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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的规章制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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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章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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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章程

还在找合作社章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合作社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 农业生产资料购买, 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 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 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 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 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 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

(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 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5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 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 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不得将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据为已有;

(四)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五)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动;

第三十五条 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章 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三十六条 本合作社是经济核算主体,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自主,盈亏自负,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与个人平调、挪用本合作社资产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本合作社财务年度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___日(或每季度第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合作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八条 本合作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财产账户,用于分类记载本章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出资和应当量化为成员名下的个人财产份额。

成员与本合作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实名专户记账,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盈余二次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 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合作社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条 本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合作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社会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一条 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合作社其他成员,但不得转让给非本合作社人员。

第四十二条 为实现本合作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增加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补充资金。

第四十三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出资的份额或者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份额,依比例折股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记入成员个人账户。

第四十四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 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风险金,用于弥补成员生产经营中遭遇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四十六条 本合作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合作社的共有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本合作社独资或者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合作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和承担责任。所获收益按照本合作社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社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费用。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日常办公费用;

(二)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技术推广和服务以及质量认证、产地认证、商标注册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理事、监事的误工补助以及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支出和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六)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十条 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风险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或者采取减少资本金总额的办法弥补。

本合作社的债务由成员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财务审计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定、监事会的要求,本合作社委托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对本合作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换届审计。

第五十三条 本合作社根据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 变更 解散 清算 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即向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合作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合作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合作社宣告破产;

(六)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七)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第五十六条 本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成员(代表)大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选出_________人组成清算小组,对本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均已接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本合作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所欠债务;

(四)归还成员入资;

(五)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本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合作社清算完毕后,于___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报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员(代表)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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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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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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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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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议工作,保证合作社财务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了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处理合作社各项经济业务。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合作社的全部财务工作、会计核算过程都在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政策法律严密指导下进行。

三、会计核算

1、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取得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薄,并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记账。

3、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4、合作社在财务核算中,要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5、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一律不予办理。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对本合作社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会计人员对于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并进行制止和纠正。

五、财务会计人员岗位主管责任制

1、会计主管岗位

(1)对各项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编制财务成本计划,银行借款计划,筹措资金计划、并组织实现。

(3)定期开展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4)参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审查并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合作社及其他经济文件。

(6)负责向本合作社领导和全体股东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

2、出纳岗位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款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2)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款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4)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 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 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 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 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 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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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格式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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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均为公司物业辖区的管理人员,无论其工作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一、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制度

为了实现“管理无盲点,服务无挑剔,业主无怨言”的管理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严格认真对待业主(住户)反馈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司每一位员工,无论其部门分工,均有义务接受业主的任何来访来电、投诉,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能够给予解决的,应当场予以解决;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不能予以解决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应将业主(住户)反应的问题当场予以接待,而后转告相应部门。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情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情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该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收集来自业主(住户)关于小区管理的看法、建议、意见等。

3、公司员工接听所有来电时,第一句必须为:“您好,靖宇县建筑公司物业”。

4、受理投诉时,必须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推诿、无理拒绝,并做到一视同仁。

5、当被投诉者受理投诉时,受理者必须如实记录,不得提出回避。

6、对投诉内容要认真记录,及时派人处理或向主管汇报并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设施如水、电、气、道路、邮电、通讯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诉,应努力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同市政有关部门办理交涉,尽早为业主排忧解难,决不允许推托了事。

8、员工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管理服务,减小投诉,把矛盾消灭在投诉之前。

9、对业主的投诉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10、对投诉要记录,投诉资料要存档。

二、员工文明服务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

①要树立干好服务工作的职业志向,热爱本职工作。

②刻苦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③待业主如亲人,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仪态端庄:衣着打扮端庄、整洁,给业主有一个美的感觉,使人感到亲切、和蔼。

②语言谦逊:在接待业主过程中,语言要力求文雅、谦恭准确,务必做到“四个不讲”即:“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话、不讲与管理无关的闲话”。不能取笑人、不能训斥人、不报复人。

③主动热情: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一样”即:“对待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大人与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④优质服务:对业主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处处应多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⑤讲诚信:诚信无欺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应有的工作作风,也是我们经营管理中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严守信用。

三、员工廉洁工作制度

1、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

3、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业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私人活动和聊天等。

5、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司机具、材料向业主承揽私活。

6、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质,对流动、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欺骗业主,赚取物价差额。

9、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机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请、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贿赂、好处,要洁身自好。

13、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公司用品,坚持勤俭节约。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业网点提供优惠服务和物价。

15、不在报销凭据中作假、谎报、多报。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业主对公司的信任,私下向业主推销产品,赚取外快。

五、对外服务工作管理制度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喝业主的水,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饭,不接业主的礼品。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7、管理要分工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头,包干管理,作为年末考核标准。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议(如绘制水暖电布置图),并如实反映各施工维修情况。

9、建立小区实际规划图。

10、对小区外网管线井,重新绘出平面图,给维修施工做好基础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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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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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二、职责

1、安全部门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五、工伤事故范围

(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工伤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潜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劳动潜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七、事故的报告

1、事故现场(包括轻伤事故)有关人员务必立即向所在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告,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务必立即向安全科或企业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能够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重伤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报告;死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报告。

3、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镇安监站事故报告电话:××××××××

区安监局事故报告电话:;受伤人员急救拨打“120”

八、事故报告资料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全称、性质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方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类别)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伤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伤害程度);

5、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救护状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九、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3、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务必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4、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十、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调查处理职责分工

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组织人事、技术、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工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归档。

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镇安监站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3、死亡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配合镇安监站、区安监局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二)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所属部门要配合调查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明确事故职责人,对职责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职责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职责者,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

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用心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职责者的。

(五)工伤事故的善后的经济补偿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联系陪同进行工伤鉴定后,会同镇当地镇劳动管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六)安全科要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资料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善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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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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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洗衣房消毒隔离制度

1..洗涤区、压熨、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2.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3.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

4.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5.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6.工作人员作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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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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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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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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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远教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等。

二、在远教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频繁地关闭或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和振动机器。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一分钟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三、远教接收系统的电脑在使用时,如果硬盘出现嘎嘎响声时,应立即关机,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以保护硬盘及数据。

四、 不要用手触摸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荧屏

五、 电压过高或过低或是远程教育设备过载或失控时必须连接UPS电源等防护装置。

六、雷电天不能使用远教设备,并将电源插头拔下。

七、远教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台布盖好。

八、远教设备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不能把液体(水)滴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否则不用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擦拭。

九、远教设备长时间不用,要一个月左右开机通电运行一次,以使远教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当环境发生异常(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将远教设备及时移出所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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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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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保障救援电话畅通。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清障。

实施清障、救援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可变信息板,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施工作业、气象变化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收取车辆通行费。

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可以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处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收费站出口处交回通行凭证,不得冲卡和中途更换通行凭证。

对无通行凭证、行驶时间超出最低时速所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u型转弯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可能行驶的最长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开启足够的收费道口,保证车辆畅通。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口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二)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三)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

第十八条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的联网收费。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账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本条例规定检查、制止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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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经理,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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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公司生产安全副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报总公司以上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总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到承包单位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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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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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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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6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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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 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 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 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 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 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 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 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 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 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 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 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 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 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 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 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 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 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平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近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 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 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 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习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 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国家机密。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书记、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 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 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 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平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平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平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 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 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席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平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 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平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 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 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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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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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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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区电梯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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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卫生标准:

1、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每周对大院内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每半个月对大院内杂草进行清理。

3、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

4、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5、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6、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7、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不影响市容和通道。

8、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9、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10、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1、严禁住户往楼下乱丢乱掷杂物。

12、下水道畅通无堵塞,下水道井盖完好无损。

13、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14、宾馆大楼门前房后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不留卫生死角。

二、责任范围:

1、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2、住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3、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卫生管理小组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住户应遵守行为:

1、不准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烂杂物投入便厕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准乱倒乱丢垃圾。

3、不准放养家禽家畜。

4、不准在院内乱掷烟头、杂物和高空掷物。

5、不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吊挂(晾晒)各种物品。

6、不准擅自搬动、拆除、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和损坏绿化带内的花草树木。

7、不准院内乱停放车辆。

8、家庭使用音响设备时,不准使用噪音,晚上22点后应将音量调置最低,以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准燃放鞭炮、烟火、焚烧等有害于人体和污染环境的物品污染小区环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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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看守所卫生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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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产房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划分明确,标志明显。

2.所有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及换鞋。

3.一般产妇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保护产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对感染症产妇或疑似感染症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污物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产房所用物品,应按规定定期消毒,每月做细菌监测,保留监测结果。

ICU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ICU应换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对室内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新生儿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室内保持安静、整洁,工作人员做到四轻,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消毒,湿式擦拭物体表面及地面,洁具专用,每月做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监测并记录结果。

3.各种医疗用具用后必须消毒,新生儿用具每日消毒,每月食具细菌监测一次。

4.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5.新生儿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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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幼儿园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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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规章制度

一、老师的职责

1、全园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防止走失、误领、抓碰、磕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各班老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必须做好晨检工作。如:幼儿发烧,身体有无异常,是否带有小刀、针头、铁钉等易伤害物品。

3、各班老师要定时做好幼儿饮水、入厕时间,以减免幼儿口渴、尿湿裤子的事情发生。入厕时,幼儿要依次排队,男女生分开。

4、幼儿饮水吃饭时,值班老师要密切看护幼儿,茶饭是否热凉;午睡时,要细心照看幼儿正确的睡姿,手脚的安放。

5、做课外活动,如:体操、游戏时,严格制止幼儿快速奔跑,上滑滑梯时逆向攀爬,及一些危险的动作。

6、值班老师要遵守规定,认真做好各班卫生消毒工作。

二、家长的配合

1、引导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老师、团结同学,不打、不争、不抢、不骂、不损坏幼儿园玩具和物品。

2、家长接送幼儿时,必须见过老师方可离开。如让别人代领,要带好幼儿接送卡或事先与老师电话说明原因。

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职工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公事要汇报,私事要请假。

二、幼儿园老师轮流值日,负责当天的安全、卫生及监管工作。安全包括:幼儿的课外活动及上下班门窗关闭;卫生包括:厨房、卫生间及操场的清理。

三、各班级老师认真完成书本授课外,还要充分补充课外内容。如: 美术、唐诗、儿歌、歌伴舞、三字经、游戏、手指健脑等。

五、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教学素质,有计划、有目的、有主题地安排好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

六、各班老师认真做好幼儿在园、离园时的卫生及穿戴工作(如:梳头、洗脸、洗手及脱下的外套),并善待每一名幼儿,尊重每一位家长,对园负责、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积极做好幼儿“家园共育”工作。

七、为人师表,要言传身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做到形态端庄、举止大方。

八、全园教职工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齐心协力为“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日渐完善,做出有效的工作成绩。

幼儿园学期计划

一、安全防护

幼儿的安全防护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责任到人。各班老师尽职尽责。

二、学习内容

各班级除认真上完所配发教材以外,须另附生字、唐诗、儿歌、歌曲、三字经、(美术)、舞蹈以及各种游戏等活动的充分补充,以丰富幼儿的文化生活。具体实施安排在每月每周的课程计划里。

三、家长会

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家园共育,期末总结汇报孩子的特长及日常表现。

四、业务交流

加强幼儿园老师的综合素质,每个周末进行一次例会,探讨一周的工作利弊,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五、生活事务

幼儿园生活事务,每个老师轮流值班。值班日为值班责任人。

六、爱岗敬业

师生团结,爱岗敬业。共同努力把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声誉提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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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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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明确办公用品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报销及领用等规定,减少办公费用开支,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审批规定:

1、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员根据每月用量及库存情况,于每月的月底进行统计申购。

2、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申购:各部门需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属于非常规用品,首先须报本部门经理审批,然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和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综合管理部采购,如果价值超过2019元以上的,还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3、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填写申购单时,必须详细注明所申购用品之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申购部门等,对于常规的办公用品,应固定一个物美价廉的品牌,不宜随意变更。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规定:

1、采购人员应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要求进行采购,有疑问的须即时反馈,否则出现采购错误,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

2、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时,务必把握“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确保所购用品质量。

3、在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不应随意更换办公用品的品牌,否则综合部保管员有权拒收。

4、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特殊用品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可由申请使用部门购买,且均须提供发票(以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和购买处地址及电话,以便市场调研。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验收及报销规定:

1、综合管理部保管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验收。

2、保管员验收办公用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申购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作退货处理,对数量或单价有疑问的亦可拒收,并向上反映。

3、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凭正规发票后附入库单,经综合管理部保管员验收签字,综合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

1、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审批程序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综合管理部保管员原则上按照《办公用品消耗标准》予以发放。

2、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领用。

3、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4、计算器、电话机、U盘、墨盒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除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综合部经理审批准外,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5、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办公用品用具的领用,必须由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6、领用人员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第六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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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监控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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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备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报警时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时时刻刻观察着酒店监控区域的每个角落,遇有情况,马上向上级报告。

7,做好重点接待,重点防范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视点观察摄像,录像工作,必须保存好录像资料备查。

8,非监控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严禁操作观看监控系统。未经直接上级授权不得随意提供录像给他人。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酒店.部门的经营管理机密:严禁将客人,员工,来宾的隐私向外散播:违者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10,监控员值班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电话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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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销售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企业,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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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职工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经理:

您好!

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我很荣幸得到了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照顾,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实践技能;在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工作的这段时间,将是我最珍贵的一笔财富。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深感自身专业知识的薄弱,所以想自己有必要再去学点有关本专业的知识,请公司领导给予支持和理解,准予我的辞职申请!

在这里,特别感谢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在过去的工作、生活中给予的大力扶持与帮助。尤其感X总一直以来的关照、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急切盼望领导批准我的辞职申请,并协助我办理相关的辞职手续,在没离开公司只前,我还是会认真坚守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蓬勃发展!祝同事们工作愉快;祝公司大展宏图!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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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服装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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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规章制度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所有员工务必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

(三)生产现场要讲究礼貌生产行为,不准窜岗、窜位,嬉笑打闹,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如遇工艺不懂或有疑问,务必向现场主管反映问题,弄清楚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造成返工等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五)如有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上写书面辞职报告给组长,批准后方可离职。

(六)本服装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和检查!

奖罚制度

(一)职工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请假者,月满勤奖100元。

(二)每月在本厂选出1-2名优秀员工,奖金300元(在满勤人员内选)。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5元,无特殊原因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每一天)。

(四)每月请假超过三天者,工资退后至下月。(特殊状况除外)旷工10天以上者无须通知自动离职。

(五)在车间不服从主管安排和主管争吵、打骂者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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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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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把好财权,使经济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切实贯彻"量力而行,力行节约"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下报销原则:

1、按核定核算,计划办理。

2、按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办理。

3、按合法的原则凭证办理。

4、按规定资金渠道办理。(不得预算、预算外混用)

5、按资金的支出口径办理。(不得"以领代报"或"以拔持支")

二、学校资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坚持首先保证教学,量力而行、力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渠道,促进学校各项有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监督;必须坚持"量入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补欠"的原则。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不同来源和用途分别设立账户,分别进行换算,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入凭证制度,加强收入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学校一切经济开支,要坚持按照规定手续审批,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线不管账。对经费的交纳、核对、报销都应严格审查、复核。要分清来往款项,严格防止制度不严,手续不清,用款混乱现象。

五、行政费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长要经常加强对财经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抓汇报,定期作检查,实行专职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师代表和领导进行审检,使学校财经工作规范化。

七、做好经济民主管理,搞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八、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现金要按规定送银行,帐目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送报。

九、设立银行支票专用户,资金使用要经学校领导,财务专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监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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