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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的规章制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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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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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我校的“小继教”培训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充分调动在职教师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1、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教育要“三个面向”思想为指针,以不断提高全体教师政治、业务素质为宗旨,建立与完善继续教育体系,逐步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正确教育思想、较强教育教学能力,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2、教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方针是:

⑴坚持为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的正确方向,全面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按需施教,学用一致,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形式灵活多样。

⑶面向全体教师,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努力优化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

⑷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与登记制度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是辅导组全体在职教师。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数,每位教师五年参加各级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年均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100学时,“四新”不少于26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

3、教师继续教育是以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培训,其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教育政策和法规,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及现代化科技教育等。

4、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型有: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教师岗位职务培训或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及其他类型培训等。

5、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效并获取相应的学分,由有关培训单位登记后,由任职学校归人教师业务档案。

凡按上述要求和程序获得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的,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聘任、续聘等必备条件之一。在评聘教师时,教师继续教育的凭证或证书作为必备的申报材料之一提供有关部门审查。未按规定取得继续教育凭证或证书者,不得晋升、聘任、续聘教师职务。

三、教师学历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及规定

1、凡辅导组五十周岁以下男教师、四十五周岁以下女教师都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2、凡一七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师,都要参加普通话测试,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数学等其它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水平。

3、教师参加函授进修等继续教育,必须先经辅导组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4、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教师外出学习应不影响本职工作,对自己的课职务要妥善安排,并提前一天向所在校领导做好请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职处理。

5、教师参加学习应努力将所学知识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严禁教师以参加函授等继续教育为名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一律按旷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严肃处理。

四、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培训目标,执行教学计划,教书育人,保证质量。有完整的科目培训计划、培训讲义、培训总结。

2.钻研教材,把握教学要求,知识系统,重点难点,保证业务过关。

3.完成规定课时,确保教学效益。

4.搞好教学辅导,坚持跟班学习答疑,认真理解课程内容,作好总结和复习辅导。

5.作好自学安排和辅导,加强自学的督促和检查。

6.落实训练,组织平时测验,作好平时作业的布置、检查及指导。如实地登记学员的考核、考试成绩。

7.开展教学研究,进行质量分析,积极提出教学建议。

8.要作好学员参加学习的考勤记录。

五、学员学习制度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各个科目各项内容的培训,认真完成各科作业、阶段检测。

2、学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人的科目的学习目标计划,针对学科学习的情况,写出学习总结。

3、除面授外、学员要安排好自己的自学自练时间,以保证科目的考试考核顺利达标。

4、若学员在学习培训中无故不参加,作业不认真完成,考试、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六、继续教育的奖惩办法。

1、对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及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予以表彰与奖励。

2、对无故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的教师,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一律不得推荐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评奖。对在“”期间,两次不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或考核、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已经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或低聘,工资津贴待遇按解聘或低聘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为见习期教师,不得如期转正,应待其参加完相关培训课程的考试、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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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卫生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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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宾馆要持续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务必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务必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封签。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一样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务必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持续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宾馆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善。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贴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贴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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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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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 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 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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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申请单位的规章制度无效的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申请单位规章制度无效的申请报告

题目:

我想请教一下,我觉得单位对付工作人员的规章轨制中有些不太公道合法,我想在仲裁中一并主张无效,可是在我和单位签订的工作公约中有一条是说:工作人员该当服从单位的工作规章轨制,如许的话我还能主张吗?

复兴:

我们最终要必定地答复你,你固然可以要求判决单位的规章轨制是无效的。

所谓企业规章轨制,是指由企业有权部分订定的以书面式样表达的并以必定方法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件的处理的典范总称。企业规章轨制是由企业本身订定的,但又能够象法律一样束厄狭隘企业内的扫数员工,是以法律不得差错企业规章轨制的有效性作出限制,其实不是说企业规章轨制一订定出来便是有效的。

那怎样样的规章轨制是无效呢,我们如何判别规章轨制是不是是有效呢?

因为法律并未对规章轨制见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法则,工作法苑网的专家们根据现行法律法则及其表现的法律精神以及根本法理,概括出用人单位规章轨制必须符合以下前提:

1、规章轨制必须合法

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法》第八十九条的法则:用人单位订定的工作规章轨制违背法律、标准法则的,由工作行政部分赐与告诫,责令改正;对工作者造成侵害的,该当负担补偿责任。这就表现了规章轨制必须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指规章轨制的订定必须符合法律法则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作争议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题目的解释》第十九条法则:“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法》第四条之法则,经过议定民主程序订定的规章轨制,不违背国度法律、行政标准及政策法则,并已向工作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工作争议案件的根据。”这就决议了对付法律法则必须经过议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法则的其他民主式样经过议定的规章轨制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订定。

2、规章轨制不得违背工作公约和集体公约的商定

工作公约是工作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作权力任务达成的和谈,如果不违背法律、标准,已建立就具有法律束厄狭隘力。规章轨制是用人片面片面订定的,单位不能经过议定规章轨制片面变开工作公约的设定,尽管规章轨制由职代会经过议定,如果与工作公约辩论不同等,或增加工作者的任务,除非工作者承认,不然无效。别的企业规章轨制不得违背集体公约的商定,不能经过议定规章轨制违背集体公约的商定。

3、规章轨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大家秩序和蔼良风尚。用人单位规章轨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然职工可向工作行政部分主张该规章轨制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告状讼。

4、向工作者公示

公示原则是当代法律标准见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轨制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轨制,职工莫衷一是,对职工不具有束厄狭隘力。

如果企业规章轨制不符合拢述的前提,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本身的权力,否定企业规章轨制的出力。你还不安他的工作公约中有一条“工作人员该当服从单位的工作规章轨制”的法则,是不是是障碍他的权力利用。本来根据法学表面来讲,无效便是指自始无效,普通地说便是历来就异国产生过出力。异国产生过出力的“规章轨制”就不是规章轨制了。是以工作公约中的这条法则一点也没干系碍你的,尽可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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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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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懂礼貌,讲团结。不做违反公司形象的事。对不尊重领导、出言不逊的保洁员,公司将按现行制度予以考核。

2、爱护工具,摆放整齐,节约耗材。保持工具的干净,每日清洗干净所有擦洗擦布方可下班。为明日工作作好准备。

3、保洁员上班一律佩带胸卡,工服整洁、干净。

4、保洁员要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5、领班要作到每日工作总结,不断加强工作的完善性、及时性、有效性。

6、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职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7、为保证安全,保洁员上班时间不许喝酒,在使用登高器具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方可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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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俱乐部户外运动须知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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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户外运动须知

一、活动报名和费用

1、有意参加户外运动的集团同仁自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在人力资源总处文康部体育组报名注册会员(会员报名注册时间:12月11日——12月25日止,过期不予办理)。

2、另设报名地点:综合运动场看台下体育办公室(18:30——21:30)

报名信息窗口:

3、每次活动之前预先收取活动费用。活动费用将在活动计划中详细说明,并根据计划预收费用(多还少补),主要包括:交通费,餐饮费,保险费,门票,特殊装备使用费用等。发生的具体费用经统计无异议后由活动队员共同分摊。

二、活动方式和内容

1、活动方式是以自助性为主的休闲、登山、露营、攀岩、垂钓、溯溪、溪降、岩降、烧烤、徒步、穿越、漂流等各类户外活动,报名者对此活动方式应有所了解,对活动中出现的卫生设施简陋,登山途径艰苦应有心理准备。

2、报名者应事先准备好野外宿营的装备,包括帐篷、睡袋、防潮垫、地席、照明设备、水壶、碗筷等。山上早晚天气较凉,请注意服装保暖问题。

三、活动组织方式

1、组织形式:每周星期二公布户外活动路线及相关费用

每周星期二——星期三会员报名参与

每周星期四公布参与活动的录取名单和出发方式

每周星期五缴纳本次活动所需全部费用

2、公布方式:所有活动公告详见人力资源总处电子公告栏

四、安全责任及保险

1、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

2、报名者须及时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俱乐部将为参加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3、在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对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和领队的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法规而造成的事故(包括环保事故)负责,应对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负责。

五、领队及队员。

1、由俱乐部根据户外活动的难易度派遣领队。领队是本次活动的核心领导者。领队要充分考虑活动计划的周密性、安全性。活动中,领队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作出决策的权利,参加者不得有异议,如有意见可保留到俱乐部后再提出。

2、集团户外活动俱乐部不同于旅游团体,参加活动的队员要有团队意识,活动过程中应体现集团的体育精神风貌,团结协作,互助互爱,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环保及其它

1、在户外活动中要注意环保。不得随处抛弃垃圾,不可降解的垃圾应装包带走,可降解的垃圾应集中起来就地掩埋。不砍伐林木,不伤害动物,不污染水源。野外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

2、每次活动根据报名人数来确定车辆,所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退出者须承担车费、保险费等,余款退还本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退出者,俱乐部退回本人全部预收款。

3、户外活动对于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大雨、道路塌方等)或报名人数太少(8人以下)而取消不能进行活动的,不负违约责任。

俱乐部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以上条款自章程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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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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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_____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_____和物质_____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_____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_________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_____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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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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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行政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药监局行政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

凡是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处罚程序、查办标准、查办时限和结果;换(发)证及年审的承办单位、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申办(换证)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标准、审批时限和结果;财务收支情况、干部福利;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廉政规定、违法违纪处理;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文件、会议、专栏、盾牌以及报刊、电视等形式公开。

第二条、行政执法监督

1、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内部层次监督: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辖区执法督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以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向行政相对人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层次监督;

3、社会监督:聘任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同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舆论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介的监督。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

1、凡来电、来信、来访,第一位接待的人为首问负责人。

2、凡在职责范围内须及时解决或者承办。

3、不在职责范围内或者超过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引导给相关股室或有关领导。

4、需要移交或传递时,要将来电、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地址、事由及要求、联系方法等记录清楚,并及时移交或传递。

4、凡首问负责人处理不当或移交不及时,延误了处理时机;或者在规定承办时限内未给予解决或答复所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负责制

1、股室办案职能:稽查股负责案件的查处;药品监督股负责寻日常药械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适应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适应一般程序的案件移送稽查股查处。

2、案件办理实行主办负责制。即主管领导交适应一般程序案件指派机关执法人员办理。其承办人员必须按照办案程序和要求,从案件的调查取证、案情的综合、行政告知、行政处罚(撤案)、处罚到位、直致案件终结报告的制作和审批等全过程。

3、案件办结规定时限: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3个月内由承办股室负责催缴罚没款。3个月仍未到位的,案件移送案审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条、两错追究

(1)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以下简称“两错”)是指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时,或因低水平作为,或因玩忽职守不作为,或因循私舞弊乱作为,或越职越权造成错案和行政执法行为过错。

(2)局成立“两错”追究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内部评查制度。负责组织开展“两错”查评工作(每季度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次集体评议检查,每半年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和行政执法工作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案和执法过错。负责“两错”案件的查处工作。

(3)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由“两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立案调查和查处决定。对重大案件和移送案件,应及时将调查情况报局党组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4)进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集体研究界定“两错”性质,划分责任大小,要视其主观原因、责任大小以及“两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处理,

(5)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后,除按规定时限书面通知本人外,并派专人进行谈话,认真作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追究造成下列“两错”相关人员的责任

当事人违法违规行政执法,造成错案和行为过错的,应当视其情况,根据责任的大小,“两错”的影响程度,分别追究受理(办案)人、审核人、审定人的责任。

1、受理(办案)人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或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两错”责任的,由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

2、审核人员在案件审核工作中,未严格把关,致使行政处罚案件有明显的错误,或者不按规定及时反馈审核意见的,由审核人员承担责任;

3、审定人员违反法定依据和程序授意、更改或不采纳正确意见,造成审批错误的,由审定人员承担责任;

4、股室应当提交而未提交机关或者案审小组集体讨论审定,致造成“两错”责任的,由股室负责人承担责任。已提交而单位领导未安排会议讨论导致造成“两错”责任的,由单位领导承担责任;

5、纪检监察人员接到举报或者发现“两错”行政执法行为,不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理的,由纪检监察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应负有“两错”责任

经法定程序认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下列“两错”情形之一的,应负有“两错”责任

1、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或者在调查取证中采取诱供、协迫等违法手段,导致撤案、行政复议更改处罚决定、行政诉讼败诉和造成国家赔偿的;

2、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乱摊派的;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

3、通风报信或故意泄露秘密,包庇违法违规行为,充当违法分子保护伞的;

4、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实施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的现场检查验收结果和错误的检查验收结论;或者随意或授意更改事实、证据;或者未能纠正审核人在审核中的明显错误等行为的;

5、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地执行公务宴请的,或者有案不办、拖案不结,向行政相对人敲诈勒索,严重影响公正执法的;

7、执行公务不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或者一人执法,私自执法,或者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的;

8、玩忽职守,对应予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9、不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移送行政审批材料或反馈审批结果的;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办理,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或不依法告知不予批准理由及补救、申诉渠道的;

10、对不属本股室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股室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的;或者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的;

11、执行公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或者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12、不履行公开承诺内容;设置公开的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电话在工作期间长时间无人接听的;举报不登记、不回复的、引导来访人员错误或借口压制、限制人民群众信访和举报;打击报复信访和举报人员;将信访、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人;没有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的。

13、施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损毁、丢失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有关资料和执法文书的;;

14、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擅自更改执法文书的,执法文书管理不善,出现文书遗失或发函错误的,,未按规定制作执法文书或遗失执法文书,或罚没款收缴不力,严重影响行政执法公正公平的;

15、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私设“小金库”,扣留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收代支;罚没收入不出具《湖南省当场收缴罚没款收据》,以收代罚,以赠代罚的;

1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地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的。

第八条、“两错”的种类及责任追究

(1)未造成影响的,领导诫勉谈话、口头批评。

(2)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单位形象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造成严重影响的,引咎辞职、离岗学习、调离执法岗位。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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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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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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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卫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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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容与范围

1.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保证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符合卫生要求,控制

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以保障职工的身 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4定义:

1.4.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劳动者。

2、职责

2.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参与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产管理部

2.3.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和方策计划。

2.3.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每年度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确认,对外协调联系检测,结果数据分析、评价存档,杜绝公司三、四级职业危害。

2.3.3 负责指导各事业部/中心正确识别职业病危害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建立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年及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3.4 负责组织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观察治疗、诊断和处理。

2.3.5负责协调配合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职业病诊断。负责上报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年报表、职业病病人相关信息、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6 配合工艺工程院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3.7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项目的立项、报批并监督完成。

2.3.8负责实施对各专业厂分管安全和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 配合指导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定期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2.3.9负责审核发放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保健费。

2.3.10 负责对各事业部/中心上报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汇编、汇总。

2.3.11 负责填报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报批工作,电子版本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上报材料整理归档。

2.4 事业部/中心

2.4.1依据公司年度职业卫生目标方策进行分解,制定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2.4.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登记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现场检测,数据存档。

2.4.3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公告栏的设置,公布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设置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告示牌、MSDS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

2.4.4 负责识别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人员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组织实施定期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2.4.5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和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离岗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分析并建档,杜绝职业禁忌症。

2.4.6负责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并按公伤审批程序上报。

2.4.7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2.4.8负责实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保健费的审核、发放。(标准见附表)

2.4.9负责组织实施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2.4.10负责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的调岗。

2.4.11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2.4.1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4.13 负责每年一次申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4.14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方式,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2.4.15 下列事项发生了重大变化,负责向安全生产管理部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2.5 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

2.5.1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中职业卫生的设计、施工和评价验收,投产使用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评价验收。

2.5.2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作业环境专项治理计划承担责任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及实施移交。

2.6人力资源部

2.6.1 督促各事业部/中心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后,岗位禁忌症、职业病患者的岗位调离工作。

2.6.2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平台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岗前体检工作,杜绝发生职业禁忌症者上岗。

2.6.3负责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3、工作程序

3.1职业病危害及特种作业人员体检管理

3.1.1各事业部/中心统计人员名单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1.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医院联系,确定体检项目和日期,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分析建档。

3.1.3 安全生产管理部输出体检结果处理报告,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中心对职业病患者或职业禁忌症者出示调岗证,安排调离原岗位。

3.1.4安全生产管理部安排职业病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医治或疗养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1.5人力资源部及各事业部安排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医院实施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及各事业部,并分析剔除职业禁忌症,信息反馈人力资源部并组织安排新员工上岗。 3.1.6各事业部/中心安排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退休、离岗或变换工种时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报告各事业部备案并建档。 3.2 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监测、治理管理

3.2.1 各事业部/中心填报职业病危害作业登记表并制作平面布置图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2.2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合肥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确定检测项目和时间,组织实施,检测结果存档。

3.2.3各事业部/中心分析检测结果,对不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提出综合治理计划并立项报公司领导审批,技术中心工艺工程院和事业部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监督实施并验收。

3.2.4各事业部/中心依据每年度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设置《职业健康安全告示牌》,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健康危害、防护要求、职业健康警示标志、国家标准和检测结果。规格标准700╳500。

3.3职业病病人管理

3.3.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需要做职业病诊断的人员,配合有资质的诊断机构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并提供相关诊断材料。

3.3.2确诊为职业病的,安全生产管理部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照职业病诊断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3.3.3各事业部/中心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从事原岗位的职业病疑似人员和职业病病人,各事业部/中心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安排调离岗位。

3.4保健费审核发放管理

3.4.1由各事业部/中心的专业厂负责填报享受保健费人员名单,事业部/中心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发放。

3.4.2对从事同一工种、同一时间、同一场所,接触多种有害因素的人员,按其中的高标准等级享受。

3.4.3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享受甲、乙等保健待遇的人员,因工作变动,今后不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补发一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补发两个月;十年以上补发三个月。

3.4.4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患了职业病或严重职业中毒的员工,经有关专家诊断,需住院治疗或休养期间,可继续享受保健待遇。 3.5职业卫生培训管理

3.5.1各事业部/中心提出培训需求并将计划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并留下记录。

3.5.2各事业部/中心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组织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5.3安全生产管理部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并监督实施。

3.6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

3.6.1 各事业部/中心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系统识别并登记。

3.6.2 各事业部/中心对识别场所应了解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

3.6.3 各事业部/中心根据生产工艺及原材料使用状况填报申报表。

3.6.4 各事业部/中心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的电子版本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3.6.5 安全生产管理部整理汇编上报合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资料存档并负责因公司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申报管理。

4、 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4.1 相关程序

4.2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52号,20xx年12月31日,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发【1987】105号文发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20xx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352号)

④《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⑤《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

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4.3 记录

①营养费发放表。

②合肥地区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表。 ③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登记表 ④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登记表 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5 本制度修改记录表

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编制并负责解释,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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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班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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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制订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同学们的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围,为今后的辉煌和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条款

出勤方面

1、早上5:30前全部到教室,并按时按计划进行早自习。早饭后7:30之前全部到教室,迟到者扣0.2分。

2、中午走读生12:45必须到教室。12:40以后不得在教室外走动、闲聊、打闹。12:40-13:40之间必须在教室内自习或午休,不得听mp3、看杂志和报纸等,不得讨论问题,甚至讲话,要保持教室的绝对安静。违者每次扣0.5分。12:40—13:40期间无特殊情况严禁外出。( 散文阅读: )

3、上课铃声响后迟到者要在教室前门立正喊“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无故迟到扣0.2分。平时有事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课者扣1分。迟到三次以上以旷课一节计算。

4、晚饭后18:00之前全部到教室,迟到者扣0.2分。

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作业,上交作业。作业要独立并按时完成,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组长,再由组长交给科代表,由科代表交给任课老师批阅。迟交三次算一次不交,迟交一次扣0.2分;未交作业一次扣0.8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罚做作业量的两倍。

2、不准抄袭他人作业,不准借作业给他人抄袭。违者每项扣0.4分,若在他人不知晓的情况下抄袭他人作业者扣0.5分。

3、学习明显进步者,班级每进步五个名次加1分。在段考、期中、期末考试中处于班级前五名的依次加6、5、4、3、2分。进入年级段前100名者直接加16分,前200名者直接加12分,前300名者直接加8分。班级前五名加分与进入年级段前列加分以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纪律方面

1、上课期间不准睡觉、乱说话、倒水、吃东西、听mp3、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作小动作、随处走动、私自调换座位、看课外书、照镜子、剪指甲等。违者每项每次扣0.3分。

2、下课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违者每项扣0.3分。

3、考试不作弊。违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4、在校园内不许看武打、言情等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违者扣0.3分。

5、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学校,违者扣1.5分,并没收摔掉。

7、遵守住宿生守则,按时就寝、起床,做好值日工作,违者每项扣0.5分。

劳动与卫生方面

1、课间注意教室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污损墙面。违者每项扣0.3分。

2、及时、积极完成值日工作。一次不值日,则继续值日两天。因为值日工作马虎或没有值日造成班级扣分的,每次扣0.5分。逢到大扫除,由劳动委员负责分配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扣0.3分,并责令在全班公开检查。凡在大扫除中检查不合格者,每个值日生扣0.3分,并罚做2天值日。

3、不准毁坏公物。违者扣1分,并照价修复赔偿。

校会及早操方面

1、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迅速集合,整理队伍。

2、校会必须全体出席,特殊情况向班主任请假,校会期间保持安静,凡乱讲话者每次扣0.2分。

3、上早操时凡乱讲话者扣0.2分,步伐整齐,排列整齐,口号响亮。(整齐划一气势如虹)

文明方面

1、不准顶撞辱骂老师,打骂同学。违者每项扣2分。并按学校规定从重处理。

2、班委不准公报私仇。同学反映经老师确认后,违者每项扣0.4分。

3、未经允许不拿同学东西。违者每项扣0.4分。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4、不准进入网吧、音乐吧、酒吧及其他娱乐场所,不准打扑克。违者每项扣1.5分,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5、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男生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女生不佩带首饰、项链、耳环等,违者每项扣0.3分。

其他方面

1、为班级赢得荣誉者,校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虽未取得荣誉,但积极做出贡献者酌情加分。

2、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者酌情加分。

3、拾金不昧者酌情加分。

4、吸烟、喝酒、打架、打夜市、谈恋爱者均按学校规定从重处理。

附则

1、班级实行值日班长制度。以上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由班长、团支书、值日班长负责考核。

2、每周对班级学生进行一次考评,每周评选结果与期末总得分一并作为学期考核与各项评比的量化依据。

3、本班规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常规管理的规定》。凡是违反班规,除了按照班规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学校规定追加处罚,严重的施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以上班规解释权归班主任和班委会、团支部。

5、本班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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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独资公司章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企业,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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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

还在找个人独资公司的章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个人独资公司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济南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济南市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条 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

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益金;

5.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6)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备案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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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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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车辆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和场内道路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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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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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 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 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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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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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第14条设备维修人员维修完设备后,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故障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并拟出相关的解决对策,避免此类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15条设备维修人员遇到有代表性的设备故障后,在维修完设备后,应将此次故障及时编入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中,使其不断完善。

第5章设备故障的记录

第16条设备故障的记录工作是设备故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设备请修单、设备检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验收单等内容。

第17条设备维修经理应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与设备故障有关的设备检修、维修信息。

第1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查询设备的故障记录,根据记录的内容分析设备的故障频率、平均故障间隔期及设备的故障规律,以便提前安排设备的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与维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对设备故障记录的统计分析,绘制设备故障的统计分析图表(如单台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统计表),作为设备维修人员在设备检修时的目视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由指定的人员进行保管且不允许外借,设备维修人员需要借阅时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并且只提供复印件。

第21条设备故障的原始记录不允许任何人销毁,确需要销毁时必须得到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并且原则上设备故障原始记录的保存时间必须达到五年才可销毁。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3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解决设备的潜在隐患,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公司的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方面的相关事项。

第3条公司设备的具体检修事项由公司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第2章设备检修计划

第4条为确保公司设备的平稳运行,公司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状况与设备的特点制订详细的设备检修计划。

第5条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说明书。(2)设备运行记录表。(3)设备维修记录表。(4)设备检修记录表。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制订的设备检修计划应分为年度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其中月度检修计划应根据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实施。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把握设备检修计划的时间,原则上尽量满足生产的要求,并尽量安排在生产淡季进行。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在制订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需要考虑设备检修的资金预算,包括人工预算与材料预算两个部分,检修资金预算与检修计划同时报审。

第9条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应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经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设备检修计划的预算与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同时提交,须经设备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与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0条设备的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做更改,确需更改时,必须得到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的审批同意。

第3章设备检修准备

第11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分解到月,并通知设备检修计划所涉及的单位及人员。

第12条在每月的设备检修计划实施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指出设备检修时的重点与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具体的负责人。

第13条设备检修人员应在检修执行前检查设备检修工具,并根据设备检修工具清单逐项核对。

第14条为提高设备检修的效率,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特点提前判断出设备检修时可能需要替换的零部件,并及时储备。

第4章设备检修实施

第15条设备检修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时,首先应与设备使用单位办理好设备的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的状态,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防止在检修后出现推诿的现象。

第16条设备检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计划与设备检修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养成科学、严谨的工作习惯,严禁私拆、私卸检修设备的重要部位。

第17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零部件及替换下的零部件必须登记造册,严禁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一旦发现,公司将进行严厉的处理。

第18条设备检修人员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检修安全,按照公司《检修安全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19条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发现检修计划中的额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检修管理人员,由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额外的工作。

第20条设备检修管理人员需要严格控制设备检修的进度,按时完成设备检修的计划。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延长检修时间、增加检修预算时,设备检修管理人员应就现实情况向设备部经理与主管副总进行汇总,得到审批后才可修订设备检修计划,否则由设备检修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设备检修人员按计划完成检修后,应开动设备进行试车,确认设备运行完好。

第5章设备检修验收

第22条设备检修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填写设备检修验收申请单,待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23条一般设备的检修工作由设备检修经理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即可;重点、特殊设备需经设备检修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与生产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

第24条设备验收完成后,设备检修人员应将设备检修资料交相关人员进行存档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第6章附则

第25条本制度由设备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设备部所有。

第26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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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室用品管理制度2024办公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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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场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包括各种纸张、记录本、信封、笔墨、文件柜、文件夹、剪刀、尺子、胶水、订书机、订书钉、电话机、U盘、打印机墨粉硒鼓等。

2.办公用品实行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购置、调配、管理和部分使用的办法,由行政科根据年度购置计划和临时购置计划进行统一采购,各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购置。

3.正常消耗类办公用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限量定期领用,每学期集中添置一次。耐用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4.各科室除标准配置的办公用品以外,需要添置其他物品,或者增加数量,先向行政科提出申请,由行政科报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后进行采购。

5.办公用品的采购,要根据办公经费的总量做好计划和预算,不得超预算采购。

6.办公用品的采购,一般应有二人以上经办,成批采购,货比三家。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应酌量库存。

7.办公用品采购的报销,应凭销售发票和采购物品清单,有领用人、经办人签字,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同意。

8.工作人员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能用的要尽量使用,杜绝随意乱丢、假公济私或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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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细则,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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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坚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学校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

第五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召开和换届,批准组建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批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

(二)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主席团成员,参加主席团工作。必要时,党委接受主席团的提请,就大会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三)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学校工会主持进行,遇有重要问题,报经党委批准,可召集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四)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行政开支。

第三章 教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建议权所涉及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方向、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实施。上述方案或办法由学校行政起草,工会参与讨论。方案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由院长颁布实施。对一时难以把握或教职工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由院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根据国家政策,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

审议决定权涉及的内容都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代会审议这些问题并作出决定。学校行政按教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

(四)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进行。教代会评议工作由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主持进行。

第七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行政指挥权,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院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学校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履行职权和执行决议。

第九条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大会工作、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职权的重要体现。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认真严肃地做好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章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管理、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教职工代表以基层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选选举权。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0%-15%确定,其构成既要考虑各方面的代表性,又要保证教学科研一线的代表(包括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三)教代会代表,应主要考虑教学一线和工作一线的教职工代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代表一般不超过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女教职工代表,35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四)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五)各基层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代表。

(六)各基层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比例,其当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改革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

(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的管理。

(一)校教代会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单位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连续两年不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瞬息万变开除之日即行终止。代表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撤销代表资格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经过半数教职工同意,方可作出决定。撤销代表资格要及时向校工会报告,经工会讨论后予以公布。

(二)教代会代表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出现缺额,由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教职工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提案权、有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五)根据教代会的职权或教代会的授权,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考核、考查及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和执行教代会决议,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五章 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每届任满必须按时进行代表的换届选举。校教代会会议换届的筹备工作,由校党委决定成立以工会为主、包括其它有关部门参加的“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届内各次会议筹备工作由校工会负责。

第十七条 学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并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临时召开教代会全体会议。

第十八条 教代会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会议需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两种形式,均以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九条 教代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主席团。

(一)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学和工作一线代表应占多数。

(二)主席团的组建程序为:由校工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协商,经校党委审议后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预备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三)主席团为常设机构,任期与教代会相同。校工会主席为主席团会议召集人并担任常务主席。

(四)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二十条 校教代会设立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代表教代会参与(行使)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正式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代表的相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正副团(组)长参加会议工作和开展日常的代表活动。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代表团(组)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为适应学校分级管理的需要,学校实行二级教代会制度,院教代会的换届与校教代会同步进行。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本单位内行使相应职权,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二级单位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0%-30%确定。职工人数在6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二级单位教代会任期与校教代会同步。

第六章 教代会的筹备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筹备工作。

(一)成立教代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二)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提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三)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提案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代表提案应按照征集→审立→送达→处理→反馈→报告的程序处理。

提案征集工作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登记、分类,并审查立案。提案一经立案即成议案。立案的原则是: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四)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报经党委讨论批准。

(五)学校工作报告和其它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文件(讨论稿)至少于会前10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六)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七)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八)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九)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十)提出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十一)制定会议经费预算。

(十二)完成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十三)筹备领导小组向党委报告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十四)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第七章 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委员会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

(二)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4、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

5、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6、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通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8、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三)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正式会议。

(一)教代会须在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宣布召开。

(二)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

(三)主要议程

1、校长作工作报告。

2、工会负责人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3、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4、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征集工作报告。

5、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各代表团团(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6、主席团综合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7、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及有关方案、条例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8、按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组织评议。

9、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第八章 教代会闭会后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精神的传达与贯彻。

(一)学校行政和工会分别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单位领导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订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教代会提案的落实。

院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每次会议提案的处理结果,整改和落实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代表报告。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第二十九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有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团(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十条 教代会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九章 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十一条 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四)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五)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听取和处理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

(七)对学校违反教代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九)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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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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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社区值班工作由党政主管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必须从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责任:

1、处理工作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

4、向社区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社区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好工作来电,接电话应做好来电人的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来电内容,并将来电内容及时报带班领导,并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除少数人员留岗而外,其余人员应由带班领导及时赶往现场。

3、对县、镇相关来电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如遇紧急会议通知,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群众来访,应认真接待,认真做好记录。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离岗,应作出相应的处罚。

2、在值班期间离岗,发生重大事故,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3、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应对未处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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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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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保证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加强文书档案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

度。

一、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要按年度分别立卷归档。

二、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档案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

带走或销毁。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档案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归档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档案室。

2、凡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列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四、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归档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档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三月份前将应归档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归档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材料登记手续。

五、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材料。

3、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7、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8、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

9、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影等。

六、平时归卷

1、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档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归档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3、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批存的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4、专(兼)职档案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档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档案的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七、立卷质量要求

1、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2、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材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4、在归档的材料中,应将每份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档案,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

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5、不同年度的档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

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6、卷内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

特点,应保持档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7、卷内材料应按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列印页号。

8、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档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9、有关卷内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10、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11、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案卷装订前,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

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12、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档目录)一档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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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口腔门诊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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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门诊规章制度

口腔门诊规章制度参考

一、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一、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二、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三、口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私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口腔全程优质服务制度

1、建立就诊流程,针对口腔科患者不同人群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2、设立口腔分诊台及候诊室。

3、提供电话、就医咨询、纸巾、TV候诊、饮用水等,为病人提供优雅、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4、从着装、语言、行为、治疗处置上予以规范医务人员,不能使用服务忌语,与顾客交谈须站立回答,不能边低头做事边回答病人等。

5、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患者交费取药,陪同进行各种检查。

五、门诊健康教育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六、口腔科绿色通道就诊制度

为了完善科室服务管理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绿色通道就诊。

(一)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1.持老年证者。

2.体弱多病者。

3.有肢体或智力残疾者。

(二)绿色通道就诊流程:

1.医护人员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沟通后优先就诊。

3.提供专区候诊,休息服务。

七、口腔医患沟通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护士长)负责医患沟通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2、医院在一楼候诊厅,设立院长信箱,院办负责每月中旬一次收集信函,及时交往主管院领导处理。

3、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电话:,口腔医患沟通热线电话85128530,电话对外公示。

4、设立顾客意见登记本、病人投诉记录本及好人好事登记本。

5、每月不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6、护士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医患沟通座谈会与病人沟通,护士长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记录于工休会议记录本),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应请示科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后,给予答复。

7、科室医患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反馈,总结经验。

八、口腔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是确保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感染控制规章制度制订口腔科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如下:

一、组织全科职工有计划自学相关条例、规范、制度,科内定期检查,医务人员掌握基本消毒隔离知识。

二、组织学习医院下发的有关感染控制知识,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知识,并由科主任负责考核。

三、定期组织科内感染控制知识、制度学习。

四、每年选派感染控制员外出参加学习,学习国内外口腔感染控制的先进方法。

九、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十、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 岗前教育制度

1. 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 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 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 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 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 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 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 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 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 医院应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一、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 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 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 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 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十二、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

1、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诊疗操作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原则,切实落实手卫生和标准预防。

2.所有就诊病人均使用一次性检查盘。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消毒灭菌物品标识齐全,按要求专柜专区有序存放。

3.使用后诊疗器械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SOP”进行预处理、回收清洗、灭菌流程进行。

4.三用枪、光固化、椅位拉手等使用一次性套子。干罐持物钳4小时更换一次,冲洗方盘每日更换一次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高速手机部件、低速手机部件:每次使用后要继续运转20~30s,以排出内腔水和气,同时也能将进入轴承、气路的污染物自然排除,然后由供应室统一收集处置。

7.消毒浸泡液管理:全部消毒、灭菌浸泡液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定期更换,每天监测消毒液浓度,每个容器均要贴上消毒液名称、浓度、有效使用时间,并设立登记本,对每次更换时间、每天监测所得消毒液的浓度、每次浸泡物品的起始时间均要进行登记。

8.修复、正畸技工室物品管理: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每次使用后均置于500mg/L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5-10min后,流动水下清洗干净,晾干,放于清洁容器中保存备用。

9.环境管理:保持室内清洁,每天进行开窗通风2次,每次20-30分钟;针对气、水枪、高速涡轮机钻使用时,对环境中空气和物品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以及用后的器械粘有血液、唾液、分泌物等,是细菌繁殖的重要培养基的原因。要求护士要及时回收医生使用后的器械,并于室内安装符合要求的动静态空气消毒器,定时消毒并登记。地面、物面每天清洁打扫、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未消毒处理。建立环境、物表消毒登记本。

10.防护管理: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防止交叉感染,在可能接触血液、被血液污染的唾液或口腔黏膜时,医生必须戴手套。诊治每例病人前须洗手和更换新手套,医生在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和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在操作时被液体污染或沾湿时立即更换,防护镜则先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毛巾擦净,再用清洁剂洗涤。

11.严格做好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等长效管理。

12.加强监控:每季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对口腔科进行消毒、灭菌质量等工作进行相关项目的微生物监测,如:空气、物表、无菌物品、无菌浸泡液、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等,以及随时检查无菌操作的执行情况,并将监测、检查结果及时向科室进行反馈,每季一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整改措施。

2、标准预防防护制度

1.工作前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完全覆盖鼻部和口腔)、戴防护眼镜和乳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面部保护罩。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操作前洗手、干手、护手、戴手套。手套疑有破损应及时更换;操作完毕脱去手套,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使用正确的洗手方法。

5.操作者手部皮肤如有破损,清洁后立即用防水敷料包扎,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或防刺穿手套。

6.操作过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原则,避免交叉感染。

7.遵守锐器管理原则,防止锐器伤。

8.发生锐器伤,遵循“职业暴露处理程序”:急救,报告,紧急血液测试,跟进或预防用药。

9.定期体检,做好个人免疫接种。

10.常规的环境清洁与消毒,避免空气污染。

11.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置医疗废物,特别是锐器及化学性液体,保持环境安全卫生。

3、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1.手术室、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合格的非手触式水龙头、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2.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②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①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②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③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④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⑤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⑥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4.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①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②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5.洗手方法:

①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②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③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六步洗手法):

A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B手心对于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C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3。

D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E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F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④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6.手消毒方法:

①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②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步骤进行揉搓。

③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7.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先洗手,后消毒。

②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8.外科手消毒的洗手方法与要求

①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

②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③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④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9.外科手消毒方法

①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min-6min,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特殊情况水质达不到要求时,手术医师在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

②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10.外科手消毒注意事项

①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②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③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④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⑤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4、已知传染病患者防护制度

1. 医务人员为已知的传染病人如HIV、HBV阳性、SARS等检查、治疗、护理之前,应戴口罩、帽子、穿防渗透隔离衣、眼罩或防护面罩、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用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

2. 若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消毒液揉搓消毒2min后,再用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3. 连续进行检查、治疗、护理病人时,接触一个病人后以抗菌皂液及流动水洗手。或用快速手抗菌消毒剂搓擦2min。

4. 手直接接触污染源者,应将污染的双手使用含醇或碘手消毒剂搓擦2min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

5. 肠道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手和皮肤可采用有效碘5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醋酸氯己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也可用氧化电位水冲洗消毒。

6. 血源性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手,可用除菌皂液流动水洗手后用5000mg/L的碘伏消毒或乙醇、异丙醇、醋酸氯己定消毒液搓洗5min,然后用水冲洗。

7. 对结核病人污染的物体表面,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或二溴海因消毒液擦洗。对烈性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霍乱、炭疽等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1000mg/L-2019 mg/L作用30min消毒。

8.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19mg/L浸泡30min-45min后,流水冲净,干燥,耐高温的器具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剂1000mg/L-2019mg/L浸泡30min-60min后,流水冲净,干燥,清洁、干燥、消毒、灭菌依次完成。

5、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HIV暴露应急处理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3.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4.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5.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6.尽早实施预防性用药。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7.随访和咨询。在暴露后第6周、第12周及6个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暴露者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

8.登记和报告

二、锐器伤应急处理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地按常规脱去手套。

3. 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以流动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周围的皮肤,用生理盐水清洁受伤部位。

4.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5.登记和报告

三、登记和报告制度

1.登记内容: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HIV暴露还需登记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2.报告制度: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科(或医务科)→HIV阳性职业暴露报区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血液及体液外溅的应急处理

1.外溅物仅是少许点状飞溅,立即戴手套用75%酒精纸巾擦拭,再用清水清洁、干燥;丢弃手套,洗手或手消毒。

2.如果飞溅物较多,立即戴手套用吸水性能强的纸巾或一次性 洁布擦拭外溅物后丢弃,再根据污染部位采用不同的消毒方法。

(1)地面或设备表面:用浸满1000mg/L含氯消毒液的清洁布浸泡该区域3-10分钟,丢弃该清洁布,再用清水反复清洁、干燥;丢弃手套、帽子、口罩,更换工作服,洗手或手消毒。

(2)裸露的皮肤: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再用洗手液和清水反复清洗并干燥;丢弃手套、帽子、口罩,更换工作服,洗手或手消毒。

(3)工作服:立即脱下工作服,用1000mg/L(1%)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10分钟,再用清洁剂及清水反复清洗并干燥。

6、口腔专科消耗性材料的感染控制制度

一、保存的方法及要求:

消耗性材料(各类调拌材料、光固化材料及粘结材料)应保存在干燥防潮处,清洁保存。

二、使用过程的感染控制要求及方法:

1.要求:避免材料污染而引起交叉污染。

2.方法:①取用调拌材料时,要求手部清洁,并用消毒干燥的器械按需取出适量材料后立即上盖,一经取出不能再回收。②取用光固化材料时要求手部清洁,并用消毒干燥的专用器械取适量材料放于干燥、消毒处,一经取出不能再回收。③使用粘结材料时用一次性小毛刷、滴板,可重复使用的滴板使用后需送高压蒸汽灭菌。

三、消耗性材料的外包装及不能高压蒸汽灭菌的器械每次使用后需用化学擦拭消毒(如75%酒精等),所有化学消毒液不能接触材料,以免材料变性。

8、 重复使用器械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1. 器械使用后椅旁预清洁。

2. 保存与运送:密闭保湿保存及运送,到供应室清点数量。

3. 清洗:机械自动化清洗:超声清洗,漂洗,养护,烘干一步完成。

手工清洗:预消毒,加入多酶水下刷洗,漂洗。

4. 干燥:机械烘干或手工擦干。

5. 养护:机械养护或手工养护。

6. 包装:纸塑包装或存放器械盒。

7. 灭菌:耐高温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空心器械采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器械采用化学消毒法,有条件者可采用等离子灭菌或EO灭菌。

8. 发放:按回收数量等量发放,无菌车(容器)密闭运送到使用单位(科室)。

9. 贮存:专用无菌物品储存柜保存,纸塑包装保存期6个月,布类包装保存期一周。裸露灭菌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

10.定期对灭菌后器械进行抽样无菌检测并记录。

8、口腔诊疗器械维护和保养制度

1.掌握各类诊疗器械的性能,根据其不同类型、不同功能、使用范围由科主任、护士长、主管医生及各科室护士负责保管,及时消毒,分别保管,防止生绣老化,提高使用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各班认真交接。

2.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修。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各科室药柜子的急救药品等,根据临床实际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急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4.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专柜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9、口腔模型室规章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手的清洁原则,操作时戴口罩、帽子、手套,及时更换。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要严格洗手。

2.牙科托盘现取现用,取出后不可放置于工作台面上,污染过(疑似)的托盘不可再使用,一人一用一灭菌。

3.从口腔内取出的阴模先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根据材料性质不同选择不同消毒方法:

(1)藻酸盐材料

性质:容易变形,性能不稳定

方法:冲洗——灌入石膏——成型——剖离——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石膏表面——统一紫外线照射一小时。

(2)硅橡胶

性质:不易变形,性能稳定

方法:冲洗干净——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消毒20-30分钟——灌入石膏——成型——剖离——统一紫外线照射一小时。

四、调印模、灌模所用调拌刀、橡皮碗一用一消毒,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一用一消毒处理。

五、甲冠制作用:

器械:打磨机、车针、切盘、各式磨头、砂轮、调拌刀、手术刀、雕刻刀、杯子,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物品:毛笔、修改用美工笔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

制作完成后甲冠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冲洗干净—试戴。

六、调试义齿与外来调改义齿

冲洗干净——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交于临床医生进行调改。

10、化学消毒液监测制度

1.根据物品的性能及病原体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2.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时间和使用方法。

3.需消毒的物品应洗净干躁,浸泡时打开轴节,将物品浸没于溶液里。

4.消毒容器(或池)专用,有标签显示,消毒剂应定期更换,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加盖,最好当天配制当天使用。

5.各科室有专人(质控护士)负责化学消毒液监测工作,指导卫生员正确的消毒程序。

6.质控护士每日使用前或必要时对有挥发性的消毒液的有效含量进行试纸测试并及时调整浓度,随时进行抽查;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7.质控护士须定时作好消毒液有效浓度登记。

8.监控护长定期对护理人员及卫生员的消毒环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奖罚制度处理。

11、口腔卫生保洁制度

1.由护士长全面负责各科室保洁管理工作,医生、护士协助护士长搞好诊室保洁管理工作。

2.护士长要全面指导、检查督促护理人员及工勤人员认真做好“三化”(物品放置规格化、工作制度化、操作程序化)管理工作,定时检查了解落实情况。

4.各科室陈设规范,各种物品、器材、药品定点、定位、定班、定人负责。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落实对各室、走廊、厕所等消毒6.保洁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保洁杂勤管理,达到保洁要求:

(1)地面及楼梯踏步清洁卫生,无杂屑、无痰迹、无烟蒂、无明显灰尘和其它废弃物。

(2)墙面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张贴。

(3)门窗(玻璃)清洁明亮、无斑迹、无污点、无积尘。

(4)卫生间地面、隔断、墙壁清洁干净无迹,无臭味、无苍蝇、无积垢,地漏、马桶及水池下水不因保洁不净产生堵塞;手纸篓内容物不外溢;洗手池、台面、镜面干燥无污迹。

(5)外部环境地面楼顶及平台无杂屑、无痰迹、无烟蒂、无垃圾死角;下水道、发现堵溢及时向甲方报修;绿化区内无塑料袋、快餐盒、香烟盒及烟蒂等各种废弃物;灰箱外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基本无苍蝇。

(6)承包区域内物品设施表面无灰尘、无污迹,物品排放整齐。

(7)所有垃圾按规定收集、包装、消毒、处理并做好各种台帐。

(8)厕所设专人负责打扫、消毒。

12、诊疗室环境日清洁、消毒常规

一、空气消毒:

1.通风:早上上班前、中午、下午班后各通风0.5~1h。

2.消毒:方法一:紫外线消毒。每日班后使用紫外线灯消毒1h。

方法二:空气动态消毒。采用多功能动态杀菌机进行空气动态消毒。二、

二、地面消毒:

1.当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扫,用清水或含清洁剂水拖地每天2次(早上、中午各1次)。

2.有传染病流行时改为第一遍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拖地,第二遍用清水拖地。

三、物品表面消毒:

医务人员手接触的地方用避污薄膜纸覆盖,薄膜有破损地方或没采用避污薄膜纸覆盖者用中效消毒液擦拭。每天下班后用250~500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停留10-30min后用清水擦拭、清洁。

四、注意事项

1.诊室空气提倡通风换气。

2.采用紫外线消毒要注意环境评估及使用注意事项:

①室内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②紫外线灯管距地面2M,用于物体表面消毒时,灯管距物体表面不超过1M。

消毒时间从灯亮5min后开始计时,消毒时间为0.5-1h。

③紫外线灯累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000h,使用中强度不低于70μW/c㎡,新灯强度不低于90μW/c㎡。紫外线强度计至少一年标定1次。

④消毒完毕,打开窗通风换气,方可入室。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⑤紫外线灯管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1次,如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3.诊室地面不提倡常规使用化学性的消毒液拖地,遇有污染或传染病流行时,用有效氯或有效溴500mg/L消毒液拖地。

4.治疗过程中所有接触到的设备或物体表面都应采用屏障防护技术(即覆盖防污膜)。

13、牙科手机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指引

(一)流程图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椅旁预清洁:治疗完毕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s,用敷料或75%酒精棉球擦拭及时去除手机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放入专用的回收盒暂存

回收:按不同医生分别放置,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清洗、漂洗:①手工清洗:使用含酶清洁剂或其他专用清洁剂,在液面下进行手机表面清洗及内腔的冲洗,在流动水下漂洗+纯水漂洗手机表面及内腔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检查机器性能、清洗酶、亮光剂是否足量,将手机稳妥安装于专用的清洗架,自动完成清洗、漂洗、消毒的全过程

干燥: ①手工清洗:用专用的高压枪吹干手机内腔及表面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自动烘干

养护:检查手机的洁净度,选择带气泵的手机注油机完成注油保养程序或手工注油擦去多余养护油

包装:选用纸塑袋包装、封口或符合规范的包装材料包装,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期

监测:首选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或采用卡式灭菌器裸露灭菌 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

(二)注意事项:

1.回收手机时采用使用后手机与灭菌后手机等量交换,便于手机的管理。

2.收集手机等操作过程中,注意小心轻放,防碰撞及跌落地面。

3.回收手机时要注意保湿并密闭运送。

4.全自动清洗机清洗时,注意选用无泡多酶清洗液清洗。

5.注油首选带气泵的手机注油机进行注油养护,尤其是手工清洗的手机。由于带气泵的注油机,气压相对较大,注油经过:吹清叶注油斗吹清三个程序,注油均匀并能自动弃去多余油。

6.操作过程注意做好标准预防,特别在注油及包装过程,要避免经过清洁、消毒、干燥后的手机受到二次污染7.灭菌装载时不能堆放,采用包装时应处于竖立位置,包与包之间应间隔止超载及“小装量效应”。8.采用裸露灭菌法灭菌的手机,灭菌后存放在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时间不超过4h。9.灭菌温度不超过136℃,时间不超过4min。

14、超声波洁牙手机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操作指引

(一)流程图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椅旁预清洁:治疗完毕后及时用75%酒精纱布擦拭,去除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及血液,盖上保护套,放入专用的回收盒保湿暂存

回收:按不同医生分别放置,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手工清洗、漂洗:取下保护套,使用专用的卸针器分离工作尖及手柄,工作尖使用超声波清洗。手柄用含酶或专用的清洁剂进行表面清洗,手柄与工作尖连接处使用专用的小刷子在水面下进行彻底的刷洗,在流动水下漂洗+纯水漂洗

干燥:使用专用的高压枪吹干手柄的内腔及表面或用清洁纱布擦拭干燥

检查、养护:检查手柄及工作尖的洁净度及性能

包装:拧紧工作尖,使之为工作状态,盖上保护套。选用纸塑袋包装、封口或符合规范的包装材料包装,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日期

灭菌:首选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或采用卡式灭菌器裸露灭菌

监测: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

(二)注意事项

1.回收手机头时采用使用后机头与灭菌后机头等量交换,便于机头的管理。

2.收集手机头及清洗过程中,注意小心轻放,防碰撞及跌落地面。

3.做好椅旁预清洁,并注意保湿,防止血液及污物干固,增加清洗难度。

4.清洗时,要分离工作尖及手柄,并注意对工作尖接口处进行彻底的清洗。

5.洁牙手机由于带小电机,不能采用浸泡的方法进行清洗。

6.操作中注意防止锐器意外伤,并掌握锐器伤的应急处理;操作后及时盖上保护套。

7.灭菌装载时不能堆放,采用包装时应处于竖立位置,包与包之间应间隔一定的距离;防止超载及“小装量效应”。

8.采用裸露灭菌法灭菌的洁牙手机,灭菌后存放在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时间不超过4h。

15、口腔科小器械清洗、消毒操作指引

(一)流程图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椅旁预清洁:使用后的细小器械用75%酒精棉球擦干净,扩大针类可采用盛有根管冲洗液的海绵或纱布器皿,椅旁护士手持扩大针柄上下提插去除污物的方法,治疗完后放入盛有多酶清洗液的回收清洗架,并置于器械回收盒暂存

回收器械:按不同医生分别放置,每椅位设器械回收盒,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预消毒: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10~30rain预消毒处理

清洗:细小器械连同清洗架放入超声波清洗槽内,加入适量常水或软水,按比例加入多酶清洗剂,加盖超声波清洗2-5min或按操作手册说明

漂洗:在流动水下漂洗----纯水漂洗

干燥:烘干

质控:检查器械的洁净度、性能

包装:用专用消毒盒装载或使用纸塑包装、封口,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期

灭菌:打开盒盖,正确放置于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

监测: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

(二)注意事项

1.小器械包括各类根管器械(如扩大针、镍钛锉、充填针等)、各类车针、超声洁牙机工作尖、各类磨头等体积较小的器械,回收时注意防丢失,防职业暴露。

2.椅旁预清洁时注意防锐器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锐器的尖端。

3.回收器械时要注意保湿并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4.如果采用封闭式全自动超声清洗机时,不用做预消毒处理,但小器械要放置于专用清洗架或篮筐清洗,防止器械变形、跌落。

5.超声波清洗时,要先开机空运转5-10min,排除溶解的空气。

6.采用裸露灭菌法灭菌的器械,灭菌后存放在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超过4h。

7.器械的包装、灭菌装载要符合规范。

16、口腔科可重复使用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操作指引

(一)流程图

个人防护: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椅旁预清洁:使用后器械及时用敷料或75%酒精棉球擦拭器械的工作端,去除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治疗完毕后放入专用的器械回收盒暂存

回收器械:每椅位设器械回收盒,保湿、密闭运送到消毒室

清洗:①手工清洗: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做预消毒后,用多酶清洗液进行水面下刷洗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将器械分类后,分别置于专用的清洗篮筐或清洗架清洗

漂洗:①手工清洗: 在流动水下漂洗 纯水漂洗

②全自动清洗机清洗:自动完成漂洗、消毒、上油过程

干燥:机械烘干,或用清洁纱布擦拭干燥

质控保养:检查器械的洁净度、性能,根据器械情况选择是否需上油

包装:选用纸塑袋包装、封口或符合规范的包装材料包装,标记消毒日期及有效日期

灭菌:选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空腔器械选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法

监测:检查灭菌监测指标合格,发放

(二)注意事项

1.清洗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2.遵循器械的清洗从使用后开始,做好椅旁预清洁,防止残留材料及污物干固,增加清洗难度。

3.椅旁清洁时注意防锐器刺伤,禁止用手直接接触锐器的尖端。

4.器械暂存盒需要加入少许含酶清洗液,对回收器械进行保湿并密闭运送。

5.手工清洗时,要使用专门的刷子或海绵,造成器械的损坏,减少因器械光滑面损坏而引起的污物积聚,增加清洗难度。

6.手工清洗时,注意选用低泡或无泡多酶清洗剂,在流动水中进行冲洗,在清洗液面下进行刷洗,防止或减少气溶胶的形成。

7.有锈的器械必须先除锈再进行清洗。

8.清洗时应将器械轴节完全打开;机械清洗时按操作说明装载,不可超载;容器、管状类器械置于专用冲洗架上清洗;保证清洗质量。

9.做好有关节器械的上油保养工作,防止生锈,不能使用石蜡油进行器械保养和润滑。 10.器械的包装、灭菌装载要符合规范。

17、模型消毒操作指引

(一)操作指引

1.个人防护 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水工作服防护面罩

2.运送 取出模型后用一次性袋密封运送至灌模室。

3.清洁与消毒

(1)硅橡胶印模清洁消毒方法:

清洁方法: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消毒方法:①手工消毒: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rain,弃去浸泡消毒液,流水下冲洗30s,滴干,灌注模型。②机械消毒:模型自动清洗机清洁消毒后灌注模型(按厂家使用说明)。

(2)藻酸盐等亲水性印模消毒方法:

清洁方法: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消毒方法: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min,弃去浸泡消毒液,流水下冲洗30s,滴干,灌注模型。

(3)石膏模型消毒方法:紫外线照射或臭氧消毒石膏模型30-60min;也可以选用医用高温消毒柜(按厂家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二)注意事项

1.灌模室要求 与诊室应分开,设污染区、消毒区及清洁区,有通风设备。

2.灌模室应悬挂模型消毒操作指引。

18、义齿修整抛光消毒操作指引

(一)操作指引

1.个人防护 按标准预防措施,附加防护面罩。

2.运送 义齿修整试戴后,用一次性袋密封运送到义齿修整抛光室。

3.义齿清洁流水下冲洗30s,滴干。

4.义齿消毒、修整抛光的方法

(1)义齿化学消毒法:取适量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3min 弃去浸泡消毒液。

(2)义齿修整抛光:戴手套 义齿流水下冲洗 取适量抛光沙 义齿修整抛光 流水下冲洗30s 滴干(抛光沙一人一用一弃,保持操作台整洁) 义齿封袋送回诊室。

(二)注意事项

1.义齿修整抛光室要求 应与诊室分开,室内划分污染区与清洁区,有抽风设备,或有吸尘功能的义齿修整抛光机。

2.抛光轮每班更换一次,清洗后送压力蒸汽灭菌。

3.班前准备一人一用抛光沙,配制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

4.注意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通风

19、印模托盘消毒操作流程

1、 清洁:用流动水冲洗30S,滴干。

2、 浸泡:500mg/l有效氯消毒液2019ml浸泡30分钟。

3、 漂洗:在流动水下漂洗后,滴干。

4、 干燥:放置在托架上直至晾干。

5、 包装:用纸塑袋进行包装。

6、 消毒:高压蒸汽灭菌。

20、独立水源式牙椅供水管道的清洁、消毒养护操作指引

(一)操作指引

牙椅供水系统包括牙科综合治疗台上的供水瓶及其与三用枪、高低速手机、超声波洁牙机的连接水管。

1.每日班前 注满挂瓶蒸馏水,踩脚闸分别冲洗各连接水管(高、低速手机、三用枪、超声波洁牙机)至少30s。

2.每次治疗前 安装手机、三用枪工作尖或超声波洁牙手柄之后,踩脚闸冲洗各连接管道30s.

3.每次治疗后 将手机工作端或超声波洁牙手柄或三用枪工作尖放于漱口杯内,做好防护,踩脚闸冲洗30s。

4.每日班后 分别冲洗各连接水管2min,倒掉挂瓶余水,继续踩脚闸排出水分,直至各连接水管排出空气为止。

5.每周水路的消毒

(1)消毒前摘下所有手机,包括高速手机的光纤部分和低速手机的马达部分,三用枪头,如果工作头不能取下,摘下工作尖和超声波洁牙手柄。

(2)完成上述“4.每日班后”的操作后,摘下水瓶,注入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至少500mL反复摇动水瓶至少l0s后(消毒水瓶),将水瓶安装到牙椅上,踩脚闸分别冲洗各连接水管至少30s,关闭电源,等待lO~30min。

(3)lO-30min后,打开电源,弃去剩余的消毒液,踩脚闸排出水分,直至各连接水管排出空气

(4)关闭电源,摘下水瓶,用蒸馏水反复清洗水瓶3次以上,注入儿蒸馏水安装回牙椅系统,打开电源,踩脚闸分别冲洗各连接水管直至管道排净水分,排出空气。

(5)水路消毒程序完成。牙椅复位,关闭电源。

(二)注意事项

1.水路冲洗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2.保证每日班前、班后要冲洗各连接水管2min,每次治疗前、后要冲洗30s,冲洗时要做好遮盖,减少水雾污染空气。

3.独立水源式牙椅或超声波洁牙机供水管道保持干燥过夜,抑制细菌的生长和繁殖,有利于水路的保养。

4.有条件者采用臭氧行水汽消毒。

21、牙椅排水管道的清洁、消毒操作指引

(一)操作指引

1.每次治疗后

(1)清洁:抽吸牙椅过滤水约1000mL,冲洗吸唾管道、痰盂下水道

(2)消毒:严重污染或传染病人采用下列班后清洁消毒方法。

2.每日班后

清洁:抽吸牙椅过滤水约1000mL,冲洗吸唾管道、痰盂下水道

消毒:抽吸500mg/L含氯消毒液约1000mL,冲洗吸唾管道、痰盂下水道

关闭牙椅电源:含氯消毒液保持10~30min

冲洗:打开牙椅电源,抽吸牙椅过滤水约1000mL,冲洗吸唾管道、痰盂下水道

管道干燥:空吸吸唾管道30s,保持管道干燥过夜

牙椅复位,关闭电源。

(二)注意事项

1.牙椅排水系统包括强吸、弱吸和痰盂及其排水管道。

2.抽吸式冲洗吸唾管道,保持痰盂清洁无异味,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3.强吸、弱吸等开放管道,班后要采用保护套遮盖保护。

22、防止手套交叉污染的方法

口腔诊疗中医护人员的污染手套,只能接触薄膜防护部位。所有接触过的器械(包括未使用的),必须消毒或灭菌后再使用于其它病人;所有接触过设备表面(如读片屏幕、牙科材料瓶等),治疗后必须进行清洁、擦拭消毒和干燥处理。

污染手套接触清洁物品时防止交叉污染供选择的方法如下:

1.更换手套。

2.戴塑料薄膜手套,用后即弃,保留乳胶手套。

3.使用一次性纸巾隔离取物,用后即弃。

4.接触后,经过清洁消毒或灭菌后再使用。

5.以上方法,可单独使用,亦可配合使用。

23、医疗废物内部分类、收集、处置、转运制度

1.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于指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2.各科室每天定时(16:00-17:00)由产生地收集员将封扎后并挂上医疗废物类别标签(包装物无渗漏、无遗撒)医疗废物,送指定地点与暂存地收集员交接签收,做好交接记录(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3.各科室不得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中,一旦混入一律作医疗废物处理,一并纳入科室医疗成本考核。

4.收集员在接触医疗废物应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收集员将医疗废物送暂贮存地点时,应分类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露天存放。

6.收集员每两天与清源固体垃圾焚烧中心交接一次,并做好转移联单登记等手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若中心未及时清运,应主动电话通知,并做好适时记录联系情况备案。

8.收集员对医疗废物转运后暂时贮存地点的墙壁、地面、空气、用物等应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洁,并做好消毒登记。墙面和地面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0.1-0.2%过氧乙酸拖擦;空气消毒可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或用过氧乙酸熏蒸,用量按1g/m3计算,熏蒸时间为2小时,防止蚊、蝇滋生。

9.产生地收集员与暂时贮存地收集员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若有违反《条例》的事和行为将依法处理。

10.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实行日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将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情况以日报表的形式上报给监控部门。

24、医疗废物处理工作指引

1.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戴加厚橡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钳子或镊子分检废物,不能直接用手分检废物,防止职业暴露。

2.有医疗废物袋、盒,装载前检查是否完整无损,防破损,防渗漏。

3.按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并贴黄色标签: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4.所有锐器谁产生,谁处置,+直接放入锐器盒,锐器盒装载满3/4时封口,并标明时间、产生地与重量。

5.装医疗废物时不超装,密封袋口,运送医疗废物时不超载,贴标签,注明单位、科室、医疗废物种类,经手人。

6.按医院规定的路线密封运送医疗废物。

7.医疗废物交接时要注明袋数、盒数或重量,双方签名,签收本一方一本。

8.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废弃银汞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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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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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_______________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

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

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

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

二、股权分配方式:____________

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

三、分红时限约定:____________自该店的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之日起(开店本金由投资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该店的盈利分红权,分红时间为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四、基本薪酬约定:乙方和丙方作为店面的主要日常营运管理者和执行者,每月享有_____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发放。

五、协议有效时间: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需续签,则在本协议期满2个月前商议续签事宜。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针对合作条款有意调整,经三方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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