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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的规章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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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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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备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报警时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 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时时刻刻观察着酒店监控区域的每个角落,遇有情况,马上向上级报告。

7,做好重点接待,重点防范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视点观察摄像,录像工作,必须保存好录像资料备查。

8,非监控员和部门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严禁操作观看监控系统。未经直接上级授权不得随意提供录像给他人。

9,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酒店.部门的经营管理机密:严禁将客人,员工,来宾的隐私向外散播:违者立即辞退并追究相应责任。

10,监控员值班时要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看书报,打电话聊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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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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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上下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上学期间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套桌套。

3、爱护公共财物,不乱涂乱画,保护学校财物,注意清洁。否则照价赔偿。

4、不攀爬护栏、窗户、树枝,不带玩具、危险品入校,玩有好处的游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自负。

5、上学不准带零食入校,更不准吃泡泡糖,否则清理教室泡泡糖污迹。

6、值日生认真做值日,持续室内外干净整洁。否则再值日一周。

7、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不要因为小事发生口角,影响友谊。

8、遵守课堂纪律,认真的学习,按时作业,书写工整、美观,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9、上学期间不留长指甲、不带耳环,不带手机入课堂,做合格小学生。

10讲礼貌,懂礼貌,见到老师要问好,见到同学要打招呼。外出要与家长打招呼,以免家长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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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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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 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 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 人员超过300人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持有资质证书。

1.5 人员名单、年龄、身份证、健康证明。

2.开工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开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方批准。

4.发包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发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 。

6.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铁路安全规程、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承包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

5.承包方施工前,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必须编制“三措一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交发包方审核,对“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作业。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8.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隐患,要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隐患确已消除后方可准许继续施工。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交通、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4.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备(含造成向莆线既有结构损坏等)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响向莆线联调联试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七、施工安全保证金

项目开工前,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预留工程款的1.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50万元;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20万元;

5.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8万元;

6.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7.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8.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10 万元;

9.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10.发生一般事故,每次处罚1~5万元;

11.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监理单位或发包方有权处罚50元至1000元。

12.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处罚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罚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处罚10万元/次。

18.承包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承包方签字同意,发包方按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承包方在2日内将罚款交到发包方,超时未交按2倍罚款金额在保留金内扣除,对超出保留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对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讨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19.本标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未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适当奖励。

九、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各执二份。

十、其他事项

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监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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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废旧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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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 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  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 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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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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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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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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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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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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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规章制度》。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 、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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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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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室用于美术教学,美术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二、保持美术室清洁卫生,每次课后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爱惜美术室的财物,不在美术室墙壁及工作台面上乱写乱划,物品或工具轻拿轻放;未经许可不得将美术室的各种器材带出美术室;

四、进入美术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五、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造册,一学期一清理,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如有丢失、损坏要责任到人;

六、对所有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对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情况作出说明;

七、美术室管理人员不得将美术室钥匙外借(含学生),发现未经过学校同意钥匙外借一次罚款30元。不得将食品带进美术室,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原价的1—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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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轮滑俱乐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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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社团的正式名称为: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 性质

(一)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唯一的全院性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单位会员,接受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院军事体育部的指导。

第三条 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政策。

(二)遵守《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三)团结全院足球爱好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学院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学校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任务

根据学院体育方针、政策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院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学院参与校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六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分院足球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球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院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院竞赛的管理。

(五)开展校际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学院各社团。

第七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举办校内、校际间足球比赛;组织社员到其他学校进行参观学习;进行足球训练,理论讲解等。

足球俱乐部根据广大成员要求,为保证球员每学期均能参加正规比赛,拟将足球联赛办为校内传统赛事,力争得到更多同学的支持与参与,提高足协的影响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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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厂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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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交总经理签名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权利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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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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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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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厂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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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打牌、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打瞌睡者罚款20元,工作时间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现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首次罚款20元、第二次辞退。

8、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

9、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20元。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罚款200元。

11、私自拆装车间、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200元。

12、 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5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3、 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2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4、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办公室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1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按规定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1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2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中交二航局西宝客专项目指挥部RPC盖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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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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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1、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

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全勤计算),另

每多请一天按10元/天在工资中扣除。迟到、早退、旷工5元/

次。

2、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

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

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

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严禁打骂孩子。

3、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

有上述情况,各班老师自己负责。每天下课后,每班要有一人

在校园值班。值班教师带领学生到校园活动(每班两人轮换)

那班学生出问题,课间值班老师负责。发现没有人值班扣5

元。学生出安全问题的校内一次5元。家长找到学校的一次

10元。有家长上访到教办的一次50元。(有医疗事故的按责

任另行处理)

4、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6、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向学校报告。

7、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

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8、 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9、教师根据自己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认真履行教学。学校每月进行考核,每月300元浮动绩效工资,(安全200元、教学100元)。本班本人在本月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200元全得,有小的安全事故按责任扣除,重大事故或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教学常规按时间上交、执行100元全得,有少交情况的每次扣5元,教案每少一个扣5元,不按照计划执行的一次扣5元。没有完成周教学计划的每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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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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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二、职责

1、安全部门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五、工伤事故范围

(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工伤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潜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劳动潜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七、事故的报告

1、事故现场(包括轻伤事故)有关人员务必立即向所在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告,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务必立即向安全科或企业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能够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重伤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报告;死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报告。

3、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镇安监站事故报告电话:××××××××

区安监局事故报告电话:;受伤人员急救拨打“120”

八、事故报告资料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全称、性质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方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类别)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伤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伤害程度);

5、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救护状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九、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3、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务必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4、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十、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调查处理职责分工

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组织人事、技术、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工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归档。

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镇安监站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3、死亡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配合镇安监站、区安监局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二)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所属部门要配合调查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明确事故职责人,对职责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职责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职责者,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

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用心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职责者的。

(五)工伤事故的善后的经济补偿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联系陪同进行工伤鉴定后,会同镇当地镇劳动管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六)安全科要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资料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善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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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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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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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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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轻微过失

1、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2、迟到、早退

3、外出办事不登记或说明去向及所办何事的;

4、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5、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6、拖延执行上级命令;

7、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和工作调动者

9、对上级工作指令拒不执行或恶意拖延执行者;

10、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1、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2、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3、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4、亏空公款者;

15、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6、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7、伪造公司文件的;

18、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9、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20、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1、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谋利益者;

22、在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3、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

24、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6、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7、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8、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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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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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图书管理教师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室阅读。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好书、新书推荐工作,图书要分类摆放整齐。

3、需要阅览的师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做到文明守纪,学生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要遵守阅览室开放的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

4、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5、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2天。

6、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

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阅览室,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严禁在室内吸烟。

7、各类报刊阅后要及时归还,放回原处。离开阅览室前,必须有管理人员检查所阅报刊无误后,方可离开。

8、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9、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勾划、标注、污损、剪贴和撕毁,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10、开放时间到后,师生应马上离开,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并作好阅览情况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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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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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急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伤员的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对发生重大事故、灾害及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凡重大问题或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5.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每月末由院务部排班,定时接班。

7.凡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者,不能让非值班人员顶替,可在值班人员内调整,并通知院务部。

8.值班完毕将值班本交回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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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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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

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由药房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根据各类药品的消耗动态,定期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进行网上统一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绝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对抢救急用药品须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2、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管理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转账付款。

3、保管

药房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存放于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定期清查盘点,有完善的药品帐,做到帐物相符。

4、调配

配方人员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配方完毕,配方及核对药师双签字,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房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5、使用

门诊药房供病人使用,值班小药房供值班期间就诊病人使用,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房人员可拒绝调配。

6、盘点

对药品进行一年四次的盘点,将电脑库存与实物核对,尽力做到电脑库存与实物完全相符,同时及时检查药品有效期,徐汇、奉贤两个校区也可以将有效期一年之内的药品相互调配,将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药品告知医生负责人,以便能及时处理,而1个月后即将失效的药物另外存放,以杜绝过期药品的发放,保持药柜整洁、有序。

7、过期药品处置

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储存并有醒目的“不合格”标记,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报损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报损,由药房进行销毁(溶解、破碎、焚烧等处理),以防流失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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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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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的时间:原则上坚持每周一晚、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其他时间各委室可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好本委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和讨论。

(二)学习的组织:机关集体学习一般由办公室组织。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业务学习由研究室负责安排,法律学习由代表委负责安排。

(三)学习的内容:政治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要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掌握,学好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学习,重点学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突出学好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法律学习,重点学好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学懂弄通宪法及人大工作的基本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学习的方法: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学习每半年要有学习计划。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重视学习与研究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委室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以取得共识,共同提高。?

(五)学习的考核检查。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要把学习纳入每个同志年度目标责任制,委室负责同志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本委室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要建立正常有序的学习机制,真正养成自觉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工作健康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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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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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园长职责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园长助理职责

1、协助园长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

2、协助园长贯彻幼儿园双任务,端正办园方向,明确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重点抓好幼儿教养、安全、卫生保健,性格习惯的培养,加强对双语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负责幼儿园保教工作。熟悉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和心理特点,熟悉幼儿园各年龄段教学内容及要求,定期检查教师月计划、周计划、备课本、教育笔记及个案纪录,定期测查幼儿教学效果,并做好纪录。

4、负责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指导教师进行幼教改革与科研工作。

5、协助园长搞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意见,支持群众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6、协助园长制定和审各班板学期工作计划,坚持入班听课

7、负责整理教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及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8、组织保教人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幼儿园内的各项活动。

三、教研组长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园务工作计划。

2、制定本教研组的教研计划,指导教师备课。认真审阅批改教案。

3、配合园办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园内教育活动和专题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交流经验,互帮互促,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四、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两篇。

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五、副班主任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正班主任教师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3、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心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4、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6、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正班主任教师、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7、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8、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六、英语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幼教两种法规,认真学习幼儿理论,掌握幼儿心理和生理的特点;

2、全面负责幼儿园英语教学,英语环境的创设以及幼教的英语培训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做好效果分析记录。

热爱孩子,态度和蔼,坚持正面教育,坚持使用英语组织各项活动。

3、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各项工作(轮值工作、接送工作、家长工作等等)。

4、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每周写一篇教学小结,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5、协调幼儿团与外籍教师关系。每周共同备课一次。

七、专业教师

1、 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幼儿园各年龄班的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掌握全园及全校设备分布情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全班上搞好专业课及相应功能室的使用。

4、负责保管大型玩具,电脑室、小歌剧院、音体室的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园内大型玩具一次。

5、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6、参加园内各项值班。

八、后勤组长职责

1、在保教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幼儿园保育保健、膳食营养工作,落实园务计划及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宣传“预防为主、增强为主”的方针,经常与保教人员了解分析幼儿健康情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认真督促和检查卫生制度。

3、协助保教主任组织开展全园的保育工作,组织保育员和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园内保育活动观摩和专题研究,总结推广,交流经验,互帮互促,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贯彻保教结合方针,指导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教育工作,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

5、负责组织保健人员、后勤人员的学习培训,进行思想教育,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对后勤人员考核,整理保育后勤工作的文书档案。

6、负责全园园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园内物品的管理,及时督促维修指导,有人员及时增添教学设备、用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7、与医务人员共同决定病儿和体弱儿童的护理与饮食。

8、督促检查各班工作人员对儿童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情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的情况,并与医务人员定期检查厨房,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情 况。

9、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10、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

11、制定后勤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九、日班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正副班主任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2、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和夜间睡眠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指导幼儿洗脸、刷牙,帮助幼儿洗头、洗澡、剪指甲。每天及时统计幼儿人数。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食欲、睡眠及大小便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医务人员。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被褥、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5、认真妥善保管班上幼儿衣物及本班设备、用品。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每天幼儿起床后整理清洁好睡房,周末整理好幼儿离园的衣服和背包。

6、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餐前餐后的准备和收拾,负责指导幼儿值日生工作。下午班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7、定期换洗被褥、枕套、桌布、窗帘等物。

8、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9、参加晚间值班,认真照顾好病孩。

十、夜班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打瞌睡,经常巡视幼儿的睡眠情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2、了解幼儿体质情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严禁责骂幼儿。

3、夜间幼儿发烧或不适,要立即通知值班医务人员及时处理,不得随便给幼儿服药。

4、每天对幼儿睡眠时的特殊情况、服药情况等要认真做好记录。交班要交接清楚。

5、隔周清洁幼儿睡床及床柜。一周进行一次大清扫。

6、做好幼儿衣物的清洗和晾晒工作。

7、配合正副班主任和日班保育员做好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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