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水产品合作社汇集19篇

浏览

6227

范文

225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_信访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5475 字

+ 加入清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访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自**年至**年11月底,**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112家发展至384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72家,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协会12家。全部合作社拥有注册资金由880万元发展至365000万元,入社社员由最初的3299人发展至135950人,辐射带动农户由最初的3500户发展至 7。3万户,涉及19个乡镇313个行政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合作社法出台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一是狠抓内部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在农业系统内部通过自学及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强化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省级市级政府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三是组织乡镇农业办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培训学习,四是通过“三下乡”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培训。几年来,共组织专题咨询12场次,出动宣传人员6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解答群众咨询 1200人次,受宣传农民群众达到35000人次,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培树典型,把握发展重点

近年来,**县积极培树典型,对10余个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电视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实地进行观摩、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了解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使合作组织的建设变推动为主动。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农民加入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不改变家庭承包关系,不影响生产经营自主权。二是坚持以产业为基础。紧紧围绕我县小枣、畜禽等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可以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而且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三是坚持多形式并存。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不强求一种模式。在形式上可以是专业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的,也可以是产、加、销一体化的;内容上可以是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也可以是进行科技服务或经营生产资料的。在发展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防止急于求成,可以边发展边完善,以完善促发展。

(三)搞好规范指导,实施动态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依法设立、管理民主、操作规范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每年在确定的全县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对达标的单位确定为全县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达标的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一年一复查,根据发展情况给予保留或摘牌。同时,为鼓励合作社发展,**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管理机制,以及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支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措施

为加快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规定。

(一)方便登记注册。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部门要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及时给予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具备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政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手续。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zhí shu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产自销农业产品以及经其分级、加工、包装、加注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免征增zhí shuì。对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其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搞好金融信贷服务。县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社(会)员优先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给予利率优惠。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优先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员需要。

(四)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鼓励现职农技人员受聘或离岗参加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年内保留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视同在职人员,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

(五)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的农业开发、科技推广、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项目,在符合国家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其财产,干扰其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成员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摊派和组织集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收费。有关部门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保险等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收取服务费。

四、取得的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始终坚持把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发展速度较快。统计显示,**年9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局注册229家,而截止到**年7月底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312家,1个月增幅达原来的138%。

(二)产业特色明显。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我县农业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小枣业、畜禽养殖等方面。其中种植业合作社104家,畜牧养殖业合作社 24家,林业合作社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特别是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0家,占已成立合作社的28%,逐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枣产业链。2019年**县明达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御封枣业专业合作社、**县富民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县诚信枣粮专业合作社等8 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领域不断扩大、层次逐步提高的态势,农民逐渐由松散的联合逐步向较为紧密地合作转变,由小批量、小规模经营向逐步建立专卖店、网上交易等新的流通业态转变。

(三)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打造品牌效应,先后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如明达禽业养殖社的“鸣达”牌柴鸡蛋、高川朴寺社的“朴寺”牌小枣、诚信枣粮专业社的“双發”牌小枣杂粮等。品牌的创立,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更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崔尔庄镇的御封农产品专业社以红枣标准化种植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红枣包装、销售为载体,坚持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户联成紧密的统一体,提高了种植的组织化程度,成功地依托河北欧亚匡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稳固的购销合同,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入社会员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合作社也在不断地发展壮大。

(五)社会服务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各种服务,组织各种培训,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模式,形成了服务农民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了经济技术部门不好办、一家一户办不成的事情,推动了政府职能由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县富民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使会员累计实现增收100万元;诚信、御封等社实行统一施肥、统一剪枝、统一浇水、统一用药、统一防虫、统一采收的“六统一”经营模式,大幅度提高了红枣的品质和枣品的市场知名度。

五、存在问题

(一)政策扶持问题。扶持政策不到位,推动效果不明显。我县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在项目、资金、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省、市虽然有财政补助资金,但是僧多粥少,每年也就有两三个合作社能争取到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较弱,服务能力有限,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

(二)土地问题。合作社需要规模集约发展,但目前农村土地经营零散、土地占有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30年土地承包权不变,尽管特殊条件下允许小调整,但没有与《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要求明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难以实现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土地矛盾,必须群众自愿,众多农户全部达成共识难度很大。我们现在仅仅能依靠村规民约来解决,还没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金融扶持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合作社加快发展一大瓶颈。现在,农村扶持农业信用贷款金融机构,仅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而且,实行的是小额贷款,额度较小,且信用评定门槛过高。这样导致越是家庭困难、急需用钱的却很难贷到款。

(四)管理人才问题。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人才。而目前,合作社的成员大都是普通农民,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会员代表大部分都是在农民会员中选举产生的,专业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比较缺乏,影响了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纳入农村普法内容,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农业部门干部、业务指导人员、乡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辅导员队伍,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制度等相关管理措施,依法建立组织,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规范其内部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内容上、产业上、合作空间上,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农机专业合作社,除了为农民提供耕、种、收等机械化服务外,还可以向植保、抗旱等综合服务方向发展,努力形成“建一个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农民组织起来,但农业所面临的风险还依然存在,我们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和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篇二:乡镇养老事业信访工作总结

人口统计表明,我国正进入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已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各级领导支持下,镇养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个以敬老院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正日益完善。

一、镇中心敬老院现状

镇敬老院位于镇胡楼村,占地面积15。9亩,建筑面积4582平方米,房屋165间,床位245张。敬老院在原镇胡楼小学基础上于2019年11月改建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2019年、2019年分别进行了二期、三期及附属设施工程扩建,累计投入资金295。3万元。敬老院有生活区、娱乐区、种植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备8名工作人员,入住五保老人103人。2019年镇敬老院荣获市市级文明敬老院光荣称号。

二、落实“三有、三能、六达标”情况

根据县政府《全县敬老院提档升级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敬老院现状,镇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投入配套资金。投入3。9万元购买各种花草苗木,对敬老院295平万米土地进行绿化。根据敬老院实际状况,制订了院容院貌建设计划和整治方案,准备对墙面重新进行粉刷,对卫生间进行改造,两三天内施工开始。

三、下一步发展对策

1、加强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支持有文化青年参与敬老院志愿服务。另一方面加大投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扩大报名参加工作人员范围,吸引更多人参与敬老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敬老院在管理上提档升次。

2、加大文化助老,丰富五保老人精神生活

我们应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教育青少年关心老人帮助老人,组织青年团员、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开展助老日,到敬老院帮助老人打扫卫生,和老人谈心聊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另一方面,增加投入,邀请文艺团到敬老院演出,增加敬老院“人气”,让他们感受到热闹氛围,同时扩建锻炼器具,吸引他们参与锻炼。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合作社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2 字

+ 加入清单

为提高村级合作组织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一村一合”管理工作,推进村级合作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同时也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村级合作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工作,5月24日下午,由扎仁镇财政所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召开了“一村一合”财务管理培训会。

会上财政所旦增群培同志围绕合作社会计制度的现实意义、合作社与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异同、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等主要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同时重点强调了本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必须环节,要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镇农村专业合作社2024年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673 字

+ 加入清单

镇农村专业合作社2015年工作总结

XX年,我镇农村专业合作社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高举邓--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农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努力开创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促进发展

镇党委、政府制定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镇政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

二、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掀起发展专合社的新高潮。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原则。今年我镇积极引导专合社人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以无公害、特色农产品来吸引消费者,增加农户收入。同时给养殖户提供技术和养殖信息,让协会发展更加壮大。

三、积极参与推动新农村建设

通过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推动全镇新农村建设。要发挥专业合作社为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以及助农增收等作用,促进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发挥合作社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作用,促进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发挥合作社民主管理优势,增强农民民主意识,促进农村管理民主。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温岭合作社商品鸡饲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__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处理措施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合作社财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73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八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账户,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xx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需要。

第九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定期清点备用金和银行对帐,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条根据规定,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盈余及财产分配,并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因此对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交易应分别设置明细账簿。成员账户应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础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000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 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

第十六条合作社对存货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1000元以内的,由理事会讨论研究,并决定处理方式;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由理事会提交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必须于年底对社员大会上进行公布。

第十七条合作社接受捐赠、扶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并分摊到成员账户上。

第十八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十九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二十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对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好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结日清,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收入现金应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

第二十四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日常管理及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根据出、入库单进行存货管理、盘点、核对。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财务收支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七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六要素,即:原始凭证的名称,日期,交易双方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原始凭证若须带附件的,必须具备。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理事长签字审批。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含3000

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

第三十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合作社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得高于利润的5%。凡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理事长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原始凭证必须退回,按要求具备全部要素后,方可审批、支付。

第五章民主理财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页3]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30 字

+ 加入清单

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3、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行为。要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重点抓好作风上的转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等工作。

4、增强“三个意识”,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力戒奢侈浪费。要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要把公共资源用来解决干部职工和农民的当务之急,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降低行政成本。要大力弘扬供销社的优良传统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要把“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发扬光大,让她在新的形势下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显现出新的活力。

5、坚持求真务实。我们供销人,要有一个新的思路,发展好项目,要有项目意识,大力发展“两社一会”, “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握规律,主动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弘扬讲实话、鼓实劲、报实情、扎实苦干的良好风气,坚持把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搞好为“三农”服务工作,把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关系干部职工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把中央和省、市、县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大力弘扬务实创新、真抓实干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开拓进取,大力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勇于承担起为“三农”服务的重任,进一步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风气,不断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6、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①从思想上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工作。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在新形势下抵御各种不良思潮侵蚀的能力。

②创新学习理念,转变学习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授课,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帮助他们更新思想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拓展新形势下做好供销社工作的思路,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

③充分认识,严肃整治“庸、懒、散、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树立干净干事,清政廉洁和良好形象,奋勇争先的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合作社财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536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名称: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经济合作社(市辖区范围内的村经济合作社应注明XX市)。

本社住所: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或路号)。

第三条 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

(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 。

第五条 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 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 ;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

(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四) ;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除上述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社员资格。

第九条 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

(三)享有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

(四)享有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本社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委托社监会查阅社员(代表)大会、社管会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目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本社社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

(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

(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四)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社员退出本社或被取消社员资格的,不得分割带走集体资产。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社设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等机构。

第十三条 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修改章程;

(二)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

(三)选举、罢免社管会成员和社监会成员;

(四)听取、审查社管会、社监会工作报告;

(五)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各业承包方案;

(六)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八)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

(九)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本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一)设社员代表 名(一般为每五户至十五户一人,但不得少于二十人。人口在五百人以上的,不得少于三十人)。社员代表中应有适当的妇女代表。

(二)具体名额按社员户数比例分配到村民小组,以组为单位由社员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中推选产生。

(三)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四)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第十七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提议或者社管会、社监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召开社员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或者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

社员大会和经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和本章程第八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事项的,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通过的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决议,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十八条 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一)社管会设成员 名(一般3至7名),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管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社管会设社长1名,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推选产生。社长(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三)社管会成员可以与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

第十九条 社管会实行社员大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社管会必须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社监会和本社社员的监督。

(一)社管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3、拟定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4、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

5、拟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

(二)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和召集、主持召开社管会会议;

2、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及社管会形成的决议,并向社管会报告;

3、 。

(三)社管会定期召开会议。社管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管会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社管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条 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一)社监会设成员 名(一般3至5名),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监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社监会设主任1名,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

(三)社监会成员不得由社管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本社财务人员担任。

第二十一条 社监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

(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监督社管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对社管会及其成员损害本社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四)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和财务清理活动,审核本社各项财务收支;

(五)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社监会主任或社监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社管会会议。

第四章 选举与罢免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社管会、社监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社员代表和社管会、社监会成员。

第二十三条 社员代表选举按照第十五条执行。届中个别社员代表调整,由原代表所在村民小组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重新推选产生,其任期到本届社员代表任期届满止。

第二十四条 社管会、社监会选举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具体指导下,由村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 人(一般为3至9人)组成,由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确认。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管会、社监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社管会、社监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第二十五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办法;

(三)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

(四)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二十七条 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上一届社管会应当在新一届社管会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公章、证明书、机构代码证、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及其他有关事项,移交给新一届社管会。

第二十九条 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联名提出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要求的,可以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社管会成员由社监会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社监会成员由社管会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同时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的,报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助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

罢免社管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社监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罢免社监会成员的,应当书面向社管会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理由。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及时将罢免要求报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联名罢免的社员人数及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结果。联名罢免人数及理由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若罢免人数未达法定要求或罢免理由不成立的,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提出罢免要求的社员。

罢免结果应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资产经营与管理

第三十条 本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资产经营活动。具备一定条件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进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将本社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十一条 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及出让、物资采购等事项必须经社管会集体讨论,社员较为关注或金额较大的项目或事项,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及时报送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租赁金。

第三十二条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积极组织引导社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第三十三条 未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得将本社集体资金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本社名义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财政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遵照和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三十五条 本社财务实行委托代理制,会计核算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本社设报账员一名,负责向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报账。

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纳入本社统一核算和管理,但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

第三十六条 村级各项收支必须经社监会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必须接受社监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按时在固定公开栏公开村级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财务计划、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方案和社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

财务收支情况经社监会审核后,按月(季)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明细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第三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做到收支有据,审批有序,资料有档,账实相符。

第三十八条 在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后,社管会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使用和分配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社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接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至少每三年审计一次,并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布审计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社根据需要或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完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应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第 届第 次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或修订)通过,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社管会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

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xx县供销合作社按照永作办通()4号文《关于印发xx县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查找问题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社实际,全面回顾总结了我社领导班子,在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深刻查找领导班子及个人在“庸、懒、散、浮”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差距,认真思考、总结经验,围绕这一目的,我们把查找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作风建设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改进行业的作风转变,充分发挥政府直能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更好的服务“三农”。近几年来,xx县供销合作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查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对单位的学习抓得不够认真,平时虽然比较注重各种文件精神的学习,但过分把精力用于业务的开展,对一些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够,安排不够深入细致。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供销社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为“三农”服务的问题、 “乡村流通工程”问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虽然能够组织集体学习,但学习内容比较少,没有抓住实质性,动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把握解决好企业改革与创建,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等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㈡解放思想不够,没有形式超前意识。在供销系统改革与创建工作中,班子虽然能积极配合,但面对很多新问题和新关系,仍然有顾虑,没有做到大胆实践,大胆创新,缺少创新开拓精神。

㈢服务意识没有更进一步加强。由于改革工作的不断发展,但对创建“两社一会”、争取项目、各项服务效率等管理、跟踪还有差距,缺乏一种进取精神。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落实不够全面,不够透彻,解决措施还不够具体。

㈣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联社班子虽然能够坚持原则,能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但在工作和生活中一些细节上还存在一些不足,班子交心少,与职工互相交流也不够,在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接待也时有超标现象,下乡工作中,有时也有吃、喝现象,班子严以律纪有时做得不够,吃苦耐劳和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所缺乏。

㈤规章制度的落实还有差距。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在贯彻执行和要求上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也不够,个别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㈥工作方面。机关工作人员还存在作风散慢现象,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这是由于班子对纪律抓得不严,致使某些工作责任、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是供销社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这就是要求我们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去做细致的工作。由于工作任务重,有时会出现工作方法上单一,没有发挥班子的最佳效能,创新意识差,工作面突破力度不够。

㈦按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联社成立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但在执行中有时管理跟不上,监督检查不力。

㈧在创先争优上存在活动不扎实,只抓其他业务的开展,没有把创先争优工作落到实处,有时做了些工作,但不够完善。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25 字

+ 加入清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考察报告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迅猛,合作社对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县合作社的发展也很迅速,如何规范壮大、提高效益,*的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县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目标,以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培育了一批具有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了粮食、果业、水产、蔬菜、牲猪、家禽等产业领域。7月12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太阳升镇、黄港镇、*镇、马坳镇、庙岭乡、竹坪乡等6个乡镇的组织委员及党建室、机关工委、村建办的同志共12人,到*县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白槎镇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学习考察。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易家河柑桔专业合作社座落在柘林湖南畔的易家河村,前身是易家河柑桔协会。20*年为扩大柑桔销售渠道,由当时的村党委委员、种植大户郑根水牵头,联合徐金福、吴真民等8位村民,成立了易家河柑桔协会,同年组建了协会党支部。在协会党支部的引导下,协会组织农户学技术、抓管理,统一组织种植、销售,并逐步带动周边的桔农参与进来。种植面积由当初的250亩发展到现在已达10000余亩。20xx年7月,在易家河柑桔协会的基础上注册成立了“*县易家河柑桔专业合社”,并随机成立了宏泰—易家河(九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员206人,其中党员14人,以拓林镇易家河村桔农为主体,同时吸收了江上、虬津、三溪桥、云山等乡镇以及周边德安、武宁等县桔农加入。易家河创立了“独一处”商标品牌,先后被列为农业部“全国有机农业研究实验示范基地”、“5000亩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水果)生产基地”、“江西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等,获得了“中华名果”、“全身农产品运销标兵”、九江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荣誉。

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龙井早熟梨专业合作社于20xx年7月注册成立,位于白槎镇龙井村,前身是龙井早熟梨协会。现有社员102人,带动农户500多户,早熟梨种植面积达6000余亩,并于20xx年扩种九江水梨1000亩。该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成立了江西龙井梨业有限公司,注册了“永秀”牌商标,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产品包装、统一组织销售。

二、合作社党建情况

党建模式:即支部+协会+基地、支部+品牌+经纪人、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党群致富信用联合体、支部+合作社+公司(龙头企业)。先后创建了易家河柑桔、鄱阳湖甲鱼良种养殖等5个基地;组建了棉花、水产、蔬菜、花卉、苗木等29支经纪人队伍;通过上挂企业、下联农户等方式,有12个专业合作社与外地27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党组织牵头、党员群众自愿、相互连带担保”的方式组建了信用联合体23个,无需抵押质押,信用社直接向产业大户放贷500多万元;组建了宏泰—易家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了各类专业协会、专业作合社、股份合作社154个,发展会员1.3万人,带动农户3万余户。组建方式:坚持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灵活采取单独、联合和挂靠等方式组建党组织。条件成熟的采取“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实现合作社与党组织同步组建;条件不成熟的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的方式,帮助开展党建工作。组织隶属:坚持就地就便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主要采取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挂靠管理等方式确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管理:采取双重管理的办法,组织关系一般以原所在党组织管理为主,对党员个人主动要求接转组织关系的,也可以办理接转手续。沟通协调:一是实行党组织与理事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由合作社党组织、理事会全体成员参加,通常每季度召开一次,先由理事会提出方案,就合作社重大事务、社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按照合作社章程组织集体研究,确保党组织可以全程参与决策,发挥建言献策作用。二是实行党员“三区三卡”服务社员制度。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区和党员绩效卡、党员服务区和党员服务卡、党员责任区和党员责任卡等形式,实行党员分区划片负责管理,积极为社员解决生产、销售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几点启示

1、对协会、合作社要进行资源整合。一个产业可以根据地域特点、分布情况,采取跨村、跨乡(镇)的方式成立3—5个协会或合作社,不宜遍地开花。一来可以形成品牌效应,整合人力物力做大做强;二来可以握掌为拳,突出产业的集群效应,提高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协会、合作社与党组织要同步组建。在组建各类协会、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和挂靠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条件成熟的按照“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模式,实现合作社与党组织同步组建。同时,将一些村支部上升为村总支、村党委,把支部建在协会、合作社、产业链上,建在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点、移民扶贫小区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蔬果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_农村农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农业,全文共 2247 字

+ 加入清单

蔬果专业合作社工作总结

永泰县高盖山蓝丰蔬果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泰县西部—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村,距福州约 100公里、离县城33公里、离镇约3公里,是同安镇、霞拨乡、大洋镇交界处,海拨640米,冬寒夏凉,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在1228毫米,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2℃,日光时间长,无霜期长。农民合作社成立于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己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各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创造总值达二千多万元,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领导的重视,合作社成立以来得到了在福州市创新办、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永泰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大洋镇党委、政府、领队长林裕煌、副队长苏涵霖等领导和驻友们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特别是福州市环保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承安同志在百忙中三次抽出时间到我村调研、市农办严金官主任、市农办党委书记副主任陈水俤、李武处长几次到我村检查指导。还有省领导原副省长潘心城、省农办林伯英副主任、副市长陈为民、市政协副主席李纯粹、捆绑单位市台盟黄小如主委、气象局陈玉珠局长、纪检组长侯彩萍、县领导黄忠勇书记、林承超县长、郑立副书记、郭宜超常委副县长、县委织部陈荣生部长、县农办领导、市人大代表一行28人等到珠洋村视察、2010年7月1日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带领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到珠洋村调研合作社成立以来所做工作,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省、市、县新闻单位还多次报道珠洋村发展状况,特别是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因地制宜、成立合作业

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收,村财增收,是每位下派干部最迫切的心愿。珠洋村地理位置偏僻,海拔高,远离省城、县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海拔高,气温低,可以发展反季节蔬菜、水果,这又成了珠洋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因素。

珠洋村主要以外出务工,和种植各种农作物为收入。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每亩年产粮食一千斤右左,按照每斤一元计算,一年每亩只能收入一千元左右。当我于XX年年8月份被福州市委下派到该村以后,就深入群众、田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村情,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用活、用好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调研可种植蔬菜、水果等面积较大,其中可种植蔬菜800多亩,种殖蔬菜年亩产值达一万多元。在调研中还发现余能涛夫妻俩利用自己的一亩耕地种植各种蔬菜年收入在一万元右、刘其杯同志也有同感。可种殖茶叶、李果、毛竹、杨梅共有1000多亩。种植蔬菜丰富,有悠久的传统,地处海拔630多米属无公害高山蔬果。但由于地理位置和农村市场的局限性,蔬果因价格问题成熟后销路难,大多数积压腐烂。在这情况下,农民久盼能通过某个组织或某个公司销售出去, 我作为市挂职的第一书记听说后很是担忧。如何使在家的20﹪农民发动起来,发展种植、养殖走向致富,带动30﹪在外务工底收入人员返乡一起走向富裕。通过多次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上网查阅其他地区的做法。在与县农办几位领导商讨后,认为可以联合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方式与福州蔬菜公司联合起来把生产产品推销出去,是个可行的办法。为此,我专门请示大洋镇主要领导。镇领导非常支持镇党委书记张剑锋、镇长温智育还特派经管站站长檀怡敏同志协助,在市、县有关领导的协调下,在农办和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真诚手合作下﹙特说明;潘月华总经理多次到珠洋村协调,还表示坚决无偿地为社员服务,并赠送每个社员半吨有机肥,价值1000多元﹚,在珠洋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现公司,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XX年年9月份成立福州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充分依托蓝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在商品流通、组织购销、科技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和增加农民的农业收益。与优势企业联合开展生产、销售反季节蔬菜、水果,让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技术、生产与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2010年12月份被中共永泰县委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市新闻单位多次报道过,特别是2010年元月18日福建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新农村发展建设,省电视台教育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大约10分钟。福州市电视台于2010年6月8日第一套 18时40分和第三套21时,福州新闻“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新农村建设”。2010年7月1日市委副书记方、纪检书记清海同志还带领市委农办、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县委书记黄忠勇、县长林强、副书记郑立等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到珠洋考察,亲自查看合作社基地、听取村第一书记叶儒有的汇报和与社员交谈,了解生产状况和产生效率等。对合作社的发展讲了,“六个很好”。2010年7月12日19点30分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处理措施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5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养殖专业合作社调查报告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大力支持,推动了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对促进畜牧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有待改进和完善,以利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优势,推动畜牧产业化进程。

一、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现存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饲养品种可分为生猪、家禽、肉牛、奶牛、兔、蜂、肉羊、综合类等养殖专业合作社。按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1.“公司+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带动能力强,社员基本利益有保障,市场风险较低,社员素质高、发展后劲强,符合合作社发展方向。但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2.“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以较大的养殖场(小区)为基础,技术上能相互交流,信息上互通,带动能力较强,可维护合作社的基本运作。但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低,当不确定因素发生时,很可能出现合作社解体。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3.“合作社+农户”型。此类合作社大多是乡镇或行政村或某农户领办,社员之间关系松散,在饲养管理、养殖技术、疾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缺乏交流,没有稳定的基础,销售市场不一,带动能力低,管理难度大。该类养殖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

二、存在问题

1.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服务工作跟不上合作社发展的需要。

2.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不具备合作制性质。有些成立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以套取国家扶持资金为目的的“空壳”合作社。

3.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高,动作不够规范。

4.合作服务功能不强,带动能力差。

5.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受限。

三、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1、加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将养殖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交流、社员技能培训、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2.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各有关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适当增加信贷额度,减化办理手续。3.制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用地方便;积极帮助完善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供水、供电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养殖生产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4.实行奖励政策。各级政府定期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对农民增收贡献突出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购销环节的减税、免税政策。6.积极支持参与畜牧业项目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作为畜牧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担畜牧业建设项目。7.做好工商登记和商标服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完善工商注册登记,依法保护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进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为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分级对口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诚信意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示范体系,开展抓点示范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养殖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畜产品销售经纪人、畜牧龙头企业等牵头领办各具发展特色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帮助有条件的农民协会按照法律要求改造改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制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社员股金结构,规范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健全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强化合作社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运营模式,推进畜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67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公司____年度的销售目标,按照对市场的预测,参考历史销售业绩并综合考虑多种可能的影响因素,为充分调动销售部营销人员的销售积极性,以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销售目标任务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并明确公司与责任人的权利与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以下约定的条款,严格考核和遵守执行。

一、目标销售责任人:

销售区域:

二、目标销售任务:____年责任目标元。

三、完成目标销售任务期限:

四、销售责任人的义务责任人应在签订年度销售目标责任书后以此作为年度的工作重心来进行工作,组织计划,勤勉工作,保证目标实现,并对其现有销售模式有所改进,公司将适时进行绩效考评、经营活动监督;积极分析市场状况,提供市场分析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市场依据。

责任人在签订本责任书后后,要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和营销成本,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切实维护企业的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总公司及授权经理的领导和监督;不得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和本公司无关的第二职业,不得从事有损本公司声誉的任何活动。

五、目标考核办法及奖励措施

1、目标实现原则。

各签订人应严格执行所提交的指标任务,进行年度销售工作。公司组建评价小组,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2、考核与激励原则。

以目标是否___%完成,作为奖励的基准。在完成的基础上,最终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系数*项目评价得分___。

3、奖励方式。

根据项目难易程度确定奖励金额基数。负责人与成员根据一定比例对最终奖励金额进行分配。

4、对未完成年度指标的责任人进行考核。

监督人:

责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水产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4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l、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l、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l、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卖方交售的________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l、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

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卖方交售的水产品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卖方名称(章):______________?买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县供销合作社党委XX年年终工作总结[页3]_其他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

供销合作社党委XX年年终工作总结

八、明年工作思路。

(一)抓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在新的一年里要把学习《党章》两上“条例”做为必学课程,继续抓好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做为明年学习的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学习纪律,落实学习内容,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以全新的面貌和热情做好本职工作,为滦平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建设和谐滦平做贡献。

(二)抓基地建设。全县养蜂基地的养蜂发展到800户,蜂群发展到5.6万群,生产蜂产品1200吨,实现产值1700万元;仁用杏产业基地产值达到1660万元;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产值达到420万元。

(三)抓龙头企业建设。把承德思源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建成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年产值达到1560万元。

(四)在巩固发展养蜂协会和仁用杏的同时,重点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年经纪额达到一亿元。

(五)在专业合作社发展上,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鑫盛源土产药材、宝源农副产品、康达果品三个专业社,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总产值要达到3000万元。

(六)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上,新建农家店80个,使农家店总数达到161个。

(七)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和农资连锁配送中,完成引进市外资金100万元。

(八)加强危险源商品安全管理,做好综治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____________合作社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比例享有。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代表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合作社章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26 字

+ 加入清单

合作社章程

还在找合作社章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合作社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 农业生产资料购买, 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 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 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 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 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 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

(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5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 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 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不得将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据为已有;

(四)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五)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动;

第三十五条 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章 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三十六条 本合作社是经济核算主体,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自主,盈亏自负,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与个人平调、挪用本合作社资产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本合作社财务年度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___日(或每季度第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合作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八条 本合作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财产账户,用于分类记载本章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出资和应当量化为成员名下的个人财产份额。

成员与本合作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实名专户记账,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盈余二次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合作社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条 本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合作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社会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一条 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合作社其他成员,但不得转让给非本合作社人员。

第四十二条 为实现本合作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增加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补充资金。

第四十三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出资的份额或者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份额,依比例折股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记入成员个人账户。

第四十四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风险金,用于弥补成员生产经营中遭遇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四十六条 本合作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合作社的共有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本合作社独资或者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合作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和承担责任。所获收益按照本合作社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社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费用。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日常办公费用;

(二)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技术推广和服务以及质量认证、产地认证、商标注册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理事、监事的误工补助以及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支出和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六)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十条 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风险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或者采取减少资本金总额的办法弥补。

本合作社的债务由成员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财务审计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定、监事会的要求,本合作社委托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对本合作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换届审计。

第五十三条 本合作社根据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 变更 解散 清算 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即向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合作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合作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合作社宣告破产;

(六)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七)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第五十六条 本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成员(代表)大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选出_________人组成清算小组,对本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均已接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本合作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所欠债务;

(四)归还成员入资;

(五)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本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合作社清算完毕后,于___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报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员(代表)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合作社财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39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宗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及社员两个积极性,保护农民长远利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第三条 名称:xx市xx镇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四条 地址:xx市xx镇桥村。

第五条 性质:股份合作。

第六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从事农业生产,实行规模经营。

第七条 本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民主管理的机制。

第二章 股份设置和管理

第八条 本社社员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入股经营,实行“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管理方式,年终以股权分配红利。

第九条 本社对入股土地所有权和认定以该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据。

第十条 享有土地承包权入股的农户以1998年xx市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时认定的农户为依据,以农户签字土地确认,现有记载的承包面积数为准。股份份额以该户农户流转给合作社的土地面积多少来确定。合作期限将不超过集体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第十一条 本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社员共206户,总入股土地1010.12亩。入股农户以户为单位,每亩承包土地折算股份一股,折合总股份1010.12股。其中一组27户,入股土地166.19亩;二组16户, 入股土地84.64亩; 三组32户, 入股土地136.11亩; 四组20户, 入股土地121.88亩; 五组17户, 入股土地108.56亩; 七组22户, 入股土地62.4亩; 八组33户,入股土地146.07亩;二十五组16户, 入股土地66.95亩; 二十六组23户, 入股土地117.32亩。(每户持股数量详见附件一: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各组股东名单)

第十二条 土地股权在承包期限内可以继承,但不得转让、抵押,入股协议期内不得退股。

第十三条 土地入股完毕,本社对持股者签发股权证书,采取记名形式,作为股份持有者的股权证明和分红依据。

第三章 社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社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有良好的文明道德形象。

第十五条 本社社员享有的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社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有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按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4)依照章程规定获取股利;

(5)合作社终止后,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

(6)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社员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规定入社社员必须自愿流转土地给合作社,以其入股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分担经营风险;

(3)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的各项规定,维护本社形象,积极为本社的发展尽职,不做任何有损本社利益的活动;

(4)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5)社员不得随便抽回入股土地;入股协议到期后,退股土地必须服从统一规划与调整;

(6)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组织和机构

第十七条 本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本届社员代表共设30名,社员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拥有土地承包权入股的农户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定工干部为当然社员代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遇特殊情况或半数股东代表提议,可以召开社员代表临时会议,合作社的经营方针、重大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和年终分配方案,都需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董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社员代表中选举产生,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村委会定工干部为董事会的当然董事,董事长由村书记兼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的职权

(1)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审议和实施合作社发展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审定合作社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财务报告。

(2)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坚持实行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审议董事长关于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的报告。

(4)任免和确定管理人员的劳动工资、生活福利等实施原则。

(5)制定合作社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收益红利分配方案。

(6)决定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出合作社章程的修改。

(7)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本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监事长一名。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从社员代表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村干部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不得相互兼任。其主要职责是:列席参加董事会,检查监督合作社的经营和财务活动,检查监督集体资产不受损失,检查监督董事会的经营活动,保护社员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财务制度和收益分配

第二十二条 坚持股权平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按照现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合作社会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贯彻勤务俭办社,民主理财的方针,开支要有预算,严格审批制度,正确处理积累和分配的关系,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的收益来源于土的出租收入,支出主要有本社在组织管理中应承担的水电费、排涝费、机房、配电箱、线路等维护费和沟渠、旱洞、闸门等整修维护费用。本社的可分配收益是本社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余额,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给入社社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股份合作社执行省市农村承包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是,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合作社企业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9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申请由:

_____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理由是:该公司是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的关联企业,且是_________________公司销售商品的生产商,有值价150多万元的生产机器设备,该公司目前营运能力一切正常,具备还款能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100万元。期限为一年。贷款用于企业购买原材料。还款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订单已满,企业一切运作正常具备还款能力。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目前的销售毛利为30%左右,具备反担保的能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农村信用合作社融资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融资,全文共 3881 字

+ 加入清单

宝农信融资[__]第1号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的购买]

1.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凭借自己的技能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

1.

2、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技术条款由乙丙双方商定;

1.

3、价款及支付方式、交货、验收等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

4、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凭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向丙方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

5、设备的进口由丙方负责委托外贸公司办理各种进口报关手续和商检手续,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名称、数量、质量、配置及赠品]

2.

1、产品名称:岛津原装进口全新1000_光高频逆变式_光胃肠机系统。

2.

2、型号:_.

2.

3、产品数量:一台。

2.

4、设备质量:与标书承诺一致。

2.

5、具体配置详见清单。

2.

6、丙方赠送甲方产品:①近台操作;②17“副监视器;③岛津或瓦里安管球一只。上述赠品由岛津维修站免费安装调试。

第三条[租赁物价款及付款方式]

3.

1、整个设备配置总价格为148万元。

3.

2、首付定金15万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该义务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

3、安装调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出具的设备验收收据,向丙方支付118万元;

3.

4、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机器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甲方凭乙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将剩余款项15万元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4.

1、设备运抵前,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将机房布置完毕以备货到后及时安装。

4.

2、交货地点:乙方放射科。

4.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设备运抵交货地点。

4.

4、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和河南省商检部门及乙方人员共同开箱,并由商检局出具设备进口渠道合法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

4.

5、丙方免费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至设备开机正常验收,从安装合格之日起对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并终身负责维修,24小时内如不能到达现场维修,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

6、设备运抵后,由丙方工程师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

4.

7、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4.

8、如果在3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5.

1、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丙方责任造成租赁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

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丙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依据甲丙双方之间买卖关系所享有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索赔费用及结果均由乙方承担。

5.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六条[租期计算和租金支付]

6.

1、租期从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当日开始计算;

6.

2、租期为两年,合同终止日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后的对日。

6.

3、本合同租金总额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两期款项及按照农村信用社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6.

4、本合同租金总额为元整。

6.

5、租金支付方式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元。

6.

6、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20日前支付。

6.

7、租赁期内,国家调整利率时,甲方按照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调整租金,乙方承认此种变更并按照变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

6.

8、乙方因特殊情况暂时无力缴纳租金时,必须在租金缴纳期届满前向甲方书面报告情况;

6.

9、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每日按照延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对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对租赁物的权利和义务]

8.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8.

2、租期内租赁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8.

3、租期内,租赁物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8.

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租赁物使用情况。

8.

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抵偿债务。

第九条[租赁期满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赁物的处理]

9.

1、租赁期满,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9.

2、租赁期内,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0.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

10.

2、为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10.

3、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安装、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0.

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迁离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10.

5、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租赁物损坏和毁灭]

11.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11.

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

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11.

4、乙方按照11.3条款将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及对第三者的权利转交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反供货合同时的处理]

12.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

2、丙方逾期交货的,按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12.

3、因设备标准与标书承诺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2.

4、设备质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

5、本条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本条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主张和行使。

第十三条[违反租赁合同时的处理]

13.

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

2、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与丙方之间合同的处理]

15.

1、为购买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与丙方于__年2月28日签订《_光机购置合同书》,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15.

2、本合同的签订,已全面实现乙丙双方的合同目的;

15.

3、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与丙方于__年2月28日签订的《_光机购置合同书》终止履行。

第十六条[货币种类的界定]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租金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涉及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凡对本合同进

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主体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发生变更或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经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设备配置清单;

3、设备商检证明;

4、设备相关技术资料;

5、租金计算说明。

第二十一条[纠纷处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形式]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