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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条款【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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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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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北京市道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运到期限: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 装货地点 │ │ 装货时间 │ │

├───────┼─────────────────────┼──────────┼─────────────┤

│ 卸货地点 │ │ 领取货物期限 │ │

├───────┼────┬──────┬─────┬───┴───┬──────┴─┬────┬──────┤

│ 道路运输证号 │ │ 车型 │ │ 车牌号 │ │挂车牌号│ │

├───────┴─┬──┼──────┴─┬───┼───┬───┴──┬─────┼────┴┬─────┤

│ 货物名称及 │包装│ 体积 │ 件数 │ 价值 │ 实际重量 │ 计费重量 │ 计费里程 │货运周转量│

│ 规格 │方式│长×宽×高(米) │ │ (元) │ (千克) │ (千克) │ (公里) │ (吨公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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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货运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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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将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甲方同意由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书,其条款如下:

1, 在本协议内,甲方将指定的产品和物资委托乙方承运,乙方必 须将承运货物清点过目,甲方货物重量以净重计的方式。乙方确认无误后保证所承运的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甲方必须提供这些产品的三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标准证), 以证实甲方产品不是假冒伪劣,不是走私货。甲方所需托运货物的地点、时间、数量、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安排运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车辆,要在甲方通知乙方托运的当日内告知甲方,甲方可另请其他运车部门承运,其运费差额由乙方补偿。甲方必须保证全部货物在合同期归乙方承运。

3, 运费结算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收货人验收合格后,运费 以月结(公历)方式结清,发现有货损或丢失,按实际出厂的价格票交给甲方。由甲方在运费中即时扣除,在运费结清付款时必须开具合法的全国统一公路、内河运输发票交给甲方。

4, 途中坏车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车辆,乙方必须将情况及时电告 甲方做好补救工作及出示相关的有效修理单据等证明材料。

5, 乙方须提供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存档。

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1 月 1 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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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普通货物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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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______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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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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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4篇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 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 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

┃被保险人 ┃

┠───────────┬──────┬──┬────────┬──────┨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件数│提单或通知单号次│保险金额 ┃

┠───────────┼──────┼──┼────────┼──────┨

┃ │ │ │ │ ┃

┠─────────┬─┴──────┼──┴────────┼────┬─┨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 │约于 年 月 日 启运│赔款偿付│ ┃

┃具) │ │ │地点 │ ┃

┠─────────┼────────┼─────┬─────┴────┴─┨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 ┃

┠─────────┴────────┴─────┴────────────┨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年 月 日┃

┗━━━━━━━━━━━━━━━━━━━━━━━━━━┷━━━━━━━━━━┛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 投保人:

┏━━━━━┯━━━━━━┯━━━┯━━━━┯━━━┯━━━━━┯━━━━━┓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目的地 ┃

┠─────┼──────┼───┼────┼───┼─────┼─────┨

┃ │ │ │ │ │ │ ┃

┠─────┴──────┴───┴────┼───┴─────┴─────┨

┃ │运输方式 ┃

┃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 │ ┃

┗━━━━━━━━━━━━━━━━━━━━━┷━━━━━━━━━━━━━━━┛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保险公司

年 月 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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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 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保险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保险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

约于 年 月 日 启运

赔款偿付地点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投保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目的地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运 输 方 式

火车 船舶

备 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档次表

(元/保险金额每千元)

直达运输

联运

水运

陆 运

江河

沿海

火车

201吨以上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3001吨以上船舶

201吨—3000吨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基本险

一类货物

省内

0.30

0.50

0.50

1.00

1.50

0.20

省外

0.60

0.80

0.80

1.50

2.50

0.40

综合险

二类货物

1

2

1

2

5

4

按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

三类货物

3

4

3

4

7

2

四类货物

5

6

5

6

10

4

五类货物

7

8

7

8

12

6

六类货物

10

12

10

12

15

8

七类货物

12

14

12

14

18

16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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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_________

保险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4) | 返回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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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渣土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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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的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垃圾、渣土的运出、消纳,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单价,每方 元。

二、甲方施工现场的所有垃圾、渣土,由乙方负责用运出场及消纳,

车辆进出场内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办理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生活及建筑垃圾消纳证等相关证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随叫随到,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

五、甲方尽可能的在乙方车辆进场过程中提供便利的条件,以确保垃

圾、渣土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乙方装车前需甲方相关人员在场监督,以防甲方有价物品随车流失。

七、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调度管理及门卫的检查,每运出一车,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在垃圾、渣土清运签认单上签字确认后生效(注明方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八、渣土外运费结算,每方 0元,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款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乙份,乙方执一份。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反上述协议内容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的 0%计取对方违约金。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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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承运砂石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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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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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货物运输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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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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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货物运输船舶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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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船________马力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第三条: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第四条: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第五条: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第六条: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第七条:燃料由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装运乱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第九条:双方交接船舶地点: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船管处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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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航空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空乘,运输,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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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姓名)__与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货物名称)到__(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_____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承运人:___

开户银行:__?开户银行:__

银行帐号:__?银行帐号: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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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6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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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2卷: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 “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 “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 “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 “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 “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 “ 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 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 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 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 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 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 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 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 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

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 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 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 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 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 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 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 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x3米x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l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ll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 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 人)

h_(小时 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 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 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 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ll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 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 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 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 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 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 合同生效

18.1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 复它

19.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 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 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 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 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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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进出口清关运输代理办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运输,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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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清关运输代理办理合同

委托方:编号:

贸易代理方:

运输报关代理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__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

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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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汽车公路长途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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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房产属于___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所有,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壶房权城公 字第00043号】,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

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___分局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有偿转让给“长治市农业龙头企业”___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使用。

第三条 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壶关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 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长治市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捌佰捌拾玖元(566889.00),[明细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56.6889万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县土地局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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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铁路运输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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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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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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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_________/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承担。(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_________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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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路运输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服务,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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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乙方回复认可书甲方装货双方验货签收发往目的地交货收货单位验签验收后取回单将回单交回甲方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汽车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属文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属文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汽车运输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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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路运输合同推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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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输合同最新的范文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原则,制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货物名称、发货地点、数量、到达地点、到达时间、收货人、运费。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量,合理调配车辆,不可以变动、倒换承运货物。如违反本协议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购煤炭的装车地点进行装运,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确保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煤炭热值不低于大卡公斤,每减少大卡公斤,扣除乙方运费元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托运货物时应了解甲方货物特性,并以合理方式装卸、运输,如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或货物质量发生变更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给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收到货物两万吨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的运费,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全部结清。

6、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催告甲方支付并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其他货物的托运,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扣留托运货物,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则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点,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8、乙方将货物运至到达地点后,如因故未完成交货,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妥善保管该货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保管费用。如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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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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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 ¥: 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 公分,右 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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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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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综合条款

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

以上赔款计算公式所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保险标的损失均指某项独立的财产发生的损失,如果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应适用比例分摊赔偿方式。

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会计明细账、卡分项计算。赔偿金额分别以各项财产的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为最高限额。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本条规定施救、抢救、保护费用的赔偿,与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两者应分别计算,即施救、抢救、保护费用,与保险标的的损失金额,可以分别按两个保险金额计算,各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对施救费用的赔偿应按第十三条的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比例扣除。

本条所谓残余部分是指财产受损后尚有经济价值的残留物资,即残值。残值经协议作价折归给被保险人、保险人应在支付赔款时扣除残值。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本条规定了保险双方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在索赔和赔偿上各自的责任。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本条规定了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时,保险人有代位追偿权。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本条规定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赔偿后,保险人应出具批单,注明该保险单的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尚余的有效保险金额。保险人对该有效保险金额继续负责至保险期满为止。已经赔偿的保险金额部分,因保险人已履行其义务,故不再退还保险费。这部分已赔偿的财产恢复后,继续保险时要另办加保手续。如果保险当事人不愿续保,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本条规定重复保险时的赔偿方式。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时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同一危险,其总保险金额往往超过该财产可保价值。根据保险赔偿原则,各承保公司将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承担各自应负的赔偿金额,其总赔偿金额以该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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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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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拖拉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轮式拖拉机。

本保险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拖拉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拖拉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拖拉机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拖拉机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拖拉机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拖拉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拖拉机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保险拖拉机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拖拉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拖拉机所载货物掉落、泄漏、撞击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拖拉机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拖拉机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保险拖拉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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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煤炭运输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运输,全文共 3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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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输合同协议

煤炭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能源,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运输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参考一下哦

有关煤炭运输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阜新煤炭运输业务由乙方负责,因取暖期间煤炭运输价格波动较大,此价格为短期价格。从 ---- 止。

二、煤炭运输地点及价格:

三、煤炭运到后每车损耗在0.2吨之内,超出规定0.2吨之外的损耗部分按照水较多,损耗部分按煤炭实际情况商定。

四、煤炭装卸及过磅费用:

所有煤炭装车费用由甲方负责;过磅及卸车费用由车主负责,到港后过磅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煤炭卸载场地必须保证车辆出入方便,乙方车辆将煤炭运到指定卸载地点后,甲方应派有专人及时与卸载场地人员协调卸载及其他事宜。

六、运费结算方式:

甲方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运费的结算,当天运费当天结算。具体结算方式:

1、煤炭卸载后有甲方专人每车结算运费

2、装车后甲方即付清运费。

七、乙方负责开具运输发票,运输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运输发票税金6.6%)。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用汽车承运甲方所产煤炭。本着守法、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责任

(一)自觉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关于煤炭汽车运输的调度安排,按时保量完成甲方的运煤任务。

(二)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煤炭销售运输管理的规定:

1、不准怠工、罢工。

2、不准私自倒卖甲方煤炭。

3、不准丢失甲方煤炭。

4、不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不准阻止外来车辆购买甲方零煤。

6、不准擅自提高甲方煤炭购买户的运费。

7、每次运煤之前,须到甲方过好车皮。

(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运输秩序。

1、因车辆手续不全、超载等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搞好运煤车主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不得拦路堵车。

(四)保证运输安全,运输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

(一)根据实际产煤数量和用煤客户需要妥善安排好运煤计划,当天运煤任务在上午8:00前通知乙方车队负责人。

(二)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于每月1日将上月的运费一次性付清。

三、运煤单价

(一)汽车运输单价如附表。

1、本运价不含运费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2、其他运煤地点的运煤单价,根据冷府阅[20xx]4号《关于煤炭运输问题的会议纪要》所定原则予以确定。

(二)不论油价、限载、规费等变化与否,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所定运输价格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叁拾陆个月内不变。

四、运费结算

(一)煤炭运输数量以验收单位过磅数为准。

(二)乙方持验收单、过杆票、煤矿过磅司机联到甲方结帐。

(三)不需乙方开具正式参运发票,如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五、特约事项

(一)如乙方损失甲方煤炭,分别作如下处理:

1、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箱板破损或翻车等原因而损失煤炭,当车损失量超过1分,超过1分部分全部损失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2、因乙方违规而被验收单位扣除的煤炭吨位,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3、乙方私自卸煤或将煤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或将煤私自出售,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外,并由乙方承担该煤款三部的罚款。

4、如发现乙方有在装煤之前故意将汽车水箱水放干及其类似行为的,每次罚乙方800元。

(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调度安排而怠工、罢工影响甲方销煤计划按时完成或乙方私自卸煤、私自卖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乙方擅自拦路堵车扰乱甲方运煤秩序,则属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外,取消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资格。违约情节严重的,提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凡要求参与承运甲方煤炭汽车运输的(含新增运输业主),均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协议。未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的,按本协议规定运输价格核减运费1.00元/吨计付运费。不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对乙方的约定的,取消其承运资格。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叁拾陆个月,从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算起(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运输合同协议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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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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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一:承运方和托运方的个人信息

第二: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情况

第三:包装要求

第四:货物运输的时间地点

第五:运输费用

第六:货物装卸责任及费用

第七: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规定

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关事宜

合同范本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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