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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维修合同范本【汇总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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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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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维修单位: ×××××××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于乙方在甲方生活区宿舍改造工程中不听取甲方管理人员劝告,未利用专业人员对太阳能进行保护性拆除,造成甲方私人用户太阳能大面积损坏,现乙方委托丙方负责对其进行维修服务及除垢处理,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太阳能维修、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工程名称:×××××××太阳能维修、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维修范围和内容:对所有安装太阳能用户的真空管集热器、保温箱、附水箱、屋面管道、连接件及辅料进行维修,重点维修项目:集热器软连接是否破损,保温箱是否有滴水现象,真空管是否发白、或破损。

第二条 工程材料供货与安装方式: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丙方向甲方提供,丙方负责全部太阳能设备的维修及安装。乙方确保所提供设备为原厂全新正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丙方保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安装施工并对安装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 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包含设备材料、运输、安装工时及税收费用。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云南省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第五条 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

1、运输方式: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到货地点:×××××××××××。

3、交货方法: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材料清单进行验收。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丙方在场人员提出。

第七条 太阳能设备维修、安装工程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圆整(¥ );

付款方式:由甲方向丙方银行转账支付,但该费用由甲方在乙方所负责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预付款;

2、待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工程进度款;

3、维修、安装、调试完毕正常投入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4、质量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质保期6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5、上述付款丙方需按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第八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为质量保证期。

2、丙方免费提供设备现场维护操作培训;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丙方负责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等材料;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九条 工程工期及施工要求:

1、施工周期5天,若丙方未能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提供配套材料安装设备而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甲方将给予500元/天罚款。

2、甲方免费为施工工人提供住宿,保证施工现场所用水源、电源,并提供施工过程中其他必要的协助。

3、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用户要求进行维修、安装施工,并接受甲、乙方的监督,改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丙方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因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 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预付款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或丙方(设备材料款向乙方,工程款向丙方)支付设备材料款或工程进度款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设备材料款或工程进度款的30% 。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应承担乙方和丙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派遣1—2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得徇私舞弊,敷衍了事,对完全不能修复的太阳能要进行标识、统计并将详情告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员,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延期超过 3 天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丙方责任:因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甲方将给予丙方500元/天罚款,延期超过 3 天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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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建资料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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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二、 乙方承包 工程。

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技术、安全资料,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工作。

三、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③ 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提供全套图纸及变更后的图纸。 ④ 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⑤ 负责内、外协调。。

⑥负责各项方案的编制工作。

2、 乙方责任:

①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安全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以及配合分包单位资料的整理工作。

② 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协调费以及其他支出由甲方负责。

③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不包含材料、试件和检测费用),送检试件数量多时,可与甲方协商配合运输。

④ 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相关的内部文件资料。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该工程暂定工程造价 12123688.43元,按结算总价的4.5‰计算资料承包价格(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若工程结算价未超过1000万

元,按照结算总价的5‰计算资料承包价格)。

2、付款方式:

①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至路基施工完成,甲方支付30%的合同预付款给乙方。

②排水工程验收合格及基层工程完成,从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25%的进度款给乙方。

③面层工程验收合格,从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的进度款给乙方。

④竣工验收合格,质监站出竣工验收备案表甲方支付10%的进度款给乙方。 ⑤甲方结算资料整理完成(如: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鉴证索赔依据、监理通知回复等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的余款给乙方。

⑥一切送检费,由甲方派专人一起进行结算,乙方只负责见证取样和报告的整理。

五、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项目名称(盖章):

项 目 地 址: 湖南省雨花区环保科技园内

甲方负责人(签名):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名):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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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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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山东万海电力寿光羊口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同意将该土方项目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万海电力寿光羊口35兆瓦光伏电站土方项目

2、工程地点:山东寿光羊口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范围:

1、场平:在满足施工要求范围内,要求场地平整,无缺陷,价格以整体总包的形式,价格总计6万元(陆万元整)。

2、场地回填:根据工程项目,根据总包方提供土方量,场地内需回填土方43000立方,价格为9元/立方,工程款合计387000元(参拾扒万柒仟元整)。

3、场地内修路:场地内需修路约7000m,要求路基础宽4m,石子铺设厚度20cm,路面压实,符合总包方的要求,价格88元/每断面(即22元/平方米),由于场地原因,具体结算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来据实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据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方)的付款方式,甲方(菏泽市

华健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来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

五、施工工期:

1、根据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来合理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六、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位置。

2、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3、甲方要根据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包方)的进度款要求来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要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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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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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 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 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 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 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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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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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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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维修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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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包人:罗志刚(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我村新农村建设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洋村金平路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麻洋村金平路段

3、工程内容:土方开挖、路面平整、核桃树移栽。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8月20日

2、竣工日期:20__年9月19日

3、合同工期:30日历天。

三、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维修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

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金额、付款原则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工程合同金额:1(含税金)

¥:7800.00元

大写:柒仟捌佰元整

2、工程款支付: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并支付齐全部工程款。

3、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按承包总额50%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订立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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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船舶维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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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维修合同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__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 _____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进厂,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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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锅炉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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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用的两台DZL2.8-1.0-95/70-AⅡ、一台SZL2.8-1.0-95/70-AⅡ(P)型锅炉,因运行故障,需维修。现委托渭南市渭河锅炉安装维修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揽此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更换贰台DZL2.8-1.0-95/70-AⅡ锅炉全部烟管、水冷壁管、后棚管。

2、浇注砌筑炉膛、前后拱、斜坡墙、隔火墙、安装外壳、装填保温层。

3、更换壹台SZL2.8-1.0-95/70-AⅡ(P)锅炉全部右棚管、左水冷壁管、前后拱管、后墙管、对流管束。

4、浇注砌筑炉膛、前后拱、隔火墙,砌筑外包墙、装填保温层。

5、办理锅炉维修相关审批、监检手续。

二、工程期限

此工程在20_________年10月20日前完工。

三、工程造价

此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含税造价为:贰拾陆万叁仟元整(¥263000.00元)。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须合格,炉管为20#锅炉专用管,并附材质证明书。2、乙方施工中,必须依据《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由监检部门组织,甲乙双方参加,共同完成。

4、工程竣工,质保期三年。在质保期间,如乙方维修部位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两小时内派员赶到现场,并立即展开抢修。乙方在锅炉运行期间,每月2次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壹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95%,余5%质保金应在20_________年4月前付清。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要注意安全,如发生人身意外,责任乙方自负,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

3、乙方在施工中所产生的废旧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当地人民法院_____。

5、甲方付款延迟,按每月2%滞纳金赔付乙方。

6、本协议生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_________年三月十五日。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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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设备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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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甲方一工厂熔铸9台行车大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 内容:

1.1甲方提供现场的水、气、电、氧气、乙炔等,并协助乙方设备维修完成后的调试试机工作;

1.2乙方负责行车大修的技术及工艺,质量达到该设备的维修前正常使用时的技术要求,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损坏的零配件全部更换,配件更换数量有甲方指定人员按实签字结算,维修费用及配件单价按公司(一熔9台行车大修核价表(附表))及采购部的配件采购单价为准。

1.3维修进程:乙方将在已拟定的维修计划内完成全部维修工作,维修时间在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20日维修完成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维修范围:按国家指定的行车大修标准维修,至9台行车达标正常生产。

2.1要求:乙方应将设备维修并调整到甲方能正常生产运行状态(达到需维修前正常使用的状况)。

3、工程验收:设备维修完毕,需经甲乙双方人员的确定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试生产,经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继续进行维修,时间为一周内,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维修期限,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天按维修费用总金额的 1 % 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款项及结算方式:

设备完工运行1个月全部验收合格后,并由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支付90%工程总额,质保金10%满6个月时付清。

5、双方责任:

(一) 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验收并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

1、严格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文明施工;

3、在甲方提供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4、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应派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的工具、材料和人员的安全将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安全:

6.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整个施工过程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同时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廉政条款:

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1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14%(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8、本次维修工程对维修部位及更换过配件质保期半年,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单日期为准。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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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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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二月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共36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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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设备维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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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合同

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定本约如下:

一、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之硬体设备维护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一)收取标准,由甲方支付原购买百分之____为乙方一年维护费用。但耗材及零件費依定价____折收費如附件。

(二)维护标的:

____________台

接收机台___________台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__

合约起迄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____天期票。(合约签定日起)

维护費用: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____%营业税)每半年付款一次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元整(不含5%营业税)。

二、其维护标准订定如下:

(一)服务方式:

(1)乙方于甲方所订购之产品(维护标的所指定之产品)提供现场维护服务。每____个月现场保养一次。

(2)乙方除定期保养外,不定期叫修,甲方除第五项所述状况,仅收零件費用,

(3)维护标的故障方式,(a)非紧急状况,可依当时状况需求。可用货运寄至乙方处理或通知乙方取回(b)緊急叫修及一般方式如(二)

(二)叫修时段:

周____至周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

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十六工作小时(即三个工作日內到达取回处理,不含当日)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

(三)即时叫修:(非假日,上述时段)____-____小时費用另计

(四)服务项目:

(1)故障检修:故障检修包括测试及修护故障产品,故障检修进行中,如维护约期届滿或超过约定服务时间 时,乙方仍有义务继续完成该次检修,不向甲方另行收取工资費,但零件及耗材另计。

(2)维护状况:机器操作部份由甲方人载入程式,进行流程之测试后,始算完全修护。

(3)维护记录:乙方对所维护之产品应每一单位或每一台设一产品服务维护单,其內容包括产品编号、装置日期、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维护或保养日期、时间、叫修及修护日期、故障摘要、到场维修人員签字栏、甲方对维修签认人员栏,以供记录每一台机器之全部维修事件,本单影印本并作为乙方向甲方申领维护費用之附件。

(五)服务条件:

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得酌收维护費用及零件材枓費,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或发生后,应甲方之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費率,酌收零件材料費。

(1)非条码机本身因素,导致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2)不依产品之使用手冊规定或说明操作。

(3)天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4)罢工、*、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

(5)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硬体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

(6)使用乙方所提供之耗材,则热感头得享叁个月之保固。

(六)除外约定:

维护服务包括下列事项:

(1)rf功能之测试。(2)內部清洁保养(3)机器本体维护

(七)维护之延续及终止

(1)本约有效事件为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算起,期间届滿后得经双方换文同意后,继续顺延,惟每次仍以一年为限。

(2)中途终止合约时,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但乙方不得片面终止合约。

(3)合约有效时间,因可归责于乙方事由,致无法履行协议之维护义务时,乙方得一个月前以面通知中断维护和约,并于中断日起至终止日止之全部维护余额。

(八)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

(九)管辖合意:甲乙双方同意基于本合约所产生之争议,以上海市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备注:维修标的分为1,2级和3,4级,1,2级为外盖,按鍵,l。c。d,天线,备份电池…可自行拆換部份为乙方自行处理部份,乙方仅收零件費用3、4级为主机板,无线电维修校正则需送修原厂,費用以原厂报价加上來回运費及关税为基准a/p维修为3,4级。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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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设备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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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

需方(乙方):

收 货 单 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医疗器械销售的规定(附件一、二),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配置、备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甲方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零配件是全新且未给使用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家标准及合同要求。

2、甲方确保上述产品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若产品经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退换和索赔。

三、产品的运输

1、甲方按照乙方的书面指示(附件三)发货并承担运费。

2、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并将发货凭证传真给乙方。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到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工程师到达指定地点。

4、甲方随同产品一并提供如下文件: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工作记录单、培训资料、合格证明。

5、若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毕发货手续后,变更产品的送货地点、时间或收货人的,则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1、甲方工程师应在首次装机前核对产品编码与产品约定实际使用人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甲方工程师有权不予安装、调试以及进行人员培训。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上述信息经核实一致的,则甲方的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确保产品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甲方工程师在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后,免费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操作的培训,时间为连续的三天。

4、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直至产品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

5、若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后,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得无法进行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的,自甲方工程师到达指定现场的第四日起,由乙方按每日500元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五、验收时间及标准

1、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应在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成时,共同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若产品存在型号、数量或技术问题的,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采取补足或者更换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甲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双方根据原厂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检验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六、保修期限及费用承担

1、甲方对产品的整机保修期为壹年,射频源保修二年,真空泵保修二年或1200锅(以先到为准),自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甲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和设备升级服务。

2、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直接对产品的实际使用方承担保修责任,以确保产品性能的可靠稳定。

七、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

1、甲方承担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

2、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为全天24小时;统一服务电话为:4008866033。

3、甲方应在故障接报2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电话处置。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的,则甲方应在此后的24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4、上述服务费用在壹年保修期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壹年保修期的,由甲方与乙方(或其书面认可的产品实际使用方)另行协商确定。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对于根据本合同而知悉或获得的对方之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批露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市场情况、营销手段等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售出的甲方产品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容许非甲方人员的擅自拆卸,严格保护甲方产品归属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利不履行任何售后服务政策,并保留进一步追索权。

4、乙方确保甲方产品的实际使用人为收货单位。若甲方产品未在约定实际使用人,则乙方应将该产品从第三方处追回并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因素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或对方认可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方式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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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央空调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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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空调维修公司经过友好协商(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分公司的空调维护、保养、大修等工作,乙方应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处理空调的各种故障,为甲方提供空调安装、调试、移机、维修、维护及工程改造等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描述:

1、乙方定时为用户提供一年两次上门巡检服务(包括两次的空调清洗:3月清洗一次空调、9月清洗一次空调),季度一次(3月、9月)上门检测,服务期内若空调出现故障,也可享受免费的全面检测。(不包括空调零配件的费用)

巡检服务项目:

1. 检查空调雪种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若不在正常范围内,可免费补加雪种)、控

制器程序菜单设置、压机、风机、加热器、冷凝器、制冷循环管路、过滤网、加湿器和供排水管路及电器系统等部份的运行情况。

2. 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损坏的配件。

3. 调整控制器程序,调整系统运行压力,清洁空气过滤网、冷凝器、加湿器等设备。

4. 提供维修报告。

5. 提供电话技术咨询。

6. 以优惠的价格为客户提供各种空调配件。

2、甲方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对于严重故障(如空调停机,控制器故障等),乙方将在6小时内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对于不严重影响空调机正常运行的一般故障,乙方将尽快维修。对于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的配件,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提供并给予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承包项目及方式:甲方将公司空调分为两部分,分别聘用两个空调维修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协商好的价格进行。巡检过程中的服务项目及需要的更换的配件,每月必须列出清单做为检查的依据及付款凭证,由于乙方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合同期内损坏5台以上压缩机的公司,甲方给予两个维修公司平均工程款20%的处罚,严重着甲方随时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详情见报价单。

4、付款方式:

我司在清洗和保养第一次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乙方开据发票)80%工程款,秋季空调停机后一次性结清(乙方提供发票)。

5、本合同末尽不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另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约期限为 年,从20xx年至要求解约须经双方协商。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甲方地址(单位): 乙方地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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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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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经销商):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设计人员上门测量尺寸前,乙方需付定金_____元,此款可抵充货款。

第二条:甲方在测量尺寸后_______天内提供设计图(如需出具效果图的,由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后,通知甲方复测并修改图纸。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最后的设计图。

第三条:图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一方需对已确定的设计图进行较大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按实际情况增减费用,安装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 最后根据尺寸(见附件:材料结算清单)具实结算。

(2)乙方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预付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元; 待甲方送货上门,乙方验收货物后,向甲方支付货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元;最后安装完工后,乙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付清货款的____%余额,计人民币_____元(根据尺寸见附件:材料结算清单具实结算)。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交货期限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甲方送货安装必须提前_ ___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送货、安装及质量保证

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运输费用、搬运费用,但乙方所属 物业管理部门收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1年内包修,终生维护(收取材料费)。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设计图,甲方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应严格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图进行加工制造,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成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延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该自行规范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

2、如甲方提交设计图后,则不予退还定金。

3、乙方付款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如乙方提出退货要求,则所付款不退,作为原材料的损耗。

4、乙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原因。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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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央空调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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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售后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对所属的中央空调委托乙方进行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就下列条款经协商后签订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解决。协议如下:

一、维保主要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养范围:

1、室外机、室内机、系统及控制部分;

2、设备电器以空调设备主电源连接端子为界。。

三、保养内容:

1、室外机控制器内容;

2、室外机热交换器清洗;

3、室内机电脑板清洁;

4、冷媒系统气密性检测;

5、电器的绝缘性能安全性检测;

6、电源端子、压缩机电器端子的松紧检测;

7、信号传输检测;

8、保温层的修补;

9、冷凝排水系统的检测、清洁;室内机过滤网清洗;

10、对系统进行全面调试。

四、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A、定期派技术人员巡检设备运行状况;

B、向甲方汇报设备运行状况,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C、检测时如存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建议;

D、乙方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责任

A、按照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B、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乙方的正确指导操作设备;

C、提供维修保养的场所,协助提供适用的设备(必要时);

D、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派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工作,帮助开门及协调水电的使用;

E、及时落实乙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F、对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前来维修;

G、因供电原因出现的故障,不在乙方的维修范围内;

六、其它约定

1、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设备上的部分传感器的阻值偏差或老化现象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养工作内容;

2、在保养期内,乙方不保障甲方自行提供的更换零件的质量及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后的设备质量,并且乙方不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不得在保养期间私自更改空调配件,造成空调不能正常使用,如果在保养之后一个月内出现因保养导致空调不能使用,甲方可以拒付余款,直至空调修复为止。

七、协议费用支付

本协议总保养费用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小写3600.00)。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保养费的百分之五十,清洗工作结束之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八、违约条款

1、乙方有权因未收到应付款而终止服务;

2、甲方有权因乙方不信守本协议的承诺而拒付剩余的款项。

九、其它条款

1、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届满后,双方重新签订新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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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零星维修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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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合同范文

甲方:湘电集团公司 乙方:湘潭公司

为保证甲方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零星维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

维修工程内容分为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两类,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项目,具体以书面委托函(委托函格式附后)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维修的项目,以书面委托函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

2、乙方负责跟踪项目的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

3、乙方有义务对承接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并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返修责任,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程验收交付后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

4、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行解决施工照明并保证用电安全,制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乙方有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及周边的整洁,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生活污水和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有义务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堵塞排水管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承担与其施工、维修工程有关,或其施工、维修工程进行期间,或其施工、维修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费用、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付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9、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要求:须甲方、业主、物业(如果有)共同签字确认,签字程序由乙方办理、甲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后,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发票并办理完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结算总金额的95%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协商返还。

2、甲方预决算员审核的价款中均已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费、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

六、结算要求与结算方式

1、结算要求:

(1)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凭合同约定格式的书面委托函和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的工程量办理结算,逾期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乙方按¥1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结算计算审减额大于乙方送审额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部分审计费用。

2、结算方式:

(1)土建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安装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维修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主材:价格以施工同期市场信息价格为结算依据。

(5)人工工资:土建部分61元/工日,装饰部分72元/工日。

七、质量保修责任

1、屋面防水维修的质保期限按该维修房屋主体的质保期限执行。

2、其它维修项目及本合同未约定的质保期限的项目按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乙方累计三次未能及时安排人员到位,或累计三次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价格审核部门负责人:

价格审核部门经办人:

年 月

2 年 月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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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建资料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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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资料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现就恒久生产基地1、2、3、4、5号栋的工程资料承包给乙方,现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 工程名称: 湖南恒久高新材料生产基地工程: 工程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工业园: 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愿意将工程资料发包给乙方。

2、本合同中所指“工程资料”是指:土建资料、水电安装资料(普通建筑室内水电安装资料、强电部分)、基本安全资料、竣工图编制、现场的原材料取样、现场的混凝土试块制作并送实验室以及其他分包工程的资料收集、整理等直至到档案馆移交。乙方必须至少委派一个能对资料编制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工地。

四、 数量:

1、本工程资料合计一式四份,一份由乙方负责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一份由乙方负责移交建设单位,一份由负责移交监理单位,一份位施工单位;

2、本工程施工工程资料一式四份全部为原件;

五、质量:

1、乙方须按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监要求、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监理单位监理资料归档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工程资料归档要求进行编制。

2、本工程施工工程资料编制过程中,施工工程资料中所有“项目经理(签名)”、“设计单位(签章)”、“施工员及班组长”等签字盖章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

3、本工程施工工程资料编制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分别 装入档案盒并分别移交甲方或城建档案馆。

六、专用条款:

1、甲方在工程刚开始时须移交乙方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结束后归还甲方,乙方须负责保管好。

2、甲方子啊工程施工过程中须及时把相关工程变更联系单、原材料/构工程资料承包人: 屈吉燕 (以下简称乙方)配件/设备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质保单、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移交给乙方,且须均为原件,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3、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前乙方需应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及时把相关试件试块送达当地检测部门,造成不合格、无报告情况由乙方负责;

5、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所用纸张、打印复印耗材、装订费、档案盒(袋)、笔等均由甲方负责;

6、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原材料//购配件、试件试块测试费用由甲方负责;由乙方负责填报发送;

7、甲方须在竣工验收前提交乙方三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便于编制四套竣工图;如变更大于竣工要求需要重新编制竣工图的由乙方编制好。

8、甲方须位乙方在工程现场单独设立一办公室,内置一台复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激光型)、一张办公桌、一张办公椅、文件柜;

七、报酬:

1、支付金额:甲方愿以每平方米2.5元的价格包给乙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国家定义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由于本工程乙方在1号栋施工至标准层四层(楼面标高为9米内已施工)以上,2号栋标准层早7层(楼面标高为23.9米内已施工)以上才进场,则承包范围内的建筑面积需扣除已施工完成的面积,但已施工完成的面积资料由原来甲方自行编制的不到位部分需由乙方补充,此部分费用按 15000 元包干给乙方,

2、付款方式: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好后,从20xx年8月9日起先按每月支付人工工资4000元(中途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停工的不支付每月工资);工程完工后资料经城建档案馆验收拿到预验收证支付资料承包费用的 90%,剩余的10%在工程竣工备案后10内一次性付清。

八、合同时限: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规定的甲乙方完成各自应当履行的义务该合同自行失效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一是须立即执行,二是甲方若想推迟执行时限则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可以提请仲裁或法院。

十、合同争议解释方式:

1、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须按如下顺序处理争议:

①首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并应形成新的书面调解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调解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②若上款未见效果,则甲乙双方任一方均可提请双方信赖的单位或个人出面调解处理,并应形成新的书面调解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调解协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③若上述两款执行后仍未见效果,则任一方均可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且双方均执行裁决意见。

十一、合同其他规定:

1、本合同所有文字,数据不得采用手写涂改增删,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电脑打印,双方重新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一律无效。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外加甲乙双方原有资料移交清单壹份。

3、本合同订立过程、合同内容等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处,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合同(包括附件)所有内容,本人已全面阅读、仔细领会,同意上述内容,现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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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央空调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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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承保范围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河北唐山迁西李兴庄

3、项目内容:

A、保温材料及更换室外机组损坏部件的供货(北京采购)

B、中央空调内水系统所有的辅助设备的检修和制冷系统的检修

4、工程造价:本工程总的造价为: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协调乙方施工及安装水、电、场地等条件,水电费根据用电由乙方支付;

2、安排专人协调乙方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设备非乙方原因的正常运转,以便进行系统调试等工作。

乙方责任

1、完成中央空调改造原空调系统保温管道及更换空调室外机组损坏部件的供货;

2、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和安装中的安全和完整;

3、乙方负责施工中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配合甲方对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5、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了确保甲方工期和工程改造用的材料的质量乙方先期垫付合同款总额的95%即在北京购买材料和配件。一但乙方人员抵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立即付给乙方先期垫付合同款总额的95%即 元,偿还给乙方。所有改造工程系统完成后一年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5%,即 元( 叁仟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甲方在开工前10天内通知乙方) 竣工日期:乙方人员抵达甲方施工现场接到甲方工程款后8天内完成。

第五条:工程实施

1、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如需进行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相应调整工程费用。

第六条:保修期

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中央空调系统保温保修为一年,更换制冷配件保修3个月,保修期内由于设备和工程本身的质量造成的故障,乙方免费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延误付款时间,除其后果由甲方承担外,并以该款总额的0.1‰支付甲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解决方式为:

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调节或仲裁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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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央空调维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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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售后服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对所属的中央空调委托乙方进行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就下列条款经协商后签订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解决。协议如下:

一、维保主要设备

二、保养范围:

1、 室外机、室内机、系统及控制部分;

2、 设备电器以空调设备主电源连接端子为界。。

三、保养内容:

1、 室外机控制器内容;

2、 室外机热交换器清洗;

3、 室内机电脑板清洁;

4、 冷媒系统气密性检测;

5、 电器的绝缘性能安全性检测;

6、 电源端子、压缩机电器端子的松紧检测;

7、 信号传输检测;

8、 保温层的修补;

9、 冷凝排水系统的检测、清洁;室内机过滤网清洗;

10、 对系统进行全面调试。

四、双方责任

1、 乙方责任

A、 定期派技术人员巡检设备运行状况;

B、 向甲方汇报设备运行状况,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C、 检测时如存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建议;

D、 乙方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 甲方责任

A、 按照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B、 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乙方的正确指导操作设备;

C、 提供维修保养的场所,协助提供适用的设备(必要时);

D、 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派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工作,帮助开门及协调水电的使用;

E、 及时落实乙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F、 对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前来维修;

G、 因供电原因出现的故障,不在乙方的维修范围内;

六、其它约定

1、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设备上的部分传感器的阻值偏差或老化现象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养工作内容;

2、在保养期内,乙方不保障甲方自行提供的更换零件的质量及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后的设备质量,并且乙方不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不得在保养期间私自更改空调配件,造成空调不能正常使用,如果在保养之后一个月内出现因保养导致空调不能使用,甲方可以拒付余款,直至空调修复为止。

七、协议费用支付

本协议总保养费用计人民币 叁仟陆佰元整 (小写 3600.00 ) 。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保养费的百分之五十,清洗工作结束之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八、违约条款

1、乙方有权因未收到应付款而终止服务;

2、甲方有权因乙方不信守本协议的承诺而拒付剩余的款项。

九、其它条款

1、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届满后,双方重新签订新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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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建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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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36m轻跨钢车间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二、承包范围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或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对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厂房基础、地坪(不包括垫方)、墙体构造柱、连系梁等土建工程进行施工,不含埋件的制作和安装。

三、承包方式

全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全、包进度、包质量。

四、承包价款

1、本工程乙方以含税预算价57.5万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包括税收),一次性包死。

2、设计变更和其它增加或减少项目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办理现场工程量签证单即可做决算依据。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2、因甲方场地原因延误,则工期顺延,其余工期顺延条件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件》执行。

六、工程质量及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观感质量达到优良。

2、检查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执行。

七、安全

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和安全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应接受所在生产厂的管理。

八、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待基础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留取5%作为质量保修金。

2、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则保修金全部支付。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负责办理有关准建手续及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切行政性收费(管理费、税金除外),甲方派驻工地代表一名。

2、甲方委派一名工程师到乙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所派工程师的指导。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图纸及甲方指令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乙方明确一名项目经理协调与地方关系并对施工项目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管理费及税金。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施工质量要求按时保质完工。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会审签证的图纸、签证、变更及联系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内容前后抵触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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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关于房屋维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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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房屋维修合同范本

20xx关于房屋维修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楼顶漏水维修质量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就地维修标准及要求

1、乙方自愿选择楼顶维修形式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2、维修标准:维修时必须在保证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3、维修要求:

① 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合法权益,营造优美安全的居住环境,乙方在维修动工建设之前须通知甲方进行实地勘察,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② 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③ 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余泥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费款中扣除。

x、就地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必须完工。

5、维修后保质:建设工程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没有外界及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5年。

第二条 维修工程款的发放

乙方维修楼顶漏水工费款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

自行解决。

第三条 其它约定

1、 乙方因维修而影响隔壁住户的,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一份。

x、 补充协议:

①、 ②、 ③、 甲方(盖章):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篇二:

甲方: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邵百林(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x01室三个卫生间和201室外墙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山东女子学院教职工宿舍7号楼1单元201室、x01室三个卫生间渗水修复和201室外墙渗水修复。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对维修项目进行施工。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双方同意参照《济南市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的规定,卫生间、外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做卫生间渗水修复,x月9日前做完外墙渗水修复。

五、工程造价:甲方按照卫生间x00元/个,三个卫生间,合计1200元;外墙防水x0元/m2,需做50 m2,合计XX元。以上费用共计叁仟贰佰圆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先付贰仟柒佰元,伍佰元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x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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