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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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安全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现场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安装工程等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云南电网公司制订的各种标准、规定、制度等;
――云电安监[_______]_______号《_______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供电局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昭通供电局制订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和细则等。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施,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乙方进场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督促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甲方现场负责人应对乙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乙方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乙方;对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故性质进行归类统计,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安全监督机构,专兼职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按甲方要求制定有针对性“三大措施”,严格按甲方审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施工;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整改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否则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否则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乙方自行负责;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乙方方负责;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应将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全体施工人员;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蛮干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等,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0天内,呈送组织施工的“三大措施”,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规定,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负责为其聘用的工人购买工程保险。
六、其他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机械事故、误操作、交通事故),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事故归属为乙方,并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予以考核。
(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7%)
2.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的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按照谁为约、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建设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工程名称:
第2条工程地点:
第3条工程内容: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不定楼号、不定工程量。
2、承包方式:包工、包质、保安全。
第4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门窗洞口空方不计入。
第五条工程质量保证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在保质期内底层粉刷石膏密实不空鼓,腻子不脱皮。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款额按当月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的工程量价值80%结算,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95%,余款5%作为工程保证金,保期1年,到期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2、在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做好保修服务工作,质保期间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重新雇用他人维修,所有发生的费用甲方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维修费用。
第八条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工人住宿的位置。
2、按第六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总包要求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3、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4、在乙方的施工范围内发生的人员及财产意外事故与损失或由于乙方管理不力造成的对不属于乙方人员的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职工的疾病及工伤事故的治疗亦由乙方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违约方须在对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达到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的条件,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造价)10%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分项单价
1、1#楼
2、2#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建设工程施工格式_合同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建设工程施工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 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 元,工程总造价 。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4:勘察合同建设工程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办公楼装修
1.2、 工程地点:上东新邻里办公楼
1.3、 承包范围:3F-4F室内装饰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优良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二)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处理好土建、空调、供暖及水电、门窗等遗留问题并协调各方记录在案。向乙方提供清楚的施工界面。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甲方要及时确认材料样板、验收工作,按时支付工程款。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六) 、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价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 包工包料。
6.2、工程进度款与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95%,5%为交工验收备案开始计满一年的质保金。
(七) 、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约定
(十一) 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5:工程分包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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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编号: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下项目修改设计,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城学院水栖中心、北一门教学楼前广场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学院新建教学楼南侧水栖中心、教学楼北侧门前广场。
二、委托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效果图,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后的蓝图8套,DWG电子版1套。
三、设计时限:
年 月 日接受委托设计,甲方在最终方案效果图上签字后,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四、价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栖中心面积按3144m2增加面积*7元/m2合同单价=2、2万元。
2、广场修改面积4494㎡,按每平米5元计算,总价2、25万元整。
3、关于大门结构设计费3万元整(不包含浮雕艺术创作设计、翻模在内)。
以上费用总计7、45万元整。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整个设计费用将分二次支付:
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图纸及电子版经甲方签收认可以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用的70%。
第二阶段(跟踪服务):乙方在甲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跟踪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景观施工完成并验收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30%设计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对乙方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推迟后续工作。
3、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4、 乙方提供施工图8套,同时提供DWG格式电子版一套。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对乙方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违约,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 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
场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1120-814工程
工程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分包内容(范围):
二、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实施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督促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进行人员登记和安全教育的备案工作。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等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进行经济处罚,并作好现场记录。
4、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施工队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
5、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屡犯者和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排除隐患。
6、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甲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乙方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工作。并有权视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对责任者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清除现场,对乙方采取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撤换现场负责人直至清除出场等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在其资质的授权委托书范围内进行职业。
2、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劳务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
5、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
6、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乙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甲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8、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虚心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甲方和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
9、乙方自带的小型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
10、乙方应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对现场工人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兼职安全员。
11、乙方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施工配合工作,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应督促、
检查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2、乙方应保证对现场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所须资金的投入,并对因乙方劳动防护用品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3、乙方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进行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4、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杆、重要支撑部位及安全警示标志,若随意拆除,乙方应对随意拆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5、乙方应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扔建筑及生活垃圾,对造成的污染承担全部责任。
16、乙方各班组应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作好记录,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7、乙方对现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做好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
三、甲方(业主或监理)在现场如发现乙方有违规现象时,将从乙方拨付的到期工程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具体标准见下表:
序号违 规 内 容承包人违约金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00元/例
2进入施工现场吸烟50元/次
3现场材料乱堆乱放200元/次整改时间最多一天
4现场出现污水、扬尘100元/次
5打架斗殴、酒后高空作业500元/次
6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200元/次
7施工工人随地大小便100元/次
8 无保护的高空抛物500元/次
9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开动机械设备200元/次
10文明施工、环保严重不符合要求500元/次
11违章及冒险作业、无防护设施垂直交叉作业200元/次
12擅自挪动和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
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200元/次
3.1上表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对各施工班(组)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如监理及业主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上述处罚,我单位照此执行并进行双倍处罚;其余违章、违规行为按项目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_________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_________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索赔: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_________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为兴建 工程,接受了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个月(天),或: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X。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合同协议书;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XX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竣工图纸和资料;
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有效波高超过 米的波浪;
毫米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烈度 以上的地震;
......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保修金的数额
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奖励:
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篇10: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11: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_____________》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水电工_________________元
木工_________________元
瓦工__________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办公室装修合同的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办公室装修合同的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a.装修工艺
“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2、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原则上,红色、_____、兰色、为火线色标。兰色、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3、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_________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不得有只顾自己,而不顾大局的施工作风。
4、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约3cm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导线在pvc管子里不能有接头。
5、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空调,浴霸,电热水器,冰箱的线路必须从开关箱单放到位。
6、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图纸
发包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
项日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每月_______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________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_____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___;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12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代理报酬费用为。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工程安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址: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 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 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 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 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赌博、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伤事故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负责。
(19) 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参加喷涂等有害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长期喷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2024工程分包合作协议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分包单位应履行如下条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接受总包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协单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分包、外协单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前有关治安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5.分包、外协单位应定期将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状况向地区派出所申报,及时办理暂住证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总包单位保留备查。
6.分包、外协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队伍治安保卫协议书》并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应履行下列条款:
1.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本协议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安全。
3.对违反治安条例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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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
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
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强化安全意识。
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
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
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
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
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
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6:公司与分包单位安全环境协议书
发包单位: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确保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产及现场人员临时生活设施或条件:
5、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督促其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6、对乙方进行环境安全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并督促乙方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护品、安全设施进行进场检验和安装使用验收。
8、有权对乙方提出环境安全要求,对乙方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项目部归档出具的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
9、甲方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乙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1、加强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遵守甲方各项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
4、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6、保证在分包施工期间不录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从事生产劳动。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指女性)才准现场住宿。
7、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施工、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8、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批。
9、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10、定期和经常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场所和临时生活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11、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12、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要求甲方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4、服从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三、其他约定
四、处罚措施
1、甲方对乙方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
2、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危害现场施工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约定处以罚款。
⑶ 赔偿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禁示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上述设施、标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经甲乙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时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建设工程测量勘察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 项目来源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进行1: 地形图测量,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项目1地形图测绘。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交需要进行测绘的范围界线图。
(2) 按约定支付测绘费。
(3) 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按约定向甲方提交1: 500 地形图成果 1 份。
(2) 乙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写:叁仟元)进行项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 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工程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时间要求
(1)自委托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关资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关资料后的 5天内,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 1 份图纸成果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对制作的图件和相关文字材料质量负责,如因图件质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作经费,由于经费不及时到位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测量成果给甲方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失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会议及指示精神。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 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语牌。
10.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等。
1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攀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合同范本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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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防水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防水施工及安全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二、工程内容:
1、甲方将工程屋面防水、厨房、卫生间防水及室内阳台等所有防水工程,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方式全承包给乙方,材料要求为、防水涂料。、卷材4毫米厚底部铺足冷底子油。材料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机关标准,并交给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乙方所采购的主、辅材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为优质产品,防水材料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其施工过程中材料均应符合要求,乙方材料进场前并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材料报检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工期及要求
1、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2、本工程必须在_年_月_日内完成。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其施工程序,拟定工程进度计划,按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乙方不得影响任何一道工序的施工,若造成任何一工序停工、返工、窝工时,概由乙方赔偿损失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前工序不合要求。如不干燥、不平整、不坚实、无坡水、有蜂窝洞、模板残留、瓦卷不合格、无子口管道沉隙缝,乙方工期顺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人员的管理安排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每次工序做完后经甲方验收后,再进行第二次工序,否则自负其责任和有关费用。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要求:工程竣工交付业主前,由乙方负责其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出现损坏或丢失,由责任方无偿修理或赔偿。
四、工程承包价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含本合同所有内容,综合费、配合费用、合理利润、风险防范费按、防水涂料价格元/。、卷材4毫米厚价格元/。、丙伦防水,300克,元/。、德高11,元/。、聚胺酯,元/。承包给乙方,结算以实际收方决算。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工程量进度付80%。
2、工程余款20%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决算后,按甲方规定减除工程总额10%作为质保金,余下的10%一个月内付清。
3、工程竣工后,屋面防水工程、厨房、厕所及所有防水设计要求的防水、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物管公司电话通知起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或物管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20%计算赔偿损失,甲方有权将上述损失在质保金直接扣除。
六、工程质量
1、在施工中应按国家现行颁布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标准操作,同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并执行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经相关质检部门同一验收。
2、在施工中经甲方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工程质量按国家规范及甲方标准验收。
七、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防水范围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范、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应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对于安全严管重罚的规定。
3、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若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和未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以及盗取现场材料及设备等实施处罚,并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工地规范实施操作。
5、做好技术交底,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6、做好安全交底,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乙方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人身伤害及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违背劳动用工规定,同时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操作证复印件等。
3、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每天下班前进行现场清理,做到现场干净、整洁、工完场清。
九、违约责任与其他
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