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协议书
挂名购房协议书
甲方(实际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挂名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出资购买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位于郑州市 路 号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
甲方以乙方名义与 (房地产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关于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 ㎡,该房屋合同总价款为 元。
第二条 挂名购房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上述房产为甲方实际出资购买,乙方并无任何出资,乙方并无实际购房行为。
2、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仅为该房产登记的名义产权人,并不实际出资、占有、使用该房产。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借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该房产,购买该房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首期款、按揭贷款、税费、中介费等款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义务;如果需要利用乙方名下银行账户缴纳相关款项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该银行卡及账号、密码,由甲方将应缴纳款项存入该银行卡,如果需要乙方亲自交纳的,甲方将相关款项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予以交纳。
2、有关该房产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缴费单据、房产证等资料均由甲方持有与保管;但因办理手续需要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当及时返还。
3、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与乙方无关;
4、甲方享有该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乙方仅为挂名购买,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等任何权利。
5、甲方承担该房产日常维持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月供(如有)。
6、在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允许过户时,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将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或者甲方指定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
7、鉴于乙方为甲方挂名,甲方向乙方支付挂名费用 元。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同意配合办理购买该房产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申请贷款、到国土局办理递件、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等手续),直至该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
2、乙方应当将该挂名代购房产事宜告知可能产生共有行为的第三人,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甲方,其亲属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请求分配该房产。
3、在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允许过户时,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将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或者甲方指定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迟延履行过户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房产总价的万分之 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当积极办理房屋房产证至自己名下,不得故意拖延、拒绝办理,如果房屋达到办理房产证条件时,乙方仍然拖延拒绝办理,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房产总价的万分之 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收益所有权
1、如该房产出售时,出售的房产价款由甲方享有。
2、乙方在任何时期不享有对该房产的任何收益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自该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后,乙方保证该房产不被法院查封或拍卖,乙方保证不将该房产设定抵押或转卖第三人,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房产购房款 %的违约金,如造成该房产被拍卖或被转卖,乙方还应按该房产的市值[如市值低于购房价时,以购房价为准]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项
在房屋未过户期间,如遇规划或政策性拆迁,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到各拆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并按甲方授意签署相关文件,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归甲方所有。
其它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送达方式
乙方确认以下为乙方的有效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乙方确认甲方的所有通知寄往以下地址(包括通讯地址、电子邮件等)视同送达乙方本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第十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亲属签署栏
本人是乙方的配偶/子女,本人已知悉该房产为甲方实际所有,本人对此完全知情并同意。本人承诺不对该房产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配偶/子女(签名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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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婚前购房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女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债务情况约定如下:
一、男方因所欠婚前债务人民币______元,自登记结婚以后由女方负责从女方在______市______中心所投资的股份中的第一笔退股款中替代男方偿还;
二、女方在______市______公司买下的住房一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后,女方同意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登记在双方的名下;
三、女方现有的婚前不动产情况如下:
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的______间或套;
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的______间或套;
座落在______市的土地使用权宗(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列财产属于女方所有,因出租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共同开支,若有盈余,盈余部分仍属于女方所有,若离婚,上列财产及其法定孳息仍属于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修建不动产或投资,所增添的房产或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女方所有;
四、女方在婚前所投资的股权或合伙权益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因该部分投资所产生的红利属于女方所有,必要时,经女方同意可以用于共同投资或家庭生活开支,因共同投资所得收益和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担;
五、女方现在______银行、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所存存款(银行帐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于女方所有,婚后,其利息双方约定归属如下:
婚后,用上述银行帐号的存款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及因此所负债务双方约定其归属和承担如下:
但若离婚,本息仍属于女方所有;
六、上述财产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因上述财产所负债务或与其有关的债务由女方承担,与男方无关,但用于共同投资或家庭生活的男方并因而受益的部分除外;
七、男方婚前的财产属于男方所有,男方婚前所负债务由男方承担;
八、除上述约定以外,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有如下几种情形的,按照下面的特别约定分割共同财产:
九、婚后一年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不能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十、婚后一年至三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五;
十一、婚后三年至六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
十二、婚后六年至十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十五;
十三、婚后十年至十五年之内,男方提出离婚的,或因男方有婚姻规定的过错导致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的余额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因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而导致女方提出离婚,在按前述五条特别约定分割财产的,女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十五、婚后因女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导致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中百分之,同样男方不得再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十六、确因任何一方身体方面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或确因严重性格不合非因一方或双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经双方协议登记离婚或调解离婚的,或结婚十五后离婚的,仍按法律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本条前述七条特别约定的限制;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没有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本约定自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公证后生效,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公证机关备存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小产权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 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篇3:手房屋购房合同格式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篇4:江西吉安购房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5: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客户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贷款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基于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
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
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
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___期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
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7.6 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的,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依据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不得划收的账户除外。
7.7 当借款人、保证人、抵押物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8 接受贷款人的贷款管理检查与监督。
7.9 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
(3)售房人无法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4)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7.10 借款人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以参与实施:
(1)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7.11 借款人不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不从事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7.12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借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
7.13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和担保人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7.14 借款人需要转让所购房产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7.15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各方约定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第八条 合同中止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九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三十一条。
9.1 保证
9.1.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9.1.2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1.3 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9.1.4 保证人声明、保证和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贷款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抵偿债务;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保证人行使抵销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的,所抵销的债务及
抵充顺序或扣划相关款项,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保证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5)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
(6)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保证责任;
(7)保证人变更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贷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相应债权保全措施。
(8)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保证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
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 抵押
9.2.1 抵押人与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列财产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办妥,则“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等尚不能确定内容在本合同签订时不需填写。
9.2.2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9.2.3 抵押人声明、保证与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可依法流通或转让;
(2)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期间,抵押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等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情形的,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3)抵押人已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设定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抵押人发生或知悉7.9和9.1.4(4)所列事件时,将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9.2.4 抵押物占管
9.2.4.1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9.2.4.2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需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9.2.4.3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2.4.4 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2.5 抵押(预告)登记
9.2.5.1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述财产设立抵押,抵押人、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配合贷款人按相关登记管理机构规定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借款人的协助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房产作抵押,且未委托售房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贷款人通知的期限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
(2)依据当地登记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
(3)按贷款人通知时间到登记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办理登记。
9.2.5.2 抵押物的预告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预告登记后,自抵押物权利证书办妥之日起,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期限内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9.2.5.3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前,将所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同意在办妥抵押物房屋权属证书后,办妥抵押登记前,将房屋权属证书及所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
9.2.6 抵押权转让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贷款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2.7 抵押权的实现
9.2.7.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
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7.2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2.7.3 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8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10.2.8.1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9.2.8.2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9.2.8.3 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9.2.8.4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9.3 阶段性保证担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房产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一条约定的阶段性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除阶段性保证人按第三十五条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外,其他有关保证和抵押的约定按9.1、9.2约定执行。
违 约 责 任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11.1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2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
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1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提前行使担保权,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在遭受损失时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全额赔偿。
(1)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
(3)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担保人声明不实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5)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6) 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或担保权实现的情形。 11.5如借款人对其家庭范围内房产套数声明不实,贷款人有权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适用的利率进行调整,该调整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生效,并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提前偿还借款数额为: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购买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房产所需首付款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2)向借款人追缴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依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计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内应付利息金额与已付利息金额的差额。
11.6 非因贷款人原因造成房地产权属证书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或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申请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提出,或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的,借款人、抵押人应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对借款剩余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伍的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上述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1.7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与保证或其他约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1.8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就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产的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方面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项下所有承诺、声明、保证、义务和责任等约定仍应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变更、撤销、解除的,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单方面解除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本合同被解除时,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要求售房人将借款人结欠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由售房人账户直接划至贷款人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如售房人将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其他剩余债务;如售房人未将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任何迟延或违约行为作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应有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限制或损害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也不视为贷款人对延误或违约行为的认可/许可,不视为贷款人现在或未来放弃采取追究或救济行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贷款人为追索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款项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保险
17.1担保物是否办理保险以及险种、期限等内容由各方当事人另行约定。商定办理保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17.2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义务。
17.3抵押期间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17.4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费用收取和承担
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农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同,借款人不同意的,可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合同内容。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 本合同生效后,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约定,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9.2 借款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利率种类、保证人、抵押物、还款账号等借款要素的,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
20.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
20.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21.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1.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或担保物出现权属纠纷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
21.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指向对象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惯例办理。
21.4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担保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适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使用上述信息对借款人、担保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贷款人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导致贷款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各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确定。
21.6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留存真实有效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因借款人和担保人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贷款人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1.7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解除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约定还款账户扣划除外)或解除权的,借款人、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
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之日起计算。
21.8本合同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21.9其他约定见本合同三十九条。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四十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涉及选择项的,请划√选择)
合同编号: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十四条 借款用途
24.1 借款用途为□购买房产/□归还购买房产的借款/□ 。
24.2 借款人购买的房产位于 ,购房合同编号 。
24.3 借款人声明:上述房产为借款人家庭(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范围内的第 套房产。借款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理解并自愿承担因做出上述声明产生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借款期限 个月,实际借款期限和具体起止日期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第二十六条 借款利率
26.1 借款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 (上/下)浮百分之 (大写)后确定。26.2 借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执行利率按1.4.1约定的第 种方式进行浮动,选择1.4.1条第(2)种方式的,利率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个周期。
第二十七条 其他先决条件为 。
第二十八条 借款提取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二十九条 还款
本合同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周期为 ______个月,还款日为每
期末月的借款发放日对应日。
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账号/卡号 。
第三十条 提前还款
借贷双方对提前还款的特别约定为 。
第三十一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 所列担保方式:
(1)保证。由_______(保证人全称)按9.1约定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9.1和9.3约定提供保证担保,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和9.3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第三十二条 抵押
第三十三条 抵押(预告)登抵押人应协助配合贷款人按以下第 项的约定办妥抵押(预告)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妥抵押登记。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自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屋满足借款人与售房人约定交付条件之日起 日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自房地产权属证书办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保险
借贷双方对抵押物保险的约定为 。
第三十五条费用收取和承担
各方对费用收取和承担的特殊约定为 。
第三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第 种。
(1)由 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三十七条 其他约定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贷款人代为办理以下 所列事项并支付相应代办手续费:
(1)委托贷款人从售房人处代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同意在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由贷款人留存房地产权属证书。
(2)委托贷款人办理以本合同项下对应所购房产的抵押预登记手续及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借款人壹份,贷款人壹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借款人: 身份证: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6:私人购房合同工作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镇______居委___组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___组村民)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所属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房屋坐落情况及边界:
1、本协议所指的房屋为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______组小地名____________所拥有的住房(木质结构、四列三间)猪圈、牛圈。
2、房屋边界:东至______;南至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权,此后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皆与甲方无关。
2、房屋出售后,甲方应尽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因房屋拆迁及其它原因产生的风险及利益概由乙方负责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证明人(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篇7:滨州商品房购房合同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
销售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销售商品商品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商品房
二、结算价格
1、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房楼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_,房屋单方售价面积办理结算手续。
2、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时,按实际交付建筑面积办理结算手续。
3、双方结算时按双方协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三、购买方式
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
1、甲方一次付清购房款___________元,乙方于收款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交付房屋。
2、甲方分期付款,乙方应于屋。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交纳购房定金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交清购房款。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如约按期交付购房定金和购房款。
2、甲方在交清购房款后,应与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管理协议并交纳有关部门房屋管理费用。
3、甲方拥有所购商品房之产权。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付检验合格的商品产屋。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好产权手续。
2、甲方若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即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保证所售出之商品房未设抵任何低压权,亦未办理第三方购房协议。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不能履行合同,则以下列情况承担各自责任:
1、由于甲方的责任,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与合同购房面积正负不超过5%)购买商品房时,甲方无权向乙方索取未能购买部分相应之定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出售足够数量的商品房屋时,即乙方提供的房屋不足部分超过合同购房面积的5%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当于两倍的不足数量相应的定金。
3、甲方逾期交付预交购房款时,逾期的部分按人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一年期上限利率计算利息,偿还乙方。
4、甲方逾期结算,在逾期期间,如遇国家定价发生调整,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六、调解和仲裁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民法典》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必须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交房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十、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增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单位名称(甲方):_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标准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购房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售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标准购房合同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拆迁安置房购房协议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2024个人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注明日期
篇11: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篇12:购房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二、男女双方共同投资,欲购买一套位于市 区幢 单元 室的商品房。
三、房屋首付款 元,其中由男方出资 元,占总房款的 。女方出资 元,占 。
四、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三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向银行借贷 元,贷款期限 年,本息和共 元,分 个月还清,每月需还 元。
六、双方在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房产证要依法载明房产共有比例情况。
男方: 女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私人购房合同工作用
租方(甲方)________ 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缴纳租金。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者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的时候,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之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4:委托购房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授权范围: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以东______,路以西,______路以南,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5:工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县城____________路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后,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乙方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相关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6:委托购房协议书
认购方(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代理方(乙方):
地址:电话:
传真:分行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元/,总价(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________年即人民币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_____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_____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经办人:
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订立
篇17:购房权利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性别,年龄岁,民族,文化,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
乙方(受让方),性别,年龄岁,民族,文化,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
鉴于:
1、甲方享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项目一套商品房的购买权,并已交纳部分购房款(订金)
2、甲方决定将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乙方受让甲方购买该套商品房权利的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其购买该套商品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均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或以乙方自已的名义购买该套商品房。
二、该套商品房购房权利转让费为万仟佰拾元整(¥元),该款项包含甲方已支付的购房款、订金、定金、利息、可得利益等。该转让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转让费后,甲方就购买该套商品房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全部归乙方享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主动到公司办理该套商品房买方主体变更的相关备案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乙方直接与房开公司签订。
五、因种种原因,如果房开公司只同意以甲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的,则以甲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购房的各种手续,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房屋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处分该套商品房。
六、若以甲方名义购买该套商品房的,甲方不得将该套商品房转卖、赠与、抵押或出租,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应向乙方承担壹拾万元违约金。当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均无条件配合过户。若甲方故意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伍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返悔。若乙方返悔,则乙方所交转让费不予返还;若甲方返悔,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转让费,并应按房屋评估价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八、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办理购房、验收、过户等相关手续,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所称“全部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和律师费。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8:购房协议书商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购住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住房概况
指定房屋地址:
楼 层 区 域 :
面 积:
开 发 单 位 :
价 格 区 间 :
二、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购买上述房屋之定金。
三、手续费
双方办理定金交付手续后,当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
四、办理手续时间
乙方负责于 年 月 日 前协助甲方到开发单位与甲方办理上述房产买卖合同手续 。
五、违约责任
乙方到期如无法协助甲方买到上述协议内房产或不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须 个月内无条件退还甲方房屋定金、手续费,并按年利率 赔付给甲方。
如甲方到期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回房屋定金和手续费。
甲乙双方决定延迟签订买卖合同的必须经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
六、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抵押贷款购房协议
卖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十,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购房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号_____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_____年,房屋结构为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层,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