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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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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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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实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

1、日常办公制度

2、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规定

4、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制度

5、印鉴、介绍信管理制度

6、文印、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8、通信设备使用制度

9、财产管理制度

10、车辆使用与维护管理办法

11、文件销毁制度

第二章 日常办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上下都要严格遵守劳动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为公司服务。

第四条 实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各项担保项目由公司审保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中心经理会每月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 各中心及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各中心及业务部门之间应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况和信息。

第六条 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重大问题坚持原则,一般分歧互相体谅、互相理解。

第七条 严格档案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公司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第三章 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

员工个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员工个人仪表的优劣对公司至关重要,为此,公司对员工上班时间的仪容仪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项目 男士 女士

服装 要求 西服套装或整洁服装 职业套装

禁止 背心、短裤、无领上装 低胸、无领、超短裙、短裤

鞋 要求 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净

禁止 穿拖鞋,鞋面肮脏,有污垢、灰尘

发饰 要求 整齐、自然 整齐

禁止 乱蓬蓬、过长 零乱

面容修饰 要求 保持精神、每日剃须 清淡的化妆

禁止 蓄须,无精打采 浓妆艳抹或不化妆

其它 手指甲不能太长,禁止涂鲜艳的指甲油

第九条 员工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地点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办公室吃东西,不准干私活,不得长时间看非专业性报纸(如成都商报、成都晚报、华西都市报、商务早报、蜀报、四川青年报)。

第十条 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准打私人电话和会私客,不准带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须接的私人电话要尽量低声,不得影响他人工作,最长不得超过三分钟。必须接待的私客应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条 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节省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请示、汇报,情况紧急、事关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条 除谈工作外,不准串岗闲聊、擅自离岗,进入各办公室应先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员工负责本办公室清洁卫生,公共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乱丢弃物,爱护办公环境。

第十四条 员工要保持自己办公桌桌面的整洁,禁止放置与办公无关的杂物,下班时应整洁办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员工贮物柜,将办公桌锁好,防止文件资料的丢失。

第十五条 员工要礼貌待客,礼貌用语,礼貌接转电话,耐心解答相关的业务事项及电话询问,自觉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爱护公司财产,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空调、电脑、电灯、饮水机是否关闭,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密级确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凡涉及三个等级内文件均属保密范围。

1、“秘密”:内部规章制度属秘密级,只限全体员工周知,不可外传。

2、“机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和中心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关财务制度”、“财务报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属机密级,此类文件发至中心经理及相关人员。

3、“绝密”: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书”、“年度财务收支和利润分配方案”等属公司绝密级,此类文件发至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保密规定:

1、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建立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由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文件软盘及文件原稿备案,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其中软盘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掌握。

2、各类“绝密”级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在计算机软、硬盘上的文件必须作加密处理,密码由办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业务部门的专业性“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负责收集,以备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继续使用的草稿纸,各中心及业务部门必须及时销毁,不得随意放置。

4、办公室定期对保存的各类文件软盘进行拷贝更新,避免因软盘损坏导致文件丢失。

第十九条 借阅规定:

1、凡借阅本中心或本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部门主管允许,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中心经理签字批准;

2、凡借阅其他中心或部门“机密”级以下文件(含“机密”级),需经中心经理允许,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若需带出公司,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凡借阅“绝密”级文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到办公室登记、办理借阅手续,并于借阅当日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第二十条 对泄密行为的处理

凡私自传播、散发、复印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均属泄密行为。

泄露公司“秘密”者,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泄露公司“绝密”者,给予除名。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或自行处理公司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围内文件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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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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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弹药、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职责,状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状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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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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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学校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强化节能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特对学校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机构:

组长:111

副组长:各领导

成员:各班主任 各相关管理人员

二、实行专人负责。各场所空调管理负责人具体明确如下: 教师办公室:教师本人负责管理;

学校对教师用电采取插卡式电表管理,学校每月供给教师15度电。电表、表卡由教师负责保管,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会 议 室:负责

各 部 室:各部室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安排负责开关空调。 教 室: 教室空调由负责开关。

教室开机时间为 : 早 晨:5:50-----6:50

晚自习:18:50----19:50

其余时间视天气情况需开空调报主管领导处,经同意后方可开关。 学生宿舍:男生公寓由杨明孝负责开关,女生公寓由负责开关。 开机时间为 : 晚上:20:1 0------21:10

三、强调:

1.各班主任要对教室宿舍取暖及用电安全,落实管理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教室、宿舍要落实卫生管理责任,打扫干净,注意保持,严防

3.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空调开关时间,不得不开,迟开,早开等。

4.温度控制规定。根据当天天气报告和具体通知,空调使用时温度设置的规定:制热最高不高于20℃。严禁设置温度较高,预防学生感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证空调安全运行。

5..节约安全用电。办公室和教室无人时应及时关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各班主任要确定好本班教室、宿舍空调管理学生,严禁学生触摸空调、乱按按钮、乱动插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6.遥控器领用保管。空调遥控器由负责人领用保管,当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办理空调及遥控器移交手续。长期不使用空调时,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7.做好空调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后勤处杨春斗老师处,由后勤处报学校请专人维修。电工雷生坤同志负责校园电线电路安全和用电安全,保障校园正常用电,保证各种用电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经常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8.加强巡视检查。后勤处和值日领导、值周员加强巡视,如发现违规使用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汇报。违反空调温度控制规定的、无人情况下空调未关的等情况,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影响其学期考核。

*中学

20xx-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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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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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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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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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企业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企业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企业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企业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二、节能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节能主管部门为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企业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企业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企业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企业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企业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企业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企业节能奖惩制度,审核厂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企业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管理和技术素质。

三、分厂、车间节能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厂(车间)节能工作原始记录管理和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按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定期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2、监督检查本厂(车间)能源使用情况,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要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

3、密切结合本厂(车间)生产工艺和管理业务,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符合节能要求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中的能源利用率。

4、按照规定的能源供应指标和能耗定额,合理组织生产,将节能工作纳入班组经济核算范围。

5、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

四、班组节能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各岗位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施和能源计量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到机动或计量部门,尽快消除隐患或故障。

2、组织各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

3、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

4、协助分厂(车间)进行节能教育,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

企业职能部门节能管理职责

一、计划与生产调度部门的职责

1、计划部门是企业各项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节约能源计划是企业综合生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企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主要内容,应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共同搞好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2、编制、检查、总结生产计划时,负责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括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

3、坚持贯彻“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方针,综合平衡,安排好节能技措所需资金,结合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装置检修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创造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条件。

4、按照能源使用合理化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调度,及时调整供热、供电、供冷、供水、供风和余能回收系统的运行,提高生产和全厂用能的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损失,提高能量回收率和利用率。

5、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报告各单位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6、检查新装置和节能措施试运过程中的能耗情况,督促其迅速达到设计能耗指标要求,做好调度衔接和协调工作。

7、及时总结企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系统的合理用能的经验,并向企业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

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

1、按照企业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规划或计划,编制机动设备、专用设备、保温、保冷、水、电、汽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动能源使用合理化,贯彻能源使用合理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散热损失,提高能量传递、转换效率,提高设备效率,提高余热、余压、余冷的回收率,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率。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4、加强各种耗能、能源转换设备和水、电、汽、制冷系统的管理,及时制订、修订设备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搞好经济运行。

5、加强工业锅炉、供热供冷管网、蒸汽疏水阀及重大传动电机等的能源利用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

6、加强用水和水质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改善用水质量,提高设备传热效率,搞好节约用水。

7、组织定期检查设备、各类输送能源的管网,及时发现并消除浪费能源的现象。

8、加强供能用能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标准,总结交流经验,做到合理用能,使设备之间功率匹配合理,能级匹配合理,能量逐级有效利用。

三、计量部门职责

1、负责企业能源的计量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能源计量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企业能源计量的各项任务

2、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负责编制并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3、组织制订能源计理的各种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4、负责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

5、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6、 仲裁能源计量测试中出现的争议。

7、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

四、能源供应、贮运部门职责。

1、统一管理企业燃料、成品油及其它载能工质、材料的供应、输送和仓贮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和防止耗损。

2、负责能源的进、销、存和发放统计工作,办理燃料和油品按定额核销的报表和计划申请手续。

3、负责对购入能源的质量检验工作。

4、协同计量部门健全各类能源进厂、出库计量器具,做到按计量表计数核算。

5、对企业运输机具进行全面管理,制订加强油耗定额管理和节油改造措施。

6、总结交流能源科学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贮运系统职工的能源采购、存贮知识和节能管理水平。

企业燃料管理制度

企业根据生产耗能设备对燃料的实际要求,对燃料实行新型管理模式,即围绕管理目标,对燃料管理的几个环节,计划、采购、结算、储存、运行,做到事前燃料技术标准明确,费用有预算,事中风险控制,进程动态监控,事后经济活动分析,为此特制定企业燃料管理制度如下:

1、企业生产所需要的一切燃料,其技术标准由企业运行部门提出,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经企业节能领导小组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企业燃料的经营部门(供应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审定的燃料技术标准进行市场采购,通过燃料市场的信息调研,制定燃料采购计划,并做好燃料计划的实施,燃料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正常履行等管理,保证生产用燃料的需求。

3、企业燃料的经营部门应认真做好燃料进厂的检斤、检质管理,落实燃料验收制度,进厂的每车(船)燃料都要过秤检斤,抽样化验,做好格式化记录,并及时对照计划、合同,核对数量、品种和质量。

4、企业燃料的经营部门对燃料入厂全过程发出的有关燃料的各种经营与技术文件必须随实物同时到达并存档,作为运行与结算的依据。

5、企业燃料的运行部门应及时配合经营部门做好入厂燃料检斤、检质管理,同时还要做好入炉煤的检斤、检质。

6、做好燃料的贮存管理,按照进厂燃料的种类、规格、分区存放,标明燃料特点,并设专人管理油库和煤场,保持煤场设施完善与完好。

7、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应会同运行部门根据进厂的原煤情况,经常研究,配煤掺烧管理,在企业当前负荷情况下,将多种煤质的煤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配煤燃烧。

8、做好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建立原煤库存盘点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进煤、煤耗、存煤进行统计分析。

9、执行好燃料分析化验制度,定期将燃料取样,进行化验分析,建立燃料技术档案。

10、燃料使用必须经过计量,使用燃料的设备,都要严格执行计量制度,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每个班组、每台设备都要分别计量,按时记录,按班组、机台核标。

11、企业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运行部门及时研究并制定耗能设备节约燃料的操作方法与规章制度,积极采用优化燃料的新技术,新设备,对已实施的优化燃烧装置,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节燃操作,不得以手动代替自动,设备发生故障动力设备部门应及时检修、恢复功能。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燃料燃烧合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如锅炉和工业窑炉的空气系数,排渣含碳量、供引风风量与压力等都要达到标准。

13、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对消耗燃料的设备或工序都要制定燃料消耗定额,按机台或班组实施考核,并与个人经济挂钩,落实奖惩。

14、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燃料经济活动分析,对燃煤、燃油、燃气的设备进行产出与耗能的定量分析,寻找问题,挖掘节燃潜力,提出进一步节燃的技术措施。同时还要进行燃料合同兑现分析,合同价格与燃料成本分析。

企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企业节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或科室)全面负责企业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2、企业电力供应部门(变电所、站)与企业各分厂、车间的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企业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

3、企业在进行新厂建设,扩建或工程改造时,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对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节能篇和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应严格审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要求,把不合理利用电力和浪费电力的问题控堵在消耗源头。

4、企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管理工程设计时,严格掌握,设计必须采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企业电力负荷计算,堵绝供配电设备大马拉小车现象。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的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5、企业设备采购部门在采购关健性电气设备或元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还需得到节能主管部门的共同论证,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电气设备或元器件。

6、企业生产计划部门应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

7、企业节能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摸清企业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8、企业推进电耗目标管理,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各种产品的电耗定额指标,并实施单耗考核,电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

9、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分别对电力设备运行人员和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进行节电经济运行专业知识与节电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0.变电所(站)运行人员必须经常关注力率补偿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企业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力争接近0.95,电气专业主管工程师应研究企业大型电动机的无功就地补偿问题,对具有较大冲击性负荷的情况下,研究无功动态补偿的问题,以使企业电力系统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11、变电所(站)的运行人员和车间电气维修人员对全厂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电线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适时进行改造,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12、车间生产操作人员对所有动力设备应尽可能减少空载操作。

13、严格企业照明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车间照明采用大功率节能灯淘汰白炽灯、汞灯,替代钠灯,公共区域照明安装自动控制开关,车间和办公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

企业能耗定额管理

1、能源消耗定额的定义:能源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生产单

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合理消耗能源的数量标准。

2、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反映生产建设过程中能源消耗的客观规律,它应是能源利用率考核的依据,能源消耗定额应先进合理,既反映生产技术水平,同时也反映生产组织管理水平。为此,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是正确的能源消耗规律的反映,正确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在科学地研究能源消耗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产生。

3、企业能源消耗定额由企业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并会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共同进行制定。

4、能源消耗定额的制定必须遵循从实际出发,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资料,实际测算,适当的科学分析,精确的核算,力求达到“快、准、全、好”的标准。

5、能源消耗定额草案制定后,经职工讨论和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6、企业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应逐项逐级进行审查。

7、能源消耗定额的审批标准:

8、企业的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应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执行。

二、能源消耗定额的贯彻执行

1、经批准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企业各部门都要贯彻执行,凡属能源计划分配,组织供应和成本核算等都要按定额办事。

2、能源供应部门按照核定的能源消耗定额和生产任务核实供应,各单位要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的管理档案。

3、能源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应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定额供能制度、消耗定额分级管理和奖惩制度,做到定额管理生产、指导生产、监督生产,以便实现最小的能源消耗。

三、能源消耗定额的检查分析

1、能源消耗定额在贯彻执行进程中,必须经常检查分析,目的为了解消耗定额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同时检查为发现定额在执行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找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能耗定额,使之愈做愈好。

2、检查的方法采取统计分析和实际查定相结合的办法,办求符合实际和更加全面、使之及时发现能耗定额存在的问题。

四、能源消耗定额的考核和奖惩

1、定额考核是定额管理的又一重要环节,以对比分析的方法进行定额考核,即将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与执行消耗定额的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偏差的幅度,并分析研究产生偏差的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能源消耗定额考核的目的

⑴通过生产实践的检验,考察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是否合理;

⑵通过定额考核,与企业历史最好水平比,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比,找出差距,力争赶上国内外先进水平;

⑶通过定额考核,积累完整的历史资料,为指导生产和有效地进行能源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⑷通过定额考核,促进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的加强。

3、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达到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能源消耗定额考核必须与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相结合。

4、节能奖惩可按节能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形式进行:

⑴按生产任务、耗能量和节能量承包;

⑵按能耗定额承包,实行分等计奖;

⑶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工期,资金和工程质量承包计奖;

⑷按用能总量承包计奖;

⑸节能目标承包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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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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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提升内部企业管理,加强成本控制,规范物质进出,杜绝厂内物质浪费和非正常流失,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带出公司的各种原辅助材料、产品、半成品、模具、工具、设备、废旧物质等均在本规定管理范围之内。

3、职责:

3.1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物质出门证明的签发,出厂物质的跟踪、出厂后需要返回物质的核销和核对工作。

3.2需要外发或携带物质外出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申请,各部门主管负责物质出厂的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负责物质出厂的批准。

3.3仓库和车间现场依据相关批示并按照仓库(或车间)领料规定发放物质;

3.4保安负责核实《物质出门证》,同时监督物质出门状况。

4、管理内容:

4.1产品出厂

4.1.1向主机厂供货的产品(或半成品)、售后服务过程中需要的产品(或半成品)由销售部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单》,经主管人员审核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1.2样品件由业务人员填写《产品发货通知书》,经技术部主管、销售部门主管会审后提交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产品,出厂前经办人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开具《物质出门证》;

4.2模具外出加工维修以及研发所需整件、零部件或者相关原辅料和设备工具出厂:

工装模具和项目研发设计人员所需物质出门,由经办人填写物质出门申请,申请内容必须包括物质名称、数量、状态和用途,由部门主管审核申请单内容的合理性,经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按照仓库和现场管理规定领取,在财务部备案后,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3主机厂不合格产品调换,零部件不良或者其它因本公司质量问题需要外出的产品和零部件出厂:

零部件或整件产品(含不限于后视镜、转向器、灯具等)出厂由经办人填写《零部件发货通知单》,由质保部主管、销售部主管会审,副总以上(含副总)批准后到生产现场或仓库按照相关规定领取零部件,同时凭《零部件发货通知单》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采购物质不良退货出厂

4.1.1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未入库未打电脑单的由仓管员开据手工“材料退货单”,注明未入库,经办人员填写退货出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4.2质检不合格物料,仓库已入库的由仓库打印“材料退货单”,经办人填写退货出门申请(备注:所有在车间现场发现不良一律按照规定退回仓库),经部门主管审核,经总经理室权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单实相符后可予放行

4.5委外加工物质或零部件出厂

4.5.1由仓库电脑开具“外加工产品(出库)送货单”,经办人凭电脑单送部门主管审核后,副总以上(含副总)的管理人员批准后到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出具《物质出门证》;

4.5.2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打电脑单的,征求财务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暂开手工“产品发货通知单”,经办人将并完善相关手续,并需在24小时之内补打电脑单,且电脑单后应附已完备手续的手工单;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和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废旧物质处理出厂

4.6.1仓库申请报废处理的物资,由仓库手工填制“调让出仓申请”,PMC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确认废旧物质款项已支付后报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出具《物质出门证》。门卫检查单据手续完备、单据实物相符后可予放行

4.6.2如需要外出过磅后付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同时跟踪过磅。

4.7供应商为我公司送货用周转箱,由经办人员直接送到财务开据“物资出门证”。供应商给我公司送货而同车又包括给其它公司送货物料,或有未标示清楚送货厂家名称的周转箱,供应商应就以上物料在进入我司时在门卫予以登记清楚,仓管员按定单核收物料后,除周转箱外其它非我公司物料不得开据“物料出门申请”,由门卫和仓库共同检查核实单据,清点无误后到财务备案后出具《物质出门证》。(此类情形如在门卫处可以收货的话,可以在保安的监督下由仓管员直接在门卫收货入库)。

4.8物质出门后需要返回公司的物质核销:

所有需要返回物质的出具《物质出门证》时,财务部必须在备注栏备注,经办人应按时持原出门单或复印件经门卫确认已进厂意见,部门负责人签注收货属实后,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属于邮寄方式出门需返回核销的物资,待物资寄回公司时,按以下流程执行:

①如由门卫签收确认情况:首先由门卫核销出厂记录,再将物资移交原出厂经办人,最后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②如由原出厂经办人签收确认情况签收确认情况:由出厂经办人凭收货记录,直接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

 按规定应核销但未按时核销出厂物资的,逾期7日至15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15日至30日的,负激励 元;逾期30日以上的,按财务确定的物资价值扣罚款。

4.9财务部应加强对不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监控、核对、收款,加强对需返回的出厂物资的跟踪核销工作。财务人员应加强对仓库或车间物资的跟踪和盘点清查工作。

4.10出具《物质出门证》原则上由财务部专人签发,因财务签单人员外出时由财务部值班人员签字方能放行。签发人定期(每月)对出厂物质进行汇总建立物质出厂和返回台账,对需返回的物资进行跟踪并将异常处理结果报总经理室。

4.11物质出厂制单人(或发货人)、财务人员、门卫人员应整理保管好有关单据,门卫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申请单至少保存1年以上,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规定年限保管。

4.12产品出厂时门卫必须认真核实《物质出门证》出门日期、

数据、状态,数量不符或未经权责人签字的不予放行,特殊紧急情况必须电话请示权责人征求权责人意见放行,放行后由经办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签批手续。

4.13违规处理标准:

4.13.1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未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门卫不按照规定放行予以负激励 元每次。

4.13.2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厂手续,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4.13.3对弄虚作假谎报出厂的,除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外,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物资出门流程:

5.1物资出厂手续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室批准--财务人员(备案后)签发《物质出门证》 ---- 门卫(放行出厂)。

5.2需返回时申请核销流程:

经办人(申请)---门卫(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人员(核销)

6、相关记录

6.1 物质出门申请单(含公司现行的“产品发货通知单”、“零部件发货通知单”、“模具出门申请”等各类申请)

6.2《物质出门证》

6.3 财务有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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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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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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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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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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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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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空调的使用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空调使用实行“部门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空调使用的条件

1、使用空调时应根据室外实际温度进行开启,即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外气温低于5℃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区无人预计一个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4、下班要提前30分钟关闭空调。

三、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

1、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2、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不得覆盖出风口,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强行使用。

4、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过滤网,保持空调卫生干净

四、空调室内严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有违反上述“空调使用的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为的处以罚款30元/次。

4、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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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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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财务部的职能,各有各的理解,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分类,例如,也可以分为:组织计划职能、管控职能、监督职能、处理职能、辅助决策职能;还有人认为可分为:筹资、调节、分配、监督四职能,这是不含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职能。本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认为,按照如下方法划分比较科学,这种财务部职能确认方法也可以叫做“四保(宝)”职能:

一、基本职能:保持部门基础工作扎实可靠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如实记录反应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做到科目设置合理、账目登记记录完整准确及时,账目往来准确无误,会计资料档案保存完整可靠;

2、实现会计电算化,科学规范记账,安全快捷处理账务;

3、严格执行会计法、票据法、统计法、税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管理职能: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经营高效

1、准确及时完整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作出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管理公司各类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企业文化和无形资产、各类库存、在建项目、库存商品房、库存设备材料等有形资产)、各类负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3、合理提出薪酬福利方案,企业盈利分配方案,保护员工利益不受侵害、投资人权益不受侵害和损失;

4、管理各类费用;

5、加强开发成本核算与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控制;

6、照章纳税、合理避税;

7、结合企业经营开发计划,编制企业各期间财务计划、融资计划、综合平衡计划;

8、动态调整并落实上款各项计划;

9、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执行的财务审核。

三、决策职能:保证投资利益最大、风险最小

1、对企业投资开发项目提供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等文件,提供决策参考;

2、根据企业中长期规划,编制企业中长期财务规划,辅助决策;

3、对市场和项目进行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4、提出不同的投资开发方案,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作出评估对比,得出优选方案;

5、对企业经营进行预测分析,提出调整意见方案;

6、对行业发展趋势、专业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枝叶繁茂

1、监督企业遵守国家会计法、票据法、税法、统计法等一应法律法规,避免企业法律风险;

2、监督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轨道持续发展,避免经营风险。

3、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监督企业员工违犯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财务部四大职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汇贯通。不得割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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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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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2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20000元。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二十七条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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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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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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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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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是针对本公司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分发和保管的一项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和流程,减少铺张浪费,节约成本,提高办公效率。

第二条 负责部门

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都应由_____部统一负责。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分类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中的办公用品通常包括:书写工具系列、纸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与图文系列、办公生活用品系列、专项办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消耗品:铅笔、刀、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复写纸、标签、便签、橡皮、夹子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圆珠笔、修正液、笔记本、信封、白板笔、固体胶等。

3.管理品:剪刀、钉书器、直尺、笔筒、计算机、文件夹、档案盒、档案袋、票夹、印台等。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购买

1.申购

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向_____主任报告,确定订购数量。如果办公印刷制品需要调整格式,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变化,也一并向_____提出。

调整印刷制品格式,必须由使用部门以文书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_____部门审核确定大致的规格、纸张质地与数量,然后到专门商店采购,选购价格合适、格式相近的印刷制品。

2.采购规定

(1)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2)在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中,如果包含有需要订购的办公用品,则申请部门还必须另填一份订购单,经_____部门确认后,直接向有关商店订购。

(3)_____部门,必须依据订购单,填写“订购进度控制卡”,卡中应写明订购日期、订购数量、单价以及向哪个商店订购等等。

(4)按订购单以及订购进度控制卡检查所订购办公用品,以及在预定日期送到与否。

3.验货

所订购办公用品送到后,按送货单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确保没有问题后,在送货单上加盖印章,表示收到。然后,在订购进度控制卡上做好登记,写明到货日期、数量等等。

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与订购进度控制卡,开具支付传票,经_____签字盖章,作好登记,转交_____室负责支付或结算。

4.注意事项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_____统一采购、分发给各个部门。如有特殊情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_____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情况下,_____部门有权进行审核,并且把审核结果连同申请书一起交付_____部门保存,以作为日后使用情况报告书的审核与检查依据。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保管

1.登记

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2.保管

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3.盘存

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_____人员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4.持有量调查

(1)必须对本公司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日用低值易耗品,主要指各种用纸与印刷制品做出调查。

(2)调查方式是,每月_____日对前一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上报告。

(3)_____室对报告进行核对,检查各部门所统计的数量是否与仓库的各部门领用台账中的记录相一致。最后把报告分部门进行编辑保存。

第六条 办公用品分发领用

(1)各部门的申请书必须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领用用品台账登记。在申请书上要写明所要物品、数量与单价金额。

(2)接到各部门的申请书(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在申请受理册上做好登记,写上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用品规格与名称,以及数量,然后再填写一份用品分发传票给_____室。

(3)_____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的全部用品各齐,分发给各部门;

(4)用品分发后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用品发出通知书,转交_____记账存档;另一份作为用品分发通知,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

第七条 对办公用品使用的监督与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单据与用品清单。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清单与实际用品清单。

经理职责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清单。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第八条 办公用品的报废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附则

本规定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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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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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保证公司通信渠道的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员工电话使用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电话(办公固定电话)

(一)、拨打电话

1.打电话的时间应尽量避开上午8点前、晚上6点以后的时间,还应避开晚饭时间、午休时间。电话交谈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一般以3-5分钟为宜。

2.通话之前应核对对方公司或单位的电话号码、公司或单位的名称及接话人姓名。写出通话要点及询问要点,准备好在应答中使用的备忘纸和笔,以及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3.拨打电话先说明自己是谁,公务电话要同时报出你的公司及部门名称,然后再提一下对方的名称;应说明拨打电话的内容,且用语应礼貌、规范、简洁、扼要。

4. 使用电话时严禁在电话上闲谈;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接听电话

1.标准用语

(1)公司前台服务人员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2)直接面对外部客户的部门的统一用语:“您好!香港俏妈妈**部门,我是。”

(3)面对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统一用语:“您好!**部门,我是。”

(4)接听电话时,不允许说一些低级的词语或一些不礼貌的语句;不准用粗鲁的语气叫人,应先说出职位(总经理、经理、主任、师傅、主管、小姐、先生)。

(5)接听时。一般由专门人员接听,新员工对企业情况知之不多,不要抢接电话,以免一问三不知,给客户留下不良印象。

2.接听电话的规范

(1)在电话响三声接听电话,超过三声接通应致歉“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2)接听电话时应保持端正的姿态,不得吃东西、喝水、嚼口香糖等,不得出现一些影响正常交谈的动作。

(3)在接听电话过程中,要仔细聆听对方的讲话,并及时应答,给对方以积极的反馈;通话不清楚或听不明白时,要马上告诉对方。

(4)声小时。对方说话声小,不能大声叫嚷,而要有礼貌地告诉对方,“对不起,声音有点小。”

(5)中断时。通话中突然中断,应该立即挂上电话,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说明原因。

(6)接听到客户的电话避免客户在电话中等候的处理原则:

①告知客户预估时间(1分钟之内的),让客户选择等待或稍后回复;

②如预估时间可能超过1分钟,让客户留下电话,稍后给回复;最好不要让客户在电话中等待的时间超过1分钟。

(三)、代接和转接电话

1.原则上接到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业务电话,最好不要擅自做主回答问题,让对方选择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转给处理该项业务的同事,请他给客户回电话,解决问题。

2.如果对方请你代转电话,应弄明白对方是谁,要找什么人,以便与接电话人联系。此时,请告知对方“稍等片刻”,并迅速找人。

3.通话时。通话时如果有其他客户进来,不得置之不理,应该点头致意。如果不放下话筒喊距离较近的人,可用手轻捂话筒或按保留按钮,然后再呼喊接话人。

4.转接电话的规范:

(1)不要让顾客等太久;

(2)假如要让顾客等待,一定要先致歉,告诉对方要等多久,提供选择;

(3)假如处理需要时间,可以建议选择“再回电”或其他;

(4)在转接之前先记录下来电者的电话;

(5)假如等候的时间过长,每20秒再问是否还要继续等;

(6)转接过去时:“谢谢您的等待”。

5.如果要接电话的人不在,应为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完毕,最好向对方复述一遍,以免遗漏或记错。

(四)、接听投诉电话

在处理顾客投诉时,以倾听顾客抱怨的方式来稳定顾客情绪;并尽快将电话转接到有经验的主管或经理来处理。

(五)结束语

谈话结束,表示谢意(“感谢您的致电,再见。”、“谢谢,再见。”,等待对方先挂电话。

四、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电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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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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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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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6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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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 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 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 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残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xx年 5—20xx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 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 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 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 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

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0xx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年

(3)银行对账单 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20xx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0xx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20xx年

(3)固定资产卡片 20xx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 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 3年

(2)会计移交清册 20xx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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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品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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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玻璃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玻璃、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玻璃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第四章附则

1、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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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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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美化校园,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爱校、爱班级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增强维护健康的能力,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现制订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搞好爱国卫生活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选举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校爱卫会的职责是对全校环境卫生进行统筹安排,并在总务处、卫生室、生活部的协助下,做好卫生大扫除的监督工作。

二、检查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分:班级室内卫生、班级环境卫生、教师办公室整洁卫生、住宿生宿舍、厕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包干区五部分、坚持检查,督促制度,施行每天检查,并详细记录备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三、卫生室对各部分扫除要求

(一)、各办公室、教室、音乐室、实验室、食堂饭厅

1.桌椅排放整齐

2.地面无纸屑,痰迹,烟头、粉笔头等垃圾杂物、

3.门窗框清洁无积尘,下班窗明亮、

4.室内日光灯、灯架无积尘、

5.各办公室:办公用品必须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椅清洁;门板、玻璃、门框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地面无痰迹、无积尘、无纸屑、无杂物、要求:每天早上8点以前必须把办公桌椅擦一遍,傍晚打扫一次、

(二)、学生宿舍:

门、窗、地面、墙面及桌面清洁;床铺整洁,棉被、枕头叠放整齐;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按类摆放,井井有条;劳动工具归位摆放整齐、要求:每天早晚各打扫一次,每星期四大扫除一次、

(三)、厕所

1.墙壁、瓷砖清洁、无积尘

2.水斗清洁通畅

3.门、窗框清洁无积尘,玻璃明亮

4.地面无垃圾

(四)、走廊扶梯

1.地面无纸屑,无痰迹和垃圾

2.走廊扶手无痰,大镜子干净

3.走廊墙壁无球印、脚印等

4.走廊中窗台上无垃圾

(五)、室外场地

1.大操场、跑道和小花园无纸屑,乱石,枯枝

2.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洼地,无蚊蝇孳生地

3.阴沟、明沟无积水,清洁畅通

4.扫下的枯枝和杂草集中堆放在自己包干区的角落,然后装入垃圾袋清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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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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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物业采购各类物资的管理进行控制,对完成企业日常工作所需及采购物资的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管理的控制,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3.物资分类

A类: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类)、劳保用品,及各单位日常使用的低值耗材(单价低于500元)等非固定资产

B类:办公设备(含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单价高于500元的非固定资产类;

C类:应急类物资

4.采购管理

4.1先批后买原则

公司采购必须填制《物业物品采购单》(附后,以下简称《采购单》),申请单位、申请人填写《采购单》,注明采购项目类别、说明采购原因,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进行办理; A类物资:控制合理库存前提下,每月25日前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B类物资:合理调配、公司协商后,使用期提前10日,经物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C类物资:电话请示相关领导,经领导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事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办理审批后续;

4.2询价议价原则

固定资产及非固定资产的采购询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质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性采购不适用);

4.3样品封存原则

针对有一定使用时限的物资(相对低值的、可提供样品的),要做到样品封存,做到采购物品与样品一致;

4.4职责分离原则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所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采购物资由物资管理人员对数量、质量进行核对。物资管理人员对于所接收的物资,在接收时发现问题的,当即提出异议,与采购人员及时沟通,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所采购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位通知物资管理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对涉事物资暂时封存,由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沟通并解决;

4.5一致性原则

采购物资必须与采购单中所列要求保持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或成本太高的,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反馈信息,经协调后,制定最终采购计划;

4.6合同会审原则

大宗物资采购,除符合上述4条原则外,还应做到合同会审,使用单位、采购人员、物业总经理、地产总经理,调研汇总后,经领导审核许可后,方可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5.供应商管理

5.1供应商选择

5.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如由特殊物品采购,供应商还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

5.1.2 选择供应商必须进行询价和综合评估,若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质、业绩等,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参考因素;

5.1.3 为保证供应渠道顺畅,防止突发情况,应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备用供应商;

5.2合同供应商登记、归类、存档,定期协助财务部门与供应商对账;

5.3 定期走访合同外供应商,择优更换或淘汰现有供应商;

6.合同签订管理

6.1董事长(法人)委托人对外签订、履行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6.2意向合同必须进过合同会审后,方可签订。签订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后,即分类汇编、存档,分送有关部门;

6.3签订采购合同,必须比质、比价,择优选订。

7.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

7.1 合理借款:针对性采购,借款金额保持在采购预计总金额的±5%左右;

7.2 凭票报销:采购完成、入库后,采购经办人凭销货单、入库单、发票至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7.3 挂账处理:需要签订合同的、存在挂账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7.4 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8.采购人员廉洁管理

8.1积极维护企业利益,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8.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8.3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各类回扣、礼品;

8.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并有义务提醒各部门按程序提报申购计划;

8.5工作认真仔细,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8.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9.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废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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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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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特拟定管理办法如下。

1、项目移交

项目终验前一个月,售后服务组开始介入项目。项目验收后,两周内完成项目移交工作。移交时应将下列内容形成书面文档:

(1)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2)项目遗留问题及完成时间表

(3)项目外部边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维护边界、维护期及维护期满措施

(4)项目内部边界:售后服务人员与技术支撑部门的边界、项目常见问题及处理

办法(faq)、应急联络部门及人员

2、日常工作规范

(1)工作日志

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当日问题应在当日处理完毕,不得拖延至次日。确因问题复杂,需耗时很久,当日的确无法完成,应说明情况,取得客户谅解,并给予客户明确的解决时间。并以书面方式将当日未解决问题及完成时间向销售总监报备。因未及时解决而被客户投诉的,按投诉办法处理。

每日下班前,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将当日已完成工作记录到禅道日志中。

(2)《售后服务手册》维护

售后服务组应及时总结新问题及解决办法,记录到《售后服务手册》。每月底,将更新后的售后服务手册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3)系统巡检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所有维护期内的系统巡检一次,并对每个系统形成一份月度巡检报告,上传至文档管理系统。

(4)系统优化

售后服务组每月对系统进行优化。每月底,形成一份《当月工作优化总结及下月优化措施报告》,对发现的bug和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指明承担部门及建议完成时间,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下月优化措施纳入禅

道管理。

《优化报告》作为项目质量评价的来源。

(5)客户回访

售后服务组应定期回访客户(电话或当面),就系统运行及使用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方面进行调研。

客户回访以季度为单位,分解到月,按计划执行。

(6)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组应保证服务电话的畅通(9:00-22:00)。上述时间范围内,服务电话无人接听的,相应电话负责人乐捐50元/次。

3、安全备份管理

(1)售后服务组统一管理已移交项目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系统的账号及密码

移交完成后,售后服务组应与客户协商,对系统的密码进行统一修改,并做好存档。因密码泄露或售后服务组管理不善,造成对系统性能的不良影响或数据丢失,售后服务组负责该系统维护的工作人员须承担连带责任。

(2)对已移交项目的修改、调整等工作,须在售后服务组的监督下进行

每次对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组应形成修改记录,并将修改记录、修改部分的源代码、数据库脚本进行存档,上传到文档管理系统,以固定系统运行版本。

对维护期内系统进行调整时,售后服务人员须事先告知客户本次对系统调整的安排、可能会对系统造成的影响、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

未告知而导致客户投诉的,按公司投诉管理办法处理。

(3)售后服务部应统一负责对已移交项目的系统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软件项目移交后,如果客户未做备份,售后服务组应建立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备份机制,以防数据丢失给客户带来损失。

备份目标:系统或数据库损坏,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帮助客户恢复。数据在两个月内有变化,或者丢失,都能够找到并恢复回去。

4、维护期满提醒

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前三个月,售后服务组长应以书面方式向销售总监汇报,销售总监安排销售人员跟进。

5、售后服务工作监督

销售经理定期请客户填写售后服务工作调查表,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客户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投诉管理办法由责任人乐捐。如果同样的问题被客户重复反映,加倍乐捐。无法找到直接责任人的,由售后服务组长乐捐。

客户反映系统出现问题,经倒查,属于巡检、备份等工作未做到位,或实际工作未做却提供虚假巡检报告的,按投诉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加倍乐捐。

售后服务组提出的优化措施给工作带来显著效果的,公司给予奖励。由售后服务组长提交奖励申请,销售总监审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一:售后服务组长月考核办法

附二:售后服务人员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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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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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购领

第五条 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 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 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 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 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 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 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 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 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 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 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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