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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标准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内容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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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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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政策、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2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做好监督日记。

3对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或报告站领导予以处罚。

4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监督员及时调查情况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前作好安全评价工作。

6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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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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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立刻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资料:

(一):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带给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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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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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__〕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我矿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各个方面,积极响应该文件要求,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具体落实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刘正民

副总指挥:张林川 张发全

成 员:张万仓 刘广才 胡延广 薛海法 蒋双全

温中来 张俊德 宋万清

对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当日检查、当日闭合”。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完成隐患闭合。

二、“五落实”落实情况:

1、整改措施落实:

1.1、矿长、副矿长每旬必须组织召开一次中层副职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1.2、煤矿安全检查后,要将全煤矿各系统存在隐患,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制定复查责任人及日期,并由调度室做好记录、存档。

1.3、上级下达安全文件要召开全矿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1.4、各区队每班要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对煤矿安全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并完成安全隐患闭合。

2、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2.1、凡是在所辖区域发生事故,则要对所辖区域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按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2.2、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汇报,首先要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查明原因、性质和责任,对直接责任者或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进行追究并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在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者加重处罚。

2.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及有关领导要从重处罚。

2.4、对于发生“三违”现象,本单位不予重视的,要对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5、对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对责任者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追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2.6、建立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具体如下:

2.6.1、矿长主持全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6.2、矿长分管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6.3、各分管矿长对全矿井下所属生产单位实施安全包保(按矿井包区、区包班组、班组长包工人)。

2.6.4、包保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各单位是否坚持带班作业情况;负责包保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要研究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是否坚持,要有记录。

2.6.5、保包辖区内出现事故,追究包保人员相关责任,对包保辖区安全无事故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励。

3、安全隐患排查资金落实情况:

3.1、按规定提足生产费,维修折旧费用。

3.2、年初要制定好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

3.3、煤矿财务科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3.4、发现重大隐患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保证隐患整改资金及时到位。

4、安全隐患排查时限落实情况:

4.1、按采、掘、机、运、通成立五个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月20日为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日,排查组人员按五大系统进行细致的排查。22日召开专项会议,通报排查隐患内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25日排查组人员进行复检,并通报复查情况。复查未整改的隐患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4.2、每月26日由安检科就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组织书面材料上报矿井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要综合材料上报季度隐患排查情况,出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县煤炭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3、煤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临时性入井检查时,对所检查地点隐患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予以停产,负责通知生产单位及相关单位,并负责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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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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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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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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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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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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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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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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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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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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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使用厨房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厨房设备要有专人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严禁多人同时操作;设备只能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 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三、 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四、 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五、 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明显标记提醒他人;

六、 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 严禁单人搬动重物,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八、 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严禁在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九、 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 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员误食;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 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开气点火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十二、 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十三、 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十四、 冷冻、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下班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二、 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及时消除,炉灶、排烟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油垢清洗有记录。

三、 定期对线路检查,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头损坏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四、 凡食堂内需要使用煤灶或其他灶具的必须经行政保障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增加煤灶。

五、 食堂使用煤灶,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需设食堂消防安全员一名,配合行政保障部安全主管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六、 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应迅速用灭火毯盖于锅上,并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七、 每天下班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员工宿舍进行消防安检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出具有关整改通知书,并报行政保障部备案。

九、 在整改期限内,食堂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整改内容,不得有意阻碍或拖延,否则追究其本人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十、 食堂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计划,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各项工作。

十一、 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应组织就近人员灭火,并迅速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一、 严格执行卫生部、商业部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规定。

二、 个人卫生

(一) 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 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

(三) 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四)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 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菌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六) 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 仓库卫生

(一) 仓库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 仓库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 仓库进出的物资要认真登记立帐。凡腐烂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四)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种食品要有标签,粮食存放应隔墙和高于地面15 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五) 出库物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六) 对库存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检查,确保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七) 仓库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四、 操作间卫生

(一) 地面保持清洁,瓷砖见本色、显原型,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油垢,电风扇、灯具见本色。

(二) 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符合饮食卫生要求。

(三) 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四) 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五) 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六) 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七) 生菜上架、先洗后切。

五、 冷库、冰柜、冰箱卫生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规定,严格杜绝无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肉类及食品进入冻库。

(二) 冷库、冰柜、冰箱内物资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分类堆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三) 经常检查冷库存放的货物,防止霉烂变质。

(四) 冷库、冰柜、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扫一次,做到库内无腥臭味,地面无血水。

六、 餐厅卫生

(一) 地面、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二) 餐厅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三) 防蝇灯、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四) 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七、 环境卫生

(一) 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二) 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污垢、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屋顶、墙角无蜘蛛网。

(三) 洗碗池清洁,上、下畅通。

(四) 食堂排水沟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

(五) 剩菜、剩饭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盖。

(六) 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七)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八) 采取积极措施消灭“四害”。室内外要保持无鼠迹、蟑螂及虫卵、苍蝇,无“四害”粪便和其它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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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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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车间,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 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 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车间 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 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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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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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

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3.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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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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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安全阀的使用加强管理,确保受压容器和受压管道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阀的使用管理。

3 职责

3.1 机动部

3.1.1负责审核安全阀的检验计划并联系当地校验站对安全阀进行校验;

3.1.2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阀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

3.1.3负责安全阀的工作参数变更、安装位置变更、安全阀换型等技术审查工作;

3.1.4 负责组织安全阀起跳后原因的调查,必要时联系重新校验定压;

3.1.5 负责建立并保存园区安全阀台帐和校验合格证书。

3.2 生产部门

3.2.1负责向机动部提出本部门安全阀定压计划;

3.2.2 负责根据装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阀工作参数变更计划和安装位置变更计划;

3.2.3 负责根据安全阀使用情况提出安全阀的换型计划和更新计划;

3.2.4 负责查找本部门所属安全阀起跳原因并上报机动部备案,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PEHS部,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3.2.5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阀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3.3 PEHS部

3.3.1 负责监督安全阀的使用、参与安全阀变更的确认;

3.3.2 参与安全阀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 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安全阀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校验,并备有档案。

4.1.2 安全阀定压期限: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阀至少每年校验一次。在没有大检修的年份各装置要有计划地实施安全阀校验,对于没有实现定期校验的安全阀,生产装置要写出原因,报机动部审查。

4.1.3 安全阀的定压值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定压,其最大值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最高工作压力MPa 安全阀定压值MPa

〈0.7 最高工作压力+0.05

0.7--1.8 最高工作压力+0.18

1.8--8.0 1.1倍最高工作压力

8.0--32 1.05倍最高工作压力

4.1.4 安全阀定压由机动部委托当地具有校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合格证书。

4.1.5 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应有限位装置。

4.1.6 凡装有两只以上安全阀的受压容器,在安全阀失灵和校验时,至少有一只安全阀好用,以确保足够的泄放能力。

4.1.7 安全阀如有严重的腐蚀和阀体受过外伤,要进行强度试压,试压值为设计压力的1.5倍。

4.1.8 安全阀需要变更工作参数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安全阀档案一并交机动部审核、论证,经PEHS部会签后,园区领导批准方可变更。

4.1.9 安全阀上的铅封、铭牌及其它标记不得擅自启封或更换。

4.1.10 生产过程中安全阀起跳,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向PEHS部、机动部汇报,由机动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起跳原因,必要时由机动部联系重新定压。使用部门应做好原因分析相关记录。

4.2 校验程序

4.2.1 计划校验

4.2.1.1 使用部门填写“安全阀校验计划表”,校验计划表一式三份(生产部门留存一份、安全阀校验站一份、机动部留存一份)。

4.2.1.2 机动部审查、核实后,安排实施。

4.2.2 出现紧急事故的抢修不受计划限制,但在抢修后三日内必须补齐相关手续。

4.2.3 生产过程中通过切断隔离阀或加盲板实现安全阀校验时,生产部门要加强监控措施,严禁超压运行。

4.3 档案管理

4.3.1 机动部负责建立园区安全阀台帐及校验记录档案。

4.3.2 生产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阀台帐及校验记录档案。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安全阀校验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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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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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生产场所、储罐区。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3、1职责

3、1、1安全科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3、1、2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1、3设备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3、1、4生产技术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3、2管理程序

3、2、1安全科监管程序

(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档案;

(2)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

(4)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5)定期向上级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报表;

(6)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2、2车间管理程序

(1)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

(2)建立健全车间级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3)巡检规定:

1、相关岗位人员定时巡检,频次为1次/小时,在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护用具。

2、重大危险源巡检实行挂牌巡检。

3、在巡检过程检查液氯计量槽、储槽进出口阀门密封、连接法兰是否泄漏,压力计是否正常,并记录数值,安全阀是否正常,液位计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各条管线在巡检时检查其是否有泄漏现象。

5、备用计量槽储槽按运行中设备巡检。

6、在巡检时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处理,记录,如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

7、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8、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

3、2、3设备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设备设施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主要设备设施、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3、2、4生产技术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的审核。

3、3隐患整改管理

3、3、1安全隐患须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通报整改。

3、3、2氯车间要对相关部门通报的事故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况反馈到相关部门。

3、3、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备条件时务必整改完毕。

4、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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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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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发生时,必须由承接业务的负责人开具《业务流程单》,并收取50%定金(固定签单客户除外,签单客户须与公司签定长期《定点签单协议》),特殊情况需要协调的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定金和业务流程单及时交给财务部。

二、每天分类整理存放好当日《业务流程单》,定时接受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的业绩查询;

三、次日十点以前出纳必须将当日所收现款入帐,支票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入账。

四、未签定《签单客户申请表》的零散客户谢绝签单;

五、签单合作单位当月底扎账,经办人和副总经理在对方的业务明细单据上签字确认后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办理付款前应核实是否有其它业务往来账目需要抵扣,收回对方的业务单据。不付现款的由财务部门出具欠条,加盖公司公章;

六、副总经理督促财务部每月月底(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整理好签单客户的业务对账单,分别提请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后再发给客户方相关负责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关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催收欠款;

六、每月22日前由执行部做好上月工资表,副总审核后上报总经理签字确认后28日发放。

七、对报销原始凭证的规定及审核: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报销凭证必须填写金额大写,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字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报销凭证上至少有三个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详细准确的财务报表提请所有股东审核签字存档。

九、年终扎账时,财务部在股东会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年终财务报表提请股东会审核签字;

十、当月无违反以上规定者奖b分20分,违规者每次扣b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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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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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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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培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培训,全文共 10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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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内容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必须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接受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能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责任。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积极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达到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通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附表一:《参训群体分析表》)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附表二:《培训需求调查表》)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情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达到。(附表三:《培训计划表》)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通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情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达到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意义、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可以简化操作,人员分工可以兼任,但不能出现责任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间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附表四:《讲师授课效果调查表》)。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通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进、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接受领会情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进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可以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达到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情况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附表五:《培训记录表》)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必须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 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情况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间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间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六:《 月份培训汇总表》)

四、培训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情况。

2、 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达到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达到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提供培训内容、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接受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间,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接受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情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积极配合执行。可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能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间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 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 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内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间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间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进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以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内容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内容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附表十二:《 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附表十三:《 年 季度培训计划表》),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 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情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

5、 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 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情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 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判断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择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 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 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 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间未达到应参训时间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 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 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 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情况认定。

8、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 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可以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符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通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必须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符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abcd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

4、培训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内容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间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积极。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择适合课程内容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内容具有新颖性,可以促进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5、培训师奖励机制:

(1)根据完成内训课程课时,给予讲师补贴:d级10元/课时;c级20元/课时;b级30元;a级50元/课时。讲师补助平均每两周发放一次。(附表十四:《讲师补助申请表》)

(2)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向各重点岗位培训师提供参加外训的机会。

(3)每半年或年度评选出3-5名优秀培训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培训师的,并且达到b级的,可以给予带薪参加外部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机会。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提供一定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6、 培训师纪律:

(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培训处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训师等级一级。

(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处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 公司干部员工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公司讲师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公司讲师资格,享受公司讲师的一切优厚待遇。(附表十五:《讲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8、 只有内部讲师达不到培训要求时,才可以申请外部聘请。需要外请讲师的部门,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培训费用、车辆需求、住宿条件等要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外聘讲师进行培训,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附表十六:《外聘讲师申请表》)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间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一律罚款10元。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员签字,部门经理要有副总裁签字。出差在外无法按规定请假者,要由本部门人员代写请假条并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不能参加培训而未规定请假者,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其他人员罚款20元。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员或受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在 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关闭,上课期间手机铃响,一律处以10元罚款,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一经发现,一律处以10元罚款。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保持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公司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必须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公司统一报销程序报销。部门购置培训教材未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的,购置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 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3、 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员工继续教育管理

1、 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与学历层次,鼓励有发展前途和学习潜力的干部员工继续学历教育。

2、集团要职、核心骨干如需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附表十七),经集团批准后,一切费用集团给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取得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其证书暂时由公司代为保管,三年以后归由个人持有。未满三年离职的,必须扣除相应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力没收其证书。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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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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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管理规定

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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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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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卖场内消防安全制度

1、卖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4、卖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5、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6、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7、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8、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二、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三、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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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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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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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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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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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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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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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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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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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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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 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 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 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 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 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 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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