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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保证方式是指(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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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书范本含安全隐患保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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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所属工区:

二、安全生奖罚制度协议内容:

1、 目的

为表彰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员工,同时对违章操作员工的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文明施工意识,特制定本协议。

2、 适用范围

经本项目许可在本项目从事一线生产工作的务工人员;

3、 编制依据

公司《安全奖惩制度》,并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

4、 奖惩程序

4.1甲方根据当月施工情况奖励乙方相应金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月个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当月施工日期×3元;不足50元,按50元计(月施工日期参照各工区考勤表及工程部施工日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季发放。

4.2 乙方若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表4.2.3中任一违章现象则视为违章责任者,需承担相应的罚款。

4.2.1违章责任者处罚方式:第一次发现给予表4.2.3中相应罚款,第二次同类违章现象给予双倍罚款,累计三次清退处理。

4.2.2违章处罚时,可根据情节与项目管理情况可多种方式并用。

4.2.3违章处罚表

序号违章现象责任人(乙方)罚金

(单位:元)

1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带违章者本人50

2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违章者本人100

3安全带挂设不牢固违章者本人50

4酒后上现场或酒后作业违章者本人100-200

5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防护服装或工作服违章者本人50

6无证或酒后驾驶厂内车辆违章者本人200

7使用损坏的电器设备、机工具违章者本人100

8私自变更安全设施或安全防护违章者本人200

9禁火(烟)区内吸烟违章者本人50

10故意损坏或破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违章者本人300

11不规范用电现象或宿舍内私拉电线违章者本人50-200

12擅自挪用他人机工具、设备、材料违章者本人100

13作业现场打架违章者本人200

1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或会议违章者本人50

15不爱惜劳保用品、故意损坏劳保用品违章者本人50

16未按操作规程或技术交底作业违章者本人50

17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违章者本人100-500

18其他违反公司安全奖罚条例违章者本人200-1000

4.2.4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行为,可依据4.2.3表中相应条文加倍处罚,对于触犯法律者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4.2.5甲方向乙方开具罚单后,视罚款金额由安全保卫科将罚单交于财务部扣除当月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若罚款金额超出安全生产保证金额,乙方需自觉承担罚款,并在三天内及时上交罚款,对罚款有疑义时,应在三天内向部门相关人员征询。

4.2.6安全保卫部建立安全处罚登记台帐,处罚金纳入项目安全奖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5.本制度由甲方安全保卫部负责予以解释,自 年 月起实施。

三、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 所属工区:

时 间: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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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担保类-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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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牵头行):

法定代表人:

丙方(代理行):

法定代表人:

丁1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2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丁3方(参加行):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 (以下称“债务人”)与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 (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债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1 保证人:指 。

1.2 牵头行:指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3 代理行:指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4 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即 是本合同的债权人之一。

1.5 债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上述银行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

第二条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

本保证合同为独立性担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发生的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按下列方式确定: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 (¥ 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六条保证责任

6.1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6.2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用途、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争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6.3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保证人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4 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保证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5 如果债务人或债权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6 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7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保证人仍按照本合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8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债权人的债权仍未获全部清偿,则保证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保证人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如保证人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

6.9 如果保证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的,则保证人同意,在债务人清偿、债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10 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债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划收债务人在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七条保证人的其他义务

7.1 监督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及生产经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随时接受债权人对保证人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

7.2 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并按照债权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7.3 保证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保证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保证人承担。

7.4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8.1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在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保证人。

8.2 信息使用

保证人同意授权债权人向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报送保证人的信用信息情况,并同意债权人合理使用该信用信息。

8.3 公告催收

对保证人的违约情形,债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8.4 债权人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债权人留存的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记载、单据、凭证均是保证人及债权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保证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债权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8.5 权利保留

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债权人对保证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如果债权人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债权人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

8.6 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保证人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保证人自行承担。

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予以减免。保证人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债权人的权利主张。债权人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做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保证人继续予以清偿。

8.7 保证人解散或破产

保证人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也有权参加保证人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8.8 通知

8.8.1 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其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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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居间服务协议保证就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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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购房□租房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件类型、号码: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甲方有意购买或承租房屋,为此,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下列居间服务:

(一)提供房源信息,并带领甲方实地看房。

(二)解答与房源信息及房地产交易有关的咨询。

(三)根据甲方的需求,与产权人或具有出售、出租权的权利人(以下统称为权利人)进行沟通。

(四)与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有关的其他媒介服务。

第二条当乙方促成甲方与权利人订立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佣金为房屋买卖总价款的%(大写:百分之),或房屋首月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第三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房源信息(注:本协议书中所称房源信息均特指下列房源信息)如下:

序号

房屋位置或名称、房号

看房时间

甲方签字

1.

2.

3.

第四条甲方在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签字栏中签字后,证明甲方所确认的事实如下:

(一)乙方已带领甲方实地察看了本协议书第三条中的房屋及其周边环境,为甲方提供了房源信息及与权利人订立合同的机会,且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二)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在此之前,甲方并不知悉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从其他机构、人员等处得知房源信息),甲方更未实地察看过该房屋。

(注:如甲方此前已获得房源信息,应拒绝在本协议书第三条签字栏中签字或拒签本协议书,否则视为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

第五条在甲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房源信息的情况下,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服务。

但由于甲方系从乙方处首次获得房源信息,故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利用乙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等条件恶意逃避支付佣金义务,损害乙方利益:

(一)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直接与权利人自行交易;

(二)甲方或与其有关联的人员、组织委托其他机构、人员与权利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乙方应维护甲方应得权益,并向甲方清晰阐述房屋的真实交易信息,不得损害甲方应得权益。

第七条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五条约定的,应支付给乙方¥元(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除应将甲方所受损失退还或赔偿给甲方外,还应支付给甲方¥元整(大写: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书中所称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员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甲方所在单位等。

第九条双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

(一)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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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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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证 合 同

│(封面)

│合同编号:

字第

保证人(甲方):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行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变故,甲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______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或个人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或经济收入证明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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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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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 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 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货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 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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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手表的佩戴方式_个人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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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表佩戴方式

由于很多人对于手表佩戴的常识不了解,错误的佩戴手表,从而导致了某些故障。那么,如何正确佩戴手表?

正确佩戴手表的误区:

佩戴手表蒸桑拿,完全错误的行为:

因为无论防水深度在多少米以上,都不可以蒸桑拿,也许短时间内在外观上不会有什么问题,其实机芯已受到侵害。因为手表的外观件是由不同膨胀系数的材料组成的,如果折表的佩戴环境温度大于等于50度时,表内将会产生压力差,在气压作用下,表内的空气会向外跑,当温度差还原时,外界的空气又跑回表内。蒸气浴室中的温度大高于标准,表内的空气会向外跑时了湿度高于标准的空气,有些时表内不一定马上出现水气,但当突遇低温时表内的温度高于标准的空气会凝结在玻璃上,形成水珠或雾,而且蒸气的热度会加速防水胶圈的老化,无法正常保护机芯。

石英手表换过电池后就不再防水了,走时也不精确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专业的维修设备非常完善,在给您换过电池后会用专业的仪器由专业的技师进行重新打压、重新设防水、测量走时误差是否在正常值内。所以请一定在专业维修站换电池。

用水滴的凝结确认表镜为蓝宝石水晶:

这种作法是不科学的做法,因为有些矿物质玻璃也会使水滴凝结,而有些蓝宝石水晶上的水滴也会散开,但抗磨程度是一样的,表镜为何种材质厂家会加以说明,不要用水滴来试。

用摩擦地面、划玻璃等行为证实表的抗磨,但我们不建议顾客用破坏性行为来试验。

高科技陶瓷虽然抗磨程度高,但易碎,怕摔和猛烈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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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版自然人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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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西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西峡联社”)。

法定代表人宋健,系该社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永奇,系该社工作人员。特别授权。

被告吴秋勤,女。

被告符剑,男。

原告西峡联社因与被告吴秋勤、符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xx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作出了受理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二被告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12月21日,被告吴秋勤以流资为由在我社借款30000元,约定期限为一年,由被告符剑提供连带担保。该款到期后,经我方多次催要,被告方仅将该款利息结至20xx年6月30日,本金及下欠利息被告方一直未付。故要求二被告连带付清此两笔借款本金30000元及应付利息。

二被告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法庭提供任何答辩性意见。 经审理查明:20xx年12月21日,被告吴秋勤以流资为由在原告处借款30000元,约定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月息11.04‰,由被告符剑提供连带担保。该款到期后,经原告方催要,被告方仅将该款利息结至20xx年6月30日,本金30000元及应付利息被告方一

直未付。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二被告立即连带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应付利息。

上述事实,有原告方当庭陈述,原告方提供的借款借据、贷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在卷佐证,本院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借据、贷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吴秋勤理应及时还本付息,担保人符剑在借款人吴秋勤未能及时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理应承担担保责任,现二被告一直未能偿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应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正当合法,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二被告未到庭,视为对证据质证权利的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吴秋勤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西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次性付清借款本金30000元及应付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计算办法计付,利息自20xx年7月1日起算至本判决限定还款之日止)。被告符剑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900元,由被告吴秋勤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刘洪豪

代理审判员 陈 涛

人民陪审员 江明浩 二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胡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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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代理保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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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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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保证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保证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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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

我叫,因本人多次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和学校领导多次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决心对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进行改正。在此,我做出以下两方面的保证

一、在学习方面,我保证如下:

1。我保证早上起床不睡懒觉,能在早上6:30分前回到教室,晚上也能够在18:30分前回到教室。

2。在回到教室后,作为一个合格的学生,要遵守班规班纪,我保证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老师的常规教学等。

3。当课堂预备铃响的时候,我保证能准时回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课上不睡觉,能专心听老师讲课。

二、在生活方面,我保证如下:

1。?在午晚休的休息时间内,我保证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聊天,不打扰。当其他同学休息时,我也能安静地休息。

2。在班级轮值劳动时,我能尽我的义务去做好劳动,无论宿舍的值日还是班级清洁区和教室的值日,都能按标准做好清洁。

3。在学校必须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校规校纪,我保证不吸烟,不翻爬围墙,不打架。

以上是我生活学习经常违反校规校纪所作出的保证,,如有再犯或多次违反经老师和学校领导教育未改,我愿意接受老师和校领导作出的处理方案。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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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还款计划书附保证函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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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还款人向出借人借现金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用于家庭经营项目资金周转,并出具借条,约定于年月日还款。由于还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困难,现提出如下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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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证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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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借款方:

责任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担保方:

责任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上述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______因购买设备需要向出借方______公司申请借款。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1、借款方______向出借方______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1、约定还款方式为________。

2、借款方______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一次性归还出借方______公司的借款______元整及借款利息___元。

3、借款方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归还出借方______公司的借款______元整及借款利息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归还出借方______公司的借款____元整及借款利息______元。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借款方____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六、权利义务

出借方__公司有权委托公司财务部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______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______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______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方______公司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______自愿用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______公司的借款,出借方______公司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______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则抵押权自然消灭。

2、借款方______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______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担保方______担保后,担保方______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______追偿的权利,借款方______有义务对担保方______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经过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

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借款方______到期不还款,出借方______公司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方______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方______应向出借方______公司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借款方郭志坚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借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

责任人:

担保方:

责任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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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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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个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中乙方向丙方贷款的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日。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所有乙方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丙方清偿乙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 保证期间为自_____年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4.2 丙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五条保证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甲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方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六条保证人的义务

6.1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甲方应无条件地向丙方立即支付乙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6.2 甲方应配合丙方对其经营、财务状况、收入情况和资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丙方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6.3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丙方,并且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前,除非得到丙方书面同意,不应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甲方经济状况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 甲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丙方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9)甲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10)住所等联系方式变更。

6.5在乙方向丙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甲方不向乙方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6丙方和乙方变更主合同的,甲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7.1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7.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7.4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7.5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7.6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 甲方有逃避丙方监督、拖欠保证债务、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9.2 甲方已通读上述条款,丙方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9.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9.4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丙方,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6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丙方、乙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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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抵押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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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抵押物的名称:_____

第一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

4、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1、按期一定用现金还清债权人借款。

2、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诺签名:

第三条: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责任。

2、担保范围:所借现金数额和债权人的费用。

3、我自愿担保,如借款人还不清借款,有担保人负责还清所有现金和一切费用。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如不按期归还所借现金,从愈期之日起按日自愿付给债权人百分之1违约金(________元每天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债权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间人签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借款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担保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中间见证人签字(指印):_____ 电话: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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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证就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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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职业技术学校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的关系: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就读于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为保证乙方学业完成及今后的发展,减少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拓宽学生毕业后就业渠道,依据甲方和该校的有关协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毕业后继续深造及就业安置问题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据全日制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甲方组织乙方到大连相关专业用工单位实习。

2.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就业提供安置机会,就业安置率100%,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安置机会不少于三次(不能取得毕业证书者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获得______________学校毕业证书;

2.乙方有权放弃甲方提供的就业安置机会,放弃三次就业安置,甲方不再提供就业安排;

3.乙方身体条件要符合用工单位标准。

三、其它

1.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日,甲方为乙方完成三次就业安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_______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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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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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样本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                                           丙方(保证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    (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不可撤销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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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版自然人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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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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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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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 报酬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2)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办理完毕经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3、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乙方开户行:       ;

乙方收款户名:       ;

乙方收款账号:       。

4、 甲方应承担或报销乙方处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发生的下列费用

(1)   为完成委托事务,乙方代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        ,甲方应予报销;

(2)   差旅费用。具体标准为:        ;

(3)   其他费用:        。

5、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或甲方明确认可的以外,就委托事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或报销其他任何费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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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银行借款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0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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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同时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ü选,不选的打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本合同为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

1.1本合同贷款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请填入相应字母:

A、个人汽车贷款B、个人消费贷款C、个人经营性贷款D、个人信用贷款E、其他: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于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暨债务履行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_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_____时期(年或月数)_____年或月利率;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_____[时期(年或月数)_____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_____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_□浮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_____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数/12。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_□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_______________□固定利率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数/12。□准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个月(预计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该业务适用之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____________%(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数/12。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_____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_□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他: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十二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借款人已提交贷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获得贷款人认可。

3.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已合法地签署并生效。

3.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下列支付方式进行支付:_________________(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4.1.1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借款人开立贷款专用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贷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账号为,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仅可以将贷款专用账户中的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划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补充变更协议项下向贷款人申请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账户。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或者签署本合同后需要变更支付绑定交易对象信息,则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署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约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金额应符合双方的约定,且向所有支付绑定交易对象账户划付的合计金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贷款金额。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人的规定和要求借款人应将贷款专用账户中不再使用的贷款资金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签署本合同时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象信息如下: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不超过(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即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内,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的上述划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使用该贷款资金与他人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_□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_____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______个月(如:_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_________________□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_____期利率+贷款本金_____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_____期利率□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______个月(如:_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

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_________________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______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担保(本条适用时,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6.1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抵押人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为抵押物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

6.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信息为:_________________

6.2.1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所在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数量(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

(4)现时状况描述: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物认定价值:_________________

(6)所有权属:________________

(7)使用权属:_________________

(8)购入合同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9)权证编号(房产抵押时填写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10)合格证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_

(11)发动机编号(车辆抵押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_

(12)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6.2.2如有更多抵押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其他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6.3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抵押人以抵押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借款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

(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6.4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

6.5在抵押存续期内,如抵押人死亡或终止,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

6.6担保性质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抵押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6.7抵押登记

6.7.1抵押人以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将抵押证明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

6.7.2抵押人以法律未强制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权人要求,则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登记。

6.7.3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抵押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6.7.4法律规定抵押登记为抵押生效要件的,该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设立。

6.8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并经贷款人认可后,贷款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证明及有关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在出具同意解除担保的说明函后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9保险

6.9.1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理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内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益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5)日内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

6.9.2抵押人应及时支付所有的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贷款人保管。

6.9.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任凭及允许该等保险被撤销、取消、终止或过期失效。

6.9.4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保险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和/或维持该等保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虽有本款规定,但贷款人并无代抵押人投保及维持保险的任何义务。

6.9.5已保险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提前收回抵押贷款本息。

6.10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抵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抵押人应确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6.11约定事项抵押人和贷款人进一步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6.11.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间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义务。

6.11.2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6.11.3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交换、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6.11.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

6.11.5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或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对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权。抵押房屋如被拆迁后,对于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清偿债务,或重新设置抵押并签订新的抵押协议,在原有抵押房地产灭失后而新抵押登记尚未办理之前,应由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方提供担保;对于以补偿款方式进行补偿的拆迁房地产,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继续作为担保财产。

6.11.6如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托经抵押权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6.11.7如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或者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时,抵押人保证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6.11.8抵押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6.12抵押权的实现

6.12.1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贷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2.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6.12.3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必须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抵押所担保的债权。

6.12.4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有权指定受托人、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异议。

6.12.5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因实现抵押权所产生的费用。

6.12.6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抵押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6.12.7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的,抵押人还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3如抵押登记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存续期间为抵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但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抵押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七条质押担保(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中打勾选择)

7.1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质权人)债权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出质人以下述质物出质提供担保,并赋予贷款人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7.2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_________________

7.2.1质物(1)名称:_______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_______(3)金额:_________________(4)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5)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6)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

7.2.2如有更多质物(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其他质物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7.3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内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出质人以质物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出质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

(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可以在质押期间内随时要求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出质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7.4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质物外,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孽息。

7.5出质人是个人的,如出质人死亡,在贷款未全部清偿前,质权人仍就质物享有质权,出质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出质人是法人的,若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

7.6担保性质质权人对质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以不先行使对债务人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出质人同意,在任何情况下,质权人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与债务人在其他贷款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物权、违约救济权,均不得被视为质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权利,亦不会影响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7.7出质人应确保质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该项质押,并在本合同后的签署页签署确认。出质人应确保质物共有人均同意,当借款人、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处分质物,并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7.8约定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7.8.1法律规定出质登记为质押生效要件的,该质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法律未规定出质登记为生效要件的,质权自本合同生效且质物交付完成时设立。

7.8.2如本条所述之出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或特定记载手续的,出质人确认将及时充分地配合质权人办理该等手续。前述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质押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及时签署有关质押登记协议,并在该质押登记协议中约定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或在股权出质时及时将出质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质登记要求。

7.8.3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的出质期限一律为每次五年;出质期限届满前90日所担保主债权仍未清偿完毕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办理该出质登记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数不限。

7.8.4质物由质权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间质权人应当承担谨慎保管义务。除非另有规定,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偿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处分或要求取回、使用、处分或代管质物。

7.8.5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处分质物;在已获质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出质人应当以质权人认可的方式和价格依法合理处分质物。出质人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应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7.8.6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提供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

7.8.7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有减少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8.8出质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所发生的的相关费用和税费,质权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扣收;如处分质物使质物预期利益受损的,该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7.8.9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获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7.8.10质权人和出质人一致同意,若质物载明的兑现日/到期日(如有)早于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届至的,质权人有权在质物到期时继续保管质物并将其继续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之质押担保,或在质物到期时兑现质物,兑现的款项用于清偿主债权或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债权;在发生最后一种情形时,双方不再另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质权人未获清偿时,质权人有权就该保证金优先受偿。若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先于质物载明的兑现日期届至而质权人未获清偿的,质权人有权继续保管质物,并在质物到期日兑现以实现质权,或者亦可提前兑现该质物用于清偿主债权,因提前兑现所导致的利息损失出质人自愿自行承担。

7.9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提前到期的),质权人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债权时,质权人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兑现质物或者提取质物项下的货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价款超过被担保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包括主债务人、担保债务人)清偿。

7.10如出质登记部门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要求必须填写担保期间的,仅为登记目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在此约定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存续期间为质押登记日起至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届满后二年止,即担保期间到期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期限/担保期间仍从本合同第7.8.3规定,且此处对担保期间登记的约定并不应在任何程度上妨碍或影响质权人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特别约定[如有]对质物享有优先权利)。

第八条保证担保(本条如需适用,在本条前的方框内打勾选择)

8.1为保障贷款人(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2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本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如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账户扣收到期贷款本息导致该账户发生透支的,该部分透支金额作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转化形式也应纳入主债权,保证人对该账户的透支金额也承担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复利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于还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账户透支本息、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

(3)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8.3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同时,保证人在此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账户中依法扣收有关金额,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贷款人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8.4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请在方框内打勾选择):□全程连带责任保证: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尽管如此,如借款人已办妥本合同第六条项下抵押担保的现房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其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现房他项权证正本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收到该他项权证正本之日解除;但对于在该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借款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责任,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款人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5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第九条其他债权担保

9.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除前述担保外,还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_

9.1.1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9.1.2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9.1.3由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9.1.4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保证与陈述

10.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后三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0.1.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0.1.2对保证担保而言,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该保证人拥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10.1.3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担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10.1.4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10.1.5借款人及担保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包括针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本身、以及针对担保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此类事件);并且,借款人及担保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及担保人均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6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10.1.7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物的担保人保证其对所抵押/质押的财产享有合法所有权。

10.1.8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或抵押的,其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抵押登记手续。

10.1.9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10.1.10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10.1.11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10.1.12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应及时向贷款人履行告知义务。

10.1.13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贷款人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10.1.14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或提前清偿贷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11.1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1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11.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11.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11.1.6借款人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11.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质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11.1.8借款人或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11.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11.1.10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11.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1.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11.1.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1.1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11.1.1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1.2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2.1担保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11.2.2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11.2.3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1.2.4担保人(自然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继承、遗赠的,或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担保人(法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销、破产、减资、兼并、重组、分立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5担保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价值减少且未获及时补救等,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

11.2.6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11.2.7借款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12.1当本合同第十一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2.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12.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_________________%并立即执行;

12.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

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

11.1.12条违约事件的);

12.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12.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12.1.7按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的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12.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费用

13.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4.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4.2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本合同中“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4.3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14.4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4.6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4.7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担保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4.8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4.9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4.9.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4.9.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4.9.3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等担保人(如有)(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则还需加盖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11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______份,贷款人执______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质人(如有)、保证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约定事项(如有)__________________

14.13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文件名称编号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公证机关(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公证文书编号(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款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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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加盟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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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________加盟专卖店负责人在此郑重向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证

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盟专卖店,带头做一名合格的加盟店经理,管理好下属部门,并完全遵守以下承诺:

1.按国家相关法规,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办齐加盟店三证,合法经营。

2.不运作会场及培训,只做5人小型分享讨论及沟通。

3.在当地经营如出现各种问题时(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由上属店和本店共同解决,公司概不负责任。

4.绝不损害公司或业务队伍利益,影响公司声誉。

5.绝不私自开设“_________”产品分销点。

6.绝不违反“_________公司”统一产品零售价之规定,将公司产品削价或加价出售。

7.绝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招揽新增优惠顾客。

8.绝不私自编制、印刷、复制、刻录、发行、出版和销售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各种印刷品、录音带、光碟等文字及声像的宣传辅销资料。

9.绝不与其他销售队伍交叉经营或用他人名字加入_________销售队伍。

10.绝不私自调整新增优惠顾问加入的标准。

11.绝不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12.绝不超封闭管理,不为其他部门服务;绝不人为操纵业绩或擅自挪动、调整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此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属加盟店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上属区域(高级)经理(签名):___________

加盟店名称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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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益医保证发行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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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______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___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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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2024参考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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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l、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报价产品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若我方成交,保证所送交检验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若有不符,则放弃成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保证书自报价书递交到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日起3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产品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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