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建设银行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_____、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_____、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_____。财产_____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_____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_____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
_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权证书及编号处所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备注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2:银行发放长期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账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 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法人代表:(签)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3: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拍摄_____片(或电视剧)《_______________》出现资金短缺因而向乙方借款。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协议书》、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贷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代委托人在受托范围内与甲方订立委托贷款合同。
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人_________将自有的(币种)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委托乙方按照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甲方)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贷款按月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途为拍摄_____片(或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五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
一、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乙方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一)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若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已拥有在乙方开立的有效账户,只需将账号书面告知乙方即可;经乙方审核后,该账户作为甲方的存款账户,甲方无须另行开立新账户。
(二)委托人的委托基金已经划到其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户。
(三)乙方已经接到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
二、发放贷款计划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三、乙方应按时将贷款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贷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贷款的偿还
一、还款顺序: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息的原则偿还。如有调整,按委托人书面通知执行。
二、付息: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利息,在结息日将相应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支付的利息,无须另行通知甲方。首次付息日为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三、还款计划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四、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在乙方开立还款账户,专门用于归还贷款和支付利息。甲方应按照本条的规定归还贷款,及时将相应款项存入还款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还款账户中扣划当期应归还的贷款,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提前还款:
(一)经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提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甲方提前归还本金应按照实际用款期间及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甲方分次还款的,如果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应按还款计划相反顺序还款。提前还款后,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三)甲方未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提前归还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贷款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六、还款担保:
(一)甲方应以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对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担保,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委托贷款。
(二)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甲方在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委托人申请贷款展期,并在委托人批准后及时同乙方办理展期手续。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二、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还款账户,不得转移账户。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和情况。
(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按乙方要求提供其相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六)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律师服务、_____、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了解委托人要求了解的甲方经营、财务活动情况。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并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三)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代委托人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划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委托贷款,但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予以保密,单位托人在委托范围内要求了解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足额归还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百分之______的罚息,直至甲方归还为止,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及贷款挪用或逾期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收复利,直至甲方支付为止。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的贷款加收百分之_________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划扣。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暂停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根据委托人书面意见进行处理:
(一)甲方未按要求向委托人何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
(三)甲方拒绝乙方对代款使用情况的了解。
(四)甲方或其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抵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危及贷款安全的。
(五)甲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六)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及其他的法律纠纷,委托人认为可能影响委托资产安全的。
(七)甲方违反本合同第条有关的其他义务条款,委托人认为足以影响甲方债务清偿能力的。
五、在委托人资金已划入乙方规定账户,乙方已经接到委托人的《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本合同已生效,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发放贷款时,应根据迟延发放的贷款和天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对甲方计付赔偿金。
六、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委托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贷款到期,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委托人同意后,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委托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分立、联营、合资、合并、兼并、股份制改造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应最迟于_________天前书面报告委托人并书面通知乙方。委托人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并经委托人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4:银行的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单位(户)
│
│住址│
│
├─────────┼──┴──┼─────┬───────────┤
│
借款用途
│
│ 利率
│月息
%
│
├─────────┼──┬──┼─────┴─┬─────────┤
│ 抵押品名称
│单位│数量│ 折价后价值 │ 保管方式
│
├─────────┼──┼──┼───────┼─────────┤
│
│
│
│
│
│
├─────────┴──┴┬─┼─┬─┬─┬─┼─┬─┬─┬─┬─┤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
├─┼─┼─┼─┼─┼─┼─┼─┼─┼─┤
│
│ │ │ │ │ │ │ │ │ │ │
│ 借款金额(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款日期 │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
├─────┴──┬───┴────┴───────────────┤
│
还款计划
│
还款情况登记
│
├─┬─┬─┬──┼─┬─┬─┬────┬────┬────┬───┤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贷款,按 年 月 日签订,编号
县
乡协议字第
号抵│
│押借款协议书执行。
│
│
│
│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印章
│
│ 借款单位(人)
印章
贷 款单位
│
│
审 批 人
印章
│
│ 借款方经办人
印章
信 贷 员
印章
│
└─────────────────────────────────┘
篇6:银行卡领用合约单位卡_合同范本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申领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_________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自觉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人民币_________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持卡人承担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单位及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单位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_________%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持卡人领取_________卡时,应立即在_________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国航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时,可在销售价基础上享受国内航线_________%、国际航线及国航国际联程航线_________%的优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国航班机时,不论乘坐次数,均可享受保额为_________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
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持卡人或停止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_________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八、乙方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乙方的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收回乙方的_________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_________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乙方持卡人因转借、转让_________卡,租借其账户或违反长城卡章程及单位卡使用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乙方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理由拒绝偿还使用_________卡而发生的债务。
十二、甲方在乙方_________卡发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对账单,乙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问时,应在制单日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查询,否则即视为对账单正确无误。
十三、乙方使用的_________卡及其附属卡有效期满,如乙方不再换新卡,应在_________卡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继续用卡,并为乙方重制新卡,同时从乙方账户中收取新换卡的年费。
十四、乙方持卡人_________卡遗失或被盗窃,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办理书面挂失(或按银行规定办理电话挂失)手续,并交付挂失手续费。如挂失卡发生风险造成损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所发生的交易;
(二)在办妥挂失手续后当日和次日所发生的交易;
(三)乙方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诈行为的;
(四)有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五)甲方调查情况,遭乙方拒绝的。
十五、甲方的人民币长城信用卡章程一经修改公布,不论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长城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六、本合约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约上和在长城_________卡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栏内签署,并在乙方领取_________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领用_________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约时,必须将_________卡交还甲方45天后,待全部清偿使用_________卡的一切债务后,乙方的备用金和保证金方可清户,本合约亦即解除,否则,本合约继续有效。
十七、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银行贷款担保协议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私人向银行借款合同书
┌────────┬────────────────┬────┬──┐
│
借款单位
│(公章)(负责人章)(经办人章)│
│
│
├────────┼────────────────┤借款种类│
│
│借款金额(大写)│
│
│
│
├───┬────┴────────────────┴────┴──┤
│ 借 │
│
│ 款 │
│
│ 用 │
│
│ 途 │
│
├───┼────────────┬───┬────────────┤
│ 投 │
│ 投 │
│
│ 资 │
│ 资 │
│
│ 项 │
│ 总 │
│
│ 目 │
│ 额 │人民币(大写)____ │
├───┼─────┬──────┼───┼────────────┤
│ 计 │上级拨入 │
│ 独 │
│
│ 划 ├─────┼──────┤ 资 │
│
│ 资 │自有资金 │
│ 或 │
│
│ 金 ├─────┼──────┤ 合 │
│
│ 来 │其他资金 │
│ 资 │
│
│ 源 ├─────┼──────┤
│
│
│
│银行贷款 │
│
│
│
├───┼─────┴──────┴───┴────────────┤
│经济 │
│
│效益 │
│
│预测 │
│
├───┼───────────────┬────┬────────┤
│抵押 │
│ 担保 │
│
│租款 │
│ 借款 │
│
└───┴───────────────┴────┴────────┘
年
月
日
┌─────┬───────────────────────────┐
│信贷员审查│
│
│ 意见
│
│
│
│
信贷员__年__月_日
│
├─────┼───────────────────────────┤
│营业所贷款│
│
│审批小组意│
│
│
见
│
组长__年__月__日
│
├─────┼───────────────────────────┤
│县(市)支│
│
│行贷款审批│
│
│小组意见 │
组长__年__月__日
│
├─────┼───────────────────────────┤
│上级行贷款│
│
│审批小组意│
│
│
见
│
组长__年__月__日
│
└─────┴───────────────────────────┘
篇9: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自然人)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受 托 行:中国光大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将自有资金或其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 ,但受托行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 。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贷款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需书面通知受托行,受托行自收到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开始计算利息。上述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 (年/半年/季/月)结息,结息日为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是结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八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第九条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行有权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账户开立
第十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委托人需在受托行开立结算账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行开立可作为委托贷款专用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
第六章 提款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须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款:
1.一次性提款,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2.分次提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提款日期如下:
第一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提款日为非受托行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提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应向受托行提交借据。由受托行在相应的提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中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提款金额,则受托行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贷款。
第七章 还款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币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下列第 项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受托行指定的账户。
1.一次还本,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还款日为非受托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还款。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受托行于借款人还款后【 】个受托行工作日将收取的贷款本息转入委托人账户。
第十七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到期利息,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受托行营业日正式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由三方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委托贷款展期的期限应符合《贷款通则》关于贷款展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 个受托行工作日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行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如借款人未通过在受托行开立的帐户归还委托人委托贷款本息的,应由委托人、借款人出具意见一致的申请书及相应的还款凭证等送达受托行做相应帐务处理,经办行可据此给予销减委托贷款,否则受托行将视同委托贷款未按期归还。
第二十一条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收回,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受托人可等额冲销委托贷款余额;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委托贷款逾期满2年后,受托人可自行冲销后通知委托人。
第八章 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受托行根据本合同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
第二十三条 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受托行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或由受托行直接从委托人在受托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四条 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委托贷款发生逾期后,若逾期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可免收手续费;若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则按合同约定费率计收手续费。
委托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时,受托行按照合同约定费率在签署合同当天收取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一次性还款的,受托行可在其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计收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分次还款的,受托行可随其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分次计收手续费。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向委托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4.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受托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5.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其在出具时的财务状况。
7. 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在此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规定。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3.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委托人、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第十章 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向借款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委托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 委托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委托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3. 委托人提供的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
4.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委托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5.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均经委托人确认。
6. 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在此向借款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 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自有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借款人提款金额。
2. 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十一章 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九条 受托行向借款人和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受托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受托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受托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十条 受托行在此向借款人和委托人承诺如下:
1. 受托行将为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提供必要的帮助,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但受托行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等,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2. 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
3.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其他财务报表的,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的;
4.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承诺或其他义务;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7.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委托人、受托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8.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行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或可依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3.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借款人邮寄催收通知单;
4.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受托行开立的委托人账户中存入(或汇入)足额贷款资金;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借款人或受托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受托行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 如造成借款人和受托行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行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如贷款催收工作需要进行诉讼,受托行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且受托行不垫付任何费用,委托人自行承担因其未及时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托行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受托行要求向受托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受托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各方签署。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其他方。
第四十三条 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四章 受托行除外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自行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审查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自行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抵(质)押财产状况并负责抵(质)押财产的监管等工作,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如根据委托人要求,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应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须以受托行作为抵(质)押权人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委托人委托受托行以受托行的名义签订相应抵(质)押合同。受托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抵(质)押权人,应委托人要求作为抵(质)押权人是为了配合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委托贷款对应抵(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抵(质)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应为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行根据委托人委托所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受因受托人签订上述抵(质)押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委托人和担保人自行解决,受托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并且
(1)当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行,受托行按照其原地址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的,受托行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2)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行已寄出的贷款催收通知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应留存、备查。
(3)在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后,委托人要求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受托行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或计入手续费之中。
第四十七条 若委托人未收到贷款本息,受托行不承担除受托行结算系统原因之外的任何责任。
(1)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行代为垫款或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本息;
(2)委托人承诺:若由于委托人及其代表的原因,造成借款人的损失而借款人向受托行提出所有的索赔、要求、诉讼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损害、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等均由委托人承担,并且委托人相应赔偿受托行遭受的损失;
(3)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同意放弃因受托行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委托人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而向受托行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权利主张。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受托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款人 份、委托人 份、受托行 份、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篇10:企业向银行借款合同书范本
申请贷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_________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对内发放贷款.双方除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中央级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六、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_____(单位)_________资金中清偿。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1:银行设备租赁合同书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篇12:企业向银行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至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13:个人银行借款还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银行贷款用购销合同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或由贷款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担保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中国工商银行金融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出租方: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1 根据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个日历月,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_____个日历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____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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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银行担保合同
立协议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双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称│型号│数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关文件由抵押权人占管:
抵押物名称│型号│面值│单位│数量
产权证书: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险单: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张;
保险金额:___________万元;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称│型号│数量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抵押权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权人过错造成抵押物及有关文件损坏、遗失的,由抵押权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抵押权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关文件、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交纳保管费_________元,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结清。
十、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权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费用;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四)支付应由借款人支付贷款银行的其他有关费用;
(五)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权人将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三、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四、其他约定:
(说明:其他约定中应包括抵押期间财产保险赔偿处理方式和有价证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约定)
十五、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协议》为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业、合资合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董事会或发包人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17:银行借款贷款合同
甲方(银主方)
乙方(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项目,协助乙方筹措建设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质押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个人向银行借款房屋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万元。
二、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款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四、办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程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
五、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六、财务回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
七、存单质押风险规避:_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
八、本息回收: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
九、操作程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
(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款项目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员到达后:_________________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项目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
(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后,再进行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
(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_________________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扣除已交保证金)全部交给甲方;2、甲方协同乙方与贷款银行按正常程序开具大额存单和质押贷款手续;3、乙方会同甲方在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接受由行长和有关责任人共同签发的存款单期满前返还存款单的“银行承诺书”正本,给存单受益人持有。以上环节均在贷款银行同时办理。
十、业务操作期间,甲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预收乙方万元操作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贷款银行若不能按本条款约定方式办理存、贷款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2)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条件具备均能按本协议条款办理,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款到帐。致使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3)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方收取了保证金后不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十二、末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若有末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了30万元操作费后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8: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____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_____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_____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_____通行费;
b.
c.
……………………………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_____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_____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_____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_____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_____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_____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_____。险种为?险、?险、?险;_____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_____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_____费由借款人负担,_____单由贷款人保管,_____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_____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_____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_____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XX银行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_____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XX银行分行: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
年?月?日
篇1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 额
年
月
日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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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交通银行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额 年 季 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期 序
金 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14期
第15期
第16期
第17期
第18期
第19期
第20期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