镇

住宿:古城特色客栈

预算(每人):车50+餐100+住宿100+景区门票及防寒服、氧气等 350=600

第五天 丽江-西双版纳

交通:飞机

游览:漫步丽江古城 游览万古楼黑龙潭等景区 晚上飞往西双版纳景洪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机票800+车5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50=1200

第六天 游览西双版纳

交通:租车

游览:傣族园+热带植物园

住宿:景洪世纪金源大饭店

预算(每人):车100+餐100+住宿200+景区门票等 300=550

第七天 西双版纳-重庆

交通:飞机

游览:无

住宿:无

预算(每人):车1300+餐100=1400

合计预算:5950

以上计划酒店、餐标定的比较高,版纳、香格里拉基本上也是考虑租车游览 比你的预算超了近一千元  仅供参考 实际情况可能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再调整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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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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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 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 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 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 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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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局的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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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__年下半年爱国卫生工作中,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镇爱卫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精神,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措施得力,半年来我局的创卫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现将我局半年来卫生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从组织领导入手,明确责任

近年来,我局领导对创卫工作始终都极为重视,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并让全体职工加入到其中,积极负责各项创卫工作的具体落实,成立了禁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统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强化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增强了搞好爱国卫生工作的自觉性。

二、以措施作保障,确保了创卫效果

我局制定了创卫计划和卫生制度,各办公室划分了清洁责任区,落实了责任区三包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天打扫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由办公室轮流当班互相检查,局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现场解决。

三、保证必要的创卫经费,积极进行对照整改

我局在办公经费较紧的情况下,保障了创卫经费的开支。今年我局根据需要,购买了灭鼠药、灭蚊药、灭蝇药。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县府、镇爱卫会的各次整治活动。

总之,通过半年来我局上下的齐心协力,使我局的工作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卫生状况大为改观,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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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发言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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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浪漫天河,星光灿烂,喜迎八方宾客;“不夜”x,群英荟萃,共庆x盛会。今晚,我相聚在美丽的天河之滨,共同庆祝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有“东方情人节”之美誉的x节。在此,我谨代表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和350万十堰人民向莅临本次盛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忱地欢迎!向参加今晚婚庆大典的77对新人表示诚挚地祝福!向参与筹办本届节会的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旅游局以及中央电视台演出团队、各位演职人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三千里汉江,美在我们十堰。近年来,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堰市抢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机遇,着力打造仙山、秀水、汽车城三大名片,初步完成了以道教圣地——武当山为龙头、以天下瑶池——丹江水为纽带、以各县市生态文化旅游景点为支撑的战略布局,全市旅游产业蓬勃兴起、竞相发展。

x在中国,天河在x。一条古老而文明的汉江,一条x人独有的天河,孕育了一段浪漫忠贞的爱情传说。揭开天河面纱,弘扬x文化,追求爱情永恒,建设美满家庭,是x儿女献给世人一首和谐之歌。举办中国·天河x文化旅游节是x县弘扬优秀文化、实施“旅游立县”战略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十堰形象、宣传十堰文化、推介十堰旅游的一个重要平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倾力支持,全力打响中国天河x文化品牌,努力把中国(x)·天河x文化节办成助推十堰旅游崛起、弘扬汉江灿烂文化、展示湖北发展形象、传承中华传统文明的精神盛宴!

我们坚信,有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x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丽,十堰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

最后,预祝第二届中国(x)·天河x文化旅游节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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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特别节目赞助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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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就甲方成为乙方举办的“80后主管大巡访暨第一届中国未来商业精英北京峰会”的活动赞助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定义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___,以推动“80后主管大巡访”暨“第一届中国未来商业精英高峰大会北京峰会”的举行;乙方负责活动组织及协调、展开。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举办的活动“80后主管大巡访”暨“第一届中国未来商业精英高峰大会北京峰会”中享有______赞助商的资格,在活动现场及其宣传前期、后期同时享受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优先报道的权利。

2.首席赞助商的回报方式

(1)筹备组正式授权首席赞助商称号,并邀请企业代表参与峰会,并将在现场安排不少于30分钟时间发表演讲,与媒体、青年创业者与管理者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2)大会的宣传条幅中,明显位置标注企业标志;

(3)大会与行业圆桌会议的印刷物(秩序册、海报、礼品袋)中,均出现首席赞助企业的LOGO,礼品袋中出现企业宣传册;

(4)大会制作的VCD、DVD中,有首席赞助企业的广告或企业介绍,由企业安排内容,不少于两分钟;

(5)大会现场,背景板展现首席赞助商LOGO,并打出首席赞助商的名称;大会会议厅门前,提供广告牌;

(6)邀请首席赞助商主要领导任本大会筹备组副主席,出席各项活动;

(7)由本次大会的联合主办方之一“主航道”、首席战略合作伙伴易管理网提供:首页中部flash广告位(一幅),至少四个频道首页flash广告位(各一幅),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8)在大会结束后,为首席赞助商提供参会人员及所在企业的通讯录。

2.活动细则及其相关回报见附件一;

3.积极配合乙方参与现场活动,并保证活动正常进行;

4.协议签订时需交纳活动赞助费用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 1.负责实施活动进度协调、相关合作方会议召开与协调等;

2.确保访谈及大会所需的方案完整提供;

3.提供访谈及大会所需的人力支持,保证投入一定精力与物力,以筹备并举办该项活动;

4.及时向合作伙伴通告筹备进展,并承诺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其品牌名称,并遵守一切相关联之法规;

5.及时共享访谈组所创作之原创稿件。

第四条知识产权条款及保密

1.因本协议产生的全部交付内容(含数据、报告等)由联合主办方共同享有所有知识产权及其它相关权益。如以本协议新产生的技术成果办理任何权利申请、登记、备案,应由双方协商进行,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许可,对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或将其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2.甲、乙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接触、了解对方的经营、管理信息,这些信息对双方中的某一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泄露,将使某一方丧失竞争优势或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任一方保证对其在工作中知悉到的(不论是对方提供的还是偶然获得的)任何对方的经营管理信息,以及任一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向对方披露的文件、资料和经营、管理、流程、文件,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3.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项目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_______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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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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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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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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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旅游团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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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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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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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及散团||

|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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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浏览点||

|及游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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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

|交通工具及|火车|

|?标准?|轮船|

|(不含景区观光车)|汽车|

|------------------|----------------------------------------------------------|

|用餐次数及标准|早餐?次,标准为?元/餐;正餐?次,标准为元/餐(含?菜?汤)?|

|------------------|----------------------------------------------------------|

|住宿标准|每1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住宿天数多于?|每2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6晚,可在本条?|每3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备注栏内增列|每4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或使用加页纸|每5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约定)|每6晚:房间标准为星级房间,费用为元/人;|

|------------------|----------------------------------------------------------|

||详见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购物根据游客自愿,?|

|购物点、住宿点|每日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时间不超过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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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安排及费用|安排持证导游,费用标准为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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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乙方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内旅游的|

|?行程安排?|团队应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统一拟制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出川旅|

||游团队应提交列明每日活动安排的“旅_____程表”)|

|------------------|----------------------------------------------------------|

|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现行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标准)?|

|------------------|----------------------------------------------------------|

||旅游费用:成人元/人,|

|费用及支付办法||

||小孩元/人,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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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将转旅行社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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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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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住宿地至游览地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旅游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_____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二、双方义务

第3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妥善监护随行小孩,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4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承担补办手续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按合同约定无领队或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4、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其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上列经营者索赔。?5、乙方应当按照《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与商品经营者串通欺诈甲方购物。

6、乙方应当提醒甲方出游时携带____________等证件。

三、甲方违约责任

第5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约定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约定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约定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6条?(延误出行)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条第5项的约定处理。

第7条?(中途退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约责任

第8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交旅游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9条?(旅___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因飞机、火车、轮船晚点造成旅_____程延误除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10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1条?(擅自转、并团)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转给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按总团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2条?(运行计划不规范)乙方未在约定出发日一天前将填写完整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团队运行计划表》(旅_____程表)内容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压缩游览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点约定游览时间被压缩一小时以上,乙方应按减少游览时间占该景点约定游览时间的比例,退还甲方该景点相应比例的游览费用(含该景点门票费、实际交纳的观光车和缆车索道费)。

五、其他约定

第14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16条?(_____)乙方推荐甲方自费投保旅游人身意外_____。

第17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双方合理分担,其中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18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9条?(补充约定事项)?1、?2、?3、

第20条?(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第21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21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附后。

乙方(盖章):负责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年月日

四川省旅游局?监?制?四?川?省?旅?游?总?队?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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