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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哪几个方面(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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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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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方面存在问题总结

党的作风事关党的形象与人心向背。我们党历来把作风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历,毛泽东与黄炎培曾有段的关于“周期律”的对话,列举了政党长期执政所面临的三种危险:政怠宦成、人亡政息、求荣取辱。从我们党的发展现状来看,这三种危险依然或轻或重地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官僚主义、腐败问题,就是“政怠宦成”;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以个人能力、作风影响一个地方发展,就容易导致“人亡政息”;违反客观规律、违反人民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即是“求荣取辱”。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认为,作风问题主要是“四风”问题、腐败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自己平时工作即使有点“小懒”、“小散”,也无关痛痒、不值一提。其实,“小懒”、“小散”等精神状态问题,由于其根源性、隐蔽性、传染性等特征,已经严重影响了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其危害并不亚于“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问题的研究分析,找出其表现形式,深挖其产生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问题主要表现

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问题说到底就是精神懈怠问题。从狭义上来说,是指思想意识松懈、麻木乃至颓废,并间接通过一定的行动、语言等途径表现出来的一种精神亚健康状态。从广义上来说,不仅体现在思想层面的懈怠,还体现为工作层面、作风层面的懈怠。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党性弱化,宗旨观念淡化。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对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政治素养缺乏,拿自己当普通群众对待,喜欢与普通群众比较,与党的先进性要求相差甚远;宗旨观念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成空洞的口号;对触及自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不是按照上级要求,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去贯彻落实,而是心存抵触,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作风散漫,自律意识不强。表现为:做事不积极,精神萎靡不振,应付敷衍,效能低下;工作不务实,作风漂浮,善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不愿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缺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习气仍不同程度存在。组织纪律观念淡化,自由散漫,上班玩电脑游戏、炒股、看小说等违反“四条禁令”行为仍时有发生;放松警惕、行为失检,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挥霍浪费点不要紧的错误观念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个别人甚至贪图享乐、道德滑坡,生活上沉湎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交际上热衷于攀权贵、傍大款,言行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3、意志消沉,进取精神缺乏。表现为:有的不能摆正位置、摆好心态,认为自己怀才不遇,英雄无用武之地,别人不如自己,却比自己幸运,牢骚满腹、无心工作;有的不琢磨事、只琢磨人,遇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整天热衷于探听人事消息,关注自身仕途前程;有的长期在同一个单位工作,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有的到了一定年龄,遭遇“天花板”现象,觉得前途无望而得过且过、不知进取;有的贪图安逸,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满足于既得成绩,小富即安,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4、执行不力,创新意识欠缺。表现为:政策落实中,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搬照抄、不辨方向、脱离实际,或者被动应付、消极应对,行动迟缓、不推不动;制度执行中,贯彻落实不到位,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工作推进中,因循守旧、观念保守,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闯敢干的勇气,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追求“相安无事守摊子、四平八稳过日子”。

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问题主要成因

导致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主观的、内在的、个人的因素,又有客观的、外在的、社会的因素,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果。

1、信仰缺失。信仰是一个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支柱,如果这个精神支柱崩塌了,党将不党,国将不国,社会就失去了思想的支撑和精神的维系。个人失去信仰,则将失去行为准则的禁区,就会无所顾忌、无所敬畏,整个人的行为均被欲望和外部力量所控制。在这个信仰缺失的时代,许多党员干部也未能幸免,没有信仰、丢弃共产主义信念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对主观世界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把世界观的问题视为“左”的东西予以否定。一个人理想信念淡薄,就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势必导致精神懈怠,毫无追求、一事无成。

2、价值观扭曲。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西方腐朽意识形态、生活方式日益侵蚀,封建腐朽思想沉渣泛起,新旧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交织碰撞,不断冲刷着人们的认知,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思想上的困惑和行为上的偏差,信念迷茫、理想淡化、价值观偏移,甚至对共产主义信仰产生了怀疑。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在激发人们竞争意识和创造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金钱至上、急功近利等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影响,致使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受到严重挑战,部分党员干部对功利的追求大大超过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他们把只能在商品交换和经济领域里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搬用到政治领域和党的活动中,干工作、想问题,以考虑自身利益为先,对己无利、与己无关的事,漠不关心、避而远之。

3、消极心理影响。一是社会惰化效应。所谓社会惰化,是一种社会群体的心理学现象,意指一个群体一起完成某项任务时,某个体所付出的努力往往比单干时要少。实践证明,当某人一力承担某项任务时,是丝毫不敢懈怠的,甚至会对任务成败产生一定程度的焦虑。但当一项任务分配给一个群体时,群体中的每个人责任感都会降低,对任务完不成的负面评价的焦虑也会减弱,继而个人的活动积极性和效率也会下降。党政机关的工作大多都是需要群体协作完成的,在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个体的卸责心理,导致“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惰化效应。二是趋利避害本性。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做多错不做不错”想法,用不作为来逃避可能的问责,在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选择逃避困难、回避矛盾,往往比直面矛盾、攻坚破难所需承担的风险小、得到的实惠多。无功起码是安全的,受过则是危险的。三是从众侥幸心理。当一些冒险或边缘行为获得他人支持、经过重复并形成规则习惯之后,便形成所谓“潜规则”,而这些“潜规则”往往是能使个体获益或更容易达到的行为模式,意志不坚、原则性不强者容易跟风效仿。党员干部精神懈怠问题就类似于一种“潜规则”,带给人的是眼前即得利益——工作轻松安逸、工资照拿不误,而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则是未来、未知的,“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往往让人选择忽视这种“不确定的风险”。

4、制度弊端。一方面,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目前,各地各单位虽然都建立了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但仍存在形式大于内容、刚性不足柔性有余的问题,缺乏量化考核指标和竞争淘汰机制,由此导致忙闲不均、苦乐不平现象在许多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铁饭碗”、“保鲜箱”式的工作环境,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激励和严峻的竞争压力,客观上使党员干部容易滋生消极、等待、观望等懈怠现象。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调动等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关系”、“人情”、“权力”介入,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优者上不来、庸者下不去,论资排辈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致使部分党员干部产生失望消极心理。另一方面,管理机制疲软。有的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对队伍中存在的精神懈怠问题眼开眼闭、听之任之;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仅限于喊在嘴上、挂在墙上,缺乏制度刚性和约束力;有的单位甚至在干部违规问题被查实后,还千方百计找说辞、拉人情,试图“家丑不外扬”。以上种种均助长了不良风气的扩散和蔓延。

三、防治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问题对策措施

古语有云:“天下稍安,尤须兢慎,若便骄逸,必致丧败。”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如果任其蔓延,不加防治和克服,就会形成惰气、滋生暮气、助长邪气,必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意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既要杜绝想法懈怠,又要杜绝行为懈怠,必须由内而外全方位进行预防和治理。

1、构建先进的价值观念体系。价值观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要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首先必须构建先进的价值观念体系。从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现状来看,是多源性价值观念的交织并存,既有来自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也有近代以来传入中国的西方文化的价值观念;既有来自“五四”以后形成的中国革命文化的价值观念,也有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形成的新的价值观念。在重新建构先进价值观念体系过程中,要注意取精华、弃糟粕,善分析、懂鉴别,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价值观念与创建和弘扬体现时代精神的现代价值观念的关系,吸收和借鉴优秀的外来价值观念与保持和发扬本土性、民族性价值观念的关系,以及先进性价值观念与广泛性价值观念的关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符合作为社会和历史的价值主体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为根本标准,努力吸收不同来源价值观念中合理、积极、进步的成分,同时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积极进行文化和价值观念创新,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2、构建全方位教育体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必须从思想的根上着手。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党校、各类培训班等阵地,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以及领导讲、专家析、群众论等方式,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党纪条规、作风建设规定等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明确作风建设“高压线”和“警戒线”。二是开展红色教育。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注重在丰富主题上下功夫,在深化精神内涵上下功夫,在拓展教育功能上下功夫,做到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传统展示与多媒体展示相结合,着力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品牌。同时,加强红色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创作更多优秀的小说、歌曲、电子出版物,开设红色资源网站等途径,努力构建红色文化育人新机制,潜移默化引导社会价值取向。三是强化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褒扬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人好事,鞭挞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歪风邪气,通过弘扬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典型、感动中国人物的平民典型,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离得近”的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知荣弃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抵御精神懈怠症的侵袭。

3、构建多途径激励体系。所谓激励就是顺应人的需求,借助一系列手段激发个人做事动力及潜在能力的有效途径。要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需要强化正反激励机制。一方面,强化正面激励,促使党员干部不愿懈怠。一是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入ISO质量管理、标杆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科学设置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党员干部个人素质、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同时,深化机关廉效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确党员干部个人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标准、限定时间等内容,做到人人有职责、事事有标杆、时时有目标,进度全程“倒逼”,质量全程控制,促使每位党员干部闲不住、慢不起、怠不得。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原则,破除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积极拓展干部“上”的空间,促使那些真正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换岗淘汰等机制,逐步实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强化反面激励,促使党员干部不敢懈怠。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通过严格问责、严肃惩戒,形成对党员干部潜在惰性的强大威慑。要建立指向明确、措施刚性、反应迅速的行政问责体系,对工作不在状态、慵懒散等懈怠问题碰硬较真,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坚决予以问责,通过采取责令公开检讨、诫勉谈话、扣发奖金、降级降职等多种方式,切实发挥问责制度的惩戒和警示作用。

4、构建多渠道监督体系。要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精神懈怠问题,强化监督是重要保障。一是党内监督。要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民主监督的意识和素质,拓宽参与监督的渠道和途径,调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党员干部是否主动参与党内监督,作为党性强弱及是否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群众监督。全面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使党员干部从事公务活动的信息全方位置于阳光底下。畅通信访举报和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群众参与决策和监督执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队伍作用,通过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调研询问等途径,对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注重发挥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质询。三是网络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开放自由、参与性和互动性强的优势,加强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对党员干部工作状态和办事效率实行过程控制、实时监督和在线投诉,形成对精神懈怠者的强大舆论压力和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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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聘用法律顾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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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郑德龙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法律服务范围:

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办理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不限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每年不超过15件;出具律师函每年不超过15件;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每年不超过20件;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案件,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五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为电话、qq、电子邮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当面咨询。乙方律师协助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应当在乙方律师办公地进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师办公地领取,乙方不负责送达。

第六条: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费3000元。法律顾问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个人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及其相关文件中标明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郑德龙律师为其法律顾问。

第八条: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条: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从事与律师职业道德相违背的事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顾问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甲方之直系亲属涉及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如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费标准80%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隐私和秘密绝对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山东鑫希望律师所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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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会调查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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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城镇化率逐年大幅度提高,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加。这导致了农村中土地利用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土地是农业的基础,是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所以土地利用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提高。

一、 调查名称:城市化下的__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二、 调查目的:

l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促进农村土地科学、合理利用,探索农村土地利用新模式。

l通过深入、全面地调查,掌握农村土地利用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l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五、 调查时间:20__.8.15----20__.8.20

六、调查内容:部分乡村土地利用现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以及农民对城市化的看法,并对现象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的知识水平。我们做了两个调查问卷,各向对象提出了10个问题。(见附1、2)

通过为期一个星期的社会实践调查,在发放了一百多份调查问卷后,我们得出了如下结果:目前,__省部分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分为两种情况:

1、平原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2、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1、 平原地区土地开阔,便于集约化耕种,机械化水平较高。

2、 国家目前实行的种粮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

3、 平原地区人口密集,劳动力丰富,但季节性外出务工较多。

4、 城市化不断推进使大量农田被侵占

5、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并没有实施可行性的便民、利民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

同时在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农民的收入不仅仅局限于对土地的利用,还来自于经商、外出务工、养殖等其他方式。

(二)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原因分析

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率较低,但土地利用方式比较多元化,撂荒现象比较严重,土地利用不尽合理,如毁林造地,农村宅基地利用粗放,浪费、闲置现象严重,农村办的工厂用地较为浪费等。从调查报告中分析得出,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山区地区地形起伏大,不利于集约化耕种。

2、 山区耕地面积少,建筑用地规划不合理。

3、 山区坡度大,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土地较贫瘠,产量不高。

八、 调查体会:

通过此次调查我切实了解到了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感受到了农村发展的滞后,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艰辛。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我觉得自己身负着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使命。此次的经历加上我个人的薄见,我认为农村的发展,土地是根本和关键,是农民增收的一大优势。但基于目前我们的不合理利用方式,土地并没有使大部分农民走向富裕,因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改变当前单一的种植模式,发展多种经营。

2、 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政策、财政支持。

3、 改变当前粗放的经营模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如:“科技下乡”等。

5、 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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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模板_顾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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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模板

×× 股份公司: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 0 ××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 ×× 县 ×× 镇潘 ×× 拖欠货款案,二是廖 ×× 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 ×× 县何 ×× 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 ×× 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 ×× 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 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 ×× 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 ×× 年 10 月份,前公司员工孙 ×× 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 ×× 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 ××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 ×× 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 ×× 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 ×× 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 ×× 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 ×× 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 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 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20 ×× 年 3 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 ×× 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 ×× 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 ×× 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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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场调查实习报告范文参考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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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只要用心去做就会做好,提前做好准备问卷工作就很顺利。今天的工作还可以,窑头路得客户挺多的,还是惯例,上午两个小时就做了四份,认识了一个人,收获还算可以,离学校近也方便。每份问卷得用十几分钟的时间。

首先自己得有耐心才能让客户耐心的做下去,我们为他们准备了小礼品,我也努力的提高她们做问卷的兴趣,我的努力还是有成效的。可做了几天自己的耐心也不再那么大了,太多重复的话语让自己也开始觉得厌烦了,幸运的是同样的话语面对的是不同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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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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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 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局批准设立的咨询公司,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要求。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5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6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6 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 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4.2.2 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4.4 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7.2 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 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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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_顾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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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常规工作

常年法律顾问的常规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以及基本的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工商、房产信息调查),根据客户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简单谈判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供客户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内容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关于提供较深入的法律服务的基本计划

常年法律顾问常规服务模式存在的主要缺点在于基本属于被动式服务,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性不够,往往是出现问题仓促上阵,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终结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遗憾,其实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并不仅是法律问题而更多的是系统管理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已有比较规范全面的风险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尽可能多发挥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应该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计划包括如下几点,供公司参考:

1、 法律风险重点监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有意识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有助于提前介入及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熟悉公司业务的具体运作。我们认为,这一工作模式能比较解决实际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但这有赖于公司能否有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2、 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的修订

在我们最初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曾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本进行过梳理和规范,但毕竟几年过去了,建议公司是否考虑重新修订,如重新修订,是否请公司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均提出书面意见。

3、 法律培训工作

提供了拟开展的三项专题法律培训计划,尤其是第一项主要针对公司业务运作中的实务性问题。我们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训的关键是以企业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正确操作进行提示与指引,其中尽可能结合公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案例。建议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训,为保证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门负责人层面作一次小规模的宣讲及座谈。

以上即是201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计划安排,公司如有进一步的要求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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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年终总结履职尽责方面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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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关于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密集在网络上曝光,城管队伍一时成了众矢之的,在执法工作中表现得无所适从,人民群众非常不满意。本人认为,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城管,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四种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城市管理能否抓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老百姓生活质量、事关城市整体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本着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更高、更长远的角度思考和谋划城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执行到位,把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努力打造一流的人居环境。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城管为民,切实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在强化服务中出实绩、出成效、出形象。随着管理任务的加重、整治力度的加大,必然导致管理、执法过程中矛盾和冲突的增加。对此,要坚持“规定在先、规范在后,疏导在先、阻堵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进一步推行“服务式管理、说理式执法”模式,钝化矛盾、减轻压力,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依法行政。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要注重维护群众利益,要围绕改善民生,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措施、新办法。

三是要增强创新意识。城市管理永无止境,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永不停息,实事求是永不僵化,与时俱进永葆活力。要敢于面对现实,敢于摆脱定式,敢于突破常规,用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新的举措,积极探索科学管理的新办法,寻求__难题的新途径。要在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社会化、市场化等方面不断开拓,在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宣传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

四是要增强大局意识。顾全大局、精诚团结是抓好落实、推动发展的前提。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全系统干部职工都要主动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扎扎实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多谋事、少谋人。要树立全局意识,坚持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要,相互包容,和衷共济、共克难题,决不允许在互相抱怨中消磨斗志,在无谓争论中坐失良机,在推诿扯皮中贻误事业,要真正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同频共振,努力形成齐心协力干工作、群策群力抓落实的浓烈氛围。

二、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城管,关键是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__年是城市管理年,我们要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市容环境、卫生、道路开挖、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城市排水、公共道路、公共照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努力实现城市“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

(一)抓好“两个建设”

1、加快推进“市数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力争在12月底前首期建成信息采集覆盖以镇为主的中心城区约25平方米公里范围的“市数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__年元月试运行,后期建设将覆盖、的部分区域约总达45平方公里范围。

2、开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一是抓好城市生态绿化建设。要按照宜林则林,不留空地的原则,对城市规划小区十年内不开发使用的丘陵、荒山、坡地、空闲地及机关学校、单位庭院实施生态绿化造林工作,增加城市湿地和绿地面积;

二是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建材市场、建材加工市场、污水处理厂(二期)、垃圾填埋场(二期)、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

下水道、城市公共道路等市政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配套功能。

三是抓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抓好城市交通指示标志、停车场、停车泊位、公交候车亭(点)建设。年内,要完成实施兴建2个公共停车场(200辆/个),完善交通标识,城内施划增加不少于300个停车泊位,完成城东、城北、城西三条高速出口连接城区的公交候车亭(点)及城区内公共交通线候车亭建设。

四是抓好公共照明城市亮化设施建设。要按照便民利民、亮化节能的要求,逐步解决我市建成区内巷道公共照明及城市亮化装饰问题。城市主次干道及旅游线路两边所有行政企业单位,以及城内新建成楼盘,必须实施“穿衣戴帽”节能led光源亮化建设。

(二)开展十项整治

(一)开展城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力度,将巷道清扫保洁纳入市环卫局统一管理范围,做到一天两普扫,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二)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整治。重点对北路等路段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实现商品全部进店经营,店外无违章占道经营行为。

(三)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对城区陈旧破损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标牌、店招、横幅进行集中清理拆除,严格户外广告标牌悬挂审批,按照统一规划、协调美观的要求设置户外广告,对城区乱张乱贴“牛皮癣”做到及时清除。

(四)开展城区违章搭建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区、商业城、广场等区域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的违章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卫生秩序专项整治。加快城北、城东农贸市场建设,启动南路周边区域农贸市场建设,重点解决赣东南农贸市场、中山北路次街占道为市问题,加大农贸市场清扫保洁和经营秩序管理力度。

(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重点对广场、商业城、时代广场、凯丽商业街、苑小区入口处等区域餐饮店占道经营和油烟乱排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餐饮店布局设置合理,油烟排放科学规范,有效减少污染扰民情况发生。

(七)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市容环境整治。重点对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建筑工地进行整治,做到工地围挡规范美观,杜绝建筑材料外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装运符合环卫管理要求,严厉查处建筑材料和垃圾泄漏抛撒行为。

(八)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重点对汽车站等区域周边乱停乱放车辆开展集中整治,合理安排城区主次干道停车位,实行划线规范管理,积极疏导车辆停放,严格查处乱停乱放行为。

(九)开展城区物流站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对时代广场、物流站点经营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做到车辆停放有序,不占道堆放货物,夜间装卸货物不发生噪音扰民。加快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引导物流站点向城郊迁移,切实解决目前城区物流站点设置不合理问题。

(十)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活动。重新划分机关单位环境卫生责任路段包干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责任路段和机关大院环境整治。动员城区居民做好居民区“四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杂草)工作,制止居民在城区圈地种菜和放养家禽行为。组织城区周边乡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到垃圾规范堆放和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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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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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 ;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 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 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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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律师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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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等_________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_____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承办律师: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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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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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方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法律顾问: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和合作律师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2.1 投资策划: 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公司设立;公司并购;公司转股;

2.2 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设备管理;

2.3 客户管理:应收款的法律管理;资信调查;

2.4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的完善;

2.5 供应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的规范化;质量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2.6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秘密;技术合同管理;

2.7 物流管理:货运、货代合同的标准化和格式化;外贸代理的规范运作

2.8 电子商务:域名保护,网站法律审查;法律风险的预防

同时,法律顾问通过网站( )向聘请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聘请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及法务管理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

四、顾问费: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其他费用: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参与项目

代理,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

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200x年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在期限届满前x个月,如一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请方:顾问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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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3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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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大学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

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识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④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⑤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范本二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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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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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为____年。

第二条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甲方的重要会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重大民事法律活动;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 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附:

1.关于“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示范文本中只明确了一般的职责,各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作更详尽更明确的约定。但所有的约定的内容,都不得违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关于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双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合同签仃以后根据需要和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一般地说,律师在学校担任法律顾问只能是兼职的,他不可能像学校的教职员工一样,每天按时在办公室八小时上班。因此工作时间、地点只能是一个概括的约定,工作方式也只能是比较灵活的,具体怎么做,双方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协商。但不管怎么约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不得打折扣,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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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援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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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协议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向乙方提出申请,要求乙方为起提供法律援助,现经乙方审查,认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条件,同意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一案的_________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办案人员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另行委派办案人员接管。

三、甲方对乙方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经调查,如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合理、合法的,甲方应当接受,乙方有权撤消甲方受援资格;终止代理;办案人员提出的意见确有不当的,乙方应当督促办案人员及时调整,拒不调整的,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办案人员。

四、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违规_____、集会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权撤消甲方受援资格,终止代理并按规定追缴法律援助费用。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办案人员叙述案情事实,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撤消甲方受助资格,终止代理并按规定追缴法律援助费用。

六、甲方为原告的,可以将乙方办案人员办案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列如诉讼请求。此项诉讼请求下获得的款项归乙方所有,如经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甲方应申请人民法院将款项直接支付乙方。

七、甲方委托乙方权限如下:

(一)一般诉讼代理。

(二)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本案终结止(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消诉讼时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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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寒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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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寒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范文

XX年寒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孩子留给老人或亲戚照看。农民的收入虽然提高了,但是孩子却失去父母的爱,学习无人监督和指导,孩子的教育成了问题。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我们应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帮助农村留守儿童。

近年来,农村的农民为了增加收入,丢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虽然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这还是有一些负面影响,如留守儿童问题。

我走访了驻马店市政府,调查显示:驻马店市有万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

我到驻马店市正阳县永兴乡进行了实地调查,总结一下几点:

(一):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问题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监护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教育帮助不够。孩子的监护人大多数是年纪比较大的老人,他们的文化水平低,孩子在家里无人辅导。由于老人在家有家务,他们很少或没有参加家长会,也就无法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所以孩子的文化成绩很低。这种趋势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2.缺乏父母爱,性格心理存在缺陷

由于正常的家庭心理环境的缺失,缺乏父母的爱,使得留守儿童形成了典型的个性特征和行为缺陷。表现为:任性、郁闷、敏感、不安、胆怯等。在学校常常表现的不合群、易嫉妒、叛逆心理严重,不能与老师和同学和平共处。很多儿童由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当而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在一起,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利于孩子成长,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3.安全方面得不到保障。面临拐骗、打架、斗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留守儿童年幼无知,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4.留守儿童在成长期需要家庭、社会的关爱和引导。目前他们尚处于心智未完全成熟的阶段,缺乏对社会生活事物的准确判断,没有父母在身边交流、教育和疏导,让他们面临了更多的疑惑和不安。如:学校尚未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村委会也没设立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尚未进行政策性的思考等。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交通改善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工厂增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交通便利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

2.地区教育差异和教育制度的限制

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需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3. 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

(三)对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从入学教育、学校建设、户籍管理等方面健全政策和制度,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城就学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的歧视性待遇,确保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政策的落实,解决一些有条件携带子女到城市读书的农村流动父母的后顾之忧。

2.政府要注重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地方工业发展,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不用外出就业。

3.父母双方不能全部外出务工,至少有一方留在家乡抚养子女。

4.政府应该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给予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优惠政策。

5.地区高校应组织学生在寒假和暑假进行爱心活动,进入农村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为他们解决困难。

6. 大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条件,保证农村外出务工者子女“不但有学上,而且能够上好学”。坚持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担负起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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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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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也明确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方面做学生的表率,通过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教师要具备良好的个性品质

我们所面对的是一群特殊的学生。教师的品质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教师的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一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现在我们要面对新形势下新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认真学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理论。二是学理论,就要抓住实质,在提高理论素养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

二、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天职。教师要注意教师形象,才能不愧为人民教师的称号。在业务方面,教师还需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爱戴自己的学生

有位教育家曾说过:爱学生是对老师最最基本的要求。老师爱学生,可以弥补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使教师的影响长久地保存在学生的内心深处。要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还要爱学生。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都要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我还抽时间给学生谈心、交流,和学生共同活动,缩短了师生距离。由于我爱学生,关心学生,处理问题及时,方法得当,注意和学生沟通,所以,学生就信任我,喜欢我,也喜欢上我的课。 热爱学生,还表现在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尊重学生的人格,了解学生的个性,相信学生,关心学生,既统一严格要求,又注意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对程度、水平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关爱每一个特殊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学有所得,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一个教师能得到学生的信任,使自己的工作顺利进行,使学生能健康活泼的成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和欣慰。

四、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

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是应尽的责任。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真正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立志成为教育专家。努力做到“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是做好教师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敬业精神的核心,也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教师不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的工作是塑造人的工作,因此,感觉作为教师的责任非常重大。

五、明确了工作规范,提高了教学管理水平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的保证。过去虽对教学的有关要求有一些了解,但不够全面深入,通过学习比较系统地了解教学管理的规范要求,这样保证教学管理有章可循。如课表、作息时间表的编排,新课程的培训,青年教师的培养,教师继续教育,学生课外活动的安排,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综合实践活动的安排等等,都能按文件要求落实,提高了教学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学习月活动的学习,体会较多,收获很大。但活动的结束,并不是学习的结束,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继续学习,以有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学习中共两部党内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天津纪检监察网和北方网播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线访谈’”节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警示教育约束自身,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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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范文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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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活动总结范文

【篇一】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队员们围绕调研、普法、志愿服务三个方面全面展开活动,将自己所学与农村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实践惠民。

为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推动乡镇法治建设,志愿服务队队员们在xx镇开展了"模拟法庭进乡村"活动。模拟庭审选取"邵定国出租车抢劫"刑事案件,内容接近百姓生活,容易理解,形式上全真布景,严格按照真实法庭审理过程进行。开庭前,队员向村民们介绍了本次庭审的整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随着审判长的入庭,审判正式开始,而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宣判等各个环节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尤其在法庭辩论环节,表演队员发挥出色,以犀利的言辞针对对方的漏洞做出有力反击,加强了现场效果。场下的观众聚精会神地观看,整个现场显得庄严肃穆。此次活动进行了近一个小时,完整地展示了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村民们看了模拟法庭以后,都纷纷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类似的法庭审判,感触颇深,尤其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模拟法庭进乡村"活动的成功开展,唤起了村民的法律意识,为之后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服务队还深入群众当中,开展针对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的一系列问卷调查活动,根据问卷反馈情况,向大家普及法律知识,进行针对性的宣讲互动。此外,队员们赴xx镇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并把事先准备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传单派发给老人,向他们耐心讲解"孝心入法",给他们送去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精神。

在实践活动中,同学们进社区、下农村,深入群众,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学以致用,服务人民,为农村基层送去了先进的文化,普及了法律知识。

【篇二】

xx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力度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二)深化管理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三)完善便民措施,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篇三】

近年来,x市各级妇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切实履职尽责,完善服务功能,认真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建设,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合议庭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等,实现了维权工作的统一规划。近五年来,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援助案件783件,占援助案件的2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有未成年人被告250人,均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审结离婚案件8960件,判决离婚的1807件,调解离婚的3513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0件,其中涉及女性260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1.1万份,其中女性劳动者签订合同4.66万份,占签订合同总数的42%;为2.8万名女性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820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家庭纠纷、家庭报警1428起,查处侵害妇女案件1253起,其中刑事案件507起,治安行政案件746起,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1.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资源,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普遍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公、检、法、司建立少年审判合议庭、青少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岗66个。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妇女维权站点”建设达标活动,建立妇女维权站93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8个、乡级101个、村(社区)级824个。

2.开展普法、疏导、调处等工作。组建了500多具有一定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又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和调解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心理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特邀妇女陪审员制度,7县(区)人大任命了12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五年来已参与陪审案件120多起。

3.加强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市、县(区)妇联均配备了专职维权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先后组织260多名维权干部参加市、县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先后培训农村普法骨干6700多人次。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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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顾问思想年终总结_思想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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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思想年终总结

【篇一】

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xx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xx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村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可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要将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使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结合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使广大群众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三、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

工作内容: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篇二】

法律顾问业务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首要业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又是法律顾问业务中的重中之重。以后,普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已有不同级别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结合半年多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谈谈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及个人体会。

一、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

20xx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的人大以地方立法权。虽然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仅限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但由于立法的起草及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大多要由政府部门来完成,因此地方立法少不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以有效防范违反“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情况的出现,但目前律师参与程序有限,主要是对草案提出法律意见。例如《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例》

2、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新增了对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行政相对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防止“红头文件”被确认违法,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时参与“把关”,防止内容违法或者与法律法规冲突。

3、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步骤,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作用不可或缺。此外,律师参与风险评估的工作也会逐步增加。

4、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愈加普遍,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将大量增加,并且当事人申请人进行公开审理的比例也在增加。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的讨论和裁决;二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参加案件处理。无论从哪个角度参与,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将大量增加。目前多数行政复议的案子交由法律顾问处理,最后法制办审查无误后,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和陪同领导“下访”

近年来“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比较普遍,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国家对此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进行分流。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也已成常态。除了参与“接访”外,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陪同领导“下访”,就地听取群众意见,就地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也已成为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而逐步推广。

6、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社会公共事件

近年来各地因重大投资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引发了一些群体事件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律师熟悉法律,了解民意“接地气”,有处理纠纷的经验,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往往能够起到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平息和化解矛盾。

总之,当前,律师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均在不断发展,需要不断适应和提高参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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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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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指通过律师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和可能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为企业并购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律师尽职调查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查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目标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财务账册的准确性,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合理有效的律师尽职调查有利于合理评估风险。投资行为许多环节要接受法律的监管,往往触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问题,这些因素必将增加收购后整合的风险。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帮助投资人获取更多的包括财务、人事、管理、市场等各方面的高质量信息,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性,尽可能地减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错误等原因而引发的风险。同时还能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依据。在投资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收购价格的确定上,然而价格又是基于对目标企业本身价值的估算。如在尽职调查中发现被并购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收购方在对各项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进行逐一评估后,即可作为向出售方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的依据,并确定在收购协议中是否应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等。

律师尽职调查就是为了获知目标企业的重要信息并以此判断收购中的法律风险,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律师尽职调查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

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

4、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要求;

5、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6、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

7、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要求对方做出声明和保证;

11、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

12、律师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鉴于大部分供调查的文件材料都是由目标公司提供的,所以,有些律师在操作时并没有主动的去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再次的核实,这同样是不妥的,因为目标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文件的可能性。并购律师应对其提供文件中的最关键问题进行再次核实,例如,其合法主体性应到工商局核实,其房产权属应到房管局核实等等。

法律尽职调查的完成后,并购律师一定要给收购方一个真实的、可靠的结论,不能有任何虚假和水分,要将风险要充分的向收购方予以揭示,即使收购方因此而放弃了收购。因为并购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提示与防范风险,而不是为了极力的促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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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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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范文之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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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_社会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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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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